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税制论文
关于西方国家税收制度
摘要自20世纪80年代以后,世界各国都纷纷进行税制改革,其主要原因是20世纪后期西方发达国家的两次经济危机带来负面影响以及税制自身的弊端.我国通过1994年的税制改革我国初步建立了分税制模式,基本适应了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的需要.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税制的改革与完善已成为必然.西方国家税制改革虽然体现许多共同的趋势,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所以税制改革不应只看税制的优、缺点,更应该考虑我国经济发展的水平和国情因素,不能麻木的照搬照抄西方国家的税制改革,在追求税制国际化的同时要注意与税制的本土化相结合,立足于本国现实来开展税制改革.本文以西方税收理论为基础,借鉴西方税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分析西方国家税制改革的基本趋势并结合我国国情,对我国税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提出了若干建议.1. 王乔.席卫群比较税制20042. 殷玉辉.龙晓柏西方税制改革的发展趋势及对我国税改的启示[期刊论文] -江西社会科学2004(08)3. 刘军.郭庆旺世界性税制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20014. 李大明中国税制应走国际化与本土化相结合的发展道路[期刊论文] -涉外税务2004(02)5. 刘京焕.陈志勇.李景友财政学原理2001西方发达国家税制改革趋势及对我国的启示了解西方发达国家近年税制改革的发展趋势,将给我国税制改革工作带来诸多有益的启示。
西方发达国家税收制度的最新发展状况,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各国宏观税负出现下降趋势。
发达国家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的税制改革的主旋律是减税,然而减税减的只是所得税的名义税率或边际税率。
税改开始阶段,各国在降低税率的同时,将所得税的税基却相应拓宽了。
这样,发达国家初期税改的减税,实际上并没有影响税收收入的规模。
相反,各国税收收入的水平还普遍出现不降反升的现象。
从上世纪90年代末到本世纪初开始,随着西方各国财政状况的逐步好转,一些国家在税制改革中相应加大了对税收优惠措施的运用,不再一味追求“宽税基”的原则,这自然造成了税收收入规模的下降。
涉外税收制度论文我国涉外税收优惠论文
涉外税收制度论文我国涉外税收优惠论文我国涉外税收优惠的弊端及规划摘要:涉外税收制度是随着国家的对外经济、文化活动的发展而逐步建立和发展的。
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税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现阶段实行的税收优惠,表现出很多弊端。
对此作者提出规划思路包括:区域优惠政策的调整、产业优惠政策的调整和取消再投资优惠。
关键词:涉外税收优惠;弊端;规划一、涉外税收优惠简介(一)涉外税收优惠的含义涉外税收优惠,指征税国为了吸引外资,而特别设置的低税率或按既定税率在一定期限内所实行的减税或免税措施。
以及所有给予纳税人财务上的优惠。
(二)我国涉外税收优惠的内容包括1、减免税率的减免税优惠。
2、再投资退税。
再投资退税是鼓励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在投资于中国进内企业的一项重要措施。
3、亏损弥补。
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发生年度亏损。
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4、境外所得已纳税的扣除。
外商投资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一再境外缴纳的所得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的按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三)我国现行涉外税收优惠的特点如下1、从税收优惠的形式看你我国有专门的法律。
2、多采用直接优惠措施,涉及范围广,实行全面优惠原则。
3、以地域引导和服务出口引导为主。
我国的沿海地区是对外开放的窗口,涉外税收优惠适应了这种需要,形成了分地区、多层次一沿海地区为引导的差别优惠。
4、实行产品和技术倾斜。
对于特定产业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给予更多的优惠。
二、我国涉外税收优惠的弊端分析涉外税收制度是随着国家的对外经济、文化活动的发展而逐步建立和发展的。
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税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现阶段实行的税收优惠,表现出很多弊端。
(一)直接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在税收优惠作用的认知上,许多人认为涉外税收优惠在吸引外资方面起主要作用。
国际税收论文
国际税收抵免与国际税收饶让会计1121 马博110330638 「内容提要」在世界现代税收制度中,在国际税收方面,关于税收抵免和税收饶让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
税收抵免,它对于解决重复课税和实行税收鼓励,促进国际经济和贸易的发展,有着积极意义。
税收饶让在保障各国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效果方面起着积极作用,但由于自身无法克服的弊端,也给全球的公平性带来了负面。
一、国际税收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别课税而形式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二、国际税收抵免与国际税收饶让的背景因为球化的日益深入和现代世界市场经济所固有的供求矛盾的加剧,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新生市场经济国家都已经进行又一轮的减税政策,目的有二:一求吸引外资,二求刺激国内经济。
这些减税运动在客观上却造成了国际税收竞争的加剧。
这就表明了在新的经济环境中,税收政策在政府对经济管理上越来越重要了。
但其前提是,减税是和税制规范和优化结合在一起的。
国际税收抵免与国际税收饶让以及税收中性、收入公平分配还有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等等多重原则之间的有效结合日渐成为各国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过程中所致力实现的目标。
三、关于国际税收抵免问题(一)国际税收抵免所谓国际税收抵免,就是本国的企业、公民或居民,在外国缴纳了所得税回到本国缴纳所得税时,将在外国缴纳的所得税款加以扣除。
它是现代税收制度中避免国家间双重征税的一种主要方式。
(二)双重征税的产生及税收抵免的出现双重征税就是指一个纳税人的同一笔所得,由两个以上的国家同时征税。
