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的销售操作规程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操作规程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操作
规程
1、目的:通过制定实施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操作规程,有效控制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符合质量规定的要求。
2、依据:《药品管理法》、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3、适用范围:适用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操作的全过程。
4、责任者:门店在册上岗人员。
5、内容:
5.1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包含: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类品种、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地芬诺酯片和复方甘草片)。
销售人员在销售该类药品时,处方药要严格按照处方药销售制度规定条款销售。
5.2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销售含麻黄碱30mg以上(不包括30mg)的药品,必须凭执业医生开具的处方方可销售。
5.3销售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登记。
《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优秀范文五篇]》
《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优秀范文五篇]》第一篇: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一、制定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经营管理,有效遏制此类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和滥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经营管理。
三、定义。
本制度所称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药品)、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地芬诺酯片和复方甘草片。
四、制度内容:1、本公司可以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给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证照的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和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
2、经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业务经营部、质量管理部应当按照药品gsp和本公司《药品销售程序》的要求建立客户档案,核实并留存购销方资质证明复印件、采购人员(销售人员)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实记录等;指定专人负责采购(销售)、出(入)库验收、签订买卖合同等,本公司上述人员的分工应报质量管理部备案。
3、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如发现购买方资质可疑的,应立即报公司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部认为确实可疑的,应立即报请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助核实;发现采购人员身份可疑的,质量管理部应立即报请槐荫区或济南市公安机关协助核实。
4、业务经营部购进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必须向供货方索要税票(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票上应列明销售药品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等,如果不能全部列明所购进药品上述详细内容,应附《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销货清单》,并加盖供货企业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和注明税票号码。
供货方所销售药品还应附销售出库单,包括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货单位、出库数量、销售日期、出库日期和销售金额等内容,税票(包括清单,下同)与销售出库单的相关内容应对应,金额应相符。
5、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到货后,由质量管理部指定的专门验收人员依据税票所列内容,对照供货方销售出库单进行验收,并建立购进药品验收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无误后由入库员在随货同行单上签字。
零售药店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销售操作规程
零售药店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销售操作规程
目的:为保证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按规定销售,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范围:适用于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的全过程。
内容:
1.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定义:国家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除胰岛素外)、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品种实施特殊监管措施。
本规程所指的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仅指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
2.销售
2.1含麻黄碱的复方制剂的销售:
2.1. 1单位剂量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大于30mg (不含30mg)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未能留存处方的应留存处方复印件或处方拍照留存。
2.1.2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应当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对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予以登记。
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2.1.3应设置专柜或专区陈列,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门店当班的营业员负责管理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2.1.4在销售中发现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公安机关报告。
09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制度
潜江市老百姓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GSP管理文件为有效遏制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流失非法渠道和滥用,保障公众合理用药。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的要求建立本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
三、责任人门店负责人、执业药师、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四、内容1。
术语和定义:1.1。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是指国家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品种实施特殊监管措施的药品。
1.2.蛋白同化制剂是指所有的合成雄性激素类固醇都有与睾酮相似的化学结构。
这类药物除具有增加肌肉块头和力量,并在主动或被动减轻体重时保持肌肉体积的作用外,还具有雄性激素的作用.1.3。
肽类激素是指由氨基酸通过肽键联接而成,最小的肽类激素可由三个氨基酸组成,如促甲状腺激素释放激素。
多数肽类激素可由十几个,几十个或乃至上百及几百个氨基酸组成.1.4。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是指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地芬诺酯片和复方甘草片等复方制剂。
规定所指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药品。
1.5。
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是指含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品种目录所列的麻黄碱(麻黄素)、伪麻黄碱(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碱(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碱(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碱(甲基麻黄素)及其盐类,或者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碱类物质的药品复方制剂。
2.制度内容:2。
1。
验收员负责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验收,核实“药品配送单”,做到票、货相符。
2.2.验收员应依据药品说明书中标注的成分及时分辨出该类药品,依照《药品验收操作规程》对该类药品进行实物验收,合格后应及时通知营业员上柜。
2。
