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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降水、土石方开挖及
支护工程施工
监理细则
第一章概述
一、编制说明:
1.为了更好的在施工阶段做好监理工作,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范技术标准之规定、设计文件和说明及施工组织设计,特编制本细则,作为本工程在岩土工程施工阶段的具有可实施性的土建专业监理文件。

2. 本细则的质量检查目标值及要点按国家新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及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写。

3. 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质量是进度和投资控制的前提,有了质量保证,才会有真正的进度,才能确保投资效益。

4. 严格执行设计文件及施工验收规范。

以数据说话,以事实说话,以理服人。

采用书面文件来往,把协调工作贯穿于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之中。

5. 明确监理任务,落实《监理规划》中的各项项目目标,做到重点突出、措施具体、文字精练、图表详尽。

监理工程师以此作为工作手册。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XXX,基坑开挖深度XXXm(局部为XXXm ),根据基坑周边情况,该基坑采用锚拉桩的支护方式,基坑安全等级为一级,基坑支护面积约为XXX m2。

各段设计概况如下:
C1-C1剖面开挖深度为25.075m:桩+锚索支护,桩长28.125m,其中嵌固段长度为5.0m ,桩直径为1.2m,间距3.0m,桩上共设置五排锚索,锚索长度为15.5m-20.0m,间距为3.0m,预应力施加值为110-330KN。

其它剖面开挖深度均为23.075m:桩+锚索支护,桩长26.125m,其中嵌固段长度为5.0m ,桩直径为1.20m,间距3.0m,桩上共设置四至五排锚索,锚索长度为13.5m-23.0m,间距为3.0m,
基坑四周设排水沟。

第二章编制依据
1.监理大纲和合同;
2.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
3.现行施工规范、设计文件和说明;
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XX);
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XX);
6.《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 10—95);
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XX);
8.《底板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工艺标准》;
9.《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20XX;
10.《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XX;
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XX;
12.《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119-88;
1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
14.《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XX;
1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XX
第三章工程进度控制
工程进度监理工作流程图如下所示:
第四章工程质量控制测量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第五章土方工程施工一.土方工程的专业特点
(一)基坑深度较大:本工程基坑深度约23.075m,属于超深基坑,边开挖边支护锚索施工,且基坑支护施工的难度较大。

(二)场地四周均为城市道路管网较为密集,保护好管网是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

(三)每次土方开挖量较大,该工程位置处于城市商业中心,不允许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二.土方工程监理工作的工作流程
(一)事前控制
1.组织有关监理人员学习相关图纸、技术资料、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

2.工程项目施工前,参加图纸会审。

3.基坑开挖前施工单位应根据支护结构形式、挖深、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周围环境、工期、气候和地面荷载等资料制定施工方案。

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方案,主要审核内容包括:主要施工方法、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进度计划、机具设备计划、劳动力使用计划、产品保护措施等。

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批同意,并报业主批准后方可实施。

4.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包括:开挖机械的选定、开挖程序、机械和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地面和坑内排水措施及雨季施工措施等。

5.要求施工单位在土方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挖、填方的平衡计算,综合考虑土方运距最短、运程合理和各个工程项目的合理施工顺序等,做好土方平衡调配,减少重复挖运。

6.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单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管理人员资格证和特殊工种证件);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是否有办理工种间交接验收手续。

7.审查承包单位的管理组织机构和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协助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重点是检查、考察技术管理人员是否定员、定岗、定职,经验和水平是否胜任;检查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技术交底制度、自检与质检制度是否落实,要求承包单位做到开工有报告,施工有措施,技术有交底,定位有复查,材料有试验报告,隐蔽工程有记录,工序完成有自检、专检,交工有资料。

8.基坑开挖前,必须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给水、排水、煤气、电力电缆、电话电缆等地下管线进行调查,摸清它们的位置、埋设标高。

基础上部结构形式、并将它们反映在基础开挖施工平面图上。

当开挖可能影响邻近建筑物、管线安全
使用时,必须有可靠措施保护。

9.基抗开挖,必须监测边坡支护稳定,确定安全后再进行施工。

10.基坑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系统经检查和试运转,一切正常时方可开始施工。

11.基坑开挖前应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

12.基坑开挖前应对支护结构的施工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土方开挖。

13.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控要求,从基坑边缘以外1~2 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需要保护物体应作为监控对象。

