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办法(有效最低价评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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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报价法评标办法

最低报价法评标办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续表注:(1)评审标准中,列举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某条、款、项、目的规定和要求,既包括“投标人须知”规定和要求,也包括“投标人须知”在前附表中补充和细化的规定和要求,下同。

如2.12 “合格的投标人”的“资格评审标准”为“没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限制投标的情形”,既包括“投标人须知”1.4.3 项规定的12种情形,也包括“投标人须知”在前附表中对第1.4.3项补充和细化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又如2.1.1“编页码和小签”的“形式评审标准”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款规定”,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条“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具体内容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款。

(2)评标委员会如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核验的,应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递交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90分钟。

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核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提交的有关证明和证件不符合要求),认定该项不符合相应的评审标准,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如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90分钟。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应再次要求投标人对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再次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

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的两次澄清或说明,都不符合评标委员会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4)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证据确凿的,经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投标作废标处理;证据不够确凿的,其投标不能作废标处理,但评标委员会在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时,应予说明。

评标办法及评标细则(综合评审最低评标价法)

评标办法及评标细则(综合评审最低评标价法)

评标办法项目名称:yyy公司材料设备招标编号:002345445业主名称:yyy公司招标机构:x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4年1月2日评标办法及评标细则一、总则本评标办法根据《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编制。

二、评标标准:1.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中带“*”号的条款为关键项,为投标方必须满足项,若有一项不满足将为实质性偏离,导致废标或虽显示满足,但未提供相应的技术说明予以证明其有能力和技术来保证,亦按不满足对待,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将直接作废标处理;2.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中非“*”项目为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中如有偏离但偏离项目未超过5项(含5项)者将按在投标总价加价处理,如超过5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决定是否作废标处理或继续评议;3.关于评标价格的相关规定:3.1投标文件应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如有偏离,将按照偏离的条款项目在总价基础上作如下调整:配套服务偏离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安装、调试、备品备件等,在总价基础上按投标单位中此项价格最高价增加;供货范围偏离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在总价基础上按投标单位中此项价格最高价增加;技术指标上如有1项偏离,在总价基础上增加1%;付款条件和方式不满足在总价基础上增加1%;交货期不满足每超过1个月在总价基础上增加1%(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最多增加至3%;质量保证期不满足在总价基础上增加1%;业绩上不满足在总价基础上增加1%;其它条款不满足将在总价基础上增加0.5%;3.2 投标文件对投标总价的调整还将考虑:由于税率的不同造成的税款差异;关键配套件标准、品牌的不一致造成的价格差异;供货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作废标处理的;3.3对于技术指标、配套件等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价格不再作调整,但在综合评审时进行考虑。

三、评标办法:1.评标程序及评标内容:1.1初评1.2详评1.3澄清1.4综合评审1.5推荐预中标单位2.具体评标程序及评标内容:2.1 初评(符合性检查)初评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有效最低投标报价总价中位值评审中标法。

34.2.1确定有效值1、抽取C值、确定评审范围:开标唱标前,由监督员随机抽取一个C值(C 值在0.97、0.975、0.98、0.985、0.99中抽取)。

2、确定中位数计算范围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报名情况及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投标人是否依据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要求参与投标报名及递交投标保证金,审查合格的单位全部纳入中位值计算。

3、确定平均数:对进入中位数计算范围中投标总报价较控制价降幅小于:15%的作为A系列,降幅不小于15%的作为B系列。

A系列数据不参与平均数计算。

对于B系列的各投标报价,分别去除最高、最低报价后,取剩余投标单位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平均数,B系列不足7家的取B系列全部投标单位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平均数。

3、划分组距:在平均数1.05倍以上的进入评审范围的各投标人报价全部只作为一组;在平均数1.05倍(含)至平均数0.95倍(含)之间的进入评审范围的投标人报价各自成为一组;在平均数0.95倍以下的进入评审范围的各投标人报价全部作为一组。

