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条件
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条款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解除条款是一个重要的法律规定,涉及租户和房东之间的权益和义务。
该条款规定了当特定情况出现时,租赁双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下面将详细描述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条款。
首先,根据我国《合同法》,当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租户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1. 房东未及时修缮或维护住房。
当租赁住房出现严重的损坏或者存在影响正常居住的安全隐患时,租户有权解除合同。
2. 房东擅自进入住房或者侵犯租户隐私。
房东未经允许擅自进入住房,或者对租户进行侵犯隐私的行为,租户可以解除合同。
3. 房东拒不提供合理的租房条件。
如果房东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房屋设施或者违反合同提供住房的条件,租户有权解除合同。
4. 房东未经合理通知擅自更改租金或收费标准。
当房东未提前合理通知租户,并且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擅自修改租金或者收费标准时,租户可以解除合同。
当租户决定解除合同时,应采取以下步骤:1. 发出书面通知。
租户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房东解除合同的意愿,并详细列明解除理由和具体情况。
2. 提前支付租金和费用。
根据合同约定,当租户解除合同时,可能需要提前支付未到期的租金和费用,以补偿房东的损失。
3. 协商解决。
租户和房东可以协商解决解除合同事宜,比如退还押金和租金的金额、迁出时间等。
在某些情况下,房东也有权解除合同,例如:1. 租户未支付租金。
当租户连续拖欠租金或者重复逾期支付租金时,房东可以解除合同。
2. 租户违规使用住房。
如果租户未合法使用住房,例如非法转租、进行非法活动等,房东可以解除合同。
3. 租户损坏房屋。
当租户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房屋损坏时,房东有权解除合同。
同样地,当房东决定解除合同时,也需遵循一定的步骤:1. 发出书面通知。
房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租户解除合同,并详细列明解除理由和具体情况。
2. 协商解决。
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解除合同事宜,比如退还押金和租金的金额、搬迁时间等。
民法典租赁合同法律规定全文最新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2020年最新最新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最新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维护商品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屋租赁(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和房屋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定期分区域公布不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第八条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第九条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最新)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最新)------------------------------------------作者------------------------------------------日期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已经第 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 姜伟新年 月 日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维护商品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屋租赁(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和房屋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定期分区域公布不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
《民法典》:关于租赁合同的5项新规定
《民法典》:关于租赁合同的5项新规定导语:2021年1月1日,现行《合同法》将被废除,《民法典》将取代其地位。
其中关于房屋出租的法律规定做了重大的修改。
总体来看,更加有利于保障租房人的居住权益,同时也兼顾了出租人的权益。
“居者有其屋”是一项重要的人权保障,国家一直非常重视人民群众的居住问题,一方面强调“房屋的居住属性”,打击炒房行为;一方面通过法律保障租房人的居住权益。
本文带你盘点《民法典》里关于房屋出租的新规定。
规定一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能出租一旦你承租了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你的租赁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有人会质疑:以前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事。
