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 移交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一、引言二、背景人力资源部门在每个组织中都承担着记录和管理员工档案的责任。
然而,随着人力资源功能的转移或重新组织,档案可能需要从一个机构移交到另一个机构。
此时,需要制定一系列规范和程序来确保档案的安全传递和完整性保持。
三、档案移交管理办法的目的公司制定此档案移交管理办法的目的是确保档案可以正确地移交给接收方,并保持其完整性和可访问性。
在移交过程中,也需要保证档案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四、档案移交程序4.1 档案移交前的准备工作1. 确定接收方确定接收方将要接收档案的机构或部门。
2. 制定移交计划制定详细的档案移交计划,包括时间表和移交内容。
3. 准备档案清单制作一份包含所有需要移交的档案清单,并确保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安排人员培训为涉及档案移交的人员提供相应的培训,确保他们了解移交程序和要求。
4.2 档案移交的具体步骤档案移交的具体步骤如下1. 整理档案对要移交的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易于查找。
2. 打包档案将档案按照清单的要求进行分类和打包,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3. 填写移交单据填写档案移交单据,包括档案清单、移交日期、移交人员等信息。
4. 进行移交仪式在移交双方的见证下,正式进行档案移交,确保双方都了解移交的内容和要求。
5. 接收方确认接收方应确认接收到的档案的完整性,并在移交单据上签字确认。
6. 档案归档接收方应按照自己的档案管理规范,对接收到的档案进行归档和管理。
4.3 档案移交后的跟进工作完成档案移交后,还需要进行一些跟进工作,包括1. 档案管理培训接收方应为新接手的档案管理人员提供相应的培训,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地管理档案。
2. 档案审计定期进行档案审计,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档案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包括备份、防火防水措施等。
五、档案移交管理的注意事项1. 档案移交应事先通知接收方,确保接收方的准备和配合。
2. 档案移交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
市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市档案移交管理办法市档案移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档案移交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档案移交管理办法适用于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的档案移交工作。
第三条档案移交是指把一定时期内形成的不再属于原机关、单位和个人负有管理职责和保管义务的档案转交给由法律规定或协议确定的后续机关、单位或档案馆负责管理和保管的活动。
第四条市档案移交的目标是在保证档案的关连性和完整性的前提下,及时将不再需要原机关或单位保管的档案移交给后续机关或档案馆,确保档案信息的正常流转和合理利用。
第二章移交申请和审核第五条原机关或单位应在移交前提前向后续机关或档案馆提交移交申请。
第六条移交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移交的档案名称、数量和形成时间;(二)移交的档案的存放地点和管理状况;(三)移交的理由和必要性说明;(四)移交计划和工作安排。
第七条后续机关或档案馆应对移交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核实,对移交档案的相关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核。
第八条审核通过的移交申请,应向原机关或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并在通知中明确移交的时间、地点以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章档案整理和分类第九条移交前,原机关或单位应对档案进行整理和分类,确保档案的规范和清晰。
第十条档案整理和分类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包括对档案的目录、标签、检索方法等进行规范化处理。
第十一条档案整理和分类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和一致性。
第十二条档案整理和分类完成后,应编制移交目录和清单,明确移交的档案内容和数量。
第四章移交手续和流程第十三条移交手续和流程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包括以下环节:(一)移交档案清单的签署确认;(二)档案移交书的签署和盖章;(三)档案移交单据的制作和审核;(四)移交档案的运输和交接。
第十四条原机关或单位应按照移交计划和移交目录的要求将档案进行打包、密封和标识,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档案定期移交管理办法(全新经典版)
档案定期移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以下简称“公司”)档案移交工作正规化,档案信息资源安全保管、合理利用,规范档案移交各环节工作,保证归档文件资料齐全、符合入档要求,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档案移交要求第二条公司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各部门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按要求归档完毕后,及时向综合办公室档案室移交。
第三条移交的档案资料要保证按归档要求,做到整理规范,编号规范,编目清晰,并编制好移交清册。
移交档案时,档案移交目录清单(含电子目录)(附件1)一并移交。
第四条经档案室正式接收的档案,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移交文件、材料索回,如需利用,应办理借阅手续。
第三章档案移交程序第五条移交人员同档案人员在档案室办理交接手续。
档案人员对照移交清册,对移交人员移交的档案逐一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在《档案交接文据》(附件2)上签字。
《档案交接文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从移交者移交的案卷中拣出无须归档的文件材料,有权索要应归档而没有移交的材料。
对不符合移交质量的档案,有权要求移交人员重新整理后再移交。
双方意见不一致时,由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裁定。
第四章档案移交时限第七条档案的接收与移交时间:各类档案按年度一年归档一次,于次年四月底移交。
会计类由财务管理部整理立卷保管一年后向档案室移交,项目档案于项目竣工后由工程管理部整理立卷一年后向档案室移交。
第八条根据公司统一要求,各部门须做好档案定期归档工作,并按质按时向档案室移交档案资料。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档案移交目录清单2.档案交接文据附件1:档案移交目录清单部门:年份:移交责任人:档案接收人:移交部门负责人:接收部门负责人:移交部门分管领导:接收部门分管领导:移交日期:附件2:档案交接文据。
