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缺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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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介绍随着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电厂被建立,电厂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在生产过程中,电厂设备可能会出现各种缺陷,例如机器故障、电器故障、泄露等。

如果这些缺陷不被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会导致电厂设备损坏,生产停滞,甚至人身安全问题。

因此,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制度内容缺陷分类及登记电厂设备缺陷需要分类登记,以便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追踪。

缺陷分类应该根据影响范围、严重程度、缺陷类型和维修周期等因素进行划分。

所有缺陷需要登记到制定好的缺陷管理系统中,记录缺陷的性质、位置、原因、处理方法及处理结果等信息。

缺陷评估和处理对于登记的缺陷进行评估和处理是制定这个制度的主要目的。

缺陷评估需要基于评估标准,对缺陷进行严格的评定,以确定缺陷的优先级和紧急性。

紧急缺陷需要立即处理,而一般缺陷可以根据维修周期安排时间进行处理。

缺陷处理需要明确指定责任人,对缺陷进行分析、定位,并制定合理的处理方案。

同时,要跟踪处理过程,确保问题得以解决。

处理结果需要记录并不断更新,以提高管理效率。

缺陷预防缺陷管理不仅是对已知缺陷的处理,还需要对可能存在的缺陷进行预防和控制。

制度应该规定缺陷预防措施的实施,例如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设备,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员工技能和安全意识。

维修记录和归档维修记录是缺陷处理的一部分,它可以提供历史数据以进行后续的评估和决策。

维修记录需要包含维修时间、维修人员、维修内容、维修用品等信息,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存档。

制度执行和监督制度执行和监督是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应指定专人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制度执行人员应确保缺陷及时登记、评估和处理,并监督整个过程,确保规范化和有效性。

如果有发现违规行为,需要及时制止并进行整改。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对于电厂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制定这个制度需要全面考虑电厂设备的特性和缺陷处理经验,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适用性。

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文(2篇)

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文(2篇)

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文为了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规范设备缺陷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缺陷分类1、紧急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否则将发生人身伤亡、主设备损坏及大面积停电者。

2、重要缺陷:性质重要,情况严重,尚能坚持运行,但已影响设备出力,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之需要,或短期内将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者。

3、一般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轻微,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者。

二、缺陷的分析处理1、紧急缺陷:应立即处理。

如停电处理困难时,则采取转移或限制负荷等措施,争取尽快处理。

2、重要缺陷:在发现后一般____小时内应对其进行处理,如不能也要安排在近期内计划处理。

3、一般缺陷:不论其是否影响安全均应积极处理,如有困难,可列入计划处理。

4、所有缺陷在未处理好前,均应加强监视,采取有效措施,以防发生或扩大事故。

5、每周由生产部门组织人员对设备缺陷进行一次分析并提出处理计划,然后向分管领导汇报。

三、发现缺陷后的登记与汇报1、发现任何缺陷都应记入设备缺陷报告处理登记表。

对当时已处理,如有重要参考价值的,也要作好记录。

2、发现主设备的紧急、重要缺陷后,应立即向生产部门汇报。

3、对于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需要的缺陷,应及时向电网公司调度室联系。

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的管理,保障小型发电站设备的运行安全和稳定,提高设备的维护保养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指设备在投运或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损坏、失效或性能降低等问题。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小型发电站设备的缺陷管理工作。

第四条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的目标是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及时处理设备缺陷,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动态管理、全员参与。

第六条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分工如下:(一)项目经理负责全面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设备缺陷管理工作;(二)运维人员负责设备的巡检、维护和维修工作;(三)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使用和保养;(四)检测单位进行设备的定期检测和维修。

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设备的监督管理,了解和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及其变化规律,及时消除设备缺陷,提高运行设备的可靠性,保证机组的安全和经济运行,特订立以下制度:一、电站生产部是设备缺陷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对设备日常缺陷处理的监督、指导、检修维护及设备的技术改造等工作,完成运维职责内设备缺陷消除工作,设备消除一般是由值班人员自行消缺,如消缺不了的报生产部并同站长及检修人员共同消缺。

二、值班人员主要负责电站设备的运行缺陷管理,主要对设备的巡视检查,日常运行维护、操作、设备事故及隐患的处理,对设备的运行缺陷状况进行监视及设备缺陷消除工作。

三、设备缺陷消除分级管理的职责:1、设备缺陷管理由电站总经理领导,主要由生产部主管。

2、设备缺陷实行电站的生产部、站长、运行班组三级管理,即生产部为一级;站长为二级;各生产运行班组为三级。

3、生产部及站长(包括检修人员)负责掌握分管内的全部设备缺陷并做好记录。

4、生产部的职责:(1)负责对设备存在缺陷的管理、组织、协调、消除工作。

(2)负责指导设备缺陷管理,督促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协助各电站对多发性缺陷进行原因分析,提出对策和意见。

(3)对值班人员提出的消缺计划进行审核并列入电站月度检修计划,能做到及时安排消缺。

(4)每月组织人员对设备缺陷巡查一次,以查明缺陷的上报及消除情况。

(5)负责主管设备缺陷管理标准的修订,并跟踪检查执行情况。

(6)督促工作人员认真执行缺陷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情况。

5、电站站长(缺陷专责)的职责(1)全面掌握所管辖的电站设备缺陷情况及运行情况。

(2)督促、监督检修人员对所管辖设备进行缺陷处理并向检修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帮助。

(3)参与所管辖的设备缺陷处理方案的制定并积极协调处理。

(4)对所管辖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6、设备运行人员的职责(1)设备运行人员上班期间加强对设备的巡视检查,发现设备缺陷及时上报,并做设备缺陷记录。

(2)应对设备运行中,巡视检查发现的缺陷,能自行处理的应及时自行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报检修人员和站长,并做好记录。

