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主要风险及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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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的漏洞及欺诈

买卖合同的漏洞及欺诈

买卖合同的漏洞及欺诈在商业活动中,买卖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规范交易行为的重要法律文件。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买卖合同中可能存在漏洞,甚至可能出现欺诈行为,给交易双方带来严重的损失。

接下来,让我们深入探讨一下买卖合同中常见的漏洞及欺诈手段。

一、买卖合同中的常见漏洞1、条款不清晰合同中的条款表述模糊不清是常见的漏洞之一。

例如,对于商品的质量标准、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没有明确具体的约定。

这可能导致在履行合同时双方产生争议,无法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违约责任不明确如果合同中对于违约行为的界定以及相应的责任承担方式规定不清晰,那么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能难以获得有效的赔偿或救济。

3、争议解决条款不完善缺乏明确有效的争议解决方式,如选择仲裁还是诉讼,以及具体的仲裁机构或管辖法院等。

这会使得在发生争议时,双方在解决途径上产生分歧,拖延问题的解决。

4、法律适用条款缺失没有明确规定合同适用的法律,可能导致在处理纠纷时依据不同的法律而产生不同的结果。

5、知识产权条款疏漏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交易,如专利、商标、版权等,如果合同中没有对相关权利的归属、使用范围和保护措施进行明确约定,可能引发知识产权纠纷。

二、买卖合同中的欺诈手段1、虚假陈述卖方故意夸大商品的质量、性能、价值等,或者隐瞒商品的缺陷、瑕疵,使买方在错误的认识下签订合同。

2、假冒伪劣商品卖方以假冒伪劣商品冒充正品,欺骗买方支付高价。

3、合同陷阱设置一些看似公平合理,实则对买方不利的条款,如苛刻的退货政策、不合理的免责条款等。

4、主体欺诈一方以虚假的身份或不存在的主体与对方签订合同,骗取财物后消失无踪。

5、价格欺诈通过操纵价格、虚报成本等手段,使买方支付远远高于合理价格的款项。

三、如何防范买卖合同的漏洞及欺诈1、仔细审查合同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仔细审查合同的每一个条款,确保条款清晰、明确、公平合理。

对于不理解或有疑问的条款,应及时咨询专业人士。

买卖合同中风险责任的负担7篇

买卖合同中风险责任的负担7篇

买卖合同中风险责任的负担7篇篇1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在进行商品交易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为明确各方在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责任负担,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一、风险定义及范围1. 风险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或延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政策变化等。

2. 双方应明确区分商业风险与风险责任的界限。

商业风险是指因市场变化、价格波动等商业因素导致的交易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风险责任则指因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损失应由哪一方承担。

二、风险责任的确定原则1. 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诚信的原则确定风险责任的承担。

2. 在合同签订前,双方应充分了解并评估交易背景及相关风险。

若一方隐瞒了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重要信息或故意不履行披露义务,则应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3. 因买方原因导致的延迟交付或违约行为引发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因卖方原因导致的延迟交付或违约行为引发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1. 若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延误的,双方应及时沟通并协商解决方案。

在此期间产生的损失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分担。

2. 若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风险责任。

若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违约行为,双方应协商解决。

3. 若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特殊约定,应按照约定分担风险责任。

如合同未作特殊约定,则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1. 双方应明确商品交付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在商品交付过程中发生的风险,按照双方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2. 双方应确保交易商品的品质符合合同约定。

若因商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由卖方承担相应风险责任。

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积极沟通并保持诚信合作。

若因沟通不畅或故意隐瞒信息导致合同履行受阻,由责任方承担相应风险责任。

4. 若因政府政策变化导致合同履行受阻,双方应及时了解政策变化并协商解决方案。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详解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详解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详解在商业活动中,买卖合同是最为常见和重要的合同之一。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买卖合同中往往隐藏着诸多法律风险,如果不加以防范,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防范买卖合同中的法律风险,本次讲座将从多个方面进行详细的讲解。

一、买卖合同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它是市场经济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交易形式,涉及到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领域。

买卖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它是保障交易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

通过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可以避免在交易过程中出现争议和纠纷。

其次,买卖合同对于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它为市场交易提供了统一的规则和标准,有助于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二、买卖合同中的常见法律风险1、合同主体风险合同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买卖合同能否有效成立的关键。

如果与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主体签订合同,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者无法履行。

例如,与未成年人、无营业执照的个人或者单位签订合同,就存在较大的风险。

2、合同条款风险合同条款不清晰、不完整、不公平,是买卖合同中常见的风险之一。

例如,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等条款约定不明,容易引发争议。

此外,违约责任条款不明确或者过于苛刻,也可能对一方造成不利影响。

3、标的物风险标的物的质量、数量、权属等方面存在问题,也会给买卖合同带来风险。

例如,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数量不足,或者标的物存在权利瑕疵(如已被抵押、查封等),都会影响买受人的权益。

4、履行风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风险,如出卖人迟延交付、买受人迟延付款、标的物运输途中受损等。

此外,不可抗力、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因素,也可能影响合同的履行。

5、证据风险在买卖合同纠纷中,证据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风险控制和预防机制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风险控制和预防机制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风险控制和预防机制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升温,二手房买卖合同也成为许多人关注的焦点。

由于房屋交易是一项重大的经济交易,买房者需要仔细考虑并制定一份详细的买卖合同,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在签订合同时,许多人常常会忽略一些细节问题,这往往会导致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因此,在此文章中,我们将讨论二手房买卖合同的风险控制和预防机制。

