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工地防尘抑尘防污染管理制度范本
工地防尘抑尘防污染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防止工地扬尘污染,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卫生和工人健康安全,促进工地的可持续发展。
2. 依据本制度的依据为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工地管理规定,以及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地,包括新建、改建及拆除工程。
三、工地防尘责任1. 建立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工地的防尘抑尘工作,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2. 严格要求承包商严格控制承包商的尘土措施,确保其落实防尘抑尘工作,提供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资金支持。
3. 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工地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防尘抑尘措施的落实。
四、工地防尘抑尘措施1. 施工前准备(1)制定详细的工地防尘抑尘方案。
(2)提前清理工地周边区域,清除垃圾和杂草。
(3)采取封闭措施,将施工现场围挡封闭起来。
2. 施工中措施(1)严格控制扬尘源- 在作业现场进行喷淋、覆盖等措施,防止土地扬尘。
- 减少机械震动,采用减震、抑制措施,减少尘土的产生。
- 限制工地车辆的行驶速度,减少扬尘。
(2)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避免在风力较大、气温较高的时候进行施工。
- 防止同时进行多个扬尘作业,避免扬尘叠加。
(3)加强施工现场覆盖保护- 对裸土地面进行覆盖,使用塑料薄膜或植被覆盖。
- 使用布袋、挡墙等保护设施,防止尘土向周围扩散。
3. 清洁工作(1)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 定期清理工地垃圾和扬尘。
- 将建筑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
(2)保持交通道路的清洁- 定期清扫道路,清除道路上的尘土和垃圾。
五、员工培训和宣传1. 培训要求(1)对施工工人进行防尘抑尘知识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2. 宣传措施(1)通过宣传栏、公告栏、工地广播等方式,定期发布环保宣传资料,提升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
六、责任追究1. 工地负责人未严格执行工地防尘抑尘措施的,将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防止扬尘工程制度
防止扬尘工程制度一、总则1.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及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相关参与方。
3.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二、组织管理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扬尘治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2. 设立专门的环保监督机构或人员,负责扬尘治理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
3. 定期组织扬尘治理知识培训,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施工措施1. 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设置必要的围挡设施,防止扬尘外溢。
2. 施工现场内应保持清洁,定期清扫路面,减少尘土飞扬。
3. 施工作业时,应采用湿法作业,如水喷洒、覆盖等方法,控制扬尘产生。
4. 对于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如水泥、砂石等),应妥善存放并采取覆盖措施。
5. 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清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防止带泥上路。
四、监督检查1.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2. 对于违反扬尘治理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
3. 建设单位应配合监理单位,共同监督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工作。
4. 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对于扬尘污染问题可通过相关渠道进行投诉。
五、责任追究1. 对于未按照本制度执行,造成严重扬尘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2. 施工单位因扬尘污染被相关部门处罚的,应立即整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对于在扬尘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施工单位负责解释。
2. 各施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3. 本制度如有更新,以最新制度为准。
环境保护(扬尘防治)管理制度
一、环境保护(扬尘防治)管理制度一、环境保护管理规定1、贯彻国家及地方有关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及标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2、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并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及时补充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
3、项目部要完善扬尘管控措施,对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做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4、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不准、六必须”,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5、充分利用绿色智慧工地科技手段。
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将扬尘监测设备与喷淋、雾炮等设施进行联动,实现超标预警、远程控制与自动降尘;建筑工地主要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监控系统,实现工地出入车辆“不带泥上路”,确保工地周围道路清洁。
6、电锯、电刨、砂轮锯、搅拌机、振动器、空压机等应控制噪声源,必须采取封闭式作业,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减少人为噪声。
7、搅拌机废水、食堂污水必须经沉淀、隔油后再排入市政管线。
现场储存油漆、油料要妥善保管,防止因渗漏而污染水源。
8、经常检查环境保护设施的使用情况,对不按规定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的人员,随意停用、拆卸设施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罚。
