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西区海洋五金加工制品厂搬迁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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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云霄山前中心渔港工程用海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云霄山前中心渔港工程用海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云霄山前中心渔港工程用海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4.19•【字号】闽政海域〔2024〕8号•【施行日期】2024.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海洋资源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云霄山前中心渔港工程用海的批复闽政海域〔2024〕8号云霄县峛屿港口工贸有限公司:你司关于“漳州市云霄山前中心渔港工程”用海的申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司使用云霄县陈岱镇后江村东南侧35.9275公顷海域,其中主体工程用海面积34.4813公顷(包括非透水构筑物用海5.9237公顷、透水构筑物用海1.3010公顷、港池用海27.2566公顷),施工期用海1.4462公顷,用海方式为其它开放式,用于建设漳州市云霄山前中心渔港工程(界址点坐标详见附件)。

用海类型一级类为渔业用海,二级类为渔业基础设施用海。

主体工程用海期限为40年,施工期用海期限为30个月,自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之日起计算。

二、请你司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三个月内,按规定办理海域使用金缴纳手续。

逾期未办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三、请你司在海域使用金缴纳手续办理完毕后,按规定到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理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手续,领取海域使用权利证书,依法使用海域。

四、你司应在项目用海开工建设十五日前,将开工时间、施工计划等报云霄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接受监督管理。

项目建设要全面落实海域使用管理要求,用海过程中应按要求开展生态跟踪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得占用自然岸线,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同时避免影响其他正常的用海活动。

附件:1.漳州市云霄山前中心渔港工程(主体工程)宗海界址点坐标2.漳州市云霄山前中心渔港工程(施工期)宗海界址点坐标福建省人民政府2024年4月19日附件1漳州市云霄山前中心渔港工程(主体工程)宗海界址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L0=117°30′)附件2漳州市云霄山前中心渔港工程(施工期)宗海界址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L0=117°30′)。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联川五金加工厂新建项目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联川五金加工厂新建项目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联川五金加工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中山市火炬开发区联川五金加工厂编制单位: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2009年9月1项目概况中山市火炬开发区联川五金加工厂(以下简称“联川厂”)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宫花村工业区。

公司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总投资50万元,主要生产货架、展架和支架,年总产量分别为300套、500套和5000支。

2环境保护目标本建设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及敏感点如下。

建设项目拟建址附近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敏感点3主要污染源3.1营运期主要污染源本项目的主要污染源是:(1)酸洗产生的盐酸酸雾、柴油烤炉运行过程中、NOx和烟尘、固化工序中产生很少量的TVOC废气以及职工食堂以液产生的SO2化石油气为燃料,在做餐过程中会产生油烟和火烟。

(2)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3)生产设备的噪声源强度一般在75-85 dB(A)。

(4)清洗废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除油、酸洗、磷化工序中产生的废渣,原材料外包装废物,化学物质使用的塑料袋、塑料桶和铁桶等,员工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

3.2施工期主要污染源该项目在施工期间所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余泥渣土、粉尘扬尘、地基施工时的抽排积水等。

1、噪声本项目建设期间使用的机械主要有:混凝土搅拌机、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卡车等等。

2、废气施工过程中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产生源有:施工开挖及运输车辆、施工机械走行车道所带来的扬尘;施工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砂石料)的装卸、运输、堆砌过程以及开挖弃土的堆砌、运输过程中造成扬起和洒落;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

3、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来自暴雨的地表径流、地下水、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施工废水包括开挖和钻孔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生活污水包括施工人员的盥洗水、食堂下水和厕所冲刷水;地下水主要指开挖断面含水地层的排水;暴雨地表径流冲刷浮土、建筑砂石、垃圾、弃土等,不但会夹带大量泥沙,而且会携带水泥、油类、化学品等各种污染物。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中山市金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中山市金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评报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中山市金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中山市金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7年11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产品一:底盘产品二:脚管、五爪中心座
产品四:脚管、五爪中心座产品四:脚管、五爪中心座
、主要原材料使用情况:
本项目扩建前后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环境质量状况
本次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大致示意图
评价适用标准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扩建后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性分析
结论与建议。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2.20•【字号】中府办函〔2023〕144号•【施行日期】2023.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中府办函〔2023〕144号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中山市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20日中山市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抢抓氢能产业发展机遇,将中山打造成为氢能与燃料电池关键材料、零部件及装备研制特色产业集聚区,根据国家《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广东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广东省加快氢能产业创新发展意见》和《中山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等文件,结合中山发展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发展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广东省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的重大机遇,深入实施“东承、西接、南联、北融”一体化融合发展战略,以打造全国领先氢能产业发展高地为目标,构建起创新引领、龙头带动、集群发展的氢能装备制造体系,加快推动氢能产业成为产业发展“新支柱”,为推动中山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中山市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细则修订