4、计算中位数:对各组内的数据分别计算算术平均值,将各组得出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本组的组值从低到高进行排序,位于总组数最中间位置的组值为中位数(如总组数为偶数,则取最中间两个组值的平均值作为中位数)。

5、以控制价下浮20%为参考价,取参考价与中位数二者的低值作为基准价D;6、基准价D与开标时抽取的C值相乘,得出最终的有效值;7、投标报价低于有效值的作无效标判定;8、对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有效值的,按由低到高排序依次进行资格审查、商务标评审和技术标评审,直至选出预中标人和候选人。

遇相同报价的,现场抽签确定排序。

34.2.2资格审查对高于有效值且在评审范围内的投标报价按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首先取最低投标报价投标单位标书进行资格后审申请评审,资格后审评审通过的再进行投标报价书评审和技术标评审。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一、总则第一条编制依据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9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招标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评标办法类型本办法属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仅适用于工程(以下简称“本招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活动。

第四条评标时间为保证评标工作的实施和质量,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足够的评标时间。

第五条与招标文件的关系本办法是本招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评标原则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依法按下述原则进行评标: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3、反对不正当竞争4、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决定。

第七条监督招标人接受(有管辖权的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构)对本招标工程招标活动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评标程序第八条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标:第一步:组建评标委员会,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

第二步:评标准备工作。

第三步: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第四步:初步评审。

第五步:确定商务部分的评审次序。

一般从经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中,按投标价格由低至高确定商务部分的评审次序。

第六步:商务部分评审。

商务部分评审的目的是判断各投标人的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第七步:评标委员会汇总商务部分评审的初步意见,确定质疑问题和工作安排。

第八步:书面质疑。

第九步:对质疑结果进行评审,得出最终评审结论(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

第十步:按第七步确定的商务部分评审次序,重复第七步至第十步依次评审其它投标中的商务部分,直至评审出三个不低于成本的投标。

有效最低价总价中位值评审法

有效最低价总价中位值评审法

有效最低价总价中位值评审法第三章评标办法(有效最低价总价中位值评审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资格审查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备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4)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相应的要求;(5)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符合招标文件相应的要求;(6)投标人、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相应的要求;(7)其他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相应规定。

2.1.2形式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承诺函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最低价评标办法

最低价评标办法

最低价评标办法什么是最低价评标办法?最低价评标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下面是本店铺带来的关于最低价评标办法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制定本办法。

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监管机构现场监督下进行。

评标过程应严格保密,评标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泄露任何评标信息。

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开标后,如收到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评标细则1、第一阶段为资格评审。

资格评审为通过式。

针对投标人资格部进行评审,资格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不进入报价评审阶段。

2、第二阶段为报价评审。

商务标评定分值为100分(以下除注明外,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①评标标底价的确定在所有经评审的有效报价中,如最低投标报价与次低投标报价相差8%以内的(│最低投标报价-次低投标报价│/次低投标报价×100%≤8%),取最低价作为评标标底价;如最低投标报价与次低投标报价相差8%以上的(│最低投标报价-次低投标报价│/次低投标报价×100%>8%),取次低价作为评标标底价。

②报价得分的确定投标报价等于评标标底价的得10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标底价一个百分点的扣0.5分(商务标分值=100-(投标报价-评标标底价)/评标标底价×100×0.5),最多扣15分,中间按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低于评标标底价的不扣分。

中标候选人的排名次序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即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若出现得分并列,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名在前;如投标报价相同的,以工期短者排名在前;如均相同,则抽签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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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1.1、形式评审标准:
清标因素 清标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资格标准:
清标因素 清标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投标人2010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开标时提供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投标人注册地养老保险管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原件); 其他要求 具有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 2.1.3、响应性清标:
2.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二、评审程序
2.1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废标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即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评评审标准表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作废标处理。
2.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质疑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及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分适用规则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及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分适用规则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及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分适用规则(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质效,根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评标办法分类二、各类评标办法的评审因素、程序及适用范围(一)有效最低价评审法1.主要评审因素(1)投标报价;(2)企业信用。

