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位规定
信息工程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办法
信息工程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办法第一条为做好我院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工作,保证人才培养和学士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学位条例》、《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省学位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以及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学位〔2003〕01号)、《关于做好2015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皖学位秘〔2015〕3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设置的所有新专业,须在学院本科专业合格预评估的基础上,经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方能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第三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方案1.专业设置满足社会需要,专业建设规划科学、合理,能有效指导专业建设;专业建设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2.人才培养方案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利于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提高,有利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执行情况良好。
(二)教师队伍1.专业负责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学术水平较高。
2.专任教师总数满足教学需要,学历、年龄、职称等结构合理,具有研究生或相当学历的比例较高,师资队伍发展趋势良好。
专业核心课程教师充足,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
3.教师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承担一定数量的科研项目,对教学形成良好支撑。
专任教师有一定数量的教学和科研成果。
4.实验教师队伍结构合理,满足实验实践教学要求。
(三)教学资源及利用1.专业教学实验室配备完善,设备先进,利用率高,在专业人才培养中能发挥较好作用。
2.专业图书资料数量充足,种类较全,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
3.校内外实习基地完善、稳定,设施满足教学要求。
4.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有比较稳定的合作项目,主办、承办或参加过国内外相关的重要学术会议。
(四)教学过程及管理1.课程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建设成果显著。
2.教材建设规划科学合理、有保障,使用一定数量的省部级及以上获奖教材。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及书写规范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及书写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科学研究工作的全面总结,是描述其研究成果、代表其研究水平的重要学术文件资料,是申请和授予相应学位的基本依据。
撰写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和基本训练之一,必须按照确定的规范认真执行。
指导教师应加强指导,严格把关。
为规范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参照《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7713-87)》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一、学位论文排版、印刷及装订要求(一)电子文档类型学位论文使用word文档排版。
学位论文电子文档的提交方式:学位论文电子文本为一个PDF格式文件,不能分章形成多个文件,文件名以学号-姓名命名,文件内容为学位论文的全部内容(包括封面、摘要、各章内容、参考文献等),须与纸质论文完全一致。
(二)页面设置纸张A4,有页眉页面的页边距:上-2.1cm、下左右都是2.5cm;无页眉页面的页边距:上下左右都是2.5cm。
内芯用小四号字,1.5倍行距。
论文正文页码从1开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底部居中,摘要和目录等各部分的页码分别用大写罗马数字表示。
在WORD中分段设置页码采用菜单里的“插入-分隔符”,然后选中“分节符”里的“下一页”,这样就可以分段设置连续页码。
(三)字体要求1、正文:首行缩进2字符,除引文和前面所述的某些外文符号外一律用宋体,文字用横排;2、标题:一级标题(题目):二号宋体居中;二级标题(章):三号黑体居中;三级标题(节):四号宋体(粗体)居左;四级标题(节内小节)居左:小四;3、图表:图表中文字可用小五宋体或正文字体,居中(或居左)并整齐划一;图序及图名置于图的下方,表序及表名置于表的上方,均用5号宋体;4、标点符号:单个的标点符号(如句号、逗号、分号、顿号、冒号、感叹号、破折号等)和成双的标点符号(如分号、括号)的后半部分不得放在行首,成双的标点符号前半个不得放在句末。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有哪些专业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有哪些专业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有哪些专业理学(1个)海洋技术农学(1个)农业资源与环境法学(1个)法学工学(19个)测控技术与仪器、材料物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安全工程文学(5个)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英语、日语、翻译艺术学(2个)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管理学(8个)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物流管理经济学(2个)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位于南京江北新区,是一所以大气科学为特色的全国重点大学,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海洋局共建,是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中国高校行星科学联盟成员,入选国家“2011计划”、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应急管理学院建设首批试点学校。
学校始建于1960年,原隶属中央(军委)气象局,前身为南京大学气象学院,1963年独立建校为南京气象学院,1978年列入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更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07年以来,先后实现了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国气象局、教育部、国家海洋局的'多方共建。
