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明细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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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陕西 交通事故(普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5年陕西 交通事故(普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5年陕西交通事故(普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一、参考数据【计算残疾赔偿金及死亡赔偿金的参考数据】2014年,陕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32元陕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366元【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参考数据】2014年陕西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252元陕西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546元【计算误工费、护理费、丧葬费参考数据】陕西省2013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8853元二、赔偿计算标准及公式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包含后续治疗费,康复费用、整容费等)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天×住院天数3、营养费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也可按照20元-30元/天标准计算)4、误工费(时间、收入)误工费赔偿金额=工资标准基数×误工时间。

工资标准基数确定:以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确定或者参考当地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或者参考同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2013年度陕西省职工年平均工资48853÷365日)×误工天数5、护理费护理费赔偿金额=根据陪护人员误工费×陪护时间或按照当地护工工资标准(100元左右)×陪护人数×陪护时间6、交通费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住宿费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可按照100元/天计算)8、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4366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7932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4366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7932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4366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7932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具体伤残赔偿数额计算举例,以下按照20年计算最高数额】:(1)城镇居民:一级伤残为24366元×20年=487320元;二级伤残为487320×90% = 438588元;三级伤残为487320×80% = 389856元;四级伤残为487320×70% = 341124元;五级伤残为487320×60% =292392元;六级伤残为487320×50% = 243660元;七级伤残为487320×40% = 194928元;八级伤残为487320×30% = 146196元;九级伤残为487320×20% =97464元;十级伤残为487320×10% = 48732元。

2015年度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标准及公式

2015年度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标准及公式

2015年度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赔偿项目、公式2015年5月16日整理2014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393元2014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9373元(以上数据用于计算伤残、死亡赔偿金)2014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7242元2014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4498元(以上数据用于计算被抚养人抚养费)2014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4513元(该标准系2013年的标准,2014年的还未发布,估计要到6月份发布)(以上数据用于计算误工费、丧葬费)赔偿项目: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需要确定浙江省的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天×住院天数3、营养费(需要确定浙江省的标准)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也可按照20元左右/天的标准计算)4、误工费(时间、收入)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或者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者(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的)上一年度浙江省全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5、护理费护理费赔偿金额=根据陪护人员误工费×护理天数(原则上是一人)6、交通费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住宿费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可按照150元/天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3条第2款的规定)8、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地(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地(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地(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地(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地(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地(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清单模板

交通事故赔偿清单模板

赔偿清单模板
一、医疗费:**元
1、住院费:**元;
2、门诊费:**元;
二、护理费:**元;
1、住院期间:**元/年÷365天×**天×人数=**元;
2、出院后:**/年÷365天×**天×1人=**元;
(这里可以按照护理人员实际收入或护理平均标准计算)
三、误工费:**元/天×天数=**元;(误工标准按照实际收入标准)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天×天数=2950元;(一般标准为50)
五、交通费:20元/天×59天=1180元;(如有实际交通可以按实际报销)
六、营养费:**元;
1、住院期间:20元/天×天数=**元;
2、出院后:20元/天×天数=**元;
七、伤残赔偿金:**元/年×20年×21%=**元
八、精神损害抚慰金:**元;
九、人身损害司法鉴定费:**元;
十、鉴定检查费:**元;
十一、担架(轮椅)使用服务费:**元;
以上各项总计:**元
1。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表格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表格
十三、死亡赔偿金
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
受害人在60-74周岁之间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受害人实际年龄-60)]
受害人在75周岁以上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
五、住宿费
每天合理的住宿费(一般参照侵权行为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六、伙食费
一般参照侵权行为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标准×就医天数
七、营养费
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
八、鉴定费
合理的鉴定费用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用
普通残疾辅助器具的合理费用
十、丧葬费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
被扶养人是在60至74周岁之间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农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费支出×20-(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差异伤残赔偿指数)
被扶养人是在75周岁以上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农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费支出×5]÷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差异伤残赔偿指数)
十二、残疾赔偿金
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伤残赔偿指数
受害人在60周岁至74周岁之间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受害人实际年龄-60)]×伤残赔偿指数
受害人在75周岁以上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表(2015最新整理)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表(2015最新整理)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表(2015最新整理)小编:交通事故赔偿,这是在平时咨询最多的一个问题,不是专业做交通事故的律师一时半会还真说不清楚,毕竟里面的公式比较多,比较繁杂,很难记得住,为此,通过此表格可以清楚的呈现给朋友们,供朋友参考学习。