3.验收进口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时,还应审核《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或者注明“已抽样”并加盖抽样单位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在上述各类复印件上加盖公司质量管理专用章。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制度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企业内经营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的管理,有效遏制国家专管药品的滥用和流入非法渠道。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360 号)、《药品流通管理办法》(局令第 26 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8 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食药监药化监【2016】160号)、《关于切实加强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9】503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卫生部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2】26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甘草片和复方地芬诺酯片购销管理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监[2013]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醉药品和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购销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监[2014]11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粤食药监办药通[2016]42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经营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的管理。
4、责任:购进、销售、仓储和质量管理环节负责人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5.1、术语和定义: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复方地芬诺酯片、复方甘草片、复方甘草口服溶液等。
)所指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中成药。
5.2、采购该类药品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批发企业购进,即从可以将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给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的企业购进。
5.3、经营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时,应当按照药品GSP的要求建立供货企业档案,核实并留存供货方加盖单位原印章的资质证明复印件、采购人员(销售人员)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等;5.4指定专人负责采购(销售)、出(入)库验收、签订购销合同等。
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
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药品的种类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复杂。
为了保障广大患者的健康,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本篇文章将介绍这些药品的管理制度。
一、特殊管理的药品特殊管理的药品是指对患者使用、监测和管理需要配合专门机构或专业人士的药品,由于其副作用或滥用潜在性等原因,需要进行特殊管理。
常见的特殊管理药品包括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液制品、疫苗和生物制品等。
为了保障患者使用这些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
在中国,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药监局)负责。
药监局会对特殊管理药品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管和管理,包括生产、质量、流通、使用等环节。
在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过程中,患者需要先到医院就诊,医生会开具特殊管理药品的处方,然后患者持该处方到指定的药店购买,同时需要出示医生签字的《特殊管理药品处方备案表》。
药店会在向患者提供药品之前,核查处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配送的药品符合规定。
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是指因其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必须由国家政府进行监管的药品。
这些药品可能存在潜在的风险因素,如果管理不当会对患者的健康产生严重危害。
与特殊管理药品相似,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在生产、质量、流通和使用等环节都需要接受国家政府的严密监管。
在中国,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也由药监局负责。
药监局会制定相关标准和监管制度,确保这些药品在生产、流通和使用等过程中遵守规定。
患者在使用这些药品时,也需要获得医生的专业建议和指导,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购买和使用。
药店在销售这些药品时需要对患者进行身份核查,确保购买者符合规定。
结语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而设立的。
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患者需要遵守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医生和药店也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服务。
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正式版
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正式版一、引言特殊管理的药品是指具有一定风险、需特殊管理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精神药品、麻醉类药品、毒性药品等。
这些药品的管理要求需要与普通药品有所区别,以保障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全。
本制度旨在规范特殊管理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确保其安全有效,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管理责任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组织监督检查等。
2.特殊管理药品生产企业需按照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药品生产管理规范。
3.药品流通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药品经营资质,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溯源可追溯。
4.医疗机构使用特殊管理药品时,应按照药品的特殊属性和使用要求,科学合理使用,并制定相应的临床使用准则。
三、生产管理1.特殊管理药品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药品生产资质,并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2.生产过程中应遵守药品生产管理规范,确保药品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3.针对特殊管理药品的生产,应加强药品质量控制和质量监督,确保药品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4.特殊管理药品的生产企业应实行严格的进货验收制度,确保进货药品符合质量标准和规定。
四、流通管理1.药品流通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药品经营资质,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药品流通管理制度。
3.药品流通企业应加强药品质量控制,确保药品在流通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4.特殊管理药品在流通过程中应加强冷链运输和储存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不受影响。
五、使用管理1.医疗机构应按照药品的特殊属性和使用要求,严格控制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和配给。
2.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应按照临床使用准则和规范,确保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医疗机构应建立用药管理制度,加强药品使用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用药中的问题和风险。
4.医疗机构应对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过程进行记录和追溯,确保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管理制度是指国家设立的专门管理和监督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和管理的一套制度和法规。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制度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基础,也是国家药品监管工作的核心。
一、药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1 国家对药品的特殊管理要求我指定的主题是"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制度"。
这说明国家对药品管理的重要性,不仅仅是一种普通的管理要求,而是专门为药品制定的、具有特殊性的管理制度。
这是因为药品涉及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需要更加严格和细致的管理和监管。
1.2 药品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和要求药品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和管理等各个环节。
国家的专门管理要求,不仅要求药品的生产过程严格符合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药品的流通环节也要符合GSP(Good Supply Practice)要求,而药品的使用和管理也需要符合严格的规定和标准。
1.3 药品管理制度对人民健康的保障作用药品管理制度的严格执行,可以有效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
