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工作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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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工作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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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关系司法警察专业化的发展,理念是行为的先导,本文试从服务审判、职业道德、组织纪律、尊重人权、程序保障五个方面阐述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工作理念,探索加强司法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发展方向,希望引起理论界的关注。
「关键词」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工作理念
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司法警察工作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因此其队伍建设必须走专业化发展的道路。
理念是行为的先导,探究新时期司法警察的工作理念,并将这种理念指导司法警察的工作实践,是进行司法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重要一环,是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德才兼备的专业化司法警察队伍的关键。
根据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任务和司法警察工作的特点,笔者认为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应当树立以下五种工作理念:
一、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这是司法警察的服务审判理念,也是司法警察的最基本工作理念。
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肩负着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提押、看管人犯;值庭时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送达法律文书;参与民事执行;执行传唤、拘传、拘留;执行死刑,以及法律规定的其它工作八大职责。
可见,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基本职责,是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因此,服务审判应作为司法警察工作的基本理念。
笔者认为,要树立服务审判理念,首先要解决认识问题,要从思想上明确法警工作的性质、作用和地位,树立警务工作无小事的意识。
司法警察要增强创新意识,积极开动脑筋,克服消极被动、得过且过、无所作为的思想,树立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主人翁的姿态,以崭新的思维方式,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做好各项警务保障工作。
其次要改变警务保障的工作方式,在保障功能上从重刑轻民转为全面保障,在工作重点上从防止人犯脱逃转移到营造法庭庄严氛围上来。
防止人犯脱逃是法警工作永恒的主题,抓安全防脱逃固然重要,但随着审判方式的改革,法警工作需要一种更高层次的工作水准,需要通过司法警察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密的工作组织,严肃的工作态度,严格的执法行为,营造出一种庄重威严的法庭氛围,使试图串供,哄闹法庭的人不敢妄为,使旁听人员肃然起敬,受到教育。
再次要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主观能动性和灵活应变能力。
无论是参加庭审活动,还是参加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由于结果的多变性和不可预见性,这就要求司法警察具有灵活机动的应变能力,有较强的适应性,不管遇到什么情况,都能保持沉着冷静,灵活应变。
配合审执人员做好法制宣传、说服教育,及时有效地劝阻制止不当行为,从而使审理、执行工作达到最佳效果。
最后要全面提升司法警察服务审判工作水平,不断加强司法警察专业化建设,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要进一步理顺法警队伍管理体制,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加强调警工作力度。
要狠抓法警教育训练工作,提高专业技能。
要重视法警队伍的物资装备建设,增强司法警察的保障水平。
二、遵守职业道德,注重执法形象
这是司法警察工作的道德理念。
任何职业都有各自的职业道德,司法警察也不例外。
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是为人民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的一个重要部门,司法警察的性质和所担负的任务,决定其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在我国,司法警察是现行人民警察序列中的一个独立的警种,它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来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从而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从司法警察的职业性质和职责任务不难看出,警察是一种面对社会公众的职业,其职业活动既反映人民法院的作风形象,又体现司法警察自身的修养和道德水准。
因此,司法警察在工作中,应当严
格遵守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做到爱岗敬业,干一行爱一行,不要眼高手低,不安心本职工作;要忠诚于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爱憎分明,刚正不阿,公正执法;要纪律严明,服从指挥,不搞自由主义,不能自己想怎么做就怎么做;要作风踏实、严谨,不浮躁,不自由散漫;要业务精通,训练有素,关健时刻能拉得出,打得响;要注重效率,及时、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不拖沓;要诚实守信,言必行,行必果,不言而无信;要清正廉洁,甘守清贫,不贪赃枉法,受礼受贿;要注意着装规范、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三、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协作
这是司法警察工作的组织纪律理念。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一支准军事化的力量,是带有武装性质的组织,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的规定实行单独管理、编队管理、双重领导,其组织管理和职务行为,体现出一定程度的军事化,具有明显的强制性。
司法警察在执行职务中会面临着各种复杂的,不确定的突发情况,所以,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对于司法警察来说尤其重要。
