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及经营性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流程示意图
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流程详解
一、土地拍卖出让工作程序1、制订工作方案:制订拍卖前期工作方案报中心领导和局领导审定。
2、编制拍卖文件:根据业务处提供的地块材料编制、印刷拍卖文件。
3、发布拍卖公告:出让人至少在拍卖开始日前20天发布拍卖公告,公布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拍卖时间、地点。
4、出售拍卖文件:按拍卖公告规定时间出售拍卖文件,并组织现场踏勘。
5、组织现场踏勘:组织意向竞买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答疑。
6、受理竞买申请: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竞买人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另有规定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7、审查竞买资格:根据拍卖文件要求,对竞买申请人的开发资质、诚信记录进行审查,向符合条件者发放竞买人资格确认通知书及竞买号牌。
8、举办拍卖会: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拍卖会。
竞得人与出让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缴纳定金和佣金。
9、公布成交结果:拍卖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拍卖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并退还竞买保证金。
10、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土地招标出让工作程序1、制订工作方案:制订招标前期工作方案报中心领导和局领导审定。
2、编制招标文件:根据业务处提供的地块材料编制、印刷拍卖文件。
3、发布招标公告:出让人至少在投标开始日前20天发布招标公告,公布招标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招标时间、地点。
4、出售招标文件: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出售拍卖文件,并组织现场踏勘。
5、组织现场踏勘:组织意向竞买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答疑。
6、受理投标申请: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投标申请人持投标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另有规定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投标申请,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流程及收费事项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流程及收费事项一、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流程:1、报批方案阶段①提供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的申请报告原件一份。
(由原划拨地土地使用者提供)②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必须提供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已完成了拆迁安置补偿的证明材料。
③原为划拨地的,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一份、原用地审批单原件一份、红线图原件一份。
④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⑤涉及特殊情况准许委托交易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供招标或拍卖、挂牌出让的委托书。
属于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用地应提供上级政府批准意见;省属单位应提供省国土资源厅及省财政厅联合批文原件。
⑥规划定点蓝线图原件二张及规划设计条件书原件。
⑦其他附件。
(会议纪要、领导批文及其他有关文件)⑧地籍测绘成果原件一份、地籍调查表原件一份;上好坐标的1:500—1:2000地形图原件三份;属于部分转让的,还需提供剩余土地地籍测绘成果和地籍调查表原件各一份。
⑨土地估价报告。
2、实施阶段②受让方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报价单和成交确认书原件一份。
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红线图原件。
⑤地价款和各种税费付款证明。
⑥由交易中心负责更换的受让方地籍测绘成果和地籍调查表原件4、发件①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红线图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③国有土地使用证二、收费事项根据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及直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服务性收费标准,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需支付下列费用:①用地管理费,由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支付,城区规划区内按9元∕平方米、城区规划外按6元∕平方米收取。
②耕地开垦费,是经批准占用耕地但不能或不具备补充耕地条件的,及补充耕地验收不合格的非农业建设项目的单位或个人支付,水田按18元∕平方米、旱田按12元∕平方米收取。
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办法(1011修订)
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土地新政,加大土地一级开发力度,加强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或“北京城建”、“股份公司”)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土地一级开发包括通过授权、招标、项目收购、政府委托等方式取得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权,对待开发土地进行立项核准、办理规划、征地手续,在完成所开发土地的整理(包括用地范围内单位和居民的拆迁、地上建筑物的拆除)、市政基础设施、交通、环境的建设后,该地块经过国土部门的验收和相关评估机构的评估定价,进入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的动态过程。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参股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工作职责界定第四条土地一级开发阶段,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划分如下:(1)股份公司工作职能:1)项目拓展部负责收集整理市场和土地管理部门发布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信息并进行整理分析,筛选出优质项目信息。
