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名词解释

合集下载

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

• 案例:2008年9月18日,可口可乐公司向 案例:2008年 18日 商务部递交了收购汇源的申报材料, 商务部递交了收购汇源的申报材料,此后 多次根据商务部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补 11月20日 充。11月20日,商务部认为可口可乐公司 提交的申报材料达到了《反垄断法》 提交的申报材料达到了《反垄断法》规定 的标准,对此项申报进行立案审查。 的标准,对此项申报进行立案审查。2009 18日 根据《反垄断法》 年3月18日,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 条和第二十九条,商务部认为, 条和第二十九条,商务部认为,此项经营 者集中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者集中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将对中 国果汁饮料市场有效竞争和果汁产业健康 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否决了这起并购。 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否决了这起并购。
• 案例:1994 年5 月27 日,江都市教育局下发 案例: 关于统一拍摄中学生学籍照片的通知》 《关于统一拍摄中学生学籍照片的通知》,要 求从该年起,今后全市普中、 求从该年起,今后全市普中、职中一年级新生 学籍照片按统一尺寸、统一色彩、 学籍照片按统一尺寸、统一色彩、统一背景的 要求拍摄。该教育局将此项工作委托江都市教 要求拍摄。 育实业公司统一组织巡回上门服务。 育实业公司统一组织巡回上门服务。该通知发 出后, 出后,江都市教育实业公司按照通知要求编制 印发了拍摄日程表,实际拍摄了40 印发了拍摄日程表,实际拍摄了40 余所学校 新生学籍照片。在拍摄遇到阻力的情况下, 新生学籍照片。在拍摄遇到阻力的情况下,江 都市教育局及江都市教育实业公司的有关工作 人员声称:不按“三统一” 人员声称:不按“三统一”标准拍摄的照片不 能办理新生学籍卡。 能办理新生学籍卡。
• (三)宗旨 • 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 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 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 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
第二条联邦贸易委员会(以下称委员会)指定一名秘书,其薪金同美国法院法官的一样。委员会有权 雇佣和确定其履行职权时,所需雇佣的律师、专家、检验者、职员和其它雇佣费用,该费用国会将 随时予以拨付。


除上述秘书、律师、专家、检验者、每一委员的职员外,委员会的所有雇员都是行政部门的一部分 ,要依据委员会规章或行政委员会制定的规则,履行职责。
1 2 3 4
反垄断法
《谢尔曼反托拉斯法》 《克莱顿法》 《联邦贸易委员会法》
谢尔曼反托拉斯法
Sherman antitrust law

谢尔曼反托拉斯法
谢尔曼法是1890年,美国国会制定的第一部反托拉斯法,也是 美国历史上第一个授权联邦政府控制、干预经济的法案。该法规定: 凡以托拉斯形式订立契约、实行合并或阴谋限制贸易的行为,均属违 法,旨在垄断州际商业和贸易的任何一部分的垄断或试图垄断、联合 或共谋犯罪。违反该法的个人或组织,将受到民事的或刑事的制裁。 该法奠定了反垄断法的坚实基础,至今仍然是美国反垄断的基本准则 。但是,该法对什么是垄断行为、什么是限制贸易活动没做出明确解 释,为司法解释留下了广泛的空间,而且这种司法解释要受到经济背 景的深刻影响。
反垄断法的解释
Antitrust law
反垄断法的解释
1、 反垄断法即反托拉斯法,是国际间或涉外经济活动中,用以控制垄断 活动的立法、行政规章、司法判例以及国际条约的总称。从广义讲,垄断
活动同限制性商业惯例(“限制”指限制竞争)、卡特尔行为以及托拉斯
活动含义相当;从狭义讲,国际间的限制性商业惯例指在经济活动中,企 业为牟取高额利润而进行的合并、接管(狭义的垄断活动),或勾结起来 进行串通投标、操纵价格、划分市场等不正当的经营活动(狭义的限制性 商业惯例)。 2、《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是世界反垄断法的开山鼻祖,主要内容是禁止 垄断协议和独占行为,此后制定的另两部法律则是对这一法律的补充和完 善。《克莱顿法》的主要内容是限制集中、合并等行为。《联邦贸易委员 会法》则增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等内容。该法还建 立了联邦贸易委员会。 返回

什么是反垄断法

什么是反垄断法

什么是反垄断法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推进,垄断行为的出现对正常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维护市场竞争的自由和公正,许多国家和地区都采用了反垄断法,以限制和打击垄断行为。

反垄断法是指一系列法律和政策的总称,旨在防止和制止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和自由。

一、反垄断法的基本原理反垄断法的基本原理包括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禁止垄断协议和限制经营者集中行为。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禁止市场上的主导企业以不正当的方式限制其他企业的竞争,并通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获取不正当利润。

禁止垄断协议是指禁止企业间达成排除、限制竞争等协议,严格保护市场竞争的自由和公正。

限制经营者集中行为则是通过对市场上具有潜在或实际影响力的企业的经营资本、技术、人力等方面的集中行为进行限制,确保市场上存在多元化的竞争主体。

二、反垄断法的实施机构和程序反垄断法的实施机构主要包括执法机构和司法机构。

执法机构负责对垄断行为进行调查、立案和处罚,司法机构主要负责受理和审理相关的反垄断案件。

反垄断法的程序通常包括立案、调查、听证、审理和判决等步骤,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合法性。