注:各位法律人同学,如果发现内容有错误的地方,请您指出,我们第一时间修改完善,先行谢过。

一、交通事故赔偿计算表二、公式中相关术语注释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国民家庭全部现金收入中扣除所得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等费用后剩余的用于安排家庭日常生活的那部分收入。

②伤残赔偿系数根据伤者伤残的严重程度将伤者残疾划分为十个等级,一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百分之百,二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百分之九十,以此类推。

③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各来源收入总和合扣除其经营性支出、税费支出所剩余的收入,计算公式是:农村居民纯收入=家庭总收入-家庭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损失。

④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以城镇居民个人购买商品和劳务两方面支出作为重要权衡指标。

⑤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是指农村常驻家庭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开支,也即农民家庭实际生活消费支出,反应农民的消费水平。

三、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法律依据1、医疗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2、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3、护理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4、交通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5、住院伙食补助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6、丧葬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7、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8、被扶养人生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9、精神损害抚慰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10条;10、财产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15条;11、残疾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表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表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表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表1. 事故概述交通事故是指车辆、行人或其他交通参与者在道路上相互碰撞或发生冲撞事故的情况。

本文档介绍了交通事故赔偿涉及的各项项目以及标准计算表。

2. 事故责任认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根据责任认定的原则,事故责任可以分为全责、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无责。

在事故责任认定上,法院和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3. 人员伤亡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3.1 医疗费用根据受伤人员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物费用等进行计算。

医疗费用的计算依据是根据医院提供的详细费用清单和相关费用标准进行计算。

3.2 误工费用根据受伤人员因伤势需要休息或无法从事工作的时间,计算误工费用。

误工费用的计算以受伤人员的实际工资为基础,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计算。

3.3 残疾赔偿费用对于因事故而导致残疾的受伤人员,根据残疾程度和相关残疾赔偿标准进行计算。

残疾赔偿费用的计算依据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残疾等级和相应赔偿金额进行计算。

3.4 丧葬费用对于因交通事故遇难的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丧葬费用标准进行计算。

3.5 精神损失抚慰金受害人或其家属因意外事故而遭受精神损失,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

4. 附加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4.1 财产损失赔偿根据车辆损坏程度和相关维修费用进行计算。

财产损失赔偿的计算依据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

4.2 交通费用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需要进行往返医院、律师事务所等场所所产生的交通费用,可以根据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进行计算。

4.3 法律费用当受害人需要委托律师进行法律援助时,根据律师费用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5. 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医院费用清单、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责任认定证明等。

6. 法律名词及注释6.1 全责:指事故责任完全由某一方承担的情况。

6.2 主要责任:指事故责任主要由某一方承担的情况。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表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表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表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表第一章引言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表旨在规范交通事故赔偿时各个项目的计算标准,以确保赔偿的公正和合理。

第二章责任认定1.事故责任认定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事故责任可以划分为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2.主要责任认定主要责任认定是根据交通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事故发生过程中各方的行为判断得出的。

3.次要责任认定次要责任认定是对于主要责任未能全责的情况下,根据各方的行为判断得出的。

第三章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表以下是交通事故赔偿的各项项目以及计算标准范本:________1.医疗费医疗费包括伤员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手术费等相关费用。

计算标准为实际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在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当地公布的伙食补助标准进行补偿。

3.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因伤势导致工作能力受限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而未能正常工作期间的经济损失。