在2021年之前,没有任何房屋设立了居住权,因为法律还没有规定。
但是从明年开始,大量房屋将可能设置居住权,这样的房屋将被视为租房雷区,千万不能去碰,因为法律不允许出租。
法律风险提示:租房人应当要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写明:“该房屋没有设立居住权,且在租赁期间也不得新设居住权。
否则出租人应承担****元违约金。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规定二出租人发现房屋被转租应及时提异议,提异议时间为6个月现在有不少二房东,将自己承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人,自己收取租金差价。
但是二房东这种转租行为,如果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这种转租是可以被解除的。
这就导致实践中很多租赁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当你租赁的房屋是转租的,则随时有可能被人赶出去的风险。
所以这次法律新增规定,如果出资人知道承租人进行转租的,6个月不提异议,就视为同意转租。
法律风险提示:实际租房人应当要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写明:“该房屋属于出租人所有,不是转租的房屋。
”并查验房产证,这样切实保障自己的权利。
如果知道房屋是转租的,则要求出租人出具转租的函。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民法典房屋租赁合同怎样解除合同
民法典房屋租赁合同怎样解除合同进⾏房屋租赁时,出租⼈与承租⼈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般要以书⾯的形式签订。
在租赁期限内,租赁双⽅都要履⾏合同的义务,那么民法典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解除合同?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房屋租赁合同怎样解除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解散的⽅式有法定解除和协商解除两种,双⽅协商⼀致可以解除,或者出现合同到期等法定情形时,也可以解除。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协商⼀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时,解除权⼈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的,当事⼈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在履⾏期限届满前,当事⼈⼀⽅明确表⽰或者以⾃⼰的⾏为表明不履⾏主要债务;(三)当事⼈⼀⽅迟延履⾏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四)当事⼈⼀⽅迟延履⾏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时间如何确定实践中应区分以下情形处理:1、诉讼前,当事⼈⼀⽅⾏使合同解除权,通知对⽅当事⼈解除合同,相对⽅有异议致双⽅形成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使合同解除权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即为合同解除之⽇。
当事⼈诉讼请求中未要求确认合同解除具体时间的,可以在判决理由部分予以明确。
2、当事⼈⼀⽅未通知对⽅,径⾏向法院起诉或反诉要求解除合同,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使合同解除权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应当判决解除合同。
3、当事⼈双⽅对合同是否解除存在争议,法院审理后认为主张解除的当事⼈⽆合同解除权,合同应当继续履⾏,但当事⼈在诉讼中均同意解除合同的,以双⽅合意解除之⽇为合同解除之⽇。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协商⼀致,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终止及解除条件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终止及解除条件《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终止及解除条件》我有个朋友叫小张,他最近可算是被房屋租赁合同的事儿弄得焦头烂额。
小张在城里租了间房子,原本过得好好的。
有一天,房东突然跑来对他说要把房子收回去自己住,小张当时就懵了。
他和房东理论啊,说合同还没到期呢,哪能说收回就收回。
房东就梗着脖子说,自己有这个权利。
这就闹得特不愉快,其实啊,就是他们当初签合同的时候没搞清楚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终止及解除条件。
咱们先来说说什么是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终止条件。
这终止啊,就是说合同到某个特定的时间或者发生特定的事件后就自动结束了。
比如说,租赁合同里约定好租一年,那这一年到期了,合同就是自然终止了。
还有的时候,双方可能约定了某种特殊的情况,像这个房子要是遇到政府拆迁之类的不可抗力因素,合同也就终止了。
再说说解除条件就更复杂一些了。
这解除可以是双方协商一致的。
就比如说,小张要是和房东协商好,说自己想提前搬走,房东也同意了,那这合同就解除了。
不过,这里面得留存好双方同意的证据,比如弄个书面的协议之类的。
但要是一方想解除,另一方不同意呢?这就得看是否符合合同里约定的一些解除条件了。
像小张遇到的情况,如果租约里没写房东能提前收回房子自己住这种情况,那房东其实是没权利这么干的。
可要是小张违反了合同的规定呢?比如说他没按时交房租,还屡教不改,那房东就有权利解除合同了。
