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管理办法附件
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试验、检测人员的行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铁路工程质量管理有关管理文件及规范、规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建设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工程试验是指在工程实施直至竣工验收和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中,根据设计、技术标准、验收标准和有关规程、规范对各单项工程、隐蔽工程的各个部位逐项进行的工程质量检查,由试验室使用一定的仪器设备,对目的物进行测试检验,采集有关质量指标或数据的活动。
第三条铁路各参建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TB10442-2009)、《铁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4号)要求执行,试验人员资格按《铁路工地试验室和混凝土拌和站人员岗位资格培训考试管理办法(试行)》(工管办函…2013‟300号)要求落实。
公司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推行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有序落实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四条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对各参建施工、监理单位试验室的归口管理。
公司各现场指挥部负责督促本项目各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
第五条参建施工、监理单位按照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有关规定及施工、监理合同要求,设置中心试验室和满足现场需要的工地试验室。
全面负责本标段的试验检测工作。
第六条公司安全质量部主要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或行业的现行标准,并负责宣贯、督促施工和监理单位试验室贯彻执行有关新标准。
2. 归口管理工程试验和试验室信息化有关工作。
3. 对本项目试验室工作条件和信息化工作条件的确认。
4. 抽查各施工、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工作和试验室信息化有关情况。
5. 审核并批准施工、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外委单位。
第七条公司各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1. 检查施工、监理单位试验室工作。
2. 督促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处理试验检测所引发的工程质量问题。
3. 检查施工、监理单位试验室信息化建设和运行情况。
试验管理办法
试验管理办法☆对试验委托单位的要求:一、委托单位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取样方式方法,在取样见证人的监督下正确取样,各工区试验员对各种原材料进入现场后和混凝土、砂浆浇筑时应及时取样或留置试件,并认真按试验内容要求及时正确填写齐全各项试验委托单,经工区经理或作业队长签字,时间不能倒置。
试件到龄期时将试样送往试验室,由试验室及时检测并出具报告。
二、取样方法、批量、频率、规格规定:(一)、钢筋检验:钢筋进场时,必须按批次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试验。
1、每批钢筋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组成一批,且不得大于60t。
2、每批钢筋任选2根各做1组试样,每组各2根试件,分别做拉伸和冷弯试验。
3、钢筋焊接试验:每200个接头为一批,从中切取3个做拉力试验(闪光对焊接头应切取6个试件:3个做拉力试验,3个做冷弯试验)试件长度拉力试验为500mm,冷弯试验为300mm。
(二)、水泥检验:每检验批同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等级、同出厂日期水泥组成。
散装水泥每500t为一批,袋装水泥每200t为一批。
不足上述数量时,亦按一批计。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三)、细骨料检验:同产地、品种、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细骨料,每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400m3或600t也按一批计。
工区每批抽检一次。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从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等量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每组样品50kg。
(四)、粗骨料检验:同产地、品种、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粗骨料,每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400m3或600t也按一批计;工区每批抽检一次。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从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等量的石子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均匀分布的15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每组样品50kg。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检测试验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管理规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第57号令《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从事建筑材料和制品等试验工作的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科研单位与大专院校的工程试验室,以及为建设工程质量提供检测试验数据的检测试验机构,均应执行本办法.第三条自治区建设厅对全区建设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具体工作由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