现为以江苏省管理为主的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
截至2019年8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园占地面积约2000亩,设有22个专业学院,开设68个本科专业,拥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专任教师1700多人,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3万余名、硕博研究生近4000名、留学生1600余名。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
教发〔2009〕18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一、修读年限与学期安排第一条本科标准学制为四年,成绩特别优秀者,由本人申请经学校审核合格者可以提前一年毕业;弹性修业年限最长不超过八年;休学等均计入弹性修业年限内,且在校实际学习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
每学期一般为20周(含考试),安排理论课、实验课、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和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
二、课程分类第二条课程按修读方式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大类。
1、必修课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中的必修部分。
2、选修课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可以选择修读的课程,包括专业方向选修课程、专业任选课程(含特色课程)、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中的选修部分及全校性通修课。
选修课学分修读要求以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三、学分计算第三条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计量单位,原则上规定理论课16学时为1学分;体育及实验课32学时为1学分;集中实践教学环节1周为1学分。
四、选课第四条只有注册的学生才有选课资格。
第五条学生选课原则上应参照专业培养方案按学期进行。
学院应安排有经验的教师予以指导,首先保证必修课,再选选修课;有严格先修后续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先修课;选课应避免上课时间的冲突。
学生选课应从个人实际出发,原则上学生每学期所修的学分不少于20学分(已修满足够学分者除外),且不超过35学分。
个别学习成绩特别优异者可于开学后一周内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准予超限选课。
第六条选课原则:(1)每学期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由教务处统一预置选上,选修课分为第一轮预选和第二轮补选、改选。
每学期的期中组织下一学期选修课的预选,开学后两周内可进行本学期课程的补选、改选。
补选、改选时学生一定要慎重,以免影响到自己的选课结果。
选修人数少于15人的课程原则上停开,由教务处会同学生所属学院通知学生改选其它课程。
(2)学生入学后第二学期开始可以选修通修课(大学语文除外),选课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进行,分为初选和补选。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
教发〔2009〕18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一、修读年限与学期安排第一条本科标准学制为四年,成绩特别优秀者,由本人申请经学校审核合格者可以提前一年毕业;弹性修业年限最长不超过八年;休学等均计入弹性修业年限内,且在校实际学习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
每学期一般为20周(含考试),安排理论课、实验课、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和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
二、课程分类第二条课程按修读方式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大类。
1、必修课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中的必修部分。
2、选修课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可以选择修读的课程,包括专业方向选修课程、专业任选课程(含特色课程)、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中的选修部分及全校性通修课。
选修课学分修读要求以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三、学分计算第三条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计量单位,原则上规定理论课16学时为1学分;体育及实验课32学时为1学分;集中实践教学环节1周为1学分。
四、选课第四条只有注册的学生才有选课资格。
第五条学生选课原则上应参照专业培养方案按学期进行。
学院应安排有经验的教师予以指导,首先保证必修课,再选选修课;有严格先修后续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先修课;选课应避免上课时间的冲突。
学生选课应从个人实际出发,原则上学生每学期所修的学分不少于20学分(已修满足够学分者除外),且不超过35学分。
个别学习成绩特别优异者可于开学后一周内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准予超限选课。
第六条选课原则:(1)每学期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由教务处统一预置选上,选修课分为第一轮预选和第二轮补选、改选。
每学期的期中组织下一学期选修课的预选,开学后两周内可进行本学期课程的补选、改选。
补选、改选时学生一定要慎重,以免影响到自己的选课结果。
选修人数少于15人的课程原则上停开,由教务处会同学生所属学院通知学生改选其它课程。
(2)学生入学后第二学期开始可以选修通修课(大学语文除外),选课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进行,分为初选和补选。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
教发〔2009〕18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一、修读年限与学期安排第一条本科标准学制为四年,成绩特别优秀者,由本人申请经学校审核合格者可以提前一年毕业;弹性修业年限最长不超过八年;休学等均计入弹性修业年限内,且在校实际学习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
每学期一般为20周(含考试),安排理论课、实验课、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和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
二、课程分类第二条课程按修读方式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大类。
1、必修课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中的必修部分。
