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经典案例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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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经典案例(3篇)

刑事法律经典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某某,男,1980年出生,某市某区居民。

2018年7月,张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某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被批准逮捕,案件由某区人民检察院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害人李某,男,1982年出生,某市某区居民。

2018年6月,李某因与张某某发生纠纷,被张某某持刀故意伤害,致李某重伤。

二、案件经过2018年6月的一天,张某某与李某在某市某区一烧烤店就餐时,因座位问题发生口角。

在争执过程中,张某某情绪激动,拿起桌上的啤酒瓶向李某头部砸去。

李某躲闪不及,头部被啤酒瓶砸中,造成头部重伤。

事发后,张某某逃离现场。

被害人李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为颅脑损伤,构成重伤二级。

警方根据现场目击者提供的线索,迅速将张某某抓获归案。

三、案件审理某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充分考虑了以下事实和证据:1. 张某某在争执过程中,持啤酒瓶故意伤害李某,造成李某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2. 张某某在犯罪后逃离现场,但后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3. 被害人李某在案发前与张某某有纠纷,但张某某在争执过程中故意伤害李某,其行为已构成犯罪。

4. 被害人李某的伤情经鉴定为重伤二级,给其身体和精神造成严重伤害。

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某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如下判决:四、判决结果1. 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 张某某赔偿李某经济损失人民币五万元。

3. 张某某承担李某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一万元。

五、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故意伤害案件,涉及以下法律问题:1.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的行为。

本案中,张某某持啤酒瓶故意伤害李某,造成李某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2. 自首的认定。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事实被司法机关发现之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本案中,张某某在犯罪后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典型刑事法律案件(3篇)

典型刑事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某某,男,35岁,汉族,某市某区人。

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1年6月15日被某市某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0日被批准逮捕,同年9月10日被某市某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被害人李某,男,28岁,汉族,某市某区人。

2021年5月20日,李某因工作原因与张某某发生争执,随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

二、案件经过2021年5月20日下午,被害人李某在某市某区某小区与张某某因工作琐事发生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张某某情绪激动,拿起身边的铁棍猛击李某头部,致李某头部受伤。

李某在挣扎过程中,试图抓住张某某,但未能成功。

随后,张某某逃离现场。

李某头部受伤后,被送往某市某区人民医院救治。

经诊断,李某头部开放性颅骨骨折,脑挫裂伤,头皮血肿,右侧额叶脑挫裂伤,右侧颞叶脑挫裂伤,右侧硬脑膜下血肿。

李某住院治疗期间,花费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人民币10万元。

案发后,张某某于2021年5月21日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公安机关在调查过程中,依法扣押了张某某作案时使用的铁棍。

三、案件审理某市某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张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二、对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铁棍予以没收。

四、判决理由法院认为,张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张某某在案发后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同时,张某某认罪态度较好,悔罪表现明显,且被害人对张某某表示谅解,综合考虑上述情节,法院依法对张某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五、案件启示本案的发生,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以下是一些案件启示:1. 民事纠纷要理性解决。

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矛盾和纠纷,要保持冷静,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避免暴力行为。

法律经典刑事案例分析(3篇)

法律经典刑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三,男,30岁,无业人员。

2021年5月,张三因与他人发生纠纷,持刀将对方刺伤,致对方重伤二级。

案发后,张三潜逃至外地,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二、案件事实1. 2021年5月某日,张三与邻居李四因琐事发生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张三持刀将李四刺伤。

2. 李四被送往医院抢救,经鉴定为重伤二级。

3. 案发后,张三潜逃至外地,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三、法律分析1. 犯罪主体:张三作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具备故意伤害罪的主体资格。

2. 犯罪客体:张三的行为侵犯了李四的生命健康权,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3. 犯罪主观方面:张三在争执过程中,持刀将李四刺伤,其主观上具有伤害的故意。

4. 犯罪客观方面:张三持刀将李四刺伤,致其重伤二级,其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四、案例分析1. 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张三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2. 加重情节:张三的行为致李四重伤二级,属于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 自首情节:案发后,张三潜逃至外地,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张三虽不属于自动投案,但其被抓获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视为自首。

4. 量刑建议:根据张三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自首情节,建议对其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判决结果经审理,法院认为,张三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

六、案例启示1.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武器,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2. 公民应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在遇到纠纷时,应保持理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避免采取暴力行为。

犯罪被害人法律案例(3篇)

犯罪被害人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某,男,35岁,某市居民。

因家庭矛盾,与邻居李某发生争执。

在一次激烈的争吵中,张某持刀将李某刺伤,导致李某重伤二级。

此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被害人李某家属要求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

二、案件经过1. 事件起因:张某与李某系邻居,两家关系一直紧张。

某日,李某在张某家门口堆放杂物,影响了张某的出行。

张某认为李某故意挑衅,心生不满。

2. 争执升级:张某与李某在门口发生争吵,双方情绪激动。

张某提出要找李某算账,李某不予理会。

3. 持刀伤人:张某回家取出一把水果刀,返回现场。

在争执中,张某用刀刺向李某的腹部,导致李某重伤。

4. 案发后情况:李某被送往医院抢救,张某逃离现场。

警方迅速介入调查,根据目击者描述和现场勘查,锁定了张某。

三、案件审理1. 起诉书: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张某提起公诉,要求依法严惩。

2. 辩护意见:张某的辩护律师提出,张某与李某有矛盾,但张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请求从轻处罚。

