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风险纳入风险管理进出口银行实行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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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环发[2007]108号【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07.07.12【实施日期】2007.07.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环发〔2007〕1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副省级城市环保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全军环办,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以下简称《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加强环保和信贷管理工作的协调配合,强化环境监督管理,严格信贷环保要求,促进污染减排,防范信贷风险,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利用信贷手段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当前,我国环境形势十分严峻。

一些地区建设项目和企业的环境违法现象较为突出,因污染企业关停带来的信贷风险加大,已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安全。

严格对企业和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和信贷管理,已经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

各级环保部门、人民银行、银监部门、金融机构要把贯彻国务院《决定》、落实环保政策法规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环保和金融监管部门合作与联动,以强化环境监管促进信贷安全,以严格信贷管理支持环境保护,加强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经济制约和监督,改变“企业环境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状况,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法治意识,促进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加强建设项目和企业的环境监管与信贷管理。

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清理信贷资产、改进贷款分类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清理信贷资产、改进贷款分类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清理信贷资产、改进贷款分类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进出口银行•【公布日期】1998.06.19•【文号】进出银清分字[1998]第1号•【施行日期】1998.06.19•【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清理信贷资产、改进贷款分类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1998年6月19日进出银清分字〔1998〕第1号)各部、室,各代表处:为贯彻中国人民银行第150号、第151号关于清理信贷资产、改进贷款分类的通知和《贷款分类指导原则(试行)》的有关精神,《中国进出口银行清理信贷资产、改进贷款分类工作试行办法》已经行清分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中国进出口银行清理信贷资产、改进贷款分类工作试行办法第一章清分工作的组织与安排第一条清分工作的目的为建立健全中国进出口银行信贷资产管理制度和配合中央银行对我行贷款质量的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建立有效的信贷组织管理体制,全面、准确、规范地对贷款进行分析评价,及时发现贷款质量和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研究加强和改进信贷管理的措施,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第150号《关于开展清理信贷资产、改进贷款分类工作的通知》和第151号《关于印发〈贷款分类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开展清分工作。

第二条清分工作的原则一、清理信贷资产和改进贷款分类是一项工作的两个方面。

清理信贷资产是按风险法进行分类,以贷款风险的大小、及时还贷的可能性以及它们对银行稳健经营的影响为基础将贷款分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其中后三类为不良贷款。

二、贷款分类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以评价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为核心,坚持信贷资产“政策性、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统一”的原则。

第三条清分工作的对象中国进出口银行发放的出口卖方信贷(包括所有人民币贷款和外汇贷款)、出口买方信贷、转贷外国政府贷款、援外优惠贷款以及担保项下发生的垫款。

中国工商银行全面推进绿色信贷建设

中国工商银行全面推进绿色信贷建设

中国工商银行全面推进绿色信贷建设作者:龚新来源:《财经界》2008年第04期中国工商银行自2007年全面推进“绿色信贷”建设,新增加环保方面的贷款400多亿元;从耗能高污染重的企业中退出贷款63亿元;仅总行就否决存在环境隐患的贷款100多亿元。

“绿色信贷”体现着工行的社会责任,也显示着工行业务经营战略转型的重要方向。

记者近日从中国工商银行获悉,该行自2007年全面推进“绿色信贷”建设,不仅制定出了系统的“绿色信贷”政策,还确定了严格的环保准入标准,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取得显著成效。

据统计,2007年中国工商银行加大了“绿色信贷产品”的供给,全年对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环保型企业和项目新增贷款400多亿元,从耗能高、污染重的企业中退出贷款63亿元。

同时,仅总行层面就否决存在环境隐患和环保手续不全的贷款100多亿元。

自2007年工商银行明确提出建设“绿色信贷银行”的目标以来,该行就建立起“绿色信贷”的长效机制作出了具体规定,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将环保依法合规指标纳入绩效考核,全行人员的“绿色信贷”意识得到明显提高,环保“一票否决制”已成为贷款营销、调查、审查和贷后检查工作都必须严格执行的一项铁的纪律。