2、选修课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可以选择修读的课程,包括专业方向选修课程、专业任选课程(含特色课程)、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中的选修部分及全校性通修课。
选修课学分修读要求以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三、学分计算第三条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计量单位,原则上规定理论课16学时为1学分;体育及实验课32学时为1学分;集中实践教学环节1周为1学分。
四、选课第四条只有注册的学生才有选课资格。
第五条学生选课原则上应参照专业培养方案按学期进行。
学院应安排有经验的教师予以指导,首先保证必修课,再选选修课;有严格先修后续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先修课;选课应避免上课时间的冲突。
学生选课应从个人实际出发,原则上学生每学期所修的学分不少于20学分(已修满足够学分者除外),且不超过35学分。
个别学习成绩特别优异者可于开学后一周内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准予超限选课。
第六条选课原则:(1)每学期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由教务处统一预置选上,选修课分为第一轮预选和第二轮补选、改选。
每学期的期中组织下一学期选修课的预选,开学后两周内可进行本学期课程的补选、改选。
补选、改选时学生一定要慎重,以免影响到自己的选课结果。
选修人数少于15人的课程原则上停开,由教务处会同学生所属学院通知学生改选其它课程。
(2)学生入学后第二学期开始可以选修通修课(大学语文除外),选课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进行,分为初选和补选。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
教发〔2009〕18 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一、修读年限与学期安排第一条本科标准学制为四年,成绩特别优秀者,由本人申请经学校审核合格者可以提前一年毕业;弹性修业年限最长不超过八年;休学等均计入弹性修业年限内,且在校实际学习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
每学期一般为20 周(含考试),安排理论课、实验课、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和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
二、课程分类第二条课程按修读方式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大类。
1 、必修课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中的必修部分。
2 、选修课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可以选择修读的课程,包括专业方向选修课程、专业任选课程(含特色课程)、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中的选修部分及全校性通修课。
选修课学分修读要求以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三、学分计算第三条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计量单位,原则上规定理论课16 学时为 1 学分;体育及实验课32 学时为 1 学分;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1 周为 1 学分。
四、选课第四条只有注册的学生才有选课资格。
第五条学生选课原则上应参照专业培养方案按学期进行。
学院应安排有经验的教师予以指导,首先保证必修课,再选选修课;有严格先修后续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先修课;选课应避免上课时间的冲突。
学生选课应从个人实际出发,原则上学生每学期所修的学分不少于20 学分(已修满足够学分者除外),且不超过35 学分。
个别学习成绩特别优异者可于开学后一周内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准予超限选课。
第六条选课原则:(1)每学期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由教务处统一预置选上,选修课分为第一轮预选和第二轮补选、改选。
每学期的期中组织下一学期选修课的预选,开学后两周内可进行本学期课程的补选、改选。
补选、改选时学生一定要慎重,以免影响到自己的选课结果。
选修人数少于15人的课程原则上停开,由教务处会同学生所属学院通知学生改选其它课程。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1. 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分制学生管理规定
附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分制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2005年3月)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学校普通本科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坚持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坚持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国家和学校的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按培养方案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三)努力学习,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时应当承担的相应义务;(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规范要求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硕士论文开题报告标准要求学位论文质量的上下是衡量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
而论文质量的上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做的细致程度。
这里给大家分享的是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硕士论文的开题报告标准,供大家参考!凡申请我校博士、硕士学位的各类型研究生及同等学力人员。
(一)硕士研究生须在第三学期完毕前完成开题报告。
(二)博士研究生须在第六学期完毕前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完成时间与预辩论时间至少间隔1年。
(三)同等学力人员应在成绩有效期内完成开题报告。
(四)因特殊原因需延期开题者,应提前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延期的期限,博士最长不超过6个月,硕士最长不超过2个月。
经批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开题报告者,视为按期完成开题报告,未按时完成开题报告者,须延期毕业。
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要以培养全面开展的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由导师和研究生共同商定或由导师根据研究课题的需要并征求研究生同意后确定。