双重征税主要是由税收管辖权的重叠引起的。
按照国家主权原则,一个国家的税收管辖权,可以按照属地和属人两种不同的原则来确立。
按照属地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称作地域管辖权,也叫收入来源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有权对在本国发生的收入实行征税。
按照属人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称作居民管辖权,也叫居住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有权对本国的居民或公民在世界各地取得的收入实行征税。
国际税收论文
国际重复征税与免除XX年月日国际重复征税及免除国际重负征税是重复征税在国际税收上的延伸,它的含义和重负征税的含义一样体现在课税权主体、课税对象和纳税人是三个方面,一下从三个方面入手来概括国际重复征税的含义。
一,从课税权主体来说,课税权主体的多元性;二,从纳税人来看,纳税义务的多重性;三,冲课税对象来说,税种的类似性。
因此,国际重复征税应定义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的不同课税主体,在同一个时期内,对同一或不同跨国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或属于同一税源的不同课税对象进行的重复征税,就是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前提条件有二:一是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拥有跨国所得,即在其居住国以外的国家取得收入或占有财产;二是两国对同一纳税人都行使税收管辖权。
两国对同一纳税人重复管辖,主要是一国按居民税收管辖权,另一国按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所得重复征税。
单边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式是指实现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的国家,为了鼓励本国居民积极从事国际经济活动,在本国税收中单方面作出一些规定来消除本国居民来源于国外所得的重复征税。
单边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式,从当今世界各国的运用情况来看,主要有:免税法、低税法、扣除法和抵免法。
如我国对来源于国外的所得给予抵免待遇。
日本国所得税法规定,日本居民纳税人有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并缴纳了外国的所得税的,这项外国所得税额可获得该年度的税收抵免。
有的国家如荷兰、罗马尼亚多采用免税法。
泰国、智利等采用扣除法来单方面避免重复征税。
美国、瑞士和新西兰国家还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来避免和缓和国际重复征税。
(一) 免税制免制税是对本国居民来源自国外的所得与位于国外的财产放弃居民税收管辖权,只按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从源征税。
免税制一般由国内税法规定,但也常列入国际税收协定。
需要注意的是,作为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措施,它不同于为了对外来投资提供税收优惠而实行的免税。
实行免税制的国家主要是欧洲大陆和拉丁美洲的一些国家。
国际税收的论文(2)
国际税收的论文(2)国际税收的论文篇2浅析国际工程税收筹划摘要:关于海外项目承建过程中,中国企业在国际项目工程建设中需要应对所在国的法律,规定,标准,特别是在经营过程中如何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依法避免不必要的重复付,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已经成为我国企业在开展国际项目时考虑的重点问题。
本文对我国企业在国际工程中的税收策划进行综合的分析,以期能够提供一个借鉴。
关键词:国际工程;税收策划;措施引言税收筹划作为一种降低企业税收负担、节约经营成本、提高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的有效手段,受到跨国公司普遍重视。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税收及工程所在国发生的费用筹划日益引起各国政府和各大跨国对外承包工程承包商的重视,实际的操作过程中,鉴于各种影响因素的存在,税收筹划有较大的空间。
因此,对国际工程税收筹划进行分析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一、国际避税筹划的概述(一)国际避税筹划的基本概念及特征国际避税筹划,是避税筹划活动在国际范围内的延伸和发展,是指跨国纳税人为实现最大的经济利益,利用有关国家税法或国际税收协定中的某些差别、漏洞、特例和缺陷,采取变更经营地点或经营方式等公开的、合法的手段规避或减轻国际税收义务,以达到税负最小化目的的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
国际避税筹划一般都会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税收的权益,因此它跨越了其中任何一个国家的税收管辖范围,而且还可以与国内避税筹划相互交织和促进,使其更为复杂。
许多国家特别是像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制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甚至开辟了自由港、免税区来吸引外国投资者,避税港以及低税区的存在和发展使其具有了国际普遍性。
由于避税活动的普及,需要借助专业的力量才能完成,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的出现使其更具有专业性。
(二)国际避税筹划产生的原因主观原因方面,国际避税筹划之所以能够广泛产生并且迅速发展,其主观原因是跨国纳税一、充分利用避税地进行税收筹划人追求利润最大化。
利润最大化是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投资活动的纳税人共同追求的目标。
英国税收思想总结论文
英国税收思想总结论文英国税收思想总结论文(1000字)引言: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仅是一种财政手段,还是一种社会政策工具。
英国税收思想深受其历史、文化和政治体系的影响,具有独特的特点。
本文旨在对英国税收思想进行总结,探讨其发展演变和影响因素。
一、英国税收思想的历史发展:英国税收思想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中世纪时期的封建社会。
当时,贵族享有特权,他们通过向农民征收土地租金和农产品来获取财富。
这种思想背景下,税收被视为统治者的权力象征,往往被滥用于压迫和剥削平民。
随着时间的推移,英国税收思想逐渐转变。
在17世纪的英国革命中,人民反抗了君主专制,倡导个人权利和自由,税收被看作是为公共利益服务的一种方式。