中山市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细则修订

中山市差异化环境保护准入增进区域协调发展实行细则(2023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发挥环境保护政策旳约束鼓励作用, 强化环境保护分类指导, 实行区域差异化环境管理, 优化全市产业布局和增进产业转型升级, 引导资源优化配置, 增进本市经济社会、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保障环境基本公共服务, 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市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状况, 对《中山市差异化环境保护准入增进区域协调发展实行细则》进行修订, 提出如下实行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加紧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中山”为关键,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以区域功能定位为基础, 从产业布局、行业集聚开发、项目建设三个层面实行差异化环境管理和政策支持, 提高全市生态文明水平, 增进区域经济构造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实现全市资源配置最优化和整体功能最大化, 形成不一样区域主体功能清晰、发展导向明确、开发秩序规范、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旳发展格局。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保护中发展、发展中保护。

实行环境保护负面清单制度, 从源头上严格控制新增污染。

加大污染治理力度, 有效平衡污染物排放总量, 守住环境保护底线。

(二)坚持分类指导、差异化管理。

全面把握中山市生态环境特性、环境承载力及面临旳突出环境问题, 结合中山市各专业镇特点, 实行分类指导、差异化管理。

(三)坚持鼓励与约束并重。

通过严格环境保护准入、环境原则、总量控制、环境保护考核等管理措施强化政府行政管制与约束, 规范开发建设行为, 引导企业贯彻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三、守住生态红线, 加强空间管制根据区域发展、环境功能定位、环境容量等原因, 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 按照《有关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旳若干意见》规定对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管控, 同步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措施》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内旳人类活动, 并对全市尤其区域加强控制。

(一)严格执行饮用水源保护制度, 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旳建设项目, 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旳建设项目。

中山市西区海五金加工制品厂搬迁扩建项目

中山市西区海五金加工制品厂搬迁扩建项目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中山市西区海洋五金加工制品厂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委托单位:中山市西区海洋五金加工制品厂评价单位:襄樊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第1章总则1.1 项目由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国内铝制品供需矛盾较突出,铝制品仍远远不能满足各消费领域对品种和质量的要求。

中山市西区海洋五金加工制品厂为了抓住市场机遇,改善生产环境,拟从中山市西区沙朗隆平工业区搬迁至中山市西区隆平村四冲社。

本项目主要从事铝制品及五金制品的生产,配套碱蚀、电解抛光、阳极氧化等金属表面处理工序,但不含电镀工序。

总投资50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企业自行融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一切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必须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

受中山市西区海洋五金加工制品厂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襄樊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按照规范程序,评价单位首先对该项目进行了资料调研、现场踏勘以及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项目的特点,进行了工程分析、区域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清洁生产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论证及公众参与调查等多项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项目所属的环境功能区划和执行标准拟建项目外排废水的受纳水体为北部排灌渠,根据《中山市水功能区管理办法》(中府[2008]96号文)的功能区划分,北部排灌渠属农业用水区,Ⅳ类水环境功能区,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Ⅳ类标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属二类,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2000年修改版)中的二级标准;声功能区属于3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的3类标准。