(一)选题应根据国家经济开展的需求和学科前沿动态,在学术上具有创新性或技术应用方面具有先进性,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选题应表达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的层次性,在课题理论意义、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等方面符合国家和我校对研究生培养的根本要求。
(三)选题要根据导师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课题,考虑本单位的科研根底和实验条件,同时结合研究生本人的根底和特长以及导师的学术专长。
研究生应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论文工作实施方案》的格式认真填写开题报告的相关内容。
硕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人员的开题报告应不少于3000字,博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应不少于5000字。
主要包括:(一)开题(二)研究的目的、意义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开展趋势(三)研究的简要内容、重点解决的问题及独创或新颖之处(四)研究方案和可行性分析(一)开题报告由研究生院负责管理,各学位点所在学院详细实施。
(二)博士开题指导小组由5-7名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
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一、学位授予的目的和意义学位授予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在学习期间所取得的学术成果和能力的认可和肯定,也是对学生进一步发展和就业的重要保障。
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制定旨在规范学位授予的程序和标准,确保学位授予的公正、公平和科学性。
二、学位授予的条件和要求1. 学位授予的条件(1)学生必须完成规定的学习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
(2)学生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位考试,并达到规定的考试成绩要求。
(3)学生必须完成毕业论文或者设计,并通过答辩。
(4)学生必须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没有违反学校规定的纪律行为。
2. 学位授予的要求(1)学士学位授予要求:学生必须完成学士学位规定的学习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位考试。
(2)硕士学位授予要求:学生必须完成硕士学位规定的学习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位考试。
此外,学生还需要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答辩。
(3)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学生必须完成博士学位规定的学习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位考试。
此外,学生还需要完成博士论文,并通过答辩。
三、学位授予的程序1. 学位申请学生在完成学位授予的条件和要求后,可以向学校提交学位申请。
学位申请需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成绩单、学位论文(对于硕士和博士学位)、答辩记录等相关材料。
2. 学位评议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生的学位申请材料进行评议。
评议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学术水平、学术道德、研究成果等方面。
评议结果将作为学位授予的依据。
3. 学位答辩对于硕士和博士学位,学生需要进行学位答辩。
答辩委员会由学校组织,包括学校内外专家。
学生需要在答辩中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并回答委员会的问题。
答辩结果将作为学位授予的重要参考。
4. 学位授予学校根据学位评议和答辩结果,决定是否授予学位。
学位授予的形式可以是学位证书、学位颁发仪式等。
学位授予的结果将记录在学生的学籍档案中。
四、学位授予的标准学位授予的标准应当根据学科特点和学位层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研究生毕业 学术论文要求
研部发﹝2010﹞27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同时提交学术论文的规定硕士学位申请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质量和数量是检验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指标。
为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对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做如下规定:一、发表学术论文数量和层次的要求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核心期刊(不包括增刊、专刊和一般论文集)上发表1篇本专业研究领域内的学术论文。
国内核心期刊以论文发表当年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
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排名前三、获奖单位应包含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须有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或发明专利授权(排名前三),可免除发表论文的要求。
2.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高等学校教师发表学术论文的数量和层次要求与所学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要求相同。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本专业研究领域内的学术论文。
4.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本专业研究领域内的学术论文。
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获奖或鉴定),或申请发明专利(公开),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或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或主持市厅级及以上课题并已结题,或获得软件著作权,可免除发表论文的要求。
二、学术论文署名和实效要求1.硕士研究生要求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且为在学期间(指正式入学之后)研究成果的学术论文。
2.申请硕士学位者,发表的学术论文作者署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硕士研究生为正式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2)导师为正式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硕士研究生为第二作者;(3)导师为SCI(或CSSCI)检索源刊物的第一作者,硕士研究生可以为第三作者,但一篇论文只能供一名学生申请学位。
