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镇职工医保待遇报销比例上调
最新-2019年湖北荆州职工医保政策缴费标准、住院报销比例上调 精品
2019年湖北荆州职工医保政策:缴费标准、住院报销比例上调城镇职工医保缴费标准及缴费年限?1、用人单位和本单位职工共同缴费8+2;2、灵活就业人员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或5比例缴费;3、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由失业保险基金按10的比例缴费,个人不缴费;4、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时,同时满足累计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方可退休后不再缴费。
1累计缴费年限男不低于30年、女不低于25年。
累计缴费年限由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构成,本市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前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工龄作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2实际缴费年限从2001年1月我市建立职工基本医疗制度起至退休当月实行不间断缴费,即实际缴费年限2019年不低于16年即192个月,2019年不低于17年即204个月,2019年不低于18年即216个月,以此类推,今后退休时间每顺延1年增加实际缴费年限1年。
城镇职工医保参保缴费在哪办理?应提供哪些材料?农行和建行等各银行网点都可办理缴费业务,市医保局不经办缴费征收业务。
缴费业务可以通过银行柜台、银行网点自助终端、还可以通过电脑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办理缴费业务,免去排队缴费的困扰。
以农业银行为例,市民只需下载农业银行掌上银行,登录开通了网银功能的银行卡账户,在全部服务中选择一键缴费,选择社保医疗、养老后,填写缴费项目、缴费人员身份证号等相关内容后,确认缴费即可完成。
缴费时需要提供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以各银行网点要求为准。
无参保登记信息或信息不全者,不能办理缴费业务。
城镇职工医保参保后,何时起享受待遇?1、首次参保,从缴费次日起享受;2、中断续保时,已补缴中断缴费,从续保次日起享受;3、中断缴费3个月及以上续保时,未补缴中断缴费期间医疗保险费的,从续保缴费之日起延迟3个月开始享受待遇,延迟时间不跨年执行。
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拨比例是怎样的?1、用人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按10比例缴费的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个人账户按35的比例划入;2、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按42的比例划入;3、灵活就业人员按5比例缴费的不划个人账户。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07•【字号】淮政办发[2009]169号•【施行日期】201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淮政办发〔2009〕169号)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水平,现就提高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高支付标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4万元提高到6万元,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提高到18万元。
原各费用段报销比例不变。
大病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暂不调整。
二、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政策1.放宽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
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定点机构支付除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以-1-外的所有药品费用;支付本人住院(含家庭病床)、门诊特定项目等个人支付部分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用于支付健康体检、自费预防接种等费用。
2.适当提高低收入退休人员个人帐户水平。
70周岁以下退休、退职人员一个统筹年度划入个人账户资金额,低于500元的补足到500元;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退休、退职人员低于600元的补足到600元。
三、降低部分项目个人负担比例,提高待遇支付水平1.提高转外就医床位费标准。
经批准的转外就医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上限由15元/天提高到30元/天,实际床位费不足以上标准的,按实支付;超过标准的,定额标准以上部分由个人支付。
2.降低部分乙类诊疗项目个人支付比例。
伽玛刀治疗、X刀治疗、直线加速器适型治疗、血透4种特殊项目个人支付比例由50%、20%、10%、10%下调到30%、10%、5%、5%。
3.“心脏支架术后一年”的门诊特定项目定额由3000元提高到10000元。
枣庄市职工医保报销政策
枣庄市职工医保报销政策
枣庄市职工医保报销政策是指,在枣庄市本地就业的职工,一旦因疾病需要进行医疗服务,可享受符合医保规定的报销政策。
职工医保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医保保费,包含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两部分。
下面具体介绍枣庄市职工医保报销政策:
一、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1.门诊报销政策:基本医疗保险可报销门诊治疗费用,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80%。
2.住院报销政策: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为90%,医保范围内全部或部分费用均可报销。
3.门特报销政策:门特是指人民群众在医疗机构通过非手术方式进行的治疗和检查,符合报销条件的门特费用可报销。
二、大额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当职工医疗费用超过一定金额时,超出部分可由大额医疗保险予以报销。
大额医疗保险的起付线是每年累计医疗费用达到500元,起付线以下的费用不予报销。
报销比例为60%,可报销费用的上限为6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医疗费用报销前,职工需先缴纳个人支付部分。
2.医疗机构处方药品应为甲类(国家基本药物)和乙类(医保通用药物)药品,且需要在医疗机构内购买。
3.职工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享受同等报销待遇,如患有同一疾病,费用超过职工医保基金支付限额的情况下,按照医疗费用总额的30%计算予以一次性报销。
总之,枣庄市职工医保报销政策将为职工提供全方位、优质的医疗服务保障,为职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职工的健康保驾护航。
同时,职工需在医疗费用报销前,详细阅读有关政策规定,准确掌握医保报销流程,以便顺利获得报销。
公司福利调整通知员工医疗保险优惠政策
公司福利调整通知员工医疗保险优惠政策尊敬的员工:
为了更好地关心和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员工的幸福感和工作积极性,公司决定对医疗保险优惠政策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升
为了让员工在就医过程中减少经济负担,公司决定将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提升至80%,即员工在使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时,公司将承担80%的费用,员工自付20%。
二、门诊特殊病种报销范围扩大