随后,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对英国税收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主张以个人自由为基础,鼓励自由贸易和市场竞争,同时主张以平等和公正的原则征税,以维持公共秩序和提供公共服务。
二、英国税收思想的特点:1. 平等与公正:英国税收思想强调税负的公平分配和公正透明的征税制度。
税收应该按照个人或企业的经济能力来确定,避免富豪或特定群体的不当利益。
2. 经济促进:英国税收思想认识到税收对经济增长和发展的重要性。
税制应该尽可能简化和适应市场需求,鼓励企业创新和投资,促进经济活力。
3. 社会纠正:英国税收思想强调通过税收政策来实现社会纠正。
例如,对高收入者和富有者征收更高的税收,以减轻贫困人群的经济压力,促进社会公平。
三、英国税收思想的影响因素:1. 历史和文化:英国长期以来的封建社会和君主专制的经历,塑造了英国税收思想中对个体自由和公平的强调。
2. 政治体系:英国的议会制度和民主体制使得税务决策相对透明和民主。
政治力量对税收政策的制定和调整起着重要作用。
3. 经济需求:英国税收思想在满足公共开支和维持社会稳定方面倾向于灵活性。
税收政策需要适应经济需求和周期性变化。
结论:英国税收思想在历史和文化的影响下逐渐发展演变,强调税收的平等、公正、经济促进和社会纠正。
外国资源税制经验与启示探析
外国资源税制经验与启⽰探析2019-10-04⼀、美国资源税税制作为矿产资源⼤国之⼀,美国在资源税的征收⽅⾯经验也⼗分丰富,其建⽴的⼀套合理科学的资源税收体系与其国内的经济发展情况⼗分协调。
⼀⽅⾯是该国的矿产资源虽然丰富,但是其早期的经济发展模式也极⼤地消耗了该国的资源,所以该国⼗分重视资源的合理化开采的管理,科学的资源税制设计就是促进这⼀管理的⼀个有⼒⼯具。
另⼀⽅⾯,美国各个州的资源分布情况差异很⼤,所以美国政府将⾃主权更多的赋予了各个州,使地⽅实现了资源税与当地的资源⽣产消费之间的合理配置协调,这也是美国的资源税运⾏成功的重要原因之⼀。
美国开采税在各个州都是不⼀样的,当资源在州与州之间转移时,美国采取征收跨州税的⽅式来调控资源。
跨州税是指资源从⼀个州转移到另⼀个州时,对该资源征收的税收。
⽽因为各州的实际情况不同,跨州税的征收⽅式也不⼀样,可以采取从量计征,也可以采取从价计征,均根据各州的实际情况来定。
跨州税的征收使税负由⼀个州转向了另⼀个州,对于资源来源州来说,通过输出资源征收跨州税,财政收⼊得以提⾼;⽽对于资源接受州来说,在使⽤其他州的资源的时候也要付出⼀定代价,体现出了公平的原则。
通过这种⽅式,⼀⽅⾯,本州可极⼤地增加地⽅财政收⼊,最⼤限度地参与到⾃然资源收益的分享过程中去。
另⼀⽅⾯,由于各州的⾃然资源的分布不均衡的特点,跨州税的征收,资源充裕的州可从其他州获得⼤量的资源税收⼊,这实际上间接地起到了财政转移⽀付、调节地区收⼊差距的作⽤,即财政资⾦从资源输⼊州间接转移到了资源输出州。
⼆、俄罗斯资源税税制俄罗斯联邦拥有着世界上最⼴阔的⼟地资源,相应的资源储量也是世界上最丰富的,⽯油、煤炭、天然⽓存储量都位居世界前三,在其⼴阔的⼟地范围内,⼏乎蕴含着所有⾃然资源,⾜以满⾜俄罗斯经济发展的需要。
正因为⾃然资源如此丰厚,俄罗斯联邦对⾃然资源的保护意识⾮常的⾼,同时对于公民的要求也⽐较⾼。
为了维持良好的⽣态环境,俄罗斯联邦政府要求其公民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珍惜⾃然资源,维护⽣态平衡。
国际税收论文
浅谈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班级 11级会计21班姓名孙颖学号浅谈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政府凭借其政治权力,对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或财产进行重叠交叉课税,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收的实质仍然是一种分配关系,但它不能等同于国家税收这种分配关系,而是涉及到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收涉及的纳税人是跨国的纳税人,跨国纳税人的经济活动跨出国界,并负有对有关国家政府的纳税义务,才使相关国家之间发生税收分配方面的国际关系。
这种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所引起的国家之间的财权利益关系,不可能由一国政府单独来解决,必须由有关国家通过谈判、协商,制定有关国际税收的协定条约来解决。
关键词:税收主权、税收竞争、网络技术国际税收活动一般包括三个方面:1、跨国公司(跨国纳税人)纳税行为2、各国(地区)政府的国际税收合作行为3、各国(地区)政府对跨国纳税人的税收管理行为一、跨国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跨国纳税人的纳税行为是国际税收一系列活动的出发点,是国际税收分配关系产生的基础。
跨国纳税人的纳税行为来自于跨国纳税人的经营活动和税款缴纳2个方面。
跨国纳税人在这2个方面区别与一般纳税人的特征主要体现在地域性、集团性和协调性三个方面(一)地域性特征区别于一般的居民纳税人,跨国纳税人的特殊性体现在地域性、集团性和协调性。
在地域性方面,以跨国公司(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为例(跨国纳税人还包括个人、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形式),其至少跨越2个或更多的税收主权地区,在地域上也必须接受不同多个税收当局的管辖。
这只是域性特征的结果,而地域性特征的来源是跨国公司生产要素的市场化配置。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汽车行业不论是原材料市场、制造能力还是消费支撑,都优于诸如越南、菲律宾、印尼等国家,这是跨国公司地域性的市场源动力。
其结果是跨国公司必须接受所在国政府的法律,包括税收法律规定。
国际 税收 论文
跨国公司的国际避税法国际避税的内在动机是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的强烈愿望,而导致国际避税的客观原因是国家间的税制差别。
跨国公司的财务主管要想成功地合理避税,就必须了解、熟悉这些差别,并能正确加以运用,这样才能真正为公司减轻税收负担。
各国在税收上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即税收管辖权差异、税种上的差别、税率上的差别、税基差异。
税法有效实施上的差别、避免国际双重征税方法上的差别,以及各国在使用反避税方法上存在的差异等。
这些差异都是导致国际避税的客观原因。
具体来说,跨国公司国际避税的手法有如下几种:一、法人运动避税法法人流动避税可采取居所转移的方式,即将一个公司的居所转移到低税国。
一般来讲不到万不得已时不可采取这种方式。
因为一个企业的实际迁移成本很高,如设备的拆卸、安装以及运输成本报高.还有变卖不能带走的土地、固定设施等资产须缴纳资本利得税等。
法人流动避税更多地可采用信箱公司的方式。
信箱公司是在避税地设立的“基地公司”,即只是在一个选定的低税率国家中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和登记手续的公司,而其实际经营活动不在这个国家,其功能是转移资本和积累资本,保守经营秘密。
信箱公司的形式有多种多样,包括控股公司、金融公司、贸易公司、专利公司、租赁公司等。
如跨国公司可以在避税地设立一个金融公司,由于其贷款利息可以不交税或少交税,因此金融公司可以以高息向设在高税国的总公司、分公司贷款,把一部分利润转移到金融公司,从而达到避税目的。