改制移交档案管理规定办法
改制移交档案管理规定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改制移交档案的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有效利用和保护,制定本规定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改制移交档案的工作。
三、改制移交档案的管理办法1. 确定档案移交范围确定档案移交范围应根据组织的改制方案和文件,准确把握档案的现状、性质、范围、重点等因素,划分、选择移交档案的类别、范围和数量。
2. 移交档案的准备工作移交档案的准备工作应包括:•指定档案移交工作同志,明确各自任务分工•确定档案移交时限,安排移交计划•制定档案移交目录和档案移交清单3. 档案移交的进行档案移交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移交工作同志应在移交前对待移交档案进行全面检查,将各种类型的档案归好类位置,并制定档案移交目录,列出档案清单•移交档案应在移交目录和档案数字清单上标注“已移交”字样,同时向接收方交接档案的移交处理单•移交方应将已移交的档案装箱封好,并在每一箱上注明档案名、编号、数量及移交日期•由移交方、受理方签字,写明移交日期、接收计划并保管好档案移交单4. 档案接收和验收档案接收和验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接收方在接收档案时,应对档案进行全面审查,对不妥或不清晰的情况,要求移交方清理或改正•接收方在接收完毕后,应在移交目录和档案清单上签字确认并记入接收计划及档案记录,同时将档案规范地放置于档案库内,并根据规程及时维护和整理档案四、档案的归档与利用档案的归档应按照规定的分类方法,经过归纳、整理、编号并建立目录,放到规定的位置,并制作好标签。
在归档后应严格遵照规定程序对档案进行必要的查阅、借阅,并做好档案的利用统计工作。
五、档案的保管档案的保管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机密性。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档案,应实行严格保密制度,采取物理隔离、技术控制、业务保密和管理保密等措施,防止档案泄密。
六、档案的借阅和查阅档案的借阅和查阅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明确查阅目的和借阅期限,通过审批后才能进行借阅和查阅。
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档案移交管理办法合同文档示例:目录:一、合同背景与目的二、合同主体三、档案移交的范围与内容四、档案移交的程序与要求五、档案移交的时间与地点六、档案的保管与使用七、合同的终止与解除八、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十、附件一、合同背景与目的为了规范档案移交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及时移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二、合同主体甲方(移交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接收方):____________________三、档案移交的范围与内容1. 甲方应将乙方在合同期间产生的所有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并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移交。
2. 移交的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件、会议记录、设计方案、施工图纸、验收报告、往来函件等。
四、档案移交的程序与要求1. 甲方应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提交档案移交清单。
2. 乙方应在收到档案移交清单后15日内,对清单进行审核,并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
3. 甲方根据乙方的意见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档案移交清单提交给乙方。
4. 乙方在收到修改后的档案移交清单后15日内,对档案进行验收,并向甲方出具档案接收证明。
五、档案移交的时间与地点1. 档案移交的时间为合同终止或解除后30日内。
2. 档案移交的地点为甲方所在地或双方协商确定的地点。
六、档案的保管与使用1. 乙方对移交的档案应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2. 乙方有权在合同范围内使用移交的档案,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七、合同的终止与解除1. 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方应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档案移交。
2. 双方应签订档案移交确认书,确认档案的移交情况。
八、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档案移交,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乙方未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接收档案,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九、争议解决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市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市档案移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市档案移交管理工作,加强档案保管和利用,提高档案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移交内容和条件2.1 移交内容2.1.1 市级机关应当按照全市档案移交目录的要求,对全部涉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档案移交给市档案馆。
2.1.2 市级以下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所属行业规定的档案保管期限,对涉及其职责范围内的档案进行移交。
2.2 移交条件2.2.1 移交前必须进行鉴定和整理。
2.2.2 移交前必须进行数字化处理,并按照规定提交数字档案。
2.2.3 移交前必须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保密级别较高的档案进行审查处理。
第三章移交程序和要求3.1 移交程序3.1.1 移交申请移交机构应在移交前填写《档案移交申请表》,并提交至市档案馆。
3.1.2 档案鉴定市档案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鉴定标准和规定,对移交档案进行鉴定。
3.1.3 应验合格经过鉴定的档案应当经过整理、装箱、密封,并填写《档案移交清单》。
情况紧急的,可暂时不填写《档案移交清单》,但应在移交后一个月内补齐。
3.1.4 移交接收市档案馆应当对移交档案进行接收,并对移交档案及《档案移交清单》进行核对。
3.2 移交要求3.2.1 移交的档案应当按照工作程序、时间顺序、事宜分类等原则进行归档。
3.2.2 档案应当进行全面的检查审定和整理排架,保证档案资料完整无缺。