各盟(市)、旗(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检测试验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工程检测试验单位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自治区建设厅资质审查,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检测试验工作。
第二章检测试验单位工作职责第五条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的主要任务: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的政策、法规,以及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二、负责全区检测试验单位管理及资质等级审查工作,对已取得检测试验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
并对全区检测试验单位进行业务指导。
三、接受委托,承担自治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现场建筑材料及构配件的检测试验和鉴定任务。
四、承担或参与结构安全、建筑功能的技术评价,主持或参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和仲裁的检测工作.五、主持或参与建筑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检测或评定工作。
六、承担或参与国家和自治区组织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的制订和修订T作。
七、对自治区境内的建设工程、现场建筑材料及构配件进行抽检,并向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提出质量检测试验报告和建议。
第六条盟(市)、旗(县)检测中心(站)的主要任务: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的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
二、经本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负责本地区检测试验单位的管理及资质等级的初审工作。
现场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现场试验检测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经理部现场检测管理,标准现场检测工作,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中现场检测包括:工程地质原位测试〔动力触探、静力触探、标准贯入试验等〕,路基压实质量检测〔Evd、Ev2、K30、孔隙率检测等〕,锚杆拉拔试验,贯入法一天强度检测,混凝土回弹、钻芯检测,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测试,孔底沉碴厚度检测,静载试验,桩基低应变检测、超声波检测,雷达检测,混凝土裂纹宽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等凡需持试验仪器到施工现场进展的检测;不包括第三方检测。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经理部各总队、工程试验检测中心、工地试验室。
第二章各方职责第四条总队职责1.向试验检测中心现场检测组或工地试验室提出现场检测申请,填写委托单。
2.做好现场检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配合试验检测中心现场检测组或工地试验室进展检测。
4.总队自行进展的检测并出具报告的工程有:贯入法1天强度检测、锚杆抗拔力、泥浆性能、压实系数或孔隙率、K30检测、混凝土拌合物性能、隧道防水板焊接质量气密性检测等。
5.总队应配备根本的现场检测仪器包括:贯入法强度检测仪、钻孔取芯机、泥浆测试仪、灌砂筒、环刀、压力泌水仪、含气量测定仪、水灰比测定仪、测温设备、隧道防水板焊接质量气密性检测设备等。
6. 对根本的现场检测填写现场检测记录,并出具报告。
试验报告编号以总队为单位进展编号,除技术负责人签字、加盖检测章及CMA章外,其他工作均由总队完成。
检测报告交两份到检测中心或工地试验室存档〔一份是签字齐全未盖章的;另一份是签字、盖章齐全的〕。
同时总队要负责此类试验报告在武广梦龙即时通的填报工作。
7.每周四上午及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四上午向试验检测中心或工地试验室上报总队自行检测次数〔二、七总队向试验检测中心现场检测组上报〕,以便试验检测中心或工地试验室及时汇总并上报。
第五条试验检测中心现场检测组职责1.负责二、七总队的重型动力触探、标准贯入试验、Evd、Ev2检测、混凝土回弹、钻芯检测,混凝土裂纹宽度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负责一至八总队的孔底沉碴厚度检测、静载试验、桩基低应变检测、超声波检测、雷达检测、静力触探;负责出具现场检测报告。
试验管理办法
试验管理办法(总17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4、对压力机、万能材料试验机等主要试验仪器设备,要将操作规程上墙,以便操作者正确使用。
5、仪器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保养,以保证试验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后,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修理,严禁仪器设备“带病”工作。
6、仪器设备日常使用后应在《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薄》上填写记录,并分年装订成册归档备案。
第二条试验室安全制度1、试验室主任负责试验室的安全工作,应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2、试验人员必须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加强对电、水、火和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3、对于化学药品要有严格的发放、使用规定。
