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永平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文本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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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永平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文本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总体发展目标及战略 (2)
第三章县域规划 (3)
第一节县域城乡统筹规划 (3)
第二节产业发展规划 (3)
第三节镇村体系规划 (4)
第四节县域基础设施规划 (4)
第五节县域环卫设施规划 (6)
第六节县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7)
第七节县域农村基础设施规划 (9)
第八节县域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0)
第九节县域旅游发展规划 (10)
第十节县域综合防灾规划 (11)
第十一节城乡空间管制规划 (11)
第十二节自然生态及环境保护规划 (12)
第四章规划区规划 (13)
第五章中心城区规划 (14)
第一节城市性质与规模 (14)
第二节城市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 (15)
第三节旧城更新规划 (16)
第四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划 (16)
第五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18)
第六节城市绿地与开敞空间系统规划 (20)
第七节中心城区特色景观风貌规划 (22)
第八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23)
第九节中心城区四线控制规划 (25)
第十节中心城区公共安全与综合防灾规划 (25)
第十一节中心城区环卫设施规划 (26)
第六章近期建设规划 ............................................................................................ 27第七章附则 .. (28)
附表一: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规划一览表 (29)
附表二:城镇体系职能结构规划一览表 (29)
附表三:中心城区城乡用地汇总表(2030年) (29)
附表四: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平衡表(2030年) (29)
附表五:规划区农村居民点规划一览表(2030年) (30)
附表六:中心城区近期城乡用地汇总表 (30)
附表七:近期土地利用平衡表(2015年) (30)
附件一: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永平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纲要和发展规模的审查意见 (31)
附件二:云南省永平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修编专家技术评审意见 (36)
附件三: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永平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的批复37
重庆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院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指导永平县在今后一段时期的城市建设,把永平县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小城市,特编制《云南省永平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国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用地分类与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
《云南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0-2030)》;
《大理白族自治州城镇体系规划》;
《大理滇西中心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大理州十二五城镇化发展规划》;