为了更好地照顾员工的身体健康,公司决定将门诊特殊病种的报销范围进行扩大,涵盖更多常见疾病和慢性病,让员工在就医过程中能够得到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三、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上限提高
为了减轻员工在重大疾病治疗过程中的经济压力,公司将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上限提高至每年20万元,确保员工在面对重大疾病时能够得到充分的经济支持。
四、门诊药品报销比例提升
为了让员工在购买门诊药品时减少经济负担,公司决定将门诊药品的报销比例提升至50%,即员工在购买门诊药品时,公司将承担50%的费用,员工自付50%。
五、健康体检补贴政策优化
为了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健康体检,公司将对参加健康体检的员工给予一定的补贴奖励,并根据体检结果给予相应的健康管理建议和指导,帮助员工及时发现和预防潜在健康问题。
结语
希望以上调整能够为广大员工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福利和支持,让大家在工作之余也能够更加关注自己的身体健康。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关心和关爱每一位员工,共同创造美好的未来!
祝各位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此致,
XXX 公司管理团队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有关
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0】100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现就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10万元,住院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20万元。
二、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住院(包括门诊特殊病)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在职职工报销比例调整为8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调整为90%(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其中:住院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报销比例调整为80%)。
三、在职职工在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门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报销比例调整为90%;在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外的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报销比例调整为70%。
四、70岁以下退休人员在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调整为90%(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其中:门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报销比例调整为80%)。
五、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和无业人员,住院(包括门诊特殊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15万元。
六、参保人员2010年5月1日前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按原规定执行,2010年5月1日后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按本规定执行。
七、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单次住院医疗费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万元(含)以上且有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的,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7万元(含)以上的,由市医保中心审核。
八、本通知自2010年5月1日起实施。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关于调整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清人社…2010‟42号关于调整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的实际和运行情况,从2010年7月1日起,调整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一、调整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的支付限额:(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5.5万元调整为6.5万元,补充医疗保险年度赔付的最高限额(含门诊特定病种限额)由20万元调整为25万元,其中6.5万元-10万元部分补充医疗保险赔付90%,10万元(不含10万元)-25万元部分补充医疗保险赔付95%。
(二)统筹基金支付门诊特定病种的医疗费用,一并计算在年度最高赔付限额内,其中门诊特定病种费用发生在6.5万元以下的,按原规定的支付比例支付,发生在6.5万元以上(不含6.5万元)、25万元以下(含25万元)的,按补充医疗保险的支付比例赔付。
二、设定参保人住院医疗保险的最低报销比例:参保人每次住院,排除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范围的费用后,医疗费用在8000元以上(含8000元)、年度赔付限额25万元以下(含25万元)的,报销比例不低于35%。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清人社…2010‟43号关于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的实际和运行情况,在糖尿病等原八种门诊特定病种范围的基础上,将类风湿性关节炎、精神分裂症、帕金森病、骨髓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肝脏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五种疾病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并对原有的八种门诊特定病种认定细化条件作适当调整。
增加后我市的门诊特定病种共十三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及其门诊医疗费限额标准病种名称限额标准(元/年)恶性肿瘤 5000元(注:在门诊放、化疗者20000元,但须凭发票、处方或清单拿回医保科(股)报销)尿毒症(血透、腹透病人)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限额肾脏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 30000元骨髓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 30000元肝脏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 30000元高血压 2000元冠心病 2000元糖尿病 2000元脑血管病后遗症 2000元系统性红斑狼疮 2000元类风湿性关节炎 2000元精神分裂症 2000元帕金森病 2000元二、申请认定门诊特定病种的医疗机构市直参保人在清远市人民医院或清远市中医院认定,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参保人到当地社保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认定。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宁劳社医[2009]8号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正文:----------------------------------------------------------------------------------------------------------------------------------------------------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宁劳社医〔2009〕8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不断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有关政策提出如下意见:一、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率按照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2010年继续实行职工医保阶段性降低缴费费率的政策,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比例由9%降为8.5%。
