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待遇规定(2017年5月)
学校教职工考勤、请销假管理规定
学校教职工考勤、请销假管理规定为进一步适应新常态下的学校管理,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考勤、请假的劳动纪律,打造敬业爱岗的教职工队伍,在学校继往有关制度的基础上,遵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考勤规定(一)教职工实行坐班制。
全体教职工上、下班要按时签到、签退,每天共四次,采用手机钉钉考勤。
(二)有关考勤管理。
1.学校办公室统筹全校教职工的考勤工作,具体负责全校教职工的日常考勤,每两个星期汇总一次考勤结果,进行张贴公示。
2.升旗、教研活动、例会、监考、阅卷及其他集体活动由各年级、各处室负责考勤,年级负责考勤结果的公示,并把考勤结果及时交到校区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汇总、存档;每月考勤结果由校区执行校长审核后,由办公室公示并转达有关主任。
全校性集会,由办公室组织各年级、各处室考勤,考勤结果汇报校长,由校长审核后公示并存档。
3.教职工享受寒暑假,不享受年休假和探亲假。
(三)有关考勤处理规定。
1.关于迟签、缺签处理规定。
超过规定签到时间15分钟内,按迟签处理,超过规定签到时间15分钟以上按缺签处理(特殊情况例外)。
每迟到一次扣年度考核量化5分,每缺签一次扣年度考核量化10分。
2.凡有旷班一天以上,或查岗、集会两次不在,或病假超过一个月以上,或事假超过半个月以上,或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以上的,不能参加评先,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病假(工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6个月以上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病事假超过2个学期者,不能参加当年教师职务晋升。
3.校会、集体活动、升旗仪式等集体活动应准时参加,否则扣量化分5分。
4.例会时间需接送孩子要事前安排好,不得中途离场或提前退场,否则扣量化分5分。
5.教研活动按学校规定时间统一进行,每缺一次扣10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分。
6.在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期中、期末和各类调研考试)中,请假每天扣20分(病假延续的按病假执行);在监考过程中,违反《监考守则》,每场次扣5分;在阅卷过程中,由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者,校内阅卷,每次扣20分,全市统一组织的阅卷每次扣40分。
小学教职工考勤和请假制度
小学教职工考勤和请假制度一、前言在小学教育工作中,教职工的考勤和请假制度是保障教育教学正常进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
良好的考勤制度能够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合理的请假制度则能够保障教职工享受合法的休假权益,提高教职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工作积极性。
为此,我们制定了以下小学教职工考勤和请假制度,希望能够有效地规范和管理教职工的考勤和请假行为,切实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考勤制度1. 考勤规定(1)教职工应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并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各项会议、培训和活动。
(2)教职工每天上班时间为上午8点至下午5点,中午休息时间为12点至2点。
(3)教职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不得旷工、迟到、早退或无故请假。
2. 考勤方式(1)签到制:教职工每天上班前应签到,签到后方可开始工作。
(2)请假制:教职工如需请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请假。
3. 考勤管理(1)教职工每月的考勤记录由班主任或部门负责人负责收集、统计和汇总。
(2)教职工的考勤情况将定期通报,并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3)对于频繁迟到、早退或无故请假的教职工,将进行相应的扣工资或记过处分。
三、请假制度1. 请假种类(1)病假:教职工因病住院或患有传染病,需请假期间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事假:教职工因私人原因需请假,应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请假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请假理由。
(3)年假:教职工按照年假制度享受年假,年假的具体安排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制定。
2. 请假申请(1)教职工请假前,应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注明请假的原因、时间和休假期限。
(2)请假申请应提前提交,病假请在请假当天上午8点前提交,事假请提前1天提交。
(3)请假申请应经所在部门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
3. 请假审批(1)请假申请将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2)病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假证明、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书等。
教职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职员工的考勤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教辅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考勤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二章考勤内容第四条考勤内容主要包括:1. 出勤情况: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 休假情况: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规定享受各类休假。
3. 请假情况:因事、因病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批准。
4. 考勤记录:对教职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第三章考勤制度第五条教职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岗,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说明原因。
第六条教职员工请假应提前一天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并说明请假原因。
请假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七条教职员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等。
各类假期的具体规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执行。
第八条教职员工请事假、病假等,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请假期间,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事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教职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加班时间按照国家规定计算加班工资。
第十条教职员工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应提前一天向主管领导请假,并说明原因。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教职员工因公出差,需提前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并说明出差事由、时间、地点等。
出差期间,应严格执行出差管理规定。
