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自愿不签劳动合同,公司是否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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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被辞退有什么赔偿?

没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被辞退有什么赔偿?

没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被辞退有什么赔偿?国家法律越来越完善,对劳动人员给予更多的保障。

当没签订劳动合同却被辞退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签劳动合同不仅不能减少对职工的责任,还会让公司因此作出赔偿。

那么,没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被辞退有什么赔偿?对此,我为你详细介绍一下。

没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被辞退有什么赔偿?一、劳动合同的名词解释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二、没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有什么赔偿1、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2、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三、解除劳动合同合理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公司未签订合同,又没有买保险,辞退员工有双倍工资赔偿吗

公司未签订合同,又没有买保险,辞退员工有双倍工资赔偿吗

公司未签订合同,又没有买保险,辞退员工有双倍工资赔偿吗如题:我XX年3月来公司上班,一直到现在,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买保险。

现在要辞退我。

我是不是应该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呢?请问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谢谢!辞退员工,没有签合同,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可以主张未书面签合同的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补缴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法规常见问题-(3)

劳动法规常见问题-(3)

劳动法规常见问题(劳动合同的订立篇)1、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劳动者如何证明劳动关系?答: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以下证据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归纳来说,劳动者就是要注意收集自己的收入凭证、与用人单位有关的工作证明、用人单位的招工材料、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管理的证明、其他可以作为旁证的证明。

需要特别说明的,用人单位的报销凭证、因公传递的电子邮件、往来函件、用人单位为了公务开具的介绍信等也属于有效证据。

2、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劳动合同到期未及时续签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从用工的次月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未及时续签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参照上述处理。

3、用人单位因未签定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时间最长多久?答:《实施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解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双倍工资的规定

解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双倍工资的规定

解读劳动合同法第⼋⼗⼆条双倍⼯资的规定⾸先,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条规定:⽤⼈单位⾃⽤⼯之⽇起超过⼀个⽉不满⼀年未与劳动者订⽴书⾯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付⼆倍的⼯资。

现实⽣活中许多⽤⼈单位因事实上违反第⼋⼗⼆条规定⽽被判令承担⽀付⼆倍⼯资的义务。

下⾯就由店铺⼩编来分析。

随着《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该条款的落实引起社会各界的热议。

是否只要出现⾃⽤⼯之⽇起超过⼀个⽉未签订书⾯劳动合同,⽤⼈单位均应承担⽀付⼆倍⼯资的义务?在此问题上全国各地的司法实践并不统⼀,有的地⽅以事实上不订⽴劳动合同为充分必要条件,存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劳动者拒不签订书⾯劳动合同情形除外;⽽有的地⽅以⽤⼈单位过错为要件进⾏适⽤。

其次,我们从条⽂的字⾯含义来看,《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条之规定似乎只要⾃⽤⼯之⽇起超过⼀个⽉,存在“未与劳动者签订书⾯劳动合同”的事实状态,⽤⼈单位就应承担⽀付⼆倍⼯资的义务。

其实这种理解是错误的,“未与劳动者订⽴书⾯劳动合同”并不应简单理解为未签订书⾯劳动合同的事实状态,该法条规范的是⽤⼈单位应当在⽤⼯之⽇起⼀个⽉内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本着合法、公平、平等⾃愿、协商⼀致、诚实信⽤的原则与劳动者签订书⾯合同。

如果⽤⼈单位已经依法跟劳动者协商订⽴劳动合同,但由于劳动者拒绝签,或双⽅就包括劳动报酬在内的劳动合同主要条款未能协商⼀致,均不应归责到⽤⼈单位。

国务院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该条进⾏修正性的规定:如果是劳动者拒绝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终⽌劳动关系,并⽀付经济补偿⾦,但此情况下⽆需⽀付⼆倍⼯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虽然只规定了“劳动者拒不签订书⾯劳动合同”作为⽤⼈单位不⽀付⼆倍⼯资义务的情形,但并不等于除此之外⽤⼈单位不应有其他不⽀付⼆倍⼯资的合法事由。