一、合同的明确性要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最重要的即是合同的明确性。

合同应该详细说明出售方和购房方的身份信息、房屋具体地址和面积、交易价格、交易时间等重要内容,防止出现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不同意见或解释差异。

合同还应该包括各方义务责任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情况下可能发生的后果。

只有一份全面、具体、清楚的买卖合同才能有效地防范合同风险。

二、产权的合法性在房屋交易过程中,要确保所购买的房屋产权真实、合法、有效。

购房人需要检查房屋的权属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完备。

如果购房人不熟悉法律,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在购买过程中不会产生任何法律风险。

此外,购房人还需要查询该房屋是否被质押或查封等不良记录,防止因此产生纠纷。

三、交易款项的保障在房屋交易的过程中,为了防止交易款项的风险,双方应该选择一个安全的交易方式。

例如,对于交易款项,建议使用银行转账方式付款,并在转账时填写明细信息,确保交易的安全和合法性。

此外,双方可以选择在签署合同时,将交易款项存入第三方中介机构的托管账户中,并由第三方机构监管,确保交易款项的安全。

四、不可抗拒因素的情形不可抗拒因素是指合同履行中出现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形,例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

在此情况下,买卖双方应该及时协商解决,避免由此产生纠纷。

如果无法解决,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采取相应的仲裁或法律诉讼方式解决。

五、违约情况的处理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需要对违约情况进行详细的说明,明确违约方应该承担的违约责任。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详解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详解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详解在商业活动中,买卖合同是最为常见和重要的合同之一。

然而,由于合同条款的不清晰、法律规定的不熟悉等原因,买卖合同往往隐藏着各种法律风险。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防范这些风险,本次讲座将对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进行详细的讲解。

一、买卖合同的基本概念和要素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其要素包括:买卖双方的主体信息、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方式、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

主体信息要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如果一方主体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

标的物的描述要清晰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比如,对于货物的规格、型号、产地、材质等要有详细的约定。

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也要明确,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支付的时间节点是什么,都需要在合同中清楚写明。

二、买卖合同常见的法律风险1、合同主体风险如果与不具备合法资质或者信誉不良的主体签订合同,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对方违约后难以追究责任。

因此,在签订合同前,要对对方的主体资格、经营范围、信誉状况等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

2、质量条款风险质量条款是买卖合同中的关键条款之一。

如果质量标准不明确,或者对于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没有约定,一旦出现质量纠纷,将难以确定责任和解决争议。

3、交付风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约定不明确,可能导致货物延误交付、交付地点错误等问题,从而影响合同的履行和双方的利益。

4、价款支付风险如未约定清楚支付方式、支付时间、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等,可能会出现买方拖延支付价款或者拒绝支付价款的情况。

5、违约责任风险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或者不合理,可能导致一方违约后,另一方无法获得有效的赔偿或者救济。

6、争议解决风险如果没有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仲裁或者诉讼)和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一旦发生争议,可能会增加解决争议的成本和时间。

三、买卖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1、审查合同主体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核实其主体资格和经营范围。

买卖合同风险如何防范

买卖合同风险如何防范

买卖合同风险如何防范对合同纠纷进行事前预防显的尤为重要,如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对合法及风险漏洞进行严格审查,可以减少甚至避免未来合同履行期间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买卖合同是存在一定风险的,那么买卖合同有什么风险呢?买卖合同风险如何防范?针对这些问题,小编整理了有关买卖合同风险如何防范的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的除外。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1、基本规定,交付时转移(简易交付的从合同生效,托运邮寄的从手续)2、特殊规定所有权保留:交付主义试用买卖:出卖人负担在途买卖: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负担一方,由违约方承担3、不动产:实际交付时转移4、其他合同质押:不可抗力等风险由质押人承担,但同时质押权人丧失质押权(有),转为普通债务租赁:出租人承担,可要求减少或不支付租金,并可解除合同货运:托运人或收货人负担,承运人丧失运费(适用保管,仓储,行记,委托,居间)承揽:提供原料者承担(丧失酬金),成品适用交付主义5、孳息归属:买卖合同采交付主义其他合同:一般归原物所有人相关法条: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买卖合同中的陷阱及欺诈行为及风险防范

买卖合同中的陷阱及欺诈行为及风险防范

买卖合同中的陷阱及欺诈⾏为及风险防范买卖合同中的欺诈⾏为有哪些?法律⽅⾯是如何进⾏规定的?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买卖合同中的陷阱及欺诈⾏为有哪些1、主体没有订⽴合同的资格,没有实际履⾏能⼒。

主要表现为:订⽴合同的⼀⽅没有提供法⼈资格证明;合同⼀⽅提供的《企业法⼈营业执照》为副本或复印件,是伪造的证明;合同⼀⽅提供了正式的《企业法⼈营业执照》但其实际虚报注册资本,⽆实有资⾦,并没有实际履⾏能⼒;合同⼀⽅在订⽴合同时虽提供了正式的《企业法⼈营业执照》,但因未参加⼯商局年检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2、代理⼈超越代理权限,以被代理⼈名义签订买卖合同。

在买卖合同的签订中,经常有代理⼈以被代理⼈我名义签订合同的情形,在被代理⼈的授权范围内,代理⼈所签订的合同的权利及义务应由被代理⼈承受。

但代理⼈超越代理权限或代理权受权期限已届满后所订⽴的合同,未经被代理⼈追认,由⾏为⼈承担。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能会给合同另⼀⽅当事⼈造成损失。