二、提高门诊统筹待遇在职人员起付标准由1500元下调为1200元;退休人员起付标准由1200元下调为1000元。
参保人员在社区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支付比例由40%调整为35%;在其他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支付比例由50%调整为45%。
三、提高规定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一)降低住院费用个人支付比例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个人支付比例,在职人员由12%、8%、6%调整为11%、6%、4%;退休(职)人员由8.4%、5.6%、4.2%调整为8%、4%、3%。
(二)提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提高到18万元。
18万元以上符合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支付95%。
(三)提高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标准由30元/天提高到35元/天。
实际住院床位费高于基金支付标准的,按35元/天支付;低于基金支付标准的,按实支付。
四、适当补助住院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参保人员凡符合职工医保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支付金额在2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医疗救助基金补助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人·年。
乌鲁木齐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doc
2019年乌鲁木齐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乌鲁木齐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乌鲁木齐市民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呢?所需材料和报销流程比例是如何规定的?本文为你介绍关于乌鲁木齐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相关知识。
参保人员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以上,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提高10%,门诊慢性病中大病报销比例提高20%,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降低5%,进一步提高各族参保群众医保待遇水平,减轻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一、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政策范围内,在职人员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由90%调整为9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由85%调整为9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由80%调整为85%。
退休人员住院,其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分别增加5个百分点,但最高不超过95%。
二、调整乙类药品先行自付比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10%调整为5%。
三、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政策范围内,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70%调整为80%。
各种恶性肿瘤、肝硬化、精神病、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6种慢性病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70%调整为90%。
四、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政策范围内,参保人员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由85%调整为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由70%调整为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由55%调整为65%。
五、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政策范围内,一类慢性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60%调整为70%;恶性肿瘤、白血病、肾功能衰竭、苯丙酮尿症、血友病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60%调整为80%,取消慢性病10元起付标准。
兴化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兴化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和泰州市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市级统筹的要求,根据《社会保险法》、《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推进医疗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41号)和《泰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泰政规〔2012〕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有关政策作如下调整:一、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标准(一)缴费基数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当月职工工资总额、职工按本人月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但最低不得低于市人社局每年统一发布的最低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二)缴费比例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用人单位由7%调整为8%,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仍为2%。
大病统筹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用人单位为0.5%,职工个人为0.3%。
灵活就业人员过去按9.8%(包括基本医疗和大病统筹)比例缴费的调整为1 0.8%,按规定划入个人账户;过去按5.8%比例缴费的调整为6.8%,不划个人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选择以上缴费方式的,中途不得变更。
从2012年7月1日起,新参保人员统一按10.8%比例缴费,按规定划入个人账户。
连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可选择继续按年缴费或一次性缴纳,首次参保的需一次性缴纳。
