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商会章程】 商会章程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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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章程

xx年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章程

xx年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章程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是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下面是给大家的xx年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章程,欢迎阅读与参考。

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是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

第二条本团体是由从事餐饮业经营、管理与餐饮服务、烹饪技艺、餐饮教育与培训、餐饮理论研究、食品营养研究、餐饮用品供应的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与餐饮行业发展相关联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人员等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紧密团结全省餐饮行业相关企事业和从业人员,传达政府意图,反映行业愿望,规范和指导餐饮业经营行为,构建现代餐饮服务体系,开拓餐饮消费市场,提高行业管理水平,业务技能水平,树立餐饮品牌,培养行业人才,努力打造安全、放心、健康的餐饮环境和餐饮产品,改善和丰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弘扬江苏餐饮文化,促进江苏餐饮业与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推进全省餐饮业可持续发展。

本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江苏省民政厅。

本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本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定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团体承担。

第六条本团体的住所是江苏省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一)宣传贯彻国家政策法规;对发展我省餐饮业的方针、政策、规划、措施等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政府提出建议;积极争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参与行业规划,行业标准的起草,制定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

(二)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反映会员和行业的有关问题、意见和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总结、交流和推广餐饮业深化改革、创新商业模式和开拓市场的经验,促进行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建设,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餐饮行业协会章程范本

餐饮行业协会章程范本

餐饮行业协会章程餐饮行业协会章程范本如何制定餐饮行业协会章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餐饮行业协会章程范本,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餐饮行业协会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xx市餐饮行业协会”(英文)。

第二条本协会的性质是由从事餐饮业经营管理,烹饪技艺,餐饮服务,餐饮文化研究,餐饮教育培训,烹饪与食品营养研究,以及与餐饮业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团体和个人自愿参加的全市性行业组织,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自主、自治、自养的原则,为会员提供良好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协调沟通政府与餐饮业之间的联系,指导全市餐饮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为繁荣xx经济服务。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xx市贸易与粮食局、xx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的住所设在xx市赤城路35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与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餐饮行业的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维护公平竞争,推动行风建设;(二)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反映会员和餐饮行业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维护行业的共同利益和会员的合法权益;(三)开展行业调查,研究行业发展趋势,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法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四)承担政府和主管部门授权和委托的行业有关工作,参与制定行业规划和行业标准,参与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参与质量管理、资质审查,组织行业统计,发布行业信息等;(五)为会员提供法律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引导帮助餐饮企业按照市场需求确定营销策略,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六)开展饮食文化、饮食营养、烹饪理论和技艺的研究,受委托组织餐饮行业科技成果鉴定与推广应用,促进xx菜点和餐饮食品的开发与经营,推动餐饮食品操作技艺的工业化与产业化;(七)组织指导餐饮业的职工教育与培训,提高行业队伍的整体素质;(八)协助主管部门或受委托,在餐饮行业开展创名店、名师、名品活动,组织企业等级和职工技术等级的考核评定工作;(九)组织餐饮行业的烹饪技术,餐厅服务技术比赛,开展国内外餐饮业技术交流与合作;(十)创办餐饮业刊物和网站,向会员和社会提供信息服务,拓展行业宣传舆论阵地;(十一)组织有益于餐饮业发展的其他活动。

餐饮协会章程范文

餐饮协会章程范文

餐饮协会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餐饮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依法注册的社会组织。

第二条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餐饮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社会公众对餐饮文化的认知。

第三条协会的基本任务是:团结和引导会员单位共同开展各项活动,加强交流合作,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协会设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五条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三年。

第六条会员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是: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审查和批准协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决算等。

第七条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位由理事互相推荐。

第八条协会设秘书处,由常务理事会推举出一名秘书长负责具体工作。

第三章会员资格第九条会员分为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

第十条会员单位必须是依法注册的与餐饮行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或组织,具有法人资格,有良好的信誉。

第十一条个人会员必须是从事或者关心餐饮业发展的个人,无不良行为记录。

第十二条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提交入会申请,并按照协会规定交纳会费。

第四章会员权益和义务第十三条会员有权利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参与决策和选举,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章程,支持和配合协会的工作,维护协会的声誉。

