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宅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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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19)-22页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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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19)-22页精选文档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19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设计标准Design standard for residential buildingsDGJ08-20-2019/8/27主编单位: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批准部门: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施行日期:2019年8月1日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沪建建(2019)第0342号关于批准《住宅设计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主编的《住宅设计标准》,经有关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其中3.2.1条、3.2.2条、3.3.3条1~4款、4.1.l条、4.2.2条、4.3.2条、4.4.2条、4.7.2条、4.7.3条、5.l.1条、5.1.2条、5.2.1条、5.2.2条、5.3.2条、5.5.3条、5.6.2条、5.6.3条、6.1.2条、6.2.1条、7.1.l条、7.1.2条、7.1.3条、7.4.2条、7.4.3条、7.4.4条、9.0.3条、10.0.11条、10.0.17条、11.0.3条、11.0.8条、12.1.1条和12.4.1条为强制性条文。

该规范统一编号为DGJ08-20-2019,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

原《住宅建筑设计标准(局部修订)》(DBJ08-20-98)同时废止。

该规范由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前言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设计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沪建建(99)第0197号《关于下达2019年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和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围绕上海“十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以与城市功能定位相协调、以人为本、促进高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相统一为指导思想,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十五”期间住宅设计的安全、功能、环境、适用等要求作了多方面的考虑,提出了一些基本指标和基本规定。

上海市 住宅设计标准

上海市 住宅设计标准

上海市的住宅设计标准主要参考以下法规和规定:
1. 《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该标准包括住宅的建筑设计、采光、通风、卫生、噪声、照明等方面的规定。

2. 《上海市市政工程设计规范》:该规范包括住宅用地选址、场地环境、交通、供水、燃气、给排水等方面的规定。

3. 《上海市城市规划和建筑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在城市规划和建筑管理方面需要遵守的相关规定。

具体的规定如下:
1. 住宅建筑面积与使用人数的比例应满足规定的建筑规划标准;
2. 住宅的采光面积不得小于房间面积的11%;
3. 卫生间、厨房、洗手间等区域要满足防水、排水和通风要求,并与其他房间隔离;
4. 室内噪声在住宅建筑内各房间之间和与外界之间不得超
过规定的噪声限制;
5. 照明设计应根据不同房间的用途合理分配,保证不同房间光线亮度的适当差异。

以上只是一些主要的标准和规定,具体的要求还应参考建筑设计师和相关专业人员的意见,以及按照上海市的正式建筑设计标准进行实际设计和施工。

2016上海住宅设计标准

2016上海住宅设计标准

2016上海住宅设计标准住宅是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住宅设计标准的制定对于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

2016年,上海市发布了新的住宅设计标准,对于住宅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期提高住宅建筑的品质,满足人们对于居住环境的需求。

首先,2016上海住宅设计标准对于住宅建筑的规划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土地利用方面,要求住宅区应当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同时要求合理规划绿地、道路等公共空间,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在建筑布局方面,要求合理设置住宅楼与公共设施的距离,保证居民的生活便利性和安全性。

此外,标准还对住宅建筑的高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以确保住宅区的宜居性。

其次,2016上海住宅设计标准对于住宅建筑的设计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在建筑外观设计方面,要求住宅建筑应当符合城市风貌和建筑风格,同时要求注重建筑的节能、环保等方面,提高建筑的可持续性。

在室内设计方面,标准要求合理布局房间,提高室内采光、通风等条件,同时要求注重室内装饰材料的环保性和安全性,保障居民的健康和安全。

此外,2016上海住宅设计标准还对于住宅建筑的施工和验收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施工方面,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保证建筑质量和安全性。

在验收方面,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保建筑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2016上海住宅设计标准对于住宅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上海市的住宅建筑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要求。

这些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提高住宅建筑的品质,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促进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建筑设计单位能够严格遵守这些标准,为上海市的住宅建筑质量和城市形象做出积极贡献。

上海普通住宅的标准

上海普通住宅的标准

上海普通住宅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建筑规模和结构:一般来说,上海普通住宅的建筑规模不超过12层。

住宅建筑的结构以钢筋混凝土框架为主,部分为钢结构。

•户型布局:普通住宅的户型布局主要是以两室、三室、四室为主。

•面积和价格: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45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31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230万元/套。