✧二、按人非法动避税法人的非流动避税主要是通过信托或其他受托协议来避税,法人公司并不实际迁移出境,而只是采取信托的方式转移一部分财产或所得。
这些财产在法律形式上与原所有者分离,但实际上受控于原所有者,从而达到避税目的。
例如,新西兰朗伊桥公司为躲避本国的所得税,将其年度利润的70%转移到巴哈马群岛的某一信托公司。
由于巴哈马群岛是世界著名的自由港和避税港,税率比新西兰低35%-50%,因此,朗伊桥公司每年可以有效地躲避300万美元到470万美元的税款。
外国税制论文
分析美国遗产税对我国开征遗产税的启示【摘要】遗产税作为公平社会财富、提供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税种,被世界上许多国家所采用。
美国遗产税开征较早,税制也较为完善,为其他国家所借鉴。
本文通过介绍美国遗产税,分析我国现行经济形势,提出我国应当开征遗产税,并阐述了我国开征遗产税的可行性,从而达到缩小贫富差距、实现收入公平、维持社会稳定的目标。
【关键词】美国遗产税形势启示遗产税是以财产所有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为课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一种税。
在建设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作为避免财富过度集中、调解贫富差距的有效手段,开征遗产税已成为必然趋势。
而美国遗产税开征时间较早、税制较为完善,对我国遗产税的开征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一、美国遗产税的特点美国联邦政府遗产税于1797年为筹集海军经费首次开征,1802年废止。
南北战争期间,又重新开征,战争结束后又被废除。
直到1916年,遗产税才作为一个经常性的税种开征至今日。
作为遗产税补充税种的赠与税,于1924年开征。
现行美国遗产税有以下几个特点:1、实行总遗产税制,并将夫妻的财产分为共有财产和独立财产。
从税制上看,世界各国遗产税制可分为三种类型:总遗产税制、分遗产税制和总分遗产税制。
而美国实行总遗产税制,它的纳税人是遗嘱的执行人或遗嘱的管理人,课税对象是遗产总额,税率大多采用超额累进税率,通常设有起征点,并设立减免额,但不考虑继承人的纳税能力。
在遗产处理上采用“先税后分”,即先交税,再分配税后遗产。
如果不能交纳遗产税,则不能继承遗产。
其优点在于税源可靠,税收及时,计算较为简单,且征管便利成本低。
但是其税负分配不太合理,较难体现公平原则。
美国将夫妻的财产分为共有财产和独立财产,对于共有财产,无论在谁的名下,其中的一半作为死亡者的遗产,另一半是未亡配偶的财产,不作为死亡者的遗产。
对于独立财产,在死亡者名下财产全部是遗产,在配偶名下财产,不属于遗产。
由此若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享受100%的配偶继承扣减,从而减轻税负。
国际税收的论文.doc
国际税收的论文国际税收的论文篇1浅析国际税收竞争1.国际税收竞争的渊源进入新的世纪,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日益明显。
各国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相继采取市场化的经济体制,世界统一的大市场正在形成,生产要素正以空前的规模和速度在全球范围内流动。
经济全球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普遍确立,对某些国家来说并不能缓解和消除包括资本在内的资源的稀缺性问题,相反,在各国的经济发展中,资源供给的有限性进一步显现出来。
各国都努力通过各种政策手段竞相吸引国际资本流向本国,以推动本国的经济增长。
盈利是资本的本性,国际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也必然要遵循利润最大化的原则,流向那些能够产生丰厚利润的国家和地区。
在诸多影响资本利润最大化的因素中,税收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减免税等税收优惠措施不可避免地对国际资本的流向产生显著影响。
美国、加拿大在代中期开展了大规模的减税运动,从而在国际资本与公司税法的竞争中处于主动,随后大多数发达国家都纷纷仿效。
在发达国家减税浪潮的推动下,许多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也在这一时期开始了减税改革,以吸引外国资本帮助本国经济发展。
由于不同国家在税基、税率及防范偷避税等方面的差异也不断拓宽,促使经济主体在世界范围内寻求套取税收利益的机会。
这不可避免地会对相关国家的经济效率、税收收入及税制公平产生影响,从而在政府和纳税人之间形成博奕行为的同时,也产生了政府与政府之间的博奕行为,也就导致了税收竞争的产生。
2.税收竞争的定义与分类欧盟对税收竞争有两种理解:一是旨在吸引证券投资,尤其是个人有息投资的税收竞争,表现在对支付给非居民的利息课征较低或不征预提税,以及不向目的国税务当局提供此类支付的信息;二是旨在吸引直接投资的税收竞争,表现在,一国通过较优惠的税收措施给外国投资者,使其投资于该国而非其他国家。
对于税收竞争是否有害,理论界有不同的见解。
但总的说来,基本上可以分为适度的税收竞争和恶性的税收竞争(即有害的税收竞争)。
适度的税收竞争能使世界资源在国家和地区之间得到有效配置,能够保护公民免受政治家和官僚的掠夺。
浅析国外纳税遵从成本研究的经验及其启示(一)
浅析国外纳税遵从成本研究的经验及其启示(一)论文关键词]遵从成本税制税率论文摘要]税收遵从成本对经济有较大的扭曲作用。
我国现阶段也存在着税收流失的困扰。
我们要借鉴国外纳税遵从成本研究的经验,重视降低纳税遵从成本,不断完善税制建设,加强税收征管。
纳税遵从成本是纳税人在遵从税法的活动中不得不承担的费用。
20世纪80年代,以英美为首的许多国家政府才真正开始这一领域的研究,并将其纳入税收改革的考虑范围。
从各国对纳税遵从成本的调查研究来看,税收遵从成本巨大而且具有累退性,会增加纳税人的不遵从行为,对经济有较大的扭曲作用。
我国目前同样也面临税收流失问题的困扰,如何借鉴国外政府对该领域的探索和实践经验,立足我国现状,为税收决策提供一个有迹可循的依据是本文所要研究的主要问题。
一、相关概念1.纳税遵从纳税遵从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要求履行其纳税义务的行为,表现为及时填写所有要求填写的申报表,申报表上的应纳税额应按税法规定和法院裁决要求正确计算。
西方纳税遵从理论认为,纳税人会对遵从成本(包括填申报单的花费、向税务代理人咨询的花费等)和不遵从成本(罚款)进行比较,从而做出决定。
这种观点对于解决纳税人不遵从问题是具有建设意义的。
沃尔舒茨斯基教授就认为“从长期来看,税务当局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比纠正纳税人的不纳税行为更为重要”。
2.纳税遵从成本我国税收界很多对税收成本和税收征管方面的研究文章都提及纳税遵从成本,目前学界对“遵从成本”或“奉行成本”的概念采用的是英国巴斯大学的锡德里克·桑福德(CedriSandford)教授在其《税收遵从成本?押测量与政策》中对“遵从成本”下的定义,即?押纳税人(第三人,尤其是企业)为遵从税法或税务机关要求而发生的费用支出。
这种费用支出是指税法及税收所固有的扭曲成本(如工作与闲暇的扭曲,商品消费或生产选择的扭曲)以外的费用支出。
它不包括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时所支付的税款。