因此,对代理⼈签订合同应对其代理权进⾏了解。

对于对⽅业务员或经营管理⼈员单位订⽴的合同,应注意了解对⽅的授权情况,包括授权期限、授权范围、所开⽴介绍信的真实性对⾮法定代表⼈的⾼级管理⼈员,如副总经理、董事长等,应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权。

3、标的物为法律禁⽌或限制流通物。

在买卖活动中当事⼈不了解买卖物品在法律上有⽆限制、禁⽌买卖的规定,盲⽬签订合同却因标的物为法律禁⽌流通物或限制流通物,⽽导致合同的⽆效。

4、在买卖合同中的恶意履⾏。

签订了⼀份内容齐备、详尽完善的合同并不代表没有任何风险,在实际履⾏中有可能出现恶意履⾏的情况,⼀般有:借⼝产品质量差⾯拒付货款;产品有质量问题⾯故意不告知;在发⽣多交货是不予通知;在对⽅履⾏不符合约定时,不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

对合同进⾏恶意履⾏的情况⾮常复杂,但在订⽴合同时如能进⾏积极的事前防范将极⼤减少合同风险。

买卖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6篇

买卖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6篇

买卖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6篇篇1一、买卖合同概述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为实现货物交易而达成的约定。

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买卖标的、数量、质量、价格、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本文旨在提醒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需关注以下重要注意事项。

1. 买卖标的(1)双方应明确约定买卖标的,确保标的物具体、明确,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注意核查标的物的所有权状况,避免购买侵权物品或非法物品。

(3)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约定,确保符合使用需求。

2. 数量与计量(1)准确约定买卖数量,避免产生争议。

(2)明确计量方法,确保计量的准确性。

(3)注意计量单位的选用,避免混淆不同计量单位导致的误解。

3. 价格与支付方式(1)明确约定价格,包括单价、总价及支付方式等。

(2)注意货币种类及汇率问题,避免因货币问题产生纠纷。

(3)明确支付时间、地点及方式,确保支付安全、便捷。

4. 履行方式(1)明确交货方式、地点及时间,确保货物按时送达。

(2)约定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避免运输过程中的纠纷。

(3)注意货物的包装要求,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5. 验收与质量保证(1)明确验收标准、方法及期限,确保买方能够及时进行验收。

(2)约定质量保证期限及保修责任,保障买方权益。

(3)对售后服务的提供进行约定,包括退换货、维修等。

6. 违约责任与风险承担(1)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数额,确保合同得到有效履行。

(2)约定风险承担原则,明确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的损失承担方式。

(3)注意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条件及程序,确保合同在必要时能够得到解除。

7. 争议解决方式及法律适用(1)明确争议解决方式,包括诉讼和仲裁等。

(2)约定法律适用,避免产生法律冲突。

四、附录以下是本次买卖合同的相关附件:(根据实际需要在该处添加附件如:标的物照片、质量标准文件等)附件一:标的物照片附件二:质量标准文件(请根据实际需要添加相应的附件以支持合同条款的履行和证明)以上为本次关于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的合同协议内容希望能对大家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如何防范合同风险

如何防范合同风险

如何防范合同风险合同风险其实指的就是由于合同一方或者双方的当事人导致的损失,指的是各种非正常的损失。

那么面对合同的风险应该如何防范?这是大家所比较关心的一点。

下面,就由律伴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如何防范合同风险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

一、加强对买卖合同的管理在单位(企业)内部加强对买卖合同或其他经济合同的管理,就能帮助单位(企业)按照合同科学安排各项相关工作,及时解决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合同进行欺诈。

所谓管理包括:1、设置必要的买卖合同管理机构,有主要领导挂帅,有专职的合同管理员。

其主要任务是负责检查、监督和指导、审核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参与每份买卖合同的可行性研究,审批对外签订的重大买卖合同等。

2、制订科学完善的买卖合同管理制度。

包括:各类相关人员和部门的工作责任制度,签约审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归档制度等。

3、其他买卖合同的管理工作还包括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管理,合同专用章的管理等。

二、签订买卖合同前的反欺诈这期间反欺诈的审查是对签订买卖合同的主体的审查。

主要应该做好四个方面的审查:从公民和法人两方面审查对方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审查对方的信誉,审查对方的履约能力,以及对合同承办人的资格审查。

三、签订买卖合同时的反欺诈这一阶段反欺诈的主要任务是对合同的形式,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签字盖章、合同的担保及有关手续的审查。

四、履行买卖合同中的供方反欺诈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的主要任务就是确保供方能在交付货物转移货物的所有权之后顺利获取需方支付的价款。

一般情况下,都有是由供方先交付货物,需方在验收货物之后才支付货款。

供方在履行买卖合同中反欺诈应注意以下问题:1、采取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需方拒付货款,应当按照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拒付规定输。

如果需方无理拒付货款,供方可申请对方开户银行进行说服。

经银行说服无效,银行强制扣款。

2、在交货时,根据合同约定供方要求需方提供担保。

外贸合同中的风险规避5篇

外贸合同中的风险规避5篇

外贸合同中的风险规避5篇篇1外贸合同中的风险规避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外贸活动也日益频繁。