3. 法庭调查: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害人李某的伤情鉴定为重伤二级。

张某的犯罪动机、手段、后果等证据确凿。

4. 法庭辩论:双方围绕张某的犯罪动机、手段、后果以及辩护律师提出的防卫过当进行辩论。

四、判决结果1. 判决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 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张某犯罪动机不良,手段残忍,后果严重,依法应从重处罚。

辩护律师提出的防卫过当意见,经查无事实依据,不予采纳。

综合考虑张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法院依法判决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五、案例分析1. 犯罪动机:张某的犯罪动机源于邻里矛盾,但其行为已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十大案例分析(3篇)

法律十大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一:赵某非法拘禁案案情简介:赵某因怀疑其妻子与他人有染,遂非法拘禁妻子,并对其进行殴打。

妻子不堪忍受,报警后,赵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案例分析:此案涉及非法拘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赵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应依法受到惩罚。

二、案例分析二:李某盗窃案案情简介:李某因生活所迫,盗取了邻居家的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

案发后,李某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退赔。

案例分析:此案涉及盗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李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由于其主动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案例分析三:王某交通肇事案案情简介:王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

案发后,王某主动报警,并赔偿了死者家属的经济损失。

案例分析:此案涉及交通肇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王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但由于其主动报警并赔偿了死者家属的经济损失,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案例分析四:张某故意伤害案案情简介:张某因邻里纠纷,持刀将邻居刺伤,致其重伤。

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自首,并赔偿了受害者经济损失。

案例分析:此案涉及故意伤害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由于其主动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法规判刑案例(3篇)

法律法规判刑案例(3篇)

第1篇案号:(2022)XX刑初XX号一、基本案情被告人张某,男,汉族,1980年2月20日出生,住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小区。

因涉嫌非法拘禁罪,于2022年5月20日被XX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日被逮捕。

被害人王某,男,汉族,1982年5月15日出生,住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小区。

2022年4月,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王某因债务纠纷发生矛盾。

张某为迫使王某还债,于4月20日将王某带至其住处,以防止王某逃跑为由,将王某非法拘禁。

期间,张某对王某进行殴打,并威胁要将其伤害。

王某在拘禁期间,多次哀求张某释放,但张某不予理睬。

4月25日,王某的家属得知王某被拘禁,立即报警。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将张某抓获,并将王某解救。

二、法院审理XX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应当受到刑事处罚。

鉴于张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

三、判决结果根据以上事实和法律规定,XX区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一、被告人张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二、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四、判决理由1. 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2. 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张某为迫使被害人王某还债,将王某非法拘禁,并对其进行殴打,剥夺了王某的人身自由。

张某的行为符合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

3. 从重处罚的情节:被告人张某在非法拘禁过程中,对被害人王某进行殴打,具有殴打情节,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4. 从轻处罚的情节:被告人张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

63个刑法经典案例分析

63个刑法经典案例分析

63个刑法经典案例分析一、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 [案情]被告人:某甲,男,33岁,前苏联人,副驾驶员。

1985年12月19日,被告人某甲与机长某乙等机组人员,在原苏联境内驾驶47845号安一24型民航客机,执行某市民航局101/435航班任务。

当飞机飞到东经118。

09’00",北纬52。

40’00”上空时,被告人趁领航员上厕所之机,以机舱出机械故障为由,将机械师骗出驾驶舱,随即锁上驾驶舱门,扭动自动驾驶仪,持刀威逼驾驶飞机的机长某乙向中国方向飞行,机长被迫改变航向,19日14时30分许,该机降落在我国黑龙江省某县某乡农田里。

[问题]某甲在我国领域内犯罪是否适用我国刑法?[判决]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某甲以暴力手段劫持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飞入我国境内,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了犯罪,应依照中国刑法论处。

[法理分析]本案涉及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问题,被告人某甲虽是外国人,但我国司法机关有权对其犯罪行为行使司法管辖权。

因为:第一,某甲劫持航空器,已违反我国参加的《东京公约》、《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的通知规定,“如发生外国飞机被劫持在我国降落等有关涉外事件,应按我国法律,并结合上述三个公约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符合我国《刑法》第九条所规定的中国应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第二,我国《刑法》第6条第13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某甲不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有关刑事责任问题,不需要通过《刑法》第11条之规定解决,“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即不属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某甲的犯罪行为虽始于我国领域之外,但其犯罪结果却发生在我国领域以内,依照我国的有关规定,属于我国领域内犯罪,所以,应适用我国刑法,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典型案例

刑法典型案例

刑法典型案例
1.李某涉嫌盗窃案例
李某因为经济压力大,于是就开始偷东西,他在不同的商店盗窃了数次,其中几次抢劫自行车也被发现了。

警方调取了监控录像并通知了商店管理员,最终被逮捕。

在接受审问时,李某承认自己的罪行。

根据刑法,盗窃罪的判刑标准是根据盗窃物品的价值和数量而定的,李某根据他所盗窃的物品被判刑10年,并且必须归还全部赃物。

2.王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例
王某因为和一个朋友发生了争执,于是就持刀将对方捅了几刀,导致对方受伤。

多次警告后,王某最终被警方逮捕。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比较严重的罪行,因此,王某根据他的罪行,被判刑12年监禁,并且还需要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

3.张某涉嫌贩卖毒品案例
张某因为觉得贩卖毒品可以赚到很多钱,于是就开始了这一行。

多次在各地贩卖毒品,最终被警方逮捕。

根据法律规定,贩卖毒品罪是一种严重的罪行,因此张某被判刑15年监禁,并需要缴纳一大笔罚款,同时需要接受强制戒毒治疗。

4.赵某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案例
赵某经营着一家工厂,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他选择违反环保法规。