3.纳税不遵从纳税不遵从是指一切不符合税收法规意图和精神的纳税人行为,包括纳税人故意不申报、少申报和因为信息错误、误解、疏忽或其他原因引起的不申报、少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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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金融危机下的国际税收竞争0604314066 陈君 06408班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使得全球经济受到了沉重的打击,各国经济尤其是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速度减缓甚至陷入萧条.美国及欧洲国家的一些学者,将这次金融危机的爆发归咎于中国的长期贸易顺差。
因此在金融危机爆发后,一系列的国际税收竞争以各种名义悄然的进行着。
近年来,发达国家兴起了新一轮减税浪潮,发展中国家则加大了涉外税收优惠的力度,国际税收竞争更是成为备受关注的问题.国际税收竞争,通常将其定义为各国为了吸引流动性资本竞相采取各种措施降低所得税税负的格局.其实,在国际税收领域,竞争并不仅仅体现所得税方面.对于先前各国采取关税保护围内市场和现在为了增加本国商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而不征出口关税甚至退税的现象,在本质上都可以划入税收竞争的范畴。
国际税收竞争,即税收竞争在全球范围内的实践.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国资本、技术、人才等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越来越广泛,为了吸引这些国际流动资源,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各国政府采取了各种竞争手段,税收竞争就是其中之一。
正常的税收竞争可以使国际流动资源在国家和地区间得到有效配置,促进全球经济的发展。
但过度地追求优惠税收政策带来的短期效应,不仅会给国家财政收入及国内资源配置带来较大的冲击,而且可能导致恶性税收竞争,反而阻碍了国际资本的长期流入.因此,国际税收竞争的程度直接影响其实施的效果好坏。
西方各国为了避免本国经济因全球金融危机影响而进入衰退,采取了很多“救市”政策,这其中也包括了相关的税收政策。
表一清楚的罗列了自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美国针对我国开展的以税收手段为主的贸易保护主义战略以及我国做出的回应措施,中美两国展开了一场没有“硝烟”的贸易战。
表一 2008。
9-2009。
1期间中美国“税收性”贸易战从表一可以看出,国际税收竞争总是伴随着全球经济的节奏不断的调整频率和强度。
金融危机的爆发使西方大部分国家面临着自1929年以来最严重的经济难题,为了各国自身的利益,各国纷纷筹划实施贸易保护主义战略,以期最小化其经济损失。
国外税务代理制度及启示
自学考试后期本科毕业论文论文题目:国外税务代理制度浅析及启示学生姓名:梁诗淇准考证号: 010********* 主考院校:内蒙古大学指导教师:盛立民2010年5月1日国外税务代理制度浅析及启示内容摘要:本文对国外税务代理制度的起源进行概括,其中主要分析了日本和美国的发展历程,并总结了税务代理制度的特征。
各国先进的税务代理制度,都有着规范的行业组织,高素质的税务代理人员,代理业务比较广泛,代理法规比较健全,并且建立了职业赔偿保险制度,代理手段也越来越先进。
税务代理作为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产物,其未来的演变主流是完善、规范和发展。
根据对国外税务代理制度的分析,提出了完善我国代理制度的具体政策主张。
关键词:税务代理,管理制度,行业发展税务代理制度是当今世界各国通行的税收征纳管理制度。
不仅西方国家普遍采用,很多发展中国家也纷纷试行和推广。
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推行税务代理制度迄今为止已有近百年的历史,这种制度是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多层次征税制度的建立而逐步形成和完善的。
一、国外税务代理制度的起源日本是推行税务代理制度最早的国家,因此,世界上税务代理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日本的明治时代。
1896年(明治29年),日本政府制定了《营业税法》,确定营业税以工商业者为纳税义务人。
随着税收负担的加重,工商业者中的一些人向退职税务官吏及财会方面又造诣的人士寻求“关于税的商谈”和委托代理申报,以求得合理纳税。
1904年日俄战争爆发,日本政府为了筹措战争经费而实行非常特别宪法,采取增收营业税的方法,增加了纳税人计缴税款的难度和工作量,纳税人寻求税务咨询和委托代理申报的业务迅速增加,使专职于这种工作得人有了较为稳定的市场,并以税务专家的身份固定下来。
从1908年到1911年,税务代办人增加到2万多人。
真正把税务代理制度推向法制化是在1942年,日本政府制定了《税务代理士法》,这是世界第一步有关税务代理制度的专门法规。
管窥国外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研究论文
管窥国外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研究论文信用是维系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纽带,是构建良好社会秩序的基础。
税收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完善税收信用体系,对于规范税收行为,推进依法治税,提高纳税遵从度,优化税收环境,促进市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我国对税收信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然而,从国内的税收信用发展水平来看,税收信用的发展尚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效。
以下是店铺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管窥国外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研究相关论文。
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管窥国外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全文如下:摘要:本文阐述了国外税收信用体系的现状,介绍了各国税收信用管理模式,通过学习发达国家对建设各类信用体系的成功探索,以期对我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产生有益的启示。
0 引言近几年,信用缺失问题屡见不鲜,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尤其是在税收领域,经常会出现纳税人偷税、漏税、抗税等问题,税务机关随意执法、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等现象偶有发生。
这都反映出我国税收信用体系不健全、不完善,税收信用管理水平较低。