在外贸合同中,风险规避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

外贸合同的签订是双方当事人基于自愿、平等的原则,依法订立的一种合同。

在签订外贸合同时,需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可控因素,尤其是风险的规避。

只有在合同中设定有效的风险规避措施,才能有效保护双方的权益,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一、风险的种类在外贸合同中,可能涉及的风险有很多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信用风险:即买方或卖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法按时支付货款或提供货物的风险。

2. 汇率风险:由于外汇市场的波动,可能导致合同中规定的货币汇率发生变化,对双方造成不利影响。

3. 市场风险: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可能对合同的履行带来不利影响。

4. 政治风险:外商投资的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环境不稳定,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5. 运输风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损坏、丢失等问题,影响合同的履行。

以上是外贸合同中常见的几种风险,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要认真考虑这些风险,设定相应的风险规避措施。

二、风险规避的方法在外贸合同中,双方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规避风险:1. 选择合作伙伴:在选择合作伙伴时,要对对方的信用情况、经营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尽量选择有良好信誉的合作伙伴,降低信用风险。

2. 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规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如货物的品质、数量、价款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避免合同漏洞,确保双方的权益。

3. 保险:货运保险、信用保险等可以有效规避运输风险、信用风险等,确保合同的履行。

4. 多元化市场:在多个市场开展贸易,降低对单一市场的依赖,避免市场风险。

5. 合理安排货款支付期限或采用保函、押金等方式来确保付款。

6. 设立风险管理团队,及时评估风险并制定解决方案。

以上是规避风险的一些方法,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方法来规避风险。

三、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在外贸活动中,风险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陷阱与风险防范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陷阱与风险防范

现实生活中,由于购房者缺乏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在交易过程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开辟商也常通过各种手段侵犯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不少购房者在购房时常将主要精力集中在所购房屋的地理位置、面积大小、价格等方面,往往忽视了审查房地产开辟商的经营资质,结果上当受骗。

事实上,这个问题还是比较容易避免的。

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开辟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必须取得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实践中常浮现房地产开辟企业虽然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但并不实际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形,还有相当一部份房地产开辟企业置法律法规于不顾,欺骗买受人称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采取签订名目繁多的认购、订购协议的形式为买受人设立种种陷阱。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应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 16 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因此,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应尽可能了解房地产开辟企业的资质条件,选择当地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辟企业与其签订合同,在与开辟商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的各项条款及开辟商的手续进行认真审查并应查看所有的原件,将证件的编号记载于房屋预售合同。

固然,由于房地产所涉法律甚多,有条件的话最好请法律人士为自己把关。

在实践中,许多房地产开辟商为了吸引更多的购买人,把物业管理也作为一个卖点,打出“如购买房屋则送 (免) 半年物业服务费用”这样的促销广告,这实际上超出了其售房合同的范围。

虽然业主可以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由开辟商代替业主交纳半年的物业服务费用,但实际履行时,常因得不到开辟商的实际承诺而引起争议,导致业主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购销合同签订、履行中的注意事项和风险防范

购销合同签订、履行中的注意事项和风险防范

购销合同签订、履行中的注意事项和风险防范购销合同作为日常工作生活是最常见的一类合同,与公司或者个人的实际利益息息相关,把握好签订购销合同中的注意事项及需要防范的风险,必将使自己处理主动的地位。

(一)购销合同的注意事项1、主体欺诈。

买卖合同主体即买卖合同当事人,其真实性与相应履约能力是买卖合同当事目的实现的重要保障。

买卖合同因主体的广泛性,利用主体欺诈的手段也是形形色色,不一而足。

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虚构主体欺诈。

主要表现为当事人一方为无注册资本、经营场所、组织机构等的“皮包公司”,利用营业执照、伪造的身份证明等骗取相对人的信任。

有些骗子甚至采取付高额回扣给相对人的业务人员,或利用金钱、女色拉其下水,诱使其签订合同,从而实现骗取货款或货物的目的。

(2)借“名”欺诈。

这类陷阱的表现形式是履约能力较差或根本无履约能力的主体通过挂靠一家名气较大的公司或企业从事经营活动,或者采取合营形式以取得使用大企业“名声”的便利,从而大肆行骗。

(3)冒名欺诈。

这是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假借他人名义与另一方签订合同的合同陷阱形式,主要表现为利用各种手段取得被冒名企业的有关文书甚至印鉴,或者采取伪造、变造他人印鉴的方式,以他人名义实施诈骗活动。

2.金蝉脱壳这类合同陷阱主要是当事人利用中介组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其类型主要有以下三种:(1)母公司借子公司身份实施诈骗。

为实施诈骗目的,母公司先以较少资金设立一控股子公司,再以子公司名义与相对人签订合同,然后以合法形式将财产转移至母公司。

由于母公司非合同当事人,且其对子公司仅负担有限责任,故其不可能承担对相对人的债务,相对人债权无从得到保障。

(2)破产欺诈。

行为人在签订买卖合同前,先注册设立一家公司,然后以该公司名义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再将全部财产以合法形式转移到别的公司或个人名下,相对人只能请求无财产的公司承担责任,结果只能是使该公司破产,债权并不能得到保障。

(3)变更主体逃避债务。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课件(一)2024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课件(一)2024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课件(一)一、引言买卖合同是经济社会生活中广泛应用的一种合同形式。

在买卖活动中,单方面信任或片面追求利益往往会导致法律风险的产生。

因此,了解买卖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对于保护各方权益至关重要。

本讲座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买卖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方法。

二、明确交易双方的法律地位买卖合同的签订双方应明确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及资质要求,确保具有签合同的法律行为能力。