第四章考勤记录与考核第十二条学校设立考勤记录簿,对教职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第十三条学校定期对教职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将考勤结果与绩效考核相结合。
第十四条对考勤优秀的教职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勤不合格的教职员工,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育系统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
教育系统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为加强全县教师队伍建设,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严明工作纪律,保障教师权益。
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以下考勤管理规定。
一、教职工考勤制度(一)各学校必须建立健全规范的考勤制度,严肃上下班纪律,明确专人负责考勤,定期将考勤情况予以公示,考勤资料要保存两年以上。
(二)教职工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无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的人员,须向学校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学校内部给予通报批评。
(三)教职工考核年度内有旷工行为的(未请假又未上班的视为旷工),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连续旷工超过3天、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最高确定为基本合格;连续旷工超过8天、累计旷工超过12天的,考核定为不合格。
(四)根据《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的规定,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甲方在通知乙方后,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签订的聘用合同。
(五)严格执行考勤月报制度。
各学校要将教职工考勤情况整理清楚,每个月月底上报教科局人事股备案。
二、请假(一)请假程序及批假权限1.学校教职工请假一律逐级批准(村校教职工请假,3天及以下由村校校长审批,3天以上5天以内的由村校长签署意见后,报中心学校校长审批;5天及以上30天以内由中心学校校长签字后上报县教科局和人社局负责人审批。
村校校长请假一律由中心学校校长审批,病假时间在五天以上,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县级医院不含外县(区)医院)疾病证明。
假条原件留学校复印件交教科局人事股保存。
2.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校长(园长)请假报局长批准,假条原件留学校复印件交教科局人事股保存。
(二)病假病假凭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和发票,按请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病假期间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否则视为旷工。
1.病假6个月及其以下的,奖励性工资全额计发。
2.连续(或当年累计)病假6个月以上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10年及其以下的,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11至20年的,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0%计发;工作年限21年及其以上的,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90%计发。
教师请销假及考勤制度
教师请销假及考勤制度为了更好地管理教师的请销假及考勤事务,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确保教学质量和工作秩序,本校制定了以下教师请销假及考勤制度。
一、请假流程及原则1.教师请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或年级组长提出申请,部门或年级组长负责审批。
请假时间超过三天的,需向上级主管领导提交请假申请。
2.在申请请假前,教师应对自己的工作做好周密的安排和准备,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请假属于个人事务,除特殊情况外,教师应独自处理并不得影响他人的工作。
二、请假类型及条件1.病假:教师因身体不适需要请假时,需提供病假证明。
病假一般不超过三天,超过三天需提供医院病历或医生书面证明。
病假超过三天的须向医务室报备。
2.事假:教师因个人事务需要请假时,可提出事假申请。
事假申请需提前三天提交,由部门或年级组长进行审核,超过三天的需向上级主管领导申请。
3.婚假:教师因结婚需要请假时,可提前一个月提交婚假申请。
申请需提供结婚证书及新郎/新娘意见书。
婚假一般不超过七天。
4.产假:教师因生育需要请假时,可提前一个月提交产假申请。
申请需提供医院证明和预产期。
产假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5.丧假:教师因亲人去世需要请假时,可提供丧假申请。
丧假时间视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七天。
三、请销假记录1.教师提请请假时,需在请假申请表上填写请假原因、请假时间等信息,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2.部门或年级组长审核请假申请后,在申请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
3.教务处或人事部门负责主管领导审核并签字确认。
4.教师销假时,需在销假登记表上填写销假时间、销假原因等信息,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5.部门或年级组长核对销假登记表,签字确认销假事宜。
四、考勤制度1.教师每天上班前应按时到校,不得迟到或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迟到或早退,应提前向部门或年级组长请假。
2.教师离开校园、迟到或早退,应填写考勤调整表并提供合理的解释。
3.教师应按时上下课,不得随意取消课堂或缺席。
4.教师应积极参加教育培训和各项会议,不得擅自缺席或请假。
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
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一、考勤管理1. 基本要求1.教职工应于规定时间上下班或进出校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后上下班,请提前告知领导或相关部门。
2.教职工应准时参加会议、培训、教研等活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提前请假,并经过批准。
3.教职工应按照规定使用考勤系统进行签到、签退等操作。
工作日、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的考勤时间、考勤规定以学校相关制度为准。
4.教职工不得安排他人代签、打卡等行为。
2. 请假管理1.请假类型:事假、病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
2.请假时间:请假应提前向所属单位领导提出申请,事先报请人事处审批,并提示请假时间、原因以及工作安排。
3.事假:须提前1天向所属单位领导请假。
事假应当在请假开始前通过学校内部系统(或书面形式)报告所在单位教学办公室。
4.病假:请假当天或隔日需当面或电话通知所属单位领导,并在本人出院时提交病历证明,并通过学校内部系统(或书面形式)报告所在单位教学办公室。
延长病假需到医院再次体检并提交证明。
5.年休假:申请时间为每学年结束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属单位领导批准。
年休假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休完,可继续使用至次年8月31日。
(注:请办理年休假期间须安排好工作)6.探亲假:须提前1周向所属单位领导提出申请并注明探亲地点及探亲时间,并使用公休日或采用年休假时间,未休满年休假的部分可按照规定使用带薪假。