就像另一个朋友小王,他有一回租房子,拖欠了好几个月房租,房东催他也不当回事儿,那房东当然可以按照合同解除租约,把他撵出去。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房子出现了严重的安全隐患,租客却不管不顾,房东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反过来,如果是房东没有尽到维修义务,导致房子居住条件恶劣,租客也有权利解除合同。
我邻居的租客就因为马桶坏了,房东好几个星期都不给修,最后租客一生气就说按解除合同处理了。
房东这时候还想耍赖,但是因为确实是他的问题,最后也只能认栽。
所以我就想啊,大家在签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啊,可一定要把终止和解除条件写得明明白白的。
委托房屋租赁合同中委托人解除条件
委托房屋租赁合同中委托人解除条件《委托房屋租赁合同中委托人解除条件》我有个朋友叫老王,他自己有几套房子,平时忙得要死,根本没时间打理房子出租的事儿。
于是呢,他就把其中一套委托给了一个中介公司,签了委托房屋租赁合同。
刚开始的时候一切顺利,老王就等着每月收钱就行了。
可是啊,几个月后他发现事情不是那么回事儿。
中介公司居然未经他同意,把房子租给了一群搞乐队的,那房子整天弄得跟个迪厅似的,四邻都来跟老王抱怨。
老王就想解除这个合同,但是他发现合同里关于委托人解除条件写得模模糊糊的,这可把老王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这就引出咱们今天要聊的主题,在委托房屋租赁合同中,委托人到底在哪些条件下可以解除合同呢?首先呢,如果受托人,就像老王碰见的这个中介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来出租房屋。
比如说合同上写着是做普通住宅出租,他却搞成了商业用途或者像老王这种例子似的,租给很吵闹吵闹影响邻里的租客,委托人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这就好比你让别人帮忙保管个宝贝,这宝贝应该放在盒子里好好放着,结果对方直接拿出去当球踢,你能乐意吗?老王就可以拿出那份合同,找到关于房屋用途的约定条款,去跟中介理论。
理论的时候他就可以说:“你看看咱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普通住宅出租,你们咋能这么干呢?我有权利解除这合同。
”还有啊,如果受托人没有按时把租金交给委托人,这也是个事儿。
委托人委托的时候,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收钱啊。
想象一下,你把房子交给别人管理出租,每个月都到该收钱的时候你眼巴巴等着,结果啥都没有。
这时候委托人就就像快递没收到宝贝一样着急啊。
按照一般的道理,在合同约定的交租期限过了之后一段时间,比如逾期一两个月(具体按照合同条款定),并且没有合理的解释,委托人就可以考虑解除合同了。
这时候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可能就会有这样的对话:“我说你们这租金咋还不给我呢?合同上写得明明白白啥时候交。
”“哎呀,租客还没给我们呢。
”“这个我不管,咱们合同是咱俩之间的事儿,我按照合同你们逾期未付,我有解除权。
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条件
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条件《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条件》我来讲个事儿啊。
我有个朋友叫小李,他租了一间房子,本想着安安稳稳住下去呢。
可是啊,这房子突然出了大问题。
楼下开了个KTV,每天晚上那嘈杂声跟地震了似的,根本没法睡觉。
小李想着,这可咋整啊,得解除合同才行。
可房东却不同意,说你租了就得按照合同来,两个人差点吵起来。
这事儿啊,就涉及到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条件了。
首先呢,不可抗力可是一个重要的法定条件。
比如说地震把房子震得没法住人了,这就属于不可抗力。
租客或者房东肯定能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这种情况下房子都那样儿了,总不能还硬着头皮继续租或者租出去吧。
就像之前我听说某个海边的房子,遭遇了超级台风,整个房子的屋顶都被掀了,租户赶紧搬走,房东也没法说什么。
如果房东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租客是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
比如说合同上明明白白写着1月1日交房,结果到了1月10号还没个影儿呢,租客那边东西没地方放,还得另外花钱找地方搁着,这是多伤脑筋的事儿啊。
再说说房屋用途问题。
如果在合同里约定了房子只能住人,结果房东悄悄允许别人把房子改成饭馆儿了,烟熏火燎的,那租客肯定不能乐意,这种违反约定用途的情况,租客也能够依法单方面解除合同。
我还有个朋友,租了个工作室做平面设计的,结果房东私自把旁边房间租给了一个搞化学实验的,整天一股怪味儿,还担心会不会有啥危险呢,最后我那朋友就直接给房东说,按照法定条件,这合同得解除了。
房屋的质量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并且危及到租客的安全和健康时,租客也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像小李遇到的那种情况,噪音让他精神衰弱,仿佛每天都在遭受折磨。
要是房屋里还有什么漏水、漏电、墙体裂缝大得能伸进拳头之类的问题,这肯定是严重影响居住的,租客当然可以拍拍屁股走人啦。
对于房东而言呢,如果租客擅自改建房屋,瞎折腾,把房子弄得乱七八糟的,房东也是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
有个房东老张说,自己的房子租出去时还好好的,租客住进去之后,不经他同意就把承重墙给拆了一部分,老张那叫一个气啊,立马就单方面解除合同把租客赶出去了呢。
不定期房租租赁合同解除的合理期限是什么时候
不定期房租租赁合同解除的合理期限是什么时候
在进⾏房屋租赁的时候,在租赁期限上有很多种形式。
