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高校学生资助政策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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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国家学生资助政策问答【6】

2016国家学生资助政策问答【6】

2016国家学生资助政策问答【6】5.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什么?答: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是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学校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申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是什么?答:申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是:(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如何申请、评审、公示和发放?答: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

经过申请、评审、公示的程序后,普通高中学校将国家助学金直接发放至受助学生银行储蓄卡中。

(1)申请。

普通高中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递交《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说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情况、家庭经济状况和申请意愿等。

(2)评审、公示。

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国家政策和各地制定的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于每年9月30日前受理学生申请,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提交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组织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认真评审。

评审结果要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发放。

国家助学金经过申请、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即可发放国家助学金。

学校应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国家助学金发到受助学生手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扣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普通高中学校负责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提交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每年11月15日前,普通高中学校要将当年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报同级教育、财政部门备案。

8.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学生是否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答: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举办者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其招收的符合资助政策规定申请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学生在读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

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

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贴息。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统一调整为学制加13年,不受休学、继续攻读学位等贴息情况的影响。

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整。

还本宽限期内学生仅需支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

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

即将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救助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和变故、经济收入特别低的毕业借款学生。

进一步落实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

鼓励地方高校毕业生到行政区域艰苦边远地区的基层单位就业,地方高校代偿资金原则上由省级财政承担,中央财政根据具体情况对西部省份予以奖补。

2016年河南省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攻略据了解,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1. 家庭经济困难;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共居民身份证;3.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4.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2.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3.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四川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16

四川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16

学杂费直接 免收,教科 书和作业本 免费提供, 民办学校按 减免标准少 收 1.申请表 (到就读学 校领取) 川府发〔 2016〕9号
2.贫困 证明(由户 籍地或常住 地相关部门 出具,具体 以各地要求 为准) 1.申请表 直接免收 川财教〔 (到就读学 (民办学校 2014〕8号 校领取) 按减免标准 川财教〔 少收) 2016〕32号 2.贫困 证明(由户 籍地或常住 地相关部门 出具,具体 以各地要求 为准)
(2016版)
所需材料 资金发放 政策依据 川财教〔 2016〕32号 川财教〔 2013〕76号 1.申请表 (到就读幼 儿园领取) 2.贫困 证明(由户 籍地或常住 地相关部门 出具,具体 以各地要求 为准) 川财教〔 2015〕230 直接免收或 号 少收 川财教〔 2011〕224 号 备注
具体办法由 学校制订
附件: 无
学生申请县级教育行 政部门审查 按年申请和 省(自治区、直辖市) 公示并发放 考入全日制 审核,录取 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 受助资金新生入学资 普通高等院 当年分配名 当年7月开 500元;省(自治区、直 报省级学生 助 校的家庭经 额 始申请,8 辖市)外院校录取的新 资助管理部 济困难新生 月底完成审 生每人1000元 门备案-省 核工作 级学生资助 管理部门汇 总受助名单 说明: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地各校还建立了学校资助、 社会资助项目,具体办理可咨询当地当校。
按年申请和 审核,9月 开始申请, 10月底完成 按学年申请 和审核,每 年8月开始 申请,12月
个人申请就读高校审 核、汇总上 报-省教育 个人网上 (四川学生 资助网)申 请-高校审
绿色通道
被录取入学 、无法缴纳 学费的家庭 应助尽助 经济困难新 生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doc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doc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本专科学生)财政部教科文司教育部财务司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二○一六年六月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将建立健全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和途径。

通过国家资助切实减轻困难家庭供应子女上学的经济负担,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通过国家资助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消除贫困代际传递,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通过国家资助保障每个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对于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步伐、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这是我国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迫切需要。

2007年5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得到了较大完善。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后,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和措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得以进一步完善,在制度上保障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1.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

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摘要16年版)

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摘要16年版)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解答一、什么是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答: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并在学生入大学前户籍所在区县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提供抵押或担保,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函授、电大、自考等成人教育系列,以及预科生不能办理助学贷款。

二、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标准是多少?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金额不超过所在学校(专业)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总和,专科生、本科生每年不得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超出限额的费用自行承担。

三、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是多少?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期限(年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加13年确定,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四、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利息吗?答:所有贷款都存在利息,助学贷款也有利息。

在校学习期间,利息由中央、市、区财政贴补买单;学生一旦毕业(毕业当年9月1日起),利息就由自己承担,每年12月20日前结算一次,由贷款学生在规定时限内将款项主动充值、转账到贷款合同第二条指定支付宝账户。