14.基坑工程监测项目可按下表选择
基坑监测项目表
监测项目 \ 基坑侧壁安全等级( 一级)
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应测
周围建筑物、地下管线变形应测
地下水位应测
锚索拉力应测
土体分层竖项位移应测
支护结构界面上侧向压力宜测
15.位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应少于经审查批准方案的点数,且应设在影响范围以外。

16.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测得初始值,且不应少于两次。

(二)事中控制
1.为确保大开挖后的边坡不受雨水冲刷,减少地下水渗入土体,坡顶外如1m挖排水沟,坑内需设排水沟和集水井,用水泵抽除积水。

2.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基坑(槽)严禁超挖”的原则。

3.在施工过程中边堆置土方不应超过设计荷载。

4.对于处于基坑开挖较强影响区内的邻近建筑物、管线、人防洞,应由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进行加固处理后,方可开挖。

5.采用机械开挖基坑时,须保持坑底土体原状结构,根据土体情况和挖土机械类
型,应保留150~300mm土层由人工挖除铲平。

6.本工程由于基坑深度较大,应分层开挖,以防开挖面的坡度过陡,引起土体位移,底面隆起、桩基侧移等异常现象发生。

每班停班后,机械应停在1:1.5坡度线以外处。

7.如遇有软弱层必须分层均衡开挖,层高不宜超过1m。

8.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或损伤支护结构、降水设施、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9.基坑土方施工中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检测,如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挖土,并应立即查清原因和采取措施,方能继续挖土。

10.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且应避免漏水、渗水进入坑内;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11.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12.土方工程施工,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

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

13.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规定。

14.雨季开挖土方,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分期完成。

坑面、坑底排水系统应良好。

雨季施工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15.各项目监测的时间间隔可根据施工进程确定。

当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

当有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

16.基坑开挖监测过程中,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报告。

工程结束时应提交完整的监测报告。

17.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排水沟方向的坡度不应小于2‰。

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应逐点检查。

检查点为每100~400m2 取1点,但不应少于10 点;长度、宽度和边坡均为每20m取1 点,每边不应少于1 点。

18.基坑开挖验收后,应立即进行垫层和基础施工,防止太阳暴晒和雨水浸刷破坏基土原状结构。

(三)土方开挖
1.依据地质勘察报告,基础设计图和深基坑支护设计图以及《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XX,审查基坑开挖的施工方案。

对深基坑尤其
要特别认真审查。

2.根据总平面图中的测量控制点和规划红线,监察与复核施工单位所放的线,务求准确。

3.深基坑开挖前须建议业主聘请专业队伍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道路路面、民用建筑等)进行监测。

并协助业主确定监测队伍、监测项目与内容。

4.在基坑开挖过程中,经常巡视工地。

注意如下问题:
○1轴线桩、龙门板或水平桩有无位移;
○2坑边堆土高度、位置与范围、以及建材堆放;
○3土壁、坑底渗水现象;
○4地表水、雨水冲刷情况;
○5周边地面有无裂缝;
○6有无塌方;
○7土质异常、局部土质松软、古墓、古井、局部障碍物;
○8施工进度;
○9有无超挖(工程量超预算……)等待;
○10施工安全(如挖土机下作业等)。

三.土方工程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一)土方工程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值
1.当土方工程挖方较深时,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基坑底部土的隆起并避免危害周边环境。

2.在挖方前,应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工作。

3.土方工程施工,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

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

土方不应堆在基坑边缘。

4.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规定
表二
(二)土方工程的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土方工程事前监理的工作控制要点
土方工程事前监理,应首先了解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然后审核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复查定位放线、水准点和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经现场监理工程师校审后认为无误,方可进行土方工程施工。

2.土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经常复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平面控制桩和水准点是否正确。

(2)挖方的边坡坡度及加固、排水设施断面尺寸及标高、平面的中线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3)平整场地的挖方的位置、标高、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并检查有无局部沉陷或过湿的地段。