3.2.3 移交档案的介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且数字化操作应当符合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档案保管和利用4.1 档案保管4.1.1 档案应当在规定场所进行封存,并配合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维护。
4.1.2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保密级别较高的档案要实行严格保密措施。
4.2 档案利用4.2.1 用户应当符合档案利用条件,并填写《档案利用申请表》。
4.2.2 档案利用应当遵循公开、平等、便捷的原则。
第五章督查和责任追究5.1 督查5.1.1 市档案馆应当定期对移交档案进行检查,核实移交机构档案管理工作的情况。
企业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企业档案移交管理办法1. 引言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大量的档案资料,这些档案资料对于企业的管理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某些档案可能已经不再对企业的运营产生重要的作用,或者需要对档案进行整理、更新等操作。
为了确保档案的安全、有序的保管和管理,企业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2. 移交的对象范围和责任档案移交的对象范围包括企业的各个部门和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市场营销部门等。
每个部门和机构都有责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移交相关档案。
移交档案的责任主要由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他们需要协调各个部门和机构之间的档案移交工作,并负责档案的整理、分类、归档等工作。
3. 移交的流程和标准3.1 移交流程预备工作:企业档案管理部门与各个部门和机构确定移交的时间、范围和要求,并进行相关培训,确保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档案整理:各个部门和机构按照要求对所负责的档案进行整理,包括分类、归档、清理、整理等操作。
移交审核:档案管理部门对移交的档案进行审核,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移交确认:档案管理部门和各个部门和机构对移交的档案进行确认,签署移交确认书。
3.2 移交标准档案的完整性:移交的档案需要包括完整的文件、资料、报告等,确保档案完整,不遗漏。
档案的准确性:移交的档案需要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包括日期、编号、名称、签字等信息的准确无误。
档案的可读性:移交的档案需要保证其可读性,包括文字的清晰、图表的完整等。
移交确认书:每次档案移交完成后,需要由档案管理部门和各个部门和机构共同签署移交确认书,确认档案的移交情况。
4. 档案的接收和管理档案接收:档案管理部门对移交的档案进行接收,并进行分类、编号、整理等操作。
档案存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存储和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按照需要提供档案资料给相关部门和机构使用,确保档案的有效利用。
档案销毁:对于已经失去使用价值的档案,档案管理部门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处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市档案移交管理办法精简版
市档案移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市档案的移交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根据《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移交的范围和内容第一节移交的范围市档案移交管理办法适用于全市所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下简称机构)的档案移交工作。
第二节移交的内容1. 移交的档案包括本机构产生的所有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2. 移交的档案应按照文件形式、时间顺序、内容界定和责任划分等原则进行整理和分类,确保档案的组织结构清晰和使用便捷。
3. 移交的档案应包括机构的组织机构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项目档案、行政管理档案等。
4. 移交的档案应附有档案目录和档案目录附表,并注明移交单位、移交时间、移交人员等信息。
第三章移交的程序和要求第一节移交的程序1. 移交的机构应按照移交计划,组织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2. 移交的机构应制作移交清单,并经过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
3. 移交单位和接收单位应派人员进行现场验收,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移交单位和接收单位应签订移交档案移交凭证。
第二节移交的要求1. 移交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的存储介质进行保存,防止档案的灭失和损毁。
2. 移交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移交,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3. 移交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档案目录进行整理和归档,方便用户的查询和使用。
第四章移交的管理和监督第一节移交的管理1. 移交单位和接收单位应建立健全档案移交管理制度,明确移交的责任和流程。
2. 移交单位和接收单位应定期进行档案移交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二节移交的监督1. 地方档案部门应加强对档案移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移交过程中的问题。
2. 监督部门应定期对移交单位和接收单位进行检查和评估,提高档案移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五章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市档案移交管理办法》废止。
-以上为市档案移交管理办法的内容,总计1500字。
海关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海关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海关机构作为国家贸易和出入境监管的重要部门,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档案材料。
为了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方便管理,海关机构必须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本文将从档案移交的基本概念、档案移交的原则、档案移交的程序和档案移交后的管理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档案移交的基本概念档案移交是指将档案从一个管理单位移交到另一个管理单位的过程。