(注:每年最多休7天,如需休满7天,可请调休或带薪假)7.婚丧假:因亲属婚丧,经申请批准可获得对应的假期,具体时间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8.产假:女职工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 销假管理1.请假结束后应立即回到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休假时间,应提前请示所属单位领导,并经过批准。
2.销假后应通过学校内部系统(或书面形式)向所在教学办公室进行报告,并说明情况及具体回岗时间。
二、考勤记录统计1.教职工每月的考勤记录将进行统计,相关内容将计入工资档案,出勤记录的作用非常重要。
教师考勤与工资管理规定
教师考勤与工资管理规定第一节:引言教师是培养国家未来的栋梁之才,他们的工作质量和态度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效果。
因此,教师的考勤和工资管理规定是保障教师在工作中积极主动,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第二节:工作时间和考勤教师的工作时间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安排,一般为每周五个工作日,每天不超过八小时。
对于迟到、早退以及无故缺勤等情况,学校应建立详细的考勤制度,并对教师进行考勤统计。
第三节:请假制度教师的请假需提前向学校提交申请,并附上请假原因和出勤代理人。
根据请假的天数和原因,学校可以酌情批准或驳回请假申请。
教师的请假记录应及时归档,并参与绩效考核。
第四节:加班和调休由于教师工作的特殊性,加班和调休制度必不可少。
教师加班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加班工资标准支付加班费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调休,以保证教师的工作和休息平衡。
第五节:考勤记录和管理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考勤记录和管理体系,对教师的考勤进行实时监督和统计。
可以借助现代化科技手段,如刷卡系统、指纹识别等,提高考勤管理的准确性和效率。
第六节:工资计算和支付教师的工资计算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进行,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等。
学校应将工资支付进行公开、透明,确保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七节: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是评价教师工作质量和能力的重要依据,应该制定合理的评估指标和评分标准,并进行公正、公平的评定。
绩效考核结果应作为教师工资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八节:奖惩制度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教师奖惩制度,对于工作出色的教师给予奖励和激励,对于工作不力的教师给予惩罚和警示。
奖惩制度的实施能够增强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第九节:工资调整和福利待遇学校应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和市场情况,定期对教师的工资进行调整。
同时,合理的福利待遇也是吸引和留住优秀教师的重要手段。
第十节:监督和反馈监督和反馈是教师考勤和工资管理的重要环节,学校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定期对考勤和工资管理进行检查。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篇1为了加强我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建立规范的考勤管理秩序,根据上级部门教职工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1.婚假:教职工符合法定年龄,婚假为15天。
2.产假:女教师产后给一个学期产假。
或者凭孩子出生证明,从出生第一天起含寒暑假连续放假168天。
男教师妻子在政策内生育,可给护理假15天。
3.丧假:凡教职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给丧假7天,其他亲属的给丧假3天。
4.住院假:教师因病住院,凭医保结账单据,可按住院时间给予批假,属于手术治疗的,报销后自费在一万元以上的,可增加15天修养假。
5.考试培训假:教职工参加教学业务方面的各类培训、进修,考试期间一律为公假。
6.小产假: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内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的产假;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30天的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
具体细则补充如下:(1)小产假期间,含双休日,含五天公假。
(2)流产时间认定以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为准。
7.关于公假的补充说明:(1)以上六种情况在固定期限内属于公假,超出时间的按病事假对待。
(2)进修、培训超过20个工作日的,其他公假超过10个工作日,不享受学期满勤奖。
二、人文假1.病事假:教师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标准给予扣除:1—5天内为公假,学校将给满勤教师每天奖励1000元;6天以上每天扣除50元,不超半个月者,可去休息日记扣;超过半个月者连同节假日连续记假。
2.亲情假:教师父母、子女在县城内医院住院期间,教师向教导处提出申请,学校只考勤教师的上课和会议情况,不考勤其在岗情况。
如外出治疗者,按事假对待;子女当年参加高考的教师,在高考学期可提前离校一节,但不能影响课堂、会议、公开课听课。
三、岗位管理1.守职管理(1)学校在随机查岗时,教师不在学校,且未向教导处请假,进行不同标准的经济惩处。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教职工的考勤管理,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通过明确考勤制度、请假制度、休假制度以及迟到、旷工管理制度等,旨在促进教职工遵守工作纪律,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包括在职教师、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
三、工作时间1. 教职工标准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时,具体工作时间如下: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根据实际情况,部分岗位工作时间可由学校统筹安排。
2. 学校可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对教职工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并以通知形式告知全体教职工。
3. 教职工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到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教职工每天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到,签到方式由学校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
签到将作为考勤记录的重要依据。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08:20-08:50,下午上班签到时间为13:50-14:20。
(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的,视为迟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教职工,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外出返回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补签流程,补签需提供外出公干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4、忘记签到处理教职工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的,应在发现当日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说明情况。
