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是为了全面评价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时发现问题,促进工作人员继续提高工作水平,确保事业单位的高效运转。
二、考核标准1. 工作业绩:考核内容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等方面。
2. 专业能力: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掌握情况、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等方面。
3. 工作态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积极性,团队合作精神,服务意识等方面。
三、考核方法1. 绩效考核:定期对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定,主要根据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2. 考核测评:通过考核测评的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评估,包括个人面试、能力测试等等。
3. 自评互评:工作人员可根据自身工作情况进行自评,同时也可以接受同事的互评,以期发现问题并改进。
四、考核结果1. 优秀:工作表现突出,达到优秀水平的工作人员将受到奖励和表扬,同时可获得晋升机会和其他激励措施。
2. 合格:工作表现符合预期,达到合格水平的工作人员将继续保持现有岗位。
3. 不合格:工作表现未达标,未达到合格水平的工作人员将受到警告、培训等处罚和改进措施。
五、改进措施1. 针对不同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改进方案,如提供专业培训、安排专业辅导等方式。
2. 指导工作人员建立正确的工作态度和价值观,激发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3. 鼓励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岗位轮岗、跨部门合作等活动,提高综合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六、总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是事业单位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科学的考核方法和合理的考核标准,可以有效提高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推动事业单位的良性发展。
希望各单位能够认真制定并执行相关考核办法,实现工作人员和单位的共同发展。
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依法履行职责,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聘用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及特设岗位的工作人员考核,适用本办法。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考核,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机关工勤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的工勤人员以及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注重实绩的原则,以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进行,充分发挥考核结果的激励约束作用.第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行单位内部评议与服务对象评价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在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和同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第五条各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行业部门,探索制定分行业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全面准确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情况和在政治立场、思想政治素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业务水平以及管理、专业技术和技能水平的提高、知识更新、工作创新等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公共服务意识等方面的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所产生的社会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依据
二、考核目的
本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方案的主要目的是科学地衡量和评价工作人员的绩效,激励工作人员按照所认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社会责任的职责,以及提高服务质量。
三、考核对象
本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方案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全职、兼职人员、临时雇佣人员、实习生等。
四、考核内容
本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方案对工作人员考核内容设置分为5个维度:
1、工作态度:对考核人员的积极性、认真性、主动性和责任心进行考核。
2、工作能力:对考核人员的业务能力、职业技能、工作效率、学习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等进行考核。
3、工作成绩:对考核人员在传统、非传统、团队合作以及重大决策任务中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
4、工作纪律:对考核人员的工作纪律及遵守守则情况进行考核。
5、社会形象:对考核人员的社会形象和工作风格以及自身素养的考核。
五、考核方式
本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方案采取综合考核方式,主要考核内容有:
1、主管个人考核:根据主管本人对员工绩效的直接观察,对考核内容进行全面、客观、准确的考核。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促进工作人员业绩突出、责任心强、勤勉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职务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三、考核内容1、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积极性、个性形象、服务态度、协调合作精神、办公室管理等。
2、工作成果:包括该员工在相关职位上的工作表现,以及工作成效。
3、职业素养: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素养。
四、考核方式1、日常考核: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由该单位负责判断,并及时向员工反馈。
2、月度考核:每月对全体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体现在工作态度、工作成果、职业素养等几个方面。
3、季度考核:按季度考核工作人员,主要考核其季度工作成果及取得的进步。
4、年度考核:对全体员工进行年度考核,综合评定其工作表现及取得的成绩,以判断其是否符合晋升、调入其他单位的要求。
五、考核结果1、记录:根据考核结果将每位员工的成绩在人事档案中及时记录。
2、客观评价:根据工作人员的表现客观评价,综合评估其工作表现及取得的成绩。
3、明确标准:根据具体工作及其所负责领域设定各项考核标准,明确考核范围。
4、个别调节:对有特殊原因,工作成绩较差者可以采取适当调节措施。
六、考核人员1、每个单位由负责人担任考核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3、考核方面的其他人员,由负责人根据需要指派。
七、考核保密1、考核项目及考试结果应严格保密,一经发现,将依法予以追究责任。
2、考核信息及结果仅作专门用途使用,不得擅自外泄。
八、考核处理1、对正常表现有所进步的员工,提出相应奖励。
2、对存在不良表现的员工,严肃批评和责令改正,若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3、对因职责变更或职位调整、任职资格变动等原因,失去本单位考核资格的员工,由原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4、对在年度考核期内入职的员工,由单位进行考核。