发电厂缺陷管理制度

发电厂缺陷管理制度

发电厂缺陷管理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为规范和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发电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设备缺陷是指运行和备用中的设备出现的异常情况,可能对人身和设备安全造成威胁,影响设备经济运行以及对文明生产环境产生影响。

设备缺陷管理应采用闭环式管理方式,对设备缺陷的发现、登记、消除、验收、统计、考核进行全过程管理,以实现科学统计、公平考核和闭环管理。

重视和强调发现缺陷的及时性和消除缺陷的快速性。

职责与分工运行部门为设备的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状态管理及设备缺陷的发现、登记等。

运行人员应熟悉系统及设备,掌握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和设备分工管理标准。

运行人员在运行、巡回检查或定期切换试验过程中发现设备缺陷,应立即汇报主值,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如果运行班无法消除缺陷,应立即通知相关检修班组,并将缺陷登记缺陷管理系统。

如果检修人员因设备分工等问题拒绝接受,缺陷单可转发给生产技术科专工,由其审核后再发送给缺陷所属单位。

当发现一类缺陷及后果严重的缺陷时,应立即采取临时监护措施,汇报值长及车间领导。

运行人员应督促检修人员及时消除设备缺陷,积极配合检修消缺,及时办理隔离措施和工作票,并对检修防护措施进行确认。

对于不需做隔离措施的工作票办票时间定额为20分钟,需做措施的工作票办票时间定额为1小时,需做特殊措施的工作票办票时间由值长(生产技术科专工)认定,需要停用设备才能处理的缺陷,应经值长批准、及时停用或切换备用设备,创造条件尽快消缺。

配合检修诊断设备、分析原因,为处理缺陷提供依据。

运行人员在接到检修人员的验收申请通知后,须在60分钟内完成缺陷验收与工作票终结,对检修现场卫生情况进行确认并对验收质量负责,而后验收人签名。

设备需要试转验收的时间可适当延长。

如果运行人员对缺陷验收无法确定,可汇报车间领导请求技术支持,由车间进行验收确定。

2.1.5 设备缺陷情况是运行交接班主要内容之一。

缺陷管理制度

缺陷管理制度

四川大渡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缺陷管理制度一、总则缺陷是危及公司安全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及时准确地发现缺陷并消除缺陷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为使缺陷从发现到消除的全过程实现闭环管理,为确保公司安全经济运行,贯彻“隐患可控,缺陷必除"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公司本部、各站、各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二、目的规范缺陷管理,建立缺陷定义、分类、发现、消除、验收、统计和考核的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降低缺陷发生率,提高消缺质量和消缺率,使消缺率达百分之百,全面提高设备健康状况,提高设备综合利用率。

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最终为实现零缺陷目标而努力。

三、缺陷管理原则1.当发现缺陷时应及时消除.不能及时消除且威胁安全的重大缺陷,相关部门应制定监视措施,做好事故预想,以防止扩大。

2。

明显危及设备、设施及人身安全的缺陷,应按事故处理规定处理.并尽早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3.处理缺陷,必须遵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进行。

4。

处理缺陷必须有监护人,检修后要经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四、一般规定:1。

班组成员巡视设备时应严格按照规定认真检查,提高巡视质量,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并及时汇报调度和主管部门.2.对带缺陷运行的设备应在巡视中重点检查,了解缺陷的发展情况。

3。

运行人员必须掌握所辖变电站主、辅设备的严重、危急缺陷,并应掌握主、辅设备的一般缺陷情况.班长和值长、站(所)长定期检查缺陷处理环节的流转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处理。

4.缺陷管理严格执行闭环管理制度。

凡通过巡视检查、预防性试验所发现的缺陷以及在检修中发现的并未能及时消除的缺陷,都应详细记录在《运行设备缺陷记录簿》上.运行人员应掌握所辖设备的缺陷,并按缺陷内容严重程度进行初步分类,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在设备大小修前提出需要消除的缺陷。

已处理的缺陷,检修人员应在缺陷记录簿上,详细登记处理情况和日期,运行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验收。

5.缺陷管理必须实现微机化闭环管理。

缺陷管理制度

缺陷管理制度

四川大渡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缺陷管理制度一、总则缺陷是危及公司安全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

及时准确地发现缺陷并消除缺陷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为使缺陷从发现到消除的全过程实现闭环管理, 为确保公司安全经济运行,贯彻“隐患可控,缺陷必除”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公司本部、各站、各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二、目的规范缺陷管理,建立缺陷定义、分类、发现、消除、验收、统计和考核的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降低缺陷发生率,提高消缺质量和消缺率,使消缺率达百分之百,全面提高设备健康状况,提高设备综合利用率。

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最终为实现零缺陷目标而努力。

三、缺陷管理原则1.当发现缺陷时应及时消除。

不能及时消除且威胁安全的重大缺陷,相关部门应制定监视措施,做好事故预想,以防止扩大。

2.明显危及设备、设施及人身安全的缺陷,应按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并尽早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3.处理缺陷,必须遵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进行。

4.处理缺陷必须有监护人,检修后要经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四、一般规定:1.班组成员巡视设备时应严格按照规定认真检查,提高巡视质量,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并及时汇报调度和主管部门。

2.对带缺陷运行的设备应在巡视中重点检查,了解缺陷的发展情况。

3.运行人员必须掌握所辖变电站主、辅设备的严重、危急缺陷,并应掌握主、辅设备的一般缺陷情况。

班长和值长、站(所)长定期检查缺陷处理环节的流转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处理。

4.缺陷管理严格执行闭环管理制度。

凡通过巡视检查、预防性试验所发现的缺陷以及在检修中发现的并未能及时消除的缺陷,都应详细记录在《运行设备缺陷记录簿》上。

运行人员应掌握所辖设备的缺陷,并按缺陷内容严重程度进行初步分类,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在设备大小修前提出需要消除的缺陷。

已处理的缺陷,检修人员应在缺陷记录簿上,详细登记处理情况和日期,运行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验收。