请注意,这些标准可能会有变化,具体以上海市的最新政策为准。

《住宅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经建设部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四日以建标[1999]76 号文批准,业以发布。

本规范第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参加单位是北京市建筑设计院、天津市规划设计管理局、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建委综合设计院、西安冶金建筑学院、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南京市住宅设计研究所、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四川绵阳地区建筑勘察设计院。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住宅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条文说明,供国内使用者参考。

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

1 总则1.0.1 城市住宅建设量大面广,关系到广大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同时,住宅建设要求投入大量资金、土地和建材等资源,如何根据我国国情合理地使用权有限的资金和资源,以满足广大人民对住房的要求,保障居民最低限度的居住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基本要求,是制定本规范的目的。

原《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 86 是国家计委于1986 年颁布实施的,执行已有12 年。

原规范是在1983 年国务院颁布的住宅建设标准基础上制定的,在改善城市居民的住房条件、提高住宅设计质量方面无疑起了重大作用。

但是,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原规范一些条文已不适应当前对城市住宅提高质量的要求,国家制定了新的城市住宅建设标准,与此相适应,本规范也应修订,个性不适用的条文,补充新的内容。

同时,为加强立法,使本规范具有强制性法规的性质,增加了监督、执行规范的保证措施,扩充了各专业的内容,使其成为综合性的设计法规,规定了设计中基本的低限要求,并具有一定的技术管理内容,实施后必将进一步保证住宅设计质量,促进城市住宅建设健康发展。

1.0.2 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和住宅商品化,城市住宅已不再是单一标准的集合式住宅模式,目前除了大量的中、低档标准的城市普通住宅外,尚有标准较高的住宅,其形式有独立式住宅、并联式住宅等等,按层数分也有从低层到高层不同类型。

各类规范关于住宅类型的定义

各类规范关于住宅类型的定义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
总则
1.0.3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上海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附录一:
3、低层建筑
指高度小于、等于10米的建筑,低层居住建筑为一层至三层。

4、多层建筑
指高度大于10米,小于、等于24米的建筑,多层居住建筑为四层至八层。

5、高层建筑
指高度大于24米的建筑,高层居住建筑为八层以上(不含八层)。

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
术语:
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建筑设计资料集
住宅按照套型组合关系分类可以分为组合式住宅和非组合式住宅
按照层数可以分为
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我国住宅层数划分规定,一层至三层为低层住宅,低层住宅因其院子、户内房间组合与住宅拼临户数等不同情况,可组合成不同的平面形式,如独院式和拼联式。

上海市住宅设计建设标准

上海市住宅设计建设标准

上海市标准住宅建筑设计标准DBJ08-20-941总则1.0.1 为使住宅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的基本要求,并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相协调,在总结执行《“八五”期间城镇职工住宅建筑设计标准》的基础上,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GBJ96-86《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结合上海市的实际情况,本世纪末实现小康居住目标的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范围如下:1.0.2.1 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成本价房;1.0.2.2 城市建设动迁房;1.0.2.3 出租给职工的住宅。

1.0.3 住宅建筑设计应以近期使用为主,适当考虑今后进行改造的可能。

1.0.4 住宅建筑设计应符合本市城市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并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1.0.5 住宅建筑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条例的要求。

2 套型及面积标准2.0.1 新建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必须是独门独户,并应有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储藏空间、阳台或阳光室。

2.0.2 低、多层住宅每户平均建筑面积不应超过60m2;中高层住宅每户平均建筑面积不应超过66m2;高层住宅每户平均建筑面积不应超过76m2。

2.0.3 住宅套型应分为小套、中套、大套,其使用面积不得低于以下规定:2.0.3.1 小套33m2;2.0.3.2 中套40m2;2.0.3.3 大套52m2。

2.0.4 住宅的各类房间,其净面积不得低于以下规定:2.0.4.1 主卧室12m2;双人卧室9m2;单人卧室6m2; 2.0.4.2 起居室12m2;2.0.4.3 厨房:大套5.0m2;中套4.5m2;小套4.0m2;2.0.4.4 卫生间:3.5m2。

3 卫生标准3.0.1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间卧室或起居室向南或南偏东35°~南偏西35°。