《大理白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永平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云南省永平县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5)》;
《永平县土地利用规划(2010-2015)》;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城镇化科学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1-185号]》;
《永平县曲硐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
第3条规划原则
1、整体性原则
从空间层次上,把握城镇的人文社会关系和自然生态关系的各方面,做到整体统一。
2、连续性原则
从时间层次上,把握城镇的人文社会关系和自然生态关系的各方面,做到连续衔接。
3、高效益原则
坚持城镇建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的原则,实现三大效益同步增长的良性循环。
4、适应性原则
把握市场经济条件下确定和不确定因素,使规划更具指导开发建设的弹性应变能力。
5、超前性原则
以区域理论、人口理论、生态学理论等科学理论作指导,科学合理的预测和确定城镇未来发展的规模与方向,使规划具有适度的超前性。
6、可操作原则
综合考虑现状条件和制约因素,使规划的可操作性与超前性达到统一。
7、可兼容性原则
合理控制地块开发的可兼容性。
第4条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1年~2030年,其中:近期2011年~2015年;远期2016年~2030年。
第5条规划范围
永平县城市总体规划包含三个层面:县域规划、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规划。
1、县域规划范围为永平县行政辖区范围,面积为2884平方公里。
2、规划区范围为:东:大平地—龚家—稗子田;西:三岔口—箐门口—晌午箐—新火房—三道河;北:大见村—玉皇阁—小川——大碱塘水库—里箐门口;南:大斜塘—百石岩,面积约为95.60平方公里。
3、中心城区范围为:永平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博南山与云台山之间的缓坡、平坝区域,北至新城村北门大桥东山河,南至大瑞铁路,东西两侧至博南山、云台山坡脚区域。
规划中心城区范围面积为1123.02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103.74公顷。
第6条法律性规定
凡在永平县县域范围内从事各项规划编制、进行城乡规划管理和开展各项建设活动,应执行本规划。
第7条强制性内容
本规划中以“加粗及下划线”显示内容为强制性内容。
第8条成果内容
本规划成果由《云南省永平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文本、规划图纸及其附件(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和专题)三部分组成,其中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总体发展目标及战略
第9条总体发展目标
县域发展战略目标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良、科教进步、城市门户、生态宜居”。
县城发展为富有特色地域文化的生态宜居宜游宜业生态山水园林城市;滇西一小时经济圈中重
要区域中心城市;中国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中重要旅游集散中心之一;集聚边屯文化资源群与
自然山水特色的旅游休闲基地。
第10条经济发展目标
到“十二五”规划末(2015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4.83亿元,年均增长15%,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7953元,年均增长13.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27700万元。
本次规划修编确定目标为:到2020年,永平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持续健康发展,经济结构调整明显,县域基本实现脱贫,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城乡统筹发展初见成效,基本实现小康;到2030年,实现全县稳定脱贫,全面实现小康,城乡统筹发展效果突出。
第11条经济发展战略
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推进第三产业的发展,特别加快旅游服务业的发展;实现第二产业结构升级,提高产业就业带动能力和产出效益;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保持第一产业的适度规模。