5.缺陷管理必须实现微机化闭环管理。

发电厂缺陷管理制度

发电厂缺陷管理制度

发电厂缺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发电厂缺陷管理工作,提高发电设备的安全可靠性,保障发电生产安全和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发电厂的缺陷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缺陷的管理和处理。

三、主要内容1.缺陷管理责任主体(1)发电厂总经理对缺陷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缺陷管理工作,设备管理部门的主管负责日常的缺陷管理工作。

(3)发电厂全体员工有义务对发现的设备缺陷进行报告。

2.缺陷管理流程(1)缺陷发现:任何工作人员在日常操作中发现任何设备缺陷,都应立即向设备管理部门或者主管报告。

(2)缺陷确认:设备管理部门接到缺陷报告后,应当派人对缺陷进行确认,确认后应及时对其进行分类、登记和编号。

(3)缺陷分析:对确认的缺陷进行分析,确定对设备安全运行的影响程度和紧急程度,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4)缺陷处理: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缺陷的性质、影响以及紧急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及时排除缺陷隐患。

(5)缺陷跟踪:对处理后的缺陷进行跟踪,确保缺陷处理措施的有效性和持续稳定性。

(6)缺陷总结:定期对缺陷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和缺陷处理的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3.缺陷等级和处理时限(1)根据缺陷的性质、影响和紧急程度,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等级。

一般可以分为A级、B级和C级,A级为最严重的缺陷,C级为一般性的缺陷。

(2)根据缺陷等级,制定不同的处理时限,A级缺陷应在24小时内解决,B级缺陷应在72小时内解决,C级缺陷应在1个月内解决。

4.缺陷记录和归档(1)对所有缺陷进行登记和编号,并建立缺陷台账,记录缺陷的发现、确认、处理和跟踪情况。

(2)对已处理的缺陷进行归档,包括问题描述、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等内容,存档备查。

5.缺陷管理的质量控制(1)加强对缺陷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缺陷及时发现、及时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2)定期对缺陷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管理质量。

发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发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发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一、缺陷管理的目标和原则:(一)目标:发电厂设备缺陷管理的目标是确保设备稳定运行,减少设备故障和停机时间,提高设备可靠性和工作效率,保证电网供电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二)原则:发电厂设备缺陷管理的原则是综合管理、预防为主、维修为辅、及时处理、全员参与。

二、缺陷管理的流程和责任:(一)缺陷的识别:发电厂设备缺陷的识别可以通过设备巡检、设备状态监测、设备故障统计等方式进行,对于发现的设备缺陷应及时登记、记录和报告。

(二)缺陷的评估和分析:对于登记、记录的设备缺陷,应进行评估和分析,确定缺陷的危害程度、优先级和处理方式。

(三)缺陷的处理和跟踪:对于评估和分析确定的设备缺陷,应制定相应的处理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设备维修或更换,并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踪和评估。

(四)缺陷的总结和改进:对于设备缺陷处理的结果和教训应进行总结,发现问题的根本原因,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并在制度中进行记录和归档。

三、缺陷管理的工具和方法:(一)设备巡检和检修:通过定期巡检设备,及时发现设备的问题和缺陷,防止设备的故障和事故发生;对于已经发生的设备故障,应及时进行检修和维修,确保设备的及时恢复和正常运行。

(二)设备状态监测和故障统计:通过设备状态监测和故障统计,了解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故障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的缺陷和故障问题。

(三)故障树分析和风险评估:对于重要设备和故障较为频繁的设备,可以采用故障树分析和风险评估的方法,识别设备故障的潜在原因和危害程度,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四)经验分享和培训教育:对于设备缺陷管理经验的分享和培训教育是提高缺陷管理工作效果的重要手段,可以通过定期召开内部讨论会、开展培训课程等方式进行。

四、缺陷管理的考核和改进:(一)考核指标:发电厂设备缺陷管理的考核指标可以包括设备的可靠性指标、停机时间指标、故障处理效率指标等。

(二)改进措施:对于缺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并加以实施和跟踪,不断优化和改进缺陷管理制度。

华能电厂缺陷管理制度

华能电厂缺陷管理制度

华能电厂缺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优化电厂设备运行管理,发挥设备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能,保障生产稳定运行。

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华能电厂的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三、缺陷管理流程1.缺陷发现(1)设备运行人员在日常巡检、操作、维护中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并需要进行缺陷处理时,应当及时记录并报告。

(2)设备维修人员在维护作业中,如果发现设备存在缺陷,应当立即通知设备运行人员,停机处理。

2.缺陷确认设备运行人员和维修人员共同确认设备存在缺陷,并对缺陷进行详细描述和记录。

确认缺陷后,设备运行人员应当对设备进行停机处理。

3.缺陷分类根据缺陷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对缺陷进行分类,分为A类、B类、C类缺陷。

A类缺陷为重大缺陷,需立即停机处理;B类缺陷为一般缺陷,需在计划维修时处理;C类缺陷为一般缺陷,需持续关注及跟进。

4.缺陷处理(1)A类缺陷:设备运行人员应当立即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维修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修复,并确认处理结果。

(2)B类缺陷:设备运行人员应当在计划维修时处理,维修人员应当按照维修计划进行修复,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3)C类缺陷:设备运行人员应当持续关注设备运行情况,并定期检查、跟进,确保设备不影响生产运行。

5.缺陷验证设备运行人员和维修人员对已处理的缺陷进行验证,确认设备已经修复完毕,并恢复正常运行。

6.缺陷记录和报告对所有发现的缺陷,都应当进行记录和报告,包括缺陷的描述、处理过程、处理结果等信息,并在设备管理系统中进行归档保存。

7.缺陷分析和改进对重大缺陷进行分析和总结,并制定改进措施,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设备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能。

四、责任与义务1.设备运行人员:及时发现并报告缺陷,遵守缺陷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设备维修人员:及时处理缺陷,按照规定程序维修设备,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3.设备管理人员:对缺陷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缺陷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3篇)