同时,双方应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确保交易的合法性。

三、留意合同的条款和格式签订买卖合同时,双方应详细阅读合同中的条款,特别是关于货物或服务的质量标准、付款方式、交货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

合同中的格式也应符合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双方应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方式、合同期限,并考虑到可能的风险因素。

四、合同的履行和解除买卖合同的履行是保障交易安全的基础。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并及时履行支付、交付等行为。

如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若无法达成一致,可根据合同中的约定解除合同。

五、防范欺诈行为在买卖合同中,双方应共同防范欺诈行为。

任何虚假陈述、隐瞒真相、误导交易对方的行为都是欺诈,会导致合同无效。

买卖双方应注意对交易信息的核实和保密,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

六、合同的违约和索赔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依法采取相应的救济措施。

首先,应开展友好协商解决争议,若协商无果,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进行索赔。

同时,保留相关证据,如书面通知、交易记录等,以支持索赔的合法性。

如无法解决争议,可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进行仲裁或诉讼解决。

七、其他法律风险防范措施除了上述内容外,买卖合同的法律风险还包括知识产权纠纷、法律法规的约束、国际贸易的特殊性等。

在跨国买卖合同中,还需考虑国际贸易相关法律和国际条约的适用。

因此,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双方还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以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

八、结语买卖合同是保障交易安全并达成交易目标的重要工具。

商事合同案例及风险防范

商事合同案例及风险防范

商事合同案例及风险防范一、案例一:买卖合同中的质量纠纷。

1. 案例详情。

小王开了一家电子产品店,他从一家供应商老张那里订购了50台某品牌的平板电脑,用于店里的促销活动。

合同里简单写了平板电脑的品牌、数量和价格,但对于平板电脑的质量标准却描述得很模糊,只写了“符合行业标准”。

当这批平板电脑到货后,小王发现有10台平板电脑存在屏幕闪烁、运行卡顿的问题。

小王要求老张换货,老张却辩称这些问题属于正常的小瑕疵,不影响使用,而且所谓的“行业标准”并没有明确这些属于质量不合格。

2. 风险分析。

合同条款模糊:在这个案例中,最大的风险就是合同对于质量标准的描述不清。

“符合行业标准”这种表述太笼统,不同的人可能对行业标准有不同的理解。

这就像说要做一道“好吃的菜”,但每个人对“好吃”的定义都不一样。

缺乏检验条款:合同里没有提到货物到货后的检验方式和期限。

如果有明确的检验条款,比如到货后24小时内小王有权按照某个具体的检测流程进行检验,那么就更容易确定责任。

3. 防范措施。

明确质量标准:在买卖合同中,质量标准一定要写得非常具体。

可以直接列出产品的各项技术参数,或者参考某个官方的、具体的质量认证标准,比如国家标准、国际ISO标准等。

不能偷懒,写那种模棱两可的话。

设立检验条款:要明确货物到货后的检验期限,比如3个工作日内。

还要规定检验的方式,是小王自己检测还是找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谁承担等。

这样一旦出了问题,就有据可依了。

二、案例二:租赁合同中的装修条款纠纷。

1. 案例详情。

小李租了一个商铺,打算开一家咖啡店。

租赁合同里写了小李可以对商铺进行装修,但没有规定装修的范围和限制条件。

小李为了打造独特的风格,把商铺的一些承重墙进行了部分改造,还在商铺外面加了一个很大的招牌架。

房东老赵发现后,非常生气,要求小李恢复原状,并威胁说如果不恢复就要解除租赁合同。

小李觉得很委屈,他认为自己花了很多钱装修,也是为了让商铺更好看,吸引更多顾客。

合同主要风险及防范(案例)

合同主要风险及防范(案例)

3、合同变更(第77条)
『案例三』包装更改,未签书面协议,仍按原合同执行
我国某外贸公司A与西欧某公司B签订一笔工艺品XX美元的出口合同 。合同订明内包装盒由B免费提供。距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三个月,A 准备好货物,随后多次去电通知B提供包装盒,B均未作答复。距交货 期前一个多月,B派其远东分公司的代表丁某来看货。A向丁某反映包 装盒未提供,势必影响按期交货。丁某看了产品以后,当场口头表示 B公司不再提供包装盒,可由A自行解决。A当即办妥纸盒,进行包装 ,进仓待运。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前一个月,B突然来电要求仍由其 提供包装盒。A回复已按丁某的意见包装完毕,无法更改。B回电认为 丁某只是其分公司员工,并不能代表公司,同时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协 议。因此,包装一定要按合同规定的进行,否则将不履行合同。A为 避免更大的损失,只能同意B要求,重新换包装。
4、缺乏对合同主体资信情况的调查
『案例四』与小商人做大生意,损失难以弥补 我国某钢铁公司A计划引进一套铸造设备,国外的多 家知名厂家的报价都在1千万美元以上,A难以接受。某国 商人S得知此情况后主动向A报出500万美元的价格,保证 按要求的技术水平供货。A对S虽了解不深,但仍与其签订 了供货合同。到年底S只交齐了203万美元的货物。随后经 过多次交涉,到期仍未交齐货物。经过调查发现,S只是 一个小商人,其下属的几家小公司早已先后倒闭,并欠缴 了制造商很多货款。A起诉并胜诉,但无实质收获,同时 工期拖延,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
3、合同相关方的法律地位认识错误
『案例三』错将付款人认定为责任方
A为大型跨国企业集团,实力雄厚。出口商甲根据A 下属子公司B发出的订单向B供应货物,并按照A企业集团 整体的财务安排从母公司A处回收货款,收汇一直较为正 常。考虑到A的优良资信,甲与A的子公司B签订了一系列 合同。两年后,甲获悉B经营状况恶化、即将破产,此时 尚有大额出运货款尚未回收,向A追讨,A以其非交易合同 主体为由拒绝还款,甲损失惨重。