其中对于不定期租赁类的合同在进⾏解除的时候,最合理的期限是什么时候呢?这就需要⼤家通过本⽂的内容来进⾏相关的了解,才能知道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不定期房租租赁合同解除的合理期限是什么时候
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均可以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解除租赁合同,⼀般这个合理期限是⼀个⽉,但是根据租赁房屋使⽤的⽬的不同,可以适当延长。
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可以⾃⾏在合同中进⾏约定。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条 【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的法律后果】当事⼈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
看完本⽂之后,⼤家就要从上⾯的内容介绍中来进⾏了解,才能更好的了解关于合同解除期限的规定。
这也是实际中⽐较重要的⼀点,⼤家如果要进⾏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解除就要知道这点,才能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最高法城镇房屋租赁合同最新法律规定
最高法城镇房屋租赁合同最新法律规定示例文章篇一:《最高法城镇房屋租赁合同最新法律规定:对我们生活的影响》我今天想和大家聊聊最高法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的那些新法律规定。
这可和我们好多人的生活都有关系呢!就比如说,在租房的时候啊,以前我们可能会碰到一些很让人头疼的事儿。
像有的房东,突然就说要涨房租,租客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现在新规定就像是一个保护神一样。
如果合同里没有写明可以随便涨房租,那房东可不能随随便便就这么干啦。
这就好比我们在玩游戏,大家都得遵守游戏规则一样,租房这件事也得按照合同这个规则来办。
租客们就像是游戏里的小玩家,他们的权益是受保护的。
我有个邻居叔叔,他就是租客。
以前他老是担心房东突然加租。
有一次,他和房东谈租房子的事儿,房东就有点想加租的意思,叔叔就很无奈。
他说:“我在这住得好好的,你怎么能说加租就加租呢?”房东就说:“这房子现在值钱了,我不加租我多亏啊。
”叔叔当时可生气了,就像一个被欺负的小动物。
可是那时候也没什么特别好的办法。
要是那时候就有现在的新法律规定就好了。
叔叔就能理直气壮地对房东说:“咱们合同里没写能加租,你可不能这么干,这是有法律规定的!”还有啊,房子的维修责任以前也很模糊。
有时候租客发现房子哪里坏了,房东就说是租客弄坏的,要租客自己修。
租客觉得很委屈,心想自己正常使用怎么就弄坏了呢?现在呢,新规定把这些责任分得很清楚。
如果是正常使用导致的损坏,一般是房东要负责维修的。
这就像我们在学校里,如果教室里的桌椅是正常使用坏了,那肯定是学校负责修呀,总不能让学生自己修吧?这是一个道理。
我有个小伙伴,她和她妈妈一起租房子住。
有一次,厕所的水管漏水了。
房东就说是她们不小心弄的,要她们自己找人修。
她妈妈觉得不合理,但是又不知道怎么反驳。
要是按照现在的新规定,她妈妈就可以说:“这水管是正常使用坏的,你作为房东就得修,这是法律规定的。
”那多有底气啊。
再说说关于房屋转租的事儿。
以前转租可乱了,有的租客偷偷把房子转租给别人,房东都不知道。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书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书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现因__________________(原因),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原合同,并达成如下解除协议:一、解除原因1. 甲乙双方同意,由于__________________(具体原因),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二、解除条件1.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将租赁房屋交还给甲方,且房屋应保持原状或双方同意的状态。
2. 甲方应于乙方交还房屋之日起____天内,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押金及相关费用(如有)。
三、租金结算1. 双方同意,租金结算至本协议签订之日。
乙方已支付的租金中,未使用的部分应由甲方退还给乙方。
2. 若乙方尚有未支付的租金,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四、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约定退还押金或租金,应按未退还金额的____%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2. 若乙方未按约定交还房屋或支付租金,应按未支付金额的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五、其他约定1.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尽快完成房屋交接和财务结算。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六、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注:本协议书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建议在签订前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
房屋租赁终止解释
