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神权政治的重新确立——董仲舒与儒学的神化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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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神权政治的重新确立——董仲舒与儒
学的神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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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董仲舒还提出了著名的“天谴”说。他一方面宣扬“天子受命于天”,另一方面在坚持君主权威的前提下,强调君主应顺应天意,希望能对君主的权力有所制约,防止出现秦二世的暴政。“天谴说”的目的,就是企图用“天”的神圣权威来制约君主的权力。徐复观甚至认为:“近代对统治者权力的限制,求之于宪法;而董氏则只有求之于天,这是形成他的天的哲学的真实背景。”④董仲舒认为天有独立的意志,它不仅能以“美祥”来为帝王歌功颂德,还能以“妖孽”、“灾害”、“怪异”等来“谴告”、“惊惧”人事。“帝王之将兴也,其美祥亦先见;其将亡也,妖孽亦先见。”⑤所以董仲舒说:“天人之际,甚可畏也。”“臣谨案《春秋》之中,视前世已行之事,以观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惊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⑥当然,“天”对帝王的“谴告”、“惊惧”也体现了上天对人君的仁爱之心。董仲舒自己也在实际政治中对汉武帝提出过“谴告”——根据《汉书》记载:“仲
舒治国,以《春秋》灾异之变推阴阳所以错行,故求雨,闭诸阳,纵诸阴,其止雨反是;行之一国,未尝不得所欲。中废为中大夫。先是辽东高庙、长陵高园殿灾,仲舒居家推说其意,草稿未上,主父偃候仲舒,私见,嫉之,窃其书而奏焉。上召视诸儒,仲舒弟子吕步舒不知其师书,以为大愚。于是下仲舒吏,当死,诏赦之。仲舒遂不敢复言灾异。”⑦——只不过是在皇权的威慑下,他自己以后“不敢复言灾异”。从这件事情也可以看出,尽管董仲舒一再强调“天子受命于天”,要“屈君而伸天”,实际上人间的真正统治者还是天子,上天只不过是用来迷惑人民的幌子而已。天是虚构出来的,是地上的统治者按照自己的面貌塑造出来的一个影子,是地上的封建统治者的化身。
“天谴”说的提出,标志着董仲舒“天人合一”神学体系的最终完成,也标志着他为神化儒学画上了一个句号。“董仲舒天人合一理论的提出,标志着汉代儒学向神秘主义的转化,使儒学在政治意识形态领域,具有了宗教性质与约束政治的权威性。”⑧自此,董仲舒完成了神化儒学、神化孔子的意图,接下来他就要用神学化了的儒学、神学化了的孔子来建构他的封建大一统的政治主张。
董仲舒“大一统”的外王政治思想
汉武帝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国家的统一,封建专制中央集权空前加强,中国封建社会进入到一个强盛时期。汉初主张“无为而治”的黄老学已经不能适应国家大一统和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董仲舒适应政治形势的变化,在武帝的“举贤良对策”中提出了“大一统”的政治理论:“《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①。
汉代刘向曾评价说:“董仲舒有王佐之材,虽伊吕亡以加,管晏之属,伯者之佐,殆不及也。”②把董仲舒比喻为伊尹、吕尚、管仲、晏婴等政治家,说他有“王佐之才”,并不是从董仲舒的政治实践来讲——他自己也认为“三公九卿之任,非臣仲舒所能及也”③——而主要是从他所提出的政治思想所具有的外在事功和现实意义而言的。
(一)“君人者,国之本”的尊君思想