2)项目拓展部负责组织对所有一级土地拓展项目的评价、决策。
3)项目拓展部按照股份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规定,负责股份公司主导的一级土地购置、合作协议的起草、谈判、组织签订、组织实施等工作。
4)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指导子公司组织征地、拆迁、市政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5)项目拓展部负责指导子公司一级土地项目挂牌方案的制订、挂牌手续的办理、报批及履行挂牌手续等工作。
(2)子公司工作职能:1)子公司营销管理部负责及时搜集区域市场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信息录入信息库,经过整理分析后,从中筛选出优质项目信息并及时上报母公司项目拓展部。
2)子公司相关部门参加股份公司项目投资评审会议,上报项目所在区域投资机会研究报告、上报子公司拓展房地产项目所提交的项目投资可行性报告,供股份公司召开项目投资评审会议参考。
3)子公司对取得一级开发权的土地开发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
第三章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工作内容第五条土地一级开发管理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内容:(1)土地计划的编制;(2)土地信息的筛选;(3)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获取;(4)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实施管理;(5)二级开发项目获取准备工作。
北京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关规范
北京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关规范一、背景介绍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所有权保留,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的一种方式。
北京市作为中国的首都和经济中心,土地资源有限,因此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进行招标、拍卖和挂牌等方式进行管理,以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市场公平竞争。
二、招标方式1. 招标范围:招标适用于土地面积超过一定规模的项目,具体规模由市规划国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招标条件:招标参与方需要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行业经验等。
3. 招标程序:招标程序包括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环节。
三、拍卖方式1. 拍卖范围:拍卖适用于土地面积较小、市场竞争激烈的项目,具体规模由市规划国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拍卖条件:拍卖参与方需要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行业经验等。
3. 拍卖程序:拍卖程序包括发布拍卖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竞拍保证金缴纳、竞拍现场、竞拍结果确认等环节。
四、挂牌方式1. 挂牌范围:挂牌适用于土地面积较小、市场需求不高的项目,具体规模由市规划国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挂牌条件:挂牌参与方需要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行业经验等。
3. 挂牌程序:挂牌程序包括挂牌公告发布、报名资格审核、挂牌期间的咨询与洽谈等环节。
五、规范要求1. 信息公开:招标、拍卖、挂牌过程中,相关信息应当及时公开,包括但不限于公告、招标文件、竞拍结果等。
2. 公平竞争:招标、拍卖、挂牌过程中,应当确保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以不合理的方式限制竞争者的参与。
3. 诚信约束:参与招标、拍卖、挂牌的各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采取欺诈、串通等不正当手段。
4. 法律监管:招标、拍卖、挂牌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土地出让程序的具体流程
土地出让程序的具体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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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关规范
北京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关规范一、引言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的迅猛,土地资源的稀缺性日益凸显。
为了合理利用和管理国有土地,北京市出台了一系列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范。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规范的内容和要求。
二、招标范围和条件1. 招标范围:北京市招标范围涵盖了城市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多个领域。
2. 招标条件:招标人必须具备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招标程序1. 招标公告:招标人需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明确招标范围、条件、时间等信息,并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
2. 投标文件准备: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相应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技术方案、投标报价等。
3.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并缴纳相应的保证金。