(4)基坑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其位置、尺寸、标高、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挖土时,严禁超挖。

(6)经常检查场地排水或降水情况,以防止基坑浸泡、塌方、滑坡。

四.土方工程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土方运输
检查作业时间,进场的运输机械、人力是否有准运证,如果夜间运土,是否报市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夜间运输等。

(二)土方工程施工技术
1.开挖基坑时,为了防止塌方,确保安全施工,坑壁边应采用一定措施,维持稳
定。

3.土壁支撑
开挖基坑,采用放坡开挖比较经济。

但由于本工程场地的限制不能按要求放坡,采用人工挖孔桩加锚索及喷射击钢筋砼护壁的施工方法。

4.基坑放线
基坑开挖以前,必须根椐建筑平面图,将新建房屋的平面位置和高程。

根椐建筑测量方法,在实地上划出基础开挖边线。

定位放线的依据:总平面图中的测量控制点和规划红线。

5.基坑土方开挖
本工程尽量采用机械施工,留一定厚度人工捡底,以减轻劳动强度,加快工程进度,降低成本,缩短工期。

6.基坑开挖的深度控制
当开挖到离坑底50-80cm 时,应及时用水准仪测量标高,打上水平桩,以作挖坑时控制深度的依据。

(水平桩一般沿基槽每隔壁3-4m钉设一个)。

出可根据坑壁上的标高点,直接测量基槽的开挖深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三)基坑开挖中的注意事项
1.开挖基坑之前应检查轴线桩、水准标高,有无变位移动现象。

并根据设计图纸校核基础放线的位置、尺寸等是否符合要求。

2.基坑开挖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

施工时应尽可能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内,以免引起塌方或地基土遭到破坏。

3.开挖基坑时,现场堆土一般要求离基坑边应在0 .8m 以外,堆置高度不宜超过1.5m,以免影响施工或造成坑边土壁塌方。

4.基坑开挖时,严禁搅动基底土层。

因此,要加强抄平管理,以防超挖。

如发生超挖现象,应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在特别重要部位,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采取加固措施。

基坑开挖到底如不能马上浇筑垫层,应在基底标高以上留150~300mm 的土,待浇垫层时一并挖去。

5.挖土过程中和雨后复工时,应随时仔细检查土壁稳定和支撑牢固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骤然崩坍。

6.基坑施工排水
基坑挖土,地下水渗入地表水流入,浸泡基坑会造成边坡坍方,基底地基土
承载力下降,以及施工条件恶化等情况,所以应作好防水和排水措施(基坑排水方法为井点降低地下水位法)。

(四)土方的安全施工
1.土方施工前,必须对场地内及附近的地上、地下管道、电缆及高压水管等的情况调查清楚。

在特殊危险区域施工,必须设专人负责进行控制和管理。

2.基坑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之间的间距应大于2.5m,挖土时,由上而下,逐层开挖,禁止掏洞开挖。

3.基坑边应设有安全防护栏杆。

夜间必须有照明。

4.开挖较深的基坑(槽)时,坑边一般不准放物料,如确有必须,则应严格控制堆放高度、重量和到坑边的距离。

5.用挖土机施工时,在挖土机的工作范围内,不许工人作业。

6.有危险的土方工程,要编制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坚决贯彻执行,工地上应有醒目的标志或标语牌,以免发生意外。

7.如发现土坡松动、渗水、地面开裂,即应暂停施工,撒退工人,即时向有关单位汇报,并参与研究处理。

第二节降水工程施工
一.降水工程的专业特点
本场地地下水埋藏于砂卵石层内的孔隙潜水,水量丰富,基坑深23.075m,地下水降至30m。

控制好出水含砂量,注意观察降水所引起的沉降对相临建筑物的安全。

二.降水工程监理工作的工作流程
(一)事前控制:
1.组织有关监理人员学习相关图纸、技术资料、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

2.工程项目施工前,组织相关图纸会审。

3.审查承包单位的管理组织机构和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协助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重点是检查、考察技术管理人员是否定员、定岗、定职,经验和水平是否胜任。