废品处理不能污染环境。
4、试验负责人要经常组织试验人员对试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指出并采取纠正措施,严禁违章操作。
5、对于试验室所用的电源、火源、电器线路不得随意变动。
6、仪器设备使用前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了解设备性能,熟悉操作规程。
7、检修仪器时,不准带电作业,接保险丝不准超过规定容量。
大型仪器应有接地线。
第三条取样及收样管理制度1、取样人应对产品进行随机抽样,并保证所抽样品具有代表性。
2、取样后,必须填写取样委托单,取样委托单由取样人填写,一式两份,内容有:试样的名称,试样代表数量,使用工程名称及部位,试验项目,试验结果所需日期,并应有取(送)样人、见证人、收样人的签字。
3、本试验室按100%的频率进行自检,检定频率应符合JTGF80/1-2004规定要求。
4、试验室收样人员应对样品进行验收,样品符合要求后,对试样进行编号并在台帐上进行登记,以防止试样混淆。
5、需留样封存的,试验检测人员应留足试样,妥善保存。
第四章试验资料管理第一条试验室所采用的检验报告单及原始记录应采用业主统一的格式(表格格式另行通知),未做规定的表格在使用前须经中心试验室同意后再使用。
《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试行)
闽高路工[2005]30号关于印发《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福州机场路公司、三明、南平京福公司、浦南公司、龙长公司、福宁分公司: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范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行为,保证工程试验检测工作质量,我部商省交通质监站并根据国家、交通部的有关标准、规范、办法、规定,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现予印发执行。
,本办法有关规定应体现在今后新开工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标合同文件中。
附件: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试行)二00五年一月二十日主题词:高速公路工程通知抄送:省重点办、省交通厅、省交通质监站、福州、泉州、莆田、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市高指,本部指挥、各总工、总工办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发文2005年1月20日印发_工程监理处附件: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1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范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行为,保证工程试验检测工作质量,根据国家、交通部的有关标准、规范、办法、规定,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福建省境内的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其项目业主、施工单位(含总承包单位,下同)、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均适用于本办法。
省级以上(含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对高速公路工程的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不受本办法限制。
第三条本办法依据的国家、交通部的有关标准、规范、办法、规定若有变动,或省级以上(含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对高速公路工程的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有新的管理要求,则应按新的标准、规范、办法、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二章试验室建立与要求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建立工地试验室,监理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建立中心试验室。
项目业主一般不再自行建立试验室,如确实需要,可委托有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承担试验检测工作。
委外检验试验管理办法
文件制修订记录1.目的:规范委外检验试验工作,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xxxxx需要委外检验试验(校验)工作流程指导。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含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产品质量先期策划控制程序》《产品检验控制程序》《监视测量资源控制程序》4.术语定义4.1委外检测:公司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机构对产品或是设备仪器等做检测检定等,并出具检测报告。
4.2 有毒有害物质:材料本体或生产过程产生对环境、人体有害的物质,如RoHS限制物质、REACH高度关注物质等。
5.职责权限5.1 品质部:负责供应商来料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管理;负责产品材质成分及含量、RoHS、MSDS、REACH、HF等环境、安全要求的委外检测;负责相关仪器设备的委外校验手续办理。
5.2 生产部:协助相关检测样品及设备工具的准备。
5.3 采购部:负责协助开发与寻找具备检测能力和资质的供方。
5.4 设备部:负责压力表、安全阀等委外校验准备及手续办理。
6.管理内容6.1需要委外检测的项目及频率:6.1.1 有测试需求且公司无相关检测设备和能力的,可以委外检验。
6.1.2 公司需要委外检测的材料有:材料成分含量及性能、RoHS、MSDS、REACH、HF等环境控制物质的委外检测项目;相关检测仪器设备委外校验由品质部具体负责。
6.1.3 设备部负责相关仪表、绝缘靴、绝缘棒、绝缘手套等委外检测;6.1.4 安环部负责相关废气、废水排放的委外检测及车间环境卫生的委外检测;6.1.5 供应商需要提交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有:材料成分、RoHS、MSDS、REACH、HF等;管芯的性能检测报告等,具体监督工作由采购部负责,品质部跟踪。
