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好事”评选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好人好事

一、目的:

通过设立“好人好事”奖,推动惠州学院全院师生的思想道德建设,继承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美德,弘扬雷锋精神,充分发掘学生思想的闪光点,营造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的良好氛围。

二、好人好事奖分为如下:

1、失物招领好人好事奖:奖励种类主要包括口头表扬,书面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

(1)口头表扬:凡拾到一般物品(如:饭卡、银行卡、雨伞、钥匙等)均给予口头表扬;

(2)通报表扬:凡拾到贵重物品(如:手机、钱包等),联系广播台相关记者对其报道,均给予通报表扬;并将其名单汇总发给网宣部,将其公布在自律会微信上,同时在本部门的微博上对其事件进行公布;

(3)荣誉称号:凡拾物者均可参与评选,评选周期为一学年。学年末对拾物者拾到物品的贵重程度进行排序,由高到低选出前二十位拾物者,通过微博、微信等官方软件进行投票,主要以手机投票为主,最终按票数的高低,评选出前10名,给予“十大好人好事”荣誉称号(各系每月定期将登记的失物信息整理后反馈给我们,统计的信息包括拾物者系别、姓名、物件信息、拾得日期以及联系方式,由院权益部进行汇总,期末进行评选);

2、无私好人好事奖

(1)评选条件:

A、无私帮助他人,见义勇为,不求回报;

B、但凡帮助到同学,而且为学校带来良好风气:

C、检举或防止不良预谋,避免同学遭受损害;

D、足以鼓动人心,提高社会风气之具体事迹等

(2)推荐方式:各系师生均可就所知之好人好事,直接向院学生自律委员会学生权益部推荐。

惠州学院学生自律委员会

学生权益部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