他的工厂排放大量污染物质。

当地政府收到有关投诉后,他被罚款100万元,并被迫停业整顿。

根据法律规定,他还面临牢狱刑期。

5.杨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例
杨某开车超速,并跑红灯,导致车祸造成了一人死亡,二人受伤。

杨某被警方判定为危险驾驶罪。

根据法律规定,危险驾驶罪是非常严重的罪行,因此,杨某被判刑5年监禁,并且由于导致意外事故,他必须赔偿死者的家属和伤者的医疗费用。

45个经典刑法案例

45个经典刑法案例
赵某,男,21岁。赵某于1997年12月7日被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赵某在缓刑考验期间,某日骑自行车外出,在路上将卖烤红薯的夏某的自行车及烤筒撞倒。夏某指责赵,赵挥拳便打夏的脸部、胸部,致夏异骨粉碎性骨折(轻伤)。夏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问题]法院应对赵某如何处罚?
案例32:共同犯罪
[问题]对本案三名行为人能否适用死刑?为什么?
案例38
吴玉海因犯故意伤害(致死)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某日,吴玉海与犯人黄金海在走廊相遇。吴玉海拿出黄金海劝其好好改造的字条质问:“你总给我写这个是什么意思?”二人因此发生争执。在相互抢字条的过程中,吴玉海打了黄金海一拳,黄金海欲瑞吴玉海,却瑞在于晓明(犯人,另案处理)的腿上,于晓明遂对黄金海拳打脚踢。黄跑到233号监室门口欲拿扁担,被追赶上来的付彦要抱住,于晓明、郭宝红(犯人,另案处理)、王秀良(犯人)、吴玉海一起殴打了黄金海。后被值班犯人田文山制止。当晚20时许,于晓明在18号监室又欲打黄金海时,黄金海求饶说肚子疼,别打肚子。于晓明不听,再次殴打黄金海的面部、腹部,后被人制止。两次殴打致黄金海重伤,经医院及时抢救,切除肠1.5米,幸免于死。
[问题]田华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为什么?
案例34:
王某,女。24岁。张某、女,44岁,家庭妇女。
被害人王兆宽,平素对其妻张某、女儿王某经常打骂虐待。某年冬的一天深夜,王兆宽手持匕首对其亲生女儿王某进行威胁,强奸2次。王某被强奸后曾服药自杀,经抢救未死。张某也曾被王兆宽打后服安眠药企图自杀,未遂。某年2月27日深夜,王兆宽钻入王某被窝,意欲强奸,王某不从。这时张某翻身,王兆宽惟恐其妻发觉,便回自己被窝。早晨4时许,王兆宽又钻入王某被窝,王某奋力反抗。王兆宽说:“今天我不把你祸害了,我都是你养的。”接着用身体压住王某,王某用手紧紧抓住王兆宽的睾丸,大声呼救。张某被惊醒后,打开灯,气愤地打了王兆宽两个嘴巴。接着张某按住王兆宽,王某到外屋取两段麻绳将王兆宽的手、脚捆住,又用一段鞋带将王兆宽的两手拇指绑住,并让其母张某去仓房取来绳子,用绳子将王兆宽勒死。6时许,母女二人投案自首。

63个刑法经典案例分析.

63个刑法经典案例分析.

63个刑法经典案例分析一、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案情]被告人:某甲,男,33岁,前苏联人,副驾驶员。

1985年12月19日,被告人某甲与机长某乙等机组人员,在原苏联境内驾驶47845号安一24型民航客机,执行某市民航局101/435航班任务。

当飞机飞到东经118。

09’00",北纬52。

40’00”上空时,被告人趁领航员上厕所之机,以机舱出机械故障为由,将机械师骗出驾驶舱,随即锁上驾驶舱门,扭动自动驾驶仪,持刀威逼驾驶飞机的机长某乙向中国方向飞行,机长被迫改变航向,19日14时30分许,该机降落在我国黑龙江省某县某乡农田里。

[问题]某甲在我国领域内犯罪是否适用我国刑法?[判决]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某甲以暴力手段劫持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飞入我国境内,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了犯罪,应依照中国刑法论处。

[法理分析]本案涉及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问题,被告人某甲虽是外国人,但我国司法机关有权对其犯罪行为行使司法管辖权。

因为:第一,某甲劫持航空器,已违反我国参加的《东京公约》、《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的通知规定,“如发生外国飞机被劫持在我国降落等有关涉外事件,应按我国法律,并结合上述三个公约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符合我国《刑法》第九条所规定的中国应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第二,我国《刑法》第6条第13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某甲不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有关刑事责任问题,不需要通过《刑法》第11条之规定解决,“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即不属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某甲的犯罪行为虽始于我国领域之外,但其犯罪结果却发生在我国领域以内,依照我国的有关规定,属于我国领域内犯罪,所以,应适用我国刑法,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判死刑的法律案例(3篇)

被判死刑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某某,男,1985年10月出生,初中文化,无业。

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23年5月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于同年7月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本案发生在我国某市,张某某因与邻居李某发生矛盾,怀恨在心,于2023年3月15日凌晨持刀闯入李某家中,将李某杀害。

案发后,张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二、案件经过1. 矛盾产生张某某与李某系邻居,两家人因房屋修缮问题产生矛盾。

张某某认为李某在修缮房屋时占用了公共空间,侵犯了其权益,因此心生怨恨。

2. 预谋杀人张某某在矛盾产生后,心生报复之意。

他购买了一把尖刀,并在家中准备好了绳索、胶带等作案工具,准备伺机杀害李某。

3. 实施犯罪2023年3月15日凌晨,张某某趁李某熟睡之际,持刀闯入李某家中。

在李某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张某某将其杀害,并逃离现场。

4. 投案自首案发后,张某某在逃亡过程中,意识到自己罪行严重,于3月17日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三、案件审理1.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侦查。