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3篇)

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发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份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建议:1. 缺陷报告:员工应及时报告发现的设备缺陷,包括设备自身故障、设备运行异常等,并详细描述缺陷情况。

2. 缺陷登记:设立缺陷登记表,记录设备缺陷的基本信息,包括发现日期、缺陷描述、影响范围等。

3. 缺陷评估:由专业人员对报告的设备缺陷进行评估,确定缺陷的影响程度和紧急程度,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4. 缺陷处理:根据缺陷的影响程度和紧急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维修、更换设备、调整运行参数等。

5. 缺陷跟踪:对已处理的缺陷进行跟踪,确认处理措施的有效性,避免类似缺陷的再次发生。

6. 缺陷记录和分析:对设备缺陷进行记录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为设备维护和管理提供参考。

7. 员工培训:定期进行设备缺陷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设备故障的识别和处理能力。

8. 定期检查: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潜在的缺陷并及时处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9. 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预案,对设备缺陷造成的突发情况进行灵活应对,最大程度减少影响。

10. 不断改进:根据经验和反馈意见,不断改进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提高设备缺陷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以上仅为参考,具体的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发电站运行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转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内容:1.缺陷识别:a) 运营人员应定期对发电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发现设备缺陷应及时报告。

b) 运营人员应设立缺陷报告制度,将发现的设备缺陷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管理层。

2.缺陷评估:a) 管理层应对收到的设备缺陷报告进行评估,判断缺陷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

b) 管理层应设立缺陷评估标准,根据标准确定缺陷的优先级,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3.缺陷处理:a) 一般情况下,管理层应安排专业人员对设备缺陷进行修复或调整。

电厂制定缺陷管理制度

电厂制定缺陷管理制度

电厂制定缺陷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保障电厂设备和设施的安全运行,提高生产效率,确保生产质量,制定并执行一套科学合理的缺陷管理制度,对电厂的日常生产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电厂缺陷管理的责任主体、管理程序和要求,规范缺陷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缺陷得到及时发现、报告、修复和预防,为电厂安全生产提供有力支撑。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电厂的缺陷管理工作,包括设备、设施、工艺、环境等方面的缺陷管理。

三、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电厂生产过程中的缺陷必须得到及时修复,确保工作人员、设备和环境的安全。

2. 预防为主:着重从源头上预防缺陷发生,降低缺陷率,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3. 及时维护:一旦发生缺陷,必须立即进行维修和处理,避免因小失大。

四、管理职责1. 电厂领导:负责组织、实施缺陷管理制度,确保管理要求得到有效执行,保证电厂生产安全。

2. 缺陷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缺陷管理工作的组织、监督和协调,制定缺陷管理计划和预防措施。

3. 生产人员:负责日常生产运行中的缺陷发现、报告和处理,及时向领导和相关部门通报。

五、缺陷管理程序1. 发现缺陷:生产人员在生产运行中发现缺陷后,应立即停止工作,确保工作安全,向领导和缺陷管理部门报告。

2. 缺陷报告:缺陷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及时调查核实缺陷情况,评估对生产的影响和危害程度,制定修复计划。

3. 缺陷修复:按照制定的修复计划,组织专业团队进行缺陷修复,确保修复质量和效果。

4. 缺陷预防:对常见的缺陷进行统计分析,制定预防措施和改进方案,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5. 缺陷总结:每月对缺陷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管理,提高缺陷管理水平。

六、缺陷管理要求1. 缺陷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缺陷检查和巡视,加强设备定期维护和检修,减少设备故障。

2. 缺陷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设备档案和维修记录,完善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 生产人员应加强设备操作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减少人为因素对设备的影响。

dlt 2299-2021 火力发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导则

dlt 2299-2021 火力发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导则

dlt 2299-2021 火力发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导则《火力发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导则》DLT2299-2021是我国电力行业的一项重要标准,它为火力发电厂的设备缺陷管理提供了全方位、细致的指导。

该导则系统地阐述了设备缺陷的分类、发现程序,以及报告、消除和验收等环节的规范化、标准化要求,为我国火力发电厂的设备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该导则将设备缺陷分为三类:一般缺陷、严重缺陷和危急缺陷。

这种分类方法有助于电厂工作人员更加明确各类缺陷的危害程度,从而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一般缺陷虽然对设备运行影响较小,但如果不及时关注并定期检查,可能会发展成为更严重的缺陷。

严重缺陷则会对设备的安全运行带来潜在威胁,尽管设备仍能维持运行,但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危急缺陷是最严重的类型,它直接威胁到设备的安全运行,可能导致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因此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

一旦发现设备缺陷,相关人员需立即报告,并进行初步分析。

接下来,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制定相应的消除计划,确保缺陷得到及时、准确、高效的消除。

消除缺陷后,还需进行验收工作,确保缺陷已被彻底消除,并对消除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和总结,以便今后借鉴和改进。

此外,该导则还对设备缺陷管理的流程和责任分工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各个环节都能高效、有序地进行。

火力发电厂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并加强监督和考核,以确保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通过实施《火力发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导则》,我国火力发电厂可以大幅提升设备运行的可靠性、稳定性和经济性,降低设备故障率,确保电力生产的顺利进行。

这项导则对于提高火力发电厂设备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保障电力供应的稳定和安全。

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文

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文

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电力需求逐渐增加,小型发电站作为一种灵活的供电方式,得到了广泛应用。

然而,在使用小型发电站的过程中,设备的缺陷问题常常出现,给生产和工作带来了很多不便。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制定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提出一种适用于小型发电站设备的缺陷管理制度,以便管理人员能够有效地处理设备缺陷问题,确保供电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二、设备缺陷的定义和分类设备缺陷是指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功能故障或工作不正常的状态。

