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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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程序

2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程序

县乡(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程序时间: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下午一、召开乡(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各代表组召集人会议主持人: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参加人员:党委委员、各代表组召集人内容:(一)提出大会主席团组成人员建议名单:、、、、(二)提出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1、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2、代表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代表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3、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三)提出大会议程(草案):1、听取和审议乡(镇)第十四届政府工作报告;2、听取和审议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3、选举乡(镇)第十五届人大主席团主席;4、选举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副乡(镇)长。

(四)推选各代表组组长及副组长:一代表组:(17人)组长:副组长:二代表组:(14人)组长:副组长:三代表组:(14人)组长:副组长:(五)布置对几个建议名单及大会议程(草案)的讨论工作由各代表组组长主持二、召开乡(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各代表组组长及副组长会议主持人: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参加人员:党委委员、各代表组组长及副组长内容:(一)汇报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讨论情况。

(二)汇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讨论情况。

(三)汇报大会议程(草案)讨论情况。

(四)汇报各代表组组长及副组长建议名单讨论情况。

三、召开乡(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主持人: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参加人员:全体代表主持人讲:各位代表:现在举行乡(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

这次大会应出席代表 45 名,今天实到会代表名,因事、因病请假名,实到会代表超过了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可以开会。

这次预备会议的议程是:1、通过大会主席团组成人员建议名单;2、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3、通过大会议程。

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

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

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晋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晋城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晋城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晋城市202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晋城市2021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晋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晋城建设的决议草案;
八、其他。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怎样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怎样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怎样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一年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应召开一次以上会议。

怎样才能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呢?也就是说要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我们要做些什么工作呢?我个人认为,至少要分阶段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一)会前的准备工作乡镇的人代会召开之前,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应向乡镇党委提出召开会议的时间和大会议程的建议,并征得本级党委同意。

之后,要组织开好四个层次的会议:1、召开主席团会议①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②拟定会议议程草案;③研究选举事宜;④补选代表。

人大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必须补选为乡镇人大代表;乡镇长、副乡镇长可以是人大代表,也可以不是人大代表;⑤决定列席和邀请列席会议人员名单;⑥研究确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机构及其负责人和工作任务。

乡镇的人代会筹备工作机构一般应设立秘书会务组、组织议案组、后勤保卫组,明确工作任务。

各组主要工作任务是:秘书会务组:(人大副主席、党委秘书)——拟发会议通知;——起草各类报告(政府工作报告;财政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安排草案的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

此外,还有代表异动和补选情况的报告;乡镇长、副乡镇长,人大主席、副主席异动情况的报告等);——起草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和有关大会决议、决定草案;——起草主持词、领导讲话、会场纪律、大会作息时间表等;——印发大会的有关文件资料——作好会议记录、综合有关情况、写好会议总结;——会场布置及会议的服务、宣传、安排讨论地点;——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其它任务。

组织议案组:(党委组织委员、政府秘书)——起草大会的选举办法草案;——起草大会的各种名单草案(代表名单、列席人员名单、邀请列席人员名单等);——准备选举工作文件资料,各项候选人名单及其简介材料,大会公告;——设计、印制选票、票箱;——收集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起草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2021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2021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2021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2021.03.11•【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施行日期】2021.03.12•【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大机关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会议的举行第二章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三章审议工作报告、审查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第四章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选举、罢免、任免和辞职第五章询问和质询第六章调查委员会第七章发言和表决第八章公布第九章附则第一条根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会议的举行第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会议召开的日期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予以公布。

遇有特殊情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决定适当提前或者推迟召开会议。

提前或者推迟召开会议的日期未能在当次会议上决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另行决定或者授权委员长会议决定,并予以公布。

第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由上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第四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始得举行。

第五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进行下列准备工作:(一)提出会议议程草案;(二)提出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三)决定列席会议人员名单;(四)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

第六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开会日期和建议会议讨论的主要事项通知代表,并将准备提请会议审议的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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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工作程序字体:大中小 2006-2-10 11:53:00 阅读:322 次 [关闭]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工作程序(2005年12月19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一次主任会议原则同意)为了规范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服务工作,保证会议高效、有序举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程序。

