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_庄子人生哲学的新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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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

在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道家虽然没有像儒家那样占据主导地位,但它确立了自己独特的价值体系,与儒家既相对待又互渗互补,构成了中国人精神世界的重要一面,成为中国人安身立命的精神营养。在当代中国向现代化迅速迈进的过程中,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发生着急剧变化,人们需要恰当地处理自己与外部世界的关系,具备健康的生活态度,以应对所面临的现实挑战和心理冲击。道家人生哲学所具有的自然主义、自由精神,其返朴归真、与道为一的人生理想,其关注心灵、豁达超脱的人生态度,其对生命的弹性与韧性的追求,都可以为今人提供可贵的人生智慧。

老子的人生哲学:自然无为,返朴归真

老子是道家哲学的奠基者,其学说可以称为老学。老子最先确立了以“道”为最高范畴的本体论和宇宙论,“道论”也成为此后全部道家哲学的理论基础。(一)天道自然与人道无为

“道”也称“天道”,它既是自然世界的本体,又是万物产生的根源和发展的动力。同时,“道”也是人生价值的根据,回归大道、与道为一,是道家人生哲学的终极目标。首先,本体论意义上的道,是超越于万物之上的宇宙统一性,是万物之总原理,“道者,万物之奥”。因此,“道”没有具体的规定性,无形无

象,是“无”;它又难以用经验去感知、用语言去界说,是“无名”,它“玄之又玄”,乃“众妙之门”。其次,作为宇宙演化论意义上的“道”,是万物之所由出者,孕育和生养出宇宙万物,故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而且,它作为普遍规律蕴含在万物

老子、庄子人生哲学的新启示

文/王志捷

摘要:以老子、庄子为主要代表的道家,在历史上与儒家互动互补,两家学说都为中国人提供了

安身立命之道。道家人生哲学所蕴含的自然主义精神,其返朴归真的人生理想,脱俗超迈的人生态度,在今天仍可为人们恰当地认识和处理精神生活中的一些重要问题提供参考与启示,为当代人修养心性、调整态度、健全生命提供丰富的智慧。

关键词:道家;老子;庄子;人生哲学;现代意义

中图分类号:B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138(2013)02-0112-05

之中,是“无状之状,无物之象”。再次,道的最基本特征是“无为”,即“道法自然”,使万物能够按照

自己的本性去发展,从而成全了万物,故曰:“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老子的人生哲学主张,人道应该效法天道并符合天道的性质,以“无为”为本,“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不过,与天道的完全自然无为不同,

人道的无为“实际上并不是完全无所作为,它只是要

为得少一些,不要违反自然地任意地为”。[1]

也就是说,

人应当把自己的行为限制在自然的范围之内。如果人的作为有利于万物按照其天性去发展,就是“自然”的、“无为”的;如果违背自然、妄自作为以致造成破坏,就是 “人为”的、“有为”的。所以,得道的圣人应

当是“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二)人生追求——返朴归真

在老子那里,“道”落实到万物和人生中,可以称为“德”。或者说,个体的“德”就是从“道”那里所获得的东西。“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所以,顺任自然是真正的“德”,也即真正的“得道”。

1.理想境界:“玄同”于道。在老子看来,不作过分的人为努力,过自然而简朴的生活,就是尊道贵德;“玄同”于道,则是人顺“德”而行所达到的最

高境界,“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得道之人“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玄同”的境界实际就是不为外物所累,体悟并遵循“道法自然”的真理,通过人的直觉而达到的主客体完全融合,人与道的完全合一,是超越凡俗的境界。在老

子看来,要具备“玄同”的智慧,需要区分两种不同的活动:一种是“为学”,一种是“为道”,前者是积累知识,后者是提高境界。他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这是说,“为学”是一个不断增加关于形而下事物的具体知识的过程;“为道”是体认大道,就是照着道的样子去生活,要求人不断减少狭隘经验和主观成见,使内心空明澄澈,从而与道同体。老子虽不反对“为学”,但提倡以“为道”为主,因为提高精神境界在人生中最为重要。