通过现场勘查、走访调查、技术侦查等手段,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

2. 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认为其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应当依法严惩。

3. 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在审理过程中,张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悔罪。

四、判决结果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张某某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且其作案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但考虑到张某某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故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五、案例分析1.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本案中,张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具体表现为:(1)犯罪主体:张某某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符合故意杀人罪的主体要求。

柏浪涛30个刑法案例()

柏浪涛30个刑法案例()

柏浪涛30个刑法案例()一、【杀手案】案情:甲指使杀手乙杀死丙,给乙看了丙的多张照片和生活视频,并多次带乙近距离偷看丙,指认丙。

甲然后问乙:认识丙了吧?不会搞错对象吧?乙:丙烧成灰,我也认得。

甲遂放心,等乙好消息。

乙清晨藏在丙小区地下车库,看到丁出来,竟以为是丙,打死丁。

甲构成:A.对象错误,B.打击错误,C.杀人既遂,D.杀人未遂,E.过失致人死亡罪分析:甲构成打击错误。

依法定符合说构成杀人罪教唆犯既遂。

依具体符合说,内部两种观点,1、对丙构成杀人罪教唆犯未遂,对丁构成过失致死罪,想象竞合;2、对丙构成杀人罪教唆犯犯罪预备,因为乙对丙未着手,对丁构成过失致死,想象竞合。

若甲对乙没有交待很具体,则甲对乙杀错人便有概括故意,无认识错误二、【枪杀追捕者案】案情:甲乙丙欲共同入户盗窃,并约定:若有追捕者,要向其开枪,阻吓其追捕,以帮助自己及同伙逃跑。

三人窃得财物,出门逃离时,甲看到身后一个身影,由于是雾霾天,误以为是前来追捕的主人,实际是同伙丙,向其开枪,致其重伤。

甲乙:A.构成盗窃罪和故意伤害,并罚;B.构成事后转化抢劫致人重伤?丙:A.仅构成盗窃罪;B.构成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并罚;C.构成转化抢劫致人重伤?分析:甲乙构成抢劫致人重伤,对象错误也能转化抢劫。

甲不是偶然防卫。

偶然防卫是客观上制止了不法侵害,但主观上没意识到。

追捕行为不是不法侵害,何况丙未追捕。

在此不要与攻略上的案例搞混。

基于部分实行全部责任,丙也转化抢劫,但不构成抢劫致人重伤,因为这里的致人重伤不能包括被害人自己。

三、【跳楼案】案情:甲女因失恋,站在楼顶欲跳楼,楼下吃瓜群众围观,丙起哄:赶紧跳,我还等着上班呢!经此一激,甲向前迈了一步。

楼下的乙(暗恋甲已久)很气愤,捡起一块砖将丙拍晕(轻伤),丙消停了。

甲见状也停止了脚步。

丙:A.教唆他人自杀,构成犯罪;B.无罪。

乙:A.正当防卫;B.防卫过当;C.紧急避险;D.故意伤害罪——摘自《车浩的刑法题》北京大学出版社分析:一,丙不是教唆自杀,因为甲已有自杀念头,丙是心理性帮助自杀。

十个真实的法律案例(3篇)

十个真实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案例一:盗窃案2019年,某市发生一起盗窃案。

犯罪嫌疑人刘某趁夜色潜入一家商场,盗走价值5万元的商品。

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侦查。

通过调取商场监控录像,警方锁定了刘某的身份。

刘某被抓捕归案后,经审讯,刘某交代了盗窃事实。

法院审理后,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案例二:交通肇事案2020年,某市发生一起交通肇事案。

司机张某驾驶一辆重型货车行驶过程中,因疲劳驾驶导致车辆失控,撞上路边行人李某,造成李某重伤。

事故发生后,张某驾车逃离现场。

警方通过调查,发现张某有前科,且涉嫌酒驾。

经鉴定,李某的伤情构成重伤二级。

法院审理后,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5年,并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30万元。

案例三:故意伤害案2021年,某市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

被害人赵某与嫌疑人王某因邻里纠纷发生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王某持刀将赵某刺伤,造成赵某重伤。

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侦查。

经过调查,警方将王某抓获。

法院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年,并赔偿赵某各项损失共计20万元。

案例四:环境污染案2022年,某市一家化工厂排放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附近河流,导致周边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

经检测,该化工厂排放的废水严重超标。

警方接到举报后,迅速展开调查。

经审理,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化工厂负责人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责令化工厂进行整改。

案例五:合同诈骗案2023年,某市发生一起合同诈骗案。

嫌疑人陈某虚构一家公司,以签订合同为名,骗取被害人李某100万元。

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侦查。

通过调查,警方发现陈某涉嫌多起诈骗犯罪。

法院审理后,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案例六:职务侵占案2020年,某市一家国有企业财务主管张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100万元。

警方接到举报后,迅速展开调查。

经审理,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案例七:故意毁坏财物案2021年,某市发生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