在海关机构中,档案移交是指将某一级海关机构的档案移交给上级海关机构或档案管理部门,或者在某一级海关机构之间进行档案移交。
二、档案移交的原则1.安全原则档案在移交过程中必须确保安全,防止丢失、损坏或被泄露。
2.完整原则档案在移交过程中必须保持完整,不得有遗漏或缺失。
3.准确原则档案在移交过程中必须准确无误地记录移交流程和移交内容。
4.及时原则档案移交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不得拖延或滞后。
5.便捷原则档案移交后,移交方应提供相关信息以便接收方进行及时查阅和管理。
三、档案移交的程序1.编制档案移交计划移交方应根据上级机构的要求和移交内容,制定详细的档案移交计划,包括移交文件的类别、数量、包装方式等。
2.档案整理与清点移交方应对待移交的档案进行全面的整理与清点,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3.编制移交清单移交方应按照档案移交计划和实际情况编制档案移交清单,列明移交档案的名称、数量、存放位置等信息。
4.移交手续签署移交方应将移交清单报上级机构备案,并进行移交手续的签署。
5.档案接收与验收接收方应按照移交清单和移交手续,对接收到的档案进行接收和验收,确保档案的数量与清单一致,没有损坏和遗漏。
6.档案存放与管理接收方应将接收到的档案进行认真的存放与管理,在档案移交后及时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和索引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可用和易检索。
四、档案移交后的管理1.档案登记接收方应对接受的档案进行登记,建立档案管理册,记录档案的名称、数量、移交方、移交日期等信息。
地方政府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地方政府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一、概述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地方政府档案的管理和移交变得愈加重要。
地方政府档案涵盖着政府决策、运行和管理的各个方面,是政府的重要资产和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地方政府档案移交管理办法,能够确保地方政府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持续性利用,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地方政府档案移交的基本原则法律合规性原则:地方政府档案的移交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移交工作合法、合规。
完整性原则:地方政府档案移交应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不能有遗漏和丢失。
效益性原则:地方政府档案移交应注重其效益,即移交后档案的利用和价值得到最大化。
保密性原则:地方政府档案移交应注重档案的保密性,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可控。
三、地方政府档案移交的程序和要求移交准备阶段:制定移交计划:明确移交范围、责任人和时间计划。
筹备人员和工作场所:确定参与移交工作的人员和工作场所,并进行培训和指导。
档案整理和准备:对待移交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控性。
移交操作阶段:档案包装和标识:对待移交档案进行包装,并标注档案的移交状态和相关信息。
移交手续和签收:移交方和接收方共同办理移交手续,并进行签收确认。
移交后续工作:移交档案的安全保管:接收方应做好移交档案的安全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移交档案的利用和开放:接收方应充分利用移交档案,提供档案服务和开放档案资源。
四、地方政府档案移交的责任和监督地方政府档案移交涉及多个部门和人员,应明确各方的责任和监督机制。
移交方责任:制定移交计划并组织实施移交工作。
完成档案整理和准备工作。
提供移交档案的相关资料和信息。
接收方责任:完成移交手续和签收确认。
做好移交档案的安全保管工作。
充分利用移交档案,提供档案服务和开放档案资源。
监督机制:监察机关对移交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公众和社会监督对移交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五、地方政府档案移交的评估和改进地方政府档案移交工作完成后,应进行评估和改进,以提高移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024年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二篇)
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二)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二)一、引言档案移交是指将一个单位或个人所属的档案资料移交至另一个单位或个人管理的行为。
为了规范档案移交的管理工作,提高档案资料的管理效率和安全性,制定本《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二)》。
二、移交程序1. 移交申请:原档案管理单位或个人向接收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移交申请。
2. 移交审批:接收单位或个人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移交。
3. 移交合同签订:申请获得批准后,双方签订移交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移交准备工作:原档案管理单位或个人按照要求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清点和装箱工作。
5. 档案移交: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档案移交,接收单位或个人对移交的档案资料进行验收。
6. 移交确认:移交完成后,双方签署移交确认书,确认档案移交的完成。
三、移交要求1. 移交资料清单:原档案管理单位或个人应提供详细的移交资料清单,包括档案资料的名称、数量、分类、格式等信息。
2. 整理和清点:原档案管理单位或个人应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清点,并确保移交资料清单的准确性。
3. 装箱标识:所有移交的档案资料应进行包装,并在外部标明移交单位、接收单位、移交时间等关键信息。
4. 档案移交协议书:移交双方应签订档案移交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 档案移交验收:接收单位或个人应按照移交资料清单对档案资料进行验收,并及时向原档案管理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
四、档案移交的责任和义务1. 原档案管理单位或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在移交前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清点和装箱。
- 提供准确、完整的移交资料清单。
- 配合接收单位或个人进行档案移交的各项工作。