三、反垄断法的作用和意义反垄断法的最主要作用是保护市场竞争的自由和公正,维护消费者权益。

通过打击垄断行为,鼓励和促进市场竞争,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降低市场壁垒,增加市场参与者。

同时,反垄断法的实施也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率,促进经济发展。

四、反垄断法的国际合作和趋势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国际垄断行为的出现也日益增多,这要求各国进行更加紧密的合作,加强对跨国垄断行为的打击力度。

许多国际组织和机构也开始就反垄断法的制定和实施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合作,力求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

结语:反垄断法作为保护市场竞争的法律工具,在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和公正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打击垄断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反垄断法已经成为现代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反 垄 断 法

反 垄 断 法
• 《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达成 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 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 《反垄断法》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 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 《反垄断法》明确,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履行以下五 大职能
• 三、反垄断法的作用
• 1.任务
• 《反垄断法》将白2008年8月1日起施行,共 分为8章57条,包括:总则、垄断协议、滥 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 力排除、限制竞争、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 法律责任和附则。其任务是禁止卡特尔;控 制企业合并;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禁止 行政垄断。
采购管理实务
采购管理实务
反垄断法
• 一、反垄断法概述
• 1.概念
• 垄断的原意是独占,即一个市场上只有一个 经营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 下简称《反垄断法》),顾名思义就是反对 垄断和保护竞争的法律制度。
• 《反垄断法》一般是指国家调整企业垄断活 动或其他限制竞争行为的有关实体法和程序 法。《反垄断法》所规范的是国家反垄断主 管机关的反垄断管理行为及经营者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垄断和 限制竞争行为。
• 2.实体规则内容
• 1)对限制竞争协议(包括横向限制竞争 协议和纵向限制竞争协议)的规制规则。
• 2)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制规则。 • 3)对企业合并的规制规则。 • 4)对不公平竞争行为的规制规则。
二、反垄断法的意义 1.有利于保护公平竞争 2.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 益 3.有利于我国进一步参与国际竞争 4.完善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 体系
• 2.作用
• 《反垄断法》明确规定,禁止大型国企 借控制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国有经济 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 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 业,国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 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 护消费者利益。

反垄断法基础知识

反垄断法基础知识

反垄断法基础知识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中,反垄断法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就像是一位公正的裁判,维护着市场竞争的公平与有序,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那什么是反垄断法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反垄断法的基础知识。

反垄断法,顾名思义,是一部旨在防止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的法律。

它的出现是为了应对市场经济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限制竞争的情况,确保市场能够自由、公平地运作。

垄断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首先是垄断协议。

这就好比几家企业私下商量好,一起决定产品的价格、产量或者划分市场,从而排除、限制竞争。

比如说,同行业的几家大型企业秘密约定,统一把某种商品的价格提高一定比例,这显然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其次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当一个企业在相关市场中具有足够强大的地位,能够控制价格、产量等关键因素时,它如果不合理地利用这种优势,比如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等,就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然后是经营者集中。

如果几家大企业合并或者通过收购等方式集中在一起,可能会对市场竞争产生重大影响。

比如两家在某个领域占据重要份额的公司合并,可能会导致市场竞争大幅减少,从而影响行业的创新和消费者的选择。

反垄断法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对于消费者来说,反垄断法能够保障他们享受到合理的价格和多样的选择。

如果市场被垄断,企业缺乏竞争压力,可能会降低产品质量、提高价格,消费者将处于被动地位。

而反垄断法的存在,促使企业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以吸引消费者。

对于企业而言,反垄断法营造了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中小企业有机会在平等的条件下发展壮大,而大企业也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依靠创新和效率来获取竞争优势,而不是通过不正当手段排除竞争对手。

对于整个经济社会来说,反垄断法有助于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促进创新。

竞争能够激发企业的创新动力,推动技术进步和管理优化,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的生产力水平。

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

• AT&T和柯达的一体化的主要区别:一是行业特点不同。 1982年以前的电讯设备下游市场几乎都被AT&T垄断,可 以说 AT&T是电讯设备的垄断买主。而胶卷行业的用户是 分散的竞争性买主。二是柯达公司开发了一个新的产品, 尽管柯达产品的开发导致其他厂商(主要是 Berkey)的 成本增加,但是他们仍然可以生产新的产品。实际上,柯 达的行为促进了其他胶片生产厂商的进一步研究开发和技 术进步;而AT&T是 按其设备标准设计公共网络的标准, 如果其他制造商不采用AT&T的标准,其设备就无法与公 共网络连接。 因此,可以说柯达公司是利用竞争优势,而AT&T公 司是滥用市场力量,其一体化和保密是反竞争的。由此可 见,一体化行为是否违反反垄断法,主要判据是一体化企 业是否滥用市场力量,关键要分清滥用市场力量和发挥竞 争优势的区别。
• 二、垄断协议 • 1、概念 • 垄断协议,指经营者之间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 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从订立协议的目的、 协议产生的后果或影响来判断是否限制竞争) • 2、分类:(1)横向协议:指竞争者之间的限制 竞争协议;(2)纵向协议:不同经济阶段的经营 者订立的限制竞争协议(生产商对销售商或销售 商对生产商的限制)
反垄断法律制度
• 一、反垄断法概述: • 1、垄断:独占,即市场上只有一个企业从 事生产经营活动 • 2、反垄断立法宗旨 • 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 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合 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 适用范围:境内经济活动;境外的垄断行 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 • 不适用领域:1)经营者按法律法规规定行 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但滥用知识产权排除 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反垄断法; • 2)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在农 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 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协同行为,不适用 本法