9、经常开展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作业人员环境保护意识。
10、若需夜间施工,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的手续,且有防尘降噪措施。
二、环境保护教育制度1、环境保护知识必须纳入工人的“教育”内容,教育覆盖面达到100%。
2、施工现场所涉及的污染治理岗位作业人员,未经教育、培训和考核,不得上岗从事工作。
3、施工现场必须定期对不同岗位班组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环境保护知识教育和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4、每次培训考核后要汇总登记,将培训考核人员试卷及成绩汇总归档备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措施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措施为了防治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植物栽种和养护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结合以上情况制定本措施。
本办法所称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是指煤炭、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粉尘颗粒物的物料。
一、扬尘污染防治要求:(一)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二)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施工单位应当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
(三)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四)施工工地的地面应当进行硬化处理。
(五)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应当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
(六)在中心城范围内,混凝土搅拌量每日在30立方米以上的,禁止现场露天搅拌;混凝土搅拌量每日在30立方米以下,需要在现场露天搅拌的,应当采取相应的扬尘防治措施。
(七)施工单位应当使用预拌砂浆。
二、房屋建设施工防尘要求规定的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施工工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挡。
(二)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三)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四)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五)闲置6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
三、在中心城、新城、中心镇、旅游区(点)、大型客运交通集散点范围内的道路与管线施工,除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新建、大修道路工程,其施工工地应当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档。
施工扬尘和垃圾运输车辆治理规定
施工扬尘和垃圾运输车辆治理规定概述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施工扬尘和垃圾运输车辆产生的空气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
为了保护公民的健康和生态环境,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规定来治理施工扬尘和垃圾运输车辆。
施工扬尘治理规定施工扬尘管理责任人施工单位应当设置施工扬尘管理责任人,对施工扬尘进行全面监管并制定相应治理措施。
治理措施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1.将材料装载于车内,不允许从事卸载过程中的晾晒和堆放行为;2.破碎、挖掘等施工作业场地表面裸露,地面裸露面积大于5平方米,应及时进行喷水降尘处理;3.在施工现场和机器设备周围设置湿度保持装置;4.对于造成扬尘的施工工程,使用覆盖布、防尘网等遏制措施;5.对于施工过程中渣土、废弃材料等,应妥善处理并采取覆盖、封闭等措施。
垃圾运输车辆治理规定垃圾运输车辆管理责任人垃圾运输车辆应当设置管理责任人,负责协调、监管与管理相关事宜,并建立健全制度及相关文件档案。
治理措施垃圾运输车辆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安装密封设备并设置洒水装备,避免垃圾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2.采取密闭方式对垃圾进行收运,避免对周围环境和居民产生污染;3.垃圾运输过程中禁止超载;4.垃圾运输车辆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清洗和保养,保证车辆的清洁度和密闭性;5.垃圾运输车辆应按时报废,遵守国家废旧车辆回收、拆解、处理规定。
结论施工扬尘和垃圾运输车辆治理规定的确立,是城市环保管理的重要措施,它切实保障了公民的健康和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也是城市文明发展的必要条件。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管和执法,避免相关企业和个人违反规定,污染环境和损害公民的利益。
渣土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
渣土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一、专项整治的内容在建工程的现场围挡和大门、现场道路和出入口、物料堆放、土方和垃圾的堆放与防尘、运输车辆保洁与防尘、土方运送地点监管、临建设施设置和后勤卫生管理。
二、专项整治的标准现场管理标准的依据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办函〔2017〕70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471号)。
(一)现场围挡和大门1、施工场地周围应设置不低于1.8m高的彩钢板围挡或24cm砖墙抹灰刷白,做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并在外则设置安全生产方面宣传口号。
市区主要路段,现场围挡不低于1.8米。
2、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金属板制大门,门头尺寸一般不小于5×4.5m,且设置企业标志,门头底的颜色为深蓝色,字体颜色为白色。
(二)现场道路和出入口1、必须设置现场内环形畅通的砼主干道路和沿单位建筑物四周非泥面的畅通道路,雨天不积水。
同时设置固定洒水点定时洒水、确保无扬尘。
2、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采用砼硬化且与城市道路相连接,砼标号不低于c20,硬化厚度不少于20cm。
生活区、加工区可采用砖铺等其他方式硬化。
场地要平整、坚实、整洁,尘土不飞扬,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
可种植或盆栽花草,搞好现场绿化。
(三)物料堆放1、严格按照平面布置图所标位置堆放各种工具、构件、材料,并悬挂名称、品种、规格、主要责任人等标示牌。
2、各种材料、构件要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做到“五成”(成方、成垛、成堆、成捆、成排),散装材料要入池,并设置明显标牌。
3、水泥、钢筋等建筑初料应按生产厂家、品种、强度和生产日期分类存放、稳定牢固、整齐有序,并设置材料状态标识牌。