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税收信用管理模式进行对比分析,从中发现我国“税收信用体系不完善”的缺陷,继而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来完善我国的税收信用管理机制,提高纳税人信用水平。
1 国内外税收信用体系的现状分析国外很多地方都十分注重对税收信用体系的建设,不仅具备相应的税收信用立法,建立了完善的税收信用评估体系,还把税收信用广泛的应用在了信用担保、消费担保、投资担保、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有利于促进政府宏观管理体制的创新和市场经济的自我调控。
1.1 各国税收信用管理模式1.2 国际国内税收征管成本比较2004年我国征管费用约占税收收入的2%,加上纳税成本,可达3%-5%。
甚至一些经济落后的地区和农村地区的税收成本达到了10%,远远超过了发达国家。
具体如表2所示。
相对于其他省来看,湖北省税收征管成本相对较高。
外国证券税收研究论文
外国证券税收研究论文一。
美国、日本、香港证券税收比较(一)美国证券税收美国证券税收的税种主要有:(1)流转税。
印花税、证券交易税;(2)收益税:证券投资收益并入个人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3)资本利得税:资本利得与普通所得合并征税;(4)遗产和赠与税:总遗产和赠与税制。
1.流转税,包括印花税、证券交易税。
近年来,美国政府因为证券税收中的印花税、证券交易税,其收入占全部税收的比重小,同时注重资本的流动性,所以,现已取消此税。
2.收益税。
对个人证券投资所得的征税,将其所得并入普通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公司证券投资所得的征税,将其并入公司所得,征收公司所得税。
对个人投资所得和公司投资所得分开征税,则存在重复征税的现象。
为此,美国采取扣除已税所得额的办法,从而避免证券收益的重复征税。
具体办法是,股东一年取得的第一个200美元股息可以免征所得税。
3.资本利得税。
资本利得并入普通利得征税。
对长期资本利得和短期资本利得,采取差别税率,最高达28%.资本损失区分个人和公司,采取两种办法。
对个人资本损失可允许扣除,并规定短期资本损失先扣除,长期资本损失后扣除,但每年的扣除额不得超过3000美元,当年没有扣完的,可结转以后年度继续扣除。
但是,公司的资本损失不采用扣除的办法,而是用资本利得冲抵,当年未冲减完的,可前转3年,后转5年冲减,如还不能冲减完了,则不得再冲减。
4.遗产和赠与税。
实行总遗产和赠与税制,其办法是将证券方面的遗产并入死亡人的总遗产额征税,采用有免征额的累进税率。
免征额为60万美元,税率为18%—55%的超额累进税率。
具体为:1万美元至250万美元之间的证券财产转移,征收18%的税;250万美元以上的,征收50%的税。
对证券遗产和赠与税实行统一的抵免额,其额度为19.28万美元。
(二)日本证券税收日本证券税收的主要税种有:(1)流转税:包括印花税、证券登记许可税、证券交易税、证券交易所税;(2)收益税:对个人单独设立资本收益税,但可允许个人选择申报,法人资本收益并入普通所得征税,不单独征税;(3)资本利得税:对个人单独设资本利得税,而法人并入普通所得征税,不单设资本利得税,但资本利得税只对法人和个人居民征收;(4)遗产和赠与税:实行分遗产和赠与税制。
中外个人所得税比较分析课程论文
课程代码:081856学时/学分:32 —成绩: ___________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课程论文(税收理论与实践)论文题目:中外个人所得税制比较分析课程教师: __________ 白胜玲 ____________学院/专业:经济管理学院/金融学生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年年年2015 年1 月6 日中外个人所得税制比较分析1(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100191 ;摘要:个人所得税是有悠久历史的一种各国普遍征收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通常具备公平分配,调控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等作用。
本文从个税的纳税人,免征额,费用扣除,税率结构,税负等方面,主要对中国,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国的所得税制进行了比较分析。
借鉴国外经验,最后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提出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比较分析;税负;Comparative Analysis of Chinese and foreign personalincome tax system(1.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Beihang University,Beijing 100191, ChinaAbstract: Individual Income Tax is a popular tax with long history in the world. It usually comes with a fair distribution ofincome, regulating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increasing the tax revenue, and so on. This article consists of taxpayer, tax exemption, expe nse deduct ion, tax rate structure, tax burden, providing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Chinese, American, English, German and Japanese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Drawing on the experience of foreign country, some suggestion is given at last.Key words: Individual Income Tax, Comparative Analysis, Tax Burden;目录1、 引言 (1)1.1个人所得税背景 ............................ 1 1.2个人所得税法基本原理 ..................... 1 1.3研究方法 .................................... 1 2、 比较分析 .. (1)2.1中外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比较分析 (1)2.1.1纳税人概念界定 .................... 1 2.1.2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规定 ............ 1 2.1.3国外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规定 ............ 