与此同时,该行还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具有较高环保价值的企业和项目加大信贷和其他金融服务的支持,提高服务效率,致力打造“绿色信贷”的模范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首席风险官魏国雄表示,建设“绿色信贷”具有极为丰富的经营管理内涵,它将加快工商银行信贷结构调整进程,进一步提升全行防范信贷风险的能力和提升资产质量。

“绿色信贷”体现着工商银行的社会责任,也显示着工行业务经营战略转型的重要方向。

环保一票否决制中国工商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推进“绿色信贷”建设,首先是把“绿色信贷”的政策要求提得更加明确、摆得更加清晰,要让每一位信贷人员清楚地知道怎么去调查客户、评估项目,怎样去审查审批贷款,怎样去进行贷后管理和风险监控,落实好环保政策要求。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和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风险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61号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和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风险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61号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和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风险的通知正文:----------------------------------------------------------------------------------------------------------------------------------------------------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和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风险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61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今年以来,中国银监会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针对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等问题,多次下达有关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高度关注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增长情况,有效防范和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信贷风险。

通过各方面努力,目前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当前节能减排的形势依然严峻。

最近,国务院颁布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对节能减排工作做了全面部署。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严把“两高”贷款闸门,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严格控制信贷总量,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把思想统一到落实科学发展观,统一到国务院对当前经济金融形势的判断上来,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按照国家宏观调控要求,科学把握信贷投放力度节奏,着力优化信贷结构。

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过快增长,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贷款投放,调整贷款结构,认真执行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开工项目的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对项目审批(备案)、用地预审、环境评价、节能评估、劳动安全、城市规划等方面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或对“区域限批”地区的项目以及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予贷款。

国务院关于同意中国进出口银行改革实施总体方案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中国进出口银行改革实施总体方案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中国进出口银行改革实施总体方案的
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
•【公布日期】2015.03.20
•【文号】国函〔2015〕56号
•【施行日期】2015.03.20
•【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国务院关于同意中国进出口银行改革实施总体方案的批复
国函〔2015〕56号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进出口银行改革实施总体方案的请示》(银发〔2015〕75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人民银行商有关单位提出的中国进出口银行改革实施总体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中国进出口银行改革要强化政策性职能定位。

坚持以政策性业务为主体,合理界定业务范围,明确风险补偿机制,提升资本实力,建立资本充足率约束机制,强化内部管控和外部监管,建立规范的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把中国进出口银行建设成为定位明确、业务清晰、功能突出、资本充足、治理规范、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良好、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政策性银行,充分发挥在稳增长、调结构、支持外贸发展、实施“走出去”战略中的功能和作用。

三、人民银行要会同有关单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方案要求和
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完善监督管理,抓紧做好后续工作,确保中国进出口银行改革依法合规、稳妥有序推进。

重大情况及时报国务院。

国务院
2015年3月20日。

建立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严格执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建立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严格执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建立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严格执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2007-12-04编者按:11月28日,人民日报刊登了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的署名文章《建立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严格执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本报今日予以全文转发。

三个《办法》是完成减排目标的制度保障和必然要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

这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建设生态文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是政府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指出,要落实减排工作责任制,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十一五”减排目标提出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减排效果进一步显现。

据测算,今年前三季度,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81%,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0.28%,首次出现两个指标同比双下降,减排指标的导向性作用开始显现。

但是减排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离完成“十一五”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

一些地方仍存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政策不完善、投入不落实、协调不得力等问题;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增长仍然过快,一些应该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尚未退出市场;减排的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还很不完善,致使减排统计工作薄弱,监测能力不足,减排数据难以搞准,责任制难以落实,直接影响了减排目标的完成。

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减排体系建设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曾培炎副总理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加快建设。