最后,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条的适⽤不应该只孤⽴考查该条款规定本⾝,应该结合《劳动合同法》总则规定的相关原则、⽴法精神进⾏理解与适⽤。

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都有哪些赔偿6篇

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都有哪些赔偿6篇

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都有哪些赔偿6篇篇1一、协议背景鉴于甲方(雇主企业)与乙方(雇员)在雇佣过程中,因甲方未按照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导致乙方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经双方协商,甲方为纠正错误并保证乙方的合法权益,同意对乙方进行相应的赔偿。

为明确赔偿事宜,特订立本协议。

二、赔偿原则1. 合法合规:甲方应按照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进行赔偿。

2. 公平公正:赔偿应公平公正,既要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也要体现企业的诚意。

3. 双方协商: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三、赔偿内容1. 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甲方应支付乙方自入职之日起至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工资标准按照乙方实际工作岗位和甲方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 经济补偿:甲方应支付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金额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实际工作年限、岗位及薪酬等因素确定。

3. 社会保险补偿:甲方应为乙方补缴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4. 其他损失:因甲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导致乙方产生的其他实际损失,如求职费用、交通费用等,甲方应给予相应的赔偿。

四、赔偿方式1. 现金赔偿:甲方应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上述赔偿款项。

2. 社会保险补缴:甲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乙方补缴社会保险费用。

3. 其他补偿方式: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补偿方式,如提供培训、晋升等。

五、协议履行1.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严格按照协议内容履行赔偿义务。

2. 乙方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便甲方办理相关赔偿事宜。

3.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赔偿事宜未能按时履行,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赔偿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乙方提供虚假材料或陈述,导致甲方错误赔偿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员工自愿放弃劳动合同赔偿

员工自愿放弃劳动合同赔偿

员工自愿放弃劳动合同赔偿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自愿放弃劳动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利益,从而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能会获得一定的赔偿,以弥补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本文将从员工自愿放弃劳动合同赔偿的定义、原因、条件和赔偿标准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员工自愿放弃劳动合同赔偿的定义员工自愿放弃劳动合同赔偿,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自己的意愿,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并获得一定的经济赔偿。

这种赔偿是一种补偿行为,旨在弥补员工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而可能遭受的损失。

二、员工自愿放弃劳动合同赔偿的原因1. 个人原因:员工可能因为个人原因,如家庭、健康、教育等方面的问题,需要提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2. 用人单位原因:用人单位可能因为经营不善、企业重组、裁员等原因,需要与员工协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3. 社会原因:由于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如政策调整、市场竞争加剧等,可能导致员工自愿放弃劳动合同。

4. 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中可能约定了员工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自愿放弃劳动合同,并获得赔偿。

三、员工自愿放弃劳动合同赔偿的条件1. 自愿性:员工必须是自愿放弃劳动合同,而非被迫或诱导。

2. 协商一致:员工与用人单位必须达成一致意见,同意自愿放弃劳动合同。

3. 合法性:员工自愿放弃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4. 赔偿约定:双方在自愿放弃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必须明确赔偿金额和支付方式。

四、员工自愿放弃劳动合同赔偿的标准员工自愿放弃劳动合同赔偿的标准,通常由双方在协商过程中确定。

赔偿金额可以根据员工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职位等因素进行计算。

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一般为:赔偿金额 = 工作年限× 工资水平× 赔偿比例。

赔偿比例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确定,通常在20%至50%之间。

具体赔偿金额和比例需要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单位不签劳动协议壹篇

单位不签劳动协议壹篇

单位不签劳动协议壹篇合同分享:单位不签劳动协议壹篇。

一、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

假设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三、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

《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四、未签劳动合同仍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

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假设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是弱势者,所以法律给予了广阔劳动者更多的保护。