水泥存放应设专用库房,要有防尘、防潮、防雨措施。
中心城区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
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环境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3.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应设立相应的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人和职责。
三、防治措施1. 施工现场围挡:施工现场应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围挡材料应选用环保、防尘性能好的材料。
2. 物料堆放:对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用覆盖防尘网或防尘布等措施,定期进行洒水,预防风蚀起尘。
3. 土方作业:土方开挖、运输、堆放等环节,应采取湿法作业,减少扬尘产生。
土方堆放时,应采用防尘网覆盖。
4. 车辆冲洗:施工车辆进出工地时,应在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确保车辆清洁,减少带泥上路。
5. 垃圾处理:施工垃圾应分类收集、运输,及时清运出场,减少扬尘污染。
6. 洗车池、沉淀池:设置洗车池、沉淀池,对进出工地的车辆进行清洗,防止泥土带出工地。
7. 降尘设施:在施工现场设置喷淋系统、雾炮机等降尘设施,降低扬尘污染。
8. 施工现场绿化:在施工现场周边及裸露场地进行绿化,减少扬尘污染。
四、监督检查1.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监理单位应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加强现场巡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3. 建设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五、奖惩1. 对在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扬尘污染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本工程实际情况不符,由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进行修订。
工程施工防扬尘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防扬尘管理制度为了有效控制施工现场产生的扬尘污染,保障环境质量和施工人员的健康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严格执行,确保达到良好的环境保护和健康安全管理水平。
一、总则1. 工程施工防扬尘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安全而制定。
2. 扬尘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控制为辅,综合施策,全面管理。
3. 扬尘管理责任明确,监管到位,实施过程中要加强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 扬尘管理工作要与环境质量监测相结合,定期进行扬尘监测,及时掌握扬尘情况,采取有效措施。
5. 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合同履行单位需要对违规行为负责。
二、扬尘管理措施1. 工程准备阶段:(1)编制专项的扬尘管理计划,包括扬尘治理方案、巡查监测措施等;(2)规范施工现场管理,设立专门的场地布置区域,统一排放扬尘。
2. 施工阶段:(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强化施工现场的扬尘控制措施,采取湿法作业等方式控制扬尘;(3)施工设备要保持良好状态,及时维修,减少扬尘的产生。
3. 施工结束:(1)整理施工现场,清扫积尘,确保现场环境整洁;(2)对施工现场进行清洁治理,定期进行扬尘监测。
三、扬尘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制定扬尘管理计划,组织实施扬尘管理措施;2. 环境保护专员:负责监督扬尘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扬尘监测,报告给项目经理;3. 施工员工:严格执行扬尘管理制度,配合扬尘治理工作。
四、扬尘管理效果评价1. 定期对扬尘管理效果进行评估,分析扬尘治理的效果,完善扬尘管理措施;2. 建立扬尘管理档案,记录扬尘监测数据、整改措施等情况,作为扬尘管理的参考依据。
五、扬尘管理违规处罚1. 未经许可擅自施工的,责令停工整顿;2. 未按照要求进行扬尘治理的,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3. 多次违规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厉处罚。
六、其他事项1. 扬尘管理制度的具体执行细则由项目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且经环境保护专员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2. 扬尘管理制度的内容要经常进行宣传教育,确保所有在施工现场的人员均达到了解和执行要求。
垃圾处理和扬尘防治措施
垃圾处理和扬尘防治的措施第一节、建筑垃圾处置方案一、垃圾处理方案(1)施工现场设立垃圾站,及时集中分拣、回收、清运垃圾。
垃圾运出施工现场按照批准路线和时间到指定的消纳场所倾倒,严禁乱倒乱卸。
(2)各类设备和材料妥善存放、并及时将废料、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设施清运出现场。
(3)施工中的废水、泥砂浆等应指定地点排放,并定时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内的垃圾废料应及时清运,场内注意及时洒水降尘。
(4)在工程交工时,从施工现场清除、运出全部设备、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设施,保证整个施工现场和工程整洁。
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六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第十九条“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四十条“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必须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和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01号)第二十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
3、《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39号)第七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第十六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效的管理措施1、加强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的程度,避免采用混合收集,减小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难度;2、提高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建筑垃圾分配现场的施工人员分拣,提高可以回收的资源。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垃圾处理采用填埋、焚烧、分类循环利用等;4、提高建设工作者的环境意识;宣传垃圾处理的重要性;5、施工现场配备一名工人专门负责垃圾的管理,将垃圾类别的标志牌尽量做到清晰易识别,项目负责人对其进行不定期检查和监督,争取切实做好施工人员的环境意识和资源合理利用的观念,保护好现场的环境。