第12条社会发展目标
坚持基础先行,公共服务配套,公共服务日趋完善;不断提升交通、水利、市政、信息等设施条件,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实现一体化发展;建立全面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充分就业,明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达到大理州平均水平以上。
扩大中心城区规模,进一步增强集聚、辐射和带动功能,促进中心城区城乡统筹实现突破。
第13条社会发展战略
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培育促进经济长期持续稳定增长的内生动力;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提高人口素质;健全和完善就业、再就业机制;切实保障城市安全。
第14条生态环境建设目标
充分利用城市水网密布、群山环抱的山水地貌特征,构建完善的城市生态景观系统和静谧舒适的居住环境。
规划将着力于生态环境和城市景观建设,形成高质量的城市生态环境,2016年实现创建省级园林县城,2030年将永平县建设成为独具特色的水乡生态城市。
第15条生态环境建设战略
以生态承载力为基础控制城镇发展方向与规模,保障生态功能的发挥,避免城镇建设和工业生产的连绵布局。
充分结合和利用永平县域地形地貌特征,实施郊野公园建设、重点生态区域绿化、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提高生态服务功能,形成生态系统与城镇空间相互交融的区域环境,提高永平的环境吸引力。
第三章县域规划
第一节县域城乡统筹规划
第16条城乡统筹发展目标
人口分布统筹协调、产业空间均衡布局、城乡社会事业保障公平、生活质量逐步趋同、生
态环境一体融合。
第17条城乡统筹发展策略
强化中心城区职能,培育县域重点城镇;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城乡一体科学发展;增加基
础设施投入,公共服务均衡布局;加大扶贫工作力度,缩小城乡差距;适度开发利用资源,保
护自然生态环境;区域协调联动,优化提升产业结构。
第18条城乡统筹路径
构建“县城—中心镇—一般乡镇——中心村——基层村”层次组织框架,形成上层次带动
下层次、层次内互补相促的发展关系;其中,县城为博南镇,中心镇为杉阳、北斗、龙街,一
般乡镇为厂街乡、龙门乡、水泄乡。
以城镇工业化(城市化)、三产化作为“自上而下”的拉力,以“一社一村”、农村特色
化(专业化)作为“自下而上”的推力,以集镇和中心村的产业非农化(集聚化)以及农业产
业化(现代化)作为城乡间的联系纽带,城乡同步同质发展提升。
第19条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1、县域人口规模与城镇化率
现状2010年,全县人口17.52万人(据六普资料),城镇化水平为27.4%(据六普资料),至2015年,全县人口17.82万人,城镇化水平为49.6%;至2030年,全县人口为18.78万人,城镇化水平为82.0%。
2、县城人口规模
永平县城市现状人口以4.85万人计(据六普资料);2015年近期人口以6.00万人计;2020年中期人口以8.00万人计;2030年远期人口以12.00万人计。
第二节产业发展规划
第20条产业发展战略及发展方向
规划远期发展战略基本思路为:
坚持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稳定农业发展、加快工业发展、强化旅游业发展。
建立管理机制和经营模式高效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运作高效和生产环保的工业园区,景点品质较优、服务系统完善的旅游网络。
持续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优化县城和农村人民的生活环境,服务体制和社会保障机制,着力将永平打造成“宜居、宜游、宜业”的生态山水城市。
发展方向:构筑以建材、冶金加工业为龙头,生态和特色旅游业、现代物流商贸服务业为依托,山地生态有机特色农林产品加工业为基础,协调畜牧业发展的综合产业体系。
第21条产业发展布局
1、第一产业布局
永平县第一产业布局主要考虑做大做强其优势农产业,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技术服务和项目支持等措施,突出区域特色,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带,促进优势产品集中、高效生产。
在稳定粮食面积,优化种植结构,提高单产的基础上,推进土地流转,优化区域布局,逐步建成永平的核桃、烟草和畜牧业的产业片或产业带。
2、第二产业布局
工业布局应坚持“依托城镇、适当集中、龙头带动、规模经营、清洁生产”的原则,实施以县城为主,集中力量搞好工业园建设。
至2015年,规划博南精加工工业园、苏屯工业园、杉阳建材产业区、龙门加工产业区、厂水冶炼产业区,远期在北斗设置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区,形成“一园两带四区”的空间布局结构。