司法警察在履行职责时,必须要有高度的依法办事意识和很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特别是执行重要警务或遇到重大情况,必须听从指挥,不可擅自行事,在处置突发性事件中,要注意协调配合,发扬集体精神。
当然,司法警察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并不是无原则的,或是完全被动的,遇到一些根本不属司法警察职责范围的或明显违法的指令,司法警察有权予以拒绝。
在执行命令中遇到的与自己理解不相一致的,甚至有不同看法的,司法警察可以向发出命令的领导提出,供领导参考,若意见未被采纳,则仍应按原命令执行,个人意见予以保留。
四、以人为本,充分尊重人权
这是司法警察工作的管理理念。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是实质和核心,宪法修正案中加入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条款,是以人为本思想的法制化。
司法机关作为法律的维护者和执行者,对保障和促进人的发展起着十分重大的作用。
作为国家司法机关一个重要部门的司法警察队伍首先必须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要与时俱进,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践行司法为民,在平时的工作中处处贯彻以人为本,充分尊重人权的思想,无论是对民事,执行案件的当事人,还是对刑事案件的被告人,都应当充分尊重它们的人格,保障他们的基本人权。
在执行押解、值庭、拘传、拘留、查封、扣押职责时,要给予执行对象以人文关怀,对于他们提出的诸如喝水、上厕所、站累了想坐坐等基本需求应予以满足,不应一概拒绝,不能对他们进行体罚或用侮辱性的语言进行训斥,让当事人特别是被告人在感受到法制威严的同时,也享受到基本的人格尊严。
目前,有的法院将枪击执行死刑改为注射执行死刑等做法,就是法警工作人性化的有益尝试。
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还体现在法警队领导的警务管理、警员与警员之间的相互协作方面。
在警务管理中,队领导应充分发扬民主,倾听干警对警务管理工作好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主动关心干警的政治进步和个人生活,从优待警,使干警能安心本职工作。
干警与干警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和睦相处,在执行任务时发扬集体精神,互相配合,协同作战,从而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各项警务保障任务。
五、注重程序,规范操作,讲究效率
这是司法警察工作的程序保障理念。
司法警察的警务工作,主要是提押、值庭、看管、送达诉讼文书、执行死刑和协助民事执行等,这些工作都是严格依照有关程序法的规定来进行规范操作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最近新通过的《值庭、看管、押解、安检规则》,是司法警察履行职责的法律基础和重要程序规范。
因此要求司法警察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素质,熟悉与警务工作有关的规定,树立程序公正观念,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操作规程办事,保持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克服粗疏马虎和随意性。
以执行司法拘留任务为例,司法警察应当持有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由院长签发的,写明被拘留人的自然情况,采取拘留措施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的拘留决定书,做到法律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对于手续不完备的,司法警察有权退给承办案件的法官,待法律手续齐全完备后方可执行,不能不加审查就去执行拘留任务,这样会增加工作的被动性,从而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
由于司法警察没有裁决权,履行职责时是根据法官的指令行事,为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司法警察应当尊重法官对案件的裁决权,不得发表对案件处理的看法,不得泄露具体案情。
要注意在诉讼程序上与法官协调配合,完成送达、提押、值庭、执行等工作,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讲究效率,按照程序法的规定,及时、有效、审慎、适当地完成各项保障工作。
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号角已经吹响,我们每一位司法警察应当以积极的姿态投身到这
场改革中去,以正确的理念指导日常工作,大力加强专业技能和体能训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司法警察
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而使法警队伍成为一支忠诚可靠、训练有素、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保障
有力,能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即胜,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
于开国
沾益县人民法院2011年度司法警察教育训练实施方案
文章性质:沾益县法院
发布日期:2011-07-22
阅读次数:72
发布部门:沾益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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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司法警察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司法警察业务技能素质,强化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抓好司法警察教育训练,规范司法警察各项警务工作,增强文明执法理念,充分发挥保障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依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教育训练大纲》,制定沾益县人民法院2011年度司法警察教育训练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法院司法警务工作会议和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司法警察中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的
通知》为依据,扎扎实实打基础,认认真真抓训练,实实在在出成效。
通过立足岗位、全警参训的模式,向训练要体能,向训练要技能,向训练要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保障有力”的司法警察队伍,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司法警察教育训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确保教育训练取得实效,全面提升法警队伍的整体素质,特成立教育训练领导小组:
组长:王雁鸿副院长
