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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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1. 简介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是为确保客运驾驶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能够遵循相关规定,提高驾驶安全性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范。

本文将详细介绍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责任、操作流程等内容,旨在确保客运驾驶员的安全驾驶和乘客的出行安全。

2. 目的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提高客运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规范客运驾驶员的行为准则,避免违规操作;•保障乘客的出行安全,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维护运营单位的形象和声誉。

3. 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客运驾驶的员工,包括公交车驾驶员、出租车司机、在线打车平台司机等。

4. 责任4.1 运营单位责任•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安全管理制度;•对客运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驾驶工具和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驾驶工具和设备的安全性;•加强对客运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4.2 客运驾驶员责任•具备合法的从业资格和驾驶证;•遵守交通法规和运营单位的相关规定;•保持良好的驾驶技术和态度;•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考核;•协助运营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5. 安全操作流程5.1 出车前准备•车辆检查:在每次出车前,客运驾驶员应仔细检查车辆的刹车系统、灯光、轮胎等关键部件,确保车辆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乘客座椅检查:确保乘客座椅的安装牢固,调整合适的位置;•行李安放:将行李放置在指定的区域,不得影响乘客和驾驶员的安全。

5.2 驾驶操作规范•遵守交通法规:客运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得超速、闯红灯、逆行等违规操作;•安全驾驶技巧:熟练掌握安全驾驶技巧,如保持安全车距、注意观察和判断等;•驾驶工具使用规定:正确使用驾驶工具和设备,如安全带、防滑垫等。

5.3 突发事件处理•突发情况报告:客运驾驶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运营单位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乘客疏散:在紧急情况下,客运驾驶员应引导乘客安全疏散,并提供必要的协助;•报警求助:在遇到危险情况时,客运驾驶员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并向相关部门求助。

2024年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一、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学习、会议,并服从管理部门的管理、调度。

二、行车过程中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证件上岗,文明驾驶,热情服务。

严禁欺行霸市、强拉强运、拒载的现象发生。

三、认真执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收费。

四、正确驾驶车辆,坚持每天对车辆进行例检,定期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严禁驾驶"病车"上路。

五、严禁超员、超速、酒后开车、开疲劳车、带病行驶。

六、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禁止"三品"上车。

七、单车行车____公里以上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____小时,____小时内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____小时。

八、夜间不得在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行驶。

车辆管理制度一、公司经理负责车辆管理的全面工作,车辆驾驶员为第一责任人。

二、严把车辆技术关,安全员应全面掌握车辆的车况、技术状况,及时通知车辆第一责任人进行车辆的二级维护、年检、年审、综检、春检、保险。

坚持车辆的例检制度,严禁"病车"上路。

三、严把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关。

没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龄的人员不得从事道路客运,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或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人员驾驶。

四、严把"包车"管理关。

跨区包车必须办理临时线路牌,开具客运路单,单车行车____公里以上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____小时,中途须休息____分钟以上,____小时内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____小时。

五、对车况较差,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一律报废更新,杜绝非法拼装、改装车、报废车从事道路客运。

六、车辆实行"公司化"经营,不能"以包代管",必须落实对车辆的管理内容、管理人员和管理责任。

最新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最新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最新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客运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客运驾驶工作的驾驶员。

第二条安全管理是客运驾驶员工作的核心要求,是驾驶员履行职责的基本前提和条件。

第三条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树立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规范驾驶行为,确保驾驶员安全上岗,安全运营,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四条新招收的驾驶员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安全驾驶技巧的培训、突发情况应急处理的指导等。

第五条每年对驾驶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组织相关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驾驶工作。

第六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教育和培训要求,不能懈怠,不得随意拒绝或逃避培训。

第三章安全装备和车辆检查第七条车辆必须按时进行检查,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营,做到随时随地满足乘客的需求。

第八条车辆必须配备应急工具箱、灭火器、急救包等安全装备,并做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九条驾驶员工具必须保持在良好状态,不得使用损坏的工具。

第十条驾驶员必须按时提交车辆检查和维护的记录,如发现异常情况,需及时做出处理。

第四章安全驾驶行为规范第十一条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第十二条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必须集中精力,不得吸烟、打电话、穿戴耳机等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三条驾驶员在遇到恶劣天气、夜间行车等特殊情况时,必须谨慎驾驶,保证行车安全。

