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行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行政服
务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九江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6.25
•【字号】九府厅字[2012]131号
•【施行日期】2012.06.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行政服务工作
先进单位的通报
(九府厅字〔2012〕1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九江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2011年,我市各级行政服务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强工兴城、奋起赶超”的发展思路,坚持“服务经济、促进发展” 的服务理念,秉承“规范、便民、高效、廉洁”的服务宗旨,理清发展思路,创新工作举措,大力推进“三个平台、四级体系、一支队伍”建设,取得了审批办证、规费征收、公共资源交易三项业绩全面超历史的可喜成绩。
根据《江西省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赣府厅发〔2011〕8号)和《九江市行政(公共)服务单位目标考核方案》(九府厅发〔2011〕76号)精神,经单位自评、牵头部门考评、领导小组审核、市政府同意,修水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9个单位被评为“2011年度全市行政(公共)服务目标考评先进单位”。
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推进我市行政服务体系建设,市政府决定,对2011年度全市行政(公共)服
务目标考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现予通报如下:
一、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目标考评先进单位
修水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都昌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九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
二、部门专业服务大厅目标考评先进单位
市房产交易办证服务大厅、九江供电公司市区分公司长征路营业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市行政服务中心部门窗口目标考评先进单位
市林业局窗口、市交通局窗口、市工商局窗口。
希望以上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为服务九江沿江开放开发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围绕“争得九江应有地位,人民过上小康生活”的总目标,提高服务效率,全面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