什么是反垄断法

什么是反垄断法

什么是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是一种旨在保护市场竞争、防止垄断行为的法律机制。

它的目的是防止市场上的特定企业或组织滥用垄断地位,扼杀竞争和创新,从而保护消费者和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利益。

反垄断法通过限制垄断行为、监管市场竞争以及惩罚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

一、反垄断法的起源反垄断法的起源可追溯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当时出现了一系列垄断企业,如美国的标准石油公司和卡内基钢铁公司。

这些垄断企业通过控制市场和竞争对手,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和政治实力,严重扭曲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

为了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各国相继出台了反垄断法。

二、反垄断法的主要原则1. 禁止垄断协议:反垄断法禁止企业之间达成垄断协议,包括价格协议、市场分割协议以及限制商业伙伴的选取等。

这些垄断协议会限制竞争,损害其他企业的利益,因此需要受到法律的限制。

2.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法禁止市场主体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阻碍其他企业的进入和发展,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

常见的滥用行为包括限制销售、垄断价格、拒绝交易等。

3. 防止横向和纵向垄断:反垄断法旨在防止横向和纵向垄断。

横向垄断指的是不同企业之间的垄断行为,例如通过合并收购其他竞争对手,扩大市场份额。

纵向垄断则是指企业在供应链上的垄断行为,如控制供应商或分销渠道,以排除竞争对手。

三、反垄断法的实施机构各国的反垄断法实施机构不尽相同。

例如美国有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和司法部反垄断局(Antitrust Division),中国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SAMR)。

这些机构负责监督市场竞争,调查并惩罚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

四、反垄断法的意义和影响反垄断法的实施可以保护消费者和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竞争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它能够阻止垄断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垄断协议的产生,从而为其他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

反垄断法普法

反垄断法普法

反垄断法普法(原创实用版)目录1.反垄断法的基本概念2.反垄断法的重要性3.反垄断法的实际应用4.如何普及反垄断法正文反垄断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保护市场公平竞争,防止垄断行为出现,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法律。

在现代社会中,反垄断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维护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性,防止大公司通过垄断行为压制竞争对手,确保消费者的选择权和权益。

在我国,反垄断法的实际应用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比如,我国曾经对一些大型互联网企业进行了反垄断调查,防止它们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保障了市场的公平竞争。

同时,反垄断法还可以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防止其他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密等。

然而,反垄断法的普及程度仍有待提高。

许多人对于反垄断法的具体内容和作用并不了解,甚至有一些企业对于反垄断法的存在和重要性也缺乏认识。

因此,普及反垄断法显得尤为重要。

普及反垄断法,首先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积极推动。

政府可以通过举办反垄断法知识讲座、研讨会等形式,向公众和企业普及反垄断法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

同时,政府还可以加强对反垄断法的宣传,通过各种媒体平台进行广泛传播,提高公众的反垄断意识。

其次,企业也需要加强对反垄断法的学习和了解。

企业应该将反垄断法纳入员工的培训课程中,让员工了解反垄断法的具体内容和规定,防止在日常工作中触犯反垄断法。

最后,公众也需要积极参与反垄断法的学习和了解。

公众可以通过阅读反垄断法的相关书籍和资料,或者参加政府和相关部门举办的反垄断法知识讲座,提高自己的反垄断意识。

总的来说,反垄断法的普及对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障社会公众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反垄断法名词解释

反垄断法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1.哈佛学派即产业组织学派,其研究的重点是市场势力和市场竞争的关系,特别是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运行三方面的关系,并由此提出了三种可供选择的维护市场有效竞争的方案,即S-C-P方案。

2.(芝加哥学派、后芝加哥学派)3.结构Structure,指的是市场结构,包括供应方的结构(如原材料技术)、需求方的结构(如需求价格弹性、增长率、购买方法等)可以反映市场结构的因素比如:市场集中度、产品之间的区分度、企业产品多样化的程度,市场进入障碍竞争企业数量减少,将导致市场集中,影响市场绩效(价格增高、质量降低)改变市场结构:政府干预(竞争法的实施)4.行为Conduct,行为指市场上的企业采取的竞争性的行为,包括合谋、策略性的行为,还包括研发、广告、并购、降低成本、调整结构、开发新产品等。

