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普通食品中有关原料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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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普通食品中有关原料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函

〔2009〕326号)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普通食品中有关原料问题的请示》(沪食药监食安〔2009〕303号)收悉。经研究,《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规定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所列物品及冬虫夏草目前均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

此复。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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