第十五条会员有权获得协会的会刊、信息资料等,并能及时获得协会的通知、通报和公告。

第十六条会员应及时交纳会费,并按照协会的要求交纳其他费用。

第五章组织活动第十七条协会根据会员需求,组织开展各类交流、学习、培训、展览等活动。

第十八条协会可定期举办餐饮行业高峰论坛,分享行业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

第十九条协会可组织会员单位举办技能竞赛等相关活动,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二十一条协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做好财务记录、报表和年度财务决算。

第七章纪律与监督第二十二条协会依法建立会员失信制度,对违反协会章程和组织纪律的会员,可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

餐饮行业章程范本

餐饮行业章程范本

餐饮行业章程范本一、目的和范围本章程旨在规范和引导餐饮行业的经营活动,并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行业协会作为本行业的自律组织,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章程,并代表行业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2. 所有加入行业协会的企业必须遵守章程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并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 行业协会将定期组织会员大会,讨论行业发展的重要议题,并向政府和公众提出建议和倡议。

三、行业标准与规范1. 餐饮企业应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2. 餐饮企业应保持经营场所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检查和消毒杀菌,并做好垃圾处理工作。

3. 餐饮企业应提供真实、准确的菜单和价格信息,并不得虚假宣传或欺骗消费者。

4. 餐饮企业应保护顾客隐私,不得泄露顾客个人信息,严禁盗用顾客信用卡等行为。

5. 餐饮企业应提供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质量,合理安排消费者就餐,不得拒绝合理的消费者需求。

6. 餐饮企业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活动,助力社区发展。

四、监督与处罚1. 行业协会将建立监督机制,对违反章程规定的企业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暂停会员资格等。

2. 消费者有权向行业协会投诉,协会将依法处理投诉,并及时向消费者反馈处理结果。

3. 政府相关部门和媒体有权对行业协会监督工作开展监督和报道,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和处罚。

五、附则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对加入行业协会的企业具有约束力。

本章程解释权归行业协会所有。

结论本章程为餐饮行业的自律机制,旨在提高行业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促进行业良性竞争,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优质的用餐环境和服务。

商会章程示范文本

商会章程示范文本

商会章程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商会名称本商会的名称为[商会名称]。

第二条商会定位本商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致力于促进商会会员之间的相互交流合作,维护商会会员的权益,推动商会会员的共同发展。

第三条组织宗旨本商会的宗旨是:坚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和谐经营,为商会会员提供专业化、标准化、高效化的服务,增强商会会员的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第四条商会的权益本商会享有自主决策权、自由组织权、财产所有权等合法权益。

第五条商会的服务内容第六条商会会员商会的会员分为普通会员、企业会员和荣誉会员。

普通会员是指积极参与商会活动、认同商会宗旨的个人或组织。

企业会员是指依法在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企事业单位。

荣誉会员是商会授予在商会运营和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商会理事会商会理事会是商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各企业会员推荐代表组成,设主席团和常务理事会。

主席团由商会主席、副主席组成,负责商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常务理事会由商会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商会的日常事务处理和决策执行。

第八条商会监事会商会监事会是商会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组成,负责监督商会的财务状况和管理活动的合法性。

第九条商会秘书处商会秘书处是商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商会会务、组织、宣传、会员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成员权益和义务第十条成员权益商会会员享有同等的权益,包括参与商会活动、享受商会服务、参与商会决策等。

第十一条成员义务商会会员应积极参与商会的活动,履行商会的章程规定,维护商会的形象和利益。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财务管理商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地记录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对外公布财务报告。

第五章会员权益保障第十四条会员权益保障商会应建立健全的会员权益保障机制,及时处置和协调处理会员之间的纠纷,确保会员利益不受损失。

第十五条不正当竞争行为防范第六章商会活动第十六条商会活动商会应定期组织和开展各类形式的活动,包括座谈会、论坛、培训班等,推动会员之间的交流合作。

餐饮服务业商会的规章制度

餐饮服务业商会的规章制度

餐饮服务业商会的规章制度一、总则为加强餐饮服务业商会的自我管理,维护餐饮服务业的经营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餐饮服务业商会全体会员,必须严格遵守。

二、会员资格餐饮服务业商会的会员资格分为永久会员、普通会员、贵宾会员、荣誉会员4个等级。

会员资格的申请和认定,详细办法另行制定。

三、会费与管理费餐饮服务业商会的会费和管理费由商会理事会根据商会的运营需要,按照综合经济实力、企业规模、行业竞争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会员概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商会进行款项支出。