第十四条驾驶员不得携带超员,不得疲劳驾驶,驾驶时间不得超过法定标准。

第五章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第十五条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报警并采取必要的救援措施,保护乘客的人身安全。

第十六条受伤乘客的救治应及时送至医院,确保得到及时救治,同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存在责任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经济赔偿和其他协调工作。

最新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最新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最新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道路客运业务的驾驶员。

第三条客运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驾驶员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提升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四条客运企业应当对驾驶员进行定期安全培训,确保驾驶员掌握道路运输安全知识、技能和法律法规。

第五条客运企业应当对驾驶员实行星级评定制度,激励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

第二章驾驶员招聘与培训第六条客运企业招聘驾驶员时,应当严格按照招聘程序,确保驾驶员具备下列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证类型与所驾驶车辆类型相符;(三)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四)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五)身体健康,符合驾驶要求;(六)具备初中以上学历。

第七条客运企业应当对新招聘的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道路运输安全知识、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等。

第八条驾驶员每年应当参加不少于48学时的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法律法规、安全知识、驾驶技能等。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九条客运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驾驶员档案,实时更新驾驶员的基本信息、驾驶经历、安全记录等。

第十条客运企业应当对驾驶员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安全行驶里程、遵守交通规则情况、安全责任事故等。

第十一条驾驶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客运企业应当暂停其驾驶工作:(一)一次记满12分的;(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三)违反法律法规,被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的;(四)身体状况不适合继续驾驶的;(五)其他影响安全驾驶的情形。

第十二条驾驶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客运企业应当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一)两次以上记满12分的;(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三)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四)因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五)其他不适合继续从事驾驶工作的情况。

客运公司驾驶员管理制度

客运公司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客运公司驾驶员的管理,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确保乘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客运车辆驾驶员。

第三条公司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第二章驾驶员招聘与培训第四条驾驶员招聘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五条驾驶员招聘条件:(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至55周岁之间(男),18至50周岁之间(女)。

(二)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且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三)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无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四)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六条公司对新招聘的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安全驾驶、服务礼仪、公司规章制度等内容。

第三章驾驶员职责第七条驾驶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第八条驾驶员应按照规定的行车路线、班次时刻行驶,确保乘客准时到达目的地。

第九条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整洁,为乘客提供舒适的乘车环境。

第十条驾驶员应尊重乘客,文明服务,热情回答乘客询问。

第十一条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车。

第十二条驾驶员应主动配合公司检查,接受公司对车辆和个人的考核。

第四章驾驶员奖惩第十三条公司对表现优秀的驾驶员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第十四条公司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驾驶员给予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客车队驾驶员规章制度

客车队驾驶员规章制度

客车队驾驶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客车队驾驶员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提高驾驶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客车队驾驶员,所有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客车队驾驶员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丰富的驾驶经验和优秀的服务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驾驶,确保驾驶安全。

第四条客车队驾驶员应当熟悉客车的结构和性能,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做到安全驾驶。

第二章道德规范第五条客车队驾驶员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做到言行文明,礼貌待人,保持良好的形象。

第六条客车队驾驶员应当维护车辆的内外卫生,做到爱护公共财物,保持车辆的整洁。

第七条客车队驾驶员应当尊重乘客,礼貌待客,积极帮助乘客解决问题,确保乘客的安全和舒适。

第八条客车队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章驾驶,保持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第三章驾驶技术第九条客车队驾驶员应当具备扎实的驾驶技术,熟练掌握客车的操控技能,确保行车平稳。

第十条客车队驾驶员应当遵守车速限制,根据道路条件合理控制车速,确保驾驶安全。

第十一条客车队驾驶员应当注意保持车距,避免急刹车和急转弯,确保行车平稳。

第十二条客车队驾驶员应当熟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知识,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油、水箱、刹车等部件,确保车辆的安全。

第四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三条客车队驾驶员应当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保持冷静,及时报警并做好现场管理,确保乘客的安全。

第十四条客车队驾驶员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工作,协助救护伤员、疏散乘客,确保事故处理的有序进行。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五条客车队驾驶员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面临停驶或解雇。