4. 开标评标:招标人组织开标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5. 中标公示:招标人需在指定媒体上公示中标结果,并通知中标人签订合同。
6. 合同签订: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
四、招标文件内容要求1. 招标范围和条件:明确招标范围、条件、要求等。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包括投标人的资质、经验、信誉等方面的要求。
3. 技术方案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包括土地规划、设计、施工等内容。
4. 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投标报价,包括出让金、土地使用费等相关费用。
5. 履约保证金要求:投标人需缴纳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以确保投标人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五、招标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 公平公正:招标人需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2. 保密工作:招标人需对投标文件进行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投标人的商业秘密。
3. 投标人资格审查:招标人需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办法
发布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文件分类类别:土地市场文号:京国土市[2005]302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办法的通知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亦庄开发区国土房管局、局属事业单位、市局机关各处室:《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零零五年四月三十日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北京市国上资源局(以下简称市国土局)负责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工作。
第四条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的土地,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政策.第五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应当在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市土地交易市场)公开进行.市国土局在组织实施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前,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建设、交通、环保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规划使用条件、土地用途、年限、投标人或竞买人资格等土地出让条件。
第六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接受有关行政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七条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第八条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活动。
第九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应当发布公告。
拍卖和挂牌公告应当通过公开发行的报刊或者其他媒体。
土地储备流程
1.3 土地储备流程从土地储备内涵可以看出,一次完整的土地储备一般都要经历土地取得、土地开发、土地储备和土地出让四大环节,如图1-1所示。
图1-1 土地储备流程1.3.1 土地取得土地取得是指城市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等要求,通过各种方式取得城市市区范围内已入市国有存量土地和市郊、农村集体增量土地的过程。
这一环节主要涉及储备对象与方法及征地补偿两项问题。
(1)储备对象与方法我国鼓励城市土地主管部门根据调控土地市场的需要,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
《办法》规定,主要可以通过四类方式取得四类需要储备的土地。
一是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主要包括到期收回、违法使用收回、闲置收回等。
这类依法收回的土地特点在于强制性和无偿性。
市、县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应由当地土地登记机关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二是收购的国有土地,主要是指因实施旧城区改建或落实城市规划而需要调整使用土地时依法取得土地的情况。
这类依法取得土地的特点在于强制性和有偿性。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必须对原土地使用权人给予合理补偿后才可以收回剩余期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储备机构须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补偿标准由土地储备机构与土地使用权人根据土地评估的结果协商后确定。
对政府有偿收回的土地,应由当地土地登记机关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三是优先购买的国有土地。
对于城市房地产交易中存在明显价格与价值不符的情况,即低于市场正常交易价格进行房地产买卖的,当地政府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收回该幅土地的使用权。
由此收回的土地同样需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四是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手续的集体土地。
与前三类不同,这类情况不是国有存量土地的回炉,而是国有增量土地的增加。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现行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中并不存在土地所有权的出让和交易,也就不存在所有权变更的市场行为。
土地一级开发实务指南
土地一级开发实务指南目录[隐藏] 编辑推荐目录本书对于广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开发与管理企业从业人员,与土地开发和管理相关的各级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土地一级开发研究人员都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此外。