经核实无误后,可进行一次补签,补签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直接上级审批后予以办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人事部门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考勤管理,制定、解释和更新考勤政策,处理考勤异常情况。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日常考勤管理,监督签到情况,审批请假、外出等申请。
(3)教职工本人需对自己签到记录负责,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考勤数据由人事部门定期汇总,作为教职工绩效评价、薪酬核算和奖惩的依据。
小学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小学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小学教职工的考勤和请假制度,对于保障学校教学秩序和教师队伍建设至关重要。
以下将从考勤制度和请假制度两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考勤制度1. 学校工作时间:根据国家规定,学校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 考勤签到:每位教职工每天上班需在规定的考勤机前进行刷卡签到,准时上岗。
迟到情况需提前向校办公室请示,并进行登记。
3. 班主任考勤:对于一线教师,班主任需要在每天早晨8:00前到教室进行考勤,每天缺勤的学生需要及时向校领导报备。
4. 外勤考勤:根据教师的工作需要,允许一定比例的教职工进行外勤工作。
教职工须提前向校领导进行请示,并填写外勤申请表,经批准后才能外勤。
5. 加班:若需进行加班工作,教职工需要提前向校领导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进行调休或加班工资结算。
二、请假制度1. 事假:教职工在遇到紧急且不可预见的情况下,需要请假。
请假需提前向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等详细信息。
2. 病假:若教职工因病无法上班,需提前向校办公室请示,并提交医生出具的病假证明。
病假期间,教职工需及时向校办公室报备假期延长或复工时间。
3. 年假:教职工在服务满一年后,享受带薪年假。
年假的使用需提前向校领导提出申请,并经过批准后方可享受。
4. 调休:教职工加班或利用休息日工作,可申请调休。
教职工需提前向校办公室提出调休申请,并提供加班或工作时间证明。
5. 产假/陪产假:教职工在怀孕期间或配偶分娩期间,可享受一定的产假/陪产假。
教职工需在孕期或分娩之前向校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请假制度的执行,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教职工在请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向学校汇报请假事由、请假时间等信息。
总结:小学教职工的考勤和请假制度,对于维护教学秩序和管理教职工的工作状况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健全的考勤制度和请假制度,可以有效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
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一、考勤制度1.考勤时间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到校上班,早上8点前到校为准时,晚上6点以后离校为下班。
2.考勤方式学校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考勤管理,教职工每天上下班时需刷卡登记,刷卡机应放置在办公场所的入口处。
3.考勤记录教职工每次刷卡登记的记录将自动上传至考勤系统,记录包括刷卡时间、地点等信息,以确保考勤的准确性。
4.考勤统计学校将每月对教职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包括迟到、早退、旷工、出差等情况,统计结果将作为职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5.考勤纪律教职工应严格遵守考勤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所属部门申请。
二、请假制度1.请假事由教职工请假应注明具体的请假事由,可以是因病、事假、公假等。
2.请假程序教职工请假前需提前一天向所属部门提出请假申请,填写请假单,并交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3.请假时长根据教职工请假的具体情况,如病假、事假、公假等,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不同的请假时长。
4.请假记录学校将对教职工的请假情况进行记录,以备日后的查询和统计,记录包括请假时间、事由、审批结果等信息。
5.迟到早退教职工如果在考勤时迟到或早退,应主动向所属部门说明情况,如果情况属实,并有特殊原因,可向部门申请补签。
三、销假制度1.销假时间请假期满后,教职工应立即回校,并向所属部门销假,填写销假单,并交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2.过期未销假如教职工请假期满后未及时销假,学校将按照迟到早退的处罚措施进行处罚,并将记录归入教职工考勤情况的统计中。
3.考核评定教职工请假记录将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教职工请假频繁或过长时间请假将对绩效考核产生不良影响。
四、补签制度1.补签申请如果教职工在考勤时出现特殊情况导致刷卡失败,应立即向所属部门说明情况,并填写补签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核实后,报送学校行政办公室进行审批。
2.补签记录学校将对教职工的补签情况进行记录,记录包括补签时间、原因、审批结果等信息。
学校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学校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第一条考勤制度1.1 教职工考勤的目的和意义为了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教育教学秩序的有序进行,确保教职工定时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订立本制度。
1.2 劳动时间和考勤范围1.2.1 教职工的劳动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劳动时间为8小时,共计40小时。
1.2.2 教职工的劳动时间包含工作日上班时间和部分特定的节假日工作时间。
1.3 考勤方式1.3.1 学校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考勤管理,教职工需使用个人工作证进行刷卡签到和签退。
1.3.2 教职工应定时签到和签退,不得擅自代签、互签、拖延签到或签退时间。
第二条请假制度2.1 请假的定义和要求2.1.1 教职工因病、事假、婚丧假等原因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本单位请假。
2.1.2 各类请假事由和请假期限均应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并供应相应的请假证明料子。
2.2 请假流程2.2.1 教职工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报送给人事部门备案。
2.2.2 请假申请应提前3天提交,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减少时间。
2.2.3 人事部门应在收到请假申请后2天内进行审核,并将结果通知请假人员。
2.3 请假期限限制2.3.1 病假:如无特殊情况,连续病假不得超出10个工作日,累计病假不得超出30个工作日。
2.3.2 事假:事假期限由请假人员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不得超出15个工作日。
2.3.3 婚丧假:婚假依照学校规定执行,丧假一般不超出7个工作日。
2.4 请假弥补与管理2.4.1 请假期间,教职工可以享受相应假期工资和福利待遇,但依据实际请假情况,薪资和福利待遇可能有所调整。
2.4.2 请假期间的工作布置由学校布置,教职工需乐观搭配工作调度和布置。
第三条销假制度3.1 销假流程3.1.1 销假即请假期满前,教职工需要向相关部门提出销假申请。
3.1.2 销假申请应提前2天提交,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减少时间。
3.1.3 人事部门应在收到销假申请后2天内进行审核,并及时将结果通知销假人员。
教职工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教职工请假制度管理规定请假是教职工工作过程中常见的一种情况。
