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正式)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最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以满足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管辖的厂站、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
本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指: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集团公司,指: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职责规定第四条公司负责督促指导各厂站、项目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即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第五条安全监察部负责对各厂站、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现场安全操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并完善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台帐(格式见附件),并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备。
第六条安全监察部负责制定和落实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制度,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组织培训、复审,现场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档案。
第三章管理内容第七条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范围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中的规定要求。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灾害,提高企业生产安全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是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企业领导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生产专家组成。
2.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带头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并定期检查公司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3.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确保各项安全工作按规定进行。
三、安全生产管理1.安全生产计划:每年制定一份安全生产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并分解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
2.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对生产设备、场所及工作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事故隐患排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4.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5.安全监测: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测体系,实时监测有害气体、火灾等安全指标。
四、应急预案1.建立健全各类事故的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应急措施。
2.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对紧急情况的响应能力和处理能力。
3.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保障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五、奖惩制度1.安全表现优秀的个人和部门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违反安全规定的个人和部门将给予警告、扣款或者停职等处罚。
3.对发生事故的责任人将进行严肃处理,必要时会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1.本制度经企业领导审核通过,并由相关部门协助执行。
2.本制度的修订和补充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一份关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例文,其中包括了总则、安全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应急预案、奖惩制度等内容。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流程和措施。
《安全管理制度》之关于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关于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一、目的为规范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特种作业工种范围本公司目前的特种作业工种是指:1.电工(安装、照明、维修)由市供电部门培训发证。
2.起重机械作业(塔吊、汽吊、施工电梯、开机和指挥)由市劳动局培训发证。
3.金属焊接(气焊、电焊)有市劳动局培训发证。
4.机动车辆驾驶员由市公安局交通车辆管理部门发证。
5.建筑登高作业(架子工、吊装工)由市劳动局培训发证。
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对操作人员本人及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者。
特种作业人员除接受本单位的一般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外,必须取得本工种规定的专业部门培训考核的合格证书,才能上岗独立操作。
持有学习证、实习证者,必须有师傅带领在场一起操作,不准单独顶岗操作,没有取得本工种合格证者一律不得从事该工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者,必须按规定参加定期复审,超出规定期限不参加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得继续从事本工种独立作业。
四、[管理]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
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作业的检查,认真查处违章作业行为。
工程项目部应严格执行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规定,工程施工现场不得使用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特种工种作业。
公司劳务管理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档案管理,掌握公司内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在工程项目的配备、操作人员的技能水平及取证后的教育培训等情况。
定期检查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许可证的有效性情况,及时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复审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3篇)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1、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经主管部门审核领证,方可上岗和业,持证上岗。
2、每一特种作来人员,属于哪一级培训部门培训的,所在部门或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送培。
3、培训部门因其它原因暂时不安排培训的,可委托下一级培训部门代培、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临时证可以上岗作业。
但以后有培训安排时必须及时送培。
4、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一律进行全脱产培训。
5、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后,刚上岗的一段时期内,不准单独上岗作业,必须由有一定实践经验的该工种人员带班,直到能熟练操作为止。
6、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复训,复训合格办证后方可继续上岗。
7、矿主管部门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专项档案,妥善保存。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2)是一种针对特定工作岗位的培训和资格认证制度。
它旨在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知识、技能和安全意识,能够安全、有效地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特种作业包括一些较为危险或特殊的工作,例如高空作业、爆破作业、焊接作业、岩土工程等。
这些工作通常具有较高的风险和特殊的要求,要求从业人员具备专业的技能,以确保工作安全和高效进行。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通过规定特种作业人员需要参加培训课程,并通过考试获得相关证书,表明其已经取得了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这些证书通常由相关的行业组织或政府部门颁发,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持证上岗制度可以提供以下好处:1. 提高工作安全性:通过培训和考试,特种作业人员可以了解相关工作的安全要求、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措施,从而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
2. 提高工作质量:持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并且能够在遇到问题时及时处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保障公共利益:特种作业涉及到公众安全和环境保护等问题,持证上岗制度可以确保从业人员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避免由于操作不当而导致的社会问题。