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技术交底制度、自检与质检制度是否落实,要求承建单位做到开工有报告,施工有措施,技术有交底,定位有复查,材料有试验报告,隐蔽工程有记录,工序完成有自检、专检,交工有资料。

4.对施工人员进行核查和考察,要求施工人员要经过质量及安全教育,具有一定
的技术素质和质量意识,从事技术工种的人员应经过考试考核,有资格证书或上岗证。

5.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包括:
(1)降水场地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必要时应作现场抽水试验确定渗透系数。

(2)选用的井点类型,井点管长度、直径、数量,抽吸设备类型、套数,井点降水系统的平面布置、机房布置,各套抽吸设备的工作范围,基坑的横剖面(或纵剖面),设计的降水曲线、对附近场地的影响范围。

(3)井点管的沉降方法、排水沟的设置、排水地点的选择,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的措施。

(4)井点管的位置及安装图。

(5)各类井管的滤头宜设在透水性较好的土层中。

(6)井点降水的深度,应根据不同情况,按下述原则确定:
○1挖土、运土需下到坑内施工的,水位应降到支承机械工作面下1m。

○2基坑底面以下土层渗透系数较大,附近建筑物、管线在降水影响范围以外,水位宜降到基坑底面以下0.5m。

○3井点系统安装完毕后,必须试抽、试灌,检查系统质量,发现“死井”和漏气、漏水现象应进行补救处理,确保正常运转使用。

(7)井点降水运行后,抽吸设备应连续工作,井点出水应先大后小,先混后清。

(8)施工前应对井管、抽吸设备进行保养、检修和试运转,各种抽吸设备的真空度应大于93kPa。

(9)井点降水要做好测试记录。

(10)井点降水质量评定标准包括:出水情况、工作真空度、值班、井点成活率、出水排放、管道漏气、电源、观测井、开挖后降水效果。

(二)事中控制:
1.测量放线:
2.降水井成孔:
3.下井管:
4.填滤料封孔口:
5.洗井:
6.排水干管铺设:
7.抽水:
(三)事后控制:严格控制出水含砂率≯0.1‰。

第三节基坑支护工程施工
一.事前控制
(一)图纸会审要求
图纸会审时应明确该工程的整体稳定性分析、面层设计、与构造规定、锚索抗拔承载力计算。

(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坑工程概况、水文地质及周边环境情况;
2.挖孔桩锚索工程的平面图、剖面图;
3.限制作业条件、环境安全规划及措施等;
4.材料设备的要求及进场计划;
5.施工工序、工艺控制;
6.质量保证措施;
7.施工安全保护措施;
8.进度计划等。

9.施工单位人员、资质审查。

二.事中控制
应监控施工单位按照下列规定和程序施工。

(一)挖孔桩锚索工程施工前应作好下列准备:
1.挖孔桩定位点、轴线定位点、水准基点、变形观测点等,并妥善保护。

2.施工材料、设备准备:
(1)注浆泵、砼喷射机、空压机等设备能力应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
(2)材料:砂石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如使用速凝剂,应做与水泥的相容性试验及水泥浆凝结效果试验。

商品砼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二)挖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考虑到本工程有人工挖孔桩和锚索,在开挖基坑时要保证挖孔桩和锚索的砼有一定的强度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

2.基坑开挖应按照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分段分层进行,及时支护、严禁超挖。

(三)喷射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喷射混凝土作业应分片进行,同一分段内喷射顺序应自下而上,初喷砼厚度为30mm,第二次喷砼厚度50-80mm。

2.喷射时,喷头与受喷面应垂直,距离宜为0.6-1.2m。

3.喷射时应控制好水灰比,保持砼表面平整、无滑移流淌现象。

4.喷射混凝土完成后应养护7 天,根据本工程情况,采取淋水方法。

(四)钢筋网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网在喷射第一层砼后铺设。

2.钢筋网应与锚固装置连接牢固,喷射砼时不得晃动。

3.钢筋搭接长度至少35d,绑扎3 道。

如为焊接则焊长不小于10d。

钢筋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五)排水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桩锚支护结构应设置排水沟、集水坑等用于地表和基坑排水,排水沟应离开坑底边壁0.5-1m,基坑在整个施工及使用期间,要严格注意地表水的渗入对基坑壁的危害。