为了规范请假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制定合理的请假制度是必要的。
下面是本校教职工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
一、请假的种类教职工请假可以分为年假、病假、事假和公休假。
1. 年假:教职工在参加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带薪年假。
请年假须提前一周向所在部门主管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
年假的天数根据教职工工作年限不同而定,具体规定如下:* 在岗满一年不满十年者,享受带薪年假5天;* 在岗满十年不满二十年者,享受带薪年假10天;* 在岗满二十年及以上者,享受带薪年假15天。
2. 病假:教职工因疾病需要请假时,需提供医生出具的病假证明。
请病假的天数将根据病情确定,最长不超过六个工作日。
如病情严重需要继续请假,需提供医生的进一步证明。
3. 事假:教职工申请事假需提前向所在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并在请假期间提供事假事由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
事假的天数将根据事假的理由、紧急程度和工作需要进行评估,并由校方进行批准。
4. 公休假: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教职工享有公休假。
在公休假期间,教职工可以自由支配时间,并无需再额外申请。
二、请假的申请流程教职工请假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申请和批准:1. 教职工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主管提出请假申请,并注明请假的起止时间和请假种类。
2. 所在部门主管及时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批,审批结果通过邮件或其他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3. 如请假属于事假或非紧急病假,所在部门主管将请假申请提交给校方审批。
4. 校方将根据请假理由、工作需要以及校历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决定是否批准请假申请。
5. 批准的请假申请,在教职工返校后需向所在部门主管提供请假期间的工作情况总结,以备档案记录。
三、请假期间的工作安排1. 教职工请假期间,应尽量避免给工作带来不可抗拒的负面影响。
如教职工所在部门存在重要工作需要处理,可根据情况安排其他人员代理相关工作。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一、考勤管理制度概述为了加强学校教职工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二、考勤管理对象1.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行政人员、教辅人员等。
2. 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服从考勤管理。
三、考勤制度内容1. 上班时间:教职工应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为每日8:00-12:00,14:0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
2. 请假制度:a. 事假:教职工因私事需要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b. 病假:教职工因病需要请假,须提供医院证明,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c. 假期:教职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产假等假期。
3. 迟到、早退制度:a. 迟到:上班迟到超过15分钟,按迟到1小时计。
b. 早退:下班前30分钟以内离开岗位,按早退1小时计。
4. 休息日调休制度:a. 教职工休息日调休由学校统一安排,不得私自调休。
b. 调休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不得随意更改。
5. 考勤记录与核对:a. 考勤记录由人事部门负责,每日进行考勤签到、签退。
b. 教职工应自觉签到、签退,不得代签、代签退。
四、考勤管理应用1. 人事部门负责考勤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对迟到、早退、请假等异常情况及时向校长报告。
2. 教职工应积极配合考勤管理,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与部门负责人沟通。
3. 考勤结果作为教职工绩效评定的依据之一,影响年终评优评先。
五、重点事项约定1. 教职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如有违反,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 教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休假,将按旷工处理。
3. 教职工如有代签、代签退等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4. 人事部门应加强考勤管理,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对违反考勤制度的教职工要及时处理。
5. 教职工如有疑问,可向人事部门咨询,人事部门应耐心解答。
教师考勤与请假管理规定
教师考勤与请假管理规定一、考勤和请假的背景和重要性考勤和请假是教师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管理规定。
教师们要按时按量完成教学任务,对于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全面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同时,考勤和请假的规定也是保证学校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
因此,建立合理的考勤和请假管理规定,对于提高教师工作效率、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具有重要意义。
二、考勤管理的目的和原则考勤管理旨在监督教师按时上下班、严格按照工作时间完成教学任务。
考勤管理的原则包括:公平性、及时性、准确性、严格性等。
学校应制定具体的上下班时间规定,并建立考勤记录和统计机制,确保考勤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考勤管理的方式和方式选择的原则考勤管理可以采用传统的签到、签退方式,也可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电子考勤。
传统签到、签退方式操作简单,但存在考勤数据统计不便、容易打卡作假等问题;而电子考勤则可以实现数据自动上传、便于统计,但投入成本较高。
选择考勤管理方式应综合考虑学校实际情况、经济条件和教师工作特点等因素。
四、请假管理的目的和原则请假管理的目的是监督教师请假行为,确保请假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请假管理的原则包括:公平性、及时性、规范性、严格性等。
学校应制定请假规定,明确请假的申请程序和条件,从而提高请假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五、请假管理程序和要求请假管理程序包括请假申请、请假审批和请假备案等环节。
请假管理要求教师在请假前提前向学校请假,填写请假申请表,注明请假事由和时间等,并交由上级领导审批。
请假通过后,教师要按时按量完成请假任务,并交由教务处备案,以便日后查询。
六、考勤管理和请假管理的关系考勤管理和请假管理是紧密相连的。
考勤管理是请假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教师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职责,才能保证请假管理的正常进行。
请假管理是考勤管理的补充和延伸,学校通过请假管理,可以合理安排教师的工作和调配资源。
七、考勤与请假管理中常见问题及处理措施在考勤与请假管理中,常常会出现教师迟到早退、无故缺勤、请假原因不实等问题。
2017教师考勤制度
2017教师考勤制度该考勤制度以公正客观为原则,重点突出对教师出勤情况的管理。
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教师工作的特殊性和实际情况,力求达到合理性与有效性的平衡。
一、考勤时间规定教师需遵守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每日签到时间为上午8:00,签退时间为下午5:00。