3.0.2 住宅设计应组织好穿堂风。

卧室、起居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

低、多层住宅的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

上海市住宅设计防火规范

上海市住宅设计防火规范

SHANGHAI FIRE FIGHTING BUREAU
上海市消防局防火部建审处
• 跃廊式住宅:通过一层水平共用走道, 联系两层或两层以上楼面各套住房的住 宅。 • 租赁式公寓:用于出租的成套住宅,包 括酒店式公寓及公寓式办公楼。
SHANGHAI FIRE FIGHTING BUREAU
上海市消防局防火部建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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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防局防火部建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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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防局防火部建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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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消防登高场地 )、消防登高场地 • 1、高层住宅应在登高面一侧,结合消防车道 设置不少于一块的消防登高场地,每块消防登 高场地面积不应小于15m*8m。 消防登高场地是指供消防登高车实施操作时 停靠的停车场地。根据上海目前使用的登高消 防车的最大长度为13m,登高车操作支撑所需 的硬地宽度为6m,为满足登高消防车的正常作 业并为消防人员的施救留出一定的工作空间, 本条文规定消防登高场地的面积不应小于 15m*8m。
上海市消防局防火部建审处
• 5、剪刀楼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剪刀楼梯的两个楼梯应在前室、走 道或屋顶连通; • 2)、剪刀楼梯的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 限不低于1.00h的实体墙分隔。

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2022

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2022

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2022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是上海市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居住环境要求制定的一套住宅设计规范,其目的是保障住宅环境的质量和居民的生活舒适度。

下面是对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的详细介绍。

一、总则1.1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城区的新建住宅项目,包括多层住宅和高层住宅。

1.2 本标准的要求是强制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

二、住宅布局和功能要求2.1 住宅的户型设计应合理,充分考虑居民的实际需求。

2.2 各个房间的面积和布局应符合人体工学和使用要求。

2.3 厨房、卫生间、阳台等功能空间应设计合理,满足居民的功能需求。

2.4 公共区域的设计要注重人性化和社交性,营造舒适的社区环境。

三、建筑结构和防火要求3.1 住宅建筑结构应满足抗震、抗风等基本要求。

3.2 住宅的防火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3 住宅楼层之间的防火分隔应满足相应要求。

四、采光和通风要求4.1 住宅内部采光设计应充分利用自然光,保证室内光线充足。

4.2 住宅的通风设计应保证空气流通畅通,避免潮湿和异味。

五、室内环境和装饰要求5.1 室内装饰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得使用含有有毒物质的材料。

5.2 室内环境的噪音控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3 住宅的照明设计应合理,满足居民的实际需求。

六、设备设施和供水排水要求6.1 住宅内部的供水和排水设施应满足相关要求。

6.2 住宅内部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6.3 住宅内部的空调和采暖设备应满足居民的采暖和冷却需求。

七、交通和停车要求7.1 住宅小区内部的交通布局应合理,方便居民出行。

7.2 住宅小区内应配备足够的停车位,满足居民的停车需求。

八、小区配套设施和绿化要求8.1 住宅小区应配备必要的配套设施,如儿童游乐场、健身设施等。

8.2 住宅小区的绿化率和绿化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九、室外空间规划和安全要求9.1 住宅周边的室外空间应合理规划,包括道路、人行道、绿化带等。