房屋租赁终止解释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双方约定的法律文件,规定了租客和房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在租赁期满或其他特殊情况下,租赁关系可能需要终止。
本文将对房屋租赁终止的相关问题进行解释。
一、租赁期满终止当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时,租赁关系自动终止。
双方无需进一步通知或协商。
然而,根据协议,租客可能需要在租赁期结束前提前通知房东是否续租。
如果租客想要继续租赁房屋,应在提前通知期限内与房东协商,签署新的租赁合同。
二、提前终止在某些情况下,租客或房东可能希望提前终止租赁关系。
通常情况下,租赁合同中会约定双方如何处理提前终止的情况。
一般来说,提前终止租赁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对方一定的时间,并且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金额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协商,旨在弥补因提前终止而对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合同解除除了提前终止的情况外,双方还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
合同解除通常是基于双方对于继续租赁关系的无法接受或其他特殊情况的考虑。
在解除合同之前,双方应当达成一致,书面记录解除合同的决定,并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妥善处理。
四、违约责任如果一方违反了租赁合同的规定,未履行相应的义务,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应当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以避免争议。
五、民事调解和诉讼如果在租赁终止的过程中产生了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可以寻求民事调解或提起诉讼。
民事调解是一种快速解决纠纷的方式,通过第三方调解员的协助,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如果无法通过调解解决,任何一方都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六、补充条款除了上述规定外,租赁合同可能还约定其他补充条款,以确保租赁关系的正常进行。
这些补充条款可以涉及房屋维修责任、卫生清洁标准、违约责任等方面。
双方应当遵守合同中所有规定,并及时解决任何可能影响租赁关系和和谐的问题。
综上所述,房屋租赁终止是租赁关系解除的一种方式。
家庭住房租赁协议样本:2024年最新版一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家庭住房租赁协议样本:2024年最新版一本合同目录一览1. 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1.1 房屋地址1.2 房屋面积1.3 房屋户型1.4 附属设施2. 租赁双方基本信息2.1 出租人信息2.2 承租人信息3. 租赁期限3.1 租赁开始日期3.2 租赁结束日期4. 租金及支付方式4.1 租金金额4.2 租金支付周期4.3 租金支付方式5. 押金5.1 押金金额5.2 押金退还6. 房屋使用及维修6.1 房屋使用规定6.2 维修责任7. 房屋保险7.1 保险购买7.2 保险费用承担8. 租赁期间的费用8.1 物业管理费8.2 水电费8.3 网络费8.4 其他费用9. 违约责任9.1 出租人违约9.2 承租人违约10. 合同解除10.1 解除条件10.2 解除通知11. 争议解决方式11.1 协商解决11.2 调解解决11.3 法律途径12. 合同的变更和补充12.1 变更条件12.2 补充内容13. 合同的生效、终止和废除13.1 生效条件13.2 终止条件13.3 废除条件14. 其他约定14.1 宠物管理14.2 访客管理14.3 房屋转租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1.1 房屋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路号,具体门牌号。
1.2 房屋面积:房屋建筑面积为X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为X平方米。
1.3 房屋户型:该房屋为室厅卫的户型。
1.4 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空调、冰箱、洗衣机、热水器、家具等。
2. 租赁双方基本信息2.1 出租人信息:(1)出租人姓名:X(2)身份证号码:(3)联系电话:X(4)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路号2.2 承租人信息:(1)承租人姓名:X(2)身份证号码:(3)联系电话:X(4)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路号3. 租赁期限3.1 租赁开始日期:2024年X月X日3.2 租赁结束日期:2024年X月X日4. 租金及支付方式4.1 租金金额:每月租金为人民币X元。
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条件
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条件1. 要是房子都快塌了,还咋住啊,这肯定能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就像你买个苹果,发现里面都烂透了,你还会留着吗?我朋友租了个老房子,结果下大雨的时候屋顶漏得像水帘洞,他就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
2. 房东如果把这房子又租给别人了,这不明摆着欺负人嘛,那租客就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这就好比你和人定了个约会,结果对方又同时约了别人,你肯定不能忍啊。