特殊情况下,教师应提前向所在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调整工作时间。
二、请假制度1. 病假:教师因病不能到校工作的,应及时向所在部门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并按学校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2. 事假:教师因私事需请假的,应提前向所在部门申请,说明理由,并获得批准。
3. 婚假、产假、丧假等特殊假期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三、迟到早退处理教师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视为旷工一天。
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的,需向所在部门报告原因,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四、无故缺勤处理教师无故缺勤一次,将给予书面警告;累计两次,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的罚款;累计三次以上,将根据情节进行停职或解聘处理。
五、加班管理教师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提前向所在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加班时间应予以记录,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或调休。
六、考勤记录与考核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考勤记录系统,确保每位教师的出勤情况得到准确记录。
考勤结果将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七、异常情况处理遇有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教师应立即通知所在部门,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指示行事。
八、实施与监督本考勤制度的实施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同时设立教师代表参与的监督小组,以确保制度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九、附则本考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将提前通知全体教师。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行政部门所有。
教师考勤请假制度
教师考勤请假制度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学校教师考勤管理,规范请假程序,保障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编教师。
第三条考勤管理1. 教师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学校设立考勤记录,由教务处负责管理。
教务处应定期对教师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公示,并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3. 教师应遵守学校规定的请假程序,请假需提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四条请假种类及期限1. 事假:因私事需要请假,教师应提前向教务处申请,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事假原则上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需报校长审批。
2. 病假:教师因病需要请假,应向教务处提供病历或诊断证明,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病假原则上不超过5天,特殊情况需报校长审批。
3. 公假:教师因公务需要请假,应向教务处提供相关证明,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公假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 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请假程序1. 教师请假需提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填写请假单,写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请假期限等。
2. 教师请假单需经教务处审批。
请假3天以内的,由教务处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上(含3天)的,需报校长审批。
3. 教师请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学校有事联系。
4. 教师假期结束返回学校后,应及时向教务处销假,并汇报请假期间的工作、学习等情况。
第六条违规处理1. 教师未按规定请假、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扣除相应工资,并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2. 教师请假期间,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七条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3. 如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行政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教师出勤与请假管理规定
教师出勤与请假管理规定一、出勤和请假的重要性出勤和请假是教师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教师的出勤情况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教育质量。
合理的请假管理不仅可以保障教师的权益,还能够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师出勤与请假管理规定至关重要。
二、出勤记录的建立和管理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教师出勤记录制度,包括日常出勤记录、迟到早退记录和缺课记录等。
每天教师应按时按地签到,教师出勤记录由相关人员统一管理。
出勤记录的建立和管理既可以检查教师出勤情况,又可以为教师请假提供依据。
三、请假事由的确定教师请假应当有合理的事由。
常见的请假事由包括病假、事假、产假、丧假等。
教师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病例、医生证明等。
请假事由的合理确定,有助于避免滥用请假制度和保障校园正常秩序。
四、请假流程的规定教师请假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流程进行。
一般情况下,教师需提前向所在部门提出请假申请,并填写请假单。
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教师可以正式请假。
请假时,教师要按时向学校汇报请假的事由、时间和地点。
五、病假的管理规定教师因病请假,需提供医生出具的病例和病假证明。
学校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病假审核,并记录在案。
一般情况下,连续请病假超过三天的,需要提供出院证明或疾病诊断证明。
六、事假的管理规定教师有特殊事由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学校提出请假申请,说明请假事由和时间。
学校应根据请假事由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进行合理的审批和管理。
教师请事假时,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七、产假和丧假的管理规定教师暂缺时,应提前向学校提出产假或丧假申请。
产假和丧假属于法定假期,教师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请假,学校应给予配合和支持。
八、迟到早退的管理规定教师迟到和早退是一种不规范的行为,学校应建立迟到早退的记录制度,并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警告或处罚。
对于频繁迟到早退的教师,学校有权采取必要的纪律处分措施。