二、调整城镇职工医疗和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标准住院起付标准调整为:同一结算年度内(医保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第一次住院的,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一级医疗机构400元;转外就医医疗机构1100元。
同一年度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住院起付标准减半执行,但不得低于400元。
住院报销比例调整为:起付标准以上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符合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5%;按规定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85%,转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75%。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滨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滨政办字〔2020〕30号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滨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正文:----------------------------------------------------------------------------------------------------------------------------------------------------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滨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发〔2009〕46号)、《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滨政办发〔2011〕61号),为完善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参保职工待遇水平,扩大参保职工受益面,经市政府同意,确定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政策。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住院待遇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基金承受能力稳步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障水平。
在保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不变的前提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3个百分点。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在本市内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调整为88%和83%;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职工在本市内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调整为93%和88%。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
二、统一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职工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对职工普通门诊统筹起付线和最高支付限额进行调整,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分别由100元、500元调整为400元、1000元,参保职工在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门诊合规医疗费用按60%比例报销。
医保分几种类型报销比例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医保分几种类型报销比例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单位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要根据住院费用确定,一般一千三百元到三万元之间,十万元到三十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百分之八十五。
职工医保报销范围包括挂号费、出诊费等。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2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2 1、门诊报销比例标准(1)如果你在当地的村中心卫生室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60%,并且属于医保就医范围的,每次看病就医的药费有限制,限制在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如果你在当地的镇卫生院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40%,每次看病所需要的各项检查费以及手术费限额在50元,处方药费限额在100元;也就是说你开的医药费如果在200-500元之间,只能报销到100元。
(3)如果你在当地的二级医院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如果你在当地的三级医院就诊看病,报销比例标准是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2、住院报销比例标准(1)辅助检查药费报销比例标准: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报销200元;也就是说如果拍片需要400元,但是较终报销的时候只能报销200元。
(2)手术费报销比例标准: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3)住院各级医院报销比例标准:镇卫生院报销比例是6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是4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是30%。
3、大病报销比例标准(1)如果你在当地参加了医保缴费的,大病报销比例一次性或者全年全年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将分段进行补偿,如果医疗费用花费在5001-10000元补偿标准为65%,如果医疗费用花费在10001-18000元补偿标准为70%。
(2)如果你在当地参加了医保缴费的,大病报销比例一次性或全年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将分段进行补偿,如果医疗费用花费在5001-10000元补偿标准为65%,如果医疗费用花费在10001-18000元补偿标准为70%。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标准的通知-兰政办发[2013]194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标准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3.07.31施行日期2014.01.01文号兰政办发[2013]194号主题类别保险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标准的通知(兰政办发【2013】19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和经济区管委会,中央、省属在兰企事业单位,各定点医疗机构:为进一步提高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能力和水平,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总体规划的通知》要求,结合兰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
现对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标准做如下调整:一、自2014年1月1日起,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6%调整为8%(个人缴费比例不变)。