广东钟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表面功能材料化工材料新建项目环评报告表

广东钟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表面功能材料化工材料新建项目环评报告表

30 吨
16
纳米皮膜剂
30 吨
17
脱模剂
50 吨
总计
1180 吨
2
2、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表 2 原辅材料使用情况
名称
性状
年用量 t/a
五水偏硅酸钠 表面活性剂 OP-10
渗透剂 柠檬酸 磺酸钠 磷酸二氢锌
最大储 存量 t
1 1 1 5 0.5 1 1 0.5 1 1 1 1 1 5 5 5 10 5 5 5 10 -
包装储存方式
袋装 桶装 桶装 袋装 袋装 袋装 袋装 袋装 袋装 袋装 袋装 袋装 袋装 桶装 桶装 桶装 袋装 袋装 袋装 袋装 桶装 管道
碱性除油剂
酸性除油剂 陶化剂
表 3 项目总物料平衡图
10)三聚磷酸钠。CAS 登录号 7758-29-4,白色粉末状结晶,流动性较好。易溶于水,其水溶液 呈碱性。本品为一类无定形水溶性线状聚磷酸盐,两端以 Na2PO4 终止,化学式 Na5P3O10,相对分子 质量 367.86。常用于食品中,作水分保持剂、品质改良剂、pH 调节剂、金属螯合剂。无机固体粉末 不存在闪点,不含挥发性有机物。
境部令第 1 号)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
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十
五-36 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
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水处理剂等制造-单纯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中府办〔2015〕10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中府办〔2015〕10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正文:----------------------------------------------------------------------------------------------------------------------------------------------------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中府办〔2015〕10号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全面深化改革步入攻坚期、产业转型升级进入转折期的关键阶段,充分发挥招商引资的先行带动作用,加快实体经济强优城市建设,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进新型专业镇创新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坚持“全域中山”理念,强化统筹发展,通过力量整合、镇际竞合、资源共享、红利分享,实现全市招商“一盘棋”。

在3-5年内,构建运行高效、模式创新、服务专业的新型招商体系,初步形成全球化招商引资工作网络,切实提高招商引资实效,提升中山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建立一套工作机制。

以完善工作机制为核心,强化市级统筹力度,出台全市统一、透明的扶持政策措施,引导镇区加快招商引资机制创新,破除资源约束,增强服务效能,形成统筹合力,提升区域产业带竞争力和国际化水平。

(二)引进一批重点项目。

优化存量,以“鲶鱼效应”助推专业镇升级,占领产业高端;力拓增量,抢抓高端产业,打造新兴产业集群,有效提升我市产业集群竞争力和国际化水平。

每年围绕1个招商主题开展专项“旋风计划”,力争在招引产业龙头项目、产业链高端项目、产业带优化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上市融资项目、优质企业增资扩产项目等方面有明显突破。

(三)组建一支专业队伍。

优化全市招商队伍结构,建成一支熟悉国内外产业发展趋势、通晓国际规则并具备良好沟通谈判技能的综合性高素质招商和服务人才队伍。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1.30•【字号】•【施行日期】2022.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现将《关于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2022年1月30日关于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为全面加快村集体连片低效工业用地和市、镇(街)属企业用地改造升级,统筹促进其他土地权利人的低效用地再开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三旧”改造等政策,结合《中山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中山市旧厂房升级改造实施细则》等规定,提出若干补充措施如下。

一、坚持问题导向,力促松绑提速(一)优化规划管理。

对用地不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安排建设用地规模的项目,改造方案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的,享受我市政策优惠;需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按规定优先安排建设用地规模。

对用地纳入我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20-2035)城市更新范围的,视同符合我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

改造项目用地有关建筑限高、容积率上限等指标按照我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确定。

(二)允许单个地块规划条件论证。

“工改工”宗地改造项目,参照《关于支持优质工业项目落实放管服的若干政策措施》程序和支持政策,办理工业用地控制指标调整、规划条件论证、改造方案报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规划条件核实等业务。

对住宅、商服用地改造为工业用途的,参照开展规划条件论证后办理改变土地用途手续、改造方案报批以及相关规划业务。

(三)合并编审单元计划、单元规划。

连片改造的片区策划,由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简称“镇街政府”)结合改造意愿摸查和基础数据调查,组织编制单元规划、公示,由市城市更新局组织专家和部门评审,经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市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不另行编报单元计划。

