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技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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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技术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生产工艺、生产技术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工艺、技术水平,结合实际,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通用于各生产、建设单位的工艺、技术管理。
3、准则
3.1 工艺、技术指标的管理
3.1.1 工艺指标由生产技术部制定报分管领导批准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违反或改动,若因原料、设备的改变或因操作条件发生变化需作调整时,由有关车间以书面报告生产技术部审核、批准后执行。
3.1.2 继电保护整定值、仪表报警值的修订由车间提出申请,报生产技术部,召集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讨论,并将结果上报申请批准执行。
3.2 工艺流程与设施的管理
3.2.1 对主要物料流程、辅助物料流程及其设施进行改变时,必须制定出完整的方案报生产技术部审核、批准后实施。
3.2.2 因扩建、技改及环保治理改变工艺流程及设施时,必须由有关单位写出可行性方案,经公司充分论证批准后方可设计施工。
3.3 工艺技术台帐管理
3.3.1 台帐种类包括:产量、消耗指标台帐,工艺指标台帐,技改、技措台帐,操作事故台帐,质量事故台帐。
3.3.2 台帐的具体内容
3.3.2.1 产量、消耗指标台帐要求:各车间都要建立产量、消耗指标台帐,对全部产品的日产量、各类消耗的日耗量、单耗等进行记录。
3.3.2.2 工艺指标台帐要求:各生产车间都要建立工艺指标台帐,对所有的厂控和主要非厂控工艺指标进行逐日记录。
3.3.3 技改、技措台帐
3.3.3.1 各单位均要建立技改、技措台帐。
3.3.3.2 内容包括技改名称、技改的内容(包括意义)、费用、实施的起止时间、提出人和实施人。
3.3.4 操作事故台帐
3.3.
4.1 各生产车间都要建立操作事故台帐。
3.3.
4.2 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日期、地点、事故名称、事故属性、事故损失、事故原因、责任人、处理结果、防范措施,可根据本车间的实际情况增减内容。
3.3.5 质量事故台帐
3.3.5.1 各生产车间都要建立操作事故台帐。
3.3.5.2 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日期、地点、事故名称、事故属性、事故损失、事故原因、责任人、处理结果、防范措施,可根据本车间的实际情况增减内容。
3.3.6 台帐的填写与保管
3.3.6.1 各车间工艺员必须按时认真填写,填写的数据必须准确、真实。
3.3.6.2 台帐必须清洁、无乱划。
3.3.6.3 每本台帐的封面都写清记录的起止时间,认真存档保管,不得损坏和
丢失。
3.4 操作规程管理
3.4.1 规程的编制
3.4.1.1 操作规程的内容与编制必须按编制标准进行。
3.4.1.2 规程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编制,或由其委托某技术机构或指派某车间、人员来编制,经审核后报生产副总经理审批。
3.4.2 规程的修改
3.4.2.1 修改的前提条件有:工艺技术上做了重大的改革,则应重新编修规程,新建、扩建车间,通过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应对原规程进行修改。
3.4.2.2 规程修改的程序
3.4.2.2.1 由规程使用部门提出修改规程的报告,报生产技术部。
3.4.2.2.2 报告由生产技术部审定,经生产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生效。3.4.2.2.3 报告的内容包括:修改的内容和原因,新技术的来源及可靠性,对新技术的实践效果和经济效果的说明,新技术对仪表、电气、分析等方面的要求,对安全生产等的分析。
3.4.2.2.4 修改后的规程及时下发至车间主操一级人员的手中。
3.4.3 规程的使用和管理
3.4.3.1 工艺技术规程应下发至车间主操一级的人员。
3.4.3.2 由车间技术员负责向操作员工贯彻规程的内容,做到人人都懂、都会。
3.4.3.3 工艺技术规程由技术部发放。
3.5 原始记录
3.5.1 原始记录要求
3.5.1.1 字体要仿宋化、检查经常化、管理标准化。
3.5.1.2 按时填写,做到及时准确,不得涂改和伪造数据,保持记录的整洁。
3.5.2 原始记录的管理
3.5.2.1 岗位记录本由生产车间工艺员按月分类存档。
3.5.2.2 岗位记录表由生产车间工艺员按月分类装订存档。
3.5.2.3 原始记录应按保密的有关原则进行管理,杜绝无关人员查阅和抄录。
3.6 交接班记录填写
3.6.1 生产岗位的操作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岗,做好生产前的准备工作,对岗交接办理交接手续(签字)后,记录下岗位运行情况、安全注意事项、卫生状况、工具数量等。
3.6.2 对当班发生安全、质量、设备事故和处理措施进行记载,不得隐瞒,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6.3 记录巡回检查项目和检查时间。每检查一次,应详细记录一次,不得事先预记和事后补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汇报情况、分析处理过程、接受的指令等记录清楚。,生产、经营临时需要,其它单位委托。
3.7 工艺技术的技改、技措管理制度
3.7 .1 技改、技措的依据
3.7 .1.1 上级领导、部门的指令。
3.7 .1.2 建设、生产临时需要。
3.7 .1.3 技术、产品市场需要。
3.7.2 技改、技措的提出
3.7.2.1 公司内的员工均可对车间或其它车间提出技改、技措建议、方案。
3.7.2.2 提出的技改、技措方案应具有以下内容:
3.7.2.2.1 名称。
3.7.2.2.2 内容、有效性;工艺流程简述或画出流程简图。
3.7.2.2.3 效益测算。如当时无法测算,则应说明其在生产、建设上的重要意义。
3.7.2.2.4 预算费用。
3.7.2.3 技改、技措方案应经本车间领导审核后,5万元以下上报技术处,5万以上由化工生产技术部负责审核批准。
3.7.2.4 方案批准后,由生产技术处组织实施,或由生产技术部指定某车间、人员来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