本书还可作为大专院校土地资源管理学,房地产等相关专业师生的参考教材。
[]目录第一章绪论第一节土地一级开发第二节土地一级开发权第三节土地一级开发流程第四节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创新的意义第五节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实践规划篇第二章土地一级开发计划第一节编制意义第二节编制依据第三节编制原则第四节编制流程第五节主要内容第三章城市专项规划与土地一级开发第一节城市总体规划第二节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三节修建性详细规划第四节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第五节城市景观与环境规划第六节城市给水与排水规划第七节城市能源与通讯规划第四章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第一节编制依据第二节编制原则第三节编制程序第四节主要内容实施篇第五章土地一级开发主体第一节主体类型第二节土地一级开发主体的权责分配第三节土地一级开发主体的组织建设第六章土地一级开发招投标第一节招投标原则第二节招投标流程第七章土地一级开发操作性实施方案第一节依据与原则第二节主要内容第三节相关附件第八章土地一级开发行政审批第一节规划部门行政审批第二节国土部门行政审批第三节发展与改革部门行政核准第四节交通部门意见评价第五节园林部门意见评价第六节文物部门意见评价第七节环保部门意见评价第八节市政部门意见评价第九章征地与补偿第一节征地的含义第二节征地的对象、审批机关和权限第三节通用征地流程第四节北京市征地流程第五节征地补偿与安置第六节北京市征地补偿与安置第十章拆迁与安置第一节拆迁工作的特点与形式第二节拆迁的原则与流程第三节拆迁公示办理第四节确定拆迁、评估单位第五节入户调查与测量第六节拆迁评估第七节拆迁计划与方案第八节拆迁许可第九节拆迁实施第十节拆迁补偿第十一节拆迁安置第十二节拆迁争议处理第十三节强制拆迁第十一章土地一级开发基本建设第一节道路管线工程第二节给水排水工程第三节电力热力工程第四节通讯通气工程第五节场地平整工程第十二章土地一级开发竣工与入市交易第一节竣工验收的依据、流程与组织第二节竣工与验收第三节竣工决算第四节项目后评价第五节入市准备第六节熟地交易法规篇,土地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闲置土地处理办法,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办法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储备、开发与招投标,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管理若干意见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及经营性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流程示意图的通知关于印发北京市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暂行办法的通知北京市《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建立土地储备制度意见》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建立土地储备制度的意见关于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和区县分中心、重点功能区分中心职责分工(试行)的通知,征地与补偿,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拆迁与安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通知,竣工验收与入市交易,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关于严格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通知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参考文献后记甲方:永清台湾工业新城管理委员会乙方:浙江万邦置业有限公司基于乙方具备相应的开发资质,且具有丰富地产开发经验和众多成功开发案例,为促进甲方地区的区域经济增长,以共同发展,互利互赢为目的双方就甲方东至南至所属用地范围西至北至四至坐标为: 什么是土地一级开发模式附地形图,最终以国土部门审定为准)2 项目用地面积: 项目占地 20000 亩,其中,商业用地亩,工业用地亩,其他亩。
招标、拍卖、挂牌用地审批办事指南
BSZN-0483-2015/01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发布2015-01-01发布 2015-01-01实施办事指南招标、拍卖、挂牌用地审批招标、拍卖、挂牌用地审批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本市招标、拍卖、挂牌用地审批的申请与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事项名称:招标、拍卖、挂牌用地审批事项代码:0483三、办理依据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通过招标、拍卖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
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申请土地登记。
3、地方法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使用现有建设用地或者经国务院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除应由市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外,由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区县人民政府审批,并向市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4、政府规章: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上海市人1民政府关于批转市房地资源局等四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试行办法》的通知。
四、办理机构(一)办理机构名称上海市人民政府[授权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土局)具体实施](二)办理权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规土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1.城市规划确定的本市重要地区和重要道路两侧的建设用地:(市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核发规划许可的建设项目,原则上由市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审批)2.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计划单列企业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3.跨区(县)的建设项目;4.其他需要由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