- 对移交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承担责任。
2. 接收单位或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对移交的档案资料进行仔细核对和验收。
- 移交完成后,妥善保存和管理移交的档案资料。
- 对外部申请移交档案资料的行为进行授权和管理。
- 向原档案管理单位或个人提供移交档案资料的复制品或代表性样本。
政府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政府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一、引言随着信息化时代的迅猛发展,政府档案的管理和保管工作越来越重要。
政府档案的移交管理是指政府单位将已经不再使用,但具有保管和利用价值的档案,按照一定规定进行整理、移交和保管的过程。
为了提高政府档案的规范管理水平,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本文将就政府档案移交管理办法进行详细介绍。
二、档案移交的基本原则2.1 完整性原则政府档案移交的管理办法应当保证档案的完整性。
即在移交过程中,应当确保已形成的档案能够按照一定的顺序、结构和要求进行整理和整个。
移交的档案应当尽量保持原状,不得随意删除、更改或毁损。
2.2 有序性原则政府档案移交的管理办法应当保证档案的有序性。
即在移交过程中,应当按照一定的程序、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
移交的档案应当按照一定的分类和整理规则,形成统一的目录和档案目录,以便于后续的政府档案利用和管理。
2.3 安全性原则政府档案移交的管理办法应当保证档案的安全性。
即在移交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档案被人串改、丢失或损毁。
移交的档案应当妥善保管,确保档案不受任何损坏和侵害。
2.4 保密性原则政府档案移交的管理办法应当保证档案的保密性。
即在移交过程中,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政策,确保涉密档案的保密工作得到有力保障。
移交的档案中含有机密信息的,应当做好相应的保密措施,防止任何非法泄露。
三、政府档案移交的程序和要求政府档案移交的管理办法应当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以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序。
具体的程序和要求如下3.1 移交前准备工作在进行政府档案移交前,应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应当对待移交的档案进行清点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有序性。
应编制移交档案目录和档案目录,按照一定的分类规则进行排序。
随后,应编制移交档案移交清单,并核对移交的档案数量和种类。
3.2 移交过程管理在进行政府档案移交过程中,应当加强对移交过程的管理。
应明确移交的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移交过程的顺利进行。
交通运输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交通运输机构档案的移交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靠性,提高档案移交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交通运输机构在拟停止运营、合并、解散、改制或其他原因需要移交档案的情况下进行管理和操作。
三、移交程序1.组织编制移交计划:交通运输机构在决定移交档案前,应根据档案的分类、数量、形式以及移交的目的和对象等因素,编制详细的移交计划。
2.设立移交专班:交通运输机构应在移交前成立专门的移交工作小组,负责协调和组织移交工作。
该小组应包括档案管理人员、法务部门代表、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
3.核查档案清单:交通运输机构应将待移交的档案逐一列入清单,并进行核对,确保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整理档案资料:交通运输机构应进行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确保档案的顺利移交。
需清理档案中的无用文件和重复文件,确保移交的档案是完整、真实的。
5.打包和标识档案:交通运输机构应根据移交清单,对档案进行适当的打包和标识。
每个档案盒应标明档案所属单位、移交日期和档案名称等信息。
6.移交协议签订:交通运输机构与接收方应签订正式的移交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并保证档案的安全、保密和完整性。
7.移交手续办理:交通运输机构应将移交的档案送交接收方,并按照协议办理相关的手续。
交接时应记录移交档案的数量、类型和状态等信息,以便核对和查档。
四、档案保管要求1.接收方的责任:接收方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体系,指定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并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
2.档案存放要求:接收方应选择合适的存放场所,保证档案的安全和防火防水措施,同时应定期进行档案检查和保养。
3.档案查阅制度:接收方应建立档案的查阅制度,明确档案的查阅权限和程序,并确保档案的查阅申请得到合理的处理。
4.档案借阅管理:接收方应建立档案借阅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的借阅手续和期限,并对借阅的档案进行登记和追踪。
5.档案销毁程序:对于已经完成存储周期或者丧失保存价值的档案,接收方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处理,并留存销毁证明。
学校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学校档案移交管理办法1. 引言学校档案管理是学校日常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与保管涉及到学校的各项工作以及师生的权益。
随着时间的推移,大量的学校档案会积累起来,因此学校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以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2. 背景与目的档案的移交管理是指将已经归档的学校档案由原经办单位移交给档案馆或档案室进行管理的过程。
其目的在于系统性地组织和规范档案的移交、接收和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易查和可用,进一步提高学校档案管理的效能。
3. 档案移交的内容3.1 移交文件清单经办单位在进行档案移交前,应编制移交文件清单。
文件清单应详细列明每个文件的名称、编号、数量以及所属分类等信息,以便于接收单位核对和确认。
3.2 档案资料介绍移交文件清单应配合档案资料介绍,将移交的档案资料进行详细的描述和说明。
介绍内容可以包括档案资料的时间范围、主要内容、归档依据等,有助于接收单位全面理解档案的背景和价值。
3.3 移交协议在档案移交前,经办单位和接收单位应签订移交协议。
移交协议内容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移交的档案范围、移交的方式和时间等。