5.绩效Performance,即市场绩效,是指市场机制的运行效果,即一个行业在多大程度上为消费者谋得福利,在绩效良好的市场中,企业以最有效率的方式生产最大程度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产品,价格反映了供求的变化。

6.需求:消费者在一定时期内在各种可能的价格水平,愿意并且能够购买的该产品的数量。

7.决定需求函数的因素:产品价格、消费者收入水平、相关产品价格、消费者偏好、消费者对价格的预期等8.需求函数:一种商品的需求数量和影响该需求数量的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

9.供给:生产者在一定时期内在各种可能的价格下愿意并且能够出售的该种商品的数量。

10.影响供给数量的因素:该商品的价格、生产的成本、生产的技术水平、相关商品的价格、生产者对未来的预期11.供给函数:所有影响这种商品供给量的因素的函数。

12.均衡:经济事务中有关的变量在一定条件的相互作用下所达到的一种相对静止的状态。

在这种状态下,所有参与者的力量能够相互制约和抵消,各方面的经济行为者的愿望都能得到满足。

13.局部均衡:单个市场或者部分市场的供求与价格之间的关系和均衡状态。

解析反垄断法了解市场竞争和反垄断行为的法律规定

解析反垄断法了解市场竞争和反垄断行为的法律规定

解析反垄断法了解市场竞争和反垄断行为的法律规定解析反垄断法:了解市场竞争和反垄断行为的法律规定反垄断法是一种旨在保护市场竞争的法律体系,在许多国家都有其相关法规。

该法律的主要目的是打破垄断,防止市场上形成过于强大的企业垄断地位,从而损害公平竞争、限制消费者选择权以及削弱创新发展。

本文将对反垄断法的基本概念进行解析,并详细介绍市场竞争和反垄断行为的法律规定。

一、反垄断法的概念反垄断法即反对垄断行为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

其核心是破坏和限制垄断经营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机制。

反垄断法旨在保护市场的自由竞争,防止垄断企业通过滥用市场主导地位而威胁其他竞争者的生存和发展。

二、反垄断法的目的反垄断法的目的是通过保护市场竞争来促进经济发展和消费者利益。

具体目标包括:1. 防止垄断形成:反垄断法旨在防止企业滥用垄断地位获得不当利益,以及阻碍其他企业进入市场。

2. 促进公平竞争:反垄断法维护公平竞争的机制,确保企业在市场上按照自身能力进行竞争,而不受垄断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干扰。

3. 保护消费者权益:反垄断法致力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消除企业对价格和质量的操纵,鼓励企业提供多样化、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三、市场竞争的法律规定市场竞争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律规定了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内容,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捆绑销售等。

这些行为旨在破坏市场公平竞争,影响消费者权益。

2. 反垄断法:反垄断法规定了禁止滥用市场地位、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的具体内容,如价格垄断、垄断协议、滥用市场优势等。

这些法规强调了企业不得通过非法手段压制其他竞争者和削弱市场竞争性的原则。

3. 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通过法律保护知识产权,鼓励企业通过创新来提高竞争力。

这一方面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另一方面也鼓励企业通过知识分享和技术交流来促进产业发展。

四、反垄断行为的法律规定反垄断行为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滥用市场地位:反垄断法规定了市场主导地位企业不得滥用其地位限制其他竞争者的行为。

什么是反垄断法

什么是反垄断法

什么是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是一种旨在保护市场竞争、阻止垄断行为和维护公正经济秩序的法律制度。

它旨在防止垄断企业通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来限制竞争、提高价格、限制生产或其他不公平行为,从而损害消费者利益和市场公平性。

本文将探讨反垄断法的定义、目的、发展背景以及相关的实施机构和典型案例。

一、反垄断法的定义反垄断法是一种由国家制定和执行的法律,旨在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它是国家对市场中潜在或实际垄断行为进行规制和干预的手段。

反垄断法主要的目标是防止垄断企业通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来限制竞争和剥夺其他企业的公平竞争权利。

二、反垄断法的目的反垄断法的目的是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利益。

具体而言,反垄断法的目标包括:1. 保护消费者权益:反垄断法旨在保护消费者利益,确保他们能够在公正的市场环境中享受更多的选择、更好的产品和服务以及合理的价格。

2. 促进市场竞争:反垄断法的核心任务是促进市场竞争,通过防止垄断企业的滥用行为,鼓励企业创新、提高效率,并为其他竞争者进入市场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3. 维护经济秩序:反垄断法旨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公正性和稳定性,防止垄断企业对市场产生过大的影响,保持市场的均衡和协调发展。

三、反垄断法的发展背景反垄断法的发展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

在这个阶段,工业革命的推动下,一些企业迅速崛起,形成了强大的垄断地位。

这些垄断企业通过控制资源和市场,限制竞争、提高价格,并获得巨额利润。

垄断行为对市场竞争、消费者利益和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消极影响。

为了应对这一现象,政府开始制定和实施反垄断法。

最早的反垄断法出现在美国,如1890年的《谢尔曼反垄断法》和1914年的《克雷顿法案》。

这些法律的实施标志着反垄断法体系的初步建立。

随后,其他国家也相继出台了自己的反垄断法,以保护市场竞争和维护公平经济秩序。

四、反垄断法的实施机构各国的反垄断法实施机构不尽相同,但通常包括以下类型的机构:1. 反垄断委员会或委员会:负责执行和监管反垄断法的机构。

反垄断法普法

反垄断法普法

反垄断法普法摘要:1.反垄断法的定义和目的2.反垄断法的主要内容3.反垄断法的重要性和应用4.如何普及反垄断法正文:一、反垄断法的定义和目的反垄断法,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是我国用于规制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一部专门法律。

