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条例对护理人力资源配置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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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条例对护理人力资源配置的影响【关键词】护士条例;人力资源;管理对策
当前护理工作任务艰巨,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护士的合法权益缺乏法律保障;二是护患关系紧张、缺乏沟通交流;三是部分医疗机构轻护理,重医疗,护患比例失调,致使护理工作的运转不良。
医院护理人员管理的难题主要集中表现在护理人力资源配置上。
1 护士条例对医院护理人力资源配置的意义及影响
1.1 《护士条例》颁布的意义 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护士条例》,对护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对医院护理人力资源配置及管理产生了重大影响,其意义深远。
《护士条例》规定医院护士的配备数量不得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四川省要求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医院护士配备标准为1∶0.4(患∶护),国家规定在三年内达到护士配备标准,本条例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
1.2 护士执业应具备的条件配置执业护士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护理工作人员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五年,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隐私,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积极配合医生完成各种医疗救护。
2 当今护理人员配置比例的现状
2.1 护士人力资源短缺在现今医疗体系中,多数医院及卫生机构都没按条例规定标准配备护士,往往只重视医师的配备和管理,忽略对护士的对口管理,尤其在三甲医院和更高级医疗体系中,病患人数远远超出需要的护士比例。
在护士的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机制上我国明显落后西方发达国家,甚至还落后于某些非洲国家。
目前我国的高级护理人才极其短缺,比例严重失调,大多数医院仅仅在各科室配备有专业对口的护士1至2名,远不能达到优质护理服务的需求和标准。
2.2 护理管理人才稀少资源配置不合理,机关管理和护理部门人数相对集中。
普通护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素养急需提高,基层科室缺乏相应管理人才,仅仅由护士长一人担当科室护理管理的重任,这不仅加重护士长的日常工作量,还使科室正常的护理工作的运转不能实现良性循环,造成人才资源配置浪费,人力成本上升。
这些都给医院及各级卫生机构领导部门提出了管理和思考难题,怎样在人力配置和管理上有针对性的摸索出一条有效方法和途径,将是现代医院卫生管理部门尤其是护理部门必须面对的现实。
2.3 编外护理人员增多医院的护理队伍在当前人事制度改革中新老体制并行的情况下部分医疗机构存在正式编制人员和编外聘用合同制人员的双轨管理。
护士队伍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护理服务的需求,为降低护士人力成本,医院大量减少正式编制护士,增加编外聘用合同制护士。
而这些编外聘用合同制护士不享有参加继续教育、职称晋升的权利,不享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待遇,工资待遇低、劳动强度大已成不争的事实。
这不仅侵犯了护士的劳动权益,并严重影响了护士队伍的稳定与团结,不利于护理专业的发展,不利于对病人提供优质护理服务。
部队医疗体系中由于近年开始实行非现役文职护士制,目前普遍存在科室正式编制军人护士和非现役文职护士及编外聘用合同制护士同时存在的局面。
在三种体制下的护理管理措施和政策支持就更加重要,要重视从心理契约视角探索三种体制并存下的激励机制[1]。
协调发展和妥善解决各种矛盾,平衡利益冲突。
必须首先理清各种矛盾发生的原因,搞清管理思路,实现从上到下的管理模式,不能搞一刀切,要广泛征求护士的意见,对合理化建议和可实施性的措施要积极采纳,对有意从事管理工作的要大力扶持,积极支持,政策要透明和亲和,要建立一整套管理模式和措施,实现“管理对口、管理正规化、管理量化、管理透明化”。
护理专业毕业生尽量安排在临床一线从事护士的临床工作,在对口上力争达到学啥专业就搞啥专业。
在管理过程中人人有责,人人都参与,相互监督,取长补短,不搞一言堂,实现管理透明,设立奖罚机制,鼓励广大护士积极参与护理管理,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把护理长效实绩纳入实时考核评价中,真正实现管理的公平合理竞争和公开透明。
2.4 多种原因导致护理质量不高少数护士“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并没有完全付诸行动,对患者态度不热情。
部分护理工作简单化,忽视主动观察病情变化、巡视病房和基础护理工作,缺乏对病人的生活照顾、心理护理和康复指导,与病人的沟通与交流不够。
一些医院重医疗、轻护理,随意减少护士人数,护患比例严重失调。
特别是个别医院的某些管理人员认为护士不能为医院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而对护士队伍建设和护理工作发展没有纳入医院整体发展规划中。
由于护士总体比例少,病人需要不能满足,基础护理工作不到位,医院开始转移病人花钱聘请护工,这虽然暂时满足了病人的生活照顾需要,但给危重病人护理带来了安全隐患,特别是由于护工承担部分带有治疗性的护理工作,使护士本因履行的观察病人病情变化的职责成为虚有,给医疗安全带来很多的隐患。
3 应采取的管理措施和方法
3.1 应当积极按要求确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医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要努力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与素质[2],力争完成护士配备标准。
积极保障护士合法权益,积极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根据临床专科护理发展和专科护理岗位需要,开展对护士的专科护理培训。
医院应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护理管理工作,不得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未依照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以及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护士在医院或卫生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在教学、综合医院进行护理临床实习的人员应当在高年资护士指导下开展工作。
3.2 实施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监督检查护士因不履行职责或者违反职业道德受到投诉的,其所在单位卫生机构应当进行调查,有情况属实的应对相关当事人进行处理,并将情况通知投诉人。
在护理管理上要宽严并进,奖罚共存,既要考虑道德原则与效益原则的关系,又要考虑严格有序与宽松和谐的关系[3]。
首先要制订相应的管理规范和措施;其次要根据实际情况举一反三,不能照搬照学别人的管理方法,要本着自己的实际情况有所取舍;第三就是要逐渐取代传统的管理方法和模式向世界先进国家的护理管理模式靠近并逐步融合。
这需要我们的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要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汲取经验,勇于探索,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加以分析和改进,为维护护理管理的权威不懈努力。
3.3 加强护理伦理学教育,强化慎独修养由于历史原因,部分护理人员文化起点较低,一般的强调、讲课不可能改变已形成的道德意识。
因此,护理管理者应对护理人员进行系统的伦理理论教育,帮助护理人员定好人生坐标。
即使在个人独处的时候,仍能自觉坚持护理道德信念,恪守护理道德规范。
3.4 维护护士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患关系和谐发展,保障护理安全。
《护士条例》的出台给医院护理人力资源的配置及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医院按照条例要求,合理配置护理人力资源将关系到医院的工作质量,更直接影响护理质量、患者安全。
《护士条例》的出台将极大激发广大护士工作的热情,促进护理工作的规范化,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从事护理管理、护理职业工作。
我们的护理事业才能更加健康发展,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将得到更好满足。
参考文献
[1] 杨玲,单冠男.从心理契约视角探索非现役文职人员的激励机制[J].人民军医,2008,52(3):188.
[2] 潘义民,牛菊如.加强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的做法[J].人民军医,2008,
51(2):122-123.
[3] 刘宁.军队医院科学发展需要注意的六个关系[J].人民军医,2008,
51(4):244-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