3、第三产业布局
永平县应当重点发展旅游业、餐饮业、社区综合服务业,建立永平特色的旅游和餐饮服务环境及服务体系,建立布局合理的专业或综合市场,全力提升第三产业发展水平。
重点开发宝台山国家森林公园、博南古道、曲硐古村落,边屯文化园及其特色餐饮业。
第22条经济分区
1、东南经济区
东南经济区是以现状厂街、水泄铜铁冶炼基础为铺垫,并以良好的交通为支撑,积极承接县域及其周边区域符合环保要求的产业转移,大力发展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和原材料的深加工,逐步形成厂水冶炼产业园区。
2、北部经济区
北部经济区主要是以博南、龙门和北斗现状核桃、红豆杉种植和畜牧业养殖基础,以及便利的交通条件,将龙门发展成为县城提供蔬菜花果的规模蔬菜花果种植基地,将北斗发展为泡核桃种植基地,同时按照“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营销市场化、加工工业化”的模式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提高经济水平的发展;远期逐步形成龙门、北斗农副产品粗加工产业园,博南镇则依托现有苏屯工业园区和规划食品精加工产业园大力发展第二产业。
3、西南经济区
西南经济区是依托杉阳镇宝台山自然保护区,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相关的配套设施,加强与周边旅游区的联系,融入滇西旅游区领域。
同时依托杉阳良好的交通优势和自然资源,重点发展水泥、石膏,培植建材产业和化工产业,形成杉阳新型建材加工产业园。
第三节镇村体系规划
第23条城镇空间规划布局
依托永平县城和中心镇,形成“一心两轴、两带三极”的布局,以永平县城为城市经济中心,依托大保高速、320国道、大瑞铁路为城镇主发展轴,以永平至云龙、永平至昌宁公路形成发展带,杉阳、北斗、龙街三个中心镇为重要经济增长极核,带动全县经济协调发展。
空间布局上,以永平县城为中心,向南北两翼展开的三级城镇点轴空间布局结构。
第24条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全县逐步形成以永平县城为核心,以杉阳、北斗、龙街三个中心镇为支撑,龙门、厂街、水泄三个乡镇为第三等级,构建以“县城—中心镇—一般镇乡”的等级结构体系。
第25条城镇职能结构
1、县城职能
全县的政治、经济与文化中心;以核桃及其他农副产品贸易、加工,养生度假等为支柱产业;大理州的西门户,依托大瑞铁路、320国道和大保高速公路打造大理州的三级物流点、县域的物流中心;集聚边屯文化资源群与自然山水特色的旅游休闲基地;云南城乡统筹试点区,借助当前农业优势,提出以农带城的发展模式。
2、二级城镇职能
包括杉阳、北斗、龙街三镇,一是县域的中心镇,二是区域性的经济中心和交通枢纽;其职能应突出区域生产、交通、物流、科技、信息中心作用,与区域内其它乡镇、中心村形成合理的产业分工与合作,培育优势产业,增强自身综合竞争力和区域经济辐射带动功能。
3、三级城镇职能
是地方传统工业集中的地方,工业大体以本地农、林产品及矿产资源为原料,生产本地所需要的产品,是周围地区的集市贸易中心。
第26条村镇体系结构规划
结合永平城镇发展的现状经济基础、服务设施水平、对外交通联系、建设用地制约、生态环境承载等条件考虑,规划形成“中心城区——中心镇——一般镇乡——中心村——基层村”五级的村镇等级结构。
第27条行政村等级及布点
永平县域村庄等级结构分为中心村和基层村两级;到2030年,全县共规划62个中心村、134个基层村。
第28条新村建设指标及聚集度
新村建设人均用地规模控制为90平方米,人均宅基地面积控制在30平方米。
第四节县域基础设施规划
第29条道路交通规划
到2030年,实现全县交通网络化,等级标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公共交通、旅游交通和物流交通系统完善,站场布局合理。
高速公路与国道、省道、镇乡公路协调发展,公路、水路与铁路协调发展。
1、铁路规划
积极配合大瑞铁路建设,积极实施大瑞铁路永平客货运站场建设,使建成后的大瑞铁路成为永平县客货运主要交通方式。
2、公路规划
配合国家、省、州对国省道的改造工程,规划县域内形成“两横两纵一环”的主要公路网。
两横为:现状大保高速公路和320国道,实施320国道改造工程,按照山岭重丘二级路标准实施改造。
两纵为:227省道(云龙—永平—昌宁)及74、76县道和86、87县道,上述省道按照山岭重丘二级路标准实施改造,县道按照山岭重丘三级路标准实施改造。
一环为:经黄连—梅花—博南—普棚—杉阳—永和—盘龙—厂街—岔路—岩北—龙街—普渡—黄连,由省县道组成的县域内环状主干公路网,该环线公路按照山岭重丘三级路标准实施改造。
县域内通乡镇公路按照不低于山岭重丘三级路标准实施改造,通村公路按照山岭重丘四级路标准实施改造。
按照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的原则,建立以县城为中心,乡村为终点,农村客运和公交运输相结合公路运输网络。
加强以县城公路运输枢纽站为网络主节点,杉阳、龙街为次节点,完善以其它乡镇、村的三、四级客运站场建设,实现与现代物流和快速客运发展相适应,与其他运输方式相衔接的现代公路客货运输站场服务网络。