2.评审程序评标委员会按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进行商务标、技术标评审,推荐不超过3名入围投标人,并最终按入围投标人信用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其中,信用评审价=投标总报价×信用分系数。

3.适用范围(1)土方类项目;(2)招标人自愿适用的项目。

4.信用分系数(二)总价中位值有效最低价评审法1.主要评审因素(1)投标报价;(2)企业信用。

2.评审程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进行商务标响应性评审,按总价中位值计算方法及下表规定的数量推荐入围投标人计算信用评审价,最终按入围投标人信用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不超过33.适用范围(1)合同估算价在1亿元以下且技术较为简单的项目;(2)招标人自愿适用的项目(按规定适用有效最低价评审法的除外)。

4.信用分应用(三)技术评分有效最低价评审法(1)业绩企业、项目经理业绩数量累计不得超过2个,业绩金额、建筑面积等经济技术指标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对应指标的50% (2)奖项投标人奖项设置,数量不得超过1个,奖项得分可按级别进行区分。

(3)施工组织设计包括:①主要施工方法;②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③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④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动力计划表;⑤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⑥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⑦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⑧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⑨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⑩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每项分值范围为0.5-0.8分。

2.评审程序(1)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2)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进行技术标评分,按技术标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及下表规定的数量确定入围投标人;(3)对入围投标人依次进行商务标评审并根据投标总报价3.适用范围特大型或技术特别复杂工程施工项目。

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一、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竞标文件应对谈判文件提出的所有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谈判小组对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竞标文件,按照最终有效竞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经评审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人由采购人自行确定成交人。

二、评审程序(一)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成员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3人。

(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谈判小组首先对各竞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

(1)资格性检查:谈判小组将根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竞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竞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竞标人是否具备竞争性谈判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竞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的竞标文件为无效标。

所谓重大偏离是指竞标人竞标文件中所述质量、工期、竞标范围、技术措施等明显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竞争性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组员同意。

2、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由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共同参与。

其内容及步骤如下:第一步对竞标人提交的竞标文件及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审查。

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八、、:3、响应性清标:第三步形成书面的清标报告。

3、谈判小组判断“竞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竞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对非实质性响应的竞标文件,竞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

(三)谈判1、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要求,讨论、通过谈判工作流程和谈判要点。

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签到顺序通知有效竞标人谈判。

3、围绕谈判要点,谈判评标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各个有效竞标人分别进行谈判。

逐家谈判一次为一个轮次,谈判轮次原则上为一轮,具体由谈判小组视情况决定。

4、谈判文件有较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竞标人。

最低报价法评标办法

最低报价法评标办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续表注:(1)评审标准中,列举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某条、款、项、目的规定和要求,既包括“投标人须知”规定和要求,也包括“投标人须知”在前附表中补充和细化的规定和要求,下同。

如2.12 “合格的投标人”的“资格评审标准”为“没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限制投标的情形”,既包括“投标人须知”1.4.3 项规定的12种情形,也包括“投标人须知”在前附表中对第1.4.3项补充和细化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又如2.1.1“编页码和小签”的“形式评审标准”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款规定”,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条“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具体内容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款。

(2)评标委员会如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核验的,应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递交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90分钟。

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核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提交的有关证明和证件不符合要求),认定该项不符合相应的评审标准,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如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90分钟。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应再次要求投标人对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再次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

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的两次澄清或说明,都不符合评标委员会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4)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证据确凿的,经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投标作废标处理;证据不够确凿的,其投标不能作废标处理,但评标委员会在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时,应予说明。

四种工程常用的评标办法(含直线内插法)

四种工程常用的评标办法(含直线内插法)

四种工程常用的评标办法介绍大国发表于 2006-5-30 17:02:00四种工程常用的评标办法介绍合理低价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双信封评标法1、合理低价法方法简介: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按其投标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前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价得分相等时,以投标价较低者优先),招标人可以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取消下限,取消技术评分)。

适用范围:除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和长大隧道工程外,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

注意事项: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供“工程量清单的数据应用软件盘”,“工程量清单的数据应用软件盘”中的格式、工程数量及运算定义等应保证投标人无法修改。

