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发挥财政职能促进淮南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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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发挥财政职能促进淮南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淮南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11.29
•【字号】淮府办[2011]142号
•【施行日期】2011.11.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发挥财政职能促进
淮南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淮府办〔2011〕142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财政局《关于发挥财政职能促进淮南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关于发挥财政职能
促进淮南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促进“十二五”规划加快实施,不断创新理财思路,主动理财,积极作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服务“发展更科学、人民更幸福、文化更繁荣、生态更文明、社会更进步”的奋斗目标。

促进淮南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快崛起,奋力实现富民强市新跨越。

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立足改革开放,在科学承接中促进跨越发展
1.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三化”协同发展,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

加大财政信息公开,提高财政透明度。

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统筹推进各项重点改革。

积极争取国家新一轮农村综合改革试点。

支持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完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

促进收入分配改革和工资制度改革。

深化基层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2.加快承接产业示范区建设。

用好用足合肥经济圈财政扶持政策。

每年投入不低于1亿元,用于承接产业转移主要载体的基础设施贷款贴息。

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银行、保险、担保、产业基金等金融业支持承接产业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承接步伐,提高承接水平,着力培育淮南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3.支持经济开发区升级。

支持经济开发区创建国家级开发区,加大对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力度,2012年-2015年,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开发区基础建设贴息资金。

支持经济开发区产业转型,功能提升,推进产业转移载体建设,特色工业园区发展等专项资金向开发区倾斜,对省级战略层面的龙头企业及掌握核心技术的高科技企业,给予专项资金优先扶持。

力争到2015年,经济开发区初步建成机械装备、新兴产业、纺织服装、商贸物流“四个百亿基地”。

4.提升开放合作格局。

统筹各类外经贸发展资金,综合运用补贴、以奖代补和贴息等方式,每年安排不低于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拓展经济发展空间。

安排专项资金,积极支持徽商大会、自主创新要素对接会和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推进皖粤经贸合作、与全国知名民企合作、与央企合作三大活动平台;推行代理招商、组团招商、产业链招商,积极为企业搭建战略合作平台,促进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

5.促进金融对外开放。

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部门合作,积极用好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着力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发展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对在我市设立总部性和区域总部性金融机构的,结合其注册资本规模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

对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我市新设市级以上分支机构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和存款支持。

6.支持金融体系建设。

采取财政奖励、补助或风险补偿,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和“三农”信贷投放、担保服务。

对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县域内增设分支机构给予补助。

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农村支付体系建设,改善农村支付环境。

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依法进入融资性担保行业,增加行业资本,促进市场竞争。

安排专项资金1.5亿元,壮大国有担保机构实力,促使其注册资本在2015年达到5亿元。

支持市担保投资公司加强银保合作,采取联保、再担保等方式,加快推进全市担保体系建设。

灵活运用财政政策工具,支持地方金融改革发展,规范政府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管理,建立政策性资金存款与商业银行对我市贡献挂钩的激励机制。

积极营造信用环境,加强信用淮南建设,吸引更多金融资源流入,为转型发展提供金融支撑。

7.落实财税优惠政策。

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进个人所得税和资源税改革,提高小型微利企业营业税增值税起征点。

积极兑现自主创新、文化体制改革、基础设施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等方面税收优惠和奖补政策,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财税政策扶持。

进一步规范各类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

二、立足创新驱动,在优化结构中促进转型升级
8.升级改造优势产业。

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以财政贴息、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银行资金投入,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

支持落实平圩电厂三期、凤台电厂二期、田集电厂二期、朱集西矿、朱集东矿、杨村煤矿等煤电项目,做大做强煤电产业。

发展现
代“煤基”产业,坚持以煤为基,延伸拓展,实现由单一煤电基地向新型能源强市跨越,形成并稳定亿吨煤生产规模,1500万千瓦装机容量,打造高标准、高产出、大循环现代能源产业体系。

推进煤电化一体化、煤电铝一体化、煤电硅光伏一体化,打造双百亿级煤化工产业链。

做强省级煤机装备制造基地,加快“四机一架一电”集成制造,促进基础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做强做优。

9.积极推进自主创新。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加快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区建设,打造“四点一园”行业自主创新高地。

