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二厂、三厂消防演练预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6年二厂、三厂消防演练方案
1.演练目的
1.1全面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 增强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自我防护能力、防止发
生重大事故,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将损失降到最低。
1.2检验车间消防设施的运行功能
1.3检验车间事故应急预案的符合性.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时,在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一致,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2.演练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二厂、三厂应急预案等
3.演练前准备
演练开始前半小时,将车间一楼南北两个安全门打开,确保逃生通道畅通。
4.演练机构设置及职责
4.1演练指挥部
总指挥: 于瀚、程和丽
成员:杨云江、徐胜炜、侯飞
4.1.1演练假想着火点:因电源线路老化,一楼配电室起火并引发一楼彩钢板小面积着火。
4.1.2消防疏散演练开始时间:2016年5月26日12:40。
演练开始前10分钟电工进入配电室等待。
12:40分,指挥部向电工下达断照明电命令,电工切断全部照明电源,发出演练开始信号,疏散演练开始。
演练结束后,电工接通配电室开关,整理现场后到车间外集合。
4.2消防演练设现场疏散引导组。
4.2.1现场疏散组
组长: 于瀚、程和丽
成员: 杨云江,徐胜炜,侯飞以及各工段长
各逃生通道人员安排
一楼大厅门口:徐胜炜
一楼北安全门:刘延林
一楼南安全门:王怀勇、史居亮
二楼南楼梯出口:孔勇
二楼北楼梯出口:侯飞
三楼南楼梯出口:赵玺
三楼北楼梯出口:夏修安
集合地点:各班组到达公司外围后立即清点人数,确保各自人员已经安全撤离。
清点完毕后到车间北门集合,并以工序和部门为单位向指挥部汇报撤离情况(应到及实到人数,未到人员及原因),指挥部确保疏散完成后,做现场总结。
车间各岗位疏散路线参考提示:
●制粉→一楼走廊北安全门→外围
●一楼炮制→车间大厅→外围
●蒙脱石→一楼走廊南安全门→外围
●制粒→一楼走廊南安全门→外围
●二楼办公室→二楼北楼梯→一楼走廊北安全门→外围
●口服液→二楼北楼梯→一楼走廊北安全门→外围
●二楼提取中控室→南楼梯→一楼走廊南安全门→外围
●洗衣房+纯水→三楼北楼梯→一楼北安全门→外围。
●设备维修→三楼南楼梯→外围
●三楼选料人员→三楼北楼梯→一楼走廊北安全门→外围
疏散演练说明:
a.各处通道口勤务人员主要负责对参与演练的现场人员疏散引导,并在所有人员撤出后,负责现场情况统计的报告,如查看现场有无人员受伤及设施完好情况,包括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以及人员疏散时损坏的设施情况等,演练结束后,将现场情况向指挥部汇总报告。
b.演练开始前10分钟,所有参与演练的人员应就位,按照指挥部下达的火场设置点选择适当的疏散路线. 洁净区人员演练开始前换好一般区工作服,工作鞋,在换鞋间等待,提取工序在二楼中控室等待,其他人员在各自岗位等待。
c.各处责任人应认真组织,注意稳定参演人员的情绪,严禁慌乱和失控,确保整个演练工作的顺利进行。
d.所有人员在演练前15分钟和演练过程中,不得乘座电梯,疏散时应采用低姿前进,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选择就近疏散通道进行快速疏散。
e.本次演练正式开始之前各工序负责人负责对本工序员工讲解逃生路线、安全门位置、逃生注意事项等培训工作。
f.各洁净区安全门在本次演练过程中不作为安全通道使用,但是在发生意外时,员工应选择
最近的逃生通道逃离现场。
g.消防逃生演练开始以照明灯熄灭为信号,照明灯熄灭后大家迅速撤离。
h.演练过程中切勿惊慌,有序撤离,如果发生意外情况立即向指挥部报告。
5.演练完成后返回各自岗位
6.消防安全疏散演练总结
各工序负责人在组织演练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现场信息,包括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报警装置、疏散通道情况等,并针对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建议。
7.演练说明及要求
7.1演练开始后,根据总指挥指示,控制事故现场态势,确保现场人员及财产安全。
7.2疏散过程中,不要急于抢时间,更不能出现慌乱等局面,要始终保持良好的心态,冷静处置,快速安全地就近选择通道进行疏散
7.3在疏散演练中,有少部分安全通道虽未开启,但在紧急情况下,所有的通道都是可以使用的。
各工序应结合本单位实际,让所属人员熟悉和综合了解自己工作的环境、应急通道及设施,提高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7.4参演人员在演练过程中,态度要严肃认真,不得打闹、嬉笑等,各楼层的保护人员要积极做好人员的疏散引导工作,防止发生意外损害或损伤,以确保本次演练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厂、三厂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