购销合同常见十大问题及风险防范

购销合同常见十大问题及风险防范

购销合同常见十大问题及风险防范据不完全统计,世界上90%的财富都与合同有关。

任何一家公司都免不了要对外签定合同,特别是签订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作为公司最常见和最常用的合同,似乎并没有什么大的问题,每个公司乃至一般经销人员都能签定。

然而要签定一份规范的、内容完善的、权利义务清晰的、在出现问题时能使己方处于优势的合同则并非每个人都所能及的。

为了帮助公司能够正确地签定、履行买卖合同,防范合同签订出现问题而带来的风险,保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本人特就日常签订、履行合同中(主要以产品买卖合同为例)最易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梳理,总结为十大问题,呈现给公司,希望对公司和企业能够有所帮助。

一、签约双方的主体问题及风险防范在日常经营往来中,时常出现签订合同的主体不明确、主体混乱、甚至不知道与谁签订的合同,有的虽然有主体,但主体不适格、或者无权签订等。

风险防范:双方的合作如果是第一次,在确定要与对方签定合同前,尤其是涉及金额巨大时,一定要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以及合同洽谈人的资格和代理权,一定要弄清与谁签定合同。

建议到对方的公司进行实地考察,这样可以了解签约人的身份,对方公司是否真实,对方公司的实力以及资格。

同时,还应到工商管理部门查阅工商档案,了解公司是否处于存续期内。

有的合同的签订还涉及到相关部门的审批或者在对外签订前需要取得相应的许可,这些签约条件是否已经具备,必要时可委托律师进行签定合同前的尽职调查。

一定要避免轻听经销人员或签约人的一面之词,避免签定合同带来风险。

二、合同的形式问题及风险防范在合同形式方面,易主观的问题:一是口头形式代替书面合同;二是使用传真形式进行往来签定,而事后又未取得合同原件;三是合同上双方公司名称前后不统一;四是双方的基本情况不详细;五是多页合同没有盖骑缝章;六是打印字体与手写字体同时存在等等。

防范措施:一是所有合同均应采取书面形式,不要使用口头合同。

紧急情况下采用了口头合同,之后也应当立即补签书面合同。

买卖合同风险防范案例分析

买卖合同风险防范案例分析

买卖合同风险防范案例分析买卖合同风险防范案例分析
双方基本信息:
买方:XXX公司
地址:XXX
法定代表人:XXX
卖方:YYY公司
地址:YYY
法定代表人:YYY
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
1. 商品信息
卖方应当提供商品的完整信息,包括商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原产地等。

2. 交货方式
交货方式应当明确约定,包括交货时间、地点、方式、货物配送、装卸等细节。

3. 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

4. 商品质量
商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合同中明确质量保证期限、质量标准和检验方式。

5. 违约责任
(1)如果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则应当承担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等责任。

(2)如果卖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交付商品,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赔偿买方的损失。

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决争议均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
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保证合同履行的合法性、及时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该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并可通过法律手段强制执行。

其他:
如买方、卖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则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则可依法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二手设备买卖协议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二手设备买卖协议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二手设备买卖协议的法律风险与防范在如今的经济发展中,二手设备交易逐渐成为一种常见的商业形式。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可能要进行二手设备的买卖交易。

然而,在进行二手设备交易时,有一些法律风险需要注意和防范。

本文将探讨二手设备买卖协议涉及的法律风险,并提供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合同风险在二手设备买卖交易中,合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法律文件,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一些原因,合同可能存在风险。

首先,风险之一是合同格式不规范。

买卖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应该注意合同的格式规范,确保合同中的条款明确、具体,并且没有模糊的条款。

此外,还应确保合同的签署日期、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的准确无误。

其次,风险之二是合同中的标的物描述不准确。

在合同中,标的物的描述对于交易的进行至关重要。

双方当事人应该准确地描述二手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以免因为描述不准确而导致纠纷的发生。

最后,风险之三是合同中的条款不完善。

合同中的条款应该详细、具体,并覆盖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种情况。

例如,对于设备的质量、维修责任、违约责任等方面都应该有相应的规定。

双方当事人应该仔细阅读、审查合同,确保条款的全面性和合理性。

为避免上述合同风险,买卖双方应该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法律的规定。

同时,建议在签署合同前,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二、欺诈风险在二手设备买卖交易中,欺诈风险是一种常见的法律风险。

一方面,卖方可能隐瞒设备的实际状况,夸大设备的功能和使用寿命,从而误导买方做出交易决策。

另一方面,买方也可能提供虚假信息,以获取更有利的交易条件。

为降低欺诈风险,建议买卖双方采取以下措施:1.调查验证:买方在购买二手设备之前,应该对卖方提供的设备信息进行调查和核实。

可以联系设备制造商或专业机构,了解设备的实际状况和性能指标。

同时,买方还可以要求卖方提供相关的设备维保记录、维修报告等证据材料,以评估设备的质量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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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主要风险及防一、买卖双均应注意的风险及防◎风险一:相对主体不适格,或者相对信用差,履约能力低防:查询对营业执照、章程等工商档案,调查对资信情况◎风险二:相对代理人无权代理或越权代理,导致合同效力不确定防:对如委派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人员代理,要求对出具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介绍信、委托书等,注意授权围,注意鉴别委托书真伪。