五、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贷款本金有宽限期吗?答:有本金宽限期。

即学生毕业后3年(36个月)为贷款本金宽限期,可以不还本金但要承担利息。

每年12月20日前不还利息,或者忘记了归还利息,将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六、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答:有两种还款方式。

一种是“正常还款”:即在本金宽限期满后,按贷款合同分期偿还贷款,这种方式还款压力小但时限长承担利息也相应会多。

另一种是“提前还款”:即学生在毕业时或毕业后将部分或全部本金提前偿还,可以单笔合同也可多笔合同或者一次500元及以上整百还都行,本金减少年度利息也相应减少(具体要求在贷款合同“提前还款”条款有详细介绍)。

七、专升本、本升研可以办理助学贷款吗?答:可以办理助学贷款。

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学生资助政策解读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学生资助政策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学生资助政策旨在通过各种政策措施,为学生提供经济援助和帮助,使更多的人能够接受并完成高等教育。

本文将从不同的方面解读学生资助政策,以期更全面地理解其中的内涵。

资助政策的实施范围和原则学生资助政策的实施范围广泛,包括各级各类高校的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等不同层次的学生。

而其实施的原则可以总结为三个方面:公平、激励和有限。

首先,公平是学生资助政策的核心原则。

公平既包括根据学生的经济状况来确定资助额度,也包括对不同群体之间的公平性考虑,例如,对低收入家庭学生给予更多的资助。

其次,激励是保障学生积极投入学习的重要手段。

学生资助政策通过建立奖励机制,对优秀学生进行资助,鼓励他们取得更好的学业成绩或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最后,由于财政资源有限,学生资助政策也必须考虑到财政可持续性。

因此,在资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政府需要平衡不同层次的学生资助需求,并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

经济资助经济资助是学生资助政策的核心内容之一。

它主要包括助学金、贷款资助、勤工助学等不同形式。

助学金是政府、学校或社会机构给予学生的一种直接的经济援助。

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不同,助学金可以分为国家助学金、校内助学金等。

这些助学金的发放可以大大减轻学生经济负担。

贷款资助主要是指学生可以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以支付学费和生活费。

贷款资助具有灵活的还款期限和低的利率,对于一些经济困难的学生来说,是一种有效的经济帮助途径。

勤工助学为学生提供了一种通过参与校内工作来获取经济收入的方式,例如,在校内图书馆、实验室等部门工作。

这不仅能够解决一部分学生的经济问题,也可以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和工作能力。

奖励资助除了经济资助,学生资助政策还鼓励学生通过奖励的方式,提高学习动力和素质。

奖励资助主要包括奖学金和特殊荣誉称号。

奖学金是对学业优秀的肯定和鼓励。

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评估,发放不同层次的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

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学生资助政策是指由政府或其他相关组织为学生提供经济和其他方面的帮助和支持的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确保每个学生都有平等的教育机会,无论其经济条件如何。

以下是学生资助政策的一些重要内容:1. 奖学金制度:学生奖学金是根据学术成绩、才艺或特殊贡献来评定的奖励。

政府和学校提供不同类型的奖学金,包括全额奖学金、部分奖学金和特殊奖学金。

奖学金可以减轻学生和家庭的经济负担,激励学生努力学习。

2. 助学金制度:助学金是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的资助。

政府和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来评定助学金的金额和资格。

助学金可以用于支付学费、教材和生活费等费用,确保学生能够继续接受教育。

3. 贷款计划:政府提供低利息或无息贷款给学生,用于支付学费和其他教育费用。

这些贷款通常在学生完成学业后才需要开始偿还,减轻学生和家庭的经济压力。

4. 工学结合计划:一些学校和企业合作,为学生提供学习和实习结合的机会。

学生可以在企业实习并获得报酬,同时获得学分。

这种计划提供了实际工作经验和学术知识的结合,为学生毕业后就业打下坚实基础。

5. 荣誉学院和特殊项目:一些学校设立荣誉学院或特殊项目,为成绩优秀的学生提供额外的学习和研究机会。

这些项目可以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竞争力,并为他们未来的职业发展做好准备。

学生资助政策的实施对于提高教育公平性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政府和学校应积极参与,制定和改进相关政策,确保每个学生都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

对学生来说,要积极了解和利用各种资助政策和机会,充分发挥自身潜力,并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

【高校资助政策】2016年高校学生资助政策汇总【2】

【高校资助政策】2016年高校学生资助政策汇总【2】

【高校资助政策】2016年高校学生资助政策汇总【2】六、师范生免费教育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国家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

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1.享受条件2007年开始,录取为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的学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