三、学术刊物的界定学术刊物的级别认定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公布的文件为准。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绩点算.doc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绩点算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绩点怎么算
学分是学习量的计量单位,以该门课程在教学方案中安排的学期课时数为主要依据。
下面是提供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绩点怎么算,文章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国内大局部高校通用的计算方法是:bai绩点=分数/10-5,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10-5)(90分以上按90分计算)。
平均绩点:(课程学分1*绩点+课程学分2*绩点+课程学分n*绩点)/(课程学分1+课程学分2+课程学分n)绩点制是实行学分制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
自从1985年我国开始倡导实行学分制以来,人们对学分制的讨论和研究比拟多,缺了对绩点制的探讨,从而影响了学分制的顺利实施。
对当下国内高校在采用绩点制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在与美国高校实行的绩点制进行比拟的根底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学分是学习量的计量单位,以该门课程在教学方案中安排的学期课时数为主要依据。
1、一般课程学分的计算方法:用该课程的学期课时数除以16。
2、体育课程、实验课、习题课用该课程的学期课时数除以32。
3、集中进行的专业实习和实践教学环节等课程,每周为1学分。
4、毕业设计、每周为1学分,一般总学分不超过10学分。
5、网络课程的'学分计算原那么另行规定。
1、绩点的作用:绩点在大局部高等学校的研究生保送考核的时候,是一个必要的条件,一般要求绩点到达2.8以上才能参与研究生的保送。
2、学分绩点的作用:平均学分绩点是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的量与质的计算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实施多样的教育规格和较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
南信大控制工程专硕评级
南信大控制工程专硕评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以下简称南信大)控制工程专硕是南信大工学院下属的一个硕士专业学位,该专业的评级是非常高的。
下面将从该专业的培养方案、师资力量、科研水平以及就业情况等多个方面进行介绍,以展现南信大控制工程专硕的卓越之处。
南信大控制工程专硕的培养方案是该专业高评级的重要原因之一。
该专业的培养方案旨在培养学生在控制工程领域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以及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培养方案中的核心课程包括现代控制理论、自动控制原理、智能控制理论等,这些课程的设置既有理论研究的基础,又有实践应用的导向,使学生能够全面掌握控制工程领域的前沿知识和最新技术。
南信大控制工程专硕在师资力量方面也是值得称赞的。
该专业拥有一支由经验丰富、学术造诣深厚的教师团队组成的师资队伍。
这些教师既有国内外知名高校的博士毕业生,也有在控制工程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程师。
他们不仅具备过硬的学术背景和研究能力,还能够将复杂的理论知识和实际问题相结合,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指导和培养。
南信大控制工程专硕在科研水平方面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专业的教师和学生在控制工程领域开展了许多重要的科研项目。
他们在智能控制、自动化系统、机器人技术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研究成果,发表了一大批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并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做了多次重要报告。
这些科研成果的取得不仅提升了南信大控制工程专硕的学术声誉,也为学生提供了宝贵的科研经验和机会。
南信大控制工程专硕的就业情况也是该专业高评级的重要体现。
该专业的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具有很高的竞争力和广阔的就业前景。
他们可以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领域从事教学、科研、工程设计等工作。
同时,由于南信大控制工程专硕的高学术声誉和优秀的实践能力培养,许多毕业生还选择创业或出国深造,为个人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南信大控制工程专硕的评级之高是由其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师资力量的雄厚、科研水平的突出以及就业情况的乐观所决定的。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之欧阳与创编
教发〔2009〕18号审束信息工程大学学分制管理班法—、修琨年阪与歩期实排弟—条 本科标准学制为四年,庆绩特刃优秀者, 由茶人申请经学校审核合裕看可叹提前—年军业;弹 牲修业年阻最長不超过八年;休学等均计入弹牲修业 年阻內,且在校实际学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参学年分为两个学期。
参学期〜般为20周C 舍考 试丿,安排理裟仑课“实验课.集中实賤教学环节和牛 业设计"仑文丿等环节。
二、專程分类弟二条课程按修读方玩分为決修课、逹修课两大 类。
K 央修课 专业培养方秦规定学圭決须修读的课 程,至要包括公兴聂砒课程.学科烹砒课程.专业壬 干课程和集中实践敕学环节中的夹修部分。
2、逹修课专业培养方秦规定学生可叹逹撵修读的 课程,包括专业方向逹修课程.专业任逹课程C 舍特 更课程丿v 集中实趺救学环节中的逹修郃分及全校惟 通修课。
逹修课学分修读要乖叹专业培养方秦为准。
三、 学分计#弟三条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计量单辰,原则上规 定理伦课16学时为1学分;体育及实验课32学时为 1学分;集中实賤救学环节1周为1学分。
创作:欧阳与四、逑烁弟四条只有注冊的学主才有逹课资格。
弟五条学生逹课原则上应参煦专业培养方奈按学期进行。
学院应安排有经验的数师予叹指导,首先保证夹修课,再逹逹修课;有严格先修后续笑粟的课程,应先逹先修课;逹课应逬免上课时间的冲突。
学圭逹课应从个人实际曲发,原则上学圭毎学期所修的学分不少于20学分f巳修满足绑学分者除外丿,且不超过35学分。
个列学須庆绩持列优舁者可于开学后—周內提岀申请,经审莎匕后准予超阻逹课。
弟六条逹课原则:(\)参学期培养方秦观定的決修课田教务处统〜预置逹上,逹修课分为弟—轮预违和弟二轮补逹「改逓。
参学期的期中组织下〜学期逹修课的预逹,开学后两周內刁迸行茶学期课程的补逹、改逹。
补逹、改逹时学生〜定要慷重,叹免影响對自己的逹课结 >0逹修人数少于15人的课程原则上停开,田教务处会同学生所雇学院通知学圭改逹其它:课程。
信息工程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信息工程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学位条例》和《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组织管理1.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审议通过学院学士学位管理制度、决定学士学位授予名单、撤销学士学位等重大事项的决策。
