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doc 9页)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冀财资[2008]5号),现制定“承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承德市所管辖的行政事业单位。
第二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三条财务机构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2、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年度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
3、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4、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5、负责债权、债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7、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8、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科室(单位)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
9、组织本单位及系统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
10、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部门(单位)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现金、银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一、现金管理制度1、管理原则:严格审核、手续齐备,当面点清、坚持复核,加盖戳记、编证入账,账账核对、日清日结,查核限额、及时存取,严禁“白条”、不得坐支,禁止违规大额提现,严防挪用、确保安全。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第四条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第五条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二)重要性原则。
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三)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四)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六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七条单位应当根据本规范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
具体工作包括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第二章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
经济活动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外部环境、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重估。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5篇)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公司财务管理行为,保障财务管理的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财务管理活动,凡涉及财务处理的各级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
二、财务工作目标公司财务工作目标是确保公司财务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效益,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
具体目标包括:1.保障财务收支的准确、及时、完整;2.加强对公司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统筹管理;3.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4.规范公司资金流动和资金环境。
三、财务管理体制1.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全面组织和管理公司财务工作;2.财务部门设立财务主管,负责全面监督、管理和指导公司财务工作;3.公司还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财务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和监督;4.公司设立资产和负债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资产和负债进行管理和监控。
四、财务管理流程1.财务预算公司需要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包括预计收入、预计支出和预计利润,并且按照预算进行资金安排。
2.财务审批公司对所有与财务相关的支出项目都必须进行审批,包括购买设备、支付费用、签订合同等。
审批流程包括申请、审批、核准和归档。
3.财务登记公司需要建立财务系统,对所有的财务收支进行登记和记录,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财务报表公司需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5.财务分析公司需要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并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6.财务决策公司需要根据财务分析结果,做出相应的经营决策,包括资金调度、投资决策和经营策略调整等。
7.财务监督公司需要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和检查,防止财务风险和内部欺诈行为。
五、财务管理要求1.财务管理要合法合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进行;2.财务管理要科学高效,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财务管理的效益;3.财务管理要规范严格,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4.财务管理要持续改进,不断优化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5.财务管理要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财务风险;6.财务管理要注重内部控制,预防和防范内部欺诈行为。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范文范文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范文范文
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编制
1.1依据规定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根据《企业财务内部控制实施指引》(由经济贸易部、财政部等部门统一组织编制,2001年《国家财政部令》〔财函〕〔2001〕232号)、《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及政策性文件,结合企业实际、根据企业的组织架构和财务管理要求,实施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1.2编制目的
编制本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财务管理的健全,有效地确保企业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保护企业权利和利益,以及资产和财务资料的安全,保证企业内部识别、建立和改进内部管理控制体系,提供有关企业开展经营和财务管理的支持,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保障企业财务活动的完整、准确、有效性,以及审计有关企业财务报告的便捷性和及时性。
1.3适用范围
本财务内部控制制度适用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掌权的公司实际行使经营管理职能的领导者(以下简称财务负责人),以及涉及公司财务管理的所有财务科室的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科长或财务主任)及其它相关部门。
1.4编制原则