工程施工扬尘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加强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程和道桥施工工程等施工活动。
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一)施工工地管理1.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2.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并采用密目网进行覆盖,防止扬尘扩散。
3. 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路面应保持清洁,防止泥土飞扬。
4.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洒水降尘,洒水频率应结合天气和风力条件进行调整。
5. 施工单位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减少道路遗洒。
(二)拆迁工地管理1. 拆迁工地应设置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并采用密目网进行覆盖。
2. 拆迁过程中,应采取湿法作业,防止扬尘产生。
3. 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不得在施工现场堆放。
(三)道路扬尘管理1. 扩大道路喷水清洁措施,增加道路清扫频次。
2. 加强道路遗洒检查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四)绿化和铺装1. 完成三环路以内道路、规划四环路内已建成道路、裸露地面的绿化和铺装。
2. 对新建道路、广场、公园等公共设施,应采用防尘、降噪、环保材料。
四、法律责任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1. 未设置围挡或围挡高度不足的;2. 未进行硬化处理或路面不清洁的;3. 未进行洒水降尘或洒水频率不符合要求的;4. 未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道路遗洒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五、附则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管理办法由本地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建筑工程扬尘制度
建筑工程扬尘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工作,减少扬尘污染,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建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装修装饰等各类施工活动。
3.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扬尘治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扬尘治理职责。
二、组织机构与责任1.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扬尘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项目经理作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应确保扬尘治理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3. 安全员、质量员等相关人员应配合做好扬尘治理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三、扬尘治理措施1. 施工现场应设置固定的洗车设施,确保所有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都必须经过清洗,防止泥土带出工地。
2. 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湿润、固化等措施,有效控制裸露土地和物料的扬尘。
3. 施工现场应定期洒水降尘,特别是在干燥和多风天气,增加洒水频次。
4. 施工现场应使用密闭式垃圾容器,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禁止露天堆放。
5. 对于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如土方开挖、拆除工程等,应采取湿法作业或使用防尘网等措施。
四、监督检查1.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扬尘治理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改进措施。
3. 环保部门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扬尘治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五、法律责任1. 对于未按照本制度执行扬尘治理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环保法律责任。
2. 对于造成严重扬尘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施工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各相关单位。
渣土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
渣土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一、专项整治的内容在建工程的现场围挡和大门、现场道路和出入口、物料堆放、土方和垃圾的堆放与防尘、运输车辆保洁与防尘、土方运送地点监管、临建设施设置和后勤卫生管理。
二、专项整治的标准现场管理标准的依据是:《XXX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办函〔2017〕708号)、《XXX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471号)。
(一)现场围挡和大门1、施工场地周围应设置不低于 1.8m高的彩钢板围挡或24cm砖墙抹灰刷白,做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并在外则设置安全生产方面宣传口号。
市区主要路段,现场围挡不低于1.8米。
2、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金属板制大门,门头尺寸一般不小于5×4.5m,且设置企业标志,门头底的颜色为深蓝色,字体颜色为白色。
(二)现场道路和收支口1、必需设置现场内环形畅通的砼主干道路和沿单位建筑物四周非泥面的畅通道路,雨天不积水。
同时设置牢固洒水点按时洒水、确保无扬尘。
2、施工现场收支口必需采用砼硬化且与城市道路相连接,砼标号不低于c20,硬化厚度不少于20cm。
生活区、加工区可采用砖铺等其他体式格局硬化。
场地要平整、坚实、整洁,尘土不飞扬,且有良好的排水办法,包管排水畅通。
可种植或盆栽花卉,搞好现场绿化。
1(三)物料堆放1、严格依照平面布置图所标位置堆放各种工具、构件、材料,并悬挂名称、种类、规格、首要责任人等标示牌。
2、各种材料、构件要按种类、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做到“五成”(成方、成垛、成堆、成捆、成排),散装材料要入池,并设置明显标牌。
3、水泥、钢筋等建筑初料应按生产厂家、种类、强度和生产日期分类存放、稳定牢固、整齐有序,并设置材料状态标识牌。
水泥存放应设专用库房,要有防尘、防潮、防雨步伐。
中心城区的施工现场必需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