◎风险三:标的物描述不清,计量单位误用,包装式约定不明,低级错误导致大损失防:约定明确,并且在签约前,反复看清楚。

公斤与斤,厘米与米,一字之差,相差十万八千里。

包装式不同,产品档次、价格也相差很大,唯有仔细阅读,再签合同才可防此等风险。

◎风险四:标的物质量标准、验收标准或式约定不明,导致扯皮防:写明是国标、行标、还是企标,注明标准号,对非标产品,则详细描述质量要求;验收式、验收时间或期限与验收标准同等重要,唯有详尽约定,可防此类风险◎风险五:交货式、交货地点、运费承担约定不明,常常引发纠纷防:交货式须约定明确是卖送货、需提货还是代办托运;交货地点是需仓库、工地、还是某港口,运费有谁承担也需明确。

◎风险六:货款结算、付款式、期限条款约定不明,对交易成果带来重大影响防:付款式是一次性还是分期,是票据还是现金;期限面“工作日”、“日”和起止时间点等的表述,关系重大,这些都需要约定清楚。

◎风险七:合同单解除的条件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影响守约防止损失扩大防:在种情况下,一有权单解除合同,必须约定明确,这对于防止损失扩大具有积极意义。

◎风险八:违约责任约定不明或不全面,导致诉讼或仲裁结果难以逆料防:所有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应当全面约定,违约金计算式、损失赔偿额或赔偿计算法等均应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清楚。

◎风险九:书面通知或函件的有效接收地址、接收人约定不明防:协议中事先约定合同当事人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可以避免当事人就收取对文件予以抵赖。

收件涉及要约承诺生效、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等情事的判断,约定清楚十分必要。

◎风险十:用词含义模糊,条款间相互矛盾防:合同前部约定名词解释,避免含义模糊或上下文自相矛盾二、卖的主要风险◎风险一:收取货款的风险防:1、办理提存公证,让买将货款打入公证处后发货,交货后直接从公证处收取货款;2、分签订合同、交货、验收等几个节点,让买分期付款;3、要求买提供担保;4、约定在买付清全款前,买对标的物保留所有权;5、约定较高的迟延付款违约金,给买按时付款施加压力;6、及时发送书面催讨函件,必要时发送律师函;7、对于需要另行结算的,要及时结算或对帐,留下书面队长记录8、及时提起诉讼或仲裁,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对财产的保全措施.◎风险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防:1、尽可能让买提货,买提货时该风险转移至买;2、委托承运人托运,途中风险由买承担;3、购买相关保险,保险费计入货物成本。

◎风险三:货物交付证据不足的风险防:1、在合同中就买收货作如下约定“买收货时,须在送货单上加盖公章,或盖收货专用章,或由下列人员之一签收,公章、收货专用章、预定收货人的签名预留如下:【】。

重新委任签收人,须提交留有其签名的收货授权书。

”2、千万注意不要简单地让对一般的仓库保管员、保安或其他一般层级人员签收,此类人员很可能是临时工,流动性大,发生纠纷,买极有可能以“本单位无此人”抵赖;3、对于持续供货的情形,每个一定时间要求对集中对账,并盖章。

◎风险四:买拖延验收的风险和验收标准不明的风险防:1、合同中明确约定验收的期限,并明确约定逾期验收,视同验收合格;2、明确约定验收式、标准,容易产生验收争议的标的物,可约定委托中立的第三专业机构验收;能够凭样品买卖的,事先封存样品乃至办理样品公证。

◎风险五:质量争议和质量保证期的风险防:1、明确约定货物质量标准,相关质量标准应当作为合同附件;2、明确约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以及约定质量异议的处理式,比如约定允的误差,允的质量瑕疵,种情形须退货或更换,种情形下修理等等;3、质量保证的围必须约定清楚;4、提供规详尽的产品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使用风险提示完整清晰◎风险六:产品质量责任即因产品缺陷导致人身财产损害的风险防:1、可能存在的风险在醒目处提示完整清晰;2、正确使用法提示完整清晰,不正确使用可能导致的风险提示完整清晰;3、对销售商进行格的培训;4、购买相关的保险三、买的主要风险◎风险一:收货风险防:1、提存公证,货款打入公证处,收获并验收合格后解付;2、部分货款收货后支付;3、卖提供担保;4、约定较高的迟延交货违约金;5、及时发送书面催促交货函件,必要时发送律师函;7、及时提起诉讼或仲裁,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对财产的保全措施.◎风险二: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风险防:1、产品质量标准约定明确,验收标准和验收法约定明确;2、及时向卖书面提出质量异议,有些质量问题需要及时办理公证;3、就产品质量不合格明确约定退货、更换、修理等处理法,并约定较高的违约金。

◎风险三:保修风险防:1、明确约定保修围和卖承担保修责任或委托第三保修的式;2、留足质保金;3、就卖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保修义务,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风险四:产品致人身、财产损害的风险防:1、保管好购货发票或凭证;2、由适格的人以适当的法使用、保管;3、使用过程中万一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公证或及时书面告知卖;4、万一发生损害,保护好现场,及时办理公证和报案;5、接触或使用产品的人员,如有就医记录,须妥善保管。