2 表2.1外国个税纳税人划分 (2)2.1.4中外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规定差异分 析 (2)表2.2中外个税纳税人个税责任比较| (2)2.2中外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比较分析 ............... 2 2.2.1免征额概念界定 ...................... 2 2.2.2我国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规定 ............ 2 2.2.3国外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规定 ............ 2 2.2.4中外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规定差异分 析 .... 3 表2.3中外个税免征额比较 .................. 3 2.3中外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比较分析 .. (3)2.3.1费用扣除概念界定 ..................... 3 2.3.2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规定 .. (3)2.3.3国外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规定 (3)2.3.4中外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规定差异 分析 .. 3 2.4中外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比较分析 ........3 2.4.1税率结构概念界定 .................. 3 2.4.2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规定 .....4 表2.4我国现行个税工资税率 ................ 4 表2.5我国现行个税个体商户税率 .......4 2.4.3国外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规定 .....4 2.4.4中外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规定差异 分析 .. 5 表2.6中外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比较 ...5 图2.1德国个税和负债率比对图 .....................5 2.5中外个人所得税税负比较分析 .. (5)2.5.1税负概念界定 ......................... 5 2.5.2我国个人所得税税负规定 .. (5)图2.2我国2003-2013基尼系数变化图 5 表2.7我国2000-2012个税税负情况....5 2.5.3国外个人所得税税负规定 ........................................... 6 表2.8美国个税占 GDP 比重 (6)2.5.4中外个人所得税税负规定差异分析 .... 6 图2.3我国2000-2012个税占税收比例图 .. (6)图2.4我国2012年税收结构图 (6)3、结论 (6)参考文献 (7)控制经济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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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美国遗产税对我国开征遗产税的启示【摘要】遗产税作为公平社会财富、提供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税种,被世界上许多国家所采用。
美国遗产税开征较早,税制也较为完善,为其他国家所借鉴。
本文通过介绍美国遗产税,分析我国现行经济形势,提出我国应当开征遗产税,并阐述了我国开征遗产税的可行性,从而达到缩小贫富差距、实现收入公平、维持社会稳定的目标。
【关键词】美国遗产税形势启示遗产税是以财产所有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为课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一种税。
在建设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作为避免财富过度集中、调解贫富差距的有效手段,开征遗产税已成为必然趋势。
而美国遗产税开征时间较早、税制较为完善,对我国遗产税的开征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一、美国遗产税的特点美国联邦政府遗产税于1797年为筹集海军经费首次开征,1802年废止。
南北战争期间,又重新开征,战争结束后又被废除。
直到1916年,遗产税才作为一个经常性的税种开征至今日。
作为遗产税补充税种的赠与税,于1924年开征。
现行美国遗产税有以下几个特点:1、实行总遗产税制,并将夫妻的财产分为共有财产和独立财产。
从税制上看,世界各国遗产税制可分为三种类型:总遗产税制、分遗产税制和总分遗产税制。
而美国实行总遗产税制,它的纳税人是遗嘱的执行人或遗嘱的管理人,课税对象是遗产总额,税率大多采用超额累进税率,通常设有起征点,并设立减免额,但不考虑继承人的纳税能力。
在遗产处理上采用“先税后分”,即先交税,再分配税后遗产。
如果不能交纳遗产税,则不能继承遗产。
其优点在于税源可靠,税收及时,计算较为简单,且征管便利成本低。
但是其税负分配不太合理,较难体现公平原则。
美国将夫妻的财产分为共有财产和独立财产,对于共有财产,无论在谁的名下,其中的一半作为死亡者的遗产,另一半是未亡配偶的财产,不作为死亡者的遗产。
对于独立财产,在死亡者名下财产全部是遗产,在配偶名下财产,不属于遗产。
由此若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享受100%的配偶继承扣减,从而减轻税负。
2、遗产税的免税额逐渐提高,并相应降低遗产税最高边际税率。
美国遗产税和赠与税的税率和抵扣额是一体的,生前赠与和死后继承,税率和抵扣额是相同的,称为统一抵扣额。
它把财产所有者一生中第一次赠与的财产,扣除统一抵扣额,超额部分纳税,以后年度的赠与财产和以前的赠与财产累计计算,扣除以前已缴纳的赠与税,剩余部分纳税。
如表1表1 美国遗产税最高边际税率及抵免额年度最高边际税率(%)统一抵免(美元) 免征总额(美元)2002 50 345800 10000002003 49 345800 10000002004 48 555800 15000002005 47 555800 15000002006 46 780800 20000002007 45 780800 20000002008 45 780800 20000002009 45 1455800 35000002010 废止废止废止3、对美国公民、居民和非公民、非居民采用不同的税收政策。
美国税法规定,美国公民或居民死亡时,无论其财产在美国境内或境外,均为遗产。
非美国公民或居民死亡时,其在美国境内的财产为遗产,境外的财产不作为遗产。
美国公民或居民死亡时的遗产,由美国公民配偶继承,可享受100%的配偶继承扣减;由非公民配偶继承的遗产,原只抵扣10万美元,2002年调为11万美元。
非美国公民或居民死亡时的遗产,不论由美国公民或非公民配偶继承,只享受11万美元的抵扣额和6万美元的相当免税额,即超过17万美元的部分课征遗产税。