西汉初期封建大一统的政治局面已经形成,在削弱地方诸侯权力的同时,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也在不断加强和完善。董仲舒认为,为了巩固政治上的统一和加强中央集权,就必须不断强化君主的专制权力,树立起君主的绝对权威。为了强化君主的权力,董仲舒用神权论证君权,用神化了的“天”来为君主的权威提供依据,提出了“君人者,国之本”的尊君思想。他借“天”来为君主立威,“德侔天地者,皇天右而子之,号称天子”④。天子号称是天之子,而天是最高贵的、至高无上的,君主受命于天,因此他的意志也就是绝对的、不容置疑的。“唯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一国则受命于君。”⑤在天的授予下,君主具有了实际上的至高无上的权力,成为人世间的最高统治者,皇权取得了独尊的地位。“君人者,国之元,发言动作,万物之枢机……君人者,国之本也。夫为国,其化莫大于崇本,崇本则君化若神,不崇本则君无以兼人。”⑥在董仲舒看来,君主成为了“国之元”、“国之本”,是封建政治制度的根本。不仅如此,董仲舒认为只有君主才能沟通天、地、人三者,才能禀受天命,“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三画者,天地与人也,而连其中者,
通其道也。取天地与人之中以为贯而参通之,非王者孰能当是?是故王者唯天之施……”⑦君主“唯天之施”,只需要对“天”负责就行了。这样先秦时期特别是春秋战国以来兴起的“民惟邦本”、“民贵君轻”等民本思想,经过董仲舒的歪曲改造,就被“君人者,国之本”的思想所取代,变成君为国本,他也得以借此来巩固君主专制独裁的封建中央集权制度。
(二)“奉天而法古”、“新王必改制”的政治主张
奉天而法古、新王必改制,是董仲舒政治学说的具体政策之一。首先,董仲舒坚持奉天法古。“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是以禹继舜,舜继尧,三圣相受而守一道,亡救弊之政也,故不言其所损益也。”⑧在董仲舒看来,天子是受命于天的,作为天的代言人,帝王理应“奉天”而为。同时,“道之大原出于天”,当然也要“法天而立道”⑨。奉天就要法古,因为“天不变,道亦不变”,所以“古之天下亦今之天下,今之天下亦古之天下,共是天下,古以大治,上下和睦,习俗美盛,不令而行,不禁而止,吏亡奸邪,民亡盗贼,囹圄空虚,德润草木,泽被四海,凤皇来集,麒麟来游,以古准今,壹何不相逮之远也!”⑩古今的天下同是一个,没有发生变化,因此治国之道当然就是“试迹之(于)古,返之于天”⑩。所以说,“《春秋》之道,奉天而法古,是故虽有巧手,弗修规矩,不能正方圆。虽有察耳,不吹六律,不能定五音。虽有知心,不览先王,不能平天下,然则先王之遗道,亦天下之规矩六律已。故圣者法天,贤者法圣,此其大数也。得大数而治,失大数而乱,此治乱之分也。所闻天下无二
道,故圣人异治同理也”①。“返之于天”,就要“览先王”,就要“奉天而法古”。
其次,董仲舒改造了战国时阴阳五行家邹衍提出的“五德终始说”,别出心裁地提出一套“三统三正”的历史循环论,为封建王朝的更替提供正当的合法性。从战国以来就流行的“五行”学说中,董仲舒首先引申出“三统”说。他认为,夏为“黑统”,尚黑色;商为“白统”,尚白色;周为“赤统”,尚赤色。夏商周三代为“三统”,以后的历代王朝都是黑、白、赤“三统”的依次循环,周而复始。由于汉是继周而起,因此当法夏代,继“黑统”,颜色也尚黑。接着,董仲舒又提出了“三正”说。还是以夏商周三代为依据,夏以寅月(农历正月)为正月,商以丑月(农历十二月)为正月,周以子月(农历十一月)为正月。汉既然是代周而用黑统,那么自然应该以夏代的寅月(农历正月)为正月。这就是“故《春秋》受命所先制者,改正朔,易服色,所以应天也”②。因此,董仲舒认为:“夏上忠,殷上敬,周上文……百王之用,以此三者矣……今汉继大乱之后,若宜少损周之文致,用夏之忠者。”③终于在汉武帝元封七年(公元前104年),西汉王朝按照董仲舒的主张正式“改正朔,易服色,用夏历”。董仲舒提出的“三统”、“三正”说,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以后历代新王朝建立,皇帝登基之时,都要把类似的仪式重新演示一遍,即“新王必改制”,作为其建立和存在的法理依据。有学者认为,董仲舒正是将“荀子的礼治思想发挥为‘三统’、‘三正’的王权理论”,同时“又袭阴阳五行家的陈说,给专制皇权披上了宗教神学的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