温家宝总理明确指出,“要充分论证,周密制定建设方案,既要吸收借鉴世界先进经验,又要勇于创新,务必使污染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达到国际一流水平”。

三大体系由“硬件”和“软件”两部分构成。

“硬件”就是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监察执法、环境统计和信息传输等四个方面的能力建设。

中国进出口银行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进出口银行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进出口银行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的监督管理,督促落实国家战略和政策,规范经营行为,防控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进出口银行应当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审慎稳健发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慎经营规则,强化资本约束,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进出口银行应当紧紧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建立市场化运行、约束机制,发展成为定位明确、业务清晰、功能突出、资本充足、治理规范、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良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

第四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进出口银行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市场定位第五条进出口银行应当依托国家信用,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支持国民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重点支持外经贸发展、对外开放、国际合作、“走出去”等领域。

第六条进出口银行应当坚守政策性金融定位,根据依法确定的服务领域和经营范围开展政策性业务和自营性业务。

第七条进出口银行应当坚持以政策性业务为主体开展经营活动,遵守市场秩序,与商业性金融机构建立互补合作关系。

第八条进出口银行应当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加强和改进普惠金融服务,可通过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的方式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第九条进出口银行董事会应当每3年或必要时制订业务范围及业务划分调整方案,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第三章公司治理第十条进出口银行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

第十一条进出口银行应当构建由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监事会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遵循各治理主体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相互合作、协调运转的基本原则,形成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

第十二条进出口银行董事会由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组成。

执行董事指在进出口银行担任董事长、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职务的董事。

中国银监会令2017年第3号——中国进出口银行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银监会令2017年第3号——中国进出口银行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银监会令2017年第3号——中国进出口银行监督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11.08•【文号】中国银监会令2017年第3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令2017年第3号《中国进出口银行监督管理办法》已经中国银监会2017年第8次主席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主席:郭树清2017年11月8日中国进出口银行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的监督管理,督促落实国家战略和政策,规范经营行为,防控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进出口银行应当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审慎稳健发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慎经营规则,强化资本约束,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进出口银行应当紧紧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建立市场化运行、约束机制,发展成为定位明确、业务清晰、功能突出、资本充足、治理规范、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良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

第四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进出口银行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市场定位第五条进出口银行应当依托国家信用,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支持国民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重点支持外经贸发展、对外开放、国际合作、“走出去”等领域。

第六条进出口银行应当坚守政策性金融定位,根据依法确定的服务领域和经营范围开展政策性业务和自营性业务。

第七条进出口银行应当坚持以政策性业务为主体开展经营活动,遵守市场秩序,与商业性金融机构建立互补合作关系。

第八条进出口银行应当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加强和改进普惠金融服务,可通过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的方式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第九条进出口银行董事会应当每三年或必要时制订业务范围及业务划分调整方案,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环保一票否决整改措施

环保一票否决整改措施

环保一票否决整改措施环保一票否决整改措施近年来,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全球范围内的气候变化、空气污染、水资源短缺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在应对这些环境问题的过程中,“一票否决”机制逐渐被广泛应用。

环保一票否决是指在决策过程中,环境保护机构拥有否决权,一票否决决策当中对环境造成重大危害的计划或项目。

环保一票否决的实施对于促进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仅有一票否决远远不能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还必须制定整改措施,从源头上解决环境问题。

一、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环境问题的根源之一是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或执行不力。

因此,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是整改环境问题的首要措施之一。

1. 加快法律法规的制定进程:制定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资源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解决当前环境问题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

2. 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通过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对环境污染责任的追溯,建立健全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措施,提高对环境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

二、加大环保投入力度环保投入是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只有加大环保投入力度才能改善环境质量。

1. 完善环保资金体系:加强对环保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确保环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完善环保基金制度,优化环保财政支出结构,鼓励社会投资进入环保领域。

2. 提高环保科技水平:加大对环保科技研发的投入,推动环保科技和产业的融合发展,研发和推广高效节能、清洁生产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三、加强环境监管力度加强环境监管是整改环境问题的重要保障措施,只有加强监管力度才能有效遏制环境问题的发生。