第一章会议的筹备第一条作出召开代表大会会议的决定。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一般于1月份召开。

会议的筹备工作应当从上一年的11月上旬开始。

11月上旬,办公厅提出关于召开下一年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决定草案,经常委会党组研究后,由秘书长审阅报常委会党组负责同志审签,以常委会党组的名义报告省委。

决定草案的内容包括建议大会召开的日期、地点和主要议程。

省委批复后,由主任会议将决定草案列入12月份的常委会会议议程。

召开大会的决定经常委会会议通过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拟提请大会审议的重要法规案草案,应当在12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通过。

第二条就召开大会的重要事项向省委请示。

12月下旬,办公厅就关于召开大会的有关事项草拟向省委的请示,经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后,由秘书长审阅报常委会党组负责同志审签,以常委会党组的名义报告省委。

请示的主要内容是:1、大会的指导思想;2、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3、主席团和秘书长、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副秘书长、议案和法规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大会临时党组建议名单;4、法规案的有关问题;5、选举事项;6、代表可能比较关心的热点问题;7、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等。

第三条发出会议通知。

常委会会议作出决定后,办公厅起草会议通知,经分管副秘书长审阅后报秘书长审签,印发省人大代表、我省选举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一府两院”、各市人大常委会、省军区政治部、省直各部门和单位。

会议通知内容为:预告大会的开会日期和建议议程;要求报送大会主席团人选、代表团召集人名单、请假代表名单、代表变动情况;提出有关会前准备、代表来合肥报到、交通工具的安排、代表团工作人员选配等有关事项的要求;要求报送列席会议及听报告人员的名单等。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程序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程序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例会操作程序xxx乡人民政府二○○九年十二月人代会筹备工作要点一、召开主席团会议为召开好人代会例会,会前人大主席团必须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决定召开人代会的各项工作,大致内容有:(一)研究各项会务事项:1、听取补选代表工作情况报告;2、决定召开第届次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地点,并以主席团名义拟发通知;3、确定分编代表团;提出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召集人)建议名单;4、决定预备会议主持人、各项报告的报告人;5、确定大会期间的秘书组、组织组、宣传组、行政事务组的工作人员及组长;并制定各组工作职责;6、制订会议须知。

(二)讨论决定有关事项:1、提出大会建议议程;2、提出大会日程安排(草案);3、提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4、决定邀请、列席会议人员名单;5、确定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

二、组织起草大会各项报告1、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有补选任务的乡镇);2、代表变动情况报告;3、政府工作报告;4、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5、财政预决算报告;6、起草《选举办法》(草案);7、大会各项决议(草案);8、起草关于大会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三、其他准备1、会场布置;2、大会出席证、列席证制作;3、编制代表名册;4、各种会议资料准备、装袋。

四、召开大会前各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在代表报到的同时,召开各团(组)召集人会议。

主要内容:1、汇报各团(组)参加会议人员到会情况;2、熟悉了解大会日程;3、宣布会议期间的有关注意事项,熟悉会议须知。

xxx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日程(草案)(年月日乡(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xxx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文件x人字xxxx第x号关于召开xxx乡镇第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x次会议的通知×××代表: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经乡第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x次会议主席团决定,于年月日召开乡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

人代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程序

人代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程序

第二次全体会议程序
各位代表:
****乡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现在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应到代表名,出席本次会议的名,缺席名,符合法定人数,可以开会。

按照大会日程安排,本次共会议有三项议程:
一、听取乡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
二、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三、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由**同志代表人大主席团作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

现在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同志宣读大会选举办法。

请各位代表审议,有意见请发表
现在进行表决
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
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
弃权的请举手——没有
一致通过
现在进行第三项议程,请***同志宣读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请各位代表审议,有意见请发表
现在开始表决
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
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
弃权的请举手——没有
一致通过
各位代表,本次会议的议程已经圆满完成,下面通知:
1、会后继续分组讨论,内容是审议人大席团工作报告,酝酿候选人,审议各项报告的决议草案。