九、特殊情况对经过司法程序未能及时完成正常考核或特殊原因影响正常考核的,经本单位管理部门同意,另行办理考核手续。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方案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为了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协调员工之间的工作关系,确保职务责任的实现,避免工作风险,建立完善的行业标准,据此设计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方案。
二、考核方法1.定期考核实施周期:一年一次,每年的考核时间定在6月份。
考核内容:出勤情况、工作质量、工作进度、服务态度、绩效目标、党风廉政等六个方面。
出勤情况:包括工作日、节假日的出勤情况,每月请假、病假等请假类型及次数等.工作质量:包括工作的正确性、完成质量、效果、创新等.工作进度:包括是否按期完成任务、完成进度、处理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困难的能力等.服务态度: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是否热情友善、是否有极良的沟通技巧。
绩效目标:工作人员的业绩达成情况,包括工作计划、绩效倍率以及目标完成情况等。
党风廉政:包括工作人员履行党的纪律要求及行为规范、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打击源头预防风险等。
考核流程:工作人员被分为两个类别,其中一类是所在部门的工作人员,另一类是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
对于两类工作人员采取不同的考核方式。
3.部门考核由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包括出勤情况、工作质量、工作进度、服务态度、绩效目标等五个方面。
4.业务考核对于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首先由所在部门考核督促其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工作完成质量、进度等要求。
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同时要承担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坚持统一标准和指标。
工作人员的评定依据为业绩标准。
5.考核结果评定调查组成员将业务考核和部门考核的结果进行汇总,塑造工作人员的形象,确保工作人员工作的合理性、合规性,优化团队配置。
考核结果将于考核后三天内进行公示,以确保考核的合理性。
6.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结果主要用于工作人员的晋升、奖励和处罚等方面。
考核结果将作为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对于优秀的工作人员,将按照行业标准进行奖励。
不符合考核标准的工作人员,将视情况情况给与警告直至辞退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7篇)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7篇)篇一:章总则篇一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以下简称考核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提高事业单位服务效能,促进社会事业科学发展,保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参照公务员法进行人事管理和转制为企业以外的各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本办法进行考核。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事业单位所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其岗位(职务)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考核以调动工作积极性、促进社会事业科学发展为目的,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全面准确的原则。
篇二:章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篇二第四十九条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职权分别负责党群系统和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十条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推广行之有效的考核制度和方法。
第五十一条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特点,成立考核组织,负责拟定考核标准、制定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审定人员考核等次,受理对考核结果的复核申请等。
考核组织成员由单位主管人事(干部)工作的领导、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职工代表和其他人员组成。
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人数不得少于考核组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单位考核组织的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干部)部门。
考核组织成员在考核工作中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第五十二条要增加考核工作的透明度,考核的主要内容、标准、程序和考核最终结果应当公开。
第五十三条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1. 考核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目的是为了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确定其在单位中的岗位水平和发展方向,以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和达成组织目标。
2. 考核指标2.1 绩效考核: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评估员工在绩效方面的表现。
这包括工作成果、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态度等方面。
2.2 能力素质考核:评估员工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素质。
此部分包括专业能力、沟通协作能力、创新能力、学习能力和领导能力等。
2.3 职业操守考核:评估员工在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方面的表现,包括诚信、纪律性、廉洁自律等。
3. 考核程序3.1 年度目标设定:单位领导与员工共同商定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考核标准和权重。
3.2 考核实施:根据考核标准,进行员工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评估。
可以采取个人面谈、工作记录、业绩指标等方式。
3.3 考核结果反馈:将考核结果以适当的方式反馈给员工,对于绩效不达标的员工,提供相关指导和培训机会。
3.4 考核结果使用:将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惩和培训等决策的重要依据,有针对性地开展人员管理和激励措施。
4. 考核原则4.1 公平公正原则:考核程序和标准应当公开透明,确保每位员工都有机会展示自己的能力和潜力。
4.2 综合评估原则:综合考虑员工在绩效、能力素质和职业操守方面的表现,避免片面评价和单一指标突出。
4.3 量化与定性相结合原则:在量化评估指标的基础上,辅以对员工工作行为和态度的定性评价,使考核更全面准确。
5. 考核结果的应用5.1 激励机制:基于考核结果制定激励政策,包括晋升、薪酬调整、岗位调整、荣誉表彰等方式,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5.2 培训和发展:根据员工的发展需求和考核结果,制定针对性的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水平。
5.3 问题识别与解决:通过考核结果,识别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改善工作环境和工作流程。
6. 考核结果的申诉机制6.1 设置申诉渠道:建立员工对考核结果提出申诉的渠道,在一定的时间内接受申诉和复核。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十二、考核结果的管理与存档
1.结果公示:将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工作人员的监督。
2.结果反馈: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被考核人员,指出工作亮点和不足,促进个人成长和绩效改进。
3.结果存档:将考核相关资料和结果进行存档,作为工作人员个人档案的一部分,按相关规定进行保管。