1. 健全环境监管体制:加强环保部门的组织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环保执法水平,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监察、评估、预警等机制。

2. 建立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环境监测数据和环境执法信息,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和追责。

四、推动绿色发展和低碳经济转型绿色发展和低碳经济转型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出路,只有转变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工商银行对贷款企业和项目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

工商银行对贷款企业和项目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
能 、 高污 染 行 业 过 快 增 长 。对 环 境污 染 严 重
于 将 工 行 打 造 成 “ 色 信 贷 ” 银 行 。 据 介 绿
绍 ,近 年 来 ,工 行 制 定 了包 括 钢 铁 、水 泥 、 电解 铝 等 高 耗 能 高污 染 行 业 的信 贷 政 策 ,制 定 严 格 的准 入 标 准 ,特 别 是 突 出环 保 依 法 合
国家 环 保 总 局 有 关 部 门 日前 召开 行 业 环 境 保 护 经 济 政 策 制 定 工 作座 谈 会 。环 保 总 局 有 关 负 责 人 表 示 , 将 与 各 工 业 协 会 加 强 合
设 施建 设 ;合 理开 发利用 水 资源 。
工 商银 行 对 贷 款 企 业 和 项 目
全 面 推 动 建 立 有 中 国特 色 的环 境 经 济 政 策 体
系框 架 。 今 后 ,双 方 合 作 领 域 将 进 一 步 扩 大 , 不
保 名 单 ,对 所 有 贷 款 项 目和 强沟 通 , 还 要在 产 业规
动 从 “ 高一 剩 ”行 业 中 的 一般 性 客户 和 有 两
律 实行 “ 区域 限批 ”。 淘 汰 落 后 生 产 能 力 。 严 格 按 照 国 务 院 《 能减 排 综 合 性 工 作方 案 》和 国家 产 业 政 节
潜 在 性 风 险 的客 户 退 出贷 款 17 元 。与 此 同 6亿
的 区域 、环 境 违 法 突 出 的地 区 、 不 能 完 成 污
染 物 排 放 总量 控 制 等 国 家环 保 任 务 的 地 区 ,

规 问题 。对 于 行 业 信 贷 政 策 确 定 的退 出类 客
户 和 低 于 国家 标 准 的落 后 生产 能 力客 户 , 也 制 定 了严格 的退 出计 划 。20 年 以来 ,工 行主 06

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进出口银行•【公布日期】2000.09.26•【文号】进出银信管发[2000]第300号•【施行日期】2000.09.26•【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汇管理正文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2000年9月26日进出银信管发[2000]第300号)各部、室,国内各代表处:现将《中国进出口银行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中国进出口银行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评估审查工作的管理,提高评审工作的质量,防范经营风险,根据中国进出口银行的有关规定和审贷分离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办理的各类贷款项目、融资担保项目及其他项目的评估审查,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项目评审坚持公正性、客观性、严谨性和独立性原则,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为各级贷款审批机构提供全面、翔实、准确的决策依据。

第四条项目评审的主要依据是:(一)我国及有关国家的法律、法规,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条约、国际公约以及国际惯例;(二)国家的产业政策、外经贸政策、外交政策、科学技术发展政策、金融政策、财政和税收政策;(三)项目的批准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协议文本及合同项下有关单据;(四)国家有关评估、评价、论证的规定、办法及参数;(五)本行业务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第二章评审工作的组织第五条信贷管理部是本行项目评估审查业务的职能部门,全面负责并承担项目评估审查工作。

第六条项目评审工作对各级项目审批机构负责,向各级项目审批机构提交评审报告,并接受有关质询。

第七条项目评审工作原则上由信贷管理部门独立完成;对于一些金额较大、情况复杂、技术性强的特殊项目,可以由信贷管理部聘请或委托有关院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协助完成,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关经验的中介机构完成。