根据不同的缺陷特征和影响程度,可以将设备缺陷分为以下几类:1. 设备故障:指设备在正常运行过程中遭遇的突发故障,造成设备无法正常工作,如电机烧毁、管路破裂等。

2. 设备性能降低:指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性能下降的情况,如功率减小、耗电量增加等。

3. 设备老化:指设备在长时间使用后出现损耗和老化的情况,如绝缘材料老化、电路板老化等。

4. 设备操作失误:指由于人为操作不当导致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的情况,如错误接线、误操作等。

三、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内容为了解决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问题,制定一个完善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以下是小型发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1. 缺陷上报流程:设立专门的缺陷上报通道,对于发现的设备缺陷,人员应及时汇报给相关负责人,包括缺陷的具体描述、发生时间和影响程度等。

2. 缺陷记录和分类:对于每一个上报的设备缺陷,应进行详细记录,并进行分类,以便后续的处理和分析。

3. 缺陷分析和处理:针对每一个设备缺陷,应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处理。

首先,确定设备缺陷的原因和影响,然后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包括修理、更换或采取其他临时措施等。

4. 缺陷修复和验证:在对设备缺陷进行修复后,应进行相应的验证工作,确保设备能够正常工作。

5. 缺陷统计和分析:定期对设备缺陷进行统计和分析,以便了解设备缺陷的发生规律和原因,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发电公司缺陷管理制度

发电公司缺陷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发电公司设备缺陷管理,确保发电设备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提高机组安全运行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发电设备、设施及辅助设施。

1.3 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设备缺陷进行分类、分级、定责、定岗,确保缺陷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二、设备缺陷定义与分类2.1 设备缺陷是指影响发电设备正常运行,造成机组非计划停运或降低出力运行的主要因素,包括但不限于:(1)机械故障、电气故障、热力故障、控制故障等。

(2)设备损坏、磨损、老化、腐蚀等。

(3)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方面的缺陷。

2.2 设备缺陷按危急程度分为三类:(1)紧急缺陷(I类):指已经发生的设备事故或即将发生的设备事故,以及威胁主要设备安全运行的停机事故,严重影响机组出力,必须立即停机处理的缺陷。

(2)重要缺陷(II类):直接影响安全经济运行或影响主机出力,但不至立即发生事故的缺陷。

(3)一般缺陷(III类):性质一般,情况较轻,对安全经济运行影响不大,但影响文明生产的缺陷。

三、缺陷管理职责3.1 公司领导:负责制定公司缺陷管理制度,监督各部门落实缺陷管理工作。

3.2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确保缺陷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3.3 机组运行部门:负责对发电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发现缺陷及时上报。

3.4 机组维护部门:负责对设备缺陷进行分类、分级,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情况。

3.5 值班人员:负责对设备缺陷进行实时监控,确保缺陷得到及时处理。

四、缺陷处理程序4.1 发现缺陷:机组运行部门发现缺陷后,应及时上报设备管理部门。

4.2 缺陷分类、分级:设备管理部门对上报的缺陷进行分类、分级,并制定整改措施。

4.3 整改实施:机组维护部门根据缺陷分类、分级结果,组织实施整改。

4.4 整改验收:设备管理部门对整改后的缺陷进行验收,确保缺陷得到彻底解决。

4.5 信息反馈:整改完成后,机组运行部门向设备管理部门反馈整改情况。

发电部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发电部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发电部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 简介本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发电部设备缺陷的管理,确保发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提出了具体的措施。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发电部的所有设备缺陷管理,涉及所有发电设备缺陷问题。

3. 缺陷分类发电设备缺陷按照其影响程度,可以分为以下几类:3.1 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是指能够影响设备正常运行,但不影响安全和其他设备的缺陷。

如机器维修需要更换零部件等。

3.2 重要缺陷重要缺陷是指能够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其他设备的缺陷,如发电机电气部分失效等。

3.3 严重缺陷严重缺陷是指危及运行安全的缺陷,如发电机转子电损失,引起火灾等。

4. 缺陷管理程序4.1 发现缺陷设备缺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发现:•日常巡检•标准化检查•维修保养4.2 报告缺陷发现缺陷后,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确认缺陷的分类和影响,组织维修。

4.3 确认缺陷设备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缺陷的级别,对缺陷进行分类和确认,并按照缺陷的级别进行处理。

4.4 处理缺陷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如:•一般缺陷: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更换零部件等。

•重要缺陷:进行紧急整改维修,更换部件或进行强制停机处理。

•严重缺陷:进行紧急整改维修,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做好火灾等应急准备工作。

4.5 处理结果确认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对处理结果进行确认,以确保缺陷得到及时解决,其结果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完全消除•小故障消除•出现新问题4.6 缺陷记录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缺陷记录机制,对缺陷处理的情况进行归档,作为改进工作的参考。

5. 缺陷管理要求为了实现发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本制度提出了以下缺陷管理要求:5.1 建立缺陷管理制度发电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缺陷管理制度,并不断修订和完善。

5.2 明确缺陷管理的职责设备管理部门应当明确缺陷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缺陷得到及时解决。

5.3 加强设备维护保养设备管理部门应当提高设备运行维护保养的水平,及时消除设备缺陷,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电力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定

电力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定

电力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定为了保障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提高设备管理的质量与效果,建立电力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电力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是指根据电力设备的特点和管理需要,制定系统地管理和处理电力设备缺陷的规定和程序。

本文将从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组织架构、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规定。

一、制度的目的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电力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包括发电、输电、配电和用电设备等。

三、组织架构四、主要内容1.缺陷发现与报告2.缺陷分类与登记根据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将缺陷进行分类,并将其登记在设备缺陷管理系统中。

对于严重和重要缺陷,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缺陷处理与维修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要求明确缺陷的处理程序和责任。

对于一般性的缺陷,可以由设备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和维修;对于重大和紧急缺陷,要及时调动维修人员和相关资源进行处理,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4.缺陷分析与防范制度要求对缺陷进行分析,找出缺陷发生的原因和规律,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以减少缺陷的发生和影响。