移交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是双方共同遵守的约定,以确保档案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4. 档案移交的程序4.1 档案移交准备经办单位在进行档案移交前,应做好移交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清理档案、整理文件、鉴定等。
同时,还需要制定移交计划和移交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和具体操作步骤。
4.2 档案移交过程档案移交过程包括档案装箱、核对和验收等环节。
在装箱过程中,需要按照文件清单的要求进行整理和装载。
在核对环节中,经办单位和接收单位应进行档案清单的核对和比对,确保移交的档案数量和内容完全一致。
最后,在验收环节中,接收单位对移交的档案进行检查和验收,并签署移交文件清单。
4.3 档案移交后续档案移交完成后,接收单位应及时对档案进行登记、归档和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查阅性。
同时,还需要建立档案查询和使用的制度,为师生提供便捷的档案查询和利用服务。
政府采购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1. 引言政府采购机构是负责公共资源采购的机构,也是政府行政管理的重要部门之一。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大量的文件和档案产生,这些档案包含了政府采购的重要信息和决策依据,具有很高的价值和保密性。
因此,政府采购机构需要建立科学有效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便于查找的性能。
2. 档案移交的基本原则2.1 完整性原则档案移交应确保移交的档案内容完整、真实、可信。
移交的档案应包括全部与采购项目有关的文件和档案材料。
2.2 及时性原则档案移交应及时进行,即在一项采购项目完成或终结后的合理时间范围内进行移交。
延迟移交可能导致档案丢失或难以查找,影响后续的工作。
2.3 安全性原则档案移交应确保档案的安全性,防止档案被损坏、灭失或泄露。
移交前应对档案进行清点、整理和归档,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4 效率原则档案移交应高效、准确地进行。
移交时应制定详细的移交计划,并加强与档案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确保移交的顺利进行。
3. 档案移交的步骤和要求3.1 档案移交的步骤档案移交的步骤主要包括准备和清点档案、制定档案移交计划、移交文件和档案材料、确认移交接收和归档。
具体步骤如下:3.1.1 准备和清点档案在进行档案移交前,政府采购机构应对档案进行准备和清点。
包括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归并和装订,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找性。
3.1.2 制定档案移交计划政府采购机构应事先制定档案移交计划,明确移交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和移交的内容。
移交计划应与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并获得其认可和支持。
3.1.3 移交文件和档案材料按照移交计划,政府采购机构应将文件和档案材料移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移交时应填写移交清单,列明移交的文件和档案材料的名称、数量和特点。
3.1.4 确认移交接收和归档档案管理部门收到移交的文件和档案材料后,应进行接收和核对。
核对无误后,应及时进行档案归档工作,确保移交的档案安全、有序地保存和利用。
银行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银行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一、背景和目的银行作为金融机构,面对大量的客户和业务信息,处理着各种敏感和重要的档案信息。
为了保证银行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性,需要建立银行档案移交管理办法,规范档案移交的流程和要求,确保档案的合规性和可追溯性。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银行机构内部的档案移交工作。
三、主要内容3.1 档案移交的责任•银行档案部门负责编制档案移交计划,并指定专人负责移交工作。
•移交方和接收方各自派出代表,负责参与移交过程中的监督和确认。
3.2 档案移交的流程1.移交方编制《档案移交计划》,明确移交的时间、地点、档案目录等信息,并报批相关部门。
2.移交方按照《档案移交计划》进行档案整理和整顿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移交方提交档案清单,接收方核对清单与实际档案是否一致。
4.接收方按照清单进行档案接收和入库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性。
5.移交方和接收方共同进行档案的移交验收,签署《档案移交验收记录》。
6.移交方和接收方汇总验收结果,并将记录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3.3 档案移交的规范要求•档案的移交和接收必须有书面记录,包括移交计划、档案清单、移交验收记录等。
•档案的整理、整顿和清单编制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档案的可查找性和准确性。
•档案的移交和接收必须按照相关安全和保密要求进行,防止档案信息的泄露和滥用。
•档案的移交和接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保证档案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3.4 风险控制和监督管理•银行档案部门应建立档案移交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档案的备份和灾备措施,确保档案在移交过程中不发生遗失和损坏。
•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应对档案移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移交过程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银行高层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档案移交工作的重视,提供相应的资源和支持,确保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附则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银行档案部门所有,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
教育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教育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1. 引言教育机构的档案管理是保障教育质量和教书育人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环节。
随着教育机构数量的增加和个性化需求的增加,档案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为了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和易查性,教育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2. 档案移交的定义和目的档案移交是指将教育机构的档案从一个单位或个人转交给另一个单位或个人的过程。