编制本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5篇)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保证公司会计资料正确可靠,防止会计差错及营私舞弊现象的发生,便于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加强公司各管理岗位的责任心,维护公司财经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称内部会计控制是指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订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第3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企业。
第二章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和原则内部会计控制应该达到的基本目标:第1条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第2条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第3条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4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第5条约束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利。
第6条涵盖本公司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应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第7条保证本公司会计工作机构及岗位能够合理设置,职责权限能够得到合理划分,确保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责权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第8条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第9条随着公司经济业务的不断发展,外部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将不断修订和完善本制度。
第三章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第____节现金内控制度第1条现金的收付由公司专职出纳负责,不得多人管理现金的收付,以免责任不清。
第2条现金的收支要及时入账,做到日清月结。
第3条不得"坐支"现金,现金收入应当天存入开户银行。
第4条不准以白条或借据抵库,任何人不经批准均不得借用现金。
第5条遵守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
第6条严禁出纳员填制现金的收款、付款记账凭证。
第7条由各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组织对库存现金每月至少盘点一次,如发现帐实不符,要立即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由责任人赔偿损失。
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三篇
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三篇篇一:财务监督管理制度1、财务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秉公办事,严格财经纪律。
2、本校财务由财政局会计中心统一建账管理,不私设小金库。
3、提倡勤俭节约,严格财经纪律。
凡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年度预决算以及群众关心的办公设备购置、招待、会议等大额开支,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
4、款项支出过程中,必须严格审批程序,实行联签会审,由经办人员、纪检监察干部、财务主管、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参与,各项支出经联签会审后,按照审批权限由“一把手”、财务主管人员签字审批入账。
5、各项财务开支必须定期公开。
每月月初10日内将上月单位收开支情况报公开;会议费、招待费等大的开支每季度公开一次;特别是外出考察学习等费用随时公开;财务预算决算每年公开一次。
6、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重复报销费用,严禁以公务接待、购置办公用品、工程修建等名义开具虚假发票套取现金,中饱私囊或私分的,要严肃处理。
7、领导干部出国(境)、外出考察学习、公务接待等费用,要公开报销明细,实行“阳光票据”,接受群众监督。
8、出差费用报销严格按照规定如实填写差旅报销单,并在出差回来一周内结账,财务人员对报销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如无出入,按规定请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9、加强内部财务管理,注意节俭开支。
财务审计制度第一条为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加强会计核算,提高财务报告可信度,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校财务室每年年终编制的财务公开资料,应经全面审计后方可公开。
须遵循会计十二大基本原则及国家相关的法规、条例和制度,才能使其更加准确、公正、恰当。
第三条须经财政局审批的各项收支,应按审批情况编制财务计划,事后将结果如实上报并在教师大会上公布,接受主管部门和群众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条财务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财务收支情况;二、固定资产情况公布;三、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公布;四、其他需要审计评议的有关事项;第五条在进行外部审计评议时,被审计评议的领导及校财务室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为审计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资料。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5篇)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为了规范和加强会计财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县单位实际情况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管理体系(一)单位领导人职责:1、单位领导人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2、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负责对各项内部会计制度进行监督、实施、落实。
3、对认真执行《会计法》,忠于职守,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财政部门、单位领导及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会计主管职责: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各项财务制度,履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职能。
2、编制财务收支计划,编制预算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使用资金。
3、定期(季度、半年度、年度)对单位的财务收支使用状况进行分析,准确为领导提供财务信息,做好领导参谋。
领导好财务会计工作,做好对银行、税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
4、组织好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会计部门与其它部门的关系:1、会计部门要经常与业务部门沟通,及时为业务部门提供核算信息,经常深入基层第一线,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财务后勤保障工作,为单位中心工作服务。
2、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把好维修项目、基建工程的审计关。
3、业务部门领用支票,必须在五日内结账。
收到的支票必须在一日内交财务室解交银行,促进资金回笼,保证资金运用安全。
4、配合财政、银行做好每月代发工资工作。
(四)各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制度,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方式。
二、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各单位设立财务室(可隶属办公室),根据本单位实行集中记账的具体情况,设置以下会计岗位:会计主管一名,出纳会计一名,下属事业单位各配报账员一名。