《住宅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
3.4卫生间
本条要求每套住宅应设的三件洁具为便器、洗浴器和洗面器,第四类住宅有条件时宜设三间或二个以上卫生间。由不同洁具组合而成的卫生间,其最小面积的规定依据如下:一、以洁具低限尺度以及卫生活动空间计算最低面积;二、淋浴空间与盆浴空间综合考虑,不考虑在淋浴空间设洗面器。三、不考虑排便活动与淋浴活动的空间借用。四、住宅的卫生间面积必须为护理老人和照顾儿童使用时留有余地。本条款规定的面积不包括洗衣机的位置。无前室的卫生间,其门往往直接开向厅或厨房,是前阶段住宅套型面积指标较低时的过渡性办法。实态调查发现,这种布置方法问题突出,“交通干扰”、“视线干扰”、“不卫生”等缺点较多,本条规定要求杜绝出现这种设计。卫生间的地面防水层,因施工质量差而发生漏水的现象十分普遍,同时管道噪声、水管冷凝水下滴等问题也很严重,本条规定不得将卫生间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跃层住宅中允许将卫生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的上层,并均应采取防水和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1总则
城市住宅建设量大面广,关系到广大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同时,住宅建设要求投入大量资金、土地和建材等资源,如何根据我国国情合理地使用权有限的资金和资源,以满足广大人民对住房的要求,保障居民最低限度的居住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基本要求,是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原《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是国家计委于1986年颁布实施的,执行已有12年。原规范是在1983年国务院颁布的住宅建设标准基础上制定的,在改善城市居民的住房条件、提高住宅设计质量方面无疑起了重大作用。但是,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原规范一些条文已不适应当前对城市住宅提高质量的要求,国家制定了新的城市住宅建设标准,与此相适应,本规范也应修订,个性不适用的条文,补充新的内容。同时,为加强立法,使本规范具有强制性法规的性质,增加了监督、执行规范的保证措施,扩充了各专业的内容,使其成为综合性的设计法规,规定了设计中基本的低限要求,并具有一定的技术管理内容,实施后必将进一步保证住宅设计质量,促进城市住宅建设健康发展。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和住宅商品化,城市住宅已不再是单一标准的集合式住宅模式,目前除了大量的中、低档标准的城市普通住宅外,尚有标准较高的住宅,其形式有独立式住宅、并联式住宅等等,按层数分也有从低层到高层不同类型。不同类型的城市住宅,基本功能及安全、卫生要求是一样的,故本规范应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各种类型的住宅设计。50045)修订后,高层建筑已突破100m的限制,故本规范不再作高层住宅上限为三十层的限制。划分的依据主要是垂直交通和防火要求的不同。一至三层的低层住宅住户一般自用楼梯,四至六层住宅住户共用楼梯,七层以上应设电梯,GB50045规定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要求设消防电梯和防火设施,但又规定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才设消防电梯,故这类住宅十一层以下可像中高层住宅一样设一般的电梯,但其防火设计仍须符合GB50045的要求。国家对住宅建设非常重视,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了城市住宅建设标准,特别是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方针政策和法规与住宅建设关系特别密切,住宅设计时必须严格遵守,如建设部提出“从1996年起到2000年,新设计的采暖居住建筑应完成19801981年当地通用设计能耗水平基础上节能50%”的目标,对《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已进行了修订,为此要改革墙体,加强住宅建筑的保温隔热性能;我国是土地和水资源缺乏的国家,因此在设计中要采用节地型方案,使用节水型器具等等。本规范只对住宅单体工程设计作出规定,但住宅与居住区规划密不可分,住宅的日照、朝向、层数、防火等与规划的布局、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道路系统、竖向设计等都有内在的联系,必须共同形成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困此,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以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当然还包括前条规定的安全、卫生等要求。住宅建筑量大面广,因此,建筑构配件需要标准化、模数化,应符合建筑模数协调标准,适应工业化生产,建筑设备与建筑主体也需模数协调,有得于商品化生产;目前建筑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层出不穷,国家正在实行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政策,改变以往设备陈旧、工艺落后、粗放经营的局面,采取集约化规模经营,提出高产品质量。住宅设计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住宅物质寿命一般不少于五十年,设计时难预测也不可能按如此长时间的使用要求去做,而家庭人口结构的变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新技术和产品的不断涌现,又会对住宅提出各种新的功能要求,这将导致对旧住宅改造,如果在设计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供人使用的,因此处处要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低频,还应根据需要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国家已颁布《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正在制定《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故住宅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必须执行上述规范的有关规定。住宅设计涉及建筑、结构、防火、热工、节能、隔声、采光、照明、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等各种专业,各专业已有规范规定的内容,除必要的重申外,本规范不再重复,因此设计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主要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 37;《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民用建筑照明设计规范》GBJ 133;《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J 15;《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 19;《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JGJ 50等。