第十六条客车队驾驶员如遵守本规章制度,表现出色,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奖金、表彰等形式。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客车队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违反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客车队所有,如有修订,将提前通知驾驶员,并适时调整。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总57页)页内文档均可自由编辑,此页仅为封面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驾驶人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驾驶人安全操作规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驾驶人“五统一”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客运驾驶人档案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客运驾驶人安全告诫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章客运驾驶人调离和辞退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九章客运驾驶人黑名单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客运驾驶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行车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市行业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客运车辆驾驶人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行为。

第三条公司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和运输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客运驾驶人管理,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

客运驾驶人防止疲劳驾驶制度范文(3篇)

客运驾驶人防止疲劳驾驶制度范文(3篇)

客运驾驶人防止疲劳驾驶制度范文1.驾驶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安排1.1 每位驾驶员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1.2 每位驾驶员每天至少有2个小时的休息时间,可分为2次,其中一次休息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1.3 长途驾驶前,驾驶员应有足够的休息时间,以确保精神状态良好。

2.轮班制度2.1 为了防止疲劳驾驶,客运公司应采取轮班制度,确保每位驾驶员有充足的休息和休假时间。

2.2 轮班时应安排合理的休息时间,并尽量避免连续夜班或长时间驾驶。

2.3 不得出现疲劳驾驶员接替疲劳驾驶员的情况,应确保新上岗的驾驶员具备良好的状态。

3.定期体检和心理评估3.1 驾驶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包括心血管、视觉、听力等项目的检查。

3.2 驾驶员应接受心理评估,以确保其精神状态良好。

3.3 有不适应驾驶岗位的身体或心理情况的驾驶员,应暂停驾驶工作,并接受相应的治疗。

4.道路安全宣传和教育4.1 客运公司应定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防止疲劳驾驶的知识。

4.2 驾驶员应接受安全法规和驾驶技能培训,提高其驾驶技术和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5.报警装置的安装和使用5.1 每辆客运车辆应安装报警装置,以便驾驶员在疲劳驾驶时及时报警求助。

5.2 驾驶员应熟悉报警装置的使用方法,并及时报警求助。

6.自我管理和监督6.1 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疲劳驾驶,不饮酒驾驶。

6.2 驾驶员应自我管理,保持良好的生活作息习惯和体力状态。

6.3 客运公司应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驾驶员的防止疲劳驾驶制度进行监督和落实。

7.奖惩制度7.1 对严重违反防止疲劳驾驶制度的驾驶员,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停驶时间等。

7.2 对遵守防止疲劳驾驶制度的驾驶员,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8.事故处理和后续跟踪8.1 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并报警,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

8.2 客运公司应及时处理事故,并做好相关的跟踪和记录工作。

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客运安全,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客运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客运驾驶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客运驾驶员的驾驶行为,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旅客安全。

第二章驾驶员准入与培训第四条驾驶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20至60周岁之间;2. 身体健康,无妨碍驾驶的疾病;3. 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意识;5. 经企业考核合格。

第五条新驾驶员必须经过以下培训:1.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客运服务规范、职业道德教育;2. 驾驶技能培训,包括驾驶操作、车辆维护保养、应急处置等;3. 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三章驾驶员日常管理第六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行驶,不得擅自变更行驶路线或超速行驶;2. 驾驶过程中保持注意力集中,不得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行驶;3. 遵守交通信号,礼让行人,确保行车安全;4. 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5. 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企业管理和调度。

第七条企业对驾驶员进行定期考核,包括驾驶技能、安全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予以培训或降级处理。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八条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并配合事故调查。

第九条驾驶员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应如实陈述事实,不得隐瞒、伪造证据。

第十条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遵守本制度,安全驾驶、服务质量良好的驾驶员,企业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发生交通事故或服务质量问题的驾驶员,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客运驾驶员规章制度

客运驾驶员规章制度

客运驾驶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客运驾驶员的行为,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保障乘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从事客运驾驶员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公交车、出租车、旅游大巴等各类型客运车辆的驾驶员。

第三条客运驾驶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则,增强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保证车辆和乘客的安全和舒适。

