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椒营销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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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武都区角弓花椒营销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会名称为:陇南市武都区角弓花椒营销协会。

本协会由角弓镇从事花椒的种植、销售的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而联合组成的非盈利的地方性社会团体组织。

第二条协会的宗旨:发展花椒产业,带动群众脱贫致富;
第三条协会的业务范围:武都范围内花椒销售,角弓镇范围内花椒种植。

第四条协会办公地点设在角弓镇西坪村
第三章会员
第四条本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

第五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花椒种植相关业务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各种经济性质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对本协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或在本行业有重要影响的个人;
(二)有自愿加入协会的意愿;
(三)拥护本会的章程,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履行会员义务;
(四)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第七条入会申请程序:
1,填写提交《陇南市武都区角弓镇花椒协会入会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个人简历及相关个人资料。

(三)经秘书处审核同意,颁发会员证书,获得会员资格;
(四)协会将通过协会刊物、协会网站等形式对新入会会员进行通告。

第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协会工作有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利;
(四)在企业服务活动中,会员企业享有优先、优惠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名誉及合法权益;
(三)积极主动配合协会开展工作;
(四)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公益活动;
(五)按时交纳会费;
(六)及时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条对违反本会章程或相关管理制度的会员,本协会有权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暂停会籍、开除会籍等处分。

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给协会带来经济损失的,要追究经济责任。

第十一条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会可终止其会员资格:
(一)一年以内不参加协会的组织活动;
(二)给协会名誉带来重大损害的;
(四)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第十二条会员要求退会须提出书面申请,交回会员证书,其会员资格即行终止。

协会将通过协会刊物、协会网站等形式进行通告。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会员代表大会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订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五)决定协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必须有二分之一以上的会员到会参加。

会员代表大会的决定须经到会会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理事会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工作。

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在预先提出申请的会员中选举产生,单位会员理事由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表出任。

第十六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二)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程序或除名事项等;
(五)决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
(六)选举和罢免副会长;
(七)选举和罢免秘书长;
(八)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
(九)决定副秘书长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十)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一)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二)决定会费标准和其他要交纳的款项;
(十三)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理事会的决定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协会法定代表人是协会会长。

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时,需报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协会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二届。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
备案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二十条协会的会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国家的方针、政策,政治和业务素质好;
(二)在武都区花椒种子销售领域有较大影响力和号召力;
(三)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五)未受过刑事处分;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一条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召开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代表协会出席重大活动。

第二十二条协会秘书处是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在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三条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和企业的拨款和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四条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五条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电子商务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
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七条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调离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八条协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九条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条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三十一条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协会发展情况确定。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二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三条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四条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第三十五条协会终止前,须在政府主管部门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七条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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