《住宅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
3套内空间
3.1套型
3.1.1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是指每套住宅的分户界线应明确,必须独门独户,每套住宅至少应包含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要求将这些功能空间设计于户门之内,不得共同或合用。3.1.2城市大量建造的住宅套型分类一至四类并规定了相应的最少居住空间数和最小使用面积,其依据是:一、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住宅设计应按不同使用对象和家庭人口构成分类设计。本规范的4种套型可满足我国城市普通居民的基本居住生活要求。二、本条件以每套“最少空间数”和“最小使用面积”两个量限定了每一类套型的最小规模,即通常说的“几室几厅”的套型至少应有多少平方米的使用面积才能保证基本的生活要求。三、本条以下限低标准为统一要求,不因地区气候条件、墙体材料等不同而有差异。四、本条以《城市住宅建设标准》中各类住宅的下限面积指标为依据,并与本规范规定的各空间最小面积相吻合,即:每套使用面积=各空间最小使用面积+适当调节的使用面积
1总则
1.0.1城市住宅建设量大面广,关系到广大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同时,住宅建设要求投入大量资金、土地和建材等资源,如何根据我国国情合理地使用权有限的资金和资源,以满足广大人民对住房的要求,保障居民最低限度的居住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基本要求,是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原《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是国家计委于1986年颁布实施的,执行已有12年。原规范是在1983年国务院颁布的住宅建设标准基础上制定的,在改善城市居民的住房条件、提高住宅设计质量方面无疑起了重大作用。但是,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原规范一些条文已不适应当前对城市住宅提高质量的要求,国家制定了新的城市住宅建设标准,与此相适应,本规范也应修订,个性不适用的条文,补充新的内容。同时,为加强立法,使本规范具有强制性法规的性质,增加了监督、执行规范的保证措施,扩充了各专业的内容,使其成为综合性的设计法规,规定了设计中基本的低限要求,并具有一定的技术管理内容,实施后必将进一步保证住宅设计质量,促进城市住宅建设健康发展。1.0.2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和住宅商品化,城市住宅已不再是单一标准的集合式住宅模式,目前除了大量的中、低档标准的城市普通住宅外,尚有标准较高的住宅,其形式有独立式住宅、并联式住宅等等,按层数分也有从低层到高层不同类型。不同类型的城市住宅,基本功能及安全、卫生要求是一样的,故本规范应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各种类型的住宅设计。1.0.3住宅层数的划分与原规范规定基本一致,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修订后,高层建筑已突破100m的限制,故本规范不再作高层住宅上限为三十层的限制。划分的依据主要是垂直交通和防火要求的不同。一至三层的低层住宅住户一般自用楼梯,四至六层住宅住户共用楼梯,七层以上应设电梯,GB50045规定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要求设消防电梯和防火设施,但又规定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才设消防电梯,故这类住宅十一层以下可像中高层住宅一样设一般的电梯,但其防火设计仍须符合GB50045的要求。1.0.4国家对住宅建设非常重视,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了城市住宅建设标准,特别是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方针政策和法规与住宅建设关系特别密切,住宅设计时必须严格遵守,如建设部提出“从1996年起到2000年,新设计的采暖居住建筑应完成19801981年当地通用设计能耗水平基础上节能50%”的目标,对《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已进行了修订,为此要改革墙体,加强住宅建筑的保温隔热性能;我国是土地和水资源缺乏的国家,因此在设计中要采用节地型方案,使用节水型器具等等。1.0.5本规范只对住宅单体工程设计作出规定,但住宅与居住区规划密不可分,住宅的日照、朝向、层数、防火等与规划的布局、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道路系统、竖向设计等都有内在的联系,必须共同形成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困此,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以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当然还包括前条规定的安全、卫生等要求。1.0.6住宅建筑量大面广,因此,建筑构配件需要标准化、模数化,应符合建筑模数协调标准,适应工业化生产,建筑设备与建筑主体也需模数协调,有得于商品化生产;目前建筑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层出不穷,国家正在实行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政策,改变以往设备陈旧、工艺落后、粗放经营的局面,采取集约化规模经营,提出高产品质量。住宅设计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1.0.7住宅物质寿命一般不少于五十年,设计时难预测也不可能按如此长时间的使用要求去做,而家庭人口结构的变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新技术和产品的不断涌现,又会对住宅提出各种新的功能要求,这将导致对旧住宅改造,如果在设计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将比新建节省大量投资和材料,并延长了住宅的使用寿命。1.0.8住宅是供人使用的,因此处处要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低频,还应根据需要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国家已颁布《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正在制定《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故住宅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必须执行上述规范的有关规定。1.0.9住宅设计涉及建筑、结构、防火、热工、节能、隔声、采光、照明、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等各种专业,各专业已有规范规定的内容,除必要的重申外,本规范不再重复,因此设计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主要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 37;《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民用建筑照明设计规范》GBJ 133;《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J 15;《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 19;《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JGJ 50等。