在实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时,需要建立完善的课程体系和考试机制,并加强对培训机构和考试机构的监管,以确保培训和考试的质量和公正性。
关于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关于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一、背景和目的为防止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发生安全事故,提高作业安全水平,本公司制定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工作,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中的安全和有效性。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工作。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初次上岗要求1.证书要求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需向公司提供下列证书:•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培训合格证书。
2.技能考核特种作业人员需要参加公司组织的技能培训,并通过严格的技能考核,方可进行初次上岗。
3.上岗手续特种作业人员经过上述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应当持证件到公司办理上岗手续,并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上岗。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1.岗前检查公司应组织相关负责人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前检查,确保其证件、工具、设备等符合公司规定。
2.日常监管公司应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作业进行监管,确保其操作规范、设备维护保养到位。
3.日常培训公司应定期进行特种作业人员日常培训工作,以提高其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4.安全考核公司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考核,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五、特种作业人员的离岗要求1.离岗手续特种作业人员在离岗前,需办理离岗手续,包括清理现场、归还工具设备、呈交工作记录等。
2.岗后检查公司应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离岗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其归还的设备、工具齐全。
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公司应对特种作业人员建立档案,包括其培训、考核、日常管理等方面的记录。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公司将视其违规情况进行处理,并对其档案进行相应注释。
八、附则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和解释,并经公司领导班子审定。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总结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保障作业安全的重要环节,只有规范管理、严格考核,才能有效防范特种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也才能更好地保障公司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5篇)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有序地开展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岗位人员:1. 高空作业人员;2. 电工作业人员;3. 焊接作业人员;4. 起重作业人员;5. 压力容器作业人员;6. 车辆作业人员等。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特种作业人员能够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岗位的工作,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第二章资格审查与培训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历和工作经历审查,确保申请人具备相关教育背景和工作经验;2. 健康状况审查,保证申请人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特种作业岗位;3. 专业能力审查,通过考试评估申请人的专业能力;4. 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测试申请人对安全生产知识的了解程度;5. 专业技能考核,对申请人的专业技能进行测试。
第六条未持有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第七条本单位应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并组织考试评估。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2. 特种作业的操作规程和要求;3. 特种作业设备的使用和维护;4. 操作技能的训练和考核。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应定期进行,每年不少于一次。
第三章证书发放和管理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由本单位负责发放,证书由本单位专门印制,包含申请人的姓名、证件照片、发证日期、证件编号等信息。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有效期为两年,到期前需进行一次专业技能考核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续发证书。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妥善保管证书,不得私自涂改、污损或转借他人使用。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离岗、转岗或离职时,应将证书交由本单位进行管理。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4篇)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一、概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具备一定专业技能和特殊岗位要求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特种作业的安全性和效率而建立的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的主要目标是保证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技能达到要求,杜绝无证无照从业现象,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能够做到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工具和设备、合理布局和组织作业现场、保证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等,保障特种作业的顺利进行。
三、管理要求(一)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试特种作业人员在从事特种作业前,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培训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培训内容必须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实际操作技能等方面。
培训结束后,特种作业人员需参加考试,合格方可获得特种作业证书。
(二)特种作业证书的管理特种作业证书是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必备证件。
证书由相关部门颁发,具有固定的有效期。
特种作业证书必须定期更新,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相关的培训、考试,以保持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更新与提升。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与评价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接受绩效考核和行为评价。
绩效考核包括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安全意识、事故处理能力等方面的评估,评价结果将直接影响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等级和职业发展。
行为评价从纪律、责任心、团队合作等多个方面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评价。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工具和设备,并按照要求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保证作业现场的整洁、有序,特种作业人员之间要相互协作,避免发生事故。
如发现安全隐患,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和处理。
四、管理措施(一)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必须由相关部门制定并下发相关文件,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内部人员管理,提高工作质量,确保安全生产,保障单位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需要持证上岗的岗位,包括但不限于特种作业、专业技术、安全操作等岗位。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优先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执行;2. 诚信为本原则:持证人员应诚实守信,严格遵守职业道德;3. 统一管理原则:持证上岗实行统一管理,确保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规定要求。