计算标准为工资乘以伤残程度乘以误工时间。

4.残疾赔偿残疾赔偿是指因事故导致受伤人员出现残疾造成的精神、生活和财产上的损失。

计算标准为残疾等级乘以赔偿基数。

5.丧葬费丧葬费是指因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计算标准为根据当地规定进行补偿。

6.损失工作能力赔偿损失工作能力赔偿是指因事故导致受伤人员失去或减少工作能力造成的经济损失。

计算标准为工资乘以失能程度乘以赔偿时间。

7.剩余护理费剩余护理费是指因事故导致受伤人员需要长期护理而产生的费用。

计算标准为护理时间乘以护理费用。

8.养育费养育费是指因交通事故导致未成年人丧失或减少养育权利造成的经济损失。

计算标准为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附件:________1.相关证据材料2.交通事故认定书3.医疗费用清单4.工资证明5.护理费用清单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法律名词及注释:________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用于指导和规范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和赔偿工作。

2015年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2015年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
2015年4月22日
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二○一五年度)
序号
项目
标准(元)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
24852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
10849
2
城镇居民人均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年)
8681
3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
43217
4



















农、林、牧、渔业
26209
采矿业
39797
制造业
3923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2874
建筑业
41754
批发和零售业
3314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9674
住宿和餐饮业
2867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8560
金融业
83665
房地产业
4296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5893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
6576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638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8729
教育
50440
卫生和社会工作
55671
文艺、体育和娱乐业
4395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1100
2015
2015
关于发布2015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通知
鄂公通〔2015〕45号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表完整版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表完整版
精神损害抚慰金
1.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根据伤残等级从10级至1级分别对应为1万至10万,死亡的,同1级。
2.诉讼请求中明确提出在交强险中优先支付。商业保险中没有精神损失的赔偿项目。
财产损失
直接损失(包括车辆维修、施救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经营车辆停运损失)。
残疾辅助器具费
一般5至10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伤残赔偿系数
≥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5年×伤残赔偿系数;
死亡赔偿金
≤60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年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
≥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5年
被扶养人生活费
≤18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元/年)×(18-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60周岁
(无劳动能力+无其他生活来源)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 (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元/年)×{20年-(实际年龄-60)}÷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元/年)×年5÷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
参照误工费标准计算;护工当地护工劳务报酬标准
交通费
车票(车票所载事项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吻合)

2015年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2015年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2015年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015年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明细表(模板)

2015年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明细表(模板)

项目标准备注1医疗费用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5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2误工费误工收入()×误工时间(住院25天+医嘱休息两个月60天)4护理费①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②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6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30226.71元)/农村居民人均收入(10542.84元)×伤残系数×赔偿年限8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9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广东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的实际损失14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15精神损害抚慰金无标准,法官自由裁量,但一般都有内在标准,大都在5000以上元以下。

10被扶养人生活费(参照残疾赔偿金百分比系数)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22396.35)/农村居民(7458.56)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20年)16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按照实际合理费用以准。

17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以实际发生为准或机构出具意见确定。

合计33319.61元计算误工费的基数(误工收入)按照以下方法统计:①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②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③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 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012年广东出差伙食补助为50元/天。

辽宁省2015年道路交通事故【各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辽宁省2015年道路交通事故【各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156,674元
134,292元
111,910元
89,528元
67,146元
44,764元
22,382元







(一)29,082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581,640元;
(二)60岁以上的每多增一岁减29,082元;
(三)75岁以上的29,082元×5年=145,410元;


(一)11,191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223,820元;
(二)60岁以上的每多增一岁减11,191元;
(三)75岁以上的11,191元×5年=55,955元









(一)无劳动能力的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20,520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410,400元(二)60岁以上每多增一岁减20,520元;
(三)75岁以上的20,520元×5年=102,600元;(四)小于18周岁=20,520元×(18-实际年龄)÷扶养人数;


(一)无劳动能力的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7,801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年=156,020元;(二)60岁以上每多增一岁减7,801元;
(三)75岁以上的7,801元×5年=39,005元;(四)小于18周岁=7,801元×(18-实际年龄)÷扶养人数;
丧葬费24,555元6个月工资
分行业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主要】
行业平均工资【每日】
农、林、牧、渔业12,962元35.51元【农民误工】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5,128元96.24元【护理费】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表格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表格