北京土地一级开发及经营性项目用地招拍挂出让流程示意图
中 标 人、 竞 得 人
市国土局
1、签订国有土 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 2、交纳政府土 地收益和土地 开发费等
市发改委、 市建委
项目核准或备 案
市规划委 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
市相关部门
办理建设工程 相关手续
入市准备
市场交易
土地入市交易
签订合同和办理后续手续
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及经营性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流程 (试行)
依据
市政府
原土地所有 者或使用者
市国土局
委办局联席会
市国土局会 同相关部门
1、北京市国 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
2、北京城市 总体规划
3、北京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
1、土地供 应计划
2、土地利 用年度计划
3、土地储 备开发计划
1、征得区县 和乡镇政府或 上级主管部门 同意 2、向市国土 局提出土地一 级开发申请
土 地 一 级 开 发 主 体
市规委 规划意见书
市建委 建设意见
市交通委 交通评价意见
市园林局 古树处理意见
市文物局 文物保护意见
市环保局 环境评价意见
市政专业部门 市政接用意见
市发改委 核准
计划编制
前期策划
`
征询意见和审批
土地一级开发
市政府批准
1、新增集 体土地办理 农用地征收、 或农转用手 续 2、存量国 有建设用地 收回国有土 地使用权
市政府年度土地
、北京市国民 经济发展计划
、宏观调控和 房地产市场运行
、储备开发土
市国土局 会同市发改委 等有关部门
确定土地 出让价格
市国土局
1、确定土地出 让方案 2、发布国有土 地使用权出让 公告(报纸、 网站、土地交 易市场) 3、制定招标拍 卖挂牌文件
土地一级开发及经营性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示意流程图
依据 1、北京市国 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 2、北京城市 总体规划
市政府 1、土地供 应计划 2、土地利 用年度计划 3、土地储 备开发计划
原土地所有 者或使用者 1、征得区县和 乡镇政府或上 级主管部门同 意 2、向市国土局 提出土地一级 开发申请
市国土局
1、受理申请 并进行土地预 审 2、委托市、 区县土地储备 机构编制土地 一级开发实施 方案
市交通委 交通评价意见
市土地交易市场
1、到土地交易 市场购买相应土 地的招标拍卖挂 牌文件 2、交纳竞买保 证金或者投标保 证金 3、竞买人按规 定参加招标、拍 卖、挂牌现场竞
市国土局
1、签订国有土 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 2、交纳政府土 地收益和土地 开发费等
市发改委、 市建委
项目核准或备 案
市相关部门 办理建设工程 相关手续
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及经营性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流程示意图 (试行)
市规委 规划意见书
市建委 建设意见
市国土局 会同市发改委 等有关部门 市政府批准 1、新增集 体土地办理 农用地征收、 或农转用手 续 2、存量国 有建设用地 收回国有土 地使用权 相关委办局 办理征地、 拆迁、市政 基础设施建 设等相关手 续。 土地一级 开发主体 组织实施征 地、拆迁和 市政基础设 施建设。危 改、文保、 绿隔等项目 需按规定承 担回迁房建 设 市国土局商 相关委办局 1、审核土地一 级开发成本 2、组织验收土 地 3、根据委托合 同支付相应土地 开发费或管理费 4、纳入市土地 储备库 依据 市政府年度土地 供应计划 1、北京市国民 经济发展计划 2、宏观调控和 房地产市场运行 情况 3、储备开发土 地情况 确定土地 出让价格
委办局联席会
市国土局会同市 发改、规划、建 设、交通、环保 等部门就土地、 产业政策、规划、 资质、交通、环 保等对一级开发 实施方案提出原 则意见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公布《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程序(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公布《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程序(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公布日期】2002.09.28•【字号】京国土房管出[2002]857号•【施行日期】2002.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公布《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程序(试行)》的通知(京国土房管出[2002]857号)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有关单位:随着我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以及政府机构改革及固定资产投资程序的改革,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程序已发生变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办法》的规定,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程序(试行)》,现予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及时将有关意见反馈我局。
二00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程序(试行)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和租赁,按以下程序办理: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一)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按以下程序办理:1、土地出让申请申请人向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提出土地出让申请,并准备有关文件(要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应规范、齐全、真实、有效,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图纸可按原图大小复印,也可缩印,复印文件应清晰,注明“与原件相符” ,并加盖公章。
土地出让申请上必须留有申请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