2、讨论点不变。

3、点主席团会议和各代表组组长按时参加,会议地点是。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汾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6.13•【字号】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号•【施行日期】2024.06.13•【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大机关正文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号)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29日通过的《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已经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6月13日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2024年5月30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29日通过的《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决定予以批准。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29日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4年5月30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和规范市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本市实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举行会议、开展工作。

第三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第四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行使职权。

第五条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程序大全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程序大全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操作程序xxx乡人民政府二○○九年十二月人代会筹备工作要点一、召开主席团会议为召开好人代会例会,会前人大主席团必须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决定召开人代会的各项工作,大致内容有:(一)研究各项会务事项:1、听取补选代表工作情况报告;2、决定召开第届次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地点,并以主席团名义拟发通知;3、确定分编代表团;提出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召集人)建议名单;4、决定预备会议主持人、各项报告的报告人;5、确定大会期间的秘书组、组织组、宣传组、行政事务组的工作人员及组长;并制定各组工作职责;6、制订会议须知。

(二)讨论决定有关事项:1、提出大会建议议程;2、提出大会日程安排(草案);3、提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4、决定邀请、列席会议人员名单;5、确定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

二、组织起草大会各项报告1、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有补选任务的乡镇);2、代表变动情况报告;3、政府工作报告;4、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5、财政预决算报告;6、起草《选举办法》(草案);7、大会各项决议(草案);8、起草关于大会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三、其他准备1、会场布置;2、大会出席证、列席证制作;3、编制代表名册;4、各种会议资料准备、装袋。

四、召开大会前各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在代表报到的同时,召开各团(组)召集人会议。

主要内容:1、汇报各团(组)参加会议人员到会情况;2、熟悉了解大会日程;3、宣布会议期间的有关注意事项,熟悉会议须知。

xxx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日程(草案)(年月日乡(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xxx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文件x人字xxxx第x号关于召开xxx乡镇第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x次会议的通知×××代表: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经乡第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x次会议主席团决定,于年月日召开乡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

[人大政协]20XX年全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程序

[人大政协]20XX年全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程序

[人大政协]20XX年全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程序XX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程序主持人:XX(20XX年7月12日上午8:30)各位代表、同志们: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到代表120名。

今天上午,因事因病请假的代表3名,实出席大会代表117 名,符合法定人数,可以开会。

列席本次会议的有:不是县十八届人大代表的县委、政府、人武部领导;人大常委会历届正职领导干部;十七届人大常委会退休退职的副主任,马管会副主任;检察院副检察长;法院副院长;县委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政府各局、委、办主要负责同志;各林牧场场长;群团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省、市驻肃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县公安消防大队、武警森林大队、县武警中队主要负责同志;自治县国有控股企业主要负责人;在肃十二届全国、省人大代表;出席县政协会议的全体委员和列席人员。

在此,我们对他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在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前夕等部门单位发来贺电、贺信表示祝贺,我们也以热烈的掌声对来电、来信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现在,我宣布,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请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请坐下。

各位代表,昨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议日程、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大会副秘书长名单、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代表提交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和本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各项材料已分发到了各位代表手中,请各位代表认真审阅并严格遵守和执行。

今天大会的执行主席是:今天上午的全体会议共有四项议程:1、听取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听取自治县20XX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XX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3、听取自治县20XX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4、听取关于自治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县政府县长高洪作政府工作报告。

......现在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县发改委主任黄敬作自治县20XX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XX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现在进行第三项议程,请县财政局局长万刚作自治县20XX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各位代表、同志们,自治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自治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已印发给大家,大会不再报告,由各团组织代表和列席人员直接审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1992.04.03•【文号】主席令第56号•【施行日期】1992.04.03•【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人大机关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2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6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代表的职权,履行代表的义务,发挥代表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法律规定选举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第三条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第四条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第五条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被罢免的代表有权出席罢免该代表的会议申诉意见或者书面申诉意见。

第六条代表依照本法的规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

国家和社会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保障。

第二章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第七条代表应当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行使代表的职权。