中山市2019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

中山市2019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

49 中山市产业平台(板芙园)
144000
板芙镇
50 中山市产业平台(板芙园)二期
62000
板芙镇
(二)工业类项目(79 项)
51
瑞科新能源年产 200 兆瓦碲化镉太阳能电池 产业化项目
52
中山旭贵明电子有限公司年产不间断电源 及光伏逆变器 500 万套项目
4583911 55000 35000
火炬开发区 火炬开发区
牵头责任单位/ 镇区
84 华帝股份高端智卫产 85 品 500 万台(空气能热水器 130 万台,其他
节能厨卫产品 370 万台)生产项目
86
广东奥科特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LED 照明产品 1 亿件生产项目
87
中山凯旋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泵及 真空成套设备 250 套项目
66934 17476
市国资委(市中 汇集团)
小榄镇
35 DN1200 原水管道工程项目
11000
黄圃镇
(五)市政设施项目(5 项)
78949
36 富华道升级改造工程
22812
市住建局
37 树木园公共人防停车场工程
10217
市住建局
38 中山市粮食加工中心
10100
市住建局
39 博爱路银通街交叉口立交工程
20000
民众镇
118
格力中山生活电器年产 700 万台风扇改建项 目
11930
民众镇
119 欧普照明华南园区建设项目
258000
民众镇
120 完美华南基地工程项目
150000
南朗镇
121 百盛生物原料药项目
40000
南朗镇
122 明阳智能电气产业项目

中山市现行有规划环评行业园区或集聚区

中山市现行有规划环评行业园区或集聚区
南部组团
坦洲
中山市坦洲镇第三工业区
2003年
《关于中山市坦洲镇第三工业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中环建[2003]12号
中山市坦洲镇安南工业园
2002年
《关于中山市坦洲镇安南工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中环建[2003J10号
板芙
中山市板芙镇顺景工业园
2002年
《关于中山市板芙镇顺景工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中环
[2009155号)
中山市民众镇新平工业集聚地
2004年
《关于中山市民众镇新平工业聚集地区城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中环建[2004]104号
西北组团
古镇
中山市古镇镇同益工业园
2004年
《关于中山市古镇镇同益工业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中环建[2004]19号
小榄
中山市小榄镇五金表面处理集聚区
2001年
《关于中山市黄圃镇大雁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中环
建[2002]83号
三角
中山高平化工区
2001年
《关于中山高平化工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粤
环函[2001]735号)
民众
中山市民众镇沙仔综合化工集聚区
2009年
《关于扩建中山市民众镇沙仔综合化工集聚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中环建书[2009]0057号
东部组团
火炬开发区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2010年
《关于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审意见》
国家环保部环审[2010]426号
中山市横门岛临海工业园区域开发项目
2006年
《关于新建中山市横门岛临海工业园区域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中环建书[2006]OOo2号

西区金莱制衣“工改工”宗地项目“三旧”改造方案

西区金莱制衣“工改工”宗地项目“三旧”改造方案

西区金莱制衣“工改工”宗地项目“三旧”改造方案根据中山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中山市西区街道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办事处拟对位于中山市西区金昌工业路23号的中山市金莱制衣有限公司(产权人吴仲桂、陆原艺)旧厂房用地进行改造,采取局部拆改建的改造方式。

改造方案如下:一、改造地块基本情况(一)总体情况改造地块位于中山市西区金昌工业路23号,北至秀昌巷,南至金昌工业路,东至联业路,西至兆业南街,用地面积3.057公顷(30570平方米,折合约45.855亩)。

(二)标图入库情况改造地块于2023年12月纳入“三旧”标图入库,图斑编号,图斑面积3.057公顷(30570平方米,折合约45.855亩),改造地块已全部纳入本次改造范围。

(三)权属情况改造范围内全部属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改造涉及的土地已经确权、登记,土地证书号为中府国用(2006)第200895号,为土地权利人吴仲桂、陆原艺自2006年7月开始使用。

(四)土地现状情况改造主体地块现有2栋建筑物,为权利人吴仲桂、陆原艺自2008年9月开始使用。

已按规定办理规划报建等手续,现有建筑面积23112.84平方米,现状容积率0.75作工业及工业配套宿舍用途所用。

该地块目前已拆除建筑面积0平方米,改造前年产值为2350万元,年税收为120万元。

(五)规划情况改造主体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批复规划条件论证,已纳入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

其中,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均属城镇建设用地。

在《中山市西区街道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批复文号:中府函[2023)217号)中,一类工业用地2.7083公顷(27083.57平方米,折合约40.6254亩),规划容积率2.5-4.0,建筑密度35%-6率,绿地率10%-15%,建筑高度生产性建筑高度W50m,配套设施建筑高度W1OOn1;城市道路用地0.3234公顷,公园绿化用地0.0256公顷。