2007年起,新招收的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也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并由学校按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2.履行义务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学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并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

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两年。

国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3.优惠政策①由中央财政负责安排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②在相关省级政府统筹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免费师范毕业生的教师岗位,确保每一个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在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③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④为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提供便利的入学条件,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退役士兵教育资助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

1.资助内容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

2.资助标准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高于最高限额部分自行负担。

2016年助学贷款申请须知

2016年助学贷款申请须知

目前最常见的助学贷款有两种:一是国家助学贷款,二是生源地助学贷款。

它们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贫困大学生的学费、住宿费以及生活费问题,不过若打算在2016年申请助学贷款,在贷款前首先要弄清楚以下问题:
1.哪些人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由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生均可提出申请。

2.助学贷款在哪里申请?
国家助学贷款是在学生所在高校的学生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在学生户籍所在地的学生管理中心申请。

3.助学贷款申请时间是多久?
国家助学贷款一般是学生开学后开始申请;而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学生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便可进行申请,具体时间可登录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了解。

4.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助学贷款能否同时申请?
按照助学贷款政策规定,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贷款。

5.2016年助学贷款利率是多少?
助学贷款利率按照银行同期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执行,所以2016年助学贷款利率执行标准如下:。

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学生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1. 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

3. 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年限及利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此外,对于就读不同类型学校的学生,资助标准也有所不同。

例如,就读省、市级示范高中的学生免学费标准为900元/学期/人;就读一般高中的学生免学费标准为630元/学期/人,均按学期发放。

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根据受助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别确定为每生每年1500元、2000元、3000元三档标准。

中职免学费资助标准为1000元/学期/人,按学期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1000元/学期/人,按学期发放。

总之,学生资助政策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向所在学校的学生资助部门咨询相关申请流程。

2016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2016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2016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财政部教育部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6年08月29日 04 版)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1. 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

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 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4.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教育部发布《2016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

教育部发布《2016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

龙源期刊网
教育部发布《2016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
作者:
来源:《农民科技培训》2017年第04期
教育部近日发布的《2016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显示,2016年,我国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累计资助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和普通高校学生(幼儿)9126.14万人次,比上年增加692.87万人次,增幅达7.6%。

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顶岗实习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2016年全国
共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1502.66万人次,资助金额332.13亿元,其中:1000.53万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资助金额200.11亿元;249.21万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资助金额49.84亿元;地方政府资助55.67万人次,资助金额6.45亿元;学校资助55.07万人次,资助金额为3.58亿元;社会资助3.99万人次,资助金额1.09亿元;顶岗实习138.20万人次,资助金额为71.06亿元。

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

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

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一、高校专项计划简介高校专项计划是我国为实现教育公平和人才培养多样化,针对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实施的一项优惠政策。

自2012年起,教育部联合相关部门推出了高校专项计划,旨在增加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进入重点高校的机会。

二、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政策内容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政策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完善和优化。

主要政策内容包括:1.扩大实施范围: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覆盖了全国31个省份的农村和贫困地区,涉及的院校和专业数量增加。

2.提高录取比例: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名额占高校总招生名额的比例有所提高,确保更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受益。

3.优化选拔方式: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采用“高考成绩+面试成绩”的综合评价方式,既保证了公平性,又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

4.加强后续扶持: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明确提出,对录取的学生进行跟踪培养,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三、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实施情况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果。

全国共有1000多所重点高校参与,招生名额达到3万人,较往年有明显增加。

同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录取率也有所提高,进一步缩小了城乡教育差距。

四、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的影响和成果1.促进教育公平: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让更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有了进入重点高校的机会,实现了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

2.提升农村学生素质:高校专项计划选拔方式的综合性,促使农村学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有利于人才培养。

3.激发办学活力:高校专项计划鼓励重点高校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培养力度,推动了办学模式的创新。

4.社会效益显著: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实施以来,受到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好评,提升了国家教育的整体形象。

五、总结与展望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取得了显著成果,为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

然而,仍需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教育的投入,提高高校专项计划的实施效果。

2016年贫困大学生救助活动实施方案【精品范文】

2016年贫困大学生救助活动实施方案【精品范文】

2016年贫困大学生救助活动实施方案
2016年贫困大学生救助活动实施方案
各镇民政办:
为了做好应届大学生贫困救助工作,使品学兼优的城乡困难家庭大学生顺利入学,圆了他们的大学梦,根据省市精神,经民政局研究决定:对2016年度新考入大学的贫困大学生实施一次性资助。