第八条代表参加大会全体会议、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

代表可以被推选或者受邀请列席主席团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发表意见。

乡镇人代会程序

乡镇人代会程序

乡镇人代会程序方组织法第1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这一条规定的法律意义在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不是只能举行一次,而是必须举行一次以上,不能一次都不举行。

按照这一条的规定和以往的惯例,现在正是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时期。

同时,由于去年全县进行了乡镇领导班子交叉任职的改革,这一改革的成果也需要在今年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予以确认。

因此,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当前的主要工作就是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从我们以往了解的情况来看,大多数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开得都比较规范,但也有少数乡镇因种种原因,在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时有一些不很规范的地方,甚至有违法的地方。

为了进一步规范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程序,确保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合法、有序地进行,现综合地方组织法关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规定和我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实践中形成的惯例,提供一个规范性的程序,供各乡镇在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时参考。

一、会议开幕前的准备工作(一)召开主席团会议研究决定大会有关事宜召开主席团会议,研究决定的主要内容有:1、确定大会开幕及代表报到的日期和地点(会期一般为一天,可以多于一天,最好是一天半,但不能少于一天)。

2、研究拟定大会议程、日程草案。

3、研究拟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议案审查委员会、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名单草案。

需要说明的是,有的乡镇在召开人代会的时候,模仿县人代会的做法,只拟定了议案审查委员会和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会,而没有拟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这种做法是不妥当的。

因为县人代会之所以没有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是因为县人大常委会设立的有一个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乡镇在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时候,如果没有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则无法向大会报告闭会期间代表的变动情况,也无人审查代表的变动是否合法。

4、研究大会的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主要包括不是代表的党委成员、政府领导人员及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上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本乡镇有威望的老同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提出和审议议案的程序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提出和审议议案的程序2

------华夏教育资源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提出和审议议案的程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议案,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有关部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事原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提出议案的一般程序: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议案的一般程序为:提案人向会议提出关于议案的说明;各代表团全体会议、代表小组会议对议案进行审议;主席团可以将议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报告,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表决议案采取投票方式、举手方式或者其它方式,由主席团决定。

经表决,议案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宪法的修改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采取投票方式表决,由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各代表团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的时候,有关机关应当派负责人员到会,听取意见,回答代表提出的询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3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1/10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决定。

-------华夏教育资源库。

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

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

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一、会议召开1. 会议召开时间: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规定,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闭幕后,人大常委会应当在闭幕后的十五日内召开会议。

在必要情况下,可以由常委会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2. 会议召开地点:人大常委会议一般在北京市召开,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其他地方召开。

3. 会议召开方式:人大常委会议可以采取集中会议、分散会议、视频会议等方式召开。

二、会议议程1. 会议议程的确定:人大常委会议议程由常委会主任会同常委会副主任和秘书长确定。

常委会主任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议程。

2. 会议议程的公布:人大常委会议议程应当在会前公布,并告知全体常委会委员。

3. 会议议程的修改:人大常委会议议程的修改应当经过全体常委会委员的讨论和表决,并由常委会主任宣布。

三、会议主持1. 会议主持人:人大常委会议由常委会主任主持。

在常委会主任不能主持会议的情况下,应当由常委会副主任或者秘书长代理主持。

2. 会议主持人的职责:主持会议的人应当严格按照议程主持会议,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

四、会议表决1. 表决方式:人大常委会议可以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投票表决等方式进行表决。

2. 表决结果的确定:表决结束后,主持人应当宣布表决结果,并记录在会议记录中。

五、会议记录1. 会议记录的制定:人大常委会议应当制定会议记录,并在会后及时公布。

2. 会议记录的内容: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议程、表决结果等内容。

六、会议保密1. 会议保密原则:人大常委会议应当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保守会议的机密性。