中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财政奖补十条》的通知

中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财政奖补十条》的通知

中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财政奖补十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2.02.14•【字号】中财农资〔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中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财政奖补十条》的通知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力推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财政奖补十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2年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财政奖补十条中山市财政局2022年2月14日附件2022年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财政奖补十条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力推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以下简称“工改”)工作,促进参与“工改”的各方协调联动,实现资源统筹,坚决打赢破解土地瓶颈攻坚战,对“工改”项目提供全过程、多渠道、多方式的财政资金扶持,特制定以下财政奖补政策措施。

一、周转性扶持由市财政三年内每年安排4亿元周转性扶持资金,用于支持镇街政府改造前期的土地整备,实行总量控制,资金分配办法由“工改”指挥部具体制定。

周转性扶持资金五年后按10%、10%、20%、30%、30%分五年分期收回。

原则上优先在新增地方经济贡献增量部分解决,不足部分由市财政通过扣减镇街税收分成收入及其他财政分成收入等方式予以收回。

二、贴息补助(一)支持镇街通过申请征收、收回(收储或挂账收储)方式进行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市财政对实施主体予以扶持。

自取得资金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备案)期间,前3年内所产生的资金利息给予全额扶持;不足3年的,据实给予补助。

(二)通过征收、收回(收储或挂账收储)实施的项目,支持村集体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进行清租、清拆等土地前期整理。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旧厂房改造升级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旧厂房改造升级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旧厂房改造升级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中府(2023)58号、中府规字(2023)1号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山市旧厂房改造升级实施细则(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4月10日中山市旧厂房改造升级实施细则(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低效用地再开发和省“三旧〃改造等政策以及《中山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旧厂房,是指城乡建成区内建成较早的工业生产、产品加工制造用房和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附属设施,以及工业物资存储用房等。

旧厂房用地包括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

第三条旧厂房改造应当以有利于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完善公共服务,为创新发展提供动力;有利于提升城市形象;有利于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有利于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有利于全面提升社会服务和管理水平为原则。

旧厂房改造以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为重点,实行连片策划、分类实施。

第四条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筹协调相关政策拟订、规划编制、项目审批等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简称“镇街政府〃)开展工业信息普查、低效工业园区范围划定,建立工业园区信息平台等工作;市招商主管部门统筹确定项目准入产业和标准;市住房城乡建设、城管和执法、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科技、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税务、应急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

各镇街政府统筹组织本辖区工业信息普查、划定改造范围,单元规划编制、招商方案编审以及改造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片区策划第五条结合土地权利人改造意愿,各镇街政府调查辖区拟改造范围内土地房屋产权、建筑现状、功能用途及进驻企业等情况,结合本辖区工业用地连片程度,以工业用地亩均税收贡献为主要参考,兼顾产业类型、年产值、从业人口、建筑现状等情况,统筹划定拟改造片区。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区旧城改造项目(马山片区)征收决定有关征收补偿安置及搬迁的补充决定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区旧城改造项目(马山片区)征收决定有关征收补偿安置及搬迁的补充决定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区旧城改造项目(马山片区)征收决定有关征收补偿安置及搬迁的补充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0.22•【字号】•【施行日期】2021.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区旧城改造项目(马山片区)征收决定有关征收补偿安置及搬迁的补充决定我府就西区旧城改造项目(马山片区)分别于2015年2月12日、2015年12月1日和2017年8月31日作出《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充通告》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区旧城改造项目(马山片区)征收决定有关搬迁期的补充决定》。

根据西区旧城改造项目(马山片区)实施情况,作如下补充决定:一、关于安置房(含商铺)事宜因安置需要,在星月彩虹花苑商住小区一期安置房旁地块(土地证号:中府国用(2013)第2000888),建设西区旧城改造项目(马山片区)第二期安置房(详见附件1)。

二、关于搬迁事宜(一)本项目搬迁期限:2022年3月31日,所有被征收人应在此之前搬迁并交付被征收房屋。

(二)星月彩虹花苑商住小区一期安置房的交付期限:2021年11月30日,选择第一期安置房的被征收人应在此之前收取一期安置房。

(三)选择西区旧城改造项目(马山片区)第二期安置房的被征收人,其搬迁期限按本条(一)款执行。

第二期安置房交付期限:2024年5月20日,选择第二期安置房的被征收人应在此之前收取第二期安置房。

第二期安置房交付前由本项目房屋征收部门按规定实施临迁补偿(详见附件2)。

(四)搬迁期限变更后,《西区旧城改造项目(马山片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有关“征收奖励”“整体按期搬迁奖”的期限相应顺延。