第八条项目评审人员应具备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有关学历、经历和业务证书,接受必要的培训。

农发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度

农发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度

一、引言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作为我国政策性银行,肩负着支持国家农业发展战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使命。

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农发行的安全稳定运行至关重要。

为强化内部管理,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农发行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度,确保全行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制度背景近年来,金融领域风险事件频发,农发行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面临着内外部风险的双重压力。

为加强风险管理,提高内部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确保各项业务安全稳健运行,农发行制定了安全一票否决制度。

三、制度内容(一)适用范围安全一票否决制度适用于农发行各级机构及其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信贷业务、投资业务、资金业务、中间业务、内部管理等方面。

(二)一票否决的情形1. 重大决策风险:对涉及农发行发展战略、重大业务决策、重大投资决策等方面的决策,如未经过充分论证、风险评估和民主决策程序,或决策过程中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经一票否决。

2. 重大操作风险: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如违反操作规程、内部管理规定,导致重大损失或风险隐患,经一票否决。

3. 重大合规风险:在合规管理过程中,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内部制度,导致重大合规风险,经一票否决。

4. 重大信息安全风险:在信息安全领域,如发生重大信息泄露、系统故障、网络攻击等事件,经一票否决。

5. 重大廉洁风险:在廉洁从业方面,如发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经一票否决。

6. 其他重大风险:其他可能对农发行造成重大损失或风险的事件,经一票否决。

(三)一票否决程序1. 风险评估:相关部门对拟决策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形成风险评估报告。

2. 决策程序:按照内部决策程序,提交决策机构审议。

3. 一票否决:决策机构对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议,如认为存在一票否决情形,则予以否决。

4. 整改措施:对被否决的事项,相关部门应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上报决策机构。

四、制度保障(一)组织保障1. 成立安全一票否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行安全一票否决工作。

银行环保风险以及措施

银行环保风险以及措施

银行环保风险以及措施随着全球环保意识的提高,环境保护日益成为各国政府和企业的重要议题,金融机构也不例外。

银行在金融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而在发展中,银行也面临着一定的环保风险。

本文将探讨银行的环保风险以及应对之策。

银行环保风险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在金融体系中拥有重要的地位,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环境保护的一些风险。

银行环保风险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对破坏环境的企业和项目的融资支持在银行的融资中,可能出现一些与环境保护矛盾的企业和项目,例如煤炭、化工等行业;或者某些企业在经营中对环境造成破坏,例如大型矿山、电厂等。

银行作为融资的提供方,如果出现这类企业或项目的融资支持,就有可能造成环境影响,引起公众的质疑,如果不慎处理,还可能引发风险。

环保方面的违规行为银行在经营过程中,也有可能存在一些环保违规行为,尤其是在银行管理的企业中,可能出现对环境的破坏,例如排放有害气体、废水等情况。

这样的违规行为,不仅会导致政府的处罚,还会影响到银行的声誉。

监管风险环保问题已成为全球政府的重点关注领域之一,各国也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管。

如果银行不符合环保监管要求,就会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对银行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甚至会被取缔。

银行应对环保风险的措施银行面临环保风险,需要采取一定的对策,避免和应对环保风险,保护银行自身利益和形象。

建立环保风险管理制度银行应当建立自己的环保风险管理制度,实行对环境风险进行有效监管。

银行应当加强对融资对象的环保风险管理,防范环保风险。

同时,银行应当积极落实环保责任,树立环保意识,推动环保事业的发展。

加强合规管理银行应当加强对环保管理的合规性管理,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同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规范员工行为。

银行还应当对自身的环保效益进行监督和评估。

发展可持续金融业务银行在经营中应当注重可持续性发展,在融资支持时更加注重环保、可持续性、绿色发展等方面,推动环保向更高层次推进。

银行也可以开展绿色金融业务,例如为符合环境标准的企业提供贷款、发行环保债券等,从而推动可持续发展。

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中国绿色信贷新指向完善银行风险环境管理体系

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中国绿色信贷新指向完善银行风险环境管理体系

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中国绿色信贷新指向完善银行风险环境管理体系中国银监会最近发布了《绿色信贷指引》,旨在进一步推动银行界实施环境风险管理及支持中国产业界的调整。