2. 会议保密措施:会议记录应当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泄露。

会议结束后,会议材料应当及时归档,不得外传。

以上就是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相关内容。

在实际工作中,常委会委员应当认真遵守会议规则,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为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福祉做出积极贡献。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程序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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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听取和审议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
3、审查、批准乡镇财政预决算报告。
4、听取大会主席团关于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5、选举。
6、其他事项。
二、出席会议人员:
乡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三、列席会议人员:
四、请出席、列席会议人员于月日上午时到报到。
五、请参加会议的人员安排好工作,按时出席会议。
3、编制代表名册;
4、各种会议资料准备、装袋。
四、召开大会前各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
在代表报到的同时,召开各团(组)召集人会议。主要内容:
1、汇报各团(组)参加会议人员到会情况;2、熟悉了解大会日程;3、宣布会议期间的有关注意事项,熟悉会议须知。
xxx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日程(草案)
(年月日乡(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
现在就×××同志的辞职请求进行举手表决:
同意同志辞去职务的请举手。请放下。
不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
弃权的请举手请放下。
一致通过。(或超过半数以上通过)。
现在进行第四项议程:通过大会议程。
各位代表,根据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主席团建议,本次大会的主要议程有项:
1、听取和审议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
十、选举中如发生本办法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研究决定处理办法。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乡(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乡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及秘书长名单
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
(按姓名笔划为序排列)
秘书长:
乡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次会议主席团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中国共产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为中国共产党最高权力机关。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

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一)职权(1)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2)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3)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4)修改党的章程;(5)选举中央委员会;(6)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大会具体工作承担方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期间,负责领导和主持代表大会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党代表大会主席团。

大会主席团的任务:按照大会议程主持大会,组织大会的报告和讨论,主持大会的选举工作,组织代表讨论,通过大会的决议。

由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新一届中央委员会,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它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三)代表产生程序1、确定代表选举方案方案包括代表人数、比例、构成和选举办法等。

每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前,中央委员会要就下次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办法提出方案,主要包括:1、根据党员人数按照一定比例确定代表人数。

十五大的代表名额为2050人,中央特邀代表60人;十六大的代表2120名。

2、根据国内外形势、党的中心任务及党员队伍构成的变化,确定代表的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民族等的比例。

2、代表候选人酝酿提名:代表名额的人数、比例、构成分解到各选举单位后,各选举单位自下而上、几上几下地推荐(选举)确定候选人名单。

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充分体现党内民主原则。

现任中央领导人也不是下届代表大会的当然代表,得由有关选举单位提名、选举才能成为代表。

正式选举代表在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前半年左右,各选举单位自下而上地推荐、选举本单位的党的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的代表(相当于“选举人”)。

然后召开本选举单位党的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从确定的候选人中差额选举出席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

人民代表大会会制度(板书)

人民代表大会会制度(板书)

、第三章人民代表大会会制度(板书)一、教学目的与要求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全国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程序、罢免程序以及代表的职权的有关规定。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员会的主要职权。

4、民族自治地方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主要职权。

5、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资格规定。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表决程序。

二、重要概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三、教学方法面授四、教学时数30分钟五、教学步骤第一节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板书)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重点)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反映了中国的国家性质。

第二、在整个国家的政治体系中具有“根本性”的权力渊源地位。

第三、是“人民”行使统治和管理国家政权权力的具有相对低成本和较高可接近性的机构。

第四、丰富内涵也决定了它具有一种“根本性”。

第五、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性‘还在于它与西方议会民主制具有根本的区别。

二、人民代表大会必须接受和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1、宪法的基本精神之一是强调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

2、中国共产党对人大领导主要体现在两个层次上。

第一,在宪法层次;第二,在具体运作的各个环节上。

三、人民代表大会是实行人主集中制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的民主集中制性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2、民主集中制表现在为人民代表与大会以及与人民代表大会内部其他组织机构之间的相互关系。

3、“民主集中”在大会期间大致经历两个层次的运作:第一层次是代表小组、代表团的民主集中过程;第二层次是主席团对各代表团的“民主集中”过程。

第二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板书)一、代表的任职资格:按照法律规定。

二、代表职权(一)、会内职权:1、提出议案权;2、提出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3选举和决定任命投票权;4、提出人事罢免案的权利;5、提出质询案和进行询问权利;6、调查提议权;7、表决权;8、负责权。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组织制度和工作程序立法历史沿革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组织制度和工作程序立法历史沿革

