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岗位双向选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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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关于岗位双向选择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四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企业实际,对其它未公开竞聘的岗位实行双向选择、择优选用。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化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改革,通过实施岗位双向选择,合理配置资源,优化人员结构,不断提企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1、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2、职工参与、注重实绩的原则;
3、用人所长、优化结构的原则;
4、以服从组织决定为前提,工作需要与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
三、实行范围
凡在8岗(含8岗)以下(不含客户经理)的岗位,均属于实行双向选择的范围。
四、批次安排
为确保岗位双向选择规范有序的进行,对上述岗位,依照一定的批次,分步组织实施双向选择。
第一批次:市、县、分局机关岗位;
第二批次:专卖一线岗位;
第三批次:营销一线岗位;
第四批次:配送一线岗位。
五、操作程序
各批次岗位双向选择原则上按照个人申请、绩效考核、双向选择等程序,予以择优选用。
1、个人申请
由职工根据本人意愿提出申请,填写《岗位双向选择申请表》(见附件一)。
在每个批次中每人只限申请一个岗位。
2、绩效考核
按照其06年年终绩效考核“优秀”为90分、“良好”为80分、“称职”为70分、“待改进”为50分四个档次进行折算,得出其绩效考核得分。
3、双向选择。
在个人选择部门岗位申请的基础上,部门主要负责人结合绩效考核得分排序,并按照本部门人员编制数,择优选用。
对没有绩效考核记录的新进人员,由部门视情决定。
4、双向选择结果,填写《部门选聘人员汇总呈报表》(见附件二),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市局“四定”工作领导小组,经批准后方可聘用。
5、每批次结束后,由市局改革办及时通过办公自动化公布结果。
六、具体办法
1、第一批次市、县(分)局机关岗位双向选择具体办法(时间2天)
由市局改革办牵头组织,市局机关各部门、各县(分)局负责按下列要求落实:
(1)个人申请
申请选择岗位的职工需按要求填写《申请表》交所在部门,部门对职工基
本信息审核把关。
(2)绩效考核
由单位(部门)调阅各岗位申请者2006年年终绩效评估结果,按照规定标准换算成分数。
(3)双向选择
在个人选择部门岗位申请的基础上,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结合绩效考核得分排序,并按照本部门人员编制数,择优选用。
(4)各单位(部门)对呈报的择优选聘岗位人员,经审批通过后,应及时向向本部门人员宣布。
对未被选聘人员,负责应及时做好思想工作,并鼓励其参加下一个批次双向选择以及告知下一个批次“双向选择”有关事项。
2、第二、三、四批次岗位双向选择,由各县局(分局)、营销中心、配送中心按照第一批次操作程序和办法组织进行。
每个批次时间均为2天,在上一批次完成后,再进行下一批次。
七、有关事宜
1、双向选择要严格自律,体现公平、公正,杜绝讲人情面子,不搞身份歧视。
2、在2007年12月31日前达到内退年龄的,可不参加此次双向选择。
附件:1、《岗位双向选择申请表》
2、《选聘人员汇总呈报审批表》
二○○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