5.缺陷管理与追溯制度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的整个过程,包括缺陷的发现、报告、处理、维修和分析,要求建立健全的缺陷管理和追溯制度,确保每一步骤的操作和记录真实可靠。

以上为电力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制度的规定和实施,可以提高电力设备的管理水平,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同时,制度的适用范围较广,几乎涵盖了所有与电力设备相关的工作和设备。

制度需要有一个明确的组织架构来负责管理和领导,委员会的成员要具备相关的经验和专业知识。

最后,制度要求对设备缺陷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追溯,以确保缺陷的有效处理和分析。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建立科学的设备缺陷管理体制、机制,加强预防性工作,减少设备缺陷发生,确保设备健康状态可控,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障机组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基层发电企业,各有关技术监督管理服务单位。

第三条缺陷管理是日常生产管理的重要工作,是设备管理的主要环节,是点检定修管理的基础。

第四条从源头抓起,严把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环节,为机组无缺陷投产运行奠定基础。

第五条树立“动态零缺陷”理念,突出缺陷预防控制,严格重复性缺陷管理,做到及时消缺,保证消缺质量。

第六条缺陷管理主要任务是监视设备劣化倾向,及时发现设备异常,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减少缺陷发生。

对已发生的缺陷,要举一反三,对同类设备系统进行检查。

第七条基层企业是缺陷管理的责任主体,设备主管部门是缺陷管理的责任部门。

第八条建立、健全设备缺陷全过程管理机制, 利用信息化和在线监测等先进手段,从缺陷的预防控制、提出消除、验收恢复、统计分析到评价考核形成闭环管理。

第九条消缺作业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调度规程》、《检修工艺规程》等有关规程、制度要求,严禁无票作业。

第二章缺陷分类第十条设备缺陷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运行或备用设备存在影响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及污染环境的状况和异常现象。

第十一条设备缺陷包括以下五类:(一)一类缺陷:是指直接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需要立即停止主设备运行进行处理的设备缺陷。

(二)二类缺陷:是指设备参数已超标,但仍可继续监视运行,需要制定技术方案,结合机组检修或临时停止主设备运行才能消除的设备缺陷。

(三)三类缺陷: 是指在不停止主设备运行、不影响机组或全厂出力的情况下,通过设备倒换、系统隔绝即可消除的设备缺情况。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发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1设备缺陷管理由总工程师牵头,检修副总工程师负责,生技部组织及设备管辖各单位分级管理,贯彻责任制直至落实到班组、岗位或个人;各级管理机构要严格要求、严格考核,认真搞好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1.2 设备缺陷消除需遵循“安全、及时、有效、彻底”的原则。

1.3本制度适用于我厂生产设备管理各单位。

2. 设备缺陷的定义设备缺陷是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在发电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对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直接影响的各种异常情况。

如振动、摩擦、松动、变形、过热、异音、渗漏、指示不准、部件短缺、标志、保温不全等。

3. 设备缺陷的分类3.1一般缺陷(一类):指不影响机组出力和正常运行参数及系统运行方式条件下能够消除的缺陷。

3.2重大缺陷(二类):指机组、主系统、厂用电系统或主要辅助设备发生对安全、经济生产有重大影响的缺陷,需要改变机组出力或切换系统才能处理的缺陷。

3.3危急缺陷(三类):指严重威胁设备、系统及人身安全,必须立即停机停炉进行消除的缺陷。

4.1运行方面:由运行各岗位人员在认真执行《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备用设备定期切换制度》等制度的基础上,对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问题,提出设备缺陷的具体部位、内容、发现时间,同时录入微机设备管理系统。

4.2.检修方面:由检修设备管理各岗位人员在认真执行《设备巡回检查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了解所辖设备状况,对存在的缺陷或由其它原因引起的设备检修后遗留的缺陷录入微机设备管理系统。

5. 缺陷管理职责5.1发电部缺陷管理职责:5.1.1发电部运行人员应按《巡回检查制度》要求,对设备进行巡检并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录入联网微机的设备管理系统,并负责通知检修责任单位,做到通知及时(10分钟以内)、部位准确、内容明确。

5.1.2运行值班员负责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及时(60分钟以内)在微机管理系统中予以注销并录入消缺人、验收人姓名、处理结果等信息。

缺陷管理制度

缺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缺陷管理,提高机组的健康状况,结合我公司缺陷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缺陷的生成、确认、处理、验收、延期、备件采购、统计分析及考核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缺陷的生成、确认、处理、验收、延期、备件采购、统计分析及考核等相关部门。

第二章缺陷流程管理第四条登录缺陷人准确无误的将缺陷录入 ERP 系统并提交,缺陷登录时要求定性、定量、定位,填写时将设备代码填写至相应栏内。

登录缺陷选择专业时选择:汽机、锅炉、电气一次、电气二次、热控、化学、除灰、脱硫、输煤、综合,维护部的主管、点检对缺陷进行接收、分类,非本专业的缺陷维护部主管、点检应在12小时内将缺陷转至相关专业,维护部主管、点检、班组负责办理工作票消除缺陷,运行值班员接到工作票后负责隔离缺陷设备或系统,隔离措施做好后维护部主管、点检、班组开始消缺,缺陷消除后维护部主管、点检、班组填写缺陷原因、提交验收并通知运行值班员验收,运行值班员在当班必须有验收意见完善后续的流程。

第五条维护部主管、点检在缺陷确认、分类过程中发现需要备件时,每月10日前(包含10日)提报当月的月度计划并完成相应的审批流程,10日后的待备件缺陷在次月提报月度计划并完成相应的审批流程。

第六条计划部在需求计划审批流程结束后(公司领导审批完)急需国产备件30日内采购到位,进口备件50天采购到位,每月仅限维护部提报5单急需计划;正常采购国产备件60天,进口备件90天。