2、最低评价法:方法简介:由评标委员会推荐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且评标价最低的前三个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出现低于正常报价15%以下时,需要证明,否则作废标处理。

如果中标,需要增加现金担保。

适用范围: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项目和工程规模较小、技术含量较低的工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

注意事项:建议招标人设立标底,严格控制低价抢标行为,标底应在开标时公布;在签定合同时要特别明确施工人员、设备的进场要求、工程进度要求,以及违约责任和处理措施。

3、综合评估法方法简介:评标委员会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财务能力、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以及业绩与信誉进行综合评分,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三个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分有标底方式(标底应在开标时公布,在评标过程中仅作为参考,不能作为决定废标的直接依据。

)和无标底方式(与03范本相同)。

适用范围:本办法仅适用于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长大隧道工程。

注意事项:建议招标人设立标底,或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

4、双信封评标法方法简介:报价、清单与商务、技术标分别密封,分两次开标,先开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出前三名,再开报价标(与03范本相同)。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一、总则第一条编制依据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9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招标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评标办法类型本办法属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仅适用于工程(以下简称“本招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活动。

第四条评标时间为保证评标工作的实施和质量,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足够的评标时间。

第五条与招标文件的关系本办法是本招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评标原则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依法按下述原则进行评标: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3、反对不正当竞争4、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决定。

第七条监督招标人接受(有管辖权的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构)对本招标工程招标活动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评标程序第八条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标:第一步:组建评标委员会,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

第二步:评标准备工作。

第三步: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第四步:初步评审。

第五步:确定商务部分的评审次序。

一般从经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中,按投标价格由低至高确定商务部分的评审次序。

第六步:商务部分评审。

商务部分评审的目的是判断各投标人的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第七步:评标委员会汇总商务部分评审的初步意见,确定质疑问题和工作安排。

第八步:书面质疑。

第九步:对质疑结果进行评审,得出最终评审结论(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

第十步:按第七步确定的商务部分评审次序,重复第七步至第十步依次评审其它投标中的商务部分,直至评审出三个不低于成本的投标。

合理低价评标法的三种方法

合理低价评标法的三种方法

合理低价评标法的三种方法合理低价评标法是指在采购过程中,通过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进行评估,选择价格最低且满足质量和技术要求的合格供应商。

在实践中,为了确保公平竞争和减少成本,评标委员会会采用多种方法进行评标。

本文将介绍合理低价评标法的三种常见方法。

一、最低报价法最低报价法是最简单、最直观的评标方法。

在这种方法中,评标委员会只需根据供应商的报价选择最低价格的合格供应商。

这种方法对价格最为敏感,适用于采购项目中,价格是最重要的指标,其他因素相对次要的情况。

然而,最低报价法也存在一些缺点,因为它完全忽略了其他重要因素,例如供应商的质量和服务能力。

二、加权平均法加权平均法是一种综合考虑价格和其他因素的评标方法。

在这种方法中,评标委员会会为不同的指标(如价格、质量、技术能力等)分配权重,并根据权重对供应商进行评分,最后计算加权平均分数,选择得分最高且满足要求的供应商。

通过这种方法,评标委员会可以更全面地考虑供应商的多样性和综合实力,避免只看重价格而忽略其他重要因素的问题。

但是,加权平均法需要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指标的权重进行准确设定,并且需要较复杂的计算过程。

三、价值量价比法价值量价比法是一种综合评价供应商报价和综合实力的评标方法。

在这种方法中,评标委员会会根据供应商报价和其它关键指标的权重,计算出每个供应商的价值量价比。

价值量价比是一个综合指标,代表了供应商在报价和其他指标上的优劣程度。

评标委员会会选择价值量价比最优的供应商,即报价合理且质量能力较高的供应商。

这种方法综合考虑了价格与质量的因素,可以更好地平衡采购项目的成本和质量要求。

然而,价值量价比法对指标的设定和计算要求较高,需要评标委员会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合理低价评标法有多种方法可供选择。