2.理想人格:见素抱朴。老子也同儒家一样把他的理想人格称为“圣人”。但与儒家的救世济民、道德完美的圣人不同,他所说的圣人是与道为一的自然真朴之人。圣人的典型特征是“见素抱朴”。“素”是没有染色的丝,“朴”是未经雕琢的木,见素抱朴即回复到人的天然性态。老子常用“婴儿”、“赤子”等来比喻圣人的这一理想人格特征。他说:“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含德之厚,比于赤子”。孩子那样的淳朴和天真,是每个人都应当尽可能保持的特性,孩子的生活接近于理想的生活。所以他认为,“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愚”,在这里的意思是淳朴和天真,古来善于为道的人,不是教人民精巧,而是使人民淳朴。而且,圣人不只希望他的人民淳朴,也希望他自己淳朴,故曰:“我愚人之心也哉!”但是,圣人的“愚”是一个自觉修养的结果,它比经验知识更高,比经验知识更多,“圣人的愚是大智,不是孩子和普通人的愚。后一类的愚是自然的产物,而圣人的愚则是精神的创造。二者有极大的不同。”[2]

(三)处世方法——柔静之道

在老子哲学中,“当道作用于各事各物时,可以显现出它的许多特性,道所显现的基本特征足可为我们人类行为的准则。这样,形而上的道渐渐向下落,落实到生活的层面,作为人间行为的指标,而成为人类的生活方式与处世的方法。”[3]与儒家刚健进取的人生态度正好相反,老子推崇阴柔守静的处世之道。

1.少私寡欲,绝学无忧。如上所述,“为学”与“为道”不同。“为学”在多数情况下不过是人们满足欲望的手段,而无论是纵容欲望还是增加知识,都使人不容易知足、知止,无助于达到“玄同”的精神境界。所以老子强调“少私寡欲,绝学无忧”;他还反对儒家的道德教化、礼乐制度,因为这些东西也是用“人为”破坏了人的天性,是“道”和“德”的堕落,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容易产生假仁假义,所以他提出“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老子提倡少私寡

欲,但不反对符合自然的欲望,所以他提倡“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但是,老子认为,追求过多的物质享受和欲望满足,就是超出了自然限度的“人为”之欲,是有害身心的,故曰:“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他警告人们:“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

2.上善若水,为而不争。老子说:“弱者道之用。”这是说道的作用是无为的、柔弱的,其在人生方面所体现的道理,就是“柔弱胜刚强”。老子从经验世界中找到反映这个道理的论据:“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最高的善就像水一样,水善于滋润万物而不与万物相争,停留在大家所厌恶的地方,所以接近于道。江海之所以能够容纳百川,是因为它处于低处:“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人若能像水一样善利万物而不争,自然能够具有容人的心量,消解社会矛盾和人间争端,这正是大道的品性,所以,“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不争。”

3.致虚极,守静笃。因为作为万物根源的道,乃无形无象的恒常之道,所以它呈现“虚”和“静”的状态。以此看人生,他希望人效法于道,把“致虚极,守静笃”作为修养的目标。所谓“致虚极”,就是极力祛除私欲、杂念和成见,所谓“守静笃”,即真正排除干扰和躁动。“虚”的反面是“实”或“盈”,但老子认为“虚”是“盈”的根本。“大盈若冲,其用不穷”,这是说,最充盈的却似空虚,其作用没有穷尽。至于静与动的关系,老子谓“静为躁君”,即静定是躁动的主宰。他又说:“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万物无论怎样蓬勃发展,如何千状万态,最后总要返回到自己的本根,即回归于道的清净。

庄子的人生哲学:超越现实,精神自由

庄子的学说,对老子作了创造性的继承和整体上的超越。他所说的“道”含有较多主观意义,主要指主体的最高精神境界,也可以说是“真知”。[4]庄学最关注的是如何使人从充满矛盾困扰的现实中解脱出来,获得完全的精神自由和人格独立,在这个意义上,庄学可称为“心灵哲学”。

(一)顺天安命的达观态度

庄子用“天”和“命”的范畴发展了老子的“道论”,强调崇尚自然、反对人为。“天”即自然和自然性。在《庄子·大宗师》里,庄子明确提出要严格区分天然与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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