第三章缺陷的定义第七条一类缺陷的定义:需立即停机、停炉才能消除的缺陷;技术性很强、难度很大,需通过技术改造、更新设备、更换重要部件,并在大、小修中才能消除的缺陷。

二类缺陷的定义:指在发电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不影响主设备出力和主要参数,但对机组正常运行构成安全威胁的;在发电生产过程中发生了影响主机出力的缺陷。

三类缺陷的定义:在发电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性质的缺陷,不影响主设备出力和正常参数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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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规范和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发电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1.2 设备缺陷是指运行和备用中的设备,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有威胁、影响设备经济运行以及对文明生产环境有影响的异常情况。

1.3 设备缺陷管理实行闭环式管理方式,即对设备缺陷的发现、登记、消除、验收、统计、考核进行全过程管理。

1.4 设备缺陷管理应做到科学统计、公平考核、闭环管理。

1.5 重视和强调发现缺陷的及时性和消除缺陷的快速性。

2 职责与分工2.1 运行部门为设备的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状态管理及设备缺陷的发现、登记等,对缺陷发现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做好消缺配合工作,负责消缺验收(试运),并对检修部门消缺工作进行监督。

2.1.1 运行人员应熟悉系统及设备,熟悉掌握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设备分工管理标准等。

2.1.2 运行人员在运行、巡回检查或定期切换试验过程中发现设备缺陷,应立即汇报主值(班长),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果断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运行班无法消除的缺陷,立即通知相关检修班组,并及时把缺陷进行登陆缺陷管理系统;检修人员因设备分工等问题拒绝接受时,缺陷单可转发给生产技术科专工(同一车间的专业之间的由车间解决),由生产技术科专工审核后再发送给缺陷所属单位;当发现一类缺陷及后果严重的缺陷时,应立即采取临时监护措施,汇报值长及车间领导。

2.1.3 运行人员应督促检修人员及时消除设备缺陷,积极配合检修消缺,及时办理隔离措施和工作票,并对检修防护措施进行确认。

对于不需做隔离措施的工作票办票时间定额为20分钟,需做措施的工作票办票时间定额为1 小时,需做特殊措施的工作票办票时间由值长(生产技术科专工)认定,需要停用设备才能处理的缺陷,应经值长批准、及时停用或切换备用设备,创造条件尽快消缺。

配合检修诊断设备、分析原因,为处理缺陷提供依据。

2.1.4 运行人员在接到检修人员的验收申请通知后,须在60分钟内完成缺陷验收与工作票终结,对检修现场卫生情况进行确认并对验收质量负责,而后验收人签名;设备需要试转验收的时间可适当延长;如运行人员对缺陷验收无法确定可汇报车间领导请求技术支持,由车间进行验收确定。

2.1.5 设备缺陷情况是运行交接班主要内容之一,交班者在交接班时清楚本班发现缺陷的数量(包括运行发现与检修发现)、重要缺陷的情况、未消除的缺陷数量及是否采取措施等,接班人员要对上一班缺陷交待把关,当发现内容不详或不准确时,应认真核对和确认,不得推诿。

2.1.6 对于检修部门暂不能消除的危急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缺陷,运行部门制订保证安全运行的措施,并督促运行人员认真执行,做好事故预想,兼顾安全性和经济性。

2.1.7 运行部门领导应经常检查、指导、督促运行人员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定期巡视检查,每天应查看运行班缺陷录,及时发现了解设备缺陷;对现场存在设备缺陷应亲临现场诊断鉴定,采取措施,防止其蔓延扩大,经常检查交接班记录上设备缺陷的交待、把关情况。

2.2 检修部门为设备责任部门,负责设备检修及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对消缺的及时性和消缺质量负责,对消缺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负责,对设备健康水平负全面责任。

2.2.1 检修人员在接到运行人员消缺通知后,应迅速赶到现场进行确认,属本班缺陷应立即组织消缺,做到白天15分钟、夜间30 分钟到现场;夜间值班检修人员应服从有关领导的组织调度,及时到位消缺。

2.2.2 检修人员消缺必须坚持工作票制度,做好防护措施,任何情况下进行消缺工作必须先向运行人员说明。

2.2.3 消缺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由检修部门负责。

2.2.4 缺陷消除后,工作负责人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并及时向运行人员申请验收(试运),检修人员和运行人员一同到现场验收缺陷处理情况,验收合格后终结工作票,并及时将该缺陷注销。

下列缺陷消除后申请验收时要向运行人员作出书面检修交待:通过设备解体消除的缺陷;设备或系统的保护、自动、控制方面的缺陷;通过设备或系统异动而消除的缺陷;检修人员认为应向运行人员进行交待的其它缺陷。

2.2.5 检修班组认为缺陷在当前运行中无法安排消除,要采取一切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发展,并立即汇报检修专业主任(专工)作进一步核实,同时汇报值长。

检修部门认定后,要及时向生产技术科汇报,经审核后该缺陷列入消缺工作计划。

2.2.6 对暂不能消除的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缺陷,检修人员应写出书面特护措施交运行主值,并负责实施。

2.2.7 属于无备品、无材料的缺陷,检修部门1 天内提出备品、材料计划并报生产技术科。

自备品、材料计划批准、采购到货后,转入正常消缺管理。

2.2.8 因设备有缺陷无法正常操作,运行人员根据具体情况有权要求检修人员协助操作设备,检修人员应在运行人员监护下,按照运行人员要求由检修人员操作。

2.2.9 因泄漏而无法消除的缺陷,检修部门应采取适当的措施,造成的污染由检修部门负责清理;对规定时间内消除不了且造成设备环境污染的漏点,检修部门须指定专人清理,被污染设备或地面所属部门负责监督。

设备检修部门主任、专工是负责组织消除所管辖设备缺陷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本专业设备大、小修及临修的消缺计划编制,并监督实施。