我邻居就遇到过这种事,房东偷偷把房子租给另一个人,他气得直接就解除合同了。
3. 要是房子被政府依法征收或者拆迁了,这合同还咋继续啊,租客当然能单方解除。
这就像你正走着的路突然被封了,你得换条道走呀。
我亲戚租的房子要拆迁,他二话不说就解除了租赁合同。
4. 这房子要是不符合安全标准,随时可能有危险,租客就像站在悬崖边一样,能不解除合同吗?这好比你坐一辆破车,随时可能散架,你还敢坐吗?我有个同事租的房子电线乱得像蜘蛛网,还老是跳闸,他果断解除了合同。
5. 如果房东故意隐瞒房子的重大缺陷,这就像有人给你一个包装得很好看但里面是坏东西的盒子。
租客发现后,那肯定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啊。
我一朋友租房子,房东没说那房子水管漏水严重,等他住进去才发现,他就解除合同了。
6. 当房东不按照约定的用途提供房子,这不是耍赖吗?租客完全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就像你订了个蛋糕是用来过生日的,结果给你个馒头,这能行?我认识的一个人租了个店面想开餐厅,结果房东却不让做餐饮,他就解除了租赁合同。
7. 要是房东严重干扰租客正常使用房子,这和有人在你耳边一直嗡嗡叫有啥区别?租客就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我知道有个租客,房东老是随便进他房间,他实在受不了就解除了合同。
8. 房子要是被法院查封了,这就像被关进了笼子一样,租客肯定能单方解除合同。
这就如同你在一个马上要关门的商场里租了个摊位,商场被封了,你肯定得走啊。
我听说有人租的房子被查封了,他就解除了租赁合同。
9. 如果因为不可抗力,这房子没办法正常使用了,租客就像被命运捉弄了一样,是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
房屋租赁最新法律法规【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房屋租赁最新法律法规【房屋租赁管理条例】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单位)20xx0917(颁布时间)20xx0917(实施时间)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1999年12月27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xx年9月17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租赁范围和条件第三章租赁合同的订立和登记备案第四章房屋的交付、使用和维修第五章转租第六章租赁关系的变更和终止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的房屋租赁行为,保障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及其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四条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房屋租赁应当依法纳税。
第五条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辖区内房屋租赁的行政管理部门,业务上受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领导。
本市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二章租赁范围和条件第六条房屋出租人应当是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依法代管房屋的代管人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可以是房屋出租人。
第七条房屋承租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规定或者约定。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或者无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二)共有的房屋,未经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三)改变房屋用途,依法须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的;(四)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
怎么撤销房屋租赁备案
怎么撤销房屋租赁备案
在很多时候,我们租房是为了节约更多的⽣活开销,那么房⼦地段是否影响房租价格,⼀般租房需要办理哪些⼿续呢?如何撤销房屋租赁备案呢?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屋租赁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定数额的租⾦,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权利的⾏为。
房屋租赁是房屋使⽤价值零星出售的⼀种商品流通⽅式。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般为房屋所有权⼈)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使⽤,由承租⼈向出租⼈⽀付租⾦的⾏为。
⼆、怎么撤销房屋租赁备案
出租、承租双⽅签订终⽌原〈租赁合同〉的〈终⽌合同〉,签署撤销备案申请书,持两合同、申请书、⾝份证⾄房产局办理。
承租⼈⾃⾏迁出⽆法联系的,出租⼈凭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物业管理公司的书⾯证明,可单⽅申请解除或终⽌合同。
三、⼀般租房需要办理哪些⼿续呢
租赁双⽅签合同,发⽣定⾦或租⾦,押⾦
双⽅互留对⽅复印件资料。
承租⽅留房东的⾝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出租⽅留承租⽅的⾝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可划线,写字处理,以防他⽤)