九、出勤纪律的重要性教师的出勤纪律直接关系到学校正常的运转和教学秩序。
教师考勤与请假管理规范
教师考勤与请假管理规范一、教师考勤的重要性教师考勤是学校管理的基础,对于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教师的出勤情况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教师团队的整体素质。
因此,建立规范的教师考勤制度是学校管理的必要举措。
二、教师考勤制度的制定教师考勤制度应当明确规定:1. 考勤时间:规定上班和下班时间,遵循合理的工作时间安排。
2. 考勤地点:明确考勤地点,确保统一考勤。
3. 考勤方式:可以采用手工签到、刷卡等方式进行考勤,确保准确性和方便性。
4. 考勤统计:建立系统化的考勤记录和汇总,方便管理和查询。
三、教师请假的分类教师请假可以分为事假、病假、年假等。
事假是指因事外出或办理私事需要请假的情况;病假是指因身体状况不适而请假的情况;年假是指教师在年度内享受的带薪假期。
四、教师请假管理的重要性教师请假管理对于保证教学正常进行、维护学校秩序以及公平公正分配资源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合理的请假管理制度可以促进教师团队的稳定和发展。
五、请假程序的规范教师请假的程序应当规范:1. 提前通知:教师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说明请假事由和时间。
2. 提供证明:请假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请假证明,如病假需提供医生证明。
3. 审批流程:学校应设立请假审批程序,明确责任人和流程,确保请假审批的公正和及时。
六、教师请假的合理性与诚信教师请假应当基于合理的事由,并且在请假期间要尽量减少对教学工作的影响。
教师要保持诚信,如实提供请假理由和相关证明,不得利用请假规定侵害学校利益。
七、教师请假管理的监督与检查学校应加强对教师请假管理的监督与检查,确保请假制度的有效执行。
对于违规请假行为,应及时进行处理,并依法加以追责。
八、请假记录的保密性教师请假的相关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学校要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制度,确保请假记录的安全与保密。
九、请假统计与考核学校应定期统计请假情况,并将请假情况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激励教师按时出勤、尽职尽责。
教职工考勤与请假制度
教职工考勤与请假制度为严肃工作纪律,创设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重塑学校形象,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考勤1. 总体要求全体教职工按规定时间在签到机(签到签退)考勤,学校领导、督察处、教务处、年级部检查教师出勤和值班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督察处,由督察处汇总确认后转信息处予以公示。
2. 日常工作时间(包括周六周日、节假日和早晚自习)按学校规定的时间签到签退,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
空岗的教工,每次罚款100元;旷工半天,每次罚款100元。
空岗教工如果属于任课教师,经级部检查发现,级部处理;教务处检查发现则除以上处罚外,对年级主任罚款200元;如果由督察处发现则除以上处罚外,对教务处主任罚款200元;同时对教学校长和分管校长罚款400元;如果由分管校长或教学校长发现,对空岗教师罚款100元,对年级主任和教务主任罚款200元,对另一位副校长罚款400元。
如果由校长检查或者校委会组织的检查中发现空岗,对空岗教工罚款100元,对年级主任、教务主任罚款200元,对教学校长以及分管校长罚款400元,对督察处主任罚款为所有空岗教工的罚款总额。
空岗的教工如果是职员,罚款参照以上执行。
在校长组织的检查中,如果连续三次发现空岗人数都在3人以上,则督察处主任需在干部会上做出检查;每学期累计5次空岗人数在3人以上,则给予督察处主任诫勉谈话,情况严重的给予免职处分。
校长在全校会议上做出检查,并扣除一个月的工资。
3. 会议考勤对于学校组织的各种大型会议,办公室负责考勤,迟到一次扣款20元;请假缺会一次扣款50元;旷会一次扣款100元。
年级或处室组织的会议由组织者自己考勤,处理方式参照上述规定。
4. 哺乳时间在哺乳期(孩子一周岁之内)的教师,按国家规定,上、下午各有一节课的哺乳时间。
需由本人书面申请,处室或年级主任,分管校长逐级审批,并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执行。
同时学校将设置专用哺乳室供离家较远教师哺乳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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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
待遇规定》的通知
各处(室)、教职工:
为加强管理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教代会代表讨论,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制定了《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待遇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待遇规定
二0一七年五月三日
主题词:考勤制度规定
佛山市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2017年5月3日印发
附件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待遇规定
为了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规范学校管理,根据南教人〔2011〕5号关于南海区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后教职员假期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广东省粤人社2013年156号文件《关于广东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重新修订教师考勤制度:
一、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一)在校历规定的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二)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的政治、业务学习、进修、培训也作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三)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实行坐班制。
坐班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30—16:50(周五下午下班时间为16:00 有工作安排除外)。
二、相关批假及待遇规定:
A.事假规定
事假是指教职员在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以外,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由本人向单位请假获得批准的假期。
(一)审批权限
1、教师请事假半天以内的,如没有工作任务,告知专业部长并由部长登记备案(行政、部长请假由分管副校长审批并备案);有工作任务的必须由教务处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2、教师请事假半天以上1天以内的,由专业部、教务处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3、职员请事假1天以内的由主管部门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请事假1天以上2天以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4、教师请事假1天以上2天内的,由专业部、教务处和主管副校长审批, 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5、教职工事假3天(含3天)以上20天以内的,由专业部、教务处、主管部门逐一核实签名,由正校长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6、教职工事假20天以上的,由专业部、教务处、主管部门逐一核实签名,由校长加具意见,送区教育局审批,办公室登记备案。
(二)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计发
1、请事假:教师一天扣工作量90分,在编职员一天扣工作量70分,临聘职员一天扣工资40元