三.事后控制
(一)质量检测及监测
1.锚索抗拔力应由抗拔试验确定,试验数量不宜小于规范规定。

2.喷射砼的厚度采用钻孔法检测,钻孔数为每100m2 面积一组,每组不得少于3 个点。

(二)工程验收
1.按设计图纸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一起进行验收,并将有关质量记录、中间验收、隐蔽验收等资料整理归档、移交,完善验收手续。

2.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以下资料,监理人员应事先进行审查:
(1)原材料(钢筋、水泥、砂、石)出厂合格证及质检报告;
(2)地质勘探报告;
(3)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日志、质量技术交底卡;
(5)施工技术管理经验总结说明;
(6)图纸、会审记录及变更记录;
(7)挖孔桩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砼配合比设计报告;
(9)锚索抗拔力试验报告
(10)喷射砼检测记录(厚度检测数据,混凝土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三)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基坑顶部水平位移观测、边坡监测、地下水位观测等。

四.护壁桩支护监理控制要点
(一)事前控制
1.施工前应对水泥、砂、石、钢材等原材料进行检查,对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施工顺序、监测手段(包括仪器)进行检查。

混凝土灌注桩的质量检验应较其他桩种严格,这是工艺本身要求,再则工程事故也较多,因此,对监测手段要事先落实。

2.排桩宜采取隔桩施工,并应在灌注砼24 小时后进行邻桩成孔施工;
3.桩顶连梁施工前,应将支护桩桩顶浮浆凿除清理干净,桩顶以上出露的钢筋长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混凝土强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挖孔桩顶部应设钢筋砼梁连接,连梁宽度(水平方向)不宜小于桩径,连梁高度(竖向方向)不宜小于500 ㎜。

5.基坑开挖后,挖孔桩的桩间土防护采用喷射钢筋砼护面,当桩间渗水时,应在护面设泄水孔。

(二)事中控制
1.确定桩位:根据施工单位确定的桩位图纸,检查桩位位置,桩位偏差,轴线和
垂直轴线方向均不宜超过50 ㎜,成桩误差控制在1/4 桩径;
2.砼搅拌: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试验室出的砼配合比进行砼的搅拌工作。

3.浇筑砼:砼的振捣一定要到位,不得漏振;并作好砼取样工作。

五. 深基坑变形观测要求及安全措施
(一)深基坑变形观测要求
1.深基坑变形观测主要包括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和沉降观测及其邻近建筑物和重要管线、道路的沉降观测。

2.深基坑变形(水平位移、沉降)观测必须满足其技术和精度要求。

3.变形观测所有基准点、观测点应在支护结构或降水井施工完成后,基坑开挖前设定。

4.水平位移观测点应沿支护结构延伸方向布设。

5.变形观测点应在布设初始建立初读数,变形观测应在基坑开挖或降水当日起实施,基坑开挖过程中,相邻两次的观测间隔不宜超过十天,在出现可能促使变形加快的情况时要加密观测次数,基坑开挖完毕后且变形已趋稳定时,可适当延长间隔时间,在地下构筑物完工后即可结束观测。

对支护结构进行应力监测,宜与变形观测同步进行。

6.变形观测资料应包括:观测基准点和变形观测点位置、编号、观测日期、本次观测值和累次观测值,观测资料应编制成表或绘制成曲线,变形观测结束后,应将上述资料汇总成册并附有必要的文件。

(二)深基坑作业的安全控制措施
1.严格实行作业开工令制度
由于深基坑作业本身有危险性而且作业对周围环境亦有影响,所以每项作业的开工,必须认真检查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的有关措施落实,应该由施工单位在准备工作完成后提出开工申请,再由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开工,以防止准备工作和配合条件缺陷而造成事故。

2.基坑上口的安全注意事项:
(1)深基坑挖土之前在坑壁外设置挡水栏或截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

(2)挖土开始以后在深基坑四周设置防护栏杆。

(3)深基坑四周地面,在坑深一定范围内的地面荷载,应由施工组织设计作出专门的规定,并有专人进行管理,不得随意放置机具和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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