上海市住宅设计防火规范

上海市住宅设计防火规范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日常管理、防火检查、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规定。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开展
定期培训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宣传资料
制作和发放消防安全宣传资料,包括海报、手册、视频等,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用等。
人性化设计
住宅建筑的设计越来越注重人性化, 以满足不同家庭成员的需求,如无 障碍设计、适老化改造等。
智能化
随着科技的发展,住宅建筑的智能 化程度越来越高,如智能家居、智 能安防等。
02
防火设计规范
防火设计的基本原则
01
02
03
预防为主
防火设计应以预防火灾为 主,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减 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安全第一
在火灾发生时,应确保居 民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 损失。
科学合理
防火设计应科学合理,符 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同时也要考虑实际情况和 可行性。
防火设计的标准与要求
建筑材料选择
应选择不燃或难燃的建筑材料,并确保其符 合国家相关标准。
消防设施配备
住宅区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 消火栓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加强与外部救援力量的联动
加强与当地消防、医疗等外部救援力量的联系与合作,建立联动机制, 提高整体应对火灾的能力。
火灾应急处置流程的优化
优化报警和响应流程
建立快速有效的报警和响应机制,确 保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组织救援行动。
优化救援处置流程
明确火灾救援处置程序,优化人员、 物资、资源的调配方案,提高救援效 率。
防火间距

上海市住宅设计规范

上海市住宅设计规范

上海市住宅设计规范上海市是中国的大都市之一,住宅设计规范在城市建设和居住品质提升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建筑空间、功能布局、安全与环保等方面介绍上海市住宅设计规范。

首先,在建筑空间方面,上海市住宅设计规范要求住房建筑的高度、容积率、使用面积等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

上海市住宅建筑的高度一般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制,以避免对周边环境和城市景观造成负面影响。

而容积率则要求在合理范围内,以确保住宅区的居住密度适中,同时保证不同个体的隐私空间。

此外,上海市住宅设计规范还规定了住宅的使用面积,旨在保障居民的居住权益,预防盲目地过度开发。

其次,在功能布局方面,上海市住宅设计规范强调住宅的功能合理性和人性化。

住宅区应该充分考虑居民的生活需求,设置相应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备,例如小区内配备儿童游乐设施、公园绿地、健身器材等,以满足不同居民群体的需求。

同时,上海市住宅设计规范还规定了住宅的通风、采光、隔声等技术要求,确保住宅空间的舒适性,促进健康的居住环境。

再次,安全与环保是上海市住宅设计规范的重要内容。

上海市住宅设计规范规定了住宅建筑的结构强度、防火性能、抗震性能等要求,以确保住宅的安全性。

同时,上海市住宅设计规范还要求住宅建筑要合理利用能源,采用节能技术,减少能源消耗,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此外,住宅区的绿化率、雨水利用、垃圾分类等环保措施也在上海市住宅设计规范中有所要求。

最后,上海市住宅设计规范还关注特殊群体的需求。

规范中明确提出了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住宅设计要求。

比如,住宅建筑要设置无障碍通道、坡道、电梯等设施,方便特殊群体的出入和活动。

这一方面从设计上保障了特殊群体的权益,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城市的人性化关怀。

总之,上海市住宅设计规范在建筑空间、功能布局、安全与环保等方面有严格的要求,旨在提升居民的居住品质和城市的整体形象。

通过合理规划和设计,上海的住宅建筑能够更好地满足居民的需求,提供一个舒适、安全、环保的生活空间。

上海市住宅建筑设计总结(中间版)

上海市住宅建筑设计总结(中间版)

上海市住宅建筑设计几点总结1、阳台a/非保障性住房(参见上海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管理暂行规定)阳台符合以下条件的,阳台面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容积率;否则,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全面积计入容积率:阳台的设计进深(取阳台围护结构外围至外墙面的最大垂直距离)不超过1.8米(含1.8米),且其水平投影面积小于或者等于8平方米的。