2020年8月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以下简称《全国人大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以下简称《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并于2020年8月17日至9月3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距离我国1982年公布施行的《全国人大组织法》和1989年公布实施《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已经分别过去了39年和32年。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其制度设计的完备程度与运行实效是我国人民民主与法治发展的“晴雨表”,《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以下合称“一法一规则”)作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职权和议事程序的基本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制度保障。

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制度探索始终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

值此“一法一规则”修改之际,有必要对其历史沿革进行梳理。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制度和工作程序立法状况的历史进程,可以将其立法沿革大致分为改革开放之前工作程序惯例化阶段和改革开放之后专门化立法阶段两个阶段。

一、改革开放之前工作程序惯例化阶段1.《共同纲领》时期(1949年至1954年)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共同纲领》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并付之以行使国家权力的职权。

”依据《共同纲领》规定,从新中国成立到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职权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行使。

因而1954年之前,我国并不存在全国人大运行的实践,相关组织制度和工作程序主要体现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这两个承载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权能的主体上。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3.05•【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说明——2021年3月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XXX各位代表:我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说明。

一、修改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

全国人大议事规则是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基本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制度保障,是宪法有关规定的立法实施。

我国宪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织和工作程序由法律规定。

”1989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议事规则。

这部法律的颁布施行,对于保障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推动人大制度、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

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必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修改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全国人大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

(一)修改全国人大议事规则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全国人大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乡镇人大会议程序

乡镇人大会议程序

乡第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程序一、会议的议程1、听取和审议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并做出相应的决议;2、审查和批准本乡镇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做出相应的决议;3、听取和审议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并做出相应的决议;4、选举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乡镇长、副乡镇长。

二、会议程序(一)召集人会议( 3 日下午 3 点30)1、说明大会的任务、目的、要求和注意事项;2、说明大会议程草案和主席团名单草案;3、说明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4、宣布代表团划分及团长、副团长建议名单。

(二)预备会议( 3 日下午 4 点)1、选举大会主席团;2、通过大会议程;3、通过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4、主持人讲应注意的事项和要求。

(三)预备会后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3 日下午 4 点30 分)1、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2、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3、通过大会日程(草案);4、决定大会议案截止时间;5、决定大会议案、决议表决办法;6、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四)第一次全体会议( 4 日上午8 点30 分)1、宣布大会开幕;2、奏国歌;3、听取乡长关于乡人民政府工作报告;4、听取乡政府副乡长关于乡镇财政预算和决算执行情况的报告;5、听取乡人大主席关于乡人大主席团的工作报告;6、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安排代表审议、讨论)(五)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4 日上午9 点30 分)1、听取各代表团审议乡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乡财政工作报告和乡人大工作报告情况的汇报;2、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决议(草案);3、提名人大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候选人名单;4、讨论提出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安排代表审议、讨论)(六)议案审查委员会会议听取大会议案组负责人关于本次大会收到的议案件数、种类的情况并提出议案审查报告(草案)。

(七)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4 日上午10 点30 分)1、听取各团审议讨论情况的汇报;2、通过议案审查报告;3、通过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4、通过正式候选人名单;5、通过大会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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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工作程序字体:大中小 2006-2-10 11:53:00 阅读:322 次 [关闭]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工作程序(2005年12月19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一次主任会议原则同意)为了规范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服务工作,保证会议高效、有序举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程序。

第一章会议的筹备第一条作出召开代表大会会议的决定。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一般于1月份召开。

会议的筹备工作应当从上一年的11月上旬开始。

11月上旬,办公厅提出关于召开下一年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决定草案,经常委会党组研究后,由秘书长审阅报常委会党组负责同志审签,以常委会党组的名义报告省委。

决定草案的内容包括建议大会召开的日期、地点和主要议程。

省委批复后,由主任会议将决定草案列入12月份的常委会会议议程。

召开大会的决定经常委会会议通过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拟提请大会审议的重要法规案草案,应当在12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通过。

第二条就召开大会的重要事项向省委请示。

12月下旬,办公厅就关于召开大会的有关事项草拟向省委的请示,经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后,由秘书长审阅报常委会党组负责同志审签,以常委会党组的名义报告省委。