第四条公司负责颁发驾驶员工作证,每位客运驾驶员都必须持证上岗,否则将取消其工作资格。

第五条客运驾驶员应具备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定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自身的驾驶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六条客运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以诚实守信、服务热情为宗旨,为乘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七条客运驾驶员要时刻保持车辆整洁、内外干净,保持车辆良好的行驶状态,确保乘客的安全和舒适。

第八条客运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和熟悉本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规定,不得有违规行为。

第九条客运驾驶员在工作中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追究其责任,并作出相应处罚。

第十条客运驾驶员要尊重乘客,维护公共秩序,不得恶意对待乘客或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第十一条客运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驾驶记录,不得发生交通事故或违章行为,对于违规行为将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二条公司将定期对客运驾驶员进行工作考核,保证驾驶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提高整体服务品质。

第二章客运驾驶员的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对客运驾驶员实行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驾驶员进行奖惩措施,提升整体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客运驾驶员在工作中必须保持良好的仪表仪容,穿着整洁,言行举止得体,不得有损公司形象。

第十五条客运驾驶员必须按照车辆运营的规定时间、路线和班次行驶,不得擅自更改行车路线或停靠站点。

第十六条客运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指挥,严禁超速、闯红灯、打电话等危险行为。

第十七条客运驾驶员要保持车辆内外环境整洁,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乘客的健康和舒适。

客运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

客运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

客运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车辆驾驶员是客运车辆运营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他们的素质和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客运车辆的运营安全和服务质量。

为了更好地管理客运车辆的驾驶员,制定一套完善的客运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管理目标1.提高驾驶员的素质:加强驾驶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道德观念,增强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

2.加强驾驶员的管理:建立科学、规范和有效的驾驶员管理机制,确保驾驶员的安全驾驶,合规操作和机动车维护。

3.提高客运车辆的运营安全水平:通过严格的驾驶员招聘、评定和培训,提高驾驶员的素质,降低事故风险,保障乘客出行安全。

三、管理内容1.驾驶员招聘:设定驾驶员的资格要求,包括驾驶经验、驾驶证年限、违章记录等,通过面试、考试等考核程序,择优录用合格驾驶员。

2.驾驶员培训:对新招聘的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服务礼仪、突发事件处理等内容,定期组织继续教育培训,提升他们的驾驶技能和服务质量。

3.驾驶员考核:设立合理的考核机制,对驾驶员进行定期的考核评定,考核内容包括安全驾驶、事故率、服务质量、车辆维修等,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和处罚。

4.驾驶员管理:建立驾驶员档案,记录驾驶员的个人信息、培训记录、考核结果等,定期进行档案审核,及时了解驾驶员的工作状态。

5.驾驶员安全管理: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宣传交通安全法规,提醒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建立违章记录登记制度,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和警告。

6.驾驶员激励机制:建立合理的奖惩机制,对驾驶员的优秀表现进行奖励,如发放奖金、荣誉证书等;对驾驶员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严重违章行为可以取消其驾驶资格。

7.驾驶员资格审查:定期对驾驶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驾驶证有效期、体检记录等,对无资格或超过有效期的驾驶员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8.驾驶员交流和沟通机制:建立驾驶员与管理人员的良好沟通渠道,定期召开驾驶员座谈会,听取驾驶员对工作环境、设施等的建议和意见。

客运驾驶员管理制度

客运驾驶员管理制度

客运驾驶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客运驾驶员的行为,切实保障乘客的安全,依法保护驾驶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客运服务的驾驶员,包括公共汽车、出租车、班车等各类车辆的驾驶员。

第三条客运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确保车辆和乘客的安全,服从单位的管理和指挥,做好服务工作。

第四条客运驾驶员应当具备驾驶资格,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件,定期进行体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客运驾驶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文明驾驶,礼貌接待乘客,维护单位形象。

第六条客运驾驶员应当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和乘客服务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七条客运驾驶员应当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听从调度,不得擅自变更线路、停靠站点和行车时间,同时要遵循公司的运营安排。

第八条公司对客运驾驶员实行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根据客运驾驶员的服务态度、安全记录、乘客投诉率等指标进行评估,对表现良好的给予奖励,对违规违法的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章风险防范第九条客运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要加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第十条客运驾驶员在驾驶前应当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车辆各项部件完好,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一条客运驾驶员应当保持车辆内部环境整洁,确保乘客的舒适和安全。