保障性住房阳台的计算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不受本项前款规定限制。

b/保障性住房(参见关于上海市保障性住房阳台建设要求和面积计算方法的意见)1)阳台应设计为封闭型,并满足使用需求,符合建筑单体保温节能及日照方面的要求。

2)在办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项目申报和审批相关手续,以及竣工规划测量、竣工规划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时,阳台的建筑面积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阳台面积在房产测绘、产权登记时,按《上海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沪房地资权[2003]108号)规定办理。

测绘机构在出具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时应另附房屋分套封闭阳台面积计算成果表。

在房屋销售时,阳台面积按本通知第二条规定计入房价。

4) 对新建的保障性住房,每套住宅的阳台面积应控制在5m2以内。

设计进深(取阳台围护结构外围至外墙面的最大垂直距离)不超过1.80米(含1.80米)的阳台(北向阳台除外),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对设计进深超过1.80米的阳台以及在住宅分户门、房屋结构范围以内的建筑空间,其建筑面积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容积率。

2、飘窗飘窗符合以下条件的,不计算建筑面积;否则,应按挑出外墙部分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飘窗台面与室内地面的高差应不小于0.5米,飘窗高度应不超过2.2米,且自外墙墙体结构外边线至飘窗外边线距离不超过0.6米。

建设项目含有飘窗设计的,应在申报图纸中提供飘窗详图。

(参见上海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管理暂行规定)3、商业、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超过4.5米。

上海 住宅设计标准

上海 住宅设计标准

上海住宅设计标准摘要:1.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设计标准》的制定背景和目的2.上海全装修住宅室内装修设计标准的特点和优势3.上海普通住宅标准的定义和条件4.上海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判定标准及影响5.结论正文: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设计标准》的制定背景和目的是为了适应本市十五期间经济发展的需要,提高住宅建设水平,满足广大市民对居住质量、居住功能和居住环境的需求。

该标准适用于高度在100m 以下的新建城镇住宅,包括租赁式公寓、改建、扩建住宅等。

近年来,上海全装修住宅室内装修设计标准受到广泛关注。

全装修就是设计与建造一体化,建筑与装修一体化,用先进制造技术全面改造建筑业,彻底摒弃落后的传统设计与建造方式。

全装修房就是用先进制造技术进行个性化制造而成的优质房屋,其特点是高品质和高性能,成本明显降低,更符合健康、安全和环保的要求,并能更好地满足个性化消费的要求。

上海普通住宅标准是一种标准,其定义和条件是:房屋需为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单套建筑面积在140 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 倍以下,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450 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300 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200 万元/套。

根据上海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判定标准,以一套100 平米,单价10 万的房子来计算,假如买入价是50 万,评估价是9 万;按照评估价来计算,首套房买家需要缴纳的税费是,二套则是;如果把,按照8 万的均价来做;税费相对来说比不做低稍微少一点,不过需要更多的现金来付首付款。

结果其实也不低,首套房买家需要交左右,二套需要交60 万左右。

最后,稍微正规一点的中介,2 个点的费用总归要交的。

60 万税费基本稳交的。

当然,如果买家的买入价便宜一点,税费也会相应减少。

上海 住宅设计标准

上海 住宅设计标准

上海住宅设计标准
上海的住宅设计标准主要参考国家的相关法规和规范,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建筑面积标准:住宅建筑面积的规定根据不同户型和人口密度而有所不同,一般以每个住户的建筑面积为准。

2. 空间布局标准:住宅内部的空间布局要符合人类居住的基本需求,包括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等功能区域的合理布局和面积规划。

3. 建筑立面标准:住宅建筑的外立面设计要符合城市整体规划和市政要求,统一、协调、美观。

4. 建筑材料标准:住宅建筑所使用的材料要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标准,包括结构材料、装饰材料、环保材料等。

5. 建筑结构标准:住宅建筑的结构设计要满足抗震、防火等安全要求,采用合理的结构系统和设计参数。

6. 室内装修标准:住宅室内装修要符合健康、环保、安全的原则,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保证室内空气质量。

除了以上内容,上海的住宅设计标准还需要考虑城市规划、交通、环境等因素,以确保住宅建筑与城市的整体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相匹配。

此外,上海还有一些特殊的标准,如历史建
筑保护和改造标准、高层建筑设计标准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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