第二章持证上岗要求第四条持证上岗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3. 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4. 通过相关岗位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五条持证上岗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持证上岗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2. 持证上岗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3. 持证上岗人员应定期参加复训,保持证书有效性;4. 持证上岗人员应主动接受单位管理,配合监督检查。
第三章持证上岗管理第六条持证上岗管理分为以下环节:1. 岗位设置: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持证上岗岗位,明确岗位要求;2. 培训考核:组织持证上岗人员参加培训和考核,确保人员具备相应能力;3. 证书发放:对考核合格人员,发放相应资格证书;4. 复训管理:定期组织持证上岗人员参加复训,确保证书有效性;5. 监督检查:对持证上岗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
第七条持证上岗证书管理:1. 持证上岗证书由单位统一管理,不得擅自转借、涂改、伪造;2. 持证上岗人员应妥善保管证书,不得遗失;3. 证书遗失,应及时报告单位,并按规定补办。
第四章激励与处罚第八条对持证上岗人员,单位应给予以下激励:1. 提供培训机会,提高业务水平;2. 优先考虑晋升、调岗等机会;3. 对表现突出的持证上岗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单位应给予以下处罚:1. 警告、通报批评;2. 暂停或取消持证上岗资格;3. 严重违反规定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规定
规章制度
关于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经贸委第13号令,参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内特殊工种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及安全培训、考核、复审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1、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电气焊)、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压力容器、电梯作业等。
2、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
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
3、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电工持原件上岗,其他工种持复印件上岗。
子公司
安全员负责监督管理,集团公司安全员抽查监管。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按规定每2(3)年复审一次。
持证人员、子公司
安全员及集团公司安全员应当在复审期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
请。
复审合格的,由发证部门在证书正本上签章。
5、特殊工种人员在参加初训和复训后,必须在集团办公室培训专员处备案,由培训
专员作培训记录。
6、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殊工种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
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对新招聘及转岗的没有上岗证的特殊工种员工,上岗前进行岗位培训,内部考核
合格后,再颁发公司内部上岗证,并及时参加安监局组织的培训。
8、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存档管理,由集团办公室安全员负责保管原件(电
工为复印件),并做好登记工作。
各子公司安全员,做好本单位特殊工种人员的
管理台账。
集团办公室
2012年9月17日。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5篇)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第一条:认真执行《劳动法》,贯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作的规定,同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制度。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工作,并要随身携带,项目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检查,对发现一次未持证上岗工作,对其进行教育;两次发现,对其进行经济处罚____元;发现三次,停止其工作,给予开除处理;发现无证从事特种行业工作人员,当即停止其工作,给予开除处理。
第三条:特殊工种定期参加操作证年度复审(两年复审一次)不经复审的操作证无效。
项目安全员负责检查,发现持不经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工作,视无证情况进行处理。
公司安全处随时对其进行检查,如发现无证,操作证不复审的操作人员上岗工作,有权停止其工作,给予开除处理,同时对该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进行____元经济处罚。
第四条:项目工地要准备充足的安全防护用品,并发放到特种作业人员手中,项目安全员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情况严重的对违章者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或停止工作。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2)是指在施工现场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关的特种作业证书,并通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电工作业、焊接作业、爆破作业等一系列的特殊技术工种。
这些工种对操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要求较高,一旦操作不当可能会对人身安全和工程质量带来严重影响。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保障人身安全和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具体做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培训:施工单位应根据需要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操作规程等。
2. 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结束后,需要进行相应的考核,以确保其掌握了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颁发证书:通过培训和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将获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证书,并在证书上注明其能够从事的具体作业种类和级别。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及实际操作技能,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及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3、特种设备作业3.1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3.2特种设备作业范围(1)场内机动车辆驾驶;(2)汽车起重机械作业.3.3特种作业工种空压机及其它压力容器操作工、场内车辆驾驶员、行车工及起重机械操作工等。
3.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的条件(1) 年龄满18岁;(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程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3.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3.5.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取得特殊工种作业合格证后方准上岗。
3.5..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4、特种设备作业考核、发证4.1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由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签发。
4.2特种设备作业证,每四年复审一次,应在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内进行复审。
4.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不理比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1)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2)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3)经区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4.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一、证书要求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应证书。
2.证书必须真实有效,不得伪造、变造或冒用。
3.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应定期进行复审,确保其知识和技能与安全规范保持一致。
二、培训教育1.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专业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处理能力。
2.培训内容应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设备使用与维护、应急处理等方面。
3.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合格者颁发相应证书。
三、考核评定1.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评定应定期进行,以保证其技能和知识的持续符合要求。
2.考核评定应包括实际操作考核、理论考试、健康检查等方面。
3.对于不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再培训或调整岗位,以确保生产安全。
四、健康检查1.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符合岗位要求。