四、商会的管理架构商会设有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处等机构。

理事会是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履行商会的最高行政决策权;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常设机构,根据理事会的决策执行商会的具体任务;秘书处是商会日常管理、会员服务机构。

五、商会的管理程序商会的各项决策工作必须经过商会理事会的决策,由常务理事会执行。

商会的重要事项,必须在商会年度会员大会上或者特别会员大会上进行讨论和表决。

商会对外发表的宣言、声明,必须经过商会理事会的同意。

六、商会的经济管理商会的经济管理需进行规划和监督,保证商会的财务收支平衡。

商会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财务档案、账册等管理机制。

商会对外进行任何经济交往,必须规避风险,审慎决策,维护商会的正当权益。

七、商会的会员服务商会的服务宗旨是服务商会会员,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会员利益。

商会必须尽最大努力开展行业服务活动,为会员提供行业市场情报、信息咨询、技术支持等服务。

商会对会员提供的服务资费必须合理、公正,绝不能牟取暴利,损害会员利益。

八、商会的社会责任商会作为社会组织,必须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商会必须支持政府的法律法规,并在行业内弘扬诚信文化、推行绿色生态理念。

九、规章制度的修改商会的规章制度经年度会员大会或特别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修改。

商会理事会必须在原有规章制度基础上,充分听取会员意见并通过合规程序决定是否修改。

商会章程模板

商会章程模板

商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为“商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本会是由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且具有法人资格的品牌材料供应商自愿申请加入,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联合性民间社团组织。

第三条本会宗旨是推动合作,加强相互协调,促进两方企业的全面发展和共同进步。

第四条本会以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为准绳,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服务会员、服务社会为主要任务。

充分发挥各会员之所长,整合会员社会资源,使本会成为企业之间经济合作的纽带、沟通信息的渠道,并努力成为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人才之间联系的桥梁、积极反映民意。

第五条本会登记管理机关是,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为,并接受南京市装饰行业协会的指导帮助。

第六条本会会址:。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会的主要业务范围是: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导会员企业坚持依法经营,组织各种招商活动,积极为合作出谋划策、牵线搭桥、穿针引线;2、组织相关企业与会员间经济互动、经贸合作的研讨;3、促进会员、企业、银行、政府之间的联系,为会员企业引进资金、引进技术、引进人才开辟渠道;4、促进地区之间、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开展有关咨询、法律和业务培训,组织各种展览、展销、展出和经贸洽谈活动;5、组织会员进行各种学习、参观、考察和调查研究活动,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宣传推介会员的经营管理经验和先进典型事迹;6、组织会员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积极支持各种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7、听取、汇集并向政府职能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好各方面关系,为会员排忧解难;8、支持、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9、承担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委托和交办的工作。

第三章会员第八条商会入会原则,本商会会员均为企业会员。

1、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单位会员:企业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经审批,可成为本会会员。

商会章程范本

商会章程范本

商会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商会名称为XXX商会(以下简称“商会”)是一家非营利组织,依法成立并注册,依法独立运作。

第二条商会的宗旨是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合作、联合维权、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关业务咨询和服务等。

第三条商会的管理机构为董事会,负责商会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四条商会的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企业会员,会员享有商会提供的各项优惠和服务。

第五条个人会员必须具备法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同意遵守商会的章程及有关规定。

第六条企业会员必须是在当地合法注册的企业,并提供相应的企业资质文件。

第七条商会有权对会员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资格的申请者有权拒绝其入会。

第八条会员享有参与商会各项活动的权利,并有权利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三章:董事会组成和职责第九条商会的董事会由会员代表组成,代表人数以及选举方式由商会决定。

第十条董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执行商会的决策并负责商会的运作;2. 制定商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3. 组织商会会员大会,并汇报商会的工作情况;4. 选举商会的理事会成员和重要岗位人员;5. 制定商会的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董事会的任期为一届,每届任期为三年,连续连选不得超过两届。

第四章:商会理事会第十二条商会设立理事会,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协助董事会执行商会的各项决策和工作;2. 提供商会运营方面的建议和意见;3. 协助组织商会的各项活动。

第十四条理事会成员的任期为三年,连选不得超过两届。

第五章:商会活动第十五条商会每年将组织一定数量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 举办专题讲座和研讨会;2. 组织企业交流活动和商务考察;3. 开展商业人才培训和技能提升课程;4. 提供有关经济发展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5. 发起公益活动和社会责任活动等。