6.1.6 产品材质成分含量及性能检测、RoHS、REACH、HF检测项目每12个月检测一次,MSDS做一次即可。
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西铁路客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内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材料质量检测、现场工程质量检测与工程试验管理,实现工程质量零缺陷目标要求,建设一流的铁路,构建精品工程、安全工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TB10442-2009)、《铁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4号)及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内铁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测和试验管理,以及施工和监理单位外委的试验检测管理(不含公司委托的工程实体质量第三方检测)。
第三条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工作应遵循人员、机构合法,仪器设备达标,操作过程合规,数据真实可靠的原则;试验检测过程不受任何行政干预,确保其独立性、公正性和真实性。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工作实行建设单位统一监管,施工单位负责原材料质量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监理单位负责见证与平行检验的管理模式。
第五条全线工程质量检测和试验管理工作归口公司安全质量部;建设指挥部负责辖区内工程质量检测和试验工作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各级试验室应接受国家铁路局、铁路总公司等管理机构的监管。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人员第七条公司安质部设专职试验检测主管工程师1人,负责公司管段试验检测的业务工作;建设指挥部设专职试验检测主管工程师1人,负责职责范围内试验检测工作的日常管理及相关业务工作。
第八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满足工程材料质量检测、现场工程质量检测及工程试验需要的现场组织管理机构。
(一)施工单位应设置现场中心试验室,各项目分部应设置分部试验室,大型预制场应设置工地试验室,混凝土拌和站应在站内单独设置能检测砂石含水量、粉煤灰和矿粉常规指标、混凝土拌和物性能检测的小型试验站(分部试验室设在拌和站内的可不单独设置),中心试验室、分部(工地)试验室、小型试验站的规模、分布和数量应满足施工质量控制和试验检测需要。
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工程试验检测体系和手段,提高试验检测水平,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提高工程总体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项目设置承包人工地试验室、总监办试验室。
由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设立的检测部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人员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和工程试验检测的实际需要。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须经相应的法定计量标定部门或检测机构标定计量合格,并须在使用中定期进行校正。
各级工地试验室首先应通过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简称“质监机构”)验收,取得临时工地试验室资质,方可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第二章试验室任务第四条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任务(一)按照工地试验室资质规定可以进行的试验、检测项目对本合同段所有原材料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现场检测试验(需外委的检测项目除外)按照规范规定的频率自检,使所有工程全部处于受控状态、并达到本项目建设质量管理目标的质量标准。
(二)同时配合项目公司、检测部和总监办做好外委试验取样及验收试验检测工作。
(三)要充分重视做好首件工程的试验检测工作,应向总监办提供详实的试验检测报告。
第五条总监办试验室的任务(一)检查验收承包人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和试验检测人员上岗情况;(二)负责工程质量抽检试验、材料抽检试验和现场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委托试验;进行平行验证试验与审核工作;(三)监督检查承包人试验仪器设备的校核标定情况及其试验检测频率、方式、方法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四)全过程监督检查首件工程的试验情况,审查和评价试验检测结果,及时准确地为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供对基础资料的评价报告;(五)承担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试验工作;按照合同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工程进行抽检试验和检测。
(六)提前进行试验检验检测工作,不能因试验检验检测工作而影响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总监办应及时督促承包人提交下步工作的试验检验检测,审核合格并报项目公司和检测部认可备案,然后由监理工程师审批和监督执行。
干细胞临床试验研究管理办法
附件1干细胞临床试验研究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干细胞临床试验研究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干细胞是一类具有不同分化潜能,并在非分化状态下自我更新的细胞。
干细胞临床试验研究,是指在临床前研究基础上,应用人自体或异体来源的干细胞经体外操作后回输(或植入)人体,用于疾病预防和治疗的临床试验研究。
