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班绩效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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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班绩效考核制度

1.目的

为了建立全面、客观、公正、合理的考核制度,进一步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本着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基本原则,依据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结合电工班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考核规定的适用范围为电工班全体员工。

3.考核依据

3.1考勤

3.1.1.迟到、早退发生一次扣2分;

3.1.2.当月缺勤4次以上者,扣发全月奖金;

3.1.3.事假一天扣发当天出勤分值;

3.1.

4.病假一天拿当天出勤分值的80%;

3.1.5.代休一天拿厂基数一天钱;

3.1.6.班休一天拿分场基数一天钱;

3.1.7.旷工一天扣罚本人全月奖金。

3.2生产嘉奖:

3.2.1 分配原则:

3.2.1.1.按劳分配原则。奖金考核分配要依据职工的工作量和贡献大小、安全风险等因素,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

3.2.1.2.考核在先原则。奖金考核分配要遵循先考核后分配的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和办法。要严格按工作业绩和职工劳动态度、劳动成果考核分配。

3.2.1.3.奖惩兑现原则。奖金考核分配要体现奖励为主、惩罚为辅、奖惩兑现的原则。

3.2.1.

4.向下现场工作人员的倾斜原则。奖金考核分配要向下现场工作人员倾斜,杜绝平均分配。

3.2.2计分方法:

工作分值有班委会和下现场人员共同协商产生,当分值不适应时,集体协商更改,新工作的分值可先由班长制定,后经大家协商。

4.附则

本制度未规定之内容,由班委会讨论,临时补充。

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燃料分场电工班

201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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