2.对于可能对健康造成影响的岗位,应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3.若发现特种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存在隐患,应及时调整其工作岗位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五、安全培训1.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掌握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2.安全培训应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岗位调整后的培训以及新技术、新设备引入后的培训。
3.在安全培训中表现不佳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接受培训或调整岗位。
六、持证上岗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3.若发现无证上岗或持无效证书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证书更新1.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应在证书有效期到期前进行更新。
2.证书更新前,应经过必要的培训和考核,确保知识和技能符合现行安全规范。
3.对于未能按时更新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应暂停其上岗资格,直至取得有效证书为止。
八、事故报告1.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特种作业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从事特种作业的所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起重作业、电气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压力容器作业等。
第三条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作业的法律法规,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工作,确保特种作业安全。
第二章培训与考核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公司设立特种作业培训中心,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特种作业基础知识;(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三)特种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四)事故案例分析;(五)应急处理能力培训。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结束后,公司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到期前三个月,公司应组织复审,复审合格者继续持有证书。
第三章持证上岗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作业安全。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并按照规定使用防护设备。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应接受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和检查,提高安全意识。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定期对特种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第十四条公司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公司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特种作业事故进行及时调查处理。
第五章奖惩第十六条对在特种作业中表现突出、安全操作达标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严重安全隐患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第十八条对故意违反本制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严重后果的人员,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统一印制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人证相符、岗证对应,并要随身携带。
2、项目部必须对特种作业进行专门管理,登记造册,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操作证按期复审(两年复审一次),未经复审的操作证无效。
2、项目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检查,对发现一次未持证上岗工作,对其进行教育;两次发现,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发现三次,停止其工作,给予开除处理;发现无证从事特种行业工作人员,当即停止其工作,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发现持不经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工作,视无证情况进行处理。
3、公司安保部随时对其进行检查,如发现无证,操作证不复审的操作人员上岗工作,有权停止其工作,同时对该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按相关规定经济处罚。
4、项目部要准备充足的安全防护用品,并发放到特种作业人员手中,项目安全员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情况严重的对违章者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或停止工作。
安全验收制度1、抓好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对安全设施的管理应视为重点,为了确保安全设施到位,能够起到保证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的作用,安全设施一定要符合要求,为此制定安全设施验收制度。
2、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设施要求齐全、有效,在投入使用前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设备员、电工随时对现场各项安全设施的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并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4、管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和分、子公司安保部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发现项目未对安全设施验收或安全设施存在隐患投入使用,对项目经理及相关责任人按考核管理办法进行扣分处罚以外,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按《武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分规定》执行。
5、安全员、材料员、设备员、电工负责对安全防护用品及设备配件严格检查,要有齐全的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和准用证等有效文件资料,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上级安保部们随时进行检查,一经发现,除停止使用外,对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材料员、设备员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特殊岗位持证管理制度
特殊岗位持证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消防操作人员等特殊岗位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在公司作业的相关方。
3定义3.1特种作业: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3.2特种设备作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称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特种设备作业分类如下:3.3消防设施操作员:公司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3.3.1消控室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小于2人,每班工作时间不大于8小时。
3.3.2“消防设施操作员”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级,四级/中级工及以上技能级别可负责联动控制器的操作,五级/初级工不可操作带联动控制系统的消控设备。
4职责4.1安环部:安环部负责公司整体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消防设施操作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负责对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台账建立、证件复审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2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本制度组织所有委外培训、取证需求的收集,负责培训及考试、取证的组织实施,负责所有证件的档案管理,负责建立证件管理台账,负责组织证件到期前的复审。
4.3采购部:采购部负责针对委外培训需求采购流程,签订委外培训取证合同,跟进合同执行情况及进度。
4.4各部门:负责建立本部门人员证件台账,负责提报本部门取证需求并配合人资提供相关报名资料、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取证,负责对本部门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排查整改。
4.5相关方对接部门:负责在与其他相关单位,如外来施工单位、供应商、销售商等相关方进行业务往来过程中,需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对相关方进入厂区作业人员建立管理台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为了加强持证上岗人员资质管理,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1.目的: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保证特殊工种符合国家要求。
2.适用范围:公司内所有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和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特种作业和操作特种设备的从业人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电工、焊工、起重机械作业员、叉车司机等。