该法旨在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二、反垄断法的主要内容反垄断法共分为八章,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明确了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2.垄断协议: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3.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其地位,排除、限制竞争;4.经营者集中:对经营者之间的合并、收购等集中行为进行规制,预防垄断的形成;5.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禁止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6.反垄断执法:明确了反垄断执法主体、执法程序等;7.法律责任:规定了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8.附则:包括了法律的施行日期、历史法律的处理等内容。

三、反垄断法的重要性和应用反垄断法对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反垄断执法部门查处了一系列反垄断案件,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

四、如何普及反垄断法1.加强法律宣传: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普及反垄断法律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2.企业培训:组织企业进行反垄断法培训,增强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和能力;3.执法案例解读:通过解读典型案例,帮助公众了解反垄断法的实际运用;4.完善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反垄断法律体系,提高法律的适应性和实施效果。

总之,反垄断法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什么是反垄断法

什么是反垄断法

什么是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是指为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保护消费者利益,对垄断行为进行限制和打击的一系列法律和政策措施。

反垄断法的出现和实施,旨在维护公平竞争,防止市场垄断,促进经济发展。

本文将从反垄断法的起源、目的、核心内容和在全球范围内的应用等方面展开探讨。

一、反垄断法的起源反垄断法的出现主要源于对垄断经济现象的担忧和对公平竞争原则的强调。

随着工业革命的兴起,一些企业通过掌握垄断地位,削弱竞争对手,抬高价格,限制市场自由度,从而伤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损害了市场公平性。

针对这一情况,一些国家开始出台相关法律,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利益。

二、反垄断法的目的反垄断法的目的在于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推动经济的良性发展。

通过限制垄断行为和打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反垄断法可以保护中小型企业的生存空间,促进创新和科技的进步,降低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提高消费者福利。

三、反垄断法的核心内容1. 反垄断行为的禁止:反垄断法规定了一系列禁止垄断行为的规定,如搭售、捆绑销售、垄断定价、限制竞争的独家经营协议等。

这些行为一旦构成垄断行为,将受到反垄断法的制裁和处罚。

2. 垄断权力的滥用禁止:反垄断法对滥用垄断权力进行了限制。

当一个企业拥有市场支配地位时,其行为受到更严格的监管。

反垄断法要求企业在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时,不能滥用权力,对消费者或其他竞争对手进行歧视性定价、拒绝交易或限制产品销售等。

3. 合并与并购的审查:反垄断法对企业的合并与并购活动进行审查。

当企业进行大规模合并或收购时,可能会造成市场垄断或排除竞争的现象。

反垄断法要求对这类活动进行审查,以保护市场竞争。

四、反垄断法的在全球范围的应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反垄断法在具体内容和实施方式上存在一定差异,但其核心目标都是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消费者的利益。

主要国际组织如欧盟、美国、中国等都制定了相应的反垄断法,并且积极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

什么是反垄断法

什么是反垄断法

什么是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是指为了维护市场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和推动经济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措施。

它的核心目标是打破市场垄断、防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促进公平竞争。

反垄断法通过限制合并与收购、禁止垄断行为、监管市场行为等手段,来确保市场健康运行,维护公平、公正和透明的竞争环境。

1. 反垄断法的起源和背景反垄断法的发展与工业革命及经济全球化密不可分。

随着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国际商业交流的增加,垄断行为的产生和对市场的负面影响也日益显现。

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和欧洲国家相继出台了最早的反垄断立法,奠定了反垄断法的基础。

随后,各国纷纷颁布并完善了自己的反垄断法律制度,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经济发展的需求。

2. 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是公平竞争和市场自由。

它要求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遵守诚实、公正、公平和合法的原则,不得扰乱市场秩序、限制竞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除此之外,反垄断法还追求对市场运行的整体效果进行评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利益。

3. 反垄断法的主要内容(1) 禁止垄断行为:反垄断法对企业在市场上的垄断行为进行了明确禁止,如固定价格、限制销售、垄断市场,以及操纵市场等行为。

这些限制确保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透明性。

(2) 控制合并与收购:反垄断法对企业合并与收购设立了严格的审查制度,以防止市场上出现过度集中和垄断化。

审查部门会考虑合并与收购对市场竞争造成的影响,并对涉嫌产生不利影响的企业行为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

(3) 监管市场行为:反垄断法对市场行为进行了监管,主要包括限制垄断企业的行为、防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禁止竞争限制协议等。

这些举措有助于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阻止市场力量的滥用。

(4) 维护消费者权益:反垄断法倡导保护消费者利益,禁止虚假宣传、不当竞争、不公平贸易等行为。

它通过限制企业行为,维护消费者的选择权和购买权,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反垄断法名词解释