第六章:商会经费第十六条商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1. 会员的入会费和会费;2. 政府拨款和社会捐助;3. 商会活动的赞助费;4. 商会所获项目的经济利益等。

餐饮(烹饪)行业协会章程

餐饮(烹饪)行业协会章程

餐饮(烹饪)行业协会章程行业协会一般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下面是给大家整理收集的餐饮(烹饪)行业协会,欢迎阅读与参考。

餐饮(烹饪)行业协会章程第一章第一条本团体定名为xxxx餐饮(烹饪)行业协会。

英文名称:第二条本协会是由本县从事餐饮业实践,餐饮业管理,餐饮业教学、餐饮理论和食品营养研究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本县内跨部门、跨所有制的行业性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政策,落实行业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三大作用,遵守社会遁德风尚。

第四条本会接受xx商务委员会、xx民政局社团办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的住所:xx城内。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是:(一)宣传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法令,协助政府推行有关饮食业的工作方针、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参与全县性的饮食业发展规划、流通体制改革、餐饮业网点布局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调查研究,为政府决策当参谋。

(三)指导和推动各类企业开展工作,协调会员单位和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向政府反映企业情况、和要求,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为会员单位提供各种服务。

(1)配合县商务委、食药监局对全县各餐馆、酒家进行技术质量审查,并提出发放营业执照的依据。

(2)配合食药监部门对全县餐饮业贯彻《食品卫生法》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发放卫生许可证的依据。

(3)受县劳动管理有关部门委托,对全县餐饮业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及等级考核与评定,并提出发放等级证书的依据。

(4)受县有关部门的委托,进行全县餐饮业优质菜点的评定和认定,对已认定的优质菜点的流通与经营实行统一的管理。

(5)在县商务委和市烹饪协会和市烹饪联合会的领导下,组织参加市内外烹饪大赛及技术交流活动。

(6)受县商务委的委托,对全县餐饮业的酒家,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进行等级评定和考核,并提供发放等级证书的依据,指导、检查复评工作。

商会章程范本模板

商会章程范本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商会的组织管理和活动。

第二条本商会的名称为:XX商会。

第三条本商会性质为非营利性、自愿结成的社会团体,由本地区从事商业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自愿组成。

第四条本商会的宗旨是:团结会员,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商业繁荣,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第五条本商会接受XX市民政局的管理和监督,并接受XX市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商会的业务范围包括:(一)开展行业交流与合作,促进会员企业间的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二)组织会员参加各类商业活动,提高会员企业的知名度和竞争力;(三)为会员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市场调研、项目评估等服务;(四)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协调解决会员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遇到的问题;(五)开展商业道德教育,推动诚信经营,提升会员企业社会责任感;(六)开展公益事业,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回馈社会。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商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商会的单位会员,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在XX市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二)拥护本章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三)自愿加入本商会,履行会员义务。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商会的个人会员,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在XX市境内从事商业活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二)拥护本章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三)自愿加入本商会,履行会员义务。

第十条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缴纳会费;(四)理事会颁发会员证。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本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本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本商会的重大事项;(五)决定终止事宜。

第十二条本商会设理事会,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对会员大会负责。

大庆市餐饮商会章程

大庆市餐饮商会章程

大庆市餐饮商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商会名称为"大庆市餐饮商会"。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由从事饭店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团队和经营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专家学者自愿组成的全市性的跨部门、跨所有制的、非赚钱性的行业组织,具有社会团队法人资格。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服务、合作、创新、发展”为指针,面向全行业,反映会员愿望,起到餐饮公司与政府沟通、联系的桥梁作用,传达贯彻国家有关政策,发展现代经营方式,开拓服务消费市场,培养技术和管理人才,为推动餐饮业的技术进步和管理进步做出奉献。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大庆市工商联,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大庆市民政局。

第二章工作范围第五条本商会的工作范围(一)宣传国家政策法规,协助政府制订实行对餐饮业的方针、政策、规划;(二)开展对餐饮行业的调查研究,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反映会员和餐饮公司的意愿;(三)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协调餐饮公司间以及公司和职工间的关系;(四)建立会刊和大庆餐饮公司信息网站及大庆酒店管理专业人才库,为会员提供人才交流服务和行业信息服务;(五)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征询服务;(六)开展相关调研、学习考察、专题讲座,扩大省内外交流,提供学习机会;(七)开展创名店、树名师、出名品活动,组织认定和推荐;(八)加强组织建设和会员管理,建立人才档案,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为所需单位介绍、推荐合格的饭店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九)组织指导餐饮公司的网络营销、品牌营销、绿色营销,通过各种展示、展销活动,引进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开拓客源市场;(十)组织餐饮业的专业培训、技术交流、技术竞赛,实行中、高级技术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改善经营管理,提高饭店公司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十一)承担政府有关部门授权或委托办理的本行业的事项。