机关单位财务管理和财务会审制度
机关单位财务管理和财务会审制度为了加强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依法理财,强化节约意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财务管理职责1.本局财务管理工作由分管财务的副职领导分管,局财务人员具体负责。
2.坚持专款专用,专项经费由业务股室提出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其它有关规定掌握经费开支。
3.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将会计基础工作列入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
局内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审计小组对局属二级机构(财务独立)的财务收支、会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制订及执行等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经费开支和范围1.差旅费。
因公出差差旅费报销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主要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
差旅费报销严格按照《**区差旅费标准管理办法》*财字〔2021〕9号文件执行。
2.办公用品开支。
办公用品的购买,办公设备的维修、更换、更新等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填写购买物品清单,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同意,局长批准后方可购买,购买时需两人以上参加。
3.报刊资料费。
局领导和各股室的报刊资料,由办公室统一订购。
其它业务工作有关确需临时订购的报刊资料,由业务股室提出征订计划,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审核后,按程序报销。
4.加班用餐开支。
本局工作人员因执行公务确实无法回家或无法回单位食堂就餐的,经单位审批后可在中晚餐各40元标准内凭据报销工作餐。
5.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坚持热情周到,从简节约的原则,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不准以联络感情和借学习、考察等各种名义互相宴请,日常工作联系一般不安排用餐。
公务接待要有公函,报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对口股室协助具体落实。
用餐提倡到机关食堂、经济型餐馆或安排政府定点酒店自助餐,一般安排接待一餐,不上高档菜肴,不上各类烟酒。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四篇)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一、概述事业单位是指在国家计划和财政预算管理下,为了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而建立的法人机构。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是指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行为,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规范、透明和高效运作所制定的一系列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仅对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还能够维护事业单位财务资源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增强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为事业单位的持续发展和健康稳定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框架(一)总则总则部分包括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基本理念、目标和原则,明确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方向和原则。
总则是整个财务制度的基础,对于后续的各个部分的制定和执行具有指导作用。
(二)预算管理预算管理部分规定了事业单位预算编制、审核、执行和监督的相关制度。
其中包括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流程和标准;预算执行的程序、要求和监督措施;以及预算调整、变更和决算的规定等。
(三)资金管理资金管理部分涉及事业单位的资金筹措、安全管理和使用,包括资金计划编制、审核和执行;资金拨付、管理和监督;以及资金运用的范围、限制和管理要求等。
(四)会计核算会计核算部分规定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基本制度和要求。
其中包括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会计分录的编制和核对,会计凭证的管理和保存,以及会计账簿的建立和使用等。
(五)财产管理财产管理部分规定了事业单位财产管理的基本制度和要求。
包括财产登记、使用和处置的规定,财产的保管、维护和清查,以及财产收益的管理和利用等。
(六)费用管理费用管理部分涉及事业单位费用的编制、核销和监督,包括费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费用报销和审批的流程和要求,以及费用核算和财务分析的相关制度等。
(七)审计监督审计监督部分规定了对事业单位财务活动进行审计和监督的制度和要求。
主要包括内部审计的组织和职责,外部审计机构的选聘和管理,以及审计报告的编制、发布和跟踪整改等。
三、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重点问题(一)资金安全管理事业单位财务活动中,资金的安全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
单位制定的财务制度办法
单位制定的财务制度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的财务管理行为,维护单位的财务秩序,保证单位的财务稳健、有序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制度。
第二条本财务制度适用于单位的各项财务管理活动,包括财务预算、财务核算、资金管理、成本核算、财务报告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财务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保护单位财产利益,维护单位的财务秩序。
第四条财务管理人员应当保守单位的财务信息,不得泄露单位财务机密,要加强对单位财务信息的保密管理。
第五条管理人员应当遵循诚实守信、严格自律、廉洁奉公的原则,不得滥用职权、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
第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风险。
第七条财务管理人员应当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持续学习财务管理知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为单位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第八条单位应当定期对本财务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二章财务预算
第九条单位应当每年制定财务预算,明确经费来源、用途和分配计划,为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提供资金保障。
第十条财务预算编制应当充分考虑单位的发展策略、经济状况、市场需求等因素,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一条财务预算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后方可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和挪用。
第十二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行政单位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财务内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预算管理:行政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并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同时,要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收支管理:行政单位的收入和支出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和核算,不得私设小金库或账外账。