担保合同主要风险及防一、被担保债权之债权人主要风险及防措施◎风险一:担保人主体不适格(担保法第八、九条规定的几种不能作担保人的单位-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担保;单位的分支机构担保;未通过年检的企业或实际已经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提供担保),可能导致担保合同无效。

防:担保人主体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必须具有实施担保行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故必须审查其营业执照、营业可证等证照,必要时请律师查询工商档案。

◎风险二:担保单位做出担保的决定,没有履行正当程序(没有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虚假;其他共有人未同意等等)防:审查担保单位的章程,了解其做出担保决议的权限——要求所有股东或董事当面签署同意担保的决议,或者提供经公证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对于财产抵押担保的情形,必须了解该财产有无共有或法定意义上的共有人,有共有人的必须经所有共有人签字同意。

◎风险三:用以担保的财产,存在权利瑕疵(如担保人无所有权(处分权),担保财产已经被抵押、质押或已经被查封、冻结;相关财产正处在权利争议诉讼或仲裁程序中;享有权利的期限届满;财产权利主体不明…)防:一是要求担保人就财产没有权利瑕疵做出声明和承诺;二是要求担保人出示担保财产的购买合同、发票或相关证书;三是必须事先调查,了解担保财产有无被抵押、质押或被查封冻结等情况◎风险四:信用担保的担保人或财产担保的财产,担保能力不足,或者变现能力差防:关于用于担保财产的价值,一定要大于被担保债权,越大越好,债权的金额不得高于担保财产价值的70%。

债权实现时间越长,债务越大,故担保财产必须留出足够的余地。

用于担保的财产,必须充分考虑其在短期的变现能力,考虑变现能力比考虑其账面价值更重要。

◎风险五:担保围不明确或担保围过窄,不能充分覆盖债务防:担保围必须覆盖主合同全部债务的围,必须加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如诉讼或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

◎风险六:担保品种或式单一,债权实现保障不充分防:多种担保式可以共存,提供财产担保,不排斥提供信用担保,比如就借款除财产担保外,还可以让债务人法定代表人个人极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或者让其优质关联企业或控股股东担保。

◎风险七:需要办理抵押或质押手续的,手续不完整,导致担保不能对抗第三者防:不动产抵押、动产质押均须办理登记手续◎风险八:担保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导致过期脱保;或者对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催告不及时(没有约定保证期限,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都是主债务履行期满六个月,六个月,一般保证要提起诉讼仲裁,连带保证则须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要求,否则都脱保。

假如约定保证期间截至债务履行完毕止,这种约定视作约定不明,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二年。

)防:保证期间必须约定清楚,自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几年就几年,不得含糊。

此外,必须在保证期间向连带责任保证人书面要求承担担保责任,或者向一般保证人提起诉讼或仲裁,不得延误。

◎风险九:主合同容变更,或者主合同债务转让,没有通知担保人并重签担保协议,导致脱保防:发生此等情形,必须取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不得马虎。

◎风险十:担保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与主合同不一致,导致担保合同的争议解决途径与主合同不一致。

或者约定不同的法院管辖,或者一个约定法院管辖,另一个约定仲裁处理,导致主合同与担保合同,由不同的机构审理裁决。

防: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必须一致。

二、担保人主要风险及防措施◎风险一: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骗取担保人的担保防:作为担保人,对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主合同交易背景、关联关系要深入调查了解,对主合同的真实履行情况必须了解清楚。

◎风险二: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债务人偿还能力不足防:在提供担保的同时,让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围必须略大于担保的围,必须考虑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向债务人追偿的费用。

担保人其他风险没有讨论之必要债务人风险没有讨论之必要民间借贷合同债权人主要风险及防◎风险一:企业间借贷,或企业借给个人,借款合同一般作无效合同处理,利息不受保护。

防:以个人名义借给对企业,或者借给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东,再以企业作担保,此等借款合同有效,利息四倍以受保护。

无法避免而发生企业间拆借,借款背景和借款用途、期限,必须体现出属于短期流动资金转,则相当于银行贷款利息的企业间拆借利息可支持。

◎风险二:对债务人资产等情况了解不足防:对债务人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结构、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状况、关联企业状况,主要资产构成、所处地点、主要的业务办理或合作的银行等情况,必须事先了解清楚,尽可能收集相关书面材料,为万一发生诉讼做准备。

或者采取委托贷款信托等式,让专业机构出面出借资金。

◎风险三:没有担保或担保不充分防: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供充分的担保;没有担保的情况下,有的先将债务人企业的大部股权转让到自己名下,本息归还后再将股权转回;或者将债务人的有竞争力的商标权、专利权等权利转让或独占可到自己名下,待本息归还后转回等等。

◎风险四:前述担保合同风险防中提及的所有被担保债权人的所有风险防:略◎风险五:利息过高或利息处理不当,过高利息不受法律保护防:一部分利息以咨询费名义收取;或者以己控制的担保公司收取担保费的形式收取等等◎风险七:债务履行期满前,债务人经营状况恶化,偿债能力减低;债务分期偿还,其中一、两笔逾期,其余均未到期的情况下,债务人经营状况重恶化,偿债能力减低防: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出现种情形,即使债务未到期,债权人有权提前收取债权;在债务分期偿还的情况下,约定只要其中一笔逾期,则视同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提前收取,而不论实际有无全部到期,或者约定只要其中一笔逾期,债权人可就其余未到期款项提起诉讼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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