副组长:陶玉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成员:杨林惠司法行政装备科科长
田朝柱后勤中心主任
韩云华法警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警大队,法警大队长韩云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参训人员:韩云华、温和云、郭亚富、谷艳萍、田朝柱、张玲玲
三、基本原则
(一)深入发动,全警参与。
全体法警要充分认清开展年度训练对当前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和司法警务
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大练兵活动作为今年的重要任务摆在议事日程,深入发动,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端正训练态度,确保人人参加,达到共同提高的目标。
司法警察部门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年度训练活动。
(二)结合实际,立足岗位。
严格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去年广泛开展联动演练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司法警察立足本职岗位,结合业务工作实际,苦练基本功,强化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使每名司法警察都能适应岗位,人人精通本职,成为司法警务工作的“行家里手”。
四、教育训练内容
(一)政治理论、法律和法规
目的:
通过学习,提高司法警察的政治理论素养,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的司法主题,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培养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使法警成为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职守,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讲文明的优秀警察,确保各项警务任务的顺利完成。
内容:
1、政治理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等相关内容。
2、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3、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审判警务保障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看管规则》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
(二)专业知识
目的:
通过学习,掌握司法警察职能履行相关的专业知识,熟悉各类职能的实施方法,在平时的警务工作中,能够熟练掌握警务技能,更加有利于日常警务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警务工作流程,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内容:
1、押解:押解人员的职责;押解的种类、方式;
押解的任务、特点;押解的动作要领及注意事项;押解的警力配备;押解的组织实施以及特殊情况的处置。
2、值庭:值庭的任务、特点;值庭人员的职责与动作要领;值庭的组织实施及值庭中的情况处置。
3、看管:看管的任务;看管人员的职责;看管的组织实施及情况处置。
4、安全检查:安全人员的职责;安全检查的组织实施;安全检查中一般情况与特殊情况的处置方法。
5、处理突发事件:熟知突发事件处理预案、人员组成、装备配置、组织协调方法。
(三)技能、体能训练
目的:
通过技能训练,掌握动作要领,养成姿态端正、警容严整的良好习惯和令行禁止、协调一致、不怕苦、不怕累的顽强工作作风,熟练掌握擒敌基础动作,增强对抗性、实用性的应用。
熟练掌握武器的射击技能,强调射击快速、准确,提高首发命中率,熟练掌握各类警械具的使用方法,使警员在日常警务工作中运用自如。
内容:
1、技能:
(1)队列训练:立正、稍息、整齐报数、跨立、
敬礼;停止间转法;齐步、正步、跑步与立定;步伐变换。
(2)擒敌技术:掌握格斗要领,会使用各种拳法和腿法,熟练完成擒敌拳1-16套动作。
(3)警械具使用:熟练掌握手铐、警棍、警绳的使用及携带方法;安检器材的使用。
(4)轻武器射击:手枪的性能、构造与保养;射击学原理;射击动作要领;手枪对25米胸环靶和50米半身靶的实弹射击。
(5)警棍及警棍盾牌术。
2、体能
目的:通过体能训练,了解和熟练掌握其动作要领,增强身体素质,提高速度、耐力,培养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执勤和处置突发事件需要。
(1)男警1分钟俯卧撑,女警1分钟仰卧起坐。
(2)100米跑。
(3)男警1000米,女警800米的跑步。
(4)男警5公里越野,女警3公里越野。
五、教育训练日程安排(详细情况见附表)
总体要求:全年教育训练时间不少于50个训练日,每周五集中训练一天(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每季度
进行一次体能和技能测试,每季度组织一次安检设备使用方法训练,全年不少于2次手枪实弹射击训练。
六、训练步骤
教育训练分三个阶段进行,1—3月份为教育训练准备阶段;4—9月份为共同科目、技能科目以及专项勤务训练阶段;10—12月份本院考核验收,迎接上级年度考评验收阶段。
七、训练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性质和作用决定了这支队伍必须具备高度的政治素质和过硬的业务技能,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必须充分认识司法警察教育训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所有参训人员必须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以饱满的热情投入教育训练。
(二)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根据每个岗位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学习和训练时间,妥善解决训工矛盾,及时解决训练中遇到的各种困难,理论学习要认真听、仔细记,力争学习材料人手一份,以备平时学习使用。
(三)联系实际,注重时效。
法警大队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请示汇报,充分利用现有的器材、场地等条件开展训练;抓好新司法警察岗前培训;循序渐
进、精讲多练、能者为师、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必要时向中院支队联系,请示给予指导。
(四)加强保障,杜绝事故。
训练装备、器材和后勤保障分别由行装科、后勤中心落实。
训练前要有检查、有要求、有指导;训练中要严格操作规程,遵循训练规律,严禁用枪和擒敌术开玩笑和打闹;训练结束后要有讲评、有小结,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检查,确保效果。
要认真落实学习、训练登记制度,适时组织检查验收训练效果,督促开展岗位练警和自学自练,训练中要服从命令听指挥,着装规范、不得无故请假、迟到、早退,遇特殊情况需经王雁鸿副院长批准方可不参加训练,确保人员、内容、时间、效果的落实,确实把基础打实打牢。
要加强宣传总结,每阶段上报一份信息和总结到院办公室和中院法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