引导设立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每年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5000万元,支持建设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重大关键技术研发、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和创新能力建设。

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在淮建立产学研基地。

支持申报建立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支持“深部煤炭开采与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煤矿生态环境保护国家工程实验室”等研发工作,提升主导产业自主创新水平。

10.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贯彻实施民营经济发展“4511”腾飞计划。

安排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根据财力增长逐步扩大,通过引导、资助、补偿等方式支持企业发展。

安排专项资金,鼓励全民创业,支持个体工商户升级创办各类企业。

大力支持民营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省级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现代服务业等专项扶持资金。

支持培育一批符合淮南实际、具有淮南特色的重点示范产业集群。

对列入省“861”行动计划、市“9771”提升行动计划以及国家和省核准或备案的项目,政府将增加前期项目补助额度。

11.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建立和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投入机制,切实落实各项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每年投入不少于500万元,用于支持服务业重点项目和发展载体建设。

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引导生
产性、生活性和新兴服务业全面发展。

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支持建立覆盖城乡的现代商贸流通一体化网络。

安排专项资金,重点发展瓦斯治理、核电维护、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

每年安排1000万元旅游业发展资金,做大生态文化旅游业。

力争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翻一番以上。

12.着力扩大有效需求。

加大政府公共投资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拉动扩大社会投资。

积极利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节能环保产品销售及陕西重卡等汽车工业发展。

用足用活家电下乡政策,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消费结构升级,释放城乡消费潜能。

1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积极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减轻中小企业税费负担。

制定完善激励考核机制,引导信贷资金流向中小企业,市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运用资本注入,提高市担保投资公司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能力,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发挥财政资金放大效应和杠杆作用。

对已确定的上市后备中小企业财政给予补助,上市成功的给予奖励。

中小企业培育上市期间上缴的企业所得税、因上市利润调整而增加的税收给予一定补助。

对上市中小企业成功实施再融资的给予奖励。

对成功发行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和集合票据的中小企业给予发行费用15%、最高30万元的补贴。

三、立足统筹发展,在“三化”同步中促进城乡一体
14.推进农业现代化。

研究出台推进农业现代化财政支持措施,整合支农资金,支持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省级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和省级标准示范区建设,实施《淮南市农业产业化“521”转型倍增规划》,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建设十大优势农产品基地、五大现代农业示范区,打造现代农业物流园区、豆制品加工物流园、农业投资公司“三大平台”,打造沿淮粮仓和省级绿色食品加工基地。

安排专项资金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和特色农业保险,继续开展大宗农作物和重点畜禽产品保险试点,扩大试点品种和范围,降低农业生产风险。

安排专项资
金,支持稻麦吨粮市创建活动,从2012年起,每年安排800万元稻麦吨粮市专项资金,根据财力增长逐年递增,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15.加快城镇化建设。

进一步规范政府融资平台管理,安排贴息资金支持融资平台做大做强,充分发挥融资平台在筹措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方面的主渠道作用。

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城镇体系规划编制,优化全市城镇空间布局。

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入,支持东部城区、西部城区和北部城区建设,培育新兴街道和特色乡镇。

整合各项涉农资金,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实施村庄整治试点,逐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建设新型农村社区。

16.促进区域联动发展。

继续完善政策体系,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加快山南新区、滨河新城、滨瓦埠湖新区、滨凤凰湖新城建设,支持西部城区、北部新区又好又快发展。

积极支持毛集实验区建设。

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加大对采煤塌陷区、沿淮行蓄洪区资金支持力度。

17.支持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贯彻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加快推进新一轮治淮工程、行洪区调整改造、洼地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整治小沟小塘等。

实施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

设立专项资金、积极申请政府债券规模,支持新淮河大桥、淮南新港、淮蚌高速、京福高铁淮南段、淮南东站、淮河隧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加速崛起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四、立足生态文明,在青山绿水中促进持续发展
18.切实加强环境保护。

加大环境保护和建设投入,切实提高环境承载能力。

构建“六大”绿色体系,实施“十大”林业工程,统筹推进“五水”建设,加大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力度,合力推进城乡环保一体化。

投入1亿元,全面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推进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试点。