登记并检查室内家具、电器,设施设备的数量、新旧及使⽤状况
综上所述,出租、承租双⽅签订终⽌原〈租赁合同〉的〈终⽌合同〉,签署撤销备案申请书,持两合同、申请书、⾝份证⾄房产局办理。
承租⼈⾃⾏迁出⽆法联系的,出租⼈凭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物业管理公司的书⾯证明,可单⽅申请解除或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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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特殊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特殊条款房屋租赁合同是房东和租户之间约定租赁房屋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
在许多情况下,为了保护双方的利益,合同可能会包含一些特殊条款。
本文将就房屋租赁合同的特殊条款进行探讨。
第一个特殊条款是关于租金调整的。
在一些情况下,房屋租金可能需要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该特殊条款会明确规定租金调整的时间、方式以及调整的幅度。
双方应遵循公正、合理的原则,共同商定并签署租金调整协议。
第二个特殊条款是关于租赁期限的延长。
有时,租户可能需要在租赁期满后继续居住,而房东也同意继续出租。
该特殊条款将规定延长租约的方式、期限以及可能的租金调整等事项。
双方应在租约到期前提前协商并签署延长租约协议。
第三个特殊条款是关于租赁房屋的修缮责任。
在租赁期间,房屋可能会有一些损坏或需要维修的情况。
该特殊条款将明确规定谁来承担修缮费用以及维修的责任。
通常情况下,租户应负责日常维修和小修,而房东负责大修和结构性问题。
第四个特殊条款是关于租赁房屋的使用权。
房屋租赁合同中可能包含一些规定,限制租户对房屋的使用方式。
例如,禁止申请商业执照、禁止养宠物等。
该特殊条款旨在保护房屋的安宁和保持社区秩序。
第五个特殊条款是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
租赁合同是一份法律文件,双方都有责任遵守合同的规定。
该特殊条款将明确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以及可能的赔偿方式。
例如,如果租户违约,则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或承担终止合约的法律后果。
第六个特殊条款是关于合同解除的条件。
在一些情况下,租户或房东可能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
该特殊条款将明确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程序以及可能的赔偿等事项。
双方应在解除合同前进行充分协商,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综上所述,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特殊条款对于保护双方权益、规范租赁关系起着重要作用。
租户和房东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这些特殊条款,确保在租赁期间不会发生纠纷或争议。
在任何修改或添加特殊条款时,建议双方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链家解除房屋合同流程
链家解除房屋合同流程解除房屋合同是指买房人或房东与链家签订的房屋租赁或销售合同,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一种行为。
通常情况下,解除房屋合同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手续,以下是链家解除房屋合同的流程。
1. 双方协商:双方必须先协商一致,并达成解除合同的共识。
买房人或房东应书面通知链家解除合同的意愿,并说明解除的原因。
2. 链家核实:链家收到解除合同通知后,会核实买房人或房东提供的信息,确认解除合同的真实性,并进行调查。
3. 解除合同申请:买房人或房东需要向链家提交书面解除合同申请。
申请中应详细说明解除合同的原因、合同编号、房屋地址、申请时间等必要信息。
4. 合同备案:链家收到解除合同申请后,会将申请进行备案,并出具一份解除合同的备案函给买房人或房东。
5. 协商违约金:根据合同约定,买房人或房东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
买房人或房东可以与链家协商合理的违约金数额,并解决相关费用问题。
6. 装修恢复:如果买房人在入住期间进行了装修,买房人在解除合同之前需要将房屋恢复到原始的状态,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7.房屋交接:买房人和链家需根据合同约定,在解除合同生效之前,进行房屋交接。
买房人需要将房屋恢复到原始状态,并保证所有物品完好无损。
8. 合同解除:经过协商和完成上述步骤后,链家会发出一份解除合同的确认函给买房人或房东,宣告合同解除。
9.押金退还:在完成房屋交接后,链家会对买房人或房东交付的租金或预付款以及押金进行结算,并及时退还买房人或房东的押金。
总结来说,链家解除房屋合同的流程一般包括双方协商、链家核实、解除合同申请、合同备案、协商违约金、装修恢复、房屋交接、合同解除以及押金退还等步骤。
在解除合同的过程中,买房人或房东需要遵守合同约定,并与链家积极沟通和协商解决各种问题。
2022《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废止_条例_
2022《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废止历经4次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废止。
市人大法委认为,租房强制登记备案制度可由居住证条例中的居住登记制度实现,该制度能解决掌握非深户人员信息和税源信息的问题。