只有通过对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的全面管理,才能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这对于防止假药、劣药的流入,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药品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管2.1 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制定国家对药品管理制度的要求,通过药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来具体实施和监管。
这些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这些法规对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和管理都有详细的规定。
2.2 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国家药品监管部门作为专门负责药品管理的机构,拥有对药品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管权力。
他们要依法对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和管理进行全面监管,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进行处罚,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2.3 药品监管的执法和检查药品监管部门会定期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对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07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
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一、制定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经营管理,有效遏制此类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和滥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药房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经营管理。
三、制度内容:1、销售特殊管理药品注意事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复方地芬诺酯片、复方甘草片一次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登机购买者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单位计量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大于30mg (不含30mg)d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必须凭处方销售。
)2、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如发现购人员身份可疑的,应立即报公司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部认为确实可疑的,应立即报请当地药品监督管理局协助核实。
3、业务部购进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必须向供货方索要单据,单据上应列明销售药品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等,并加盖供货企业公章。
供货方所销售药品还应附销售出库单,包括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货单位、出库数量、销售日期、出库日期和销售金额等内容。
4、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到货后,由质量管理部指定的专门验收人员依据票据所列内容,对照供货方销售出库单进行验收,并建立购进药品验收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无误后由入库员在随货同行单上签字。
随货同行单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及时返回销售方。
票、货之间内容不相符的,不得验收入库。
5、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向购买方开具销售票据。
销售开票员或送货员应核实购买付款的单位、金额与销售票据载明的单位、金额相一致,如发现异常应向业务经营部、质量管理部报告,并暂停向对方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由质量管理部核实后立即向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6、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出库时,销售人员应严格执行出库复核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核对实物与销售出库单是否相符,不相符的不得出库。
7、特殊药品的验收,应由两人进行并共同在记录上签字,严防收据。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规定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规定The document was finally revised on 20211.目的:为加强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的管理,防止上述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给社会造成危害。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列》、《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及国家总局的相关文件。
3.适用范围:适用于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经营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4.业务部、质管部、财务部、验收员、保管员、运输员、门店。
5.内容: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是指国家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剂、终止妊娠药品等实施特殊监管措施的药品。
公司不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终止妊娠药品、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
本制度所指的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仅指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剂(复方地芬诺酯片、复方甘草片、含麻黄碱类品复方制剂),对该类药品的管理,除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中对一般药品进行管理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规定的各项管理要求。
采购管理。
采购员凭法人委托书应向具备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该类药品。
在采购前,采购部门应及时做好首营资料的索取、报批工作,经审批符合要求后方可购进该类药品。
禁止使用现金进行此类药品的货款结算。
收货、验收管理:收货员应严格按公司收货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的规定,检查供货企业的运输工具是否符合要求,核实票据,按照随货同行与采购记录核对到货药品,符合要求的签字确认后交验收员;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拒收并报告质管部处理。
验收员应严格按照验收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的规定对购进及配送退回药品进行逐批验收,做到票、账、货相符。
仔细检查并核对来货单位、到货日期、药品通用名称、规格、剂型、数量、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单位等,并对外观质量、包装情况、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明确验收结论及时做好记录,验收记录保存5年。
对资料不全、质量有疑问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有权拒收,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报告质管部审核处理。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制度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制度1.药品管理制度的背景和发展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促进社会发展而建立的重要制度。
我认为药品管理制度的发展经历了长期的积累和完善,依法合规地管理药品是国家的责任,也是为了维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2.药品管理制度的体系和内容药品管理制度包括了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和监督管理等多个环节。
要求企业在生产药品时必须遵守GMP(GoodManufacturing Practice)规范,药品的流通必须符合GSP(Good StoragePractice)规范,医护人员在使用药品时要严格按照临床指南进行规范用药,同时国家对药品的监督管理也非常严格,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来负责药品的注册、审评和监管等工作。
3.药品管理制度对公众和企业的意义药品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对于公众来说,药品管理制度可以保障他们使用的药品是安全有效的;对于企业来说,药品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市场秩序,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4.个人观点和理解药品管理制度对一个国家来说非常重要,它不仅关乎国家的经济发展,更关乎亿万人民的生命安全。
在未来的发展中,我认为国家应该进一步完善药品管理制度,加强对药品安全和质量的监管,建立更加科学规范的药品审评和准入制度。
总结: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制度是国家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的重要制度,它涉及到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和监督管理等方方面面,对公众和企业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未来的发展中,国家应该进一步完善药品管理制度,加强对药品安全和质量的监管,建立更加科学规范的药品审评和准入制度。