检修部门主任、专工负责检查、指导、批准检修班长、技术员提出防止缺陷扩大发展的临时措施和日常消除缺陷的计划、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设备检修部门主任、专工应建立本专业设备缺陷记台账,记录一类和频发、重大缺陷,及时安排处理和以备计划消缺之用,并记入设备台帐;对本专业较大的设备缺陷,由主任组织鉴定诊断,及时拿出处理意见及技术措施并上报生产技术科。

检修部门领导应经常巡视现场设备,每天上午、下午要进行缺陷审核,及时更新审核意见,对新发生的缺陷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消除缺陷,对未处理完的缺陷检查督促消除。

月度设备缺陷的统计分析、总结。

生产调度会对本部门的重要缺陷消除情况、材料备品情况、完成时间等进行汇报,并提出需协调的问题。

2.3 生产技术科是全厂设备缺陷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汇总、检查、监督、考核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

2.3.1 负责本制度的运转,监督各部门执行本制度的情况。

2.3.2 掌握全厂生产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对频发性和重大缺陷进行原因分析,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予以消除并汇报生产副厂长(总工)、厂长和省调度部门。

2.3.3 协调日常消缺工作,负责设备分工界定和缺陷界定,仲裁消缺工作中发生的争议。

2.3.4 监督运行部门对缺陷的发现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对运行部门进行检查,同时指导运行对消缺工作的监督。

2.3.5 会同检修、运行诊断重大设备缺陷,审核和补充检修部门消缺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并监督执行。

2.3.6 审核需停机处理、需外委、暂不处理的缺陷。

2.3.7 审核等材料、等备品的缺陷,协调消缺工作和物资供应关系,负责消缺备品争议的调查确认。

2.3.8 审核检修部门消缺计划并监督执行。

2.3.9 生产技术科领导应全面了解各机组运行状况,掌握一类缺陷的发现、消除发展情况。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协调各部门做好消缺工作,负责审核停机消缺工作计划、质量标准。

负责设备消缺考核的审核。

生产技术科专工应全面负责本专业消缺技术管理工作,全面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协助督促检修部门做好日常消缺工作,对本专业所发生的设备缺陷进行统计分析、总结、考核。

记录未消除的缺陷原因,以备计划消缺之用,并汇报生产技术科领导;每天上午、下午要进行缺陷审核,及时更新审核意见,并每天至少一次巡视现场,查问缺陷处理情况。

根据设备消缺情况,进行分析统计,于每月5 日前提出缺陷管理考核意见。

值长在值班期间内,应经常监督运行人员对设备进行检查,并将各专业发现的一类设备缺陷记录在值班记录内,在职权范围内,创造条件,协助督促检修人员及时消除设备缺陷;根据缺陷的严重性和发展态势,有权责令检修部门立即进行消缺并指挥采取防止蔓延扩大的措施,必要时立即向检修运行部门领导、生产技术科领导、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和调度员汇报,并做好记录;值长有权对现场消缺不利的部门和个人提出考核意见。

安全环保科科长监督各部门消缺工作中工作票使用情况、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监督考核各部门文明检修情况。

根据设备事故、障碍、异常等现象,负责组织分析、研究并制定反事故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负责因设备缺陷蔓延扩大而造成后果的认定和考核。

深入现场发现设备不安全因素,随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消除。

2.4 企业管理科2.4.1 保证及时对电厂消缺急需备品材料采购、外委加工及外委检修。

2.4.2 备品、材料等到货后及时电话通知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2.4.3 将经过批准的月度缺陷考核报表纳入厂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

2.5 生产副厂长、总工2.5.1 指挥、协调各部门消缺工作。

2.5.2 批准重大缺陷处理的技术方案。

2.5.3 组织设备重大缺陷治理和重大课题攻关。

3 管理内容与方法3.1 设备缺陷分类3.1.1 根据设备缺陷对安全生产、经济运行、影响文明生产环境的程度及消除缺陷所需时间的长短,将设备缺陷划分为三类:一类缺陷:严重影响人身安全的缺陷;严重影响设备安全的缺陷;造成环保设施超标排放且带有在线监控系统的缺陷;导致或可导致主机或主要辅机强迫停运、破坏备用的缺陷;导致或可导致主机或主要辅机设备损坏或降低出力的缺陷。

二类缺陷:严重影响经济性的缺陷;造成环保设施超标排放的缺陷;主机或主要辅机运行参数异常的缺陷;导致或可导致一般辅机损坏或异常运行的缺陷;一般表计、保护、自动功能漂移或不全。

三类缺陷:系统或设备异常或部件不全但不影响安全和出力的缺陷;一般渗漏点。

3.1.2 缺陷的分类由值长或值长安排专业主值进行认定,由生技科专工最终确认。

3.2 设备缺陷管理的原则3.2.1 当设备存有缺陷时,不论是否影响到安全经济运行,均应及时消除。

对于不能及时消除且威胁安全生产和设备完整的重大缺陷,生产技术科或部门应制定监护措施,做好事故予想以防止缺陷的蔓延扩大。

3.2.2 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的缺陷,现场运行人员应按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3.2.3 处理缺陷时,必须严格遵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规程制度的要求进行工作。

3.2.4 调度设备消缺时按《调度规程》办理手续。

3.2.5 运行人员、检修人员对设备的巡视检查要定期按路线进行,发现缺陷及时汇报、联系处理、记录,做到各负其责。

3.2.6 为保证做到及时发现缺陷和消除缺陷,检修班组、部门领导、生产技术科应有专人负责兼管设备缺陷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设备缺陷的分级管理工作。

3.3 设备消缺程序3.3.1 缺陷的发现、登记和通知运行人员、检修人员及生产管理人员查找。

运行人员发现的缺陷及时汇报专业主值(或班长),检修人员发现缺陷及时汇报值长或专业主值,重大缺陷必须向值长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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