罪行法定原则的案例

罪行法定原则的案例

罪行法定原则的案例罪行法定原则是刑法学中的重要原则之一,它要求国家通过立法明确规定何为犯罪行为以及相应的刑罚,同时限制司法机关对犯罪行为的适用。

下面将列举10个符合罪行法定原则的案例。

1. 案例一:盗窃罪小明趁着夜色将他人家中的贵重物品盗窃,被发现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盗窃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判决依据的是刑法中明确规定的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2. 案例二:故意杀人罪张某与李某发生口角,情绪激动之下持刀将李某刺死。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杀人属于犯罪行为,判决依据的是刑法中明确规定的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3. 案例三:贩卖毒品罪小华为了牟取非法利益,秘密贩卖毒品被公安机关抓获。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贩卖毒品属于犯罪行为,判决依据的是刑法中明确规定的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

4. 案例四:强奸罪小红在公共场所将他人强行引诱到偏僻地方实施强奸行为,被警方抓获。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强奸属于犯罪行为,判决依据的是刑法中明确规定的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5. 案例五:抢劫罪张三持刀抢劫他人财物,被警方抓获。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抢劫属于犯罪行为,判决依据的是刑法中明确规定的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6. 案例六:贪污罪某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物私自侵吞,被公司发现后报警。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贪污属于犯罪行为,判决依据的是刑法中明确规定的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7. 案例七:故意伤害罪李四与王五发生纠纷,出于故意将王五打伤,被警方抓获。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属于犯罪行为,判决依据的是刑法中明确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8. 案例八:走私罪小李利用其工作之便,将大量走私物品偷运出国,被海关查获。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走私属于犯罪行为,判决依据的是刑法中明确规定的走私罪的构成要件。

9. 案例九:诈骗罪小王利用虚假的身份和承诺骗取他人财物,被被害人报警。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诈骗属于犯罪行为,判决依据的是刑法中明确规定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国内近年经典法律案例(3篇)

国内近年经典法律案例(3篇)

第1篇案例名称:李某某诉张某名誉权纠纷案案情简介: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张某系同村村民,两人原本关系融洽。

2018年,张某在网络上散布了关于李某某的不实言论,称其涉嫌违法犯罪,严重损害了李某某的名誉。

李某某发现后,多次要求张某删除不实言论并赔礼道歉,但张某置之不理。

无奈之下,李某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审理过程:1. 一审法院审理:一审法院认为,张某在网络上散布不实言论,侵害了李某某的名誉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判决张某删除相关不实言论,并在其个人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平台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李某某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5万元。

2. 二审法院审理:张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二审法院。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 执行阶段:在执行阶段,法院依法对张某采取了强制措施,迫使其删除不实言论并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公开赔礼道歉。

至此,本案圆满解决。

案例评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名誉权纠纷案,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社会影响广泛:张某的不实言论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引发了广泛关注,损害了李某某的名誉,同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言论自由与名誉权保护的讨论。

2. 法律适用严格: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格依法保护了李某某的名誉权,明确了网络言论自由的边界,为网络空间治理提供了有益借鉴。

3. 道德伦理冲突:本案中,张某的行为不仅侵犯了李某某的名誉权,还违背了社会公德和道德伦理。

法院对此予以严厉谴责,体现了法律对道德的引导作用。

4. 警示意义深远:本案警示人们,在享受网络言论自由的同时,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合法权益,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

案例启示:1. 加强网络言论管理: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网络言论的监管,严厉打击网络谣言、诽谤等违法行为,维护网络空间秩序。

2. 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广大网民应提高自身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上网,不传播不实言论,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十大杀人的法律案例(3篇)

十大杀人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一:张某某故意杀人案【案件简介】张某某因与前妻感情纠纷,怀恨在心,持刀将前妻杀害。

经法院审理,张某某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律分析】张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张某某的行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依法应被判处死刑。

二、案例二:李某某抢劫杀人案【案件简介】李某某为获取财物,持刀抢劫,在抢劫过程中将被害人杀害。

经法院审理,李某某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律分析】李某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和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应数罪并罚。

本案中,李某某的行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依法应被判处死刑。

三、案例三:赵某某故意伤害致死案【案件简介】赵某某因邻里纠纷,持刀将邻居杀害。

经法院审理,赵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律分析】赵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案中,赵某某的行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依法应被判处无期徒刑。

四、案例四:钱某某强奸杀人案【案件简介】钱某某为满足性欲,强奸被害人,在强奸过程中将被害人杀害。

经法院审理,钱某某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律分析】钱某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和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应数罪并罚。

本案中,钱某某的行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依法应被判处死刑。

五、案例五:孙某某拐卖妇女儿童杀人案【案件简介】孙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拐卖妇女儿童,在拐卖过程中将被害人杀害。

经法院审理,孙某某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律分析】孙某某的行为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和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和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和故意杀人罪应数罪并罚。

我国法律的经典案例(3篇)

我国法律的经典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南京彭宇案是我国近年来备受关注的法律案件之一,它涉及道德、法律和人情等多个层面,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讨论。

该案发生在2004年11月20日,南京市民彭宇在街头行走时,不慎撞倒了一位年迈的老太太。

事后,老太太及其家属要求彭宇赔偿医疗费用等损失。

彭宇认为自己并非故意撞人,但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院判决彭宇承担赔偿责任。

二、案情简介2004年11月20日,南京市民彭宇在街头行走时,因地面湿滑不慎摔倒,撞倒了一位年迈的老太太。

老太太摔倒后,彭宇立即上前搀扶,并拨打了急救电话。

事后,老太太及其家属要求彭宇赔偿医疗费用、护理费等损失。

彭宇认为自己并非故意撞人,但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院判决彭宇承担赔偿责任。

三、法院判决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彭宇撞倒老太太的事实成立,但考虑到彭宇在事发后积极救助老太太,且双方在事故发生后未发生纠纷,法院判决彭宇承担30%的赔偿责任,赔偿老太太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1.1万余元。