这种体外操作包括干细胞在体外的分离、纯化、培养、扩增、修饰、干细胞(系)的建立、诱导分化、冻存及冻存后的复苏等过程。
用于干细胞治疗的干细胞主要包括成体干细胞、胚胎干细胞以及诱导的多能性干细胞。
成体干细胞包括自体或异体、胎儿或成人不同分化组织,以及发育相伴随的组织(如脐带、羊膜、胎盘等)来源的造血干细胞、间充质干细胞、各种类型的祖细胞或前体细胞等。
第三条干细胞临床试验研究必须具备充分的科学依据,其预防和治疗疾病的预期优于现有的手段,或用于尚无有效干预措施的疾病,优先考虑威胁生命和严重影响生存质量的重大疾病,以及重大医疗卫生需求。
第四条干细胞临床试验研究必须在干细胞临床研究基地进行,干细胞临床试验研究基地由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进行遴选和确定。
第五条干细胞临床试验研究基地(法人单位)是干细胞临床试验研究的责任主体。
申报单位对干细胞制剂质量及相关研究活动负责。
第六条干细胞临床试验研究应当按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遵守以下原则:(一)符合临床试验研究伦理原则,保护受试者、捐献者生命健康权益;(二)符合技术安全性、有效性原则,即风险最小化;(三)符合干细胞制剂质量要求的原则;(四)认真履行有效知情同意的原则;(五)有益于促进公众健康的原则;(六)干细胞临床试验研究透明化原则;(七)保护个人隐私的原则。
第七条开展干细胞临床试验研究,不得向受试者收取费用,不得市场化运作,不得发布干细胞治疗广告。
试验检测资质管理办法
***试验[****]**号关于发布《****集团第*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试验中心工程试验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公司各单位:现将《****集团第*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试验中心铁路工程试验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集团第*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试验中心工程试验资质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集团第*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试验中心试验检测资质使用申请表****集团第*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试验中心****年*月*日附件1铁路工程试验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第*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试验资质管理工作,规范资质证书使用,使其能有效地为经营和施工生产提供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资质审批单位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试验资质是公司试验综合实力的具体表现,它包含了公司试验方面的技术装备、人员素质、检测业绩、管理水平等状况,是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必备条件和保障,关系着集团公司质量内控体系有效运行。
公司内任何单位必须重视铁路工程试验资质管理工作,自觉维护其权威性和完整性,确保资质满足营销和生产工作的需要。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工程试验资质是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公路综合乙级资质》正本和证书附表的原件、扫描件、复印件。
第二章资质管理第四条公司工程试验资质的管理单位为****集团第*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试验中心,负责其申办、动态考核、升级、增项、变更等日常管理、使用和监督工作,使其满足体系运行要求。
第五条公司工程试验资质的保持和拓展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条公司外部某公司需本公司工程试验室进行授权成立工地试验室的,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第三章资质使用管理第七条各授权试验室应遵照国家认监委和建设单位的相关规定使用工程试验资质证书,在授权范围内开展检测工作,****集团第*工程有限公司试验中心进行监督使用资质证书的管理。
第八条资质证书及授权文件的保管人和使用人,无权向外转借和影印。
工程试验管理办法
工程试验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员配备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四章材料取样第五章施工控制第六章奖罚办法工程试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我局选定的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和有关程序文件对工程试验提出的要求,并结合呼集项目经理部管理体制以及监理工程师对试验工作的具体要求。
为切实做好工程材料使用前的检验和试验,使材料有试验,使用有依据,抓好施工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试验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和交通部颁布及局、处测试中心发布的试验规程,方法和技术标准进行工作,不受任何行政和经济利益的干预。
第三条试验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按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开展试验工作,树立为施工生产服务,为呼集高速公路建设服务的思想,敢于坚持原则,对违反操作规程和使用未经检验的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的单位和个人:有权制止施工,同时上报项目领导,给予适当处理。
第四条本办法未涉及的有关试验内容,按局处现行的《工程试验管理办法》和程序文件执行。
第二章人员配备第五条呼集项目试验室试验人员六名,驻现场的试验员由现场工程师兼任,其试验工作接受项目部试验室检查指导。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六条项目试验室职责:1、配合项目保障部对该管段内的原材料料源调查,取样鉴定,并将试验结果及时通知工程部保障部及工地技术人员。