请示的主要内容是:1、大会的指导思想;2、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3、主席团和秘书长、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副秘书长、议案和法规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大会临时党组建议名单;4、法规案的有关问题;5、选举事项;6、代表可能比较关心的热点问题;7、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等。

第三条发出会议通知。

常委会会议作出决定后,办公厅起草会议通知,经分管副秘书长审阅后报秘书长审签,印发省人大代表、我省选举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一府两院”、各市人大常委会、省军区政治部、省直各部门和单位。

会议通知内容为:预告大会的开会日期和建议议程;要求报送大会主席团人选、代表团召集人名单、请假代表名单、代表变动情况;提出有关会前准备、代表来合肥报到、交通工具的安排、代表团工作人员选配等有关事项的要求;要求报送列席会议及听报告人员的名单等。

按照《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的规定,做好公民旁听会议的相关工作。

每次会议允许20名以下公民旁听。

第四条汇总提出各项人选建议名单。

12月底,办公厅对反馈的名单进行汇总,提出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及各代表团召集人、临时党支部负责人、列席人员、听报告人员的建议名单。

同时汇总代表请假、变动情况,以及代表团分组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做法,大会列席人员的范围一般包括:省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省辖市市长;出席省政协会议的委员;我省选举的全国人大代表;省委副秘书长、省委部门和群众团体主要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直属机构和议事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正厅级副职;中央在皖厅级以上单位、在肥部队院校和部属高校主要负责同志。

上述列席人员,如果已是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所在单位不再派人列席;如果列席单位没有正职,可派一位主持工作的副职列席。

列席人员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单位在合肥以外的列席人员,所在市代表团安排食宿,列席大会并参加代表团活动;二是其他列席人员只列席大会,不安排食宿,不参加代表团活动(省政府统一组织听取审议意见的除外)。

大会列席人员名单提请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

大会听报告人员的范围一般包括:省委、省人民政府管理的厅级行政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省人民政府参事;在肥省属本科院校主要负责同志;在肥省委管理主要负责同志的大型企业主要负责同志。

除省政府参事外,上述听报告单位中如果已有省人大代表、全国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不再派人听报告。

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参加听取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到各市代表团听取审议意见。

听报告人员的名单由大会秘书处批准。

第五条组建大会秘书处。

大会设立秘书处,在大会秘书长领导下,办理大会主席团交办的事项,处理会议日常事务。

大会秘书处由大会秘书长和副秘书长若干人组成。

秘书长由主持常委会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兼任,人选提请大会预备会议选举;副秘书长人选根据会议议程和筹备工作需要确定,一般由常委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省委、省政府各一位副秘书长,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各一位负责同志担任大会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人选由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大会秘书处于11月下旬组建,下设会务组、材料组、简报组、组织组、宣传组、总务组、信访组、警卫组、住地联络组、计划和预算审查办公室、议案和法规案办公室。

有立法任务时,设立法制委员会办公室。

各组(室)组长(主任)、副组长(副主任)人选由常委会秘书长提名,报拟任的大会秘书长审定。

大会秘书处各组(室)按照《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秘书处工作细则》开展工作。

第六条开好大会秘书处的两次筹备工作会议。

关于召开大会有关事项的请示经省委批准后,大会秘书处召开第一次筹备工作会议(一般在11月底)。

会议由拟任的大会秘书长主持,参加人员为拟任的大会副秘书长、秘书处各组(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会议主要内容是:1、通报大会的指导思想、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2、宣布大会秘书处及各组(室)负责人名单和职责、任务;3、对大会的筹备工作提出要求。

会后,大会秘书处各组(室)根据筹备工作的要求制订各自工作计划,报大会秘书处。

12月下旬,大会秘书处召开第二次筹备工作会议,听取各组(室)筹备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检查会议各项准备工作,再次进行动员,提出要求。

第七条大会秘书处与有关部门进行工作协调。

12月中旬,大会秘书处负责人就大会的日程安排、有关活动、提交各项工作报告和议案的时间、提供代表可能比较关心的热点问题的有关材料、“两会”日程的衔接等,分别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保证大会高效有序地进行。