第十二条客运驾驶员应当时刻关注天气变化和道路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行驶速度和路线,确保乘客的安全。

第十三条客运驾驶员在驾驶途中,要注意疲劳驾驶问题,确保按照规定的行车时间和休息时间进行安排,保证自身状态良好。

第三章服务质量管理第十四条客运驶驶员应当执行乘客的上下车要求,确保客人的安全。

第十五条客运驾驶员应当有礼貌地和乘客交流,提供必要的服务指引,帮助乘客妥善安排行李和上下车。

第十六条客运驾驶员应当熟悉所负责的线路和停靠站点,确保乘客准确到达目的地。

第十七条客运驾驶员应当积极协助乘客有序上下车,保障乘客的安全和舒适。

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客运驾驶员队伍素质,改善旅客运输服务质量,保障旅客运输安全,参照国家颁布的交通法规、规范和标准,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及安全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合用于公司新驾驶员的考核、选拔管理。

第三条公司所有驾驶员必须通过驾驶员职业适应性选择:1、身体选择.年龄 20~60 岁,身高 155cm 以上,其生理条件和健康状况能胜任驾驶工作。

2、文化选择。

应是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3、职业道德选择。

精神风貌、社会公德、职业责任健全。

4、心理品质选择.感知特性,反应特性及个性特征适宜驾驶工作。

5、驾驶技能选择。

选择驾驶技能好,安全经验足的驾驶员。

第四条驾驶员聘用要求:1、驾驶员必须经交通警察部门审核合格并持有相应的客车驾驶证件;2、驾驶员必须经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并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3、驾驶客运车辆必须至少具有两年安全驾驶经历。

4、驾驶员必须经公司考核取得合格后,与公司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后方准驾车.5、驾驶员三年内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员死亡负同等责任及以上的,或者有酒后驾车的,超载超过 20%的或者超速超过 50%的或者 12 个月内累计扣分达到 12 分的,不得聘用其为驾驶员。

第五条公司对符合条件的新驾驶员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的择优录取。

1、理论科目:职业道德、道路运输法规、安全行车知识、车辆维修及技术管理知识、道路运输业务知识等。

2、实际操作:机动车常见故障排除,行车安全检查。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驾驶员一线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到位,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六条客运驾驶员在上岗前必须参加由交通、运管部门和公司组织的各项从业资格、服务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客车营运.第七条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行车知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职业道德、安全告知知识、应急处置知识、公司有关安全运营管理的规定等。

客运司机安全管理制度

客运司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客运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事客运业务的车辆和司机。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客运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客运车辆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2. 设立客运安全监督小组,定期对客运车辆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

3. 各客运车队设立安全员,负责本车队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四、客运车辆管理1. 客运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2. 客运车辆应当配备灭火器、安全锤、安全带等安全设施,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3. 客运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拆卸、损坏安全设施。

4. 客运车辆行驶过程中,司机应保持车辆整洁、有序,确保乘客安全。

五、客运司机管理1. 客运司机必须具备相应驾驶证,持有客运车辆驾驶资格。

2. 客运司机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

3. 客运司机应掌握车辆安全技术,定期参加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4. 客运司机应保持车辆卫生,定期检查车辆安全状况。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1. 企业每年组织客运司机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客运司机应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提高自身安全素质。

3. 客运司机在培训期间,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七、安全监督检查1. 客运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客运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客运安全监督小组定期对客运车辆和司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3. 各客运车队安全员应定期对本车队客运车辆和司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八、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安全行车无事故的客运司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客运司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 对因客运车辆安全设施不全、维护保养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驾驶员客运安全管理制度

驾驶员客运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客运驾驶员的安全管理,保障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驾驶员准入条件1. 驾驶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道德。

2. 驾驶员应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0至60岁之间,身高155cm以上,身体健康,无妨碍驾驶的疾病。

3. 驾驶员应持有相应车型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具备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4. 驾驶员应通过企业组织的驾驶技能考核和职业道德考核。

三、驾驶员培训与考核1. 驾驶员上岗前,必须参加企业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知识等。