(四)土方工程1、土方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现场土方扬尘治理及文明施工承诺书、对周边环境影响及防治步伐、土方开挖施工筹办、基坑开挖方法、土方开挖质量要求和质量包管步伐、土方开挖安全要求和安全包管步伐、土方的运输和堆放地点。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与卫生防疫管理制度(5篇)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与卫生防疫管理制度一、环境保护基本要求(一)基本规定1.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认真组织实施。
2,施工现场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到人,并保证有效运行。
3.对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噪声、水污染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4.定期对职工进行环保法规知识培训考核。
(二)防治大气污染基本要求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
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
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
2.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3.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负责环保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4.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
施工现场应设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
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5.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施工现场土方应集中堆放,采取覆盖或固化等措施。
6.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
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鲤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7.市政道路施工铣刨作业时,应采用冲洗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灰土和无机料拌合,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要洒水降尘。
8.规划市区内的施工现场,混凝土浇注量超过____立方米以上的工程,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施工现场设置搅拌机的机棚必须封闭,并配备有效的降尘防尘装置。
9.施工现场使用的热水锅炉、炊事炉灶及冬施取暖锅炉等必须使用清洁燃料。
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排放应符合环保要求。
10.拆除旧有建筑时,应随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并应遵守拆除工程的有关规定。
扬尘防治管理制度范本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控制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组织机构1. 成立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2. 施工单位应设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公室,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3. 施工班组应指定专人负责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第三条防治措施1. 施工场地应进行硬化处理,场内道路应平整、清洁,便于车辆行驶。
2.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物料搬运、装卸、堆放等环节的扬尘产生。
3. 建筑材料应堆放整齐,高度不得超过1米,并采取防尘措施。
4.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料应随时清理,不得堆放在场内,应及时清运出场。
5. 施工场地内的临时设施,如宿舍、办公室、食堂等,应采取防尘措施,保持室内空气质量。
6. 施工场地应设置有效的排水设施,防止积水,避免因水流冲刷产生的扬尘。
7. 施工场地周边应设置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并在围挡上悬挂扬尘污染防治宣传标语。
8. 施工场地内的运输车辆应采取清洗、保洁措施,确保车辆清洁出场。
9.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收集和处理,避免排放到大气中。
10.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条人员培训与考核1.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扬尘污染防治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对扬尘污染防治的认识和技能。
2.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知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3.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扬尘污染防治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第五条监督与检查1. 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应对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施工单位应接受政府环保、建设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
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考核制度,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不力的班组或个人进行问责。
扬尘防治管理制度(4篇)
扬尘防治管理制度为有效防治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根据《____环境保____》、《____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扬尘污染,指泥地裸露,以及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植物栽种和养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一、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负全部责任。
扬尘污染防治费用按列入工程预算,足额拨付施工单位,专款专用。
二、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按要求投标人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列入评审内容。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确。
建设单位建设前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报送相关管理部门。