项目计算系数标准1计算系数标准2
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
误工费误工收入误工时间
380018
住院伙食补助一般差比补住院天数
2027
护理费平均工资护理天数
6060
残疾赔偿金居民年平均收入伤残系数(0.2等差递增)
36230
残疾生活补助伤残者工资伤残等级标准
残疾辅助器具普通使用器具合理费用

死亡赔偿金年平均收入赔偿年限(60岁以下为20,60以上20等差递减)75以上5年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
计算系数标准3其他
住院费
赔偿年限(60岁以下为20,60以上20等差递减)75以上5年
岁以下为20,60以上20等差递减)75以上5年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
总金额
68400
540
3600。

交通事故赔偿明细表-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标准明细表范本

交通事故赔偿明细表-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标准明细表范本
7
直接财产损失
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
8
交通费赔偿金额
实际发生的费用
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据,并与就医时间、地点、人数、次数相符。无单据时法院也可能酌情支持
9
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伤程序与侵害人的过错程度酌定,一般要构成伤残。10级伤残为5000元。
电动车损失
3000.00元
交通费
2000.00元
2000.00元
后续治疗费
9000.00元
9000.00元
共计
158735.5元
一般护理费按每天150元计算。
5
营养费
医疗机构有明确意见应给予营养补助的,一般会写明确。
6
残疾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①伤残系数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十级10%、九级20%......一级100%;
②赔偿年限: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
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以实际发生为准或机构出具意见确定 。
交通事故赔偿清单
医疗费
截止出院所产生的医疗费(不含医院以外产生的医疗费用)+前期急诊、拍片等费用
9552.55元+2000=11552.5
伤残赔偿金
上年度昆明人均可支配收入28354*20%*20年=22683
③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表格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表格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表格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表格一、概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是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对交通事故责任以及赔偿进行规定,旨在保护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的各个方面,包括责任认定、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等内容。

二、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交通事故赔偿的前提,根据我国交通法规的规定,需要综合考虑交通事故发生时的交通法规、行车记录、证人证言等因素来判断交通事故责任。

责任认定分为全责、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无责任四种情况,根据不同责任情况,赔偿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三、人身伤害赔偿1. 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费、康复费等。

2.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工作状况和实际收入,计算因伤导致的工作时间损失所需补偿的费用。

3. 护理费:根据受害人伤势轻重,计算因交通事故受伤导致的护理费用。

4. 丧葬费:适合于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情况,用于支付丧葬所需的费用。

5. 精神伤害安抚金:适合于交通事故导致严重精神伤害的情况,用于安抚受害人的精神痛苦。

四、财产损失赔偿1. 汽车修理费:根据汽车维修出具的维修费用明细,进行赔偿。

2. 财物损失:包括车辆上的物品损失、其他财物损失等。

3. 交通工具丧失使用费:当交通工具需要停用修理时,根据停用修理期间的使用价值,进行相应的赔偿。

五、附件列表:1.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样本2. 人身伤害医疗费用明细3. 财产损失报价单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 全责:指交通事故中某一方负全部责任。