各项收入要及时入账,不得私自截留、挪用或私分。
支出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规定,不得虚假列支、虚报冒领或擅自提高标准。
资产管理: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全面管理。
要定期清查盘点资产,确保账实相符。
同时,要加强对资产的维护和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和浪费。
合同管理: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的立项、审批、签订、履行等全过程进行管理。
要加强对合同的审核和监督,防止合同风险的发生。
内部审计与监督: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和监督制度,对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督。
要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同时,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
总之,行政单位财务内控管理制度是保障单位财务管理合法合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保障。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确保单位各项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和有效性。
会计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范本
会计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会计单位内部管理行为,推动会计单位持续健康发展,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加强内部控制,树立良好的会计职业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会计管理工作,是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部分,是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
凡本制度未涉及的问题,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
第三条会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得有违本制度之行为。
第四条会计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修订与解释权归公司领导部门所有。
第二章会计核算第五条公司会计核算应当依法按照国家相关的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进行。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会计管理制度,确保会计数据的准确、完整和真实,准确体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七条公司应当合理统筹公司的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安全,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
第八条公司应当加强财务管理,落实严格的财务控制措施,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合理和高效运作。
第九条公司应当尊重内、外部利益相关方,遵守良好的商业信誉,合理正确地应对内、外部利益相关方的合理诉求。
第三章财务预算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合理有效的预算管理制度,对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进行预先计划和审查,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应当根据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制定年度预算。
预算的编制应当符合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加强对预算执行的检查和监督,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分析偏差原因,做出调整预算的决策。
第四章会计监督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内部审计机制,加强对公司经济活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会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内部审计独立行使职责。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汇报机制,让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
第五章财务风险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对公司面临的各项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保证公司财务安全。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对公司过多的财务风险进行控制,避免公司因财务风险而导致经营不畅、甚至倒闭。
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一、编制依据
本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工作规范》及国家财务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财务政策的规定编制。
二、目的
为了完善财务会计的内部控制,落实财务会计各项工作,确保各项财务会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执行,保证财务会计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高效的完成,提高会计财务的审计可靠性,维护企业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本单位财务会计行政工作人员。
四、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职责
(一)负责财务会计活动的策划和指导;
(二)编制财务会计制度、程序文件;
(三)负责财务会计活动及用印的监督检查;
(四)负责审查财务报表;
(五)负责财务会计制度的更新和修改;
(六)负责检查财务会计档案的保管。
五、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责任
(一)财务管理人员
财务管理人员对财务会计行政工作具有最高管理责任。
公司内部财务控制制度
2、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应暂停收发料。盘点期间所需用料,应于盘点三天前办理完毕。
3、年终盘点采取全面盘点方式.每项财料数量由双方确定后,再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抽出遗漏的异议.
4、盘点时由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并于盘点工作进行时编列流水号码,由会点人与盘点人共同签注姓名、
时间.
后,呈报副总经理核实,董事长批准。一联关行政部转记固定资产登记卡,一联财务转记固定资料登记卡,一
联使用部门留存。
5、财务部与行政部每月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记载事项,如有缺漏应立即通知补正。
6、工具列为个人保管,应依个人设立“财产保管簿”。
7、工具领用时,由领用人开具材料领料单,并在财产保管簿签认。不用退回仓库的须部门经理核准后,方能办理
公司
编号
SANIDEA—RL-001
版本/版次
A/0
公司内部账务控制制度
页次
2/4
8、公司产品赠送:每单赠送累计劫数超过1支(含1支),需董事长批准。
9、公司所有产品销售业务应收款累计金额低于2000元(含),销售副总审核(担保),董事长审核,财务审核后方
可出货.(业务担保累计金额为本人工资的50%,一定要签写担保书.)超过2000—20000(含)元,需副总经理
整表”一式两份。将帐面数调整到正确的账面结存数。
2、盘点期间已收料而未办好手续者,应另行分开。
3、存货的堆置,应求整齐集中。
C、不定期抽点
1、由公司行政部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
2、抽点时应同经管部门及财务部共同办理。
3、缺点程序与每月缺点相同,“盘存单”应复写,交提点人员。
D、每月抽点
1、每月抽点由财务部主办.