一、资助范围及对象
凡持有xx县户籍,今年高考被录取的一﹑二本贫困大学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享受一次性救助。

1、家庭经济困难,享受2016年一季度城乡低保家庭的子女;
2、家庭经济困难,属于现役军人家属烈属家庭的子女;
3、家庭经济困难,属见义勇为家庭的子女;
4、家庭经济困难,持有1-2级残疾证家庭的子女;
5、学生本人属于孤残儿童的;
6、在校享受助学金的贫困学生
二、资助标准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给予一次性生活资助。

标准为:一本每人救助3000元,二本每人救助2000元。

三、申报程序
1、由受助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向县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的低保证、军烈属证、残疾证、孤儿证等证件。

2、经民政局审核后,将救助对象名单在民政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山东理工大学2016年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发放政策说明

山东理工大学2016年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发放政策说明

山东理工大学2016年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发放政策说明为了统筹使用各类奖助资源,坚持资助力度与有效资助覆盖面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国家、省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及各类社会奖助学金进行集中评选发放,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适当资助,优秀的学生得到充分激励。

为做好2016年度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发放工作,特做如下政策说明。

一、指导原则1、坚持统筹资助资源的原则;2、坚持资助力度与有效资助覆盖面相结合的原则;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三级民主评议;4、坚持激励优秀和资助困难的原则;5、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原则。

二、2016年度集中评选的各类奖助学金合计:2473.75万元三、相关政策说明(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是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和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非汉族,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同一学年内,获得省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同一学年内,获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

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

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

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
会议提要
一、国家助学贷款的性质---信用贷款
1、金融手段----信用贷款。

2、科教兴国战略,资助体系重要内容。

3、在校100%贴息,毕业偿还。

4、一次授信、每年申请、每年发放。

二、务实、认真
1、金融实务。

2、认真(具实填写证明、及时上交、填写信息、申请数据、参加会议、认真听讲、认真签合同、认真合成材料、按时上交学院、保护好银行卡、毕业时参加还款讲座、毕业后履行还款义务)。

3、生源地、校园地。

4、贷款额度6000-8000元。

三、贷款与交费
1、贷款就是交费(贷款不交费,交费不贷款)。

2、申请
6月准备-9月申请-10月填写合同-11月报送-12-3月放款。

3、放款→北京银行卡→学校帐号→财务处核对学费→余额退回→差额划收。

4、差额存入建设银行卡等待划收。

四、希望和要求
1、保护好银行卡。

2、合理使用贷款。

3、信用意识的培养。

4、通过贷款建立信用记录,提高综合素质。

2016年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出台

2016年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出台

2016年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出台
佚名
【期刊名称】《农村新技术》
【年(卷),期】2016(0)7
【摘要】日前,财政部教科文司、教育部财务司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编印了2016年版《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本专科学生),全面介绍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主要内容。

【总页数】2页(P35-36)
【关键词】高校学生;资助;专科学生;高等学校;管理中心;家庭经济;财政部;教育部【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41
【相关文献】
1.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出台 [J], ;
2.建立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价值激励体系--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现实缺陷的分析与对策 [J], 邓炜
3.英国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对我国高校资助政策的启示 [J], 马胜凯
4.建立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价值激励体系——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现实缺陷的分析与对策 [J], 邓炜
5.我国学生资助体系的形成与新发展——基于资助政策出台背景的视角 [J], 杨斌;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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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高校学生资助政策详解一、高校资助政策体系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将建立健全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和途径。

通过国家资助切实减轻困难家庭供应子女上学的经济负担,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通过国家资助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消除贫困代际传递,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通过国家资助保障每个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对于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步伐、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这是我国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迫切需要。

2007年5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 号),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得到了较大完善。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后,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和措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得以进一步完善,在制度上保障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1.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

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2.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

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必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本简介插页附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3.高校资助政策实施范围公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享受国家的资助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也可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

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1.资助标准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

具体标准,中央高校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2.基本申请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评审和发放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

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4.相关事项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评审和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

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4.相关事项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评审和发放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

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4.相关事项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

五、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

为鼓励金融机构承办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建立贷款风险分担机制,财政(高校)对经办银行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

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在同一学年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

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通过本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

1.申请条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①家庭经济困难;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2.申请材料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④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申请金额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4.贷款审批学校学生资助等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5.贷款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

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

6.贷款利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

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由经办机构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应及时向组织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原高校提供书面证明,经办机构审核后,报经办银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

7.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3年期间为偿还本金宽限期,偿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后,由学生按借款合同约定,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8.违约后果①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②经办银行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

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③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④严重违约的借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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