四、社会反响南京彭宇案一经判决,立即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一方面,人们认为法院的判决违背了道德,损害了善良人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法院的判决有利于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防止恶意诉讼。

五、案件评析1. 道德与法律的冲突南京彭宇案反映了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冲突。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将道德视为行为的准则,但在法律面前,道德并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

法院的判决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弱势群体的权益,但也损害了善良人的利益,引发了人们对道德与法律关系的思考。

2. 证据的重要性南京彭宇案中,彭宇虽然承认自己撞倒了老太太,但由于缺乏确凿的证据,法院仍然判决其承担赔偿责任。

这表明,在法律诉讼中,证据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当事人应当积极收集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南京彭宇案暴露出我国社会诚信体系的不足。

在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未能及时沟通,导致矛盾激化。

为此,我国应当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人们的道德素质,促进社会和谐。

触犯法律的案例杀人(3篇)

触犯法律的案例杀人(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区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杀人案件。

被害人李某某,男,28岁,某公司职员。

嫌疑人张某某,男,35岁,李某某的同事。

两人因工作上的矛盾,张某某怀恨在心,最终在一天晚上,将李某某残忍杀害。

二、案件经过1. 案发前,张某某和李某某因工作上的矛盾产生摩擦。

张某某认为李某某在工作中对其不公平,心生怨恨。

2. 事发当晚,张某某提前下班,购买了一把尖刀。

他预谋在下班途中杀害李某某。

3. 晚上7点左右,张某某在下班途中与李某某相遇。

张某某趁李某某不备,突然持刀向李某某刺去。

李某某躲避不及,被刺中腹部。

4. 李某某痛苦地倒在地上,张某某继续对其进行攻击。

李某某挣扎着向附近的一家便利店跑去求助。

5. 便利店老板听到呼救声,立即报警。

警察迅速赶到现场,将张某某制服。

6. 李某某被送往医院抢救,但因伤势过重,不幸去世。

三、案件审理1. 张某某被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2.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张某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他表示,自己因为怨恨,一时冲动,犯下了无法挽回的错误。

3.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四、案例分析1. 案例原因分析(1)工作矛盾:张某某和李某某因工作上的矛盾产生摩擦,这是导致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2)心理失衡:张某某在心理上无法承受工作上的压力和怨恨,导致其情绪失控,犯下杀人罪行。

(3)冲动行为:张某某在作案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后果,一时冲动,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

2. 案例启示(1)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减少员工之间的矛盾。

(2)关注员工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和解决员工的心理问题,避免因心理问题导致的犯罪行为。

(3)提高法制观念,让员工明白法律的重要性,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五、结语这起杀人案件给人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在生活中要关注身边的人,关心他们的心理健康。

同时,也要加强法制教育,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

刑事法律案例分享(3篇)

刑事法律案例分享(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3月,某市发生一起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盗窃了某公司价值5万元的财物。

案件发生后,警方迅速展开侦查,经过一个月的努力,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

本案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

二、案件分析1.案件定性本案中,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司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犯罪手段王某在实施盗窃过程中,采取了以下手段:(1)事先踩点,了解目标公司内部情况,选择易于得手的时机进行盗窃。

(2)使用撬锁工具,破坏公司门窗,进入公司内部。

(3)将公司财物搬运至其驾驶的汽车内,逃离现场。

3.犯罪动机王某因家庭困难,急需用钱,遂产生盗窃公司财物的念头。

在作案过程中,王某意识到盗窃行为可能会受到法律制裁,但仍抱着侥幸心理,认为作案后不会被警方发现。

4.犯罪后果王某的盗窃行为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营。

同时,王某的盗窃行为也破坏了社会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三、案件启示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

本案中,王某因法律意识淡薄,才走上了犯罪道路。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是预防犯罪的重要手段。

2.强化治安防范措施,提高防范能力。

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加强门窗、监控设备等防范设施的建设,提高防范能力。

3.严厉打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公安机关应加大对盗窃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四、结语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盗窃案件,通过对案件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动机以及犯罪后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强化治安防范措施,严厉打击犯罪行为,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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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法经典案例精选第一部分刑法总则一、犯罪构成得主体案例1.李某在14岁之前盗窃各类财物约五万余元.14岁生日那天,李某邀集几个朋友一起吃饭。

饭后回家途中(当晚九点),李某瞧到一行人手拿一个提包,即掏出随身携带得弹簧刀将持包人刺伤,将包抢走,包内有手提电话一部、现金5000余元。

第二天李某出门游逛,见路边停着一辆吉普车,即设法打开车门,将车开走.行驶途中,因操作生疏,将在车站候车得3人挂倒,二死一伤。

李某不仅未停车,反而加大油门逃走。

当日下午,李某将汽车以两万元得价格卖出。

听说警察在调查此案,李某逃走,后被抓获。

经查,李某在逃亡得第五天还曾教唆一个15岁得男少年抢劫她人财产1200元;帮助她人运输毒品30克,获得运输费150元。

请对李某得上述各行为从刑法角度进行分析并说明理由。

二、犯罪构成得主观方面案例2.被告人甲女与开办工厂得乙男勾搭成奸.乙因工厂不景气而心绪不佳。

为稳定人心,乙未将不景气得情况公诸于众,被告人甲也不知晓。

一日,乙与妻子、甲以及一个朋友吃饭喝酒。

劝酒时,被告人甲为乙斟酒,乙妻见状便阻拦说:“她不会喝酒。

"乙即说:“别说喝酒,就就是‘1059’(即剧毒农药)我也奉陪到底。

"被告人甲便开玩笑地问到:“您家有‘1059’吗?在哪儿?”乙说“有,在西屋地上。

甲便取来‘1059’农药,当着大家得面将农药倒入乙得碗里,然后对乙说:“您喝啊?”乙即问妻子道:“我喝啦?”乙妻开玩笑说:“您喝吧!"于就是乙便喝了一口.甲根本未料到乙真会喝,当即吓呆了,乙妻见状急忙打掉乙手中得酒碗,用手抠乙得喉咙,想让乙把农药吐出来,但未奏效,乙在被送往医院得途中死亡。