2、负责全标段内的配合比选定,填料的标准击实,筛分,液塑限等,并将试验结果通知工程部,负责检查落实工地试验员使用情况。
3、按规定频率及时对工地试验员制作的试件进行试验,对路基填土密实度。
本合同段内桥涵和各类隐蔽工程的试验项目进行检测,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4、负责对各种试验报告,检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存档。
5、负责项目部试验管理工作,并检查监督工地执行情况。
6、负责试验仪器的配备检定、保养及维修。
7、保障部送检的各种材料要检查其出厂检验报告单、合格证,并由保障部填写抽检通知单,试验员要及时填写来样登记,并将试验结果及时通知保障部,工程部及工地技术人员。
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一、试验室建设和管理要求1.试验室建设要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包括空间布局、设备设施、环境要求等方面的要求。
2.试验室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试验室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3.试验室应制定和完善试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试验结果准确可靠。
二、试验室设备和仪器管理要求1.试验室应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和仪器,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校准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度。
2.试验室应建立设备使用记录和维护记录,对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护情况进行跟踪和统计,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问题。
三、试验室环境和样品管理要求1.试验室应有良好的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通风等符合试验要求,并具备防护措施,以保证试验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试验室应建立样品接收、标识和管理制度,确保样品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样品应妥善保管,避免损坏和交叉污染。
四、试验人员和培训管理要求1.试验室应配备合格的试验人员,试验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定期培训和考核,以提高试验水平和能力。
2.试验室应建立试验人员的档案和培训记录,对试验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及时发现和纠正人员不足之处。
五、试验方法和数据管理要求1.试验室应制定和实施试验方法和操作规程,确保试验过程的标准化和一致性,以提高试验结果的可比性和可靠性。
2.试验室应建立试验数据的录入和存储系统,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试验数据应及时统计和分析,制定相应的报告和意见。
六、质量保证和改进要求1.试验室应建立和实施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内部质量控制和外部质量评审等,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试验室应及时总结和分析试验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以不断提高试验质量和效率。
七、不良事件和纠正措施要求1.试验室应建立和运行不良事件报告和纠正措施制度,对试验中的异常情况和问题进行记录和处理,以保证试验质量的可控性和稳定性。
2.试验室应建立不良事件的分析和改进机制,针对不良事件进行根本性的改进,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关键零部件及整车产品检验、试验管理办法
1.目的规定公司关键零部件及整车检验的管理职责、程序和检验、试验项目、方法、内容、频次、判定等要求,确保公司关键零部件及整车的质量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的关键零部件及整车产品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3.引用标准CNCA-02C-023:2005中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4.职责4.1 质检室负责零部件产品入厂验收的对口管理,并按照关键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项目及控制要求,实施或督促实施关键零部件确认检验工作,收集、汇总检验记录及关键零部件测试报告。
4.2 品检室负责按技术标准、整车检验规定及整车产品例行检验要求完成整车检验工作;并负责检验记录收集整理、定期报存。
4.3 研发中心负责关键零部件及整车产品例行检验及确认检验技术标准和技术条件的编制和技术指导,同时负责整车产品确认检验的委外试验及确认检验报告的收集整理、报存。
4.4 品检室、配套室、外协室协助实施相应产品的确认检验。
4.5 信息档案部负责报存的相关检验记录的存档管理工作。
5.工作程序5.1 关键零部件验收、试验规定5.1.1关键零部件产品的入厂验收公司关键零部件的入厂验收由质检室质检员严格参照《东风小康系列微车零部件入厂验收技术要求》和产品图执行,相关检验记录及结果判定按月妥善整理保管,定期存档。
5.1.2 关键零部件的定期确认检验5.1.2.1关键零部件的定期确认检验原则上由供应商完成,由质检室对供应商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以确保关键零部件的材料和结构等满足《机动车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产品)》和产品技术条件所规定的要求。
质检室应保存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数据和报告,并随时检查报告的有效性。
若检测条件具备(含但不限于供应商实验室和装配厂实验室),由质检室专职检验人员检验时,可引用质检室产品检查成绩表或理化试验报告,并由质检室对检验数据和报告进行确认,加盖检验印章或签名,同时应注明“确认检验”。
对不能检验的项目可委托外部有检测能力的机构检测,并提供有效检验结果。