其目的是确保档案的流转顺畅、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准确性。
3. 档案移交的程序和要求3.1 移交程序1. 确定移交双方确定档案的移交双方,即原始档案的保管单位和接收档案的单位或个人。
2. 制定移交计划原始档案的保管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移交计划,包括移交的时间、地点、人员、档案材料清单等。
3. 准备档案材料原始档案的保管单位应对要移交的档案进行整理和清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进行移交按照移交计划,原始档案的保管单位将档案材料移交给接收单位或个人,并进行必要的移交手续和签字确认。
5. 移交确认接收单位或个人应对接收档案进行确认,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给原始档案的保管单位。
3.2 移交要求1. 完整性要求移交的档案材料应是全面、准确、完整的,不得有缺页、错页等情况。
2. 安全性要求移交的档案材料应确保安全,避免丢失、损坏或泄露。
3. 标识要求移交的档案材料应有明确的标识,包括文件编号、文件名称、归档日期等。
4. 清单要求移交的档案应附有清单,清单应详细列出移交的档案材料内容,以方便接收单位或个人核对。
5. 移交手续要求移交双方应进行必要的移交手续,如签字、盖章等,以确认档案的移交。
4. 档案移交的管理措施4.1 档案管理责任制度教育机构应建立档案管理责任制度,明确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4.2 档案管理培训教育机构应定期组织档案管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档案意识和管理水平,以提高档案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司法机关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司法机关档案移交管理办法1. 引言司法机关负责处理和管理大量的案件和相关文件,这些文件是司法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证司法机关档案的有效管理和保护,司法机关档案移交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司法机关档案移交管理办法的重要性、目的和具体实施细则。
2. 重要性司法机关的档案是司法活动的重要记录,对于司法机关的正常运转和法律事务的顺利进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档案的移交管理是司法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档案的整理、保管、查询和利用等方面的问题。
良好的移交管理办法能够提高司法机关档案管理的效率,避免档案丢失和损失,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3. 目的司法机关档案移交管理办法的目的是确保司法机关档案的正常流转和有序管理,促进司法机关的工作效率和信息共享。
具体目标包括:确保档案移交的法律合规性和准确性;保证档案移交的时效性和有序性;提高档案管理的自动化和信息化程度;促进不同司法机关之间的档案资源共享。
4. 实施细则4.1 档案移交流程准备:准备好移交所需的相关文件和清单,包括移交申请表、档案目录清单等。
移交申请:向上级司法机关提出移交申请,并附上相关文件和清单。
移交审批:上级司法机关对移交申请进行审批,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同意移交。
档案整理:进行档案整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移交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按照移交清单上的信息进行归档,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
移交确认:上级司法机关对收到的档案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反馈给移交方。
4.2 档案移交管理责任为了确保档案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明确相关的管理责任。
具体的管理责任分配如下:上级司法机关负责对移交申请进行审批,并做出相应决策。
移交方负责档案的整理和移交工作,并保证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接收方负责对收到的档案进行确认,并及时反馈确认结果。
4.3 档案移交管理工具为了提高档案移交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可以借助一些管理工具来辅助实施。
社区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社区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社区档案的管理,保障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规范社区档案的移交流程,特制定本《社区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社区档案的移交和接收工作。
三、档案移交的内容和要求1. 社区档案的移交内容应包括档案管理办公室移交清单、档案目录、档案文件、电子存储介质等。
2. 移交的档案应按照档案类别、年份、文件序号等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3. 移交的档案文件应按照文件名称、日期和编号进行排序,并标明文件夹和盒号,便于后续管理。
4. 档案移交应由社区档案管理办公室向接收单位提交移交清单,明确移交的档案数量和内容。
5. 移交的档案应经过盖章确认,并由双方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确认,确保移交的档案真实可信。
四、档案移交的程序1. 社区档案管理办公室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对待移交档案进行清点、整理和整顿。
2. 移交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打包、封装和标识。
3. 社区档案管理办公室应编制《档案移交通知书》,并书面通知接收单位的办公室,明确移交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4. 接收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派出工作人员参加档案的移交工作,并在移交清单上确认移交的档案内容和数量。
5. 移交清单经过双方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社区档案管理办公室将清单复印一份交接给接收单位,作为双方档案移交的依据。
五、档案接收的要求1. 接收单位应按照档案的类别、日期和编号进行接收,并编制档案接收清单。
2. 接收单位应对接收到的档案进行登记、整理和存储,并及时向社区档案管理办公室报备接收情况。
3. 接收单位应切实保障档案的安全性,防止丢失、损毁或泄露,如发生意外情况应及时上报社区档案管理办公室。
4. 接收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向社区档案管理办公室提供借阅、调阅和复制档案的申请,确保档案的合理利用和保密。