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运输单位按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制定施工、运输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三、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要求:(一)施工工地周围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围墙;(二)施工工地内的裸露地面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三)施工工地内的车行道路采取硬化或者铺设礁渣、砾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并辅以洒水、喷洒抑尘剂等措施;(四)施工工地出入口内侧____车辆冲洗设备,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五)保持施工工地出入口通道及其周边____米以内道路的清洁;(六)建筑垃圾和渣土不能及时清运的,完全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七)施工作业产生泥浆的,设置泥浆池、泥浆沟,确保泥浆不溢流,废弃泥浆采用密封式罐车清运;(八)施工工地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经批准允许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采取降尘防尘措施;(九)土方、拆除、____等易产生扬尘的工程作业时,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十)在工地内堆放砂石、土方及其他易产生扬尘物料的,采取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或者洒水等措施。
四、建设项目监理单位按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范围,对未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的,按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
建筑工程扬尘制度
建筑工程扬尘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建筑工程中扬尘污染的防治工作,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扬尘管理行为,保障环境质量和公共卫生安全,提高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承担建筑工程施工的项目部。
三、定义1. 扬尘: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原料、材料搬运、搅拌、破碎、挖掘等工序或操作中产生的颗粒物质悬浮于空气中的现象。
2. 扬尘污染:指扬尘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
3. 建筑工程:指在固定地点建设、改建或装修建筑物所进行的工程。
4. 项目部:指建筑工程施工的管理部门。
四、责任部门及人员1. 项目部负责全面贯彻执行本制度。
2. 项目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3. 安全员、环保员负责扬尘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五、施工准备阶段1. 项目部应在工程施工中确定扬尘防治的施工方案,并制定防尘措施。
2. 项目部应按照环境保护要求配备必要的扬尘监测设备。
3. 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地理、气象等情况确定扬尘监测点位。
4. 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明确扬尘管理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
六、施工过程中的扬尘防治1. 在进行挖掘、破碎等工序时,应采取湿法施工或进行覆盖等措施,降低粉尘扬尘。
2. 将裸露的土地覆盖,减少裸露土地被风吹扬起的可能。
3. 使用封闭式设备进行搬运、搅拌等工序,防止粉尘扬尘。
4. 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清扫,及时清理积尘。
5. 配备必要的防尘设备,如口罩、防护眼镜等,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
6. 定期进行扬尘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记录和分析,及时调整控制措施。
7.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监督,及时发现扬尘污染问题并处理。
七、扬尘污染事故应急处理1. 一旦发生扬尘污染事故,项目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 项目部应第一时间通知相关部门,并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清理处理。
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八、经济惩罚措施1. 如项目部违反本制度,造成扬尘污染,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扬尘污染防治治理规定为了防治扬尘污染,爱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在机组检修〔包含大小修、技改工程实施、抢修〕过程中涉及道路与管线施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植物栽种和养护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结合以上情况制定本措施。
本方法所称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是指砂石、灰土、灰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粉尘颗粒物的物料。
一、扬尘污染防治要求:(一)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平安网进行封闭。
(二)工程工程竣工后15日内,施工单位应当平坦施工工地,并去除积土、堆物。
(三)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四)施工工地的地面应当进行硬化处理。
(五)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应当采纳密封式罐车外运。
(六)在厂区内,混凝土搅拌量每日在30立方米以上的,禁止现场露天搅拌;混凝土搅拌量每日在30立方米以下,需要在现场露天搅拌的,应当采取相应的扬尘防治措施。
(七)施工单位应当使用预拌砂浆。
二、房屋建设施工防尘要求规定的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施工工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挡。
(二)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三)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四)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纳密闭方法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五)闲置6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