深圳市人大昨日公布,存在23年的《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下称《条例》)已通过市六届人大常委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废止。
据介绍,《条例》中具有深圳特色的主要内容是设立了房屋强制登记备案制度。
设立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依托房屋租赁合同登记了解掌握房屋租住人员信息,加强对非深户籍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同时依托房屋租赁合同登记代征房屋租赁相关税款。
本月12日,市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对《关于提请审议废止〈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的议案》进行了统一审议。
法制委员会认为,房屋租赁属于民事行为,可以由当事人依法自主决定、自担风险、市场调节,无需通过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方式来进行管理。
关于房屋租赁情况、发布房屋租赁价格和信息等可以由统计部门通过统计方法予以解决。
关于房屋租住人员的信息、服务和管理等事项,可以通过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中的居住登记制度实现。
该制度能够解决掌握非深户籍人员信息和税源信息的问题。
此外,《条例》中的其他内容已被《合同法》及有关法规、规定所覆盖,已无继续保留和适用的必要。
房屋租赁管理的相关工作,可以按照《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下附《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的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房屋,包括住宅、工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库及其他用房。
第三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深圳市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是市、区房屋租赁的主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机关),市主管机关对房屋租赁市场实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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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房屋租赁合同大家都听说过,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条件
一、法定解除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约定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违约情况下的解除
违约情况下合同的解除,实际上也是约定解除,出现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即可以解除合同。
依法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是受法律保护的,双方当事人应认真履行。
但由于承租人可能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想履行租赁协议,有可能在与出租人未协商或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擅自搬离承租房屋,停止履行合同义务。
这种情况属于承租人违约,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看,并不应当受到法律支持。
但鉴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的长期性,在此过程中承租人可能由遇到无法预料情势变更,为体现公平原则,平衡各方利益,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酌情有必要对其解除合同请求予以支持。
【延伸阅读】房屋租赁合同解除范本
合解字第____号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号________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权证号________号,现因甲方欲出售乙方承租的私产房,依照法律规定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乙方放弃购买,因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该房屋租赁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予以解除。
因解除合同给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元,由___方负责赔偿。
赔偿金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房屋登记管理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
协议书一式___份,由双方各收执___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___份。
甲方:(盖章)__ 乙方:(盖章)__ 房屋登记管理机关:(盖章)__
代表人:(盖章)__ 代表人:(盖章)__ 鉴证人:(盖章)____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