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及流程图
1 .1 .1 一般的定义:通常所说的内部控制,是指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内部会计制度控制规范- 试行》的定 义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 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1 .1 .2 湘火炬的定义: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一系列制度,程序及组织结构方法,通过执行这些制度、程序和 组织结构方法,可以使公司在外部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下达到经营目标。外部条件,是指不能 为企业所影响或预计的环境条件,如突然发生的全球性灾害等。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到企业生产经营所 有行为。
分公司、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 湘火炬母公司: 指位于湖南省株洲市的湘火炬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不包括投资的子公司 湘火炬管理层: 指湘火炬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财务总监)
本手册适用于湘火炬集团的所有公司(美国子公司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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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管理控制
职位 高级管理层
董事长/董事会 各部门部长/管理层 总经理
1 .2.5 内部控制制度的范围
高层次范围: 管理控制 人力资源 监管/内审
执行性范围: 融资和报告 购买/供应商的管理 生产/存货 销售管理 费用支出 固定资产/工程项目 资金管理 投资/并购
1 .3 本手册的适用范围
为便于表述,在此对本会计手册以下内容中出现的名称加以定义: 湘火炬集团: 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湖南湘火炬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应包括总公司、下属
1 .2.2 关键控制点 关键控制点指关键的内部控制行为,保证这些内部控制行为被正确采用并持续使用,就可以保证 企业的内部控制目标可以实现。
1 .2.3 流程图 流程图是描述内部控制行为的主要方法,是通过对经营活动整个过程用图表形式描述,并对关键 控制点着重说明的一种方法。
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通用8篇)
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通用8篇)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1一、会计凭证管理1、原始凭证必须准确完整并由经办人、证明人或验收人、审批人签字后方可入帐,违者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壹千元以上的开支由所务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壹千元以下的开支由主管领导审批后办理。
3、记帐凭证编制要及时,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摘要简明、清晰,金额与原始凭证一致。
4、通行费、路赔等收入存银行专户,无挫支、私存、挪用情况,违者停岗。
5、借支时需开借条,并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向出纳借与借条数额一致的金额,报帐时,凭借条和发票一同报销。
6、印鉴要分管,互相制约,保管安全。
造成经济损失的,当事人应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二、会计帐簿管理1、帐簿启用时应在封面上注明帐簿名称,启用表内容填写齐全。
2、按规定正确结转承前页、过此页金额;正确结清月计、累计金额;错误更改合规定,跳行、隔页按规定注销。
3、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按日逐笔登记,日清月结,余额不出红字,帐实相符。
4、通行费、长款、利息收入按省局规定及时、足额上解。
5、根据银行结算规定办理结算业务,并做好银行存款的核对工作,正确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三、会计报表管理1、按省局规定的格式、种类编制报表。
报表报送及时,内容完整,数字准确,帐表相符,违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2、月、年度报表做到有分析、建设;年报附详细全面财务情况说明书,报表封面有领导、财务负责人、会计签章和单位行政公章,内容填写齐全。
3、不能提前赶编报表,表内各项数字符逻辑关系,表与表之间对应一致。
四、票证管理1、票管员应及时向省局领取票证,票证存放有序。
费收员交接班领取票箱时,不得无故拖延,违者按事假一天处理,影响工作的停岗。
2、票管员及时填制各种日报、旬报、月报。
数字准确、内容齐全,符合省局有关要求。
通行费、票证台帐登记及时,帐表相符。
3、日报按省局规定时间报出,月报按省局规定种类及时上报,违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4、票证库存数与报表、台帐相符,造成损失的,负责赔偿。
单位财务制度规范
单位财务制度规范一、总则为规范单位财务管理,保障财务资金安全,提高财务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单位财务部门由财务主管负责,下设会计组、出纳组、审计组。
财务主管负责全面财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会计组负责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出纳组负责现金管理和支付结算,审计组负责内部审计及财务监督。
三、财务预算1.单位每年制定财务预算方案,报领导审批。
预算方案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资金来源和用途预算。
2.执行单位财务预算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方案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挪用经费。
四、会计核算1.会计核算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执行,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2.单位每年结束时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经审计组审计后报领导审批。
3.每季度制定季度财务报表,向领导汇报。
五、内部控制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财务授权和职责分工,规范各项财务活动。
2.财务部门要加强对财务信息的保密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的安全性。
3.财务部门负责财务资产的管理和清查,确保资产的正常流转和不动产的保值增值。
六、资金管理1.单位财务资金由财务部门进行统一管理,严格执行资金专户制度,不得挪用经费。
2.出纳组负责资金的收付款工作,确保现金安全。
3.建立资金使用申请和审批流程,遵守相关规定执行。