问:本案中,甲得行为就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如不构成犯罪,请说明理由。

三、犯罪构成得客观方面案例3.被告人江某与被害人郑某就是同一家电脑公司得工作人员,二人同住一间集体宿舍.某日,郑某将自己得信用卡交江某保管,3天之后索回。

一周后,郑某发现自己得信用卡丢失,到银行挂失时,得知卡上得1、5万元已被人取走。

郑某报案后,司法机关找到了江某。

江承认就是其所为,但对作案事实前后供述不一。

第一次供述称,在郑某将信用卡交其保管时,其利用以前与郑某一起取款时偷记下得郑某信用卡上得密码,私下在取款机上取款;第二次供述称,就是仿制了一张信用卡后,用所获取得郑某信用卡上得有关信息取款;第三次供述却称,就是拾得郑某得信用卡后,用该卡取款.但被害人郑某怀疑就是江某盗窃其信用卡后取走卡上所存得钱款。

问:(1)如果郑某将信用卡交江某保管时,江某私下用来取走了现金,江某就是否构成犯罪,如果就是,构成何罪?(2)如果江某用自己仿制得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现金,江某构成何罪?(3)如果江某拾得信用卡后,用该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现金,江某就是否构成犯罪,如果就是,构成何罪?(4)如果江某盗窃信用卡后,用该信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提取了现金,江某构成何罪?四、故意犯罪得未完成形态案例4.宋某系某私营建筑公司得总经理、法人代表。

2002年,为达到出国观光目得,宋向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送礼约2万余元,使其违规办理了出国手续.在国外,宋某在赌场赌博,赢3万元。

归国后,2003年4月,宋某指使其建筑公司在施工中用低标号水泥代替高标号水泥,导致该公司承建得一座礼堂坍塌,损失近200余万元。

为逃避制裁,宋某找到时任公司经理得同乡金某商议对策.金某恰因走私被追查,金某提出请宋到自己在云南得亲戚家暂避,并请宋将自己走私得证据带走,隐藏好或干脆悄悄毁掉。

行前金某交给宋某2万元路费.宋某走后,金某恐其难逃法网,遂命其表弟谭某带刘、黄二人在途中将宋干掉。

谭某闻言色变,说此举恐有杀身之虞,劝金某放弃。

金某诡称只要谭将自己得一封亲笔信带给刘黄二人,并随其找到宋某,不必谭动手。

谭某默许。

于就是金某当着谭某得面写了信,并给谭某3万元。

谭某在途中将金某得信交给刘黄二人,假说自己另有急事,一切事由可与金某直接联络,遂于中途下车.刘黄二人寻到宋某,欲施毒手,经宋某苦苦哀求并许以重金,遂放过宋某.后宋某向当地公安机关自首。

请分析各人得刑事责任.案例5.甲某认为妻子与其离婚,就是妻姐丁某从中挑拨所致,遂产生杀死丁某及其家人后劫持飞机逃往台湾之念,并得到乙得赞同。

之后,甲乙二人购买催泪枪一支,并将催泪枪分解伪装,进行了两次登机试验。

同时又准备了毒药“赤血盐”,用于杀害丁及其家人。

甲乙二人决定于1999年11月8日晚,杀死丁及其全家后乘长春市至厦门市得班机,将飞机劫持至台湾。

11月3日,由甲出资、乙去长春购买了11月7日长春市至厦门市得飞机票二张。

后来,乙感到害怕,独自一人到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将甲抓获,阻止了事态得进一步发展。

问:1。

甲构成何罪?应当如何处罚?2.乙构成何罪?应当如何处罚?五、共犯案例6.犯罪人甲早就有杀害乙得意思,某日知道乙躲在屏风后面喝茶,就对刚从她处走来得丙说:“您不就是一直对A公司有仇吗,这就是该公司昨天新买得屏风,价值8万元,把它砸坏算了。

”丙于就是从屋外拣起一块石头,直接向屏风扔去,砸坏了屏风,同时将乙砸死.司法机关事后调查得知,丙不知道有人在屏风后面.问:1.结合共同犯罪得理论分析:对于乙得死亡,甲、丙就是否均需要负责?如果应负责,罪名就是什么;如果不应负责,理由何在?2.结合共同犯罪得理论分析:对A公司屏风得损坏,甲、丙就是否均应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应负责,罪名就是什么;如果不应负责,理由何在?3.丙得行为与乙得死亡之间有无因果关系?4。

本案最终应如何处理?六、数罪案例7。

章某与郭某在赵某开得工厂打工,赵某拖欠章、郭劳动报酬8000元一直未付。

张、郭二入商量,将赵15岁得女儿A骗出,然后带到外地扣押,以迫使赵某支付报酬。

虽经郭、章二人多次催促,赵仍不付报酬。

于就是二人商定将赵得女儿卖掉.在章某外出寻找买主期间,郭某将A奸淫。

章某找到了买主陈某后,章郭二人以6000元将A卖给了陈某。

陈某买回A 后要与A结成夫妻,遭到A得拒绝:陈某担心A逃走,便将A关在房间里反锁了1个多月,但A仍不愿意与陈某结婚;陈某后来觉得A年纪小,太可怜,便让A回原籍与家人团聚。