有关餐饮商会管理规章制度

有关餐饮商会管理规章制度

有关餐饮商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行业管理和服务质量,促进餐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餐饮商会会员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规定了餐饮商会的基本管理要求、组织结构、运行机制、监督机制等内容。

第三条餐饮商会是以餐饮企业为主体的商会组织,是餐饮行业的社会团体组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第四条餐饮商会的宗旨是服务会员、维护会员利益、促进行业繁荣发展,倡导公平竞争、规范经营,提高行业整体形象。

第五条餐饮商会会员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商会章程,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服务质量,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餐饮商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等机构,负责商会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一、理事会由商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等组成,负责商会的重要决策和工作规划。

二、监事会由监事长、副监事长、监事等组成,监督商会的财务管理、经营活动等。

三、秘书处负责商会的日常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理事会和监事会进行具体工作。

第七条商会设立专业委员会、服务中心等机构,负责商会在特定领域的工作开展和服务支持。

一、专业委员会包括餐饮安全委员会、品质评审委员会等,负责餐饮行业相关领域的研究和规范制定。

二、服务中心包括会员服务中心、消费者维权中心等,为会员单位和消费者提供咨询、投诉处理、培训等服务。

第八条商会设立分支机构、合作机构等,扩大商会的影响力和服务范围,促进商会与其他机构的合作交流。

一、分支机构包括地方分会、行业分会等,负责商会在地方和行业的代表工作和服务推广。

二、合作机构包括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进行资源共享、信息交流、项目合作等。

第九条商会组织定期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等,形成商会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协作机制。

一、会员大会是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商会章程的修订、理事会的选举等重要事务。

二、理事会、监事会负责商会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报告,进行决策和监督。

商会规章制度的模板

商会规章制度的模板

商会规章制度的模板第一条为了加强商会的组织管理,发挥商会的作用,促进会员单位之间的交流合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法》和《商会章程》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商会是由符合条件的会员单位自愿结成的社团性组织,是商家之间进行交流合作、共同发展的平台。

第三条商会的宗旨是:团结商家,服务会员,促进行业发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第四条商会遵循独立、平等、自愿、自治的原则,依法从事非营利活动,不得从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五条商会的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员。

第六条普通会员是经商会审查并通过的符合条件的会员单位。

第七条理事会员是由商会选举产生的代表商会会员利益的领导机构。

第八条会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有权利参与商会各项活动,并有权利监督商会的工作。

第九条会员有义务遵守商会的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商会活动,共同维护商会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条会员有权利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并有权利参与商会的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会员有权利享受商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并有权利参与商会组织的培训、交流等活动。

第十二条会员有权利获得商会的支持和帮助,有权利表达自己的诉求和需要。

第三章管理机构第十三条商会设立理事会,是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四条商会理事会由商会的理事会员组成,每届理事会员任期为三年,连续连选一届。

第十五条商会常设秘书处,专门负责商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商会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商会的财务报告和审核。

第十七条商会设立专门的活动组织部门,负责商会各项活动的组织和策划。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商会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会员费、捐赠款、政府补助款等。

第十九条商会设立专门的财务账户,严格管理会费收入和支出,确保财务安全和稳定。

第二十条商会每年定期对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报告给理事会。

第二十一条商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收支、审批和报销流程,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第五章组织活动第二十二条商会每年各类活动不少于十项,包括行业交流会、专业培训、政策解读等。

餐饮协会章程范本

餐饮协会章程范本

餐饮协会章程范本餐饮协会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餐饮协会,会址设在市财贸办公室。