以上就是我撰写的有关药品管理制度的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药品管理制度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在全球范围内,药品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健全都是国家的重要任务之一。
因为药品涉及到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所以任何国家都必须全力以赴来保障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管理制度及法律法规汇总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管理制度及法律法规汇总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管理制度及法律法规汇总⽬录⼀、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制度:⼆、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法律法规汇总:1、国⾷药监安[2004]71号-关于含⿇醉药品复⽅制剂管理的通知;2、国⾷药监办[2008]613号-关于进⼀步加强含⿇黄碱类复⽅制剂管理的通知;3、国⾷药监安[2009]503号-关于切实加强部分含特殊药品复⽅制剂销售管理的通知;4、国⾷药监安2009年283号-关于规范药品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5、⾷药监办安函(2010)513号-关于含特殊药品复⽅制剂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6、国⾷药监办[2010]484号-关于对部分含特殊药品复⽅制剂实施电⼦监管⼯作的通知;7、国⾷药监办[2012]260号-关于加强含⿇黄碱类复⽅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8、⾷药监安函[2012]96号-关于含⿇黄碱类复⽅制剂零售有关问题的复函;9、⾷药监办药化监〔2013〕33号-关于进⼀步加强含可待因复⽅⼝服溶液、复⽅⽢草⽚和复⽅地芬诺酯⽚购销管理的通知;10、⾷药监办药化监〔2014〕111号-关于进⼀步加强含⿇醉药品和曲马多⼝服复⽅制剂购销管理的通知;11、(2015年第10号) 关于将含可待因复⽅⼝服液体制剂列⼊第⼆类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12、⾷药监药化监〔2015〕46号-关于加强含可待因复⽅⼝服液体制剂管理的通知;13、2019年第63号-含羟考酮复⽅制剂列为精神药品通告。
⼀、管理制度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制度1、⽬的:为进⼀步加强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经营管理,有效遏制此类药品从药⽤渠道流失和滥⽤,并确保消费者⽤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中华⼈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28号)、《国家⾷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步加强含可待因复⽅⼝服溶液、复⽅⽢草⽚和复⽅地芬诺酯⽚购销管理的通知》(⾷药监办药化监〔2013〕33号)、《⾷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步加强含⿇醉药品和曲马多⼝服复⽅制剂购销管理的通知》(⾷药监办药化监〔2014〕11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06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销售操作规程
1.目的
建立门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销售管理操作规程,防止此类药品滥用。
2.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
适用于专门管理类药品的销售操作。
4.职责
质量管理员、处方审核员、处方调配员、营业员等对规程度负责实施。
5.内容
5.1本规程所涉及的药品范围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中成药)、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复方甘草片(常见品种在实际工作中以说明书中标注的成分为准);麻黄碱类是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445 号)中,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第一类的第 12 项,包括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
对该类药品的管理,除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质量管理制度中对一般药品进行管理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规定的各项管理要求。
5.2药房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
5.2.1药房不得开架销售含特殊成份药品复方制剂,应设置专柜、区存放并由专人管理、专册登记销售,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5.2.2药房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应当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对其姓名和身份证号
码予以登记。
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 2 个最小包装。
5.2.3药房销售人员发现超过正常需量、多次购买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应立即当向质量负责人汇报,并同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
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防止上述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按照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3、公安、药监部门有关规定(三)内容1、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是指含某些特殊药品成份的复方制剂,此类药品包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中药麻黄除外)、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甘草片、复方地芬诺酯片。
2、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门店除严格执行向有资质的药品批发公司要货、由配送中心配送的规定外,门店购进该类药品的付款不得采用“现金”的形式,允许采用开户银行打款或银行卡付款的结算方式,持卡人必须是各店的企业负责人。
3、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销售管理门店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应按公安、药监的文件规定执行。
(1)销售时应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
在《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记录》如实登记,具体内容包括: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住址以及所售药品品名、规格、生产批号、生产单位名称、数量、销售日期、营业员姓名。
(2)从严控制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单次零售数量,严禁采用开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设立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柜。
耐心做好顾客的解释和沟通工作。
在店堂内悬挂张贴有关提醒标识、标语,如“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请主动出示身份证”、“单次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得超过2盒”等。
(3)如实做好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进销存记录,销售时应及时开具销售凭证,实物数量必须与进、销、存系统中的数量一致。
壶关县正康平价大药房有限公司2017年7月25日壶关县正康平价大药房有限公司资料真实、合法性自我保证声明长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壶关县正康平价大药房有限公司,法人郜丽莎,负责人郭李兵,郑重声明:我企业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均真实合法,所有复印件均系原件复印,如有虚假,郜丽莎及郭李兵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国家专门管理药品管理规定
洛宁县医药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目的:为了加强对国家专门管理药品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依法经营。
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范围:适用于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的管理。
责任:采购、仓储、销售、运输、质管等环节。
内容:1.定义: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主要指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麻黄碱类及按麻黄碱管理的复方制剂、含可待因的复方制剂复方苯乙哌啶、复方甘草片、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
2.采购部门采购以上药品时,必须签订采购合同。
必须从有经营上述药品资格的企业购进。
严禁使用现金购进上述药品。
3.质管部门在计算机系统中对上述药品的基础信息加注专门提示标识,需要设置数量限制的必须设置销售上限。
4.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向销售对象索取其依法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证明文件。
5.严禁将终妊娠药品销售给药品零售企业、未依法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机构和个人。
6.建立完整的终止妊娠药品购进、验收、销售等记录,确保票账货相符,各种记录和凭证应当保存至少5年。