假如有企业想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法律是规定了企业要承当比拟严格的责任。

与此同时,也希望我们劳动者朋友们可以加强自己的法律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举证_合同范本导读:单位在雇佣劳动者后,假如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要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详细来说,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责任有哪些?假如因此发生了劳动争议,劳动者对于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举证呢?这关系到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如何索赔的问题。

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展介绍,希望可以给您带来帮助。

一、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谨防故意不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专家”

谨防故意不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专家”
赋予 用 人单 位 的权 利 是 终 止双 方 劳动
关 系 。如果 用 人单 位 不 及 时行 使该 权 利 ,只 要继 续 用 工存 在 不 签订 劳 动合
《 劳动合 同法 》第十条规定 :“ 建
理 ,A公 司辩 称 嬲 和 蒺 了刘黛 外 的 立 劳 动关 系 ,应 当 订立 劳 动合 同。 已 _ 已经臻 罐除 喾 某 ∞ 峨
动 者适 用 的是 类 似 于 民法上 的无过 错 原 则 。 当 劳 动 者 不 愿 意 签 订 劳 动 合
1日,刘 某 以 A公 司不 签 订 劳 动合 同 自愿 与用 人单 位 达成 不 签 订劳 动合 同
为 由 书 面 通 知 A公 司解 除 劳 动 关 系 , 承诺 的情 形下 ,用人 单 位 是否 应 支付
劳 将该物业公 司诉 至仲裁委,请求裁令 不 签 劳 动 合 同 ,都 因 与 《 动 合 同 就 会败 诉 ,而且 会 引起 别 有 用 心的 劳
双倍 工 公 司 支付 其 20 年 3 至 8 份 双 倍 法 》 第 十条 相悖 而 变成 无 效 的约 定 及 动 者效 仿 ,从 而造就 更 多的 “ 08 月 月 ,破 坏 劳资关 系的和谐 稳定 。 工 资 70 元 。经 仲裁 委调解 ,最终 以 条款。回到本案 中,即使不签订劳动 资专 家” 20的 ,不签 合 同的过 错 在 订 立 书 面 劳 动 合 同 。 ”第 八 十二 条 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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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动 合 同 的 ,应 当 向劳动 者 每月 支 付二 情 人 戏 称 :“ 某 因 未 签合 同 两 次得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第82条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第82条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第82条只要是正规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后都是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

甚至有些用人单位,即使在员工试用期内,也会签订专门的试用期劳动合同。

等到员工经历过试用期的考验以后,还会签订具体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第82条当中就是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

下面小编就详细的为大家介绍一下《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是怎么规定的?一、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一、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内容是关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具体内容如下: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一规定主要是针对用人单位未能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来说,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未能在这一期限内订立,则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作为赔偿。

同时,如果用人单位故意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应当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作为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就未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下乙方被甲方辞退时应得的经济补偿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111 甲方为用人单位代表,乙方为受雇劳动者112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113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14 本协议所有条款均基于公平自愿原则订立,确保双方权益不受损害12 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及支付办法12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十二个月工资总额作为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补偿122 除上述补偿外,甲方还需按照乙方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计算额外经济补偿金,不满六个月按半年计算,满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123 补偿金支付时间定于乙方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124 若甲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则需按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直至付清为止13 劳动关系解除原因及程序131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关系,且乙方已履行完所有岗位职责并完成工作交接132 甲方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133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劳动关系提前终止,除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4 权利义务说明14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法律规定提供相应补偿,并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142 甲方有义务按照约定及时准确地履行支付义务,并配合乙方完成相关手续办理143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另一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15 其他约定事项1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全部款项结清之日止152 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3 对于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16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6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6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提交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7 协议变更和终止171 本协议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172 双方履行完毕各自义务后,本协议自动终止173 遇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本协议履行时,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处理办法。

劳动合同纠纷案例分析-用人单位是否承担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产生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纠纷案例分析-用人单位是否承担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产生的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是否承担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产生的双倍工资【案情】刘某于2015年2月20日进入甲公司工作,甲公司要求刘某在一周内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刘某以各种理由不签合同,公司遂在书面劳动合同末尾下方备注刘某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信息。