至2030年,全县建成二级客运站1个(永平县城),二级货运站1个(火车站场附近),三级客运站2个(杉阳、龙街),四级客运站4个(北斗、龙门、厂街、水泄)。
3、航运规划
充分利用澜沧江航道,配合国家、省、州建设好澜沧江航运码头。
第30条电力工程
1、负荷预测
到规划期末供电普及率达到100%。
规划远期城乡总用电量约83760万KWh,电力负荷约16.8万KW。
2、电力规划
永平县大湾塘一级电站处于在建状态,装机总容量24MW,预计于2013年投运。
永平县已列入规划的电源为三座风电场和一座太阳能光伏电站,无水电规划,总规模437.5MW。
完善永平110kV电网,永平县新建1座110kV变电站;新建35kV变电站1座,增容改造4座,退出运行1座。
到2015年底,永平县共有110kV变电站3座,主变4台,变电容量140MVA;35kV变电站7座,主变13台,变电容量31.5MVA。
3、高压保护走廊
35kV—220kV架空线走廊尽可能走无人区。
35kV高压走廊绿地防护带宽度为12—20米,110kV 高压走廊绿地防护带宽度为15—25米,220kV高压走廊绿地防护带宽度为30—40米。
第31条邮政通讯工程
1、固话需求量预测
城乡近期全县装机容量7.1万门,远期全县装机容量15.4万门。
规划远期全市移动通信容量为11.3万门。
2、电信局所规划
规划扩建永平县电信局,装机容量近期为2.4万门,远期为6.0万门,占地0.5ha。
除扩容现有电信局设备容量外,将曲硐电信所扩建为电信分局,增加设备容量。
规划在各乡镇各设1个电信端局(模块局)以满足各乡镇电信需求。
3、电信网络规划
建设大规模容量、高传播速度、覆盖网络广和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现代化电信系统,建设具有先进水平的移动通信DWDM系统以及融语言、数据、图像为一体的宽带高速信息网。
第32条燃气工程
1、用气量预测
县域用气量近期为6.0万m3/d,远期为19.2万m3/d。
CNG汽车加气站用气按约1.0万m3/d 估算,永平城区规划工业用气量将达0.7万m3/d左右。
即远期规划总用气量将达到20.9万m3/d 左右。
2、气站规划
规划在城南新建一座储配气站(可与调压站合建),考虑到镇域内各乡镇用气需求,规划储配气站远期供气规模约21.0万立方米/日,占地7.0ha。
规划在城区北侧新建CNG加气站(汽车加气站)一座,规模1.0万立方米/日,占地0.1ha。
规划县域内各乡镇分设配气站供气。
3、燃气管网规划
规划以一根Φ219高压输气管线至规划的城南天然气储配站,并自规划储配站出一根Φ219输气管线沿博南路敷设至规划区。
规划中缅天然气管道在永平段预留天然气管道接口用以满足永平县天然气需求。
4、农村燃气工程规划
镇区周边的村庄采用天然气为主要能源。
少数偏远地区的村庄,推广太阳能、沼气、电力等清洁能源的应用。
第33条给水工程规划
1、用水量预测
中心城区人口人均综合用水标准采用320升/日,乡镇人口人均综合用水标准采用260升/日,近期城镇供水普及率达到95%预测水量为4.8万m3/日;远期供水普及率达到100%,预测水量为5.7万m3/日。
2、农村供水规划
镇区及周边农村地区由所在镇水厂统一供水,并跟据镇区地形和村落部局,预设输水管线,辐射镇区周围聚居点,以充分满足农村地区远期用水需求。
3、水厂规划
中心城区由县城二水厂和老水厂同时供水,同时对老水厂进行改扩建占地面积为2.5公顷。
各个乡村的生活用水将由各个镇乡的水厂提供,实现集中式供水,实现乡乡通管网,户户有水用。
第34条排水工程规划
1、污水量预测
预测永平县近期平均日污水量为2.9万m3/日,远期平均日污水量为3.5万m3/日。
2、污水处理厂规划
永平城区规划新建污水处理厂用以处理城区产生的污水,位于在城区东南端新城水文站附近地势较平处,处理城市生活污水,规模达2.5万m3/日,近期占地1.6ha,规划远期预留扩建用地1.0ha。
各镇各建污水处理厂,鼓励邻近的乡镇共建污水处理设施。
3、农村污水处理规划
镇区附近的村庄,污水主要顺地形坡度排入镇区污水系统。
离镇较远的村庄,可采用小型污水处理技术进行就地处理,污水处理后可就近排放。
水源地附近的村庄,必须设置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第五节县域环卫设施规划
第35条垃圾收集点
垃圾收集点采用密闭式垃圾容器或容器间供居民或企、事业单位临时存放垃圾。
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超过70m。
在城市道路的两旁和路口设置废物箱,废物箱应美观、卫生、耐用,并能防雨、阻燃。
第36条垃圾处理场
规划垃圾填埋场位于博南镇,总占地面积约160亩(含进场道路30亩),填埋场总库容55.08万立方米,日均处理规模75吨,采用卫生填埋工艺处理生活垃圾。
第37条垃圾转运站
中心城区规划新建1处垃圾转运站,位于曲硐片区老320国道北侧,并结合周边生态绿化用地布置,用地面积0.27公顷,并结合垃圾中转站建设生活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站,回收可利用的垃圾。
第38条公厕规划
完善城市公厕设施,原则上沿城市主干道每500 m距离设一座公共厕所并至少设置一个残疾人专用的蹲坑,全部为水冲式公共厕所,每处占地40~60 ㎡,建筑面积30㎡左右。