7.公司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制度,落实责任,一旦发现以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公司从严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8、本公司可以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给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证照的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和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
9、购销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质量管理部应当按照GSP的要求建立客户档案,核实并留存购销方资质证明文件、采购人员销售人员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实记录等;10、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如发现购买方资质可疑的,应立即报公司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部认为确实可疑的,应立即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协助核实;发现采购人员身份可疑的,质量管理部应立即报请公安机关协助核实。
11、采购部购进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必须向供货方索要税票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税票上应列明销售药品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等,如果不能全部列明所购进药品上述详细内容,应附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销货清单,并加盖供货企业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和注明税票号码。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制度
李生晓梦制作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确保依法经营。
2、依据: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门店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销售的管理。
4、责任:质量管理人员、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主要包括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成份中只有“麻黄”两字的,不列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复方地芬诺酯片、复方甘草片(口服溶液)、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
5.2销售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应当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对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予以登记。
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5.3将单位剂量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大于30㎎(不含30㎎)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列入必须凭处方销售。
5.4不得开架销售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应当设置专柜管理、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对异常购进情况要及时上报药监部门和公安机关。
5.5做好安全保管工作,严防药品被盗被抢。
药品经营质量规范--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
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1.质量信息管理制度2、首营企业的审核制度3、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4、药品采购管理制度5 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的销售管理制度6、药品验收管理制度7、药品陈列检查管理8、药品拆零销售管理制度制度9、药品销售管理制度10、药品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11、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12、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13、药品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的管理制度14、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制度15、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16、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17、服务质量管理制度18、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19、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及考核的管理制度20、药品售后管理制度21、药品追溯管理制度22、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的管理制度二、岗位职责1.处方审核员岗位职责2.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3.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4.业务购进人员岗位职责5.药品验收员岗位职责6.质量管理员岗位职责7.药品养护员岗位职责8.营业员岗位职责9、计算机系统岗位职三药品质量管理操作规程1、药品采购操作规程2、药品验收操作规程3、药品销售操作规程4、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5、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6、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7、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销售操作规程8、药品陈列及检查操作规程9、营业场所冷藏及阴凉药品的操作规程10、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和管理规程1、目的:确保质量信息传递顺畅,及时沟通各环节的质量管理情况,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质量信息的管理。
4、责任:质量管理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5.1 质量管理人员为本店质量信息中心,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传递与汇总。
5.2 质量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最新颁布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国家新颁布的药品标准及其他技术性文件;国家发布的药品质量公告及当地有关部门发布的管理规定等;供应商质量保证能力及所供药品的质量情况;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中收集的质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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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的销售操作规程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1、目的:为加强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的销售管理,规范此类药品的销售,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2、范围:适用于门店销售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标准化操作。
3、职责:驻店药师、营业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操作规程:
4.1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包括:胰岛素、含麻黄碱的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甘草片和复方地芬诺酯片。
4.2销售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要设置专柜、由专人负责并专帐管理,不得开架销售。
4.3对购买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的消费者必须出示身份证明方可购买,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电子化监管系统,驻店药师按指纹确认销售,严防此类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4.4将单位剂量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大于30mg(不含30mg)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列入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管理,销售时除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还必须凭处方销售。
4.5销售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时要及时填写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4.6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4.7对发现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企业负责人,并向当地食药监和公安机关报告。
4.8销售含兴奋剂的药品时,还要提示消费者不可长期和过量服用。
5、记录
5. 51在计算机系统中生成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销售的专门记录。
5.2记录保存在计算机系统中并按日备份。
5.3记录按规定保存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