甲公司则继续留刘某在公司工作。

2017年12月20日,刘某向公司辞职,同时要求甲公司支付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产生的双倍工资。

甲公司以刘某拒签合同为由,不予支付。

【分歧】针对劳动者刘某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再承担双倍工资的问题,存在以下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用人单位不应承担因劳动者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产生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

用人单位主动要求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拒绝签订,是劳动者放弃自身的权利,由此产生的责任也不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这有别于用人单位主动不签的性质。

第二种意见认为,劳动者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律强制性义务,如果劳动者不跟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劳动法律规定也赋予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倘若用人单位让劳动者继续在公司提供劳动,则当然需要承担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管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第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内容均由劳动合同确定,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是为了便于劳动的管理,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风险5篇

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风险5篇

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风险5篇篇1甲方(雇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双方就雇佣关系中的权益保护问题,特别是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风险问题需要进行明确约定,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特此制定本协议。

一、风险概述不签订劳动合同可能会带来以下风险:劳动关系不明确、证据不足、劳动争议纠纷增多、法律制裁等。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双方应充分认识到签署劳动合同的重要性。

二、风险内容1. 劳动关系不明确: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难以证明,可能导致双方在权益保护方面存在不确定性。

2. 证据不足: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因缺乏劳动合同这一重要证据,可能导致双方无法提供有力的证明,使得维权难度增加。

3. 劳动争议纠纷增多: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导致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从而引发劳动争议纠纷。

双方需认识到签署劳动合同对于减少纠纷的重要性。

4. 法律制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定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三、风险应对措施1. 签署劳动合同:双方应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完善管理制度: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管理制度,确保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变更等过程规范有序。

3. 加强沟通协商:双方应加强沟通协商,及时解决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劳动合同的顺利签订。

4. 提高法律意识:双方应提高法律意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在劳动合同签订、履行等过程中遵守法律规定。

四、协议条款1. 双方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规定。

3. 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管理制度,确保劳动合同的履行。

4. 双方应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履行各自义务。

5. 若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不签合同可要求补偿

不签合同可要求补偿
编 辑: 马波( y l l d q r @1 6 3 . c o m)… 一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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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 自愿放 弃承包 地可要 回
答: 如果 用 人 单位 确 实 存 在 用 T 意 向和 用 工 事实 , 即便 与 劳动 者 没 有 签 订 书 面 劳 动合 同 . 双 方依 然 存 在 事
但 对 方 称 我 延 迟 付 款 也 违 约 有 实 际取 得 土 地 承 包经 营权 的 . 相关 违 约 金 农业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应协 调 解 决 纠 纷 . 了. 也提 出违 约 赔偿 。 请 问: 如 果 双 方 维 护失 地 农 民 的合 法 权益 都 违约 怎 么办? 答: 《 合 同法 》 规定 : 当 事 人 双 方
包 土地 。 《 最 高 院 审 理 涉 及 农 村 土地 知 单 、 T作证 、 考 勤 表 等 可 以证 明 劳 承包 纠纷 案 件 适 用 法律 问题 的解 释 》 动关 系存 在 的证 据 . 为依 法 维 权做 好 第 十 条规 定 : 承包 方 交 回承 包 地 不符 准备 合 农 村 土地 承 包 法 第 二 十 九 条 规 定 违 约各 自担责 程 序 的 .不 得认 定 其 为 自愿 交 回 如 果 村 民小 组 不 能 提 供 证 据 证 明 承 包 江 苏 省 仪 征 市 谢 集 乡读 者 万 某 土 地 的农 民 提前 半 年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来 电 : 我 买 了 一批 电缆 , 在 使 用 过 程 知 村 民小 组 自愿 放弃 承包 地 . 那 么 不 中发现 有 部 分 货 物 有质 量 问题 。 于是 能认 定你 是 自愿 交 回 承包 地 农 民没 我 以 对 方 违 约 为 由拒 绝付 款 并 索要