本协会是由从事餐饮业、烹饪技艺、餐饮管理、烹饪理论研究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行业协会,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法人社团。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以“反映会员愿望,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弘扬祖国烹饪文化,发展与提高餐饮技艺,研究餐饮科学,宣传餐饮知识,培养餐饮人才,团结广大餐饮业从业者和广大烹饪工作者,为促进和餐饮事业和经济建设做出贡献”为指针。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四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组织会员对发展市餐饮事业的方针、政策、规划、措施等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2、挖掘整理传统烹饪技艺和传统特色菜;3、引进推广先进操作技术,不断创新发展特色菜、糕点;4、搜集整理特色菜烹饪历史和烹饪技术资料,开展烹饪理论研究,探索烹饪科学;5、开展烹饪学术、研究,举办技术讲座和培训,提高会员和烹饪工作者的技艺水平和理论水平;6、引进和推广先进的餐饮企业管理理论,加强餐饮从业人员劳动技能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档次;7、提供烹饪技术和业务经营方面的咨询;8、组织并参与有关部门举办的技术培训和职称考评;9、组织参加国内外烹饪技术交流,承办技艺表演、讲学和委托代培烹饪技术人员;10、承担有关部门委托办理有关烹饪事项,开展有益于烹饪事业发展的其他活动;11、每年开展宾馆、餐饮业的单位和个人评比活动。

第三章会员第五条:本协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六条:申请加入团体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本协会的章程;2、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3、个人会员必须是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技术职称的厨师、服务师、调酒师、烹饪教师和理论工作者以及其他餐饮业从业人员;4、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5、团体会员单位的厨师、服务师及餐厅工作人员应在15人以上。

xx年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章程

xx年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章程

xx年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章程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是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下面是给大家的xx年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章程,欢迎阅读与参考。

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是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

第二条本团体是由从事餐饮业经营、管理与餐饮服务、烹饪技艺、餐饮教育与培训、餐饮理论研究、食品营养研究、餐饮用品供应的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与餐饮行业发展相关联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人员等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紧密团结全省餐饮行业相关企事业和从业人员,传达政府意图,反映行业愿望,规范和指导餐饮业经营行为,构建现代餐饮服务体系,开拓餐饮消费市场,提高行业管理水平,业务技能水平,树立餐饮品牌,培养行业人才,努力打造安全、放心、健康的餐饮环境和餐饮产品,改善和丰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弘扬江苏餐饮文化,促进江苏餐饮业与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推进全省餐饮业可持续发展。

本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江苏省民政厅。

本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本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定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团体承担。

第六条本团体的住所是江苏省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一)宣传贯彻国家政策法规;对发展我省餐饮业的方针、政策、规划、措施等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政府提出建议;积极争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参与行业规划,行业标准的起草,制定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

(二)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反映会员和行业的有关问题、意见和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总结、交流和推广餐饮业深化改革、创新商业模式和开拓市场的经验,促进行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建设,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上海餐饮行业协会章程

上海餐饮行业协会章程

上海餐饮行业协会章程上海餐饮行业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九条本会会员均为单位会员。

凡在本市依法取得工商执照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和与餐饮有关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经济团体,均可申请入会并由法人或法人委托的代表参加成为会员代表。

会员代表发生变化,须由会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本会秘书处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餐饮业的连锁、连号企业在总部加入协会成为会员单位后,其下属连锁店、分店也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十一条会员的权利(1)选举权、被选举权及表决权;(2)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3)对本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4)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信息、资料、培训和咨询等方面的服务;(5)会员正当利益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提供帮助;(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的义务(1)遵守协会章程和行规行约,支持协会工作,维护协会声誉;(2)积极参加协会活动,执行协会各项决议;(3)提供协会需要的资料,完成协会委托的'各项工作任务;(4)对协会不公开的数据、资料协助做好保密工作;第十四条会员不履行义务有违法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通过,可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五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由理事会负责召集。

在特殊情况下,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上海市社会服务局、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审核并经市社团管理局批准同意,可提前或延期召开换届大会,但延期换届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1)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2)选举和罢免理事;(5)讨论并决定协会重大事项。

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理事会成员从正式会员中选举产生,理事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理事会由会长召集。

有三分之一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

如会长不能召集可提议理事推选召集人。

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其间,由理事会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负责协会的工作,对外代表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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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商会章程】商会章程范本XXX市餐饮商会章程 XXX市餐饮商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XXXX餐饮商会,英文名称为 XXXX Restaurant Association(简称BBRA)。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XXXX市内的酒店、饭店、宾馆、酒楼、酒店管理公司、酒店用品供应商(以下简称:餐饮行业)等相关单位,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结成的全市餐饮行业性协会,是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的社团法人资格。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代表和维护XXXX市餐饮行业的共同利益,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服务,在政府与会员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餐饮业的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社团管理机关XXXX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业务上接受XX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本会的活动地域为XXXX市。