反垄断法名词解释

反垄断法名词解释
反垄断法是规范市场竞争行为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法律规定,旨在防止市场过度集中、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一些与反垄断法相关的术语解释:
1. 垄断:指市场上只有一个或少数几家企业掌握了市场的主导地位,具有对市场价格、供应和质量的控制力。

2. 反垄断调查:指反垄断机构对企业实施了调查,以确认其是否存在垄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行为。

3.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指企业在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并利用其地位,限制其他竞争对手的市场准入、控制市场价格、限制产品销售等行为。

4. 竞争政策:指国家对市场竞争行为进行监管和规范的政策,以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 营销行为:指企业在市场中推广和销售产品或服务的行为,包括广告、促销、市场调研等。

6. 市场占有率:指企业在特定市场上的销售额占该市场总销售额的比例,也是
衡量企业市场地位的重要指标。

7. 不正当竞争: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采取不合法、不道德或欺骗性的行为,扰乱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8. 合并收购:指企业通过股权收购、资产购买或合并等方式,控制或影响市场上的其他企业,从而影响市场竞争格局的行为。

反垄断法名词解释

反垄断法名词解释

反垄断法名词解释反垄断法是一种法律机制,旨在防止垄断组织滥用其市场力量,损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

下面是对常见反垄断法名词的解释:1. 垄断:指市场上只有一个或少数几个供应商控制着整个市场,能够独自决定价格和供应量的情况。

2. 合并:指两个或多个独立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从而形成更大的企业实体。

合并可能导致市场的减少和垄断的形成。

3. 市场占有率:指一家企业在特定市场中销售额占整个市场销售额的比例。

市场占有率可以衡量企业的竞争力和对市场的控制程度。

4. 市场壁垒:指阻碍新企业进入市场,以及现有企业退出市场的各种因素,如技术壁垒、政府管制和资金需求等。

5. 水平合并:指在同一产业中两个或多个竞争对手企业相互合并,从而形成更大的企业实体。

水平合并可能导致市场份额的集中和竞争的减少,垄断的形成。

6. 纵向合并:指企业在产品或服务供应链中不同环节上的一体化,如供应商和客户之间的合并。

纵向合并可能导致市场控制权的集中和竞争的减少。

7. 不正当竞争:指企业使用不公平的手段,如虚假广告、价格欺骗和商业诽谤等,以侵害其他竞争对手的利益。

8. 垄断定价:指垄断企业通过操纵价格,以损害竞争对手、限制竞争和获取更高的利润。

9. 垄断滥用:指垄断企业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操纵价格、限制竞争或阻碍新企业进入市场,以获取不正当的竞争优势。

10. 准公共企业:指由政府控制的企业,拥有特殊的市场地位,如电力、水务和交通等领域。

准公共企业受到高度政府监管,以保护公众利益和确保公平竞争。

11. 卡特尔:指一组企业之间的合作协议,旨在限制竞争,控制价格和市场分配。

卡特尔行为通常违反反垄断法规定。

12. 潜在竞争:指尚未进入市场,但有可能进入市场,并与现有企业竞争的企业。

潜在竞争对现有企业的市场份额和利润构成威胁,可以促进市场竞争。

13. 限制竞争行为:指企业采取一系列行动,以限制其他竞争对手的市场竞争能力,如独家经销协议、拒绝交易和价格歧视等。

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

经营者集中的形式
第20条 合并型集中 控制性的集中 其他形式集中
经营者集中的法律规制
对经营者集中审查的内容和标准 申报 审查的期限和审查的内容(第27条)
(四)行政性垄断 四 行政性垄断
行政性垄断的概念
行政行垄断是行政机关或其授权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 限制竞争的行为。
表现形式
地区垄断 行政强制经营行为 歧视性行政待遇
行政性垄断依法调查 举报的,必须调查 采取措施 对执法人员的要求:保守商业秘密 被调查者的权利: 陈述意见 处理
五、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
概念 适用范围: (1)特定的经济部门 (2)产业政策特殊扶持的产业或者国家重 点项目 (3)知识产权领域
六、法律责任
主要是行政责任 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 法所得、罚款; 民事责任 赔偿 刑事责任
认定市场支配地位应考虑的因 素
第18条 第19条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表现形式
垄断高价 掠夺性定价 差别对待 强制性交易 搭售行为 拒绝交易 独家交易 (第17条)
(三) 经营者集中 三
经营者集中的概念 经营者集中
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合并、控股持股、控制人事、委 托经营或其他形式,实现市场经济集中,从而对市场 竞争产生实质性影响的行为
反垄断法
2007年8月30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于2008年8月1 日实施,共八章五十七条
学习重点
垄断行为的种类 适用除外制度 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
一、垄断的概念
从经济学的角度讲,垄断是指少数企业凭借雄 厚的经济实力对生产和市场进行控制,并在一 定的市场领域内从实质上限制竞争的一种市场 状态。 法律上关于垄断的基本含义是指各国反垄断法 中规定的、垄断主体(市场主体或行政主体) 对市场的经济运行过程进行排他性控制或对市 场竞争进行实质性的限制、妨碍公平竞争秩序 的行为。