2. 驾驶员应定期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3. 驾驶员应接受企业组织的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驾驶技能、安全意识、应急处置能力等。

四、驾驶员安全管理1.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违章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速、超载。

2. 驾驶员应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即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3. 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整洁,定期进行车辆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4. 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意识,关注旅客动态,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5. 驾驶员应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提高自身安全防范能力。

五、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1. 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事故,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企业报告。

2. 驾驶员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情况。

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驾驶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客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

客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客运驾驶人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客运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客运企业、客运站和客运驾驶人。

第三条客运企业、客运站和客运驾驶人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切实履行安全责任。

第二章驾驶人资格与培训第四条客运驾驶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2. 年龄在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影响安全行车的疾病;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重大交通违法行为记录;4. 具备5年以上专职旅客运输驾驶经验。

第五条客运企业应建立健全驾驶人培训制度,对驾驶人进行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复训,确保驾驶人掌握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驾驶人日常管理第六条客运企业应建立驾驶人信息档案,包括驾驶人基本信息、驾驶资质、驾驶记录、培训记录等。

第七条客运企业应定期对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

第八条客运企业应加强对驾驶人的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驾驶人进行复训或调离岗位。

第九条客运企业应加强对驾驶人的休息时间管理,防止疲劳驾驶。

第十条驾驶人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2. 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违章行驶;3. 不得在驾驶过程中使用手机、吸烟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4. 不得擅自改变运行路线、车辆类型和乘客数量;5. 不得在客运站内吸烟、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第四章车辆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客运企业应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对客运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

第十二条客运车辆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确保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客运企业应加强对客运车辆的监控,确保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安全可靠。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十四条客运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处置程序和责任分工。

客运驾驶人防止疲劳驾驶制度(5篇)

客运驾驶人防止疲劳驾驶制度(5篇)

客运驾驶人防止疲劳驾驶制度为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合理安排运输任务,杜绝行车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合理安排运输任务,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

驾驶员每人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____小时,____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____小时,每月安排的休息日不得少于____天。

2、公司将定期组织客运驾驶人进行体检,体检日期为每年2季度的末月第一星期。

3、驾驶员要保持良好的生理和心理状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每日收车后要坚决做到:(1)、不能告诉外人自己第二天活动情况,严防不法分子利用。

(2)、不准闹-事,不准酗酒,不准赌博。

(3)、按时休息,不得熬夜,确保第二天运输精力充沛,安全行驶。

4、休班时间严禁过量饮酒,必须保持旺盛的精力。

5、本制度由智能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落实,并通过GPS实时监控画面对驾驶人进行必要的提醒和监督,对不听从及遵守的驾驶人,依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全权进行违规处罚。

客运驾驶人防止疲劳驾驶制度(2)是指一系列为了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而采取的措施和规定。

这些措施和规定旨在确保客运驾驶人在驾驶期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提高行车安全性。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客运驾驶人防止疲劳驾驶制度:1. 工时规定:制定客运驾驶人的驾驶工时限制,限制驾驶人在一定时间内的连续驾驶时间和累计驾驶时间。

2. 休息制度:规定在连续驾驶一定时间后,驾驶人需要进行规定的休息时间,以恢复精神和体力。

3. 轮班制度:对客运驾驶人实行轮班制度,确保他们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充分休息和恢复。

4. 健康管理:要求客运驾驶人进行定期体检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他们身体健康,可以正常从事驾驶工作。

5. 驾驶员培训:提供疲劳驾驶防范培训,教育驾驶人认识到疲劳驾驶的危害,学习如何识别疲劳驾驶的迹象并采取相应措施。

6. 监管和执法:建立监管机构和执法机构,加强对客运驾驶人防止疲劳驾驶制度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严格惩处违反规定的行为。

客运车辆驾驶人员管理制度

客运车辆驾驶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客运车辆驾驶人员管理,提高客运服务水平,确保旅客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客运车辆驾驶人员。

三、驾驶员资格1. 驾驶员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且准驾车型与所驾驶车辆相符。

2. 驾驶员年龄应在2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3. 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四、驾驶员培训1. 驾驶员必须参加单位组织的驾驶技能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2. 驾驶员应定期参加单位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3. 驾驶员应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五、驾驶员职责1.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2. 驾驶员应遵守客运服务规范,热情服务旅客,维护旅客合法权益。