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林芝至米林机场专用公路新改建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试验检测工作在工程质量管理和指导施工方面的作用,使试验室各项试验检测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为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评定提供可靠的数据,根据有关规范、标准,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林芝至米林机场专用公路新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从事试验检测活动的试验室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试验检测机构及设置要求第三条本项目试验检测机构设置为:总监办工地试验室、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外委的社会检测机构、法定检测机构。
各试验室应设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专业试验检测人员。
第四条试验室驻地建设严格执行《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第一分册工地建设)。
第五条有环境温度要求的检测室必须根据房屋的空间体积配置相匹配的空调,确保所配置的空调能够将试验环境调节至规范(规程)要求的温度。
标养室必须安装自动温、湿度控制设备,确保温、湿度符合规范要求。
试验室要综合考虑供电、排水等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第六条配备满足工地试验检测需要的仪器设备.检测设备的放置应便于操作,按其功能要求合理分布,避免互相干扰。
第七条必须上墙的文件包括:组织机构框图、岗位职责、安全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主要设备的操作规程。
第八条总监办、施工单位的工地试验室的力学室、水泥室、混凝土室、土工室必须安装摄像头进行录像监控。
第三章各级试验室职责第九条总监办工地试验室职责:(一)负责对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监督、管理;(二)对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检测资料、检查频率、质保质控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
对检测数据动态管理,发现薄弱环节,提早防范;(三)结合工程进展的需要,按照规定的频率做好检测工作;(四)每月汇总、分析施工单位和总监办的试验检测数据和资料并形成报告,提交指挥部;(五)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外委试验工作,全程参与施工单位对外委试验的取样、封存、送样等工作;(六)负责编制监理工地试验室实施细则。
《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闽高路工[2005]30号关于印发《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福州机场路公司、三明、南平京福公司、浦南公司、龙长公司、福宁分公司: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范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行为,保证工程试验检测工作质量,我部商省交通质监站并根据国家、交通部的有关标准、规范、办法、规定,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现予印发执行。
,本办法有关规定应体现在今后新开工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标合同文件中。
附件: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试行)二00五年一月二十日主题词:高速公路工程通知抄送:省重点办、省交通厅、省交通质监站、福州、泉州、莆田、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市高指,本部指挥、各总工、总工办2005年1月20日印发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发文_工程监理处附件: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1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范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行为,保证工程试验检测工作质量,根据国家、交通部的有关标准、规范、办法、规定,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福建省境内的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其项目业主、施工单位(含总承包单位,下同)、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均适用于本办法。
省级以上(含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对高速公路工程的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不受本办法限制。
第三条本办法依据的国家、交通部的有关标准、规范、办法、规定若有变动,或省级以上(含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对高速公路工程的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有新的管理要求,则应按新的标准、规范、办法、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二章试验室建立与要求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建立工地试验室,监理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建立中心试验室。
道路试验安全管理办法
道路试验安全管理办法1 目的“安全第一”是试验工作永恒不变的主题,为加强试验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车辆安全和人身安全,对道路试验安全进行规范。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过程质量管理部与道路试验有关的所有工作人员。