三、本项目完成期限征收范围内所有被征收人搬迁完毕并完成所有征收相关工作为止。

本征收范围内的行政相对人如对本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橡胶制品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橡胶制品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橡胶制品环评报告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国环评证乙字第2860号年产600吨橡胶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长泰鑫润橡塑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Ο一五年四月目录1.建设项目概况1.1.建设项目地点及相关背景1.1.1.建设项目地点选址于漳州市长泰县兴泰开发区,项目地理位置图见图1-1。

1.1.2.建设背景长泰鑫润橡塑有限公司选址位于长泰县兴泰开发区。

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并于2012年9月投产。

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600吨橡胶制品。

受市场影响,2014年实际生产规模为300t/a。

项目从运营至今,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环评审批手续,经过长泰县环境保护局现场调查企业存在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于2012年5月开工建设橡胶制品生产项目,并于2013年七月投产,污染治理措施未配套完善,造成环境污染,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条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建设单位保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保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审批”的规定。

根据2015年5月15日的《现场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经审理后,长泰县环境保护局于2015年5月18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泰环【2015】罚决字1号)告知企业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做出的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规定,项目需做环境影响报告书。

为此,长泰鑫润橡塑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本工程的环评工作。

环评单位受委托后组织人员进行踏勘现场、收集资料,结合该工程产污环节及当地环境状况,根据相关环评导则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本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精神,进行采样监测、数据资料处理和数值模拟计算,汇总编写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供建设单位上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黄圃镇中山市荣德电器有限公司“工改工”宗地项目“三旧”改造方案

黄圃镇中山市荣德电器有限公司“工改工”宗地项目“三旧”改造方案

黄圃镇中山市荣德电器有限公司“工改工”宗地项目“三旧”改造方案根据中山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单元规划,黄圃镇人民政府拟对位于黄圃镇新地村的中山市荣德电器有限公司旧厂房用地进行改造,由中山市荣德电器有限公司自行改造,采取全面改造的改造方式。

改造方案如下:一、改造地块基本情况(一)总体情况改造地块位于黄圃镇新地村,北至新柳西路,南至中山市荣德电器有限公司,东至新发南路,西至中山市宏顺五金精密制品有限公司,用地总面积1.5001公顷(15000.5平方米,折合约22.50亩),其中本次改造地块面积1.1811公顷(11811平方米,折合约17.72亩),剩余地块折3190公顷(3189.5平方米,折合约4.78亩)涉及后期规划调整,暂不纳入本次改造范围。

(二)标图入库情况改造地块于2011年6月纳入“三旧”标图入库,图斑编号,图斑面积1.1811公顷(11811平方米,折合约17.72亩),纳入本次改造范围。

(三)权属情况改造范围内全部属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改造涉及的土地正在办理土地所有权确权手续,权利人为中山市黄圃镇新地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用地由中山市荣德电器有限公司自2006年4月开始使用。

(四)土地利用现状情况改造地块现状为建设用地1.1811公顷(11811平方米,折合约17.72亩),农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不涉及纳入改造范围整体利用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下称“三地'')、其他用地、征地留用地、与原"三旧''用地置换的“三旧''用地或其他存量建设用地、使用原"三旧”用地复垦产生的规模或指标的非建设用地。

改造地块现用途为工业,有3栋建筑物,为中山市荣德电器有限公司自2006年4月开始使用,未办理规划报建手续,现有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现状容积率0.68,作工业厂房和配套用房使用。

目前该地块尚未拆除建筑,改造前年产值为1200万元(约67.72万元/亩),年税收为12。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大连益丰物流装备有限公司物流装备制造项目填海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大连益丰物流装备有限公司物流装备制造项目填海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大连益丰物流装备有限公司物流装备制造项目填海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3.12.19•【字号】辽环函〔2023〕170号•【施行日期】2023.12.19•【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大连益丰物流装备有限公司物流装备制造项目填海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大连益丰物流装备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大连益丰物流装备有限公司物流装备制造项目填海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部,采用挖泥吹填与开山石料填海相结合的填海方式施工,填海面积为1.9508公顷,填海工程原泥面标高约-3.0米,填海竣工后形成地面平均标高为 5.5米,地面坡度2%,回填方量约15万立方米。