)报送市国土房管局。
依项目进展情况不同,提交的材料如下:1.1 一般项目需提交的材料:(1)土地出让申请(原件);(2)关于地价方面的文件:①已审定地价水平的提交地价水平通知单和1份地价评估报告;②未审定地价水平的提交3份地价评估报告;(3)项目建议书批复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4)有关规划方面的文件:①规划意见书及附图;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③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附图;④设计单位出具的地上、地下及规划用途建筑面积的说明;⑤钉桩成果通知单;(5)关于土地权属及权属来源的文件:①《房屋所有权证》;②《国有土地使用证》;③征地批复、划拨批复、建设用地批准书;④与原用地单位的协议书;⑤原用地单位同意申请用地单位办理出让手续的证明;(6)关于申请用地单位的文件:①申请人法人资格证书或执照(加盖发证部门审核专用章);②属合资、合作公司的,提交合资、合作公司的合同、章程、经贸委批准成立公司的批复、批准证书;(7)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竣工核验单》、房地部门的测绘成果等文件的,提交相应文件;(8)已由公安部门审定门牌号的,提交公安部门的审定文件;(9)其他文件。
土地一级开发全流程
土地一级开发全流程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流程示意图第一部分土地一级开发计划一、意义土地一级开发计划是实施土地一级开发的依据,也是土地一级开发中起规划、指导作用的纲领性文件。
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价值。
二、编制依据1、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包括经济总量与调控、经济结构、协调发展、科技教育和人才、资源和生态环境、人口与人民生活与公共服务七大类。
2、城市总体规划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的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的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一般为20年规划,具体包含以下内容:(1)土地利用规划(2)道路交通规划(3)城市景观规划(4)城市基础设施规划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时期内和一定地域范围内,根据土地资源现状和潜力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各类用地进行统筹安排和合理布局的规划。
4、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是城市近期建设项目安排的依据,是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近期发展重点和建设时序,确定近期的发展方向、规模和布局。
5、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5项内容:(1)耕地总量平衡计划;(2)农转用计划;(3)生态退耕计划;(4)土地开发与整理计划;(5)耕地占补挂钩计划。
6、土地供应年度计划是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在供应方面的计划,包含:(1)供应总量;(2)用途结构;(3)空间布局;(4)指标分配。
三、土地一级开发计划的内容1、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的指导下,确定建设地区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性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2、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市建筑设计和施工的主要依据。
3、配套专项规划:主要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具体规划,主要包括道路与交通规划、景观与环境规划、给水与排水规划、能源与通讯规划等。
四、编织流程土地一级开发计划由国土局会同市发改委、规划、建设、财政、环保、文物、园林、交通、市政等部门和各区县政府进行编制:(1)提出计划区县政府,重点建设管委会及中央直属企业集团和驻地部队提出计划方案和具体意见,在每年10月上旬上报国土局;经济适用房的开发计划由市经济适用房领导小组报国土局。
北京土地一级开发流程程序[1]
北京房地产一级开发程序流程目录一、土地一级开发的概念 3二、土地一级开发的实施方式 3三、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和收益 4四、一级开发的土地范围 4五、一级开发涉及政府职能部门 4六、一级开发土地进入公开市场交易的审查内容 5七、土地一级开发一般工作程序(参见附图1) 6程序一:确定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6程序二:确定一级开发单位 6程序三:办理建设意见(根据联席会要求办理) 7程序四:办理交通评价文件审批(根据联席会要求办理) 7 程序五: 办理古树处理意见(根据联席会要求办理) 7程序六: 办理文物保护意见(根据联席会要去办理) 9程序七: 办理环境评价文件审批(根据联席会要求办理) 9 程序八:办理规划意见书 10程序九:办理土地一级项目开发项目核准 11程序十:取得征地批复(实施征地) 12程序十一:办理拆迁许可证(实施拆迁) 13程序十二:编制市政基础设施实施方案 14程序十三:组织验收,评估土地成本 14程序十四:纳入土地储备库或直接入市交易 14八、授权委托的一级开发项目程序(参见附图2) 15程序一:确定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15程序二:取得市土地储备联席会意见 16程序三: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合同 16程序四: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16九、符合458号文的一级开发项目程序(参见附图3) 17程序一:取得市联席会议准许继续办理前期工作的意见 18程序二: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18一、土地一级开发的概念土地一级开发是指政府通过下属的土地储备机构或者委托具备开发资质的房地产企业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年度土地储备开发计划,对确定的存量国有土地、拟征用和农转用土地,统一组织进行征地、农转用、拆迁和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为。
对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一级开发的主要内容是组织拆迁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对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土地一级开发的主要内容是征地、拆迁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