2. 主要责任:指交通事故中某一方的责任占主要比例。

3. 同等责任:指双方都承担了相同的责任。

4. 无责任:指交通事故中某一方没有责任。

2015年江西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5年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5年江西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5年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5年江西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5年江西省⼈⾝损害赔偿标准根据2015年4⽉30⽇江西省统计局⽹站公布的《江西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城镇住户⼈均可⽀配收⼊:24309元/年(2015年4⽉30⽇公布)2、农民⼈均纯可⽀配收⼊:10117元/年(2015年4⽉30⽇公布)3、城镇居民年消费性⽀出:15142元/年(2015年4⽉30⽇公布)4、农民年⽣活消费⽀出:7548元/年(2015年4⽉30⽇公布)5、在岗职⼯平均⼯资:43582元/年,3631.08元/⽉,121.06元/天(最新数据未公布,仍然按照2014年的)6、60周岁以下的,死亡赔偿⾦:城镇24309×20=486180元,农村202340元丧葬费43582元/年÷12×6个⽉=21791元(最新数据未公布,仍然按照2014年的)江西省统计局⽹站附:去年的标准江西省2014年道路交通事故及⼈⾝损害赔偿标准江西2014年道路交通事故、医疗纠纷、伤害纠纷赔偿标准江西省吉安市2014年道路交通事故等⼈⾝损害赔偿标准☆☆江西吉安市李海军律师收集整理。

咨询电话130********QQ;363191280电⼦信箱:130********@⽹址:?☆☆此标准适⽤江西全省,全省共设南昌、九江、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赣州、宜春、上饶、吉安、抚州等11个设区市,11个县级市,70个县,19个市辖区。

南昌市为江西省会。

☆☆此标准主要适⽤⼈⾝损害赔偿纠纷,包括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医疗纠纷、触电纠纷、提供劳务受伤纠纷、故意伤害纠纷等,但是刑事案件不判决死亡赔偿⾦、伤残赔偿⾦、被抚养⼈⽣活费、精神损失费等。

1、医疗费凭票据,包括住院发票、门诊收据1、后续治疗费需要司法鉴定2、城镇住户⼈均可⽀配收⼊:21873元/年.2、农民⼈均纯收⼊:8781元/年.3、城镇居民年消费性⽀出:13851元/年.4、农民年⽣活消费⽀出:5654元/年.5、在岗职⼯平均⼯资:43582元/年,3631.83元/⽉(43582元/年÷12),119元/天(43582元/年÷365).6、60周岁以下的,死亡赔偿⾦:城镇21873×20=437460元,农村8781×20=175620元.7、丧葬费43582元/年÷12×6个⽉=21791元.8、残疾赔偿⾦城镇21873×20×伤残系数(%),农村8781×20×伤残系数(%)伤残等级需要司法鉴定9、辅助器具费(假肢、假⽛、轮椅等)需要司法鉴定10、农民误⼯费78元/天(2013年度农林牧渔在岗职⼯年均⼯资28569/365)误⼯时间需要司法鉴定11、城镇居民误⼯费119元/天(43582元/365)出院后误⼯时间需司法鉴定12、护理费87.8元/天(2013年居民服务业在岗职⼯年均⼯资32051元/365)出院后护理时间需司法鉴定13、被抚养⼈⽣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消费性⽀出和农村居民⼈均年⽣活消费⽀出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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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准备注
1
医疗费用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5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并参
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2误工费
误工收入()×误工时间(住院25天+
医嘱休息两个月60天)
4护理费
①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
规定计算;②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
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
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6残疾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
(30226.71元)/农村居民人均收入
(10542.84元)×伤残系数×赔偿年

8死亡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
居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
9丧葬费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广东省职工
月平均工资6个月
11住宿费
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
×住宿时间。

12
直接财产损失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的实际损失
14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15精神损害抚慰金无标准,法官自由裁量,但一般都有
内在标准,大都在5000以上元以下。

10
被扶养人生活费
(参照残疾赔偿金
百分比系数)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
(22396.35)/农村居民
(7458.56)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扶养年限(20年)
16受害人亲属办理
丧葬事宜支出的
交通费、住宿费
和误工损失
按照实际合理费用以准。

17康复护理、继续
治疗实际发生的
必要的康复费、
护理费、后续治
疗费
以实际发生为准或机构出具意见确定。

合计33319.61元
计算误工费的基数(误工收入)按照以下方法统计:①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②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③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 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012年广东出差伙食补助为50元/天。

注意要有《医嘱》进行证明存在护理事实。

一般护理费按每天50元计算。

1、医疗机构建议数额 ;
2、最重要的依据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
①伤残系数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十级10%、九级20%......一级100%;
②赔偿年限: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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