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开展2009年水利工程汛前大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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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开展2009年水利工程汛前大检查
的通知
【法规类别】防汛抗旱
【发文字号】宁防指[2009]2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发布日期】2009.02.09
【实施日期】2009.02.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京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开展2009年水利工程汛前大检查的通知
(宁防指〔2009〕2号)
各区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城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局属河道管理处、市防汛机动抢险队、建邺区农办:
根据《2009年南京市防汛防旱工作意见》,为确保我市各类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安全度汛,充分发挥工程防洪减灾效益,为我市“保增长、促转型”中心工作服务,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利工程汛前大检查,要求各单位按照“查全、查细、查实”的要求,集中力量,自下而上地对各类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涉水项目和在建工程的防洪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从2月10日起至3月上旬,各区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组织自查,按要求填写相应的检查报表,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将于3月中旬组织对区县检查,各区县要在3月20日前,将防汛检查结果、各类责任制、防汛预案、险工险段及度汛措施等各类表格和文字材料上报市防指并抄送相关局属河道管理处,市防指将在防办主任会议上进行通报。
二、检查内容
1、区县各项工作责任制、各类水利工程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和各类责任人的落实情况。
2、各区县对防汛防旱各类应急预案修编和报批工作情况。
3、江河湖堤防、水库、涵闸、泵站,城市防洪排涝工程等逐一进行检查。
对病险水库、病险涵闸、河道堤防工程标准不足、历史险工隐患段、沿江易崩坍段、万方以上的塘坝等防汛薄弱环节要进行重点检查;对如遇暴雨,排水不畅,易发生漫溢、溃决、滑坡等险情对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