3. 驾驶员应按时参加车辆安全例检,做好车辆日常维护保养。

4. 驾驶员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类活动,提高团队凝聚力。

六、驾驶员考核与奖惩1. 单位定期对驾驶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驾驶技能、业务知识、服务质量等方面。

2. 对考核优秀的驾驶员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进行培训和整改。

3.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相应处罚:(1)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交通事故的;(2)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严重违规行为的;(3)服务质量差,造成旅客投诉的;(4)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客运驾驶员管理制度

客运驾驶员管理制度

客运驾驶员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客运驾驶员的行为,提高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从事客运驾驶的员工。

三、岗位要求1.必须拥有相应的驾驶证,并具有相关的驾驶经验。

2.必须身体健康,无各类疾病和精神障碍。

3.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4.必须具备良好的沟通和服务能力,态度友好、热情。

四、行为规范1.客运驾驶员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违法驾驶。

2.客运驾驶员必须保持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每天上班前必须检查车辆的机械部分和安全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3.客运驾驶员必须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如遵守规定的车速、保持车距、注意安全操作等。

4.客运驾驶员必须熟悉所负责区域的道路状况和导航规划,确保准确到达目的地。

5.客运驾驶员必须熟悉公司的运行规程和服务流程,保证服务质量。

6.客运驾驶员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和指挥,不得私自调整行车路线或违背公司规定。

7.客运驾驶员必须保持车内整洁,定期进行车辆清洁和维护,确保乘客的安全与舒适。

8.客运驾驶员必须保守公司和乘客的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五、考核与奖惩1.客运驾驶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表现将以定期考核的方式进行评估。

2.出现交通违法或事故责任的,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3.客运驾驶员工作出色、责任心强的,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六、责任及违规处理1.客运驾驶员因违规行为造成乘客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刑事、民事责任。

2.发现客运驾驶员严重违反交通法规或公司规定的,将按照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违规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扣除工资、停职、辞退等。

七、制度建议1.适时开展客运驾驶员的培训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意识。

2.建立健全客运驾驶员的岗位激励机制和考核制度,鼓励驾驶员提高服务质量。

3.不定期进行客运车辆的年检和维修,确保车辆的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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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管理制度
新驾驶员的考核、选拔制度
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客运驾驶员队伍素质,改善旅客运输服务质量,保障旅客
运输安全,参照国家颁布的交通法规、规范和标准,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及安全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驾驶员的考核、选拔管理。

第三条公司所有驾驶员必须通过驾驶员职业适应性选择:
1、身体选择。

年龄20~50岁,健康状况能胜任驾驶工作。

2、文化选择。

具有职业高中文化水平。

3、职业道德选择。

精神风貌、社会公德、职业责任健全。

4、驾驶技能选择。

驾驶技能好,安全经验足。

第四条驾驶员聘用要求:
1、驾驶员必须经交通警察部门审核合格并持有相应的A1A2大客车驾驶证件;
2、驾驶员必须经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并持有大客从业资格证件;
3、驾驶客运车辆必须有相应的《准驾证》;
4、驾驶员必须经公司考核取得合格后,报送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与公司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后方准驾车。

5、驾驶员三年内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员死亡负同等责任及以上的,或有酒后驾车的,超载超过20%的或超速超过50%的或12个月内累计扣分达到12分的,不得聘用其为驾驶员。

第五条公司对符合条件的新驾驶员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的录取。

1、理论科目:职业道德、道路运输法规、车辆维修及技术管理知识、道路运输业务知识等。

2、实际操作:机动车常见故障排除,行车安全检查。

驾驶员持证上岗和岗位责任制度
第六条为了使旅客运输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使驾驶员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更好地做好客运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公司所有驾驶员必须先培训,考核定级,持证上岗。

第八条驾驶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及客运管理有关规定,按时参加安全学习,精心保养车辆,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和例保制度,确保行车安全和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开带“病”车和超员车。

2、服从调度命令和现场指挥,认真执行运行作业计划,正点运行,按时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3、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车上各项设施齐备有效。