2.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考核监督机制,对考核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3.责任追究:对考核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七、考核工作与文化建设
1.确立价值观:通过考核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和价值观。
2.文化融合:将单位的文化理念融入考核工作,促进工作人员对单位文化的认同和内化。
3.营造氛围:通过考核,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创新动力。
十七、考核工作与信息化管理
1.信息化平台:建立和完善考核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考核过程的电子化和自动化。
2.数据分析:利用信息化手段对考核数据进行分析,为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3.信息公开:通过信息化平台,公开考核标准和流程,提高考核透明度。
2.责任落实:对考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考核制度的严肃性。
3.绩效反馈:建立绩效反馈机制,对考核结果进行定期分析和反馈,推动工作持续改进。
二十四、考核工作的宣传与培训
1.宣传普及:加大对考核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考核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2.培训提升:定期组织考核培训,提升考核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
3.同行评价:在一定范围内,开展同行评价,借鉴同行业的优秀经验和做法。
事业单位人员考核方法
事业单位人员考核方法
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方法包括以下几种:
1. 定量考核:以数字、数量作为衡量考核绩效的主要指标,包括销售额、生产效率、工作量、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等。
2. 定性考核:主要以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及业务水平等为考核指标,如领导能力、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
3. 360度考核:由上下级、同事及客户等多个角度评估被考核人员的绩效,以全面客观了解其工作情况。
4. 自评互评考核:被考核人员自行对自己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同事或上级请求评估,以获取多方面意见和建议,提高自身绩效。
5. 实测考核:直接通过实地考察、测评等方法对被考核人员进行评估,以了解其工作能力、技能水平和工作特长。
6. 制度考核:依据规章制度、标准要求等进行考核,以确保被考核人员的工作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x x x发改委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为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为民服务的积极性,形成积极向上、人人争先的氛围,在进一步建立健全合理的考核机制上,特制订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本单位在编在岗的行政、事业人员以及借调人员。
二、考核标准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满分不设上限),从工作业绩、工作纪律、综合评价三个方面进行具体量化计分。
1、工作业绩(20分)分管领导对下属股室人员打分,考核组成员由组长打分。
(1)按照业务分工,保质保量完成各自岗位职责范围内工作任务,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2分。
分管的工作出现明显或较大的差错,每次扣2分,受到通报批评、督办、查究的,每次扣5分。
(2)上级各种专项工作检查,发现问题或受通报批评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每次扣2分。
(3)机关工作人员对基层业务的请示、报告,应在规定工作日予以答复,未及时答复,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1分,因答复错误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2分。
2、工作纪律(60分)办公室负责统计工作纪律,交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1)每月病假不超5天,事假不超3天,每请假一天(半天分)扣1分,超出规定天数请假一天扣3分。
(2)按时上下班,发现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无故旷工每次扣4分。
(3)参加集体组织活动、业务学习、大小会议,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无故不参加每次扣4分。
(4)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溜岗、办私事,每次扣2分。
上班时间打牌,每次扣4分。
(5)上班期间私自外出,不按规定请销假的,每次扣2分。
(6)办公室要保持干净、整洁,文件资料摆放有序,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不定时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公示,最差房间每人扣5分,连续2周卫生最差的房间,该房间工作人员取消季度评优资格。
3、综合评价(20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附:1、建安区发改委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2、建安区发改委绩效考核打分表
xxx发改委
关于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股室:
为了加强对绩效考评工作的领导,确保绩效考评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我委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及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四、考核等次的划分
按照考核得分从高到低将人员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1、优秀: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根据上级政策所给的优秀名额决定前几名为优秀人员;
2、良好:优秀人员以外且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的人员;
3、一般:考核得分在79到70分之间的人员;
4、差:考核得分在69分以下的或受到刑事处罚或党纪行政处分。
组 长:xxx 主任
副组长:xxx 纪检组长
成 员:xxx 副主任
xxx 副主任
xxx 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绩效考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晓磊同志兼任。
二〇一八年三月一日
(3)机关工作人员对基层业务的请示、报告,应在规定工作日予以答复,未及时答复,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1分,因答复错误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2分。
2、工作纪律(60分)
办公室负责统计工作纪律,交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1)每月病假不超5天,事假不超3天,每请假一天(半天0.5分)扣1分,超出规定天数请假一天扣3分。
(2)本月在国家、省、市、区级报刊杂志发表本开发区信息或文章,每篇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每月提交高质量调研报告,并组织大家进行研讨学习,每篇加分5分
(3)参加单位组织加班的工作人员,每人每次加0.5分。
(4)本月有其他完成突出成绩,经研究酌情加分。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为规范我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近几年年度考核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一、考核范围和对象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所有的在职人员(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工人)均属考核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调入新单位不足半年的,一律由原单位书面通知本人回原单位参加年度考核。
对个别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原单位参加者,可由本人撰写书面述职,交原单位政工(人事)部门负责代理。
