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高温补贴标准是怎样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东莞⾼温补贴标准是怎样的?
发放时间:6⽉、7⽉、8⽉、9⽉、10⽉;发放标准:每⼈每⽉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温津贴的,按每⼈每天6.9元计算。
国家根据各个劳动职业者⼯作的特殊性,对在室外⾼温⼯作的劳动者颁发⼀定的福利,根据各地的⾼温情况和经济发展⽔平制定当地的发放标准,那么⾼温补贴标准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来了解⼀下。
⼀、东莞⾼温补贴标准是怎样的
1、发放时间:6⽉、7⽉、8⽉、9⽉、10⽉;
发放标准:每⼈每⽉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温津贴的,按每⼈每天6.9元计算。
2、⾼温补贴发放对象
享受⾼温津贴需要符合条件:
⼀是⾼温,即劳动者在⾼温天⽓下(⽇最⾼⽓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是⾼湿,⾼温季节常有⾼湿现象伴随,即⼜闷⼜热,且持续的时间较长。
以上两个条件中,前者国家已经明确规定应当向劳动者⽀付⾼温津贴。
3、⾼温补贴不能计⼊
⾼温补贴是要纳⼊总额的,但不能计⼊最低⼯资,⽤⼈单位不能因⾼温停⽌⼯作、缩短⼯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资。
4、防暑降温费不等于⾼温津贴
来⾃省总⼯会劳动保护部信息,防暑降温费不等同于⾼温津贴,符合条件者可以同时领取这两项费⽤。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七条劳动者从事⾼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温天⽓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温津贴,并纳⼊⼯资总额。
⾼温津贴标准由省级⼈⼒资源社会保障⾏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企业不发放⾼温费怎么办
不发⾼温补贴,员⼯可以投诉。
员⼯在⾼温下作业却没收到⾼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
有⽤⼈单位拒不发放⾼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所在地县级以上⼈⼒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当地规定⾼温补贴每⼈每⽉可以领取150元,⼀共为从6⽉开始的五个⽉都有⾼温补贴,如果东莞市的劳动⼈员想要了解⾃⼰是否符合⾼温补贴发放以及发放的标准,可以去当地劳动局咨询相关政策规定。
以上就是⼩编整理的内容。
律图有在线,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