北京市业主临时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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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业主临时公约
为了维护小区居民的利益,保障小区环境的良好秩序,提高小区居住质量,请各位业主遵守以下临时公约:
一、公共设施的使用
1.1 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园、健身器材、儿童游乐设施等)是为了方便居民使用而设立的,业主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设施的整洁和完好,不得恶意损坏。
1.2 小区内的绿化带和花坛是小区的绿化装饰,业主不得随意采摘花草树木,不得乱扔垃圾,保持环境整洁。
1.3 小区内的停车位是共享资源,如果您有私家车辆,请正常使用停车位,不得占用他人的停车位或给他人带来不便。
二、居民生活的卫生
2.1 居民应保持自己的住房和楼道干净整洁,不乱丢垃圾、乱倒污水、乱堆放杂物。
2.2 雨天应随手关好门窗,不得将水流倒出窗外或阳台。
2.3 不得将垃圾随意丢弃在小区内,应按照垃圾分类的要求进行垃圾投放。
三、社区安全
3.1 小区居民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楼道或阳台堆放易燃物品。
3.2 居民有义务维护小区的公共安全,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警或向物业管理处报告。
3.3 不得在小区内从事非法活动,不得扰乱社区秩序,不得产生噪音干扰他人生活。
四、社区文明
4.1 居民应互相尊重,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或诽谤他人。
4.2 在公共场所要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吸烟、吐痰、乱扔烟蒂等不文明行为。
4.3 居民之间应加强交流,共同创建和谐社区,互帮互助、共同进步。
五、违约责任
5.1 对于违反公约的业主,由物业管理处进行相应的警告和记录,情节严重者可以限制其使用公共设施。
5.2 对于严重破坏公共设施、影响社区安全或严重扰乱社区秩序的业主,物业管理处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向有关部门报告或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处理。
六、生效与修订
6.1 本临时公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在小区内进行公示。
6.2 对于有关公约内容的调整或修订,将由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讨论并获得多数业主的同意后方可生效。
总结:
本临时公约旨在为北京市业主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和和谐的社区氛围,希望各位业主能够共同遵守,共同维护小区的良
好形象和秩序。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自觉遵守公共规则,尊重他人,以文明和友善的态度相互交往,共同创造一个宜居的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