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11年企业质量状况普查建档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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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11年企业质量状况普查建档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公布日期】2011.05.23
•【字号】
•【施行日期】2011.05.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11年企业质量状
况普查建档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生产企业:
全面开展企业质量状况普查和建档,是适应当前经济结构调整,落实从源头抓质量的重要举措。
为全面掌握浦东新区生产型企业的基本质量状况,切实从源头把好产品质量关,根据市质监局《关于做好2011年企业质量状况普查建档工作的通知》(沪质技监监【2011】206号)和有关会议的精神要求,现就做好浦东新区2011年企业质量状况普查建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档范围
浦东新区辖区内依法成立、具有明确法律地位的所有工业生产企业。
二、建档要求
企业质量档案较为全面、准确、系统地反映企业质量基本信息,企业作为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如实填写。
企业质量档案由企业自行录入,质监部门为录入有困难的企业提供必要的指导帮助。
1、企业网上录入:请各企业指派专人登录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网上受理平台
(登录网址:http://61.152.152.4:9080/shzjwar/jsp/login.jsp,用户名、密码都是企业的9位组织机构代码),点击“质量档案”,“档案年度”选择“2011”,有关财务数据填写去年数据,录入完成后点击“提交”,档案建立后可选择EXCEL档案导出;企业也可在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重要公告”栏目下载企业质量档案的EXCEL电子表格直接填写有关信息(网址:http:
//)。
企业要将导出的或直接下载填写的企业质量档案EXCEL电子表格书面打印一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后寄至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企业书面填写:对网上录入有困难的企业,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直接提供纸质材料的企业质量档案表格,供企业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后寄至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3、档案信息维护:希望各有关生产企业积极配合做好企业质量档案的建档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企业质量档案的建立及今后基本质量档案信息的动态更新与维护,确保基本信息客观、真实、有效。
三、联系方式
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地址:浦东新区桃林路1201号,邮编:200135,联系人:王凯杰,联系电话:58216992;58215970
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