新调入机关、事业单位不满半年,参加工作见习期未满,年度内累计请病假、事假三个月以上(法定的产假、探亲假不作事假处理;因血吸虫病住院的可以从病假中减除一个月,不作病假处理)的人员,只进行个人总结,不评考核等次。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能,是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精神;绩,是指工作的数量、质量和贡献。
)重点是考核工作的实绩。
要把平时考核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运用平时考核积累的成果,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考核结果: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和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称职(基本合格): 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基本熟悉业务,工作责任感一般,基本能完成工作任务。
不称职(不合格):政治、思想、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中造成较严重的失误。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三篇.doc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三篇第1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一)考试对象为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0+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考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加年度考核1、非公立学校,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半年以上(含半年);2、本年病假、半年以上(含半年)事假或探亲;3、当年办理退休手续、辞职或退休。
(3)考核内容包括四个方面:道德、能量、勤奋、成就,重点是工作绩效考核。
德国主要考察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
主要能评估应用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业务技术改进、知识更新;勤奋主要评估工作态度、专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绩效主要是考核职责的履行情况,完成的任务数、质量、效率,取得的成果和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
(4)评估标准基于工作职责、年度工作任务。
各单位应根据道德、能量、勤奋、绩效的考核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量化的具体标准。
不同专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人员考核标准应具体明确。
(5)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各类人员考核等级的基本标准如下1、各级人员考核的基本标准是:优秀、正确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政策、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业务精通、勤奋工作、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并正确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政策、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积极工作,能完成任务。
基本合格,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
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一般,工作作风明显不足。
它的热情、主动性不够。
能够基本完成自己的工作,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工作中存在一些错误。
不合格的政治专业素质低,组织纪律性差,工作责任心不强,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完成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2、专业技术人员评定各等级的基本标准是:党和国家的优秀支持线、政策、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职业道德,强烈的责任感、勤奋和敬业精神;专业技术能力强或快速提高、工作创新、科研成果突出、教学、专业技术工作。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规定.doc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1 、考核对象、内容和标准(1)本办法考核对象为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参照、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考核。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1、非社会公众,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半年以上(含半年)的人员;2、当年病假、事假或出国探亲半年以上(含半年);3、当年办理退休手续、辞职或退休。
(本文来源于秘书工作_自由秘书工作、模范工作、论文)(3)考核的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品德、能力、勤奋、成绩,重点是工作绩效的考核。
德国:主要考察政治意识形态和职业道德的表现;能力:主要评估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应用和发展,业务技术改进、知识更新;勤奋: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成就:主要评估职责的履行情况、完成的任务数量、质量、效率、取得的成果以及产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4)评估标准基于工作职责、年度工作任务。
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根据道德、能量、勤奋、绩效的考核内容,制定量化的具体标准。
不同专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人员考核标准应具体明确。
(5)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各级人员考核的基本标准如下:1、各级人员考核的基本标准为:优秀:正确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业务熟练,勤奋工作,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政策、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积极工作,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一般政治和业务素质,工作作风明显不足,积极性不足、主动性;能够基本完成自己的工作,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工作中存在一些错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性差,责任心不强,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无法完成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一、考核的对象、内容和标准(一)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本市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核。
(三)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的成果及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考核标准以岗位职责、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按德、能、勤、绩的考核内容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量化的具体标准。
不同专业、不同职务、不同层次人员的考核标准要具体明确。