三、在厂区范围内的道路与管线施工,除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新建、大修道路工程,其施工工地应当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档。
施工扬尘和垃圾运输车辆治理规定(三篇)
施工扬尘和垃圾运输车辆治理规定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扬尘和垃圾运输车辆的管理,保护环境,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施工扬尘和垃圾运输车辆的管理,所指的施工扬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扬尘、道路施工扬尘等。
第三条:施工扬尘和垃圾运输车辆治理是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需要加强监管、强化执法,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和垃圾污染。
第四条: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扬尘和垃圾运输车辆管理机制,制定具体的治理措施和标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
第二章施工扬尘治理规定第五条:施工单位及施工现场责任人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配备专门的扬尘防治设备和设施,确保施工现场的扬尘控制达到标准要求。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扬尘防治方案,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当合理布置工地指示标识,明确扬尘防治的责任区域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扬尘防治措施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扬尘治理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监测,并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
第十一条: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监管,对违规行为及时处罚,并公开曝光。
第十二条:各地应当建立健全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评价机制,对施工单位的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第三章垃圾运输车辆治理规定第十三条:垃圾运输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不得擅自更改运输路线或时间。
第十四条:垃圾运输车辆应当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减少废气排放。
第十五条:垃圾运输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容量进行装载,不得超载,确保垃圾不外溢。
第十六条:垃圾运输车辆应当采用密闭式运输,防止垃圾的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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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一、控制目标:随时保持施工现场及道路干净、整洁。
二、控制要点
1、项目部健全和落实控制扬尘、噪音的管理制度,关键在于落实。
2、及时划拨使用专款,落实控制扬尘的经费。
3、按规范要求,施工现场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材料堆放整齐。
4、土方进出工地时,在洗车池将车辆的车帮和车轮冲洗干净,并做好遮蔽、清洁工作。
5、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采取围栏、遮盖等措施防尘。
6、工地上木工机械等易产生粉尘的设备安置在相对封闭的操作棚内,产生的木屑、废料等及时清理。
7、工地在清扫时,适当洒水或采取其它防尘、吸尘等措施。
三、控制措施
1、本工程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和健全由建设方、监理方、施工单位三方各分包、劳务队伍全体参与的控制扬尘领导小组和管理网络。
2、由建设单位落实控制扬尘的经费,本施工单位保证扬尘控制经费专款专用。
3、建立扬尘、噪音控制责任制及制度,并做好分阶段作业扬尘、噪音控制。
4、项目部扬尘、噪音控制措施和承诺的内容在工地四周醒目处进行公示。
5、指定安全文明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噪音控制的管理工作,并建立扬尘、噪音控制档案,工作总结、实施方案、会议记录、宣传资料等。
6、对参加本工程施工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保护环境、控制扬尘、噪音知识及重要性等有关方面的教育和宣传。
7、对控制扬尘、噪音工作的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即:项目经理→现场施工负责人→现场扬尘、噪音负责人→各施工作业组组长→各专业分包队伍、劳务分包队伍、作业班组负责人→工人,使本工地的扬尘、噪音控制制度做到层层落实,控制到位。
8、临街及临居民小区作业面用绿色密目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处理。
9、施工场地已经进行了地面的硬化处理,因施工需要没有硬化的地方用绿网覆盖或其它措施,使泥土不裸露。
10、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允许露体堆放,灰
土、砂石进行可靠围挡,并用绿色密目网随时进行覆盖。
11、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24小时内不能清运出场的,设置临时堆场,堆场周围进行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12、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在6m3以上采取密闭清运,施工场地清扫出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采用袋装或密闭清运。
13、在工地内如有闲置三个月以上的空地,对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用绿网覆盖。
14、运输车辆驶离工地前,必须将车辆的槽帮和车轮用高压水枪设备冲洗干净,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严禁使用压缩空气清理车辆和地面上的泥土。
15、施工现场的施工污水、泥浆必须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排放,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清理。
16、当清理建筑垃圾或废料时,采用洒水并有吸尘措施,不采用翻竹底笆、板铲拍打、空压机吹尘等会产生扬尘的方法清理。
17、工程完工30日内,平整工地场地和周围场地,清除积土、堆物并对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用绿网覆盖。
18、从本工程开工至工程完工前,本工程涉及扬尘的施工作业等必须按本方案要求做好防范扬尘控制扬尘措施。
19、对违反本方案控制扬尘措施的作业队伍、班组及个人按照公司及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外,逐出本工程施工现场,并不得重新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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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