七、审计监督1.审计组负责对单位财务工作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单位每年定期接受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可靠。
3.对审计结果进行及时整改,并采取措施预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八、违纪处罚1.对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对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单位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九、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并不时修订。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单位财务主管及财务部门负责人。
单位财务制度范本
单位财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财务管理行为,保障财务资金的安全和合理运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财务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部门、员工,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或违反。
第三条财务管理部门是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机构,负责全面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年度预算、资金管理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确保预算资金的有效使用。
第六条单位财务人员要具备相关的财务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得违规操作财务资金。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七条本单位每年度的预算由财务管理部门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制定,报送领导机构审批后执行。
第八条各部门根据年度预算,编制本部门的预算计划,报财务管理部门审批后执行。
第九条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调整预算计划,应当报财务管理部门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条本单位的资金来源包括国家拨款、部门收入、捐赠和其他收入。
第十一条本单位的资金使用范围包括人员支出、办公用品支出、设备维护支出等。
第十二条本单位的资金管理采取专人操作专账户,严格区分财务资金和业务资金。
第五章财务审计第十三条本单位每年度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内部审计,并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进行外部审计。
第十四条财务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财务报表真实性等。
第十五条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错误,必须及时整改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六章财务报告第十六条本单位每季度对财务状况进行汇总,形成财务报告,报送领导机构审阅。
第十七条财务报告的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八条财务报告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和篡改。
第七章处罚条款第十九条对于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单位财务管理部门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解聘等处罚。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4篇)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行为,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加强财务会计信息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会计信息的规范性和可比性,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3.本制度应与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财务会计准则相一致,并根据事业单位特点进行适当的补充和细化。
二、财务会计管理组织1.事业单位应设立财务会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会计信息的收集、处理和管理工作。
2.财务会计管理部门应有专门的财务会计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应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三、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报送1.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进行,并建立财务会计档案,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准确。
2.财务会计信息的报送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报告要求进行,确保报告的及时和完整。
四、财务会计信息的保管和使用1.财务会计信息的保管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电子和纸质档案的管理,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安全和可查。
2.财务会计信息的使用应按照事业单位的业务需要,进行适当的权限设置和控制,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合理和安全使用。
五、财务会计信息的审计和监督1.财务会计信息的审计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对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和核实。
2.财务会计信息的监督应由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及时发现财务会计信息的问题,并及时纠正和处理。
六、财务会计信息的披露1.事业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披露财务会计信息。
2.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应包括财务报告、年度报告等内容,且应通过适当的渠道进行公告和发布。
七、财务会计信息的分析和利用1.财务会计信息的分析和利用应结合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目标,进行合理的分析和决策。
2.财务会计信息的利用应按照相关规定和合理的分析方法,进行科学的运用和管理。