六、档案移交的监督和考核1. 社区档案管理办公室应对档案的移交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并记录移交的相关情况。
文化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文化机构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文化机构档案的移交管理,保障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提高档案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文化机构及其下属单位的档案移交工作。
三、档案移交的主体和责任档案移交的主要责任人为文化机构的档案管理员。
档案管理员需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能够熟悉档案的分类、整理、复制和移交等工作。
档案管理员应当加强对档案移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四、档案移交的程序档案移交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一般为年度末或者单位换届时。
档案移交应当提前进行准备工作,包括档案整理、整顿、复制等。
档案移交的具体程序包括:档案复制、移交单填写、移交登记等。
五、档案移交的内容和要求档案移交的内容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其他特殊档案。
档案移交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读性。
档案移交应当附带相应的档案清单,并进行签章确认。
六、档案移交的接收和验收档案移交应当由接收方进行接收和验收。
接收方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档案接收和验收,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档案接收方应当在接收和验收后,及时确认并填写相关的验收单据,并交予档案管理员。
七、档案移交的管理和监督档案移交后,接收方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利用。
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档案移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档案管理员应当定期进行档案的检查和审计,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八、违规处理对于违规移交档案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附则本办法从实施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之前的相关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造价部成果资料管理办法
一、资料存档内容
1、清单及控制价编制项目
纸质版资料包括:委托方对编制工作的要求文件、设计答疑文件、委托方就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召开的会议纪要、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中盖章页、签字页、纸版询价单、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含加盖公章的封面扫描件)、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各类电子邮件。
2、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
纸质版资料包括:过程中出具的工作审核意见、各单位之间往来函件、工作月报、其他单位合同复印件、造价专题会议纪要、结算审核报告、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各类会议纪要(参加委托方的会议时自行草拟)、图纸、变更洽商、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包括:暂估材料、设备的认价信息)、各类电子文件。
3、结算审核
纸质版资料包括:委托任务书(若有)、施工合同复印件、送审结算复印件(签字及盖章页)、结算审核报告(签字及盖章页)、往来函件、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含加盖各单位公章的定案表扫描件或结算审核报告盖章后的扫描件)、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包括:暂估材料、设备的认价信息)、图纸、各类函件(包括电子邮件)。
4、投资北京初设概算评审、竣工决算审核
纸质版资料包括:投资北京下发的造价资咨询任务通知、单位之间往来函件、会议纪要、初设概算评审报告(签字及盖章页)、竣工决算审核报告(签字及盖章页)、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注:决算审核项目含加盖各单位公章的定案表扫描件)、审核汇报ppt、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往来函件、图纸。
5、监理项目造价控制
纸质版资料包括:变更洽商审核资料、进度款批复资料(若有)、暂估价审核资料、竣工结算审核意见及审核资料,施工单位上报资料。
电子版资料包括:变更洽商费用、竣工结算审核出具的电子版审核意见及审核资料,施工单位上报资料。
6、项目管理造价控制
纸质版资料:概算审核资料、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资料、变更洽商审核资料、暂估价审核资料、竣工结算审核意见及审核资料,施工单位上报资料。
电子版资料包括:出具的造价审核意见及以上相关的审核资料。
二、成果资料移交程序
1、项目负责人在出具成果文件后,按上述要求整理资料并附资料目录,填写纸质版资料移交单(见下附表1)。
同时,电子版资料按要求填写电子版资料移交单(见下附表2)。
2、项目负责人将所有成果资料报该业务版块的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合格签字确认后,将纸质版资料交资料管理员进行存档,其中咨询成果关键页(咨询报告书封面、结算定案表等)扫描件与电子版资料,由部门经理统一保存到部门的移动硬盘。
3、项目管理和监理项目造价控制经该业务板块部门负责人签认后,全部资料分别移交到项目管理部和监理部,并由部门资料管理员分类排序登记。
三、成果资料文件的上传及造价业务咨询业务登记
定点小型审计项目、造价咨询项目成果文件需要上传到北京市工程造价服务平台,相关要求如下:
1、定点小型审计上传要求
每个工程文件夹下建立两个压缩文件:
➢审核说明压缩为一个文件,更名为“原始工程编制说明”;
➢定案表、汇总表、分部分项审核对比表压缩为一个文件,更名为“原始工程文件”。
2、造价咨询项目
(1)需要先填一个成果文件上传模板;
(2)每个工程文件夹下建立两个压缩文件:
➢清单编制说明压缩为一个文件,更名为“原始工程编制说明”;
➢各专业电子导出文件压缩为一个文件,更名为“原始工程文件”。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后在共享文件内造价咨询业务登记表中填写相关数据及归档日期。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补充至公司《造价咨询业务手册》中相应部分。
附表1
纸质版成果资料移交单
附表2
电子版成果资料移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