原国家海洋局于2009年7月以国海管字〔2009〕459号出具了《关于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一期)的批复》。

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于2022年7月以自然资海域海岛函〔2022〕124号出具了《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意见》。

辽宁省人民政府于2023年10月以辽政海域字〔2023〕10号出具了项目用海批复。

本项目已于2009年7月完成填海造地,属于未批先填,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海洋与渔业局已做出行政处罚,现已结案。

本项目符合《大连港长兴岛港区总体规划(修订)》《大连港总体规划(修订)》及其规划环评要求,符合《辽宁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大连市近岸海域功能区划》及海洋生态红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

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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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西区海洋五金加工制品厂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委托单位:中山市西区海洋五金加工制品厂评价单位:襄樊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第1章总则1.1 项目由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国内铝制品供需矛盾较突出,铝制品仍远远不能满足各消费领域对品种和质量的要求。

中山市西区海洋五金加工制品厂为了抓住市场机遇,改善生产环境,拟从中山市西区沙朗隆平工业区搬迁至中山市西区隆平村四冲社。

本项目主要从事铝制品及五金制品的生产,配套碱蚀、电解抛光、阳极氧化等金属表面处理工序,但不含电镀工序。

总投资50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企业自行融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一切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必须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

受中山市西区海洋五金加工制品厂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襄樊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按照规范程序,评价单位首先对该项目进行了资料调研、现场踏勘以及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项目的特点,进行了工程分析、区域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清洁生产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论证及公众参与调查等多项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项目所属的环境功能区划和执行标准1.2.1项目所属的环境功能区划拟建项目外排废水的受纳水体为北部排灌渠,根据《中山市水功能区管理办法》(中府[2008]96号文)的功能区划分,北部排灌渠属农业用水区,Ⅳ类水环境功能区,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Ⅳ类标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属二类,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2000年修改版)中的二级标准;声功能区属于3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的3类标准。

1.2.2污染物排放标准(1)生产废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生活污水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东升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三级标准;(2)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的二级标准;(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5)《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1.3 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1.3.1 环境保护目标(1)保护评价区生态,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相互协调和可持续发展;(2)保护北部排灌渠水环境质量,使其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避免外排废水对纳污水体产生明显影响;(3)保护厂址所在地区大气环境质量,使其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2000年修改版)二级标准;(4)保护厂址所在地区声环境质量,使其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1.3.2 主要环境敏感点经实地调查,周围300米范围内无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1.4 评价工作等级1.4.1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环境》(HJ/T2.3-93)要求,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

1.4.2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阳极氧化和电解抛光工序所产生的硫酸雾、碱蚀和电解抛光工序槽液加热产生的燃柴烟气、除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机械抛光工序所产生的金属粉尘、喷砂工序所产生的粉尘、食堂油烟等。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关于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的规定,结合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结果,确定该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级别为三级。

1.4.3 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的分级判据,确定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1.4.4 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本报告在三级评价的要求上进一步从简,只对项目周边生态现状和可能产生的生产影响作简要评述。

1.4.5 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参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储存场所和生产场所不构成重大危险源(详见后面风险评价章节),将本项目的风险评价级别定为二级。

第2章建设项目概况2.1 搬迁前的项目概况2.1.1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中山市西区海洋五金加工制品厂(2)厂址:中山市西区沙朗隆平工业区(3)公司法人:黄秋红(4)规模:占地面积450m2,建筑面积约450m2(5)职工人数:员工12人,均在项目内食宿。

(6)工作制度:年工作日数300天,每天生产8小时。

2.1.2 生产工艺流程生产工艺流程图见图2-1所示。

灰渣灰渣图2-1 项目搬迁前的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2.1.4 主要生产设施和设备2.1.5 主要原辅材料和产品1、产品品种和生产规模:主要从事铝制品的生产,年生产铝制品1万套。

2、主要原辅材料现有工程主要原辅材料用量见表2-2。

表2-2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2.1.6 供电和供水2.1.6.1 供电项目的年耗电量为2.2万度,用电来自市政电网;液化石油气的年耗量约0.7吨,用于员工食堂。