八、财务会计违规处罚1.对于违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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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一、财务机构及财务人员职责(一)根据《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其他部门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财务部门、会计人员开展工作。
在财务会计活动中做到:1、严格遵守国家及上级的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根据并及时送交财会部门。
3、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
4、严格执行财务计划或预算。
5、确保本部门所经管的财产物资安全、完整。
6、接受财务部门在财会工作上的指导和监督。
(三)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牵制、互控制度。
会计事项的处理不能由一人办理全过程,必须由二人及以上人员处理。
具体内容包括:1、出纳工作由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出纳员以外的人员代收现金时,必须由财务主管人员指定。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有价证券帐目的登记,不得编制记帐根据、不得兼管总帐、电算系统维护员、管理员、不得从事除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日记帐以外的明细帐登记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工作。
3、出纳人员、制证人员、稽核人员、审批人员、记帐人员不能由一人兼任。
4、会计人员不得兼任财产物资的采购、保管等工作。
(四)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稽核、互控制度、设置稽核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稽核人员。
稽核人员应对会计根据、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
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l、审核经济业务事项和财务收支是否符合国家及上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财务收支是否在财务计划或预算之内。
2、审核会计根据、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
3、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是否与财务会计帐簿记录相符。
4、稽核人员应由财会主管人员提名,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在财会岗位责任制中予以明确。
(五)财会主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
2、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单位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3、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4、熟悉会计工作各个岗位的技术操作规程和核算方法。
5、身体状况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财务主管人员的任免,必须报经上级人事、财会部门批准。
(六)会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备中专以上财会学历和必要的专业知识,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3、已聘任(用)技术职务的会计人员掌握计算机能力应达到铁路初级标准。
4、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七)任(聘)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领导班子成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会主管人员。
财会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财会部门中任职。
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财会部门中任职。
(八)财会主管人员、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办理调转手续之前,全部移交接替人员。
没有办清交接手续。
不得调动或离职。
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代办移交。
二、会计处理程序(一)采用记帐根据核算形式,并按以下流程进行会计处理:经办人员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后,应当取得或填制原始根据,及时送交财会部门----会计人员审核原始根据,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根据或原始根据汇总表编制收款、付款、转帐根据----稽核人员审核----财务主管审核----出纳人员根据收款、付款根据办理收付业务,登记库存现金日记帐----帐务人员根据记帐根据登记明细分类帐、总帐,期末,将总帐与库存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和各明细分类帐的余额核对相符----根据帐簿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二)业务经办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国家统—会计制度和《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根据。
1、内容是否填写齐全并符合规定,与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相符。
2、接收单位是否为正确。
3、收据、发票种类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在有效期内,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
4、裁剪发票的裁剪金额是否与小写金额相符。
限额发票的填写余额是否超过最高限额。
5、发票是否有税务局统一监制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是否有行政事业收费专用章;从外单位取得收据、发票是否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6、收据、发票金额有否涂改、是否与发生的经济业务金额相符。
7、购买图书、药品及其他实物时,发票中无明细项目的,是否附有与发票总金额相符且加盖了对方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明细表。
经办人应及时将手续完备的原始根据送交会计机构。
(三)制证人员应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以及财务收支计划或预算、合同等,对原始根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制证(报销)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根据不予接受,并向财会主管人员报告;财会主管人员应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重大的不真实、不合法的经济业务事项,财会主管人员还应当向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报告。