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的补偿5篇

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的补偿5篇

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的补偿5篇篇1合同协议甲方:【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公司联系电话】乙方:【员工姓名】地址:【员工住址】联系方式:【员工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与乙方在雇佣关系中,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导致乙方权益受到损害,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补偿协议:一、协议目的双方同意,本协议的签订旨在解决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给乙方带来的权益损害问题,并明确甲方的补偿措施及乙方的相应权益。

二、补偿原则1. 甲方承认因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和权益损害。

2. 甲方本着公平、公正、合法、合理原则,对乙方进行补偿。

3. 补偿金额将综合考虑乙方的实际损失、工作表现、公司过错程度等因素。

三、补偿内容1. 经济补偿: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金额】元作为经济补偿。

2. 福利待遇: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列举福利待遇,如:社保补缴、年终奖、带薪休假等。

)3. 其他权益:乙方在甲方公司的工龄将继续计算,且享有与其他员工同等的福利待遇。

四、协议生效及履行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具体日期】内完成经济补偿支付及福利待遇的提供。

3.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确保协议内容得到履行。

五、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2. 违约金金额为本协议约定补偿金额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六、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签字):日期:XXXX年XX月XX日篇2合同协议甲方:【公司名称】乙方:【员工姓名】鉴于甲方因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和损失,为保障乙方权益并促进双方的合作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补偿协议:一、协议背景甲方与乙方因各种原因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8篇

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8篇

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8篇篇1合同协议: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事宜甲方(雇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乙方在雇佣关系中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双方权益及赔偿事宜:一、协议背景双方确认,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为此,双方同意通过本协议明确未签劳动合同情况下的相关赔偿事宜。

二、赔偿原则1. 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协商解决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引发的赔偿问题。

2. 赔偿金额应综合考虑双方在事实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福利、加班费等实际损失,并参照类似案例的赔偿标准。

三、赔偿内容1. 甲方应支付乙方在事实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差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2. 甲方应支付乙方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导致的福利损失,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3. 甲方应支付乙方因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产生的加班费用。

4. 甲方还应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弥补乙方因未签劳动合同产生的其他损失。

四、赔偿方式及期限1.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上述赔偿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 赔偿款项以人民币结算。

五、保密条款双方同意,本协议内容以及双方为签订本协议而进行的谈判、协商过程为保密信息,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六、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篇2甲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地址:【注册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乙方:【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址:【住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鉴于甲方与乙方在雇佣过程中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未签劳动合同赔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背景及赔偿原因甲方与乙方存在雇佣关系,但由于管理疏忽等原因,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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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自愿不签劳动合同,公司是否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诚冠律师事务所叶礼辉【要旨】1、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义务不因劳动者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当事人之间协议而免除。

2、因劳动者原因,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可以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但应该向劳动者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案例】王某于2011年3月1日入职到某公司工作,工作岗位为销售部职员。

由于销售部员工流动性很大,某公司不少销售部职员都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为规避法律风险,某公司于2011年4月20日向王某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与王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王某以不必要为由,不愿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某公司也就不再坚持,致使王某一直未与某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011年12月31日,王某因工作业绩不良被某公司解职。

王某在某公司工作期间月平均工资约为3200元。

2012年3月9日,王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公司支付其2011年3月12日至2012年1月5日期间双倍工资64000元,支付经济补偿金3200元。

【审理】某公司认为,公司已经以书面方式向王某提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王某不愿意签订,双方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原因完全在王某,某公司无过错,不应该承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王某辩称,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因任何原因而免除,现在双方之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某公司就应该支付自己双倍工资64000元,经济补偿金3200元。

市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认为,某公司与王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事实客观存在。

某公司未履行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本身就存在过错,要承担相应不利法律后果;某公司辩称,双方劳动合同未签订系由于王某不愿意签订而导致,公司无过错,不应该支付双倍工资,其辩解缺乏法律依据,故不予以采纳。