二、我国开征遗产税所面临的形势1、开征遗产税的必要性近年来,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经济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而随之产生的收入分配不均及贫富差距扩大已成为当前不可忽视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因此中国将迎来一个开征遗产税的重要机遇,在中国开征遗产税势在必行。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⑴开征遗产税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从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的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国家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居民个人收入水平大大提高。
中国职工的工资水平和相应的居民个人收入水平有了根本性提高。
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个人收入的大幅度增长及个人财产的增加是开征遗产税的前提条件,只有个人的资产到达一定的规模后,才会有遗产税存在的基础。
⑵开征遗产税是调节收入再分配的有效手段通过开征遗产税,不但可以对个人收入再分配起调节作用,实现收入公平,而且可以和其他调节收入的税种互相配合、互为补充。
遗产税能够弥补所得税与消费上的局限性,更有效地实现财富的公平分配。
主要表现为所得税和消费税的转嫁性比较强,高收入者和财富的富较多的人可以通过合理避税使自己承担的税负减轻。
而遗产税在征税的范围上较狭窄(财富的净余额),可以防止富人避税行为,是因为其课税对象多为固定资产,税负不容易转嫁。
而对于他们所拥有的保险、债券、股票等权益,应建立比较完整严密的核算制度,加强征管力度,从而使得其达到缩小贫富差距,调节收入再分配的目的。
⑶改善社会分配不公,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我国目前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的问题日益突显,如果不能妥善处理贫富差距的突出矛盾,将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产生重大影响,进一步阻碍我国经济的发展。
征收遗产税,一方面可以增加社会高收入阶层的税收负担,缓解中低收入阶层因贫富差距产生的对立心态甚至“仇富”心理,促进社会稳定。
另一方面可以使富人的部分财产收归财政,进入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
政府可以通过合理使用这部分税收收入,增加中低收入者的公共服务和福利水平,改善其生活质量。
从以上两方面的作用可以得出结论,征收遗产税可以有效的改善社会分配不公,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⑷鼓励富人投身慈善,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进步,西方发达国家的人口老龄化问题逐渐在我国显现出来。
同时,经济发展落后地区的各项需求增加和突发灾难频繁。
这些都客观上要求我国建立一个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公益福利体系。
而我国社会在这方面的建设不完善,究其根源在于资金不足。
我国目前每年的捐赠额只占GDP的0.5%,而美国则达到8%—9%。
在2010年3月的全国政协会议上,政协特邀委员陈光标提出“富人应该缴纳遗产税,比率至少应为60%”的建议,我国的慈善事业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我国慈善捐赠事业滞后有制度不完善等原因,但更主要是因为遗产税制度的缺乏导致政府对公益捐赠事业没有起到应有的引导作用。
各国的遗产税制度中都普遍规定对于公益捐赠的扣除和免征规定。
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不仅使得慈善捐赠改变了财产转移的相对风险,使得财产转移给慈善机构比转移给后代的价格低,从而成为一种减轻税收负担的税收筹划行为,并且使企业能够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形象,从而增加了企业的无形资产。
2、我国开征遗产税所面临的形势与挑战对我国而言,开征遗产税可以调节社会财富、增加财政收入、填补我国税收制度的一个空白,而且,有利于在对外交往中维护我国政府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但是,我国公民的纳税意识、税法的完善程度、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水平及技术手段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国开征遗产税将面临下列难点:⑴税源不足。
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出现了一部分较富裕的人,但总体来讲还是少,税源不容乐观,而且这部分人财产的情况比较分散隐蔽,很难掌握他们的真实财产情况;⑵尚未树立遗产税意识,长期没有设立遗产税,谁也不知道遗产税是怎么回事,谁都怕开征遗产税剥夺了自己的财富,天生有抵制情绪。
⑶中国尚没有完善的财产登记制度、评估制度和监控手段,查遗产具有相当的难度。
⑷中国税务机关缺少执行征收遗产税的法规和经验。
三、美国遗产税对我国的启示1、我国尚未开征遗产税,若开征,应采用税源较为可靠、计算较为简单、征管比较简便的总遗产税制。
而对于赠与税也不宜单独设立,究其原因我国财产评估和监控系统并不完善,容易漏税。
更要综合现代人收入结构特点,充分考虑非工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
重点征收有巨额财产的人的遗产,对一般人应采取照顾,这样征收管理就可以简化。
2、可以实行税率分设,并且采用累进税率,逐步推进。
赠与税税率高于遗产税税率,可以体现税收公平原则,减少纳税人通过生前大量赠与的方式进行避税,有利于公平税负。
3、选择纳税人应该维护国家主权,遵守国际惯例。
我国实行总遗产税制,其纳税人为遗嘱执行人或管理人,若没有遗嘱执行人或管理人,可以规定为遗产继承人和受赠人;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重叠时,为避免重复征税,应以地域管辖权为先。
4、建立较为完善的个人资产档案管理和价值评估制度。
财产的估价应以财产所有者死亡时的财产市值为标准,并根据不同财产采用不同的估价方法,经税务机关指定的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核算,最终由税务机关确认。
5、各地应大力宣传开征遗产税的法律法规,普及人们的遗产税税法知识,尤其是在富人群体中,不断提高富人阶层对征收遗产税意义的认同感,积极号召企业家通过各种慈善活动捐赠回馈社会,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6、建立健全遗产税的征收管理制度,提高征管水平,加强征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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