2.1.6.2 给水项目给水来自市政供水。

总用水量为8.5吨/日,其中清洗用水约5.5吨/日,生活用水约3.0吨/日。

2.2 现有工程污染源概况现有工程对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本评价对现有污染源及治理情况作简要分析。

2.2.1 现有工程产污情况(1)废气项目在机械抛光工序中,产生金属粉尘;在阳极氧化、酸洗工序中,产生硫酸雾;在喷砂工序中,产生粉尘;食堂在煮食过程中,产生油烟。

(2)废水现有工程废水排放主要有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其中,清洗废水的产生量约5.0吨/日,生活污水的产生量约2.7吨/日。

(3)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生产废料、化学品包装废料、生产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槽液沉淀物等。

(4)噪声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噪声源为喷砂机、抛光机等,噪声强度多在75-95分贝,在强化厂区绿化、合理安排车间厂房等措施后,经竣工验收监测表明,现有厂区厂界声环境质量满足执行标准的要求。

2.2.2现有工程污染防治措施(1)废气机械抛光工序所产生的金属粉尘,安装集尘装置进行收集处理;阳极氧化、酸洗工序所产生的硫酸雾,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净化处理后引至15米排气筒排放;喷砂工序所产生的粉尘,由喷砂机所配套的回收装置进行回收处理;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收集后引至楼顶排放。

(2)废水在水洗工序中,产生约5.0吨/日的清洗废水。

针对此清洗废水,项目已建设了一套废水治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6吨/日,采用的是“物化”工艺,2003年7月已通过中山市环保局竣工验收。

2.3 现有工程回顾评价2.3.1原有环保批复情况项目于2001年12月10日经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批准立项(批准编号:中环建批字[2001]0047号);2009年7月28日进行技改并增加生产废水排放量至5.0吨/日(批准编号:中环建登[2009]03547号)。

环保批复要求如下:1、各类污染物排放执行以下相应标准:(1)污水:广东省地方《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二时段一级标准。

(2)废气:广东省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二时段二级标准。

(3)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4)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GB12523-90)。

(5)振动:GB10070-88二级标准。

2、应根据国家和地方各类污染物排放限值落实下列治理内容,并必须与主要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使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经我局验收合格后申领《排污许可证》才准许正式投产:必须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办理污染转移手续。

2.3.2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情况经中山市环境监测站采样监测的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废水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一级标准,2003年7月已通过了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的竣工验收,并领取了《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许可证编号:20030031)。

2.3.3 项目搬迁前的治理措施的不足之处根据现场调查,对照相关的监测报告,可知本项目搬迁前在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处理上均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

但仍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不足:(1)食堂煮食过程中所产生的油烟,直接抽排至楼顶排放,不能稳定达标排放;(3)化学品包装废料,没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4)排污口不够规范化,企业现有排放口,包括水、气、声、固体废物不够规范化,未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综上,建议项目在搬迁扩建后能进一步完善,以保证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2.4 搬迁后的项目概况2.4.1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中山市西区海洋五金加工制品厂搬迁扩建项目(2)建设单位:黄秋红(3)项目性质: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搬迁扩建(4)建设规模:主要从事铝制品的生产,预计年生产铝制品约2万套。

(5)厂址:中山市西区隆平村四冲社(6)占地面积:4199.1m2(7)总建筑面积:2978.4m2(8)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万元(9)劳动定员与生产制度:计划招收员工30人,平均每天生产8小时,年生产约300天。

(10)预期投产日期:2010年5月2.4.2厂区平面布置占地面积4199.1m2,总建筑面积2978.4m2,具体厂区平面布置图见2-3所示。

2.4.3 项目地理位置及四置情况拟建项目位于中山市西区隆平村四冲社,见图2-4所示。

拟建项目北面为鱼塘,南面为恒泰五金厂,西面为宏泰锁业有限公司,东面为空地。

第3章拟建项目工程分析3.1 生产工艺流程3.1.1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项目的生产工艺流程及产生环节,见图3-1所示。

(一)生产工艺流程1石蜡注:在碱蚀、阳极氧化、着色、封孔、电解抛光工序中所使用的槽液,只需定期向槽内补充药剂即可,槽液均不需更换。

图3-1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3.1.2 主要产污工序简述(略)3.2 生产设施和设备拟建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见表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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