第八条为代表举办通报会。

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前,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请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向在肥的省人大代表通报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和审判、检察工作的基本情况,会后将通报材料印发其他省人大代表。

第九条将法规草案印发代表,提前做好审议准备。

大会举行的一个月前,常委会综合办事机构将准备提请大会审议的法规草案印发代表,征求意见,便于代表提前做好审议准备。

第十条举行常委会会议,为大会召开作最后准备。

1月上旬召开常委会会议,为大会作最后准备。

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通过大会议程草案,提请大会预备会议通过;2、提出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提请大会预备会议选举;3、决定大会列席人员名单;4、通过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由常委会予以公告;5、通过常委会工作报告(稿),提请大会审议。

第十一条开好代表团先遣工作人员会议。

大会召开的5日前,各代表团的先遣工作人员报到。

大会秘书处召开先遣工作人员会议,由拟任的一位大会副秘书长主持,参加人员为拟任的大会副秘书长、秘书处各组(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会议主要内容是:1、有关组(室)负责人通报会议安排和组织情况;2、部署代表报到和后勤、安全保卫、文件管理等工作;3、分发大会议程、日程草案、日程工作用本、秘书处各组(室)负责人名单。

会后,各代表团先遣工作人员领取各种会议证件、房卡、餐券等,进入各代表团住地。

大会秘书处各组(室)进入办公地点,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

大会总值班室收集编印联络表,内容包括省领导及秘书住房号、联系电话,各代表团住地、会场安排,各代表团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住房号、联系电话,大会秘书处及各组(室)负责人住房号、联系电话等。

第十二条组织代表报到。

会议召开的2日前,代表到各代表团住地报到。

会务组要及时统计汇总代表报到的情况,向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报告,并组织常委会领导同志分头到住地看望代表。

第二章大会开幕前的重要会议和活动第十三条代表团召集人会议。

大会秘书处召开各代表团召集人会议。

会议由拟任的大会秘书长主持,参加人员为省委、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省政府秘书长,各代表团召集人,大会秘书处各组(室)负责人。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1、通报大会指导思想和日程安排;2、提出开好大会的具体要求;3、就需要各代表团配合做好的工作作出部署;4、介绍政府工作报告(稿)起草情况和有关内容。

第十四条代表团党员负责人会议和“两会”中共党员会议。

代表团党员负责人会议和“两会”中共党员会议,由省委办公厅提出安排方案,会务组协助做好相关会务工作。

第十五条代表团全体会议。

大会召开的1日前,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由代表团召集人主持会议,推选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然后由代表团团长主持,召开代表团全体会议,主要内容是:1、审议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2、审议大会议程草案;3、审议议案和法规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组织组会前印发主席团和秘书长、议案和法规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简介表。

各代表团推选和审议的情况,由会务组、组织组分别负责收集、综合,印发省领导、各代表团、大会秘书处及各组(室)。

第十六条代表团临时党支部会议。

代表团全体会议结束后,召开代表团党员会议,主要内容是:1、成立临时党支部,选举书记、副书记;2、传达省委领导同志在代表团党员负责人会议上的讲话精神;3、过一次党的组织生活,从政治上、组织上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

临时党支部负责人名单由组织组负责收集、综合,印发省领导、各代表团、大会秘书处及各组(室)。

第十七条大会预备会议。

大会召开的半日前,召开预备会议,主要议程是:1、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2、通过会议议程;3、通过议案和法规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预备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主持,常委会主任为主持人,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在主席台就座。

每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由上一届省人大常委会主持。

第十八条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大会预备会议结束后,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主要议程是:1、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2、决定全体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3、决定大会副秘书长人选;4、决定会议日程;5、决定议案及建议、批评、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决定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日期等。

如有选举事项时,要提出选举办法草案和总监票人、监票人产生办法;如有常委会会议接受辞职请求、罢免职务等向人代会备案的事项,应在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进行通报。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召集并主持,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在主席台就座。

第十九条代表阅读文件。

大会预备会议结束后,材料组即将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我省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的报告等文件印发全体代表和列席人员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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