3.职责制造部和总经办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考试报名取证。
质安部负责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拟定、人员台账建立及维护、上岗证检查和通知复审等。
4、管理规定4.1、公司内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方能上岗作业。
4.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4.3、原则上,特种作业岗位在招录时就要求必须持有上岗证。
招录时没有上岗证事后需取证的,相关费用可由个人先行垫资报名,考试通过之后报公司核销。
凡公司出资取证的,由公司统一保管上岗证,且持证员工得为公司服务2年以上,若服务未满2年的,考证费用按服务时间进行折算。
4.4、招录时没有上岗证,且转正后仍未取得上岗证的,转正后月薪标准要低于正常标准200元/月,直到取得上岗证薪资方才恢复到正常标准。
4.5、本身专职从事特种作业的,比如电工和焊工,不享受津贴补助。
兼职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每月给予津贴200元。
特种作业人员及证件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及证件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及证件管理的任务和目标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分类和管理第四章证件的申领和管理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及证件管理,确保工作安全,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特种作业人员及证件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证件,经过培训和考试后方可从事相关特种作业。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特种作业的法律、法规,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服从工作安排,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当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特种作业活动的安全可控。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及证件管理的任务和目标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及证件管理的任务是确保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特种作业活动的安全可靠。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及证件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推动特种作业活动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及证件管理应当注重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特种作业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问题。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及证件管理应当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共同推进特种作业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分类和管理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分为以下几类:吊装作业人员、焊接作业人员、高处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电工作业人员等。
第十二条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参加培训和考试,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应当分类进行,对不同特种作业人员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明确职责和义务。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交流。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维护特种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和高效进行,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参与企业特种设备操作/维护/检修工作的人员,包括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设备维修人员、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等。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接受定期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特种设备操作的安全和高效进行。
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记录、技术考核记录、安全事故记录等。
第二章培训和考核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应根据特种设备的不同种类进行分类,培训内容应包括特种设备的结构原理、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要求等。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培训教材应经过专业审查批准,培训教师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机构应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进度、考核方式等。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考核,考核合格方可颁发相应的证书。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后,应每年参加一次技术培训和考核,确保其技术水平与安全意识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和考核中不得作弊、舞弊,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第十三条本公司领导小组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培训和考核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三章操作和维护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特种设备前,应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确保设备达到安全操作要求。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特种设备时,应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修改操作方法。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特种设备时,应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人身安全。
第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操作,并向上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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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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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6787-86 关于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
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目的
为规范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特种作业工种范围
本公司目前的特种作业工种是指:
1.电工(安装、照明、维修)由市供电部门培训发证。
2.起重机械作业(塔吊、汽吊、施工电梯、开机和指挥)由市劳动局培训发证。
3.金属焊接(气焊、电焊)有市劳动局培训发证。
4.机动车辆驾驶员由市公安局交通车辆管理部门
发证。
5.建筑登高作业(架子工、吊装工)由市劳动局培训发证。
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对操作人员本人及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者。
特种作业人员除接受本单位的一般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外,必须取得本工种规定的专业部门培训考核的合格证书,才能上岗独立操作。
持有学习证、实习证者,必须有师傅带领在场一起操作,不准单独顶岗操作,没有取得本工种合格证者一律不得从事该工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者,必须按规定参加定期复审,超出规定期限不参加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得继续从事本工种独立作业。
四、[管理]
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
加强
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作业的检查,认真查处违章作业行为。
工程项目部应严格执行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规定,工程施工现场不得使用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特种工种作业。
公司劳务管理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档案管理,掌握公司内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在工程项目的配备、操作人员的技能水平及取证后的教育培训等情况。
定期检查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许可证的有效性情况,及时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复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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