制证(报销)人员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根据应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3 / 9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原始根据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根据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根据上更正。
三、货币资金的管理(一)货币资金必须集中由财会部门统—管理,所有货币资金收文都必须纳入财会部门统—核算。
其他任何部门未经财会部门授权或委托,不得擅自办理收付业务和开具各种收款根据和发票,不得设立“小金库”。
(二)银行帐户的开立,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帐户管理办法》以及上级财会主管部门关于银行帐户管理的规定。
未经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开设银行帐户,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出租借银行帐户。
(三)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票据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货币收付业务的管理和核算。
(四)从银行提取现金。
必须如实写明用途、不得超限额提取备用金。
财务部门必须配备带有报警装置的防抢劫安全箱(包)、取送现金时必须使用。
到银行存取款时,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派员护送或专车接送规定。
即:一万元及以下的现金取送必须两人同行,一万元及以上的现金取送必须派专车接送,十万元及以上的现金取送必须专车接送并派保卫人员护送。
(五)交款人向财务交纳现金,必须填制现金缴款单,注明缴款事由。
会计人员必须根据现金缴款单开具收款收据。
出纳人员根据收款收据清点现金入库;收妥现金入库后,应在收款收据及所附的原始根据的空白处加盖“收讫”戳记。
财会主管人员根据出纳入员签章并加盖“收讫”戳记的收款收据,在收款收据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并签章。
制证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款收据的记帐联和现金缴款单及其他有关资料及时编制现金收款根据并签章。
(六)薪水、奖金应委托金融机构代发、必须由金融机构出具加盖银行结算章的代发清单,作为支付薪水奖金的付款根据的附件。
(七)各部门应将领取的薪水奖金及时发放到个人,于次月底前将签收单上交到财会部门,到时不交或迟交的要对经办人进行考核,上交财会部门的签收单不得使用复印件或复写件。
(八)银行对帐单必须由开户银行提供并加盖开户银行结算章,不得以复印件代替。
银行存款帐户余额必须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
如不一致、应查明原因:属于记帐错误的,应及时调整;属于未达帐项造成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九)财会主管人员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进行抽查,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结果记入《库存现金抽查簿》、《银行存款抽查簿》。
四、存货管理(一)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耗用或销售而储存的各种有形资产,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低值耗品、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和商品等。
(二)物资采购业务一律由部门归口办理。
生产材料、工具由材料室采购、收发、登记,办公用品、除生产工具以外的生产、生活低值易耗品由总务采购、收发、登记。
并实行分级、分权管理。
材料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核算、批准人员必须相互分开.不得由一人兼任。
材料物资采购必须贯彻“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采购人员对采购材料物资的价格、质量、数量、交货期及使用安全全过程负责。
材料物资采购过程中所产生的回扣必须及时上交单位财部门入帐。
(三)物资采购业务按以下流程办理:编制采购计划——主任审核批准——签订采购合同或契约---供货---物资验收---货款结算。
(四)物资储备实行定量、定额管理,根据情况适时调整库存结构,及时修改储备定量、定额、达到合理储备,有效利用资金。
(五)按计划采购:各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和消耗定额确定物资需用量,编制计划上报,采购计划经财会、技术等有关部门审核后报主主任批准。
(六)选定提供商。
应建立选定提供商的集体决策机制或招标制度,坚持比质比价采购原则。
对属于路局规定的招标采购范围和达到批量标准的物资,必须实行招标采购。
对不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物资采购,应组成有关生产、技术、物资、财会等部门人员参与的决策集体,对提供商的选择进行决策。
对专用物资,必须到铁道部规定的定点生产厂家采购,不得采购、使用非定点厂产品。
(七)签订采购合同或契约应由主任、财会及其他部门会同签订。
会签部门应检查合同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法》和路局有关合同管理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是否有授权批准人签字所购物资品种、数量、规格、金额是否与订购单相符;是否符合路局规定的采购权限;供货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规定。
5 / 9(八)供货:物资采购人员应督促提供商按照合同或契约要求及时供货。
(九)验收:采购物资到达后,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验收员或有关人员对所购物资进行验收。
一切物资未经验收合格不得入库,不得进帐,不得使用。
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对物资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和检测,并对检验结果承担责任。
验收完毕,验收入员应根据检验结果出具验收记录,验收人员、交料人在验收记录上签章。
管库员接收材料物资,应根据验收记录和实际收到数量填写收料单,收料人、交料人。
(十)货款结算。
购货发票或帐单到达后,采购部门应审核签字。
并交财会部门办理付款。
会计人员办理付款前、必须审核以下内容:1、审核物资采购是否按照经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合同或契约进行。
2、审核购物发票是否真实、合法、完整。
3、审核入库物资收料根据,检查是否有采购员、交料人、验收人、收料人的签章,内容填制是否完整,并与采购计划、合同或契约及原始根据相核对。
会计人员对不符合规定的物资采购业务、不得办理采购结算,并报告财会主管。
财会主管对严重违反规定采购物资的,应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