二、反垄断法

二、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垄断的原意是独占,即一个市场上只有一个经营者。

反垄断法,顾名思义就是反对垄断和保护竞争的法律制度。

它是市场经济国家基本的法律制度。

一、世界各国反垄断立法概况反垄断法目前在我国还是一种全新的法律制度。

但美国早在一百多年前就已经颁布了这种法律。

1865年美国南北战争结束后,随着全国铁路网的建立和扩大,原来地方性和区域性的市场迅速融为全国统一的大市场。

大市场的建立一方面推动了美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另一方面也推动了垄断组织即托拉斯的产生和发展。

1879年美孚石油公司即美国石油业第一个托拉斯的建立,标志着美国历史上第一次企业兼并浪潮的开始,托拉斯从而在美国成为不受控制的经济势力。

过度的经济集中不仅使社会中下层人士饱受垄断组织滥用市场势力之苦,而且也使市场普遍失去了活力。

在这种背景下,美国在19世纪80年代爆发了抵制托拉斯的大规模群众运动,这种反垄断思潮导致1890年《谢尔曼法》(Sherman Act)的诞生。

谢尔曼法是世界上最早的反垄断法,从而也被称为世界各国反垄断法之母。

美国最高法院在其一个判决中指出了谢尔曼法的意义,即“谢尔曼法依据的前提是,自由竞争将产生最经济的资源配置,最低的价格,最高的质量和最大的物质进步,同时创造一个有助于维护民主的政治和社会制度的环境”。

从谢尔曼法问世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这期间除美国在1914年颁布了《克莱顿法》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作为对谢尔曼法的补充外,其他国家的反垄断立法几乎是空白。

然而,第二次大战一结束,形势产生了很大的变化。

首先,在美国的督促和引导下,日本在1947年颁布了《禁止私人垄断和确保公正交易法》,德国于1957年颁布了《反对限制竞争法》。

1958年生效的《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第85条至第90条是欧共体重要的竞争规则。

此外,欧共体理事会1989年还颁布了《欧共体企业合并控制条例》,把控制企业合并作到为欧共体竞争法的重要内容。

意大利在1990年颁布了反垄断法,它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中颁布反垄断法最晚的国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名词解释】
1.哈佛学派即产业组织学派,其研究的重点是市场势力和市场竞争的关系,特别是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运行三方面的关系,并由此提出了三种可供选择的维护市场有效竞争的方案,即S-C-P方案。

2.(芝加哥学派、后芝加哥学派)
3.结构Structure,指的是市场结构,包括供应方的结构(如原材料技术)、需求方的结构(如需求价格弹性、增长率、购买方法等)可以反映市场结构的因素比如:市场集中度、产品之间的区分度、企业产品多样化的程度,市场进入障碍竞争企业数量减少,将导致市场集中,影响市场绩效(价格增高、质量降低)改变市场结构:政府干预(竞争法的实施)
4.行为Conduct,行为指市场上的企业采取的竞争性的行为,包括合谋、策略性的行为,还包括研发、广告、并购、降低成本、调整结构、开发新产品等。

5.绩效Performance,即市场绩效,是指市场机制的运行效果,即一个行业在多大程度上为消费者谋得福利,在绩效良好的市场中,企业以最有效率的方式生产最大程度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产品,价格反映了供求的变化。

6.需求:消费者在一定时期内在各种可能的价格水平,愿意并且能够购买的该产品的数量。

7.决定需求函数的因素:产品价格、消费者收入水平、相关产品价格、消费者偏好、消费者对价格的预期等
8.需求函数:一种商品的需求数量和影响该需求数量的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

9.供给:生产者在一定时期内在各种可能的价格下愿意并且能够出售的该种商品的数量。

10.影响供给数量的因素:该商品的价格、生产的成本、生产的技术水平、相关商品的价格、生产者对未来的预期
11.供给函数:所有影响这种商品供给量的因素的函数。

12.均衡:经济事务中有关的变量在一定条件的相互作用下所达到的一种相对静止的状态。

在这种状态下,所有参与者的力量能够相互制约和抵消,各方面的经济行为者的愿望都能得到满足。

13.局部均衡:单个市场或者部分市场的供求与价格之间的关系和均衡状态。

14.一般均衡:一个经济社会中所有市场的供求与价格的关系和均衡状态。

15.均衡价格:该种商品的市场需求量和市场供给量相等时的价格,即供需曲线的相交点。

16.完全竞争市场:市场上有大量的买者和卖者,任何一个个体买与不买,卖与不卖,都不会对市场价格有影响,每个人都是被动的既定市场价格接受者;每个厂商提供的商品都是同质的,商品完全无差别(质量、规格、服务);所有资源具有完全流动性,厂商进入或退出一个行业是完全自由毫无困难的;信息是完全的。

17.经营者: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8.垄断:一个企业作为一种商品或者服务的攻击者或者需求者,如果它没有竞争者,那就可以说,这个企业在市场上占垄断地位,或者说这个企业所处的行业是垄断性的。

