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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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X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效整合医疗卫生资源,逐步实现基层首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秩序,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福建省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闽政办[2017]144号)要求,按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18]39号)精神以及省、市有关医改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建立县域紧密型医共体,整合医疗资源和开展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组建诏安县总医院,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文件精神,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优化县域卫生资源配置,建立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所为基础”的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通过优化整合全县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努力构建与全民健康管理服务相适应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我县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工作目标。改革现行医疗管理体制,推进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健全行政、人事、财务、设备、药品、医疗、信息等管理长效机制;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切实提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实现优质医疗资源有序

有效下沉,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规范就医秩序,健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明显增加,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指导、管办分离

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和规划引导,建立健全诏安县总医院组织架构和内部运行机制,对总医院的规划建设、可持续发展、重大投资等实行宏观管理。落实政府办医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统筹推进资源整合、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等各项工作。建立总医院院长领导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总医院人事、分配、经营及财务自主权。明确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目标任务、分工协作机制,不断完善服务体系、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

(二)坚持资源整合、循序渐进

以强化管理、合作互动为纽带,整合技术、人员、设备、信息等要素资源,形成比较科学、合理、有序的紧密型县域医疗体系。在机构设置和行政建制、机构职能和任务、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不变的前提下,将县级公立医院资源先行整合,在2018年内完成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整合任务,实现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的目标任务。

(三)坚持中西医并重、协同发展

以县级综合医院和中医院(含瑞康医院,下同)的机构标准及功能定位为依据,通用设备集约共享、专科设备整合提升、医护人员专兼结合等方式,整合优化县医院和中医院资源。遵循平等互助、

发展提高、扶持中医的原则,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

(四)坚持为民服务、以人为本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利用技术帮扶、人才培养等有效手段,通过资源、人才、病种下沉,着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完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激发医务工作者的主观能动性;推广应用新技术、新项目,为医务人员个人发展创造有为有位的工作环境,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三、主要内容

(一)县总医院机构设置

将县医院与县中医院职责进行整合,组建诏安县总医院,加挂诏安县中医院牌子,保留二级甲等中医院相应功能体系,财务实行分账管理;将乡镇卫生院和南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各行政村卫生所纳入总医院一体化管理,形成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

1.领导岗位。(1)行政班子:诏安县总医院设总医院院长1名(兼任党委书记、中医院院长),副院长6名,总会计师1名(相当于行政副职)。总医院暂不定行政级别,其领导班子成员按原级别渠道办理档案工资和相关的五险一金等。总医院院长经县委研究确定后,由县政府任命,县医管委履行聘任程序。副职由县卫计局党组研究确定后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其中:副院长由总医院院长提名,经县卫计局党组研究确定后,由总医院履行聘任程序;总医院的院委和县中医院副院长由总医院院长推荐,县卫计局党组研究批复后,由总医院履行聘任程序;总医院其他中层干部(含职能科室和临床学科负责人)由总医院院长提名,经总医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后,

由总医院履行聘任程序,并报县卫计局党组备案。(2)党委班子:总医院党委隶属县委管理,设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各1名,委员若干名,日常党建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县直机关工委指导。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医院管理层或理事会内部理事中的党员成员一般应当进入医院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要求,总医院党委副书记、委员一般由行政副职领导兼任。党委书记由县委研究决定,党委副书记、委员,由县卫计局党组推荐,县委组织部研究批复,县卫计局党组任命。党委的换届和委员的增补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办理。换届时由县总医院党委会同县卫计局党组酝酿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县委组织部复核研究同意后,代县委行文予以批复,再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选举结果同时报县委组织部、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卫计局党组。(3)工会组织:经县总工会批复同意,成立总医院工会组织,通过召开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若干名,其中工会主席1名,工会副主席2名。

2.职能部门。诏安县总医院下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科、医保办)、监察室(行风办)、医务部(医务科、科教科、质控科、病案室)、护理部、后勤保障部(总务科、设备科、保卫科、基建科)、院感科、药学部、全民健康管理部(公共卫生科、基层适宜技术推广科、双向转诊管理部)、信息中心,以及根据二级甲等中医院的需要,设立相应的职能科室。

3.临床科室。按照中西医评价体系相对分开的基本要求和“能并则并、该分则分,做好规划、稳步推进,统一管理、精简效率”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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