第六条本会的住所设在XXXXXX酒店管理公司(XXXX市路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是:为餐饮行业和会员提供服务,反映行业和会员诉求,规范行业和会员行为;根据需要从事下列活动: (一)组织餐饮行业进行市场开拓,发布市场信息,餐饮行业刊物,开展酒店行业调查、评估论证、培训、咨询、展览展销等服务,开展国内、国际相关考察交流活动; (二)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会员与消费者之间涉及经营活动的争议;(三)代表餐饮行业内相关经济组织提出相关调查或者采取保障措施的申请,协助政府及其部门完成相关调查,组织协调餐饮行业企业参与相应的国际应诉活动; (四)接受与餐饮行业利益有关的政策的论证咨询,提出相关建议,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合法权益; (五)参与行业性集体谈判,提出涉及会员和行业利益 ___和建议; (六)参与餐饮行业标准的论证,建立规范行业和会员行为的机制; (七)加强会员和行业自律,依法开展行业发牌认证、评优评奖,促进会员诚信经营,维护会员和行业公平竞争; (八)组织会员学习贯彻国家有关旅游业和餐饮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九)开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业务,承办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会员第八条本会的会员为本行业的经济组织和社团单位,本会接纳团体会员,不接纳个人会员。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应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办理会员入会手续;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会员大会(或会员___),参加协会活动、接受协会提供的服务; (二)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当遇到重大困难时,有请求本协会提供帮助(如涉及调解、诉讼等)的权利;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及本行业的合法权益; (五)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七)不组织、不参与有损本协会和其他会员的一切活动。

第十三条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 (一)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 (二)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 (三)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 (四)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五)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

第十四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五条会员如不遵守本协会章程,将由本协会提出批评、教育;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大会(或会员 ___)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第十六条本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或会员 ___)。

会员大会(或会员 ___)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协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会员大会(或会员 ___)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协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 (二)选举或者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审议理事会对会员除名的提议; (五)对协会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六)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七)制订或修改章程、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 (八)决定终止事宜;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会员大会(或会员 ___)每届四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会员大会(或会员 ___)每两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或会员 ___)。

第十九条会员大会(或会员 ___)必须有全体会员(或会员 ___)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其决议应当由全体会员(会员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会员大会(或会员 ___)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记录,并向会员公告。

第二十条本会设理事会。

理事会为会员大会(或会员 ___)的常设机构,在会员大会(或会员 ___)闭会期间,依照会员大会(或会员 ___)的决议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筹备和召集会员大会(或会员___),并向会员大会(或会员 ___)报告工作; (二)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 ___)的决议; (三)决定协会具体的工作业务; (四)制定协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协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 (六)拟定协会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七)决定协会各内部机构的设置,并领导协会内部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决定新申请人的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 (九)根据秘书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秘书长和协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理事会须有过半数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全体理事公告。

第二十三条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者秘书长召集和主持。

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

第二十四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秘书长组成。

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经理事会授权可以行使本章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部分职权。

常务理事会至少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常务理事会作出的决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常务理事通过。

常务理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记录。

第二十五条本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规则、程序: (一)由本协会秘书处提出设立分支机构的具体方案; (二)将具体方案提交会长办 ___讨论通过; (三)将通过后的具体方案提交理事会审议批准。

(四)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审批。

第二十六条本会设立监事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 ___)选举产生。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七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八条本会的秘书长采用选任制,秘书长和会长不能在同一单位中产生。

会长不得兼任秘书长。

第二十九条本会设会长一人,常务副会长三人,副会长若干人。

会长为本行业协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四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三十一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 ___)、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三十二条本会副会长、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对理事会负责。

秘书长为专职,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决定; (三)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五)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六)出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 (七)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会员大会(或会员 ___)和理事会的选举、罢免进行监督; (二)对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或会员 ___)的决议进行监督; (三)检查协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四)监事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列席会长办 ___,有权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五)当会长、副会长、理事和秘书长等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协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 ___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四条本会经费: (一)会费;(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五条本会接受捐赠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或变相摊派。

第三十六条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有权向协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对于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的查询,协会应及时如实答复。

第三十七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财产以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总干事以及工作人员私分、侵占、挪用协会财产的,应当退还,并在会员大会(会员___)上进行检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本会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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