新调整提高的费用,全部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管理使用。
二、调整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统筹支付限额,由原来的4万元调整为6万元。
调整统筹费用分段计算自付比例,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个人负担12%;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个人负担8%;20000元以上至60000元,个人负担4%,退休人员统筹基金分段自付比例分别为9%、6%、3%。
三、大额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由4万元调整为6万元,并取消年度最高封顶线。
四、调整综合性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将起付标准由700元调整为1000元,其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不变。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7月31日——结束——。
山西医疗保险报销报销比例及流程
山西医疗保险报销报销比例及流程关于山西医疗保险报销报销比例及流程山西省近日出台新政提高城镇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普升10%,最高报销额平均提高3万元以上。
同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进一步扩大。
具体调整为:最高报销限额及支付比例提高。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最高报销限额,分别从原来的20万元、7万元提高到23万元、10万元。
同时,在医保统筹基金起付线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参保人员在一类、二类、三类及以下收费标准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分别报销75%、85%、90%,平均报销比例由原来的73%提高到83%;居民医保分别报销60%、70%、85%,平均报销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70%。
起付线标准降低。
参保人员在一类、二类、三类及以下收费标准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职工医保统筹基金起付线标准分别为800元、500元、300元,比调整前降低了7.6个百分点。
扩大支付范围。
将9项医疗康复项目、14种门诊大额疾病病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同时,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如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家用医疗器械,以及为其家庭成员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纳的费用,都可以使用医保卡支付。
补助标准提高。
今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的补助标准由人均不低于120元提高到不低于200元;低保户、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和60岁以上老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则全部由政府补贴。
该省还调整了诊疗项目和乙类药品自付比例,将参保人员住院期间使用医保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的自付比例降至10%,将参保患者使用乙类药品的自付比例降至5%,分别比原来降低了5个百分点。
这几天,通过本报的连续报道,小白鹤的病情被广大读者所知,也牵动了大家的心。
实际上,在政府医疗保障制度层面,无论是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还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都有关于大病报销的设计。
2023最新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2023最新职工医保报销比例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一、在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1. 在职职工门诊医保报销比例起付线:2000元;报销比例:50%;最高限额:20000元。
2. 在职职工住院医保报销比例起付线:1300元(第二次住院按照650元计算)。
报销比例: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
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
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
最高支付额度:70000元。
3. 在职职工大病医保报销比例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
最高支付额度:150000元。
二、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1、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
2、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
3、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
4、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
5、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
6、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
7、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职工医保可以报销门诊费用吗职工医保门诊是可以报销的。
医保报销范围包括门诊、住院和大病,但门诊报销的比例低于其他两项。
一般来说,门诊报销比例在50%以下,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较少,大部分由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或现金进行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我们可以从报销比例、普通门诊报销、大病报销等几个方面来回答。
北京城镇职工医保断报销比例(2023年)
北京城镇职工医保断报销比例一、北京城镇职工医保断缴,重新参保后,多久可以恢复正常使用?本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正常缴费后,当月享受待遇,次月1日起可持卡实时结算。
例如:8月参保单位为您办理增员,9月正常缴纳8月医保费用,10月1日起参保人可持卡实时结算。
参保缴费后未能实时结算的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可通过单位到参保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二、城镇职工看病治疗(门诊、住院),医保能报销多少?医保报销,是否有上限?1、城镇职工医保待遇2023年起,职工医保门诊报销,不再设置封顶线。
2、城镇职工门诊待遇目前,北京市在职职工门诊起付线是1800元/年,退休职工门诊起付线是1300元/年,超过起付线部分按规定予以报销。
在职职工医院门诊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退休人员达到85%以上,社区卫生机构报销比例均为90%。
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再设置职工医保门诊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以下报销比例不变;2万元以上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80%(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上不封顶。
3、住院封顶线:50万元4、城镇职工住院待遇本市职工住院起付线为1300元(一年度内第二次及以后为650元),超过起付线部分按规定予以报销。
