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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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大兴区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营造创新创业环境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66号)精神,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深入开展,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大兴区创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成立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人力社保局、发改委、财政局主要领导担任,联席会议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成员单位由区农委、经信委、商务委、市政市容委、教委、旅游委、科委、民政局、工商分局、地税局、统计局、总工会、团区委、妇联、工商联、残联、新媒体基地、生物医药基地、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大兴分公司等部门组成。

二、联席会议及办公室职责 1.研究贯彻国家、北京市有关促进就业和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机制; 2.加强对我区就业创业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 3.及时通报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政策难点; 4.督促相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指导和推动就业创业工作的深入开展。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人力社保局主要领导兼任,具体负责联席会议日常相关工作,主要责任包括: 1.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

联络和协调工作; 2.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 3.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决定; 4.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 5.对我区创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6.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创业相关工作。

三、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及工作要求 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至2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会议; 2.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或成员单位需求确定会议议题,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会议召开的具体事宜; 3.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定会议议定事项,上报区政府并印发各成员单位; 4.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创业工作有关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5.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联络员,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附件:大兴区创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任务分工表 5 附件大兴区创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任务分工表序号工作任务主办单位协办单位 1 在法律、法规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初创企业按照行业特点,合理设置资金、人员准入条件,允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

区工商分局 2 在市场准入、场地安排、行政服务、融资渠道等方面重点扶持,按规定减免各项行政收费、设置绿色通道、缩短审批周期。

区工商分局、区地税局区商务委、区市政市容委 3 落实鼓励、支持、引导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区地税局区人力社保局 4 宣传、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提高贷款效率,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大兴分公司 5 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各项扶持措施,加强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发挥高校毕业生自身智力优势推动科研成果转化。

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科委、团区委、区工商分局、区地税局 6 全面落实大学生村官和低保家庭大学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政策。

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区民政局、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大兴分公司 7 鼓励科技人员以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等无形资产入股的方式在园区创办企业,从事创新创业活动;吸引鼓励具有真才实学和发展潜力的优秀留学人员在大兴区创业。

区科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发改委、区教委、区财政局、区工商分局 8 利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等创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吸纳有创业愿望和创业条件的人员进入经认定的园区创业,并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和创业服务。

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科委区工商分局、区地税局、区教委、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工商联、新媒体产业基地管委会、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管委会 9 研究制定和落实财政政策,安排创业扶持资

金,加大对贷款贴息、表彰创业先进和完善创业服务体系等方面的经费投入。

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相关成员单位 10 扩大创业培训补贴范围,将本市户籍应届及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复员转业军人纳入补贴范围。

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教委 11 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学水平。加强创业培训全过程督导,提高培训质量。

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 12 完善创业服务,形成集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后续扶持等一体的服务体系。

区人力社保局区工商分局、区地税局、区经信委、区商委、区市政市容委、区工商联、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总工会、区旅游委 13 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全区创业工作进展情况。

区人力社保局相关成员单位 14 发挥社会组织作用,落实鼓励创业政策,积极宣传创业,营造创业氛围。

区工商联、区残联、区妇联、区总工会、团区委相关成员单位 15 按照市级部门相关要求,开展创业指标统计工作,确定创业工作考评量化标准。

区人力社保局相关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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