最低报价法是最简单、直观的方法,但容易忽略其他重要因素;加权平均法可以综合考虑多个指标,但需要权重设定和复杂计算;价值量价比法综合评价报价和供应商的综合实力,更能满足采购项目的成本和质量要求。

浅谈工程招标中常见的几种价格评标办法

浅谈工程招标中常见的几种价格评标办法

浅谈工程招标中常见的几种价格评标办法工程评标要综合考虑投标人资质、技术、价格等多种因素,本文就价格这一单一因素,总结常用的几种评标办法,分析各自的优缺点及控制措施。

关键字:工程招标;投标报价;评标;最低价评标法;综合评标法;标底法引言:在工程评标活动中,评标方法的选择是极其重要的环节。

目前,在工程招标中,有最低价评标法、综合评标法、标底法等多种评标办法。

本文就三种常见的价格评标办法作简要分析。

一、最低价评标法最低价评标法是在多个报价中,选取最低的投标报价评为满分,其它高出该最低价的投标报价,根据高出的比例相应扣分,最高分中标。

如在某工程招标评标办法中规定:最低投标报价得满分,高出最低投标报价1%,扣1分,扣完为止。

这种评标办法的优点是简单实用,投标方能得到充分竞争,招标方可以得到非常优惠的工程价格,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对于技术难度不大,质量标准不高的工程,适宜采用此种方法。

缺点是有可能出现恶意竞争,比如投标方缺项报价或漏项报价,使得报价低于成本价,中标后争取调价的策略。

从而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现象,使工程造价超出预期。

对于此种方法可能出现的几种不利造价控制的现象,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控制。

1、针对恶意竞争,报低于成本价的情况,招标时通常将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作废标处理。

由于在现实评标过程中,很难界定一个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所以对于第一种办法,可以规定低于次低价或者投标价平均价一定程度的认定为低于成本价。

如在某两个工程招标评标办法中分别规定:低于次低投标报价10%的投标报价,认定为低于成本价;低于所有投标报价平均价格10%的投标报价,认定为低于成本价。

2、而对于采用缺项或漏报价,应采用最低评标价的评标办法。

在评标过程中,从综合单价、各种费率的计取、报价的完整性和符合性等进行全方位的评价,并对不符合标准的投标报价进行相应调整,从而得出每家投标单位的真实报价,此价格为评标价。

同时,还可以从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源头开始控制,编制完整、准确的工程量清单,使投标单位无空子可钻。

有效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

有效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

第九章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有效合理低价法评标:本项目设有拦标价,高于拦标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拦标下限:以低于拦标价的各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1-下浮系数)作为工程的最低价格底限,低于最低价格底限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在拦标价与最低价格底限之间的报价为有效报价,在有效报价范围内,投标人按工程量清单报价,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三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房屋建筑工程下浮系数范围为5%~8%,具体的下浮系数在评标现场以抽签方式随机确定。

评标程序及内容如下:1.初步评审:评委会成员按下表所述内容进行评审存在上述条款之一被否决的投标均属实质性偏离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应界定为废标或无效投标。

对于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技术标\商务标评审)。

2. 详细评审2.1 技术评审2.1.1 投标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安排、施工人员及设备计划、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工期技术组织措施等)是否科学完善、先进合理、切实可行。

2.1.2 投标人对工程施工在技术上有何合理化建议。

2.2 商务评审2.2.1 投标报价组成的合理性,包括总价、分部分项报价、措施项目报价、其他项目报价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漏项或缺项,综合单价和各单项费用的组成、工料消耗及单价、管理费和利润的确定是否合理。

如果有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则认为是不合理报价,不予评审。

2.2.2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价格是否合理,是否具有证明材料,其证明材料有无说服力。

2.2.3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应满足工程需要,做到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齐备、专业配套,项目经理应取得注册执业证书,其资质及所承担的业务范围应满足本工程项目的要求。