安排6600万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大对国家和省级公益林补偿力度。

投入不低于3000万元,支持退网还湖工程。

整合专项资金,支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采煤沉陷区居民搬迁。

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开展工业污染整治和城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配合启动瓦埠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试点。

19.支持节能减排工作。

积极申报国家城市节能减排试点市、申报国家级“金太阳”示范工程。

综合运用财政政策,支持重点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和设备,大力推广应用先进节能环保技术;支持技术改造、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污染减排、新能源汽车等项目建设,争取有条件县区列入国家绿色能源县(区)。

加大财政奖补力度,重点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开采、煤层气治理和以煤气化为核心的化学品多联产系统、合成油多联产系统的研究和应用。

20.支持发展循环经济。

安排专项资金,加强对煤炭伴生资源和工业废弃物开发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积极发展低碳经济,争取列入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市。

扶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进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化。

大力支持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区,大幅度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资源性城市转型。

积极支持建立循环经济园区,推动资源循环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鼓励企业综合利用各种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城市矿山基地建设项目。

五、立足人才优先,在素质提升中促进科教兴淮
21.坚持教育优先发展。

全面落实教育投入政策,保证财政教育支出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

安排专项资金,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投入不少于3000万元,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投入不少于5000万元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

安排1亿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投入不少于5000万元,化解市属学校债务。

加大专项资金投入,支持高等教育发展,支持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

不断完善教育资助政策,建立健全贫困学生资助体系。

22.加大科学技术投入。

保证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地方财政科技投入占地方财政经常性支出的比例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每年安排不低于4000万元科技专项资金,带动社会、企业加大对科学研究和科技人才的投入力度。

23.注重人才培养开发。

继续加大对人才和人力资源开发投入,加快培养科技创新型人才,大力开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

支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舜耕人才培养人员境外培训”、“人才青苗工程”、“百名青年公务员培训”等人才项目工程。

深化拓展“1133”研发创新团队建设。

进一步促进区域人才协调发展,支持县区人才引进与培训。

完善农村人才建设,支持做好选聘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工作。

积极实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

六、立足富民导向,在普惠民生中促进社会和谐
24.实施收入倍增规划。

积极履行牵头职责,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制订考核办法,强化督查检查。

坚持“提低、扩中、调高”的政策导向,加大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调控力度。

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增加农民补贴规模,提高农民收入。

确保到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5.大力实施民生工程。

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牵头职责,顺应群众意愿,继续加大民生投入,每年安排民生工程投入资金12亿元以上。

完善协调推进、督促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加强项目后续养护管理,建立民生工程长效发展机制,切实将民生工程打造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26.支持全民创业就业。

设立全民创业专项扶持资金,2011年至2015年市财政安排5000万元用于创业园建设。

安排就业专项资金,强化创业培训,加大创业补贴力度。

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各项社会保险补贴,落实就业困难人群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大学生创业和就业,建立女大学生见习实训基
地。

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妇女创业就业,为已创业妇女提供项目资金支持,支持建立巾帼示范园和巾帼示范基地。

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培训和农民工技能培训工程,推进创业就业园和农民工创业园建设,促进创业就业。

27.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原则,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健全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2012年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完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构建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建立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标准与物价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

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强化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8.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

继续加大市级资金支持和统筹力度,建立健全公共预算、土地出让收益、政府债券等多渠道政府投入机制,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引导社会和信贷资金投入。

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建设投入,逐步解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力争到2015年末城镇住房保障覆盖率在20%以上。

29.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

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每年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地方文化艺术,形成具有淮南特色的豆腐文化、花鼓灯文化、《淮南子》文化、少儿艺术、煤矿文化等文化品牌。

支持办好中国豆腐文化节和国际少儿艺术节,打造地方特色文化品牌。

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激发文化创造活力。

每年安排200万元购买公益性文化服务,支持改制后的文化企业做大做强。

设立文化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

到2015年,力争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

30.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大资金投入,提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
逐步实现城乡、区域和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积极推进社保、医疗卫生、教育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的全覆盖。

将一些基础薄弱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项目,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或民生工程,突出重点加以解决。

按照财权事权对等原则,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加快建立统一规范透明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为基层政府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打下财源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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