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院长担任),副主任1-2人,委员若干名。
2.教务处、各系负责初审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提出学士学位授予建议名单、受理学士学位申请和作出学士学位授予争议初步处理意见等。
3.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
第二条授予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在允许的修业年限内,学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培养计划规定学分,经审核准予毕业;3.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4.在校学习期间,平均学分绩点达2.0及以上。
第三条在读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1.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2.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3.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4.学位论文(毕业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5.考试违纪情节严重而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的;6.在校学习期间,平均学分绩点2.0以下的;7.其他原因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的,在该生申请学士学位前处分影响期仍然未解除的;8.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有明确规定不能申请的。
第四条学生因本细则第三条第五款或第六款之规定不能申请学士学位,违纪处分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批准可授予学士学位。
1.毕业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者(含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或被教育部承认的境外大学录取为硕士研究生者;2.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和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体育竞赛前6名者;3.以第一作者(所署单位为信息工程学院,下同)在公开出版的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三类及以上期刊,不含增刊)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或在省级及以上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者;以第一完成人获得专利授权或其他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者;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省级及以上专业刊物上刊登两件美术或设计作品(广告性质的插页除外),或在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含省级及以上专业协会)美术作品展览中至少1件作品参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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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等文件的要求,为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和授予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二、学位授予对象
第二条凡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并列入国家招生计划、承认其学历的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以及由我校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均可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三、学位授予条件
第三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守法律,遵守校规校纪。
第四条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取得规定学分,经审核准予毕业,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与本专业相关工作的基本能力。
具体要求如下:
1.在校学习期间,成人函授教育、业余教育学生通过本专业规定的学位课程考试,且平均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自学考试学位课程成绩达标;
2.成人函授教育、业余教育学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自学考试非英语类专业英语(二)(英语专业第二外语)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或参加江苏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或就读期间在本校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
第五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在校期间,违反第三条的规定,经教育仍不悔改,受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
2.因各种原因不能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毕业;
3.学位英语、学位课程、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实践环节)成绩未达到要求者;
4.自学考试学员考试作弊。
第六条对于在校期间累计受一次记过处分、之后有较好表现、成绩有明显进步、其他方面均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以由本人申请,经继续教育学院初审,教务处审查,主管校长同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可授予学士学位。
四、学位授予程序
第七条本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程序如下:
1.继续教育学院对学生成绩、毕业鉴定等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授予学士学位推荐名单,并随同相关材料报学校教务处;
2.教务处对推荐名单、材料进行复审,提出拟授予学位建议名单,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3.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名单进行全面审议,确定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
4.继续教育学院填写、颁发学士学位证书(证书上需注明学习形式和学科门类)。
五、附则
第八条学士学位一律不予补授。
第九条本细则自学考试学员从2008级开始执行,成人函授教育、业余教育学生从2010级开始执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