(五)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各类人员考核等次的基本标准分别如下: 1、职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一般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积极性、主动性不够;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不合格:政治和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难以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2、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其积极性,并为其聘任、晋升、奖惩、培训、辞退以及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等提供依据,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人。
第二章考核的内容和标准第四条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4个方面: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的提高和知识更新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对不同专业和不同职务等级及不同技术层次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考核标准和要求.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能量化的要量化,不能量化的要以准确的、定性化的文字进行表述。
第六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
㈠职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基本称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力,政治、业务素质不够高,完成工作任务比较差,或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够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
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依法履行职责,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聘用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及特设岗位的工作人员考核,适用本办法。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考核,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机关工勤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的工勤人员以及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注重实绩的原则,以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进行,充分发挥考核结果的激励约束作用。
第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行单位内部评议与服务对象评价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在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和同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第五条各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行业部门,探索制定分行业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全面准确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情况和在政治立场、思想政治素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业务水平以及管理、专业技术和技能水平的提高、知识更新、工作创新等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公共服务意识等方面的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所产生的社会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办法
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事业单位人员考核旨在评价员工在工作中的表现和成绩,促进员工提高自身能力和绩效,提升整体单位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考核对象1. 考核对象为全体事业单位人员,包括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行政人员等。
2. 分为年度考核和定期考核两种方式。
三、考核内容1. 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方面。
2. 定期考核内容根据不同岗位确定,可以包括专业知识考核、技能水平考核等。
四、考核方式1. 考核方式主要分为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
2. 定性考核以考核评语、评价等为主要形式,定量考核以考核得分、岗位绩效等为主要形式。
3. 考核工具可以包括自评、上司评、同事评、下属评等多种方式。
五、考核标准1. 考核标准根据不同岗位和职责确定,要求明确、公正、客观。
2. 考核标准主要包括工作目标达成程度、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
六、考核结果处理1. 考核结果主要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及格等等级。
2. 优秀者可以给予奖励或者晋升,不及格者可以进行警告、培训等处理。
七、考核结果运用1. 考核结果可以作为评优评先、奖惩晋升、薪酬调整等依据。
2. 考核结果可以用于人才选拔、岗位调整等方面。
八、考核监督1. 考核过程应当公开透明,接受各方监督。
2. 考核结果应当及时反馈,接受异议和申诉。
九、总结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办法是事业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整体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可以更好地激励员工,推动单位的发展和进步。
希望各级事业单位能够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改进考核办法,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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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其积极性,并为其聘任、晋升、奖惩、培训、辞退以及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等提供依据,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人。
第二章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4个方面: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的提高和知识更新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对不同专业和不同职务等级及不同技术层次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考核标准和要求。
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能量化的要量化,不能量化的要以准确的、定性化的文字进行表述。
第六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
㈠职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称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力,政治、业务素质不够高,完成工作任务比较差,或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够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
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工作有创新,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称职: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较好。