在职职工住院报销比例在85%以上,退休人员住院报销比例在90%以上,最高可达99.1%,住院封顶线为50万元。
5、城镇职工跨统筹地区流动时,个人账户资金如何处理?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职人员办理将外省市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本市业务时,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本市个人账户,统一管理;办理转出业务时,个人账户资金转移至新参保地。
6、职工医保中断缴费或者改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还可以使用个人账户支付费用吗?可以。
参保人员个人参保状态发生变化,参加了本市城乡居民医保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本市职工医保,或不再参保的,个人账户余额仍可按规定支付本人及已备案的配偶、父母、子女的相关费用。
西安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西安城镇职⼯医保报销⽐例是多少西安城镇职⼯医保政策及报销⽐例由店铺⼩编整理编写。
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如有变动,请以官⽹公布为准。
城镇职⼯医疗保险实⾏市级统筹,全市统⼀政策、统⼀标准、统⼀经办流程。
西安城镇职⼯医保政策西安医保险报销⽐例...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西安城镇职⼯医保报销⽐例是多少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西安城镇职⼯医保政策及报销⽐例由店铺⼩编整理编写。
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如有变动,请以官⽹公布为准。
城镇职⼯医疗保险实⾏市级统筹,全市统⼀政策、统⼀标准、统⼀经办流程。
西安城镇职⼯医保政策西安医保险报销⽐例;参保报销⽅式:城镇普通居民医保对象:西安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从业居民门诊报销50%,最⾼报销限额500元。
最⾼报销额为14万,除去起付线外,三级医院报销55%,⼆级75%,⼀级及以下85%。
少年⼉童报销:少年⼉童统筹基⾦⽀付⽐例按城镇⾮从业居民相应标准提⾼5%执⾏。
城镇职⼯医保对象:城镇职⼯单位和职⼯个⼈所缴纳的医保费,部分打⼊个⼈账户(医保卡),⽤于购药等。
住院最⾼报销额为40万元。
新农合对象:西安地区农民每⼈每年最⾼报销15万,其中住院补偿最⾼为13万元,其余2万元为门诊和慢性病的报销补偿。
▼职⼯▼在⼀个统计年度内,统筹基⾦起付标准按全市上年度职⼯平均⼯资的⼀定⽐例,依据职⼯就医医院的级别及住院次数设置。
将我市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含退休⼈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的住院医疗费⽤在5万元以上⾄最⾼⽀付限额的部分,个⼈⽀付⽐例统⼀调整为5%。
医院级别起付标准:第⼀次:三级医院10%、⼆级医院8%、⼀级医院6%;第⼆次:三级医院7%、⼆级医院5%、⼀级医院4%;第三次及其以上:三级医院5%、⼆级医院4%、⼀级医院3%。
住院医疗费在各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由个⼈帐户⽀付或由本⼈⾃付。
职⼯个⼈⾃付⽐例:起付标准以上⾄⼀万元:⼀级医院10%、⼆级医院12%、三级医院15%;10000元以上⾄50000元:⼀级医院6%、⼆级医院8%、三级医院11%;50000元以上⾄最⾼⽀付限额:均为5%;退休(职)⼈员个⼈⽀付⽐例按在职职⼯相应标准降低三个百分点执⾏。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2]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2]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一般来说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有所不同,因此报销比例也有所差异,以下就北京职工医疗保险保险比例情况进行说明。
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举例来说,如果您是在职职工,在门诊看病的花费是2500元,那么5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50%,就是250元。
如果是住院的费用,2022年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
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
而1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是7万元。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而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就是上述的)职工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非临床必需、效果不确定的诊疗项目以及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包括服务项目类如挂号费等,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如美容等,治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助听器等,治疗项目类如磁疗等以及其他类如不孕症治疗等。
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具体如下:(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企事业单位: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86号)精神及我市实际,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下称医保)制度,经市委常委会和市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对《梧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梧政办发〔2010〕283号)有关规定进行部分调整。
现就政策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职工医保的缴费比例用人单位或个人根据自身经济能力,可选择以下规定之一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年一选一定。
(一)原则上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均应参加“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7.5%缴费;职工个人按缴费基数的2%缴费,由用人单位代为扣缴。
灵活就业人员按缴费基数的9.5%缴费。
建立个人账户,享受门诊、门诊特殊慢性病和住院医疗待遇。
(二)有困难的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经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用人单位或个人可选择参加“单建统筹”医保,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6.5%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灵活就业人员按缴费基数的6.5%缴费。
不建立个人账户,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和住院医疗待遇。
二、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我市参保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下同)在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或申领基本养老待遇时,医保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25年及以上的(在本统筹地区实际缴费年限须满5年以上),从退休次月起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再缴纳医保费,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福州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福州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伴随国家与社会对于医疗保险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医保报销补偿费在医院收入以及群众看病费用当中所占据的比例也逐渐提升。