二、土地一级开发的实施方式根据一级开发实施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方式:1、政府下属的土地储备机构直接负责一级开发的,可以由储备机构自行组织实施,也可以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负责具体管理,目前以储备机构自行组织为主。
土地挂牌拍卖流程
土地挂牌拍卖流程一、前期准备。
土地挂牌拍卖可不是说干就干的,得有一系列的前期准备工作。
政府或者相关的土地管理部门得先确定哪块土地要拿出来拍卖。
这块土地得规划好用途,是用来盖住宅呀,还是做商业用途,或者是搞工业建设之类的。
就像是给这块土地定个小目标一样。
然后呢,得对这块土地做详细的评估,包括它的地理位置、面积大小、周边环境等等。
这就好比是给这块土地做个全身检查,看看它的“身体状况”到底怎么样,这样才能确定一个合理的起拍价。
而且呀,还得把这些信息整理得明明白白的,就像写一个超级详细的土地简历一样,好让那些对这块土地感兴趣的人能充分了解它的情况。
二、发布挂牌公告。
接下来就是发布挂牌公告啦。
这个公告可重要了呢,它就像是一个大喇叭,告诉全世界这里有块土地要拍卖了。
公告会发布在一些特定的地方,比如说政府的官方网站上、土地交易中心的公告栏里,还有可能在当地的报纸上登一下。
公告里面会包含很多关键信息,像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起拍价、竞买保证金的金额、挂牌的期限等等。
这就像是给那些潜在的竞买者们发出了一封邀请函,上面写着:“这里有个好机会,快来参加呀!”竞买者们看到这个公告后,就可以开始考虑自己是不是要参与这个土地拍卖的大派对啦。
三、竞买人资格审查。
有了公告之后,那些想要竞买土地的人就得行动起来啦。
他们要向土地交易中心或者相关部门提交自己的竞买申请,还得附上一些证明自己有竞买资格的材料,比如说企业的营业执照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啦、资金证明之类的。
这就像是参加一个超级严格的选秀比赛,得先证明自己有参赛的资格才行。
相关部门会对这些竞买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就像评委打分一样,看看他们是否符合要求。
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的竞买人,才能拿到进入土地挂牌拍卖现场的“入场券”哦。
四、挂牌期间报价。
好了,到了挂牌期间啦。
这个时候竞买人们就可以开始报价了。
就像是在一个大市场里,大家都在争着出价买自己心仪的东西一样。
竞买人要按照规定的报价方式和时间,把自己的报价提交上去。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底价确定试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抵押
【发文字号】京国土用[2005]533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日期】2005.08.01
【实施日期】2005.08.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土地
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底价确定试行办法的通知
(京国土用[2005]533号)
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底价确定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五年八月一日
第一条为科学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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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 环境评价意见
市政专业部门 市政接用意见
市发改委 核准
计划编制
前期策划
征询意见和审批
组织实施土地一级开发
`
土地一级开发
注:1、此表为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及经营性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流程示意图,具体工作环节的实施应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办理; 2、虚框内容表示视需要而经过的程序。
卖挂牌出让流程示计划 、宏观调控和 房地产市场运行 、储备开发土
市国土局 1、确定土地出 让方案 2、发布国有土 地使用权出让 公告(报纸、 网站、土地交 易市场) 3、制定招标拍 卖挂牌文件
中 标 人、 竞 得 人
市规划委 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
入市准备
市场交易
签订合同和办理后续手续
市国土局 会同市发改委 等有关部门 确定土地 出让价格 投 标 人、 竞 买 人 市土地交易市场 1、到土地交易 市场购买相应土 地的招标拍卖挂 牌文件 2、交纳竞买保 证金或者投标保 证金 3、竞买人按规 定参加招标、拍 卖、挂牌现场竞 市国土局 1、签订国有土 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 2、交纳政府土 地收益和土地 开发费等 市发改委、 市建委 项目核准或备 案 市相关部门 办理建设工程 相关手续
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及经营性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流程 (试行)
市规委 规划意见书
市建委 建设意见
依据 1、北京市国 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 2、北京城市 总体规划 3、北京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
市政府 1、土地供 应计划 2、土地利 用年度计划 3、土地储 备开发计划
原土地所有 者或使用者 1、征得区县 和乡镇政府或 上级主管部门 同意 2、向市国土 局提出土地一 级开发申请
市交通委 交通评价意见
市政府批准 1、新增集 体土地办理 农用地征收、 或农转用手 续 2、存量国 有建设用地 收回国有土 地使用权
相关委办局 办理征地、 拆迁、市政 基础设施建 设等相关手 续。
土地一级 开发主体 组织实施征 地、拆迁和 市政基础设 施建设。危 改、文保、 绿隔等项目 需按规定承 担回迁房建 设
市国土局商 相关委办局 1、审核土地一 级开发成本 2、组织验收土 地 3、根据委托合 同支付相应土地 开发费或管理费 4、纳入市土地 储备库
依据 市政府年度土地 供应计划 1、北京市国民 经济发展计划 2、宏观调控和 房地产市场运行 情况 3、储备开发土 地情况
市园林局 古树处理意见
市文物局 文物保护意见
土地入市交易
市国土局 1、受理申请 并进行土地预 审 2、委托市、 区县土地储备 机构编制土地 一级开发实施 方案
委办局联席会 市国土局会同市 发改、规划、建 设、交通、环保 等部门就土地、 产业政策、规划、 资质、交通、环 保等对一级开发 实施方案提出原 则意见
市国土局会 同相关部门 1、确定土地一级 开发主体(委托或 招标) 2、下达土地一级 开发批复 3、签订土地一级 开发合同 土 地 一 级 开 发 主 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