3 术语及定义无:4 职责4.1 过程质量管理部:对试验样车及试验人员安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签订《非试验人员乘坐试验车辆安全保证责任书》和《试验人员安全保证责任书》。
4.2 其他人员对非试验样车试验人员乘坐试验样车进行安全管理,配合过程质量管理部组织签订《非试验人员乘坐试验车辆安全保证责任书》。
5 工作程序5.1 接车规定5.1.1 试验人员从试验申请部门接到试验样车后,必须根据《试验样车日常安全项目检查表》进行试验样车检查,对安全隐患必须逐一排除并记录;5.1.2 对试验车辆的全车轮胎气压进行复检并调整到标准值;5.1.3 检查车辆的工作液(特别是发动机油、发动机冷却液)是否合适,检查车辆气、油是否存在渗漏现象,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5.1.4 检查全车灯具、仪表等电器件工作是否正常,并与相关部门共同排除故障5.1.5 对车辆检查完成后,首先对制动效能、制动稳定性进行主观评价。
若制动存在问题则进行调整。
5.2 试验前准备5.2.1 由试验员检查灭火器和停车警告牌,放置在驾驶室内伸手可及之处;5.2.2 试验员按《试验样车日常安全项目检查表》的要求对样车进行例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影响安全的故障必须与相关人员排除;5.2.3 可靠性试验样车:试验员出发前认真阅读《试验大纲》,掌握该车的试验重点和难点,在试验过程中严格按大纲进行;由道路试验科组织对样车进行评审并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进行报警项目设置,并监控试验样车的运行,每周发一份GPS监控情况报告,由道路试验科根据试验员违章情况进行通报;5.2.4 磨合样车及去异地进行试验的样车:出发前由道路试验科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电源用点烟器即可,任务完成后拆除;5.2.5 道路试验科专业人员及配套厂家人员因工作需要需乘坐试验样车者,必须有经部长签字的技术工作联系单,且只有签订了《非试验人员乘坐试验车辆安全保证责任书》(见附件1)的人员可以乘坐。
2015版电力工程检测试验管理办法
电力工程检测试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电力工程建设质量,规范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试验工作,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体系调整方案》(国能电力[2012]306号)和《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力工程检测试验是指为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对电力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设备、工程实体、系统功能和试运行技术指标等进行的检测验证活动。
第三条电力工程检测试验机构是指依据国家规定取得相应资质,从事电力工程检测试验工作,为保障电力工程建设质量提供检测验证数据和结果的单位。
第四条电力工程检测试验机构应遵循《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的要求,按专业分等级承接电力工程检测试验业务。
第五条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统一负责电力工程检测试验业务的专业划分和等级确认工作,各中心站负责对工程现场检测试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电力建设各责任主体单位开展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活动,以及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开展的监督检测工作,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业务范围划分第七条根据电力工程专业划分,电力工程检测试验业务分为土建、金属、电气和热控四类。
同时根据工程建设规模、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规程对检测机构在检测人员、仪器设备、执行标准和环境条件等方面的要求,相应地将承担工程检测试验业务的检测机构划分为A级和B级两个等级。
第八条不同专业类别、不同等级的检测机构所需要的能力标准要求见附件1-1、2-1、3-1、4-1,需具备的检测试验项目范围要求见附件1-2、2-2、3-2、4-2。
第九条承担建设规模200MW及以上发电工程和330kV及以上变电站(换流站)工程检测试验任务的检测机构,必须符合B级及以上等级标准要求。
不同规模电力工程项目所要求的检测机构业务等级标准见附件5。
第十条检测机构必须按照确认的专业类别、业务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担电力工程检测试验任务,并按照规定出具相应的检测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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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现场混凝土立方体抗压(标养28天)试块制作、登记、委托台帐(分表1-1)
附件3:现场混凝土立方体抗压(结构实体)同条件试块制作、登记、委托台帐(分表1-2)
附件6:现场砂浆(标养)立方体抗压试块制作、登记、委托台帐(分表1-5)
附件7:现场砂浆(同转常温)立方体抗压试块制作、登记、委托台帐(分表1-6)
附件8:现场混凝土抗渗(标养)试块制作、登记、委托台帐(分表1-7)
附件9:
附件10: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试验人试验室确认送样日期
注:1、图纸中规定的质量指标若为压实系数密实度,则在进行回填时,应提前将土样(2/3水泥袋)送至试验室进行击实试验,试验周期为三天。
2、在委托土壤干密度试验送样时,必须至少带一个环刀的校正土样(环刀两面削平),将土样取出放入塑料袋中送试验室。
3、在记录后面应附取样位置草图。
如没有数据,请在点号及步数交叉处打“√”。
附件11:
附件12:
1234
(精确至0.1℃)。
亦可按每日最高最低温度记录,计算平均温度。
2、实测温度的平均值(精确至0.1℃)
3、∑M:表示累积成熟度℃.d(精确至1℃d)。
5、G:累积成熟度期望值,其数值为成型日期对应的成熟值(∑M)加600℃.d, 以此值确定试压时间。
6、T≤0℃时,在其对应的日期上打“╳”,以便在统计有效龄期时剔除。
附件13:标准养护室(养护箱)温湿度记录
附件14:试验室验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