第六节县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39条科研教育设施规划
1、规划目标
实现教育现代化,发挥教育事业的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作用,重视教育对永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建立发达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体系,满足永平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和终身教育的需求,推动建设学习型城市。
2、规划措施及要点
1)基础教育
①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调整学校布局结构。
全面改善和提高中小学办学条件,实施新的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加强新建、改建居住区的配套教育设施建设,保证教育设施的空间规模。
②各乡镇建立中心幼儿园,中心村建立配套幼儿园、托儿所,基层村有条件的配置。
③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积极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提高实验设备和图书的装备水平。
义务教育在生均用地、生均校舍面积等应符合国家和云南省相关标准。
④适当进行普通高中布局调整和资源整合,建设示范性高中,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的供给能力,全面完成对办学条件相对困难的高中的改造。
2)职业及成人教育
①结合地区产业结构特点,加快职业教育建设,培育职业教育特色。
结合经济发展的需要合理安排教育设施,预留所需的用地。
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为重点,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适用技术培训,为永平县培养技术性人员。
②加速成人教育,建立多种办学形式,完善各级各类成人教育机构和办学实体,大力发展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的成人教育,逐步完善终身教育制度。
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技术咨询和农村实用技术、实用人才培养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进城经商、务工农民的职业培训,尤其是进城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帮助他们取得相应的职业技术资格。
3)教育设施布点
博南镇:设完全中学1所(永平一中)、职业中学1所(永平职中)、初级中学3所(其中保留老街初级中学、曲硐初级中学,新规划1所初级中学),小学6所(其中博南一小、二小迁建并在兴文路延长线附近合并建设,保留并扩建曲硐完小,新规划4所),村完小8所。
杉阳镇:设完全中学1所(永平二中),中心完小1所、村完小11所。
北斗镇:设九年制学校1所,村完小6所。
厂街乡:设初级中学1所、中心完小1所、村完小9所。
龙门乡:设初级中学1所、中心完小1所(明德小学)、村完小6所。
水泄乡:设初级中学1所、中心完小1所(烟草希望小学)、村完小8所。
第40条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1、规划目标
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统筹城乡卫生事业一体化发展,构建公平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保障体系,增强全县医疗卫生服务综合能力;逐步构建日趋完善的医疗服务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三大体系”和县域医疗、卫生人才培训、急救、卫生“四个中心”;健全惠及全民的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强化“县、镇(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组织功能建设;建立完善城乡卫生服务、医疗保健及卫生监督体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务水平和监督力度,方便居民就医和保障;建立反应快捷、高效的公共卫生与防疫急救体系。
2、规划措施与要点
①县城应按照云南省、大理州相关法规,以社区为范围,以政府举办为主体,配备相应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外,同时还应加强乡镇医院建设,扩大乡镇医疗机构规模。
在杉阳、龙街等二级镇按照一级甲等标准建设中心卫生医院,辐射周边广大地区,其余乡镇设立相应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