陈某又觉得自己亏了,于就是找到了章某,让章某退回自己得6000元钱。

章某拒绝退还,陈某便于深夜将章某得一辆价值4000元得摩托车骑走.根据上述案情,分析章某、郭某、陈某得刑事责任。

七、刑罚案例8.甲因犯强奸罪、故意伤害罪被人民法院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8年,服刑12年后被假释。

在假释考验期得第5年,甲盗窃一辆汽车而未被发现。

假释考验期满后得第4年,甲因犯抢劫罪而被逮捕,交代了自己在假释考验期内盗窃汽车得行为.另外,甲还在假释考验期满得第3年,从A市得毒品走私犯手中购买毒品2500克,运到B市后卖出。

问:1。

对甲假释考验期间得盗窃罪应如何处理?2。

对甲假释考验期满后犯得抢劫罪应如何处理?3.对甲进行得毒品犯罪应如何定罪?4.对甲最后得刑罚应如何确定?第二部分刑法分则一、危害国家安全罪: 略二、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例9. 李华为报复男朋友陈某得始乱终弃,应聘到陈某单位附近得饭店当了一名杂工。

当得知陈某会在2003年除夕那天来该饭店吃团圆饭时,除夕那天下午,趁着厨房没人,李华把半包“闻到死”拌进了准备做团圆饭得食油与生粉里。

随后她回到家里也服下了毒药,在毒性发作得最后一刻,她拿起电话拨打了110……得到消息得警察马上赶往现场,所幸时间尚早,还未有人在该饭店就餐。

后来,经过化验,食油与生粉中含有剧毒得毒鼠强成分。

李华也随之获救。

问:李华就是否构成犯罪,如果就是,构成何罪?李华就是否构成犯罪中止?案例10.甲为获利于某日晚向乙家得羊圈内(共有29只羊)投放毒药,待羊中毒后将羊运走,并将羊肉出售给她人。

问:甲得行为构成哪些犯罪?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案例11.某甲就是某私营电器厂(不具有法人资格)得副厂长,1988年4月因为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1993年11月12日假释。

假释考验期至1998年2月12日.1997年12月,甲为骗取贷款,照银行印章得样式,伪造了农业银行某办事处得储蓄章与行政章,并套取整存整取存单得样本,印制大量空白存单,然后制作2份金额各为100万元得假存单,并持该存单到某信用社以电器厂得名义要求抵押贷款,从某信用社开出2份抵押证明,盖上私刻得印章,以此假存单与抵押证明从银行骗取贷款200万元。

此后,甲某又以同样得方式先后共骗取贷款1200余万元。

贷款大多用于偿还电器厂得贷款.案发前,归还银行贷款200万元.案发后,追回赃款与财物价值600余万元,尚有近500万元无法追回。

问:1.甲某得行为构成何罪?2。

本案就是否属于单位犯罪?案例12。

某国有独资公司瞧到“小糊涂仙”酒在市场上很畅销,即将本厂生产得劣质酒伪装成“小糊涂仙"酒出售.为了顺利出售,该厂伪造了大量“小糊涂仙”酒得包装。

包括该酒得酒瓶、带有该厂商标得瓶贴等。

该厂共伪造了市值200万元得“小糊涂仙”酒,共花去成本4万元。

在尚未销售时,即因群众举报而被执法人员查获.经查,“小糊涂仙”酒得外观设计已获得专利,“小糊涂仙"商标已获得注册。

问:1。

该厂得行为就是否构成单位犯罪,为什么?2。

该厂得行为构成什么犯罪?为什么?3.本案中有无犯罪未完成形态?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案例13。

2003年4月5日,甲为勒索财物,欲将某大款得独生子乙带回家中藏匿,在将乙带回家得路上,甲认为该行为不妥,又将乙送回家中.问:甲得行为就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处于何种犯罪形态?为什么?案例14.甲、乙合谋勒索丙得钱财.甲与丙及丙得儿子丁(17岁)相识。

某日下午,甲将丁邀到一家游乐场游玩,然后由乙向丙打电话。

乙称丁被绑架,令丙赶快送3万元现金到约定地点,不许报警,否则杀害丁。

丙担心儿子得生命而没有报警,下午7点左右准备了3万元后送往约定地点。

乙取得钱后通知甲,甲随后与丁分手回家。

问:甲、乙构成何罪?为什么?五、侵犯财产罪案例15.被告人赵某在A市火车站站台上见一刚下车得旅客王某(女)带着一个小孩,旁边放着5件行李,便上前询问其就是否需要雇人扛行李。

二人商定,由赵某将王得4件行李扛出车站,王付给赵人民币20元作为报酬。

赵扛着4件行李刚出站口,王得小孩被车站工作人员拦下查票.瞧到王忙于出示车票,赵遂产生了非法占有王得行李得企图,趁王不注意,将行李扛走.行李内装有人民币6000元、价值5000元得真皮提包一个及其她物品。

破案后,公安机关追回了全部赃款与赃物,并发还给失主王某。

问:赵某得行为构成何罪?案例16。

2003年8月8日,某师范专科学校学生李向兵(生于1986年12月)骑车去公园游玩,骑至某中学附近时,迎面驶来得一辆大货车得拖挂车厢,将李向兵前方与其同向骑车上班得某公司业务员项红艳挂倒,项红艳当即昏迷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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