19.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垄断协议。

认定横向垄断协议的主体有两个基本特征:第一,竞争者处于同一经济层面;第二,处于同一竞争市场中,具有竞争关系。

横向垄断协议一般被称为卡特尔,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通过协议相互约定彼此不竞争,达到市场独占的效果,进而获得垄断利润,被认为是“最原始、最直接、危害最大”的垄断行为。

20.纵向垄断协议指不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垄断协议,基本特征是主体在同一产业不同经济层面、没有直接竞争关系,实践中表现为经营者与其交易相对人,存在某种交易关系。

21.协议指的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书面或者口头达成一致意见的意思表示,由此至少使其中一方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承担义务,从事一定的行为或者不作为。

22.决定,指企业之间松散的利益共同体可以被看作企业集团,企业间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订立的协议通常也被看作一个企业集团订立的决议
23.企业间的协同行为,协同行为满足两个要件:一个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存在一致行为;二是这些企业为了实现一致的行为而相互之间存在合作。

将企业间的协同行为也包含在内,是为了禁止企业之间为逃避竞争风险而在实践中的合作。

24.相关产品市场:是由能够与某种产品发生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紧密替代品所组成的市场,主要判定的是一定的空间和时间范围之内的数个商品或服务是否处于具有竞争关系的场所之内。

也就是说,相关产品市场包括消费者依据产品特征、价格和用途认为可以互换和替代的所有产品或服务。

界定相关产品市场的中心问题是确定判断商品或服务是否具有“同一性”和“替代性”的标准。

25.相关地域市场:是指在相关产品市场内的商品或服务所能展开竞争的空间范围,是发生产品或服务的供给和需求的区域,该区域内的竞争条件充分同质,据此可以将该区域与其他邻近区域区分开来。

26.相关时间市场:通常是指在相关产品市场内的商品或服务所能展开竞争的时间范围。

27.价格推荐,指供货商对销售商就起所供商品的转售价格做出没有约束力的推荐,特别是针对名牌产品的价格推荐。

28.独家销售,也称排他性的销售,是俩个企业之间订立的饿协议,起哄供货商向销售商承诺,处于转售某种商品的目的,它在某个市场或该市场的某个区域只向对方提供商品。

29.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之间通过合并、取得股份或者资产、委托经营或联营以及人事兼任等方式形成的控制与被控制状态。

【《反垄断法》第二十条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一)经营者合并;(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30.横向并购是最主要的合并方式,指的是相同或者相似产品的经营者之间的合并,这种并购的特点是直接减少或者消灭市场上的竞争者。

31.纵向并购:同一产品但处在不同生产阶段的企业之间的合并,实现从原材料到半成品到销售渠道的整合,纵向合并可以提高生产效率,节约交易成本,但是也会带来反竞争影响。

32.混合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来自于完全不同的市场,他们之间既不是竞争者也不存在买卖关系。

这种合并通常是为了改善企业间的资金流通,或者通过多样化生产减少市场风险。

33.结构性救济是指可以影响市场竞争结构的救济方式,主要指剥离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的部分业务、部分资产,或者要求其转让部分股权等。

34.行为性救济当剥离当事人部分业务或者部分资产是不可能的情况下,或者因为某些限制竞争问题不宜采取结构性救济的情况下,反垄断执法机关就得接受当事人提出的行为性救济。

行为性救济是指集中后的经营者不得采取滥用其市场优势的行为,(包括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开放其网络或者其他基础设施,许可其核心技术(包括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知识产权)终止排他性协议等)。

35.行政垄断,是指政府及其所属机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36.公共执行:政府执行反垄断的活动,即反垄断行政执法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通过行使公权力执行反垄断法,如欧盟委员会对微软公司发动的反垄断调查,作出微软公司违反欧盟竞争法的决定。

37.私人执行是指受到限制竞争行为侵害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市场主体向法院提起反垄断诉讼。

反垄断私人诉讼主要是民事诉讼,即原告指控被告有限制竞争的行为,并由此使他们受到了损害。

私人诉讼分为两种,一种是follow-onactions,另一种是standaloneactions。

38.Followonactions说的是在行政执法机关做出了决定的情况下,受到损害的企业、个人或消费者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

以政府的公共执法为前提的私人诉讼被称为“后续性私人反垄断执法”(followonactions)
39.如果没有行政机关的违法认定,原告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认定被告的违法行为,赔偿损失。

这种原告主动发动的反垄断诉讼活动,被称为独立的私人反垄断执法(Standaloneactions)
40.行政模式,是因为执行反垄断法的行政机构不仅有权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审理,而且有权
像法官那样对案件作出裁决,包括被告不执行裁决的时候有权对其进行行政制裁。

这就是说,行政机关在反垄断执法中充当了检察官和法官的双重角色。

41.司法模式:司法部(DOJ)和联邦贸易委员会(FTC)都是作为公诉人向联邦法院提起反托拉斯刑事诉讼或者民事诉讼,然后由法院对案件作出刑事或者民事的判决。

在美国反托拉斯法基本采取司法模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