2.2.4 审查企业业绩信誉,有无类似工程经验、近年工程获奖情况及服务态度等。

详细评审过程中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中存在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将会要求投标人对偏差作出书面澄清或说明,只有投标人根据本款提交的澄清文件或说明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才能作为有效标函。

低价评标法 案例

低价评标法 案例

低价评标法案例
话说有个小镇要建一个新的公共厕所,这事儿就公开招标啦。

有三家建筑公司,A 公司、B公司和C公司来投标。

B公司呢,规模中等,他们的方案比较中规中矩,材料也还不错,报价8万。

他们想着,这公共厕所只要实用、干净就好,不需要太奢华,普通的瓷砖加上国产的质量不错的马桶就可以满足需求啦。

C公司是个小公司,刚起步,急需项目来打响名声。

他们的方案看起来也还行,材料虽然不是顶级的,但也能满足基本要求,然后他们的报价只有6万。

他们想的是,先把这个项目拿下来,哪怕少赚点,只要能做出名堂就好。

这时候就用到低价评标法啦。

评标委员会呢,就主要看价格,当然啦,也得保证这个公司有能力把这个公共厕所建起来。

C公司的价格最低,而且经过审查,他们也有足够的能力和资质来完成这个项目。

虽然A公司和B公司有更好的材料和方案,但是按照低价评标法的规则,只要C公司能达到基本的建设标准,那这个项目就归C公司啦。

不过呢,低价评标法有时候也有点小问题。

比如说,C公司为了降低成本,可能在施工过程中会碰到一些麻烦。

就像施工到一半,发现他们选的那种低价瓷砖货源不足,要是换更好的瓷砖呢,成本就上去了,可能就会亏损。

但是没办法,合同都签了,只能想办法解决。

要么找类似价格的替代品,要么就和甲方商量能不能加点钱。

这就是低价评标法的一个小插曲啦。

总的来说,低价评标法就是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谁价格低谁就更有可能中标。

评标办法(有效最低价评标法)

评标办法(有效最低价评标法)

评标办法(有效最低价评标法)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有效最低价评标法。

评标委员会在合格投标人中,按有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出3名中标候选人,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即为有效最低价。

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5评委会核查以下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4)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5)投标保证金银行汇出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在马鞍山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办理的投标企业登记表复印件(外地进马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还应附在马鞍山市住建委领取的外地进马备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9)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10)注册建造师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劳动合同以及当地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会保险交纳证明的复印件(11)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条中规定的需携带的其他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2.2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条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光盘不能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光盘内容与书面内容不一致的均按废标处理。

3.1.3 投标报价的修正投标报价有计算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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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有效最低价评标法)
1.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有效最低价评标法。

评标委员会在合格投标人中,按有效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排出名中标候选人,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即为有效最低价。

.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5评委会核查以下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投标保证金银行汇出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在马鞍山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办理的投标企业登记表复印件(外地进马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还应附在马鞍山市住建委领取的外地进马备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注册建造师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劳动合同以及当地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会保险交纳证明的复印件
()招标文件第二章第条中规定的需携带的其他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程序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条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光盘不能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光盘内容与书面内容不一致的均按废标处理。

3.1.3 投标报价的修正
投标报价有计算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乘数量出现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
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若纠正以上错误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则该投标人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结束前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不再退还,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条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详细评审。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评标过程中涉及的技术问题,投标人应在评标过程中向评委会提出,由评委会负责解答,否则评标结束后将不受理此类问题的投诉。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标,不得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或虽有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的;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不能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

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书面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未按招标文件第三章2.1.5条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供评委会核查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商务标投标文件未加盖有效的法人章和注册造价师(或造价员)章的;
()所报注册建造师有在建工程的;投标人或注册建造师有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或注
册建造师有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
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所报注册建造师已承接项目在中标后发生变更,但未经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备案且工程尚未竣工验收的;
()所报注册建造师已承接项目在中标后发生变更,自变更之日(以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备案时间为准)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不满年的;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关于无效标、废标的其他规定;
()违反国家招投标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评标结果
3.6.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合格投标人中,按有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出名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报价相同的,则通过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3.6.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
标依据。

、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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