福州市医保能报销多少?以下是店铺分享给大家的关于福州市医保报销范围以及福州医保报销流程,一起来看看福州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吧!福州市医保报销范围●职工医保职工医保包含城镇职工医保和灵活就业人员医保。
一年算下来保费在数千元,那么可以享有什么样的报销待遇呢?1.普通门诊的报销这个表格比较好理解,如果医疗费用不足1500元,那就要自己全额付钱。
如果超出了1500元,则超出1500元的部分可以部分报销。
例:一个在职职工在一家三甲医院的门诊看病花了2000元则医保可以报销(2000-1500)*60%=300元所以他自己只需要花费1500+200=1700元如果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治疗则可以省更多钱!2.门诊特殊病种和住院的报销(1)起付线和封顶线(2)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这里只需要把两个表格结合起来,就能看出职工医保在特殊病种和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
例1假设一个在职职工A患上了特殊病症,他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治疗的费用是1000元,医保可以报销多少?特殊病种的起付线是800元,A是在职职工,所以他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报销的额度是:(1000-800)*90%=180元1000元的医疗费,A个人承担820元,医保报销180元。
例2假设一个退休职工B因为生病今年第二次住院了,在一家三甲医院花了1000元的治疗费,那么医保可以报销多少呢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是800 元,但这次是第二次住院,所以减少为600元。
再加上B是退休职工,所以报销额度为:(1000-600)*90%=360元1000元的医疗费,B个人承担640元,医保报销360元。
小贴士:高血压、糖尿病每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4500元,帕金森病、肝硬化(失代偿期)每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8000元。
3.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如果职工看病时,医保报销的这部分费用超过最高支付限额(12万元),并在34万元(含)以下,则这部分超出的费用可以报销90%。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4月1日起,西安城镇职工医保待遇水平将提高,恶性肿瘤、白血病等疾病门诊就医、购药年最高可享受补助5000元。
此次城镇职工医保待遇调整,可使西安211.2万参保职工受益。
17个慢性病补助最高限额上调15%
此次提高了门诊慢性病补助的限额标准,将原有的17个慢性病病种补助最高限额标准整体上调了15%左右,恶性肿瘤、白血病等疾病门诊就医、购药年最高可享受补助5000元。
乙类药品自付比例下调为5%
还降低了住院治疗时使用《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中乙类药品的自付比例,将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的比例由原来的10%下调为5%,减轻患病职工经济负担。
特检特治报销比例提高20%
此次还提高了住院费用中特检特治和医用耗材及其相关手术的报销比例,较以前提高了近20%。
职工住院期间施行CT、ECT、MRI、心脏彩色B超、经颅彩色多普勒血管检查(TCD)、电子胃镜、结肠镜、宫腔镜、动态心电图、高压氧舱、体外冲击波碎石、体外射频治疗前列腺肥大等特殊检查、特殊治疗项目的费用,以及施行人体器官、组织移植等手术的费用及心脏激光打孔、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和快中子治疗等治疗的费用,由原来的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调整为直接纳入符合基本医保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范围,与其他符合条件费用合并计算,按所住医院级别及医疗费用数额情况按规定报销。
住院期间安装人工晶体等人工器官、血管支架、体内置放材料、心脏起搏器等《西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目录库》内的器官及材料在限价范围内的费用及省、市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的费用,由原来的统筹基
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调整为直接纳入符合基本医保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范围,与其他符合条件的费用合并计算,按所住医院级别及医疗费用数额情况按规定报销;超出限价范围的费用,由患者自付。
白内障手术门诊可报销
以前,白内障手术只有住院时才能报销,很多患者会排队等床位。
此次将门诊施行白内障日间手术纳入我市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范围管理,不设起付标准。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支付20%,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
统筹基金支付门诊治疗慢性病补助最高限额标准
疾病名称最高支付限额(元)
冠心病 2700
糖尿病 2700
慢性肾小球肾炎 2700
高血压病Ⅱ期 2700
高血压病Ⅲ期 3200
帕金森综合症 3200
脑血管病恢复期 3200
红斑狼疮 3200
多耐药肺结核 3200
慢性活动性肝炎 3200
精神疾病 4000
肺心病 4000
肝硬化失代偿期 4000
血友病 4000
恶性肿瘤晚期 5000
白血病 5000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5000
17家违规刷卡医保定点药店被罚
市民发现问题可拨打电话82284505投诉
本报讯昨日,市人社局对17家违规销售食品、生活用品的刷卡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处罚。
市民若发现类似问题,可拨打82284505投诉。
近日,人社部门对全市1600多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突击检查,并将是否存在违规刷卡销售食品、日用百货、生活用品和保健品等非药品现象,以及药品摆放秩序、是否设立专用刷卡通道等作为重点,发现17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违规使用医保卡销售食品及其他生活用品的行为。
市人社局按相关规定,决定暂停17家定点零售药店市医保刷卡业务,责令进行为期3个月的整改,并扣除1年质量保证金。
市人社局将加大检查频次,建立定点零售药店的诚信管理档案,记录出现过问题以及屡次出现问题的药店。
市民若发现药店存在违规问题,可拨打82284505投诉。
暂停市医保刷卡业务限期整改的定点零售药店
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临潼区名仕公馆店
周至县三棵松平价医药超市
西安市好一生医药有限公司(含光路店)
西安健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西安李家村店
陕西广济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兴庆店
陕西同信药业有限公司西安同悦大药房
西安市伟信大药房有限公司(纺织城店)
西安伟信大药房有限公司纺科路店
西安德翔医药有限公司东方大市场平价大药房
西安高原红大药房有限公司
西安敬轩堂大药房
陕西同一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丰盛园店
西安国宁药业有限公司(团结南路店)
陕西医药孙思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西安互助路店西安泰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鑫福康店
陕西同一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雁塔北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