2、教师和在编职员请事假三天扣1次工作量补贴,请事假四天扣2次工作
量补贴,请事假五天扣1个月工作量补贴(一个月以3次计算),跨月另计
3、临聘职员请事假按天数累计(每天扣40元)
4、在编教职工请事假的,全年事假累计在5天以上20天内的基本工资、岗位绩效照发,超过20天的按南海区教育局《关于南海区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后教职员假期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执行。
5非编教职工事假在20天内的基本工资照发,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按50%计,超过一个月的依劳动合同的约定处理。
B.病假规定
病假是指教职员患病或非因工受伤,不能坚持工作的,由本人向单位请假获得批准的假期。
(一)审批权限:
1、教师请病假半天以内的,如没有工作任务,告知专业部长并由部长登记备案(行政、专业部长请假由分管副校长审批,由本部登记备案);有教学任务的必须由专业部、教务处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2、职员请病假1天以内的须持医院证明由主管部门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3、教师请病假半天以上1天以内,须持医院证明由专业部、教务处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4、病假1天以上2天内的,教职工须持镇以上人民医院证明由专业部、教务处、主管副校长审批, 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5、病假3天以上30天以内的教职工须持镇以上人民医院证明,专业部长核实签名,由教务处、主管副校长、校长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6、病假30天以上的教职工须持镇以上人民医院证明及请假申请书,由专业部长、教务处、主管副校长核实签名,由校长加具意见,报区教育局审批,由办公室登记备案,非在编教职工请假一律由学校审批。
(二)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计发
1、请病假半天且不影响工作,不需要调课的教职工不扣发工资。
2、请病假的按事假50%计算扣工作量补贴。
3、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财政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病假超过两个月按南海区教育局《关于南海区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后教职员假期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执行。
4、非编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照常发放,两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基本工资按50%发放,超过三个月的,依劳动合同的约定处理。
C.产假、陪产假规定及待遇
(一)审批权限:
教职工休产假、陪产假,请假申请必须事前经工会主管妇女工作的干部核实相关政策后,经专业部长、教务处、主管副校长、校长逐级签名审批,向最后交办公室办公室备案。
(二)请假天数计算
1、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教职工法定产假为98天,难产(如剖腹产)产妇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多生一个)产妇增加15天,(以上除寒、暑假外,其他节假日不顺延)。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奖励假:生小孩女方奖励假80天、男方看护假15天(节假日不顺延)。
3、节育“四术”假: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女教职工21天、男教职工7天。
取环1天、上环2天。
(节假日不顺延,凭医生开出的证明为准)。
4、复通假:施行输卵管(输精管)复通手术14天。
(节假日不顺延,凭医生开出的证明为准)。
5、流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给予15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节假日不顺延,凭医生开出的证明为准)。
6、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需要保胎休息者,必须由镇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其保胎休息时间按病假规定处理。
7、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教职工,每天给予一小时的哺乳时间。
(三)产假、陪产假期间待遇
1、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教职工产假、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全部照发。
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按照《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
2、女教职工产假期间,工作量
按《南海信息技术学校关于教职工休产假期间工资发放及生育津贴发放的规定》执行。
D.婚假规定
(一)凡符合国家《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假期为5天。
(二)教职工休婚假,必须事前经工会主管妇女工作的干部核实相关政策后经专业部长、教务处、主管副校长、校长逐级签名审批,向最后交办公室办公室备案。
E.丧假规定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丧假(父母、子女、配偶、公婆、岳父母死亡)假期为5天。
丧假期间全部工资照发。
(二)教职工休丧假,经专业部长、教务处、主管副校长、校长逐级签名审批,向最后交办公室办公室备案。
F.探亲假规定
根据国务院规定,学校教职工应该在休假(寒、暑假)期间探亲。
因此,探亲假期不另作安排。
备注:教职工法定婚假5天、丧假期间的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不作计算假期的天数,产假、陪产假期间的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计作假期的天数,寒暑二假的假期不作计算产假假期的天数,但作奖励假、陪护假的天数。
教职工产假、陪产假、丧假只能在产、丧期间休假,不得推迟休假或分段休假,婚假一般在结婚一年内休假。
以上各种假期的手续办理原则上由教职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前办理,如果事发突然,来不及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请按照请假流程分别向专业部长、教务处、主管副校长、校长打电话请假,回校后马上补交请假材料。
G.旷工的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一)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得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2、请假期已满,不按规定提前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获得批准而逾期未到岗的;
3、经教育后仍不服从工作安排,拒不到或无理拖延时间到新岗位工作的;
4、申请调动,未经批准或未办妥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5、经核实是捏造理由获得批准假期的。
(二)旷工五天以内由学校处理,在编人员超过五天由学校报区教育局处理。
(三)旷工期间的工资、待遇处理规定
1、在编教职员工旷工一天扣发当月一次工作量,旷工二天扣发当月二次工作量,旷工三天扣发当月全部工作量,旷工三天以上扣发当月全部工作量并停发当月过程绩效奖。
临聘教师旷工处理方式参照在编教职工旷工处理方式执行。
临聘职员旷工一天扣工资100元。
2、在编教师旷工五天以上(含五天)上交教育局进行行政处理,按照省厅文件当月绩效工资(含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停发,临聘教职工旷工五天以上
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3、凡旷工者本学期不能参与评先,学期绩效考核降低一个档次,旷工记录入教师个人档案。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规定解释权属学校教代会。
南海信息技术学校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