该指引进一步细化了银监会对银行的要求,并反映出企业环境管理在获取贷款方面更为重要的作用。

事实上,银监会早在xx年已经开始推动绿色信贷。

为了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当年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提出一项全新的信贷政策《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

该意见要求银行开始把客户的环境管理纳入贷款审批、发放和监督管理中,特别强调客户的合规行为以及减少对限制和淘汰类新建项目的信贷支持。

从xx年到xx年,银监会又发布了一系列文件进一步说明和扩大绿色信贷范围及实施要求,主要目标是鼓励商业银行将环保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防范可能的信贷风险。

在现有政策基础上,此次新绿色信贷指引的出台更强调银行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及体系的完善。

该指引对银行的组织管理、政策制度、流程管理、内控管制与信息披露以及监督、检查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这意味着,首先,银行需要制定绿色信贷战略,并有董事会或理事会负责确定的战略、审批高级管理层提出的目标及绿色信贷报告。

事实上,董事会及理事会参与绿色信贷的决策很重要,因为绿色信贷是银行风险管理的一部分,涉及银行与哪些行业、企业合作,并相应承担何种风险的意愿。

战略固然重要,但许多银行还必须在政策层面做提升。

在中国,较大规模的银行几乎都已将绿色信贷的理念纳入投资政策中,并以国内的环境法规或执行标准为参考。

实际上,银行最大的风险过标的企业,因为这些企业即使通过了环境影响评估或者环保局相关许可,并不代表其项目不会遇到地方居民的反对或者企业能持续开展良好的环境管理,从而引发银行的信贷风险或担保风险。

因此,银行必须建立起自己的环境及社会风险评估标准,对信贷企业进行动态评估。

该评估不能只限于“通过/不通过”的考评,而是应做风险分类。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解读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解读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解读中国人民银行、环境保护部等七部委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就《意见》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以及环境保护部下一步相关工作安排做了解读。

问:《意见》的出台有何背景和意义?答:8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意见》。

会议指出,发展绿色金融,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

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环境保护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意见》。

这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新进展,为引导绿色发展带来了新机制,为推动环境质量改善提供了新手段。

目前我国环境治理任务繁重,环保投资需求巨大,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正当其时。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环保目标就是要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抓紧补齐生态环境突出短板。

“十三五”时期,国家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国务院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了环境改善的具体指标。

要在“十三五”期间实现上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指标,仅靠政府资金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通过创新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一方面吸引社会资本进入中国生态环保领域,另一方面促进金融业向绿色化快速转型。

《意见》的出台发出了国家投融资政策的新信号,为社会资本投向提供了新领域,为环境治理投资来源开辟了新渠道,无疑是必要、及时的。

问:根据《意见》,绿色金融体系主要包括哪些领域?答:根据《意见》,绿色金融体系包括7个基本领域:一是大力发展绿色信贷;二是推动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三是设立绿色发展基金,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模式动员社会资本;四是发展绿色保险;五是完善环境权益交易市场、丰富融资工具;六是支持地方发展绿色金融;七是推动开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外部风险传染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131号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外部风险传染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131号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外部风险传染的通知正文:----------------------------------------------------------------------------------------------------------------------------------------------------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外部风险传染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131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近期,银行业外部风险事件时有发生,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运行产生一定影响。

为规范银行经营管理,维护正常金融秩序,切实防范外部风险传染,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关注主要风险来源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重点关注银行业外部风险的五种主要来源:小贷公司、典当行、担保机构、民间融资、非法集资。