基本称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力,职业道德欠缺,政治业务素质不够高,完成工作任务一般或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低,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和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够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
㈢工人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
称职: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做好劳动安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较好。
基本称职:政治思想表现一般,组织纪律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较差,责任心不强,忽视劳动安全,遵守工作或操作规程较差,造成一定失误,出现事故苗头或发生轻微事故。
不称职:政治思想表现和组织纪律性差,缺乏责任心,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违反操作规程,不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以上各类人员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在民意测验中,称职率必须在90%以上。
凡在当年工作中有重大失误或违纪行为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虽然完成了工作任务,均可定为不称职。
第七条年度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10%,最多不超过15%。
第三章考核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应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要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宜于操作。
第九条考核由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
必要时,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可以授权同级副职负责。
第十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平时考核的形式可分为两种:一是完成1件重要工作记载1次;二是按照固定周期(1个月)记载1次。
考核单位可选择其中一种。
主管领导要定期考核,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对被考核人的工作记载考核(检查)1次,并签署考核人意见,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年度考核一般在每年年末至翌年3月底进行。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第十一条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㈠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填写考核登记表(附:《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㈢单位主管领导人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㈣考核领导小组对主管领导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㈤单位主要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
㈥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负责人(局级事业单位领导除外)的年度考核参照第十一条规定
的程序,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考核。
必要时,可以进行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本单位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书面通知申请人。
其中,如复核结果仍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对复核意见再不服,可在接到复核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提出申诉,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接到申诉后必须在30日内作出决定。
第十四条年度考核结果须存入本人档案。
第四章考核机构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在年度考核时应设立非常设性的考核领导小组,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年度考核工作。
第十六条考核领导小组由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人事部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代表组成。
其职责是:
㈠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单位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㈡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㈢审核主管领导人写出的考核评语以及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
㈣审核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㈤向主管部门报送优秀等次比例审核表和考核工作总结,由主管部门汇总上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后执行;
㈥颁发由重庆市人事局统一制作的优秀等次证书。
第十七条严格实行考核备案制度。
各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束后,由主管部门将所属事业单位的考核结果统计表汇总上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并发给年度考核结果确认通知书,作为单位人员续聘、解聘、增资、晋级、奖惩等的依据。
第五章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等次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㈠按有关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和发给奖金;
㈡职员连续2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连续3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㈢专业技术人员连续2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在职务岗位空缺内可优先推荐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考试考核评定,称职的可续聘,基本称职的一般可续聘,但要通过教育限期达到要求;
㈣工人连续2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优先晋升上一等级职务和续聘的资格。
第十九条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㈠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予以降职、调整工作岗位或低聘。
㈡连续2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解聘或辞退。
第二十条考核结果的使用,应与事业单位评选先进活动、开展奖励表彰工作紧密结合。
第二十一条未完成年度考核工作的单位,在本年度不得享受考核结果的有关待遇,在下一年度不得开展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和行政职务的晋升工作。
第六章考核的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二条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考核的管理与监督,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工作。
第二十三条考核应坚持实事求是,对在考核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的,必须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区县(自治县、市)政府人事部门和市级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意见,事业单位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时可制定相应的量化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