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2012年重点项目“百日攻坚”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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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2012年重点项目“百日攻坚”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沈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8.08
•【字号】沈政办发[2012]68号
•【施行日期】2012.08.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2012年重点项目“百
日攻坚”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2〕6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沈阳市2012年重点项目“百日攻坚”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8月8日沈阳市2012年重点项目“百日攻坚”活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发挥重点项目对我市经济增长的牵动作用,巩固和扩大“走进项目、解决难题”工作成果,确保实现今年重点项目“3个百分之百”目标,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全市重点项目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深化改革、推进创新、提升文明、改善民生”重点任务,以抓项
目、稳增长、促振兴为目标,进一步组织动员广大机关干部转变作风,深入一线,主动服务,全面落实重点项目实名推进责任制,进一步畅通绿色通道,严格执行调度考核制度,以强有力的措施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全年重点项目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努力为全市经济实现“稳增长、促振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市开展重点项目“百日攻坚”活动,组织动员各地区和市直部门深入重点项目现场,“一对一”推进项目建设,“点对点”解决关键问题,确保全市288个重点项目实现100%开工建设,100%完成投资计划,100%达到建设质量标准。
具体目标是:
--对70个尚未开工的重点项目,认真查找原因,制定方案、强化服务、限时突破,确保9月底前全部开工。
--对218个已开工的重点项目,要抓住当前黄金时节,加快建设进度,努力扩大投资规模,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年投资计划。
--对31个年底竣工的重点项目,要加大跟踪推进力度,深入项目现场,做好项目帮扶工作,加快项目建设和投资进度,确保年内实现竣工、投产。
(二)主要任务
1.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项目审批。
进一步畅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提升“一站式”服务水平,加快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对尚未完成要件审批的项目,要加快审批进度,力争8月底前完成各项要件审批工作。
同时,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争取国家、省核准的项目尽快获批。
2.加大要素保障力度,确保项目开工。
帮助项目单位协调解决用地、资金等要素需求,加大支持力度,确保重点项目按期开工建设。
3.加强配套服务,推进建设进程。
帮助项目单位协调解决水、电、气、道路等
基础设施配套方面存在的问题,为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三、活动安排
全市重点项目“百日攻坚”活动,从8月初开始至11月中旬结束,围绕推进全市288个重点项目建设,着力开展以下活动。
(一)推进重点项目开工建设。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责任部门、责任地区负责,对尚未开工的重点项目,要加强协调调度,倒排开工时间和投资进度计划,确保9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对一些牵动作用强,影响力大的重点项目,根据区域实际,可安排举行开工仪式,进一步掀起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新热潮。
(二)开展审批服务对接活动。
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建委、规划国土局、环保局等部门配合,8月中旬开展第二批重点项目审批对接服务。
对第一批尚未办理完审批、备案等手续的项目加快完善相关手续。
(三)开展重点项目银企对接活动。
由市金融办牵头,重点项目责任地区配合,在重点项目“百日攻坚”活动中,组织驻沈金融机构与有资金需求的重点项目进行对接,提供金融支持和服务。
(四)召开重点项目现场办公会。
为切实解决重点项目建设和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每月中旬组织开展市领导重点项目现场办公活动,及时掌握和了解各地区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影响项目建设问题,加快项目建设。
(五)开展项目帮扶工作经验交流活动。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10月中旬组织开展重点项目“百日攻坚”、“走进项目、解决难题”等经验交流活动,总结经验、推进工作,不断提高项目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开展重点项目宣传活动。
由市政府办公厅(新闻处)牵头,在活动期间,要进一步加大“百日攻坚”、“双进双解”的宣传力度,并在沈阳电视台、沈阳日报等新闻媒体,开展重点项目“进行时”、“回头看”、“进项目、解难题”等为主线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各重点项目帮扶责任部门和责任地区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市发展改革委作为活动的牵头部门,负责全市重点项目“百日攻坚”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强化项目调度,及时解决问题。
各责任地区和帮扶责任部门要严格执行调度制度,坚持周调度、月汇报,及时掌握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工作动态。
各责任地区和部门要进一步落实信息反馈制度,指定专人,每周向市重点项目办反馈项目建设情况。
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各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三)深化“双进双解”,推进项目建设。
各市直责任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双进双解”工作,保持帮扶工作的连续性,并按照全市重点项目实名责任制分工,结合具体活动安排,深入项目单位和施工现场,主动为项目服务,千方百计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保证服务质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四)强化督查考评,确保工作到位。
市政府督查室、绩效考评办,要定期对各责任地区和责任部门的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查考评,并将结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对在重点项目“百日攻坚”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