二、建立名单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小贷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由总行统一确定合作机构准入标准,分支机构根据总行确定的标准提出合作名单,并报总行批准或向总行报备。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至少评估一次,对存在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的合作机构建立及时退出机制。

三、开展资质信用评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有业务合作关系的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评级,评级应考虑但不限于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合规经营、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因素。

四、实行分级管理与授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信用评级情况,实行分级授信,对信用等级较高的机构可根据法规上限给予较高的授信额度,随着信用等级降低,授信额度逐级递减。

严禁向典当行和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提供授信。

五、防范民间融资和非法集资风险一是加强银行信贷资金流向监测,严防信贷资金流入民间融资和非法集资;二是密切关注信贷客户动态信息,对于存在明显迹象或已查实参与民间融资的信贷客户,一律不得新增授信;三是开展分支机构和员工行为排查,有效防范分支机构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和非法融资。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排污权抵押授信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排污权抵押授信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排污权抵押授信业务管理办法一、总则银行作为经营性金融机构,要积极响应国家环保政策,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事业。

行业监管政策不断加强,为了有效控制银行办理环保授信业务的风险,同时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银行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银行办理排污权抵押授信业务的环境保护企业及其授信业务。

三、基本原则1、严格环保准入标准:银行办理排污权抵押授信业务,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对环境准入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准入标准,遵循环保优先的原则,拒绝办理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的贷款业务,确保授信资金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2、合理估价:银行在办理排污权抵押授信业务时,应根据企业的环保经营状况以及银行对企业的风险评估,合理估价,确保授信合同价值合理。

3、强化抵质押物管理:银行在办理排污权抵押授信业务时,应严格抵质押物管理,加强对抵质押物的过程监控和质押物处置机制,确保环保抵质押物的有效处置。

4、加强跟踪检查:银行在办理排污权抵押授信业务过程中,应加强对企业环保经营状况的跟踪检查,确保环保授信资金的使用情况符合环保要求。

四、具体要求1、环保准入标准银行在办理排污权抵押授信业务时,应严格把关企业的环保准入标准,确保资金只投向环境优良的企业。

具体要求如下:(1)企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环保要求,取得环境保护分类许可证或环保验收合格证明,公司周边环境无产生重污染行业排放物的环境质量指数均不高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指标。

(2)企业必须符合“四不准”标准,不得投资生产、销售、利用、处置禁止类和限制类固体废物,不得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要求,不得占用农用地、林地以及城市保留用地和其他限制用途土地,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2、合理估价银行在办理排污权抵押授信业务时,应根据企业环保经营情况进行合理估价。

具体要求如下:(1)对项目资质审查:银行在审核项目时,应认真核对企业的环保准入标准,了解企业的环保工作情况,对企业的环保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并通过现场观察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交涉,了解企业的发展历史、经营状况、风险分析等,全面了解授信项目的情况。