某公司解除王某的劳动关系有相应的合法依据,但仍应支付王某经济补偿金3200元。

遂裁决:某公司支付王某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28800元,经济补偿金3200元。

某公司不服该裁决,在法定时限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判决某公司不向王某支付双倍工资差额28800元,不支付经济补偿金3200元。

市某区法院审理后判决:某公司支付王某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28800元,经济补偿金3200元。

一审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时限均未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评析】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一、用人单位某公司是否需要向王某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二、王某的双倍工资如何确定与计算;三、某公司是否应该支付王某经济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某公司是否需要向王某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1、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应当”,应该的意思,法律中常用语,通常用于表述法律义务,表明当事人必须作出某种行为或不能做出某种行为,否则要承担相应的不利法律后果。

可见,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能放弃,也不能协议免除。

2、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的条件《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前述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条件与标准是不同的,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之,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法理依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期限为1个月,从实际用工之日起算。

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之依然是用人单位履行义务的合理期间,不构成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的违反,故在此期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需要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2)自用工之日起,事实劳动关系成立超过1个月,不满12个月,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从第2个月开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支付双倍工资最长期间为11个月。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用人单位依然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应该按照该法第82条之规定承担相应的不利法律后果。

为了平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适当减弱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的严苛责任,法律对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时限做出了限定,用人单位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最多支付劳动者11个月的双倍工资。

(3)自用工之日起,事实劳动关系成立超过12个月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但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超过12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其情节、危害后果明显大于少于12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从公平角度讲,法律应该科以用人单位更严重的不利后果,以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规劳动秩序。

但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应该适当关切用人单位的利益诉求,不宜矫枉过正。

特别是在民营经济发展发展越发艰难、单位用工成本和风险日益加大、企业规化用工不尽人意的现实情况下,对用人单位科加的义务过大,有可能妨害企业的发展,伤害企业主创业的热情和信心,最终影响经济的发展,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故此,国务院在颁布《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时,明确规定在用人单位超过1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此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随便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以此来保护劳动者劳动权利。

3、某公司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王某支付双倍工资(1)某公司未与王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事实客观存在,当事人双方均无异议。

(2)某公司与王某的事实劳动关系存续时间为10个月,属于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未满1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某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82条规定的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3)王某不愿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是用人单位某公司免除支付双倍工资的正当抗辩理由,在法律未明确规定此时用人单位可以免责的情况下,某公司应该按照前述规定向王某支付双倍工资。

二、双倍工资如何确定与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对前述法条存在两种不同的解释:(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诉讼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此前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的工资不计入双倍工资围。

原告王某即持此种观点。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诉讼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此前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的工资应该计入双倍工资围,也就是说,此时用人单位只需要向劳动者再支付一倍工资。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这也是目前司法实践中普遍采纳的意见。

理由在于:首先,从法条文义解释来看,《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用人单位违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义务时,用人单位所应该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就是支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此前已经支付了劳动者的工资,若再让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那么用人单位在此时就需要支付劳动者三倍工资,与法条用语不符。

其次,从逻辑解释分析,《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的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而不是“……,应当向劳动者每月再支付二倍的工资”。

“支付”与“再支付”意义相差甚大。

用人单位此前已经支付了劳动者的工资,若再让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其实就变成了“……,向劳动者每月再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明显与《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矛盾,且过分加重了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最后,从立法目的来看,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要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其目的是规劳动秩序,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但该行为本身对劳动者利益损害有限,其社会利益危害并不大,对用人单位科以过重的法律责任,可能导致矫枉过正,利益失衡,也对用人单位不公平。

所以,《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其实是指用人单位在向劳动者支付了正常工资之后,还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其正常工资1倍的工资,标准的法律术语叫做:“2倍工资差额。

”本案中,由于王某在申请劳动仲裁之前,用人单位某公司已经支付了其正常工资,并不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故某公司应该向王某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28800元(3200元/月X9个月)。

三、某公司是否应该支付王某经济补偿金。

1、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果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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