央行建环保黑名单上榜企业信贷一票否决

央行建环保黑名单上榜企业信贷一票否决

央行建环保黑名单上榜企业信贷一票否决
佚名
【期刊名称】《企业改革与管理》
【年(卷),期】2010()9
【摘要】央行征信管理局局长邵伏军9月3日表示,央行征信管理部门目前已采集三万多条企业违反环保政策信息和三千多条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估信息,为商业银行的信贷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总页数】1页(P16-1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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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央行:建环保黑名单上榜企业信贷一票否决 [J], 无
2.10家中国交易市场上榜美“黑名单” [J],
3.央行将为开空头支票者建黑名单 [J],
4.农业银行对企业信贷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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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环境和社会影响方面的内容纳入贷后检查报告。明确 要求各经营单位在资产风险分类、准备计提、损失核销 等方面充分考虑环境和社会风险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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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进行初步分类。同时,对拟授信客户进行严格的合规 审查。在贷时审查阶段执行严格的评审标准,冯春平介 绍,建立并实施“环保一票否决”机制。同时,坚持做 到“四个不”提供:不符合相关国家环评
、节能审查和土地预审要求的项目,不提供各类授信支 持;不符合相关国家产业政策和本行授信政策的项目,不 提供各类授信支持;列入国家淘汰类的项目,不提供各类 授信支持;违规建成的项目,不发放
15年进出口银行绿色信贷业务支持的项目合计减少标准 煤使用量505.72万吨,二氧化碳减排当量1401.99万吨, 减排二氧化硫2.41万吨,减排氮氧化物4790.29吨,节水
1328
.12万吨。同时,进出口银行严格限制“两高一剩”行业 及涉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且尚未完成整改企 业的信贷投放,“两高一剩纳入风险管理进出口银行实行一票否决制
审、贷款发放和支付以及贷款管理各个阶段,将环保风 险作为风险分析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何为绿色金融? 对于绿色金融和传统信贷的区别,中国进出口银行授信 管理部副总经理成泽宇表示,传统信贷
内部流程和理念并不涉及对企业环保资质的评估,践行 绿色金融,则需要对企业授信前期进行贷前调查,将环 境保护和社会风险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双人双杠调查。 成泽宇表示,以前所有银行评级体系见不
前准备和建设;如项目环保、安全生产、职业健康设施的
设计、施工、运营与主体工程不同时,暂停主体工程建 设的资金拨付,直到“三个同时”实现为止;如项目完工 后应获得而未获得项目竣工环评、安
全生产、职业健康审批,不拨付项目运营资金。在贷款 资金发放和支付审核的过程中,如发现客户存在重大风 险隐患,可中止直至终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在授 信后管理阶段,冯春平表示,进出口银行
还是环保部的环境事件,银行会马上和企业联系,检查 贷后管理力度,约谈企业管理人员,跟踪处理环境事件 的进度,要求提供整改报告,甚至停止授信。并且银行 会根据严重程度,根据不同等级实行不同
力度的检查。践行绿色金融,具体到进出口银行有哪些 做法?对此,中国进出口银行战略规划部总经理冯春平表 示,该行落实绿色金融理念,建立绿色信贷制度体系, 并丰富和完善绿色信贷业务体系,支持
到涉及绿色信贷的指标和要求。践行绿色金融之后,进 出口银行根据企业历史环境表现嵌入评级,通过评级调 整信贷登记。授信审查阶段,对企业准入资质实行严格 审查,在授信定价方面,对于环评非常好
、绿色支持节能减排领域客户,银行会进行定价调整下 调贷款利率,对于环保不达标的授信企业,银行将上调 贷款利率。在授信后期,成泽宇表示,银行对企业和社 会风险实行严格的检查。无论是媒体报道
企业“走出去”开展绿色业务,强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在开展转贷业务的过程中,进出口银行坚持将绿色信贷 理念融入其中,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具有进出口银行特色 的转贷节能环保和新能源贷款业务产品构
架。截至2015年末,进出口银行节能环保项目与服务贷 款余额766.02亿元,较年初增加236.83亿元,同比增长 44.75%,高出同期全部贷款余额增速24个百分点。据初 步统计,20
流动资金类贷款。在实际操作中,冯春平表示,进出口 银行评估审查部门将“取得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的 批准”作为送审前提条件和要素之一,将环保风险作为 风险分析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在贷款
资金发放和支付阶段,冯春平表示,进出口银行将客户 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状况作为贷款资金发放和支付审核 的重要内容。如项目应获得而未获得环评、安全生产、 职业健康审批,不预先拨付资金进行开工
两高一剩”行业调控下,进出口银行将环保评估纳入到 贷款贷前调查、贷中评审、贷款发放和支付以及贷款管 理各个阶段,将环保风险作为风险分析中不可或缺的重 要部分。冯春平表示,中国进出口银行对
贷款受理与尽职调查阶段,实施严格的准入标准,明确 尽职调查阶段应包含环境和社会风险方面内容。要求各 经营单位在严格审核客户和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状况 的基础上,对客户和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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