4、运行中协助乘务员维护好乘车秩序,做到不越站、不甩客、不载无票乘客和行包,按规定线路营运。

5、服从站内指挥和管理,协助乘务员做好清洁工作,保证正点发车,运行中遇稽查人员查车时应主动停车接受检查。

第九条驾驶员工作标准。

1、上岗前认真检查车辆各系统,特别是制动、转向系统技术状况是否良好,整理车容,检查各项设施是否齐备有效,油、水是否充足,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2、携带各种证件,领取行车路单,按规定时间进站,听从站内调度,进入指示停靠站口,开启行包仓。

3、检查行包是否装捆牢固,长宽高及重量是否符合规定,协助乘务员组织旅客上车,维护好乘车秩序。

4、①运行时集中精力,谨慎驾驶,按规定时速运行,礼貌行车,安全第一。

②途经危桥,险路,渡口和加油站,要主动停车以组织旅客下车。

③途中停、歇后,应协助乘务员核实人数后方可继续运行。

④遇有非常情况或发生事故应尽快呼救,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必要时及时疏散旅客。

⑤途中遇稽查人员检查时要主动停车接受检查。

6、按规定站点进站停靠,不甩客、不超员。

临近车站时要减速行驶、平稳停靠,要利用停歇时间抓紧检查车辆,发现故障立即排除,不带“病”运行。

要协助乘务员监装、监卸行包。

7、收车后把车辆开到指定停车位进行检查、清洁车辆卫生,做好下班准备。

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条驾驶员应遵章守纪,讲究职业道德,具备过硬驾驶技术。

运距在400公里以上的班车,必须配备双班驾驶员。

第十一条公司对驾驶员实行统一安全管理。

凡是驾驶我司营运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办理内部准驾证,并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500元,方准予驾驶我公司营运车辆,否则不允许驾车。

并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

第十二条建立驾驶员安全档案,分为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和行车事故档案,对重大事故应建专门案卷,以便查阅。

第十三条各级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驾驶我司车辆人员进行管理和检查。

凡查实有违章行为的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惩处。

第十四条驾驶员必须认真遵守下列规定。

1、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和准驾证等,缺少证件或证件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者,不准驾驶车辆,且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或伪造。

2、严禁酒后开车,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闲谈或有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3、不准超速行驶,严禁将车交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或不符合驾驶员管理规定的人员驾驶。

4、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证不相符合的车辆;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符合规定或机件失灵的车辆;不准客货混装;
5、车未停稳不准开门下客;车门未关好不准行车。

6、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纪守法。

起步做到“三看”,超车时做到“二不”,停车做好“四好”,行车中做到“四慢”,掌握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掌握道路及装载情况,掌握气候及地区变化。

遵守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

8、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不准载客加油。

9、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必须做好开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安全例保工作,对所驾车辆应妥善保管和使用,经常保持车容整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计划按期进行车辆各级保养作业,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10、驾驶员应自觉服从交通管理机关和企业的安全管理和检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自觉地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

11、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运行纪律,服从调度和站务管理,不准私自开班。

12、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和公司报告,听候处理。

不得开车逃逸或伪造现场。

14、肇事驾驶员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教训,写出深刻检讨,按照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接受处理。

第十五条驾驶员违章违规处罚规定。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200-500元罚款,停班学习一周,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

1、无证开车,或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2、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合的车辆。

3、、酒后驾车。

4、客车载运危险品的。

5、实习驾驶员单独驾车的。

6、使用失效驾驶证或行驶证的。

7、发生特大交通事故苗头的。

8、不按车辆保养计划进行车辆保养作业的。

9、无《准驾证》驾驶营运车辆的。

10、擅自改变营运线路的。

11、严重超速行驶的。

12、驾驶员开车时不带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的。

13、驾车时吸烟、打电话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14、驾驶转向、制动机件有严重不符合安全要求车辆的。

15、无故不参加单位安全活动的。

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的报告与现场处理制度第十六条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驾驶员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划执勤交通警察,听候处理。

第十七条发生交通事故在报告公安机关或执勤交通警察后,立即报告公司和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使公司和保险公司能迅速了解交通事故的情况,便于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处理交通事故。

第十八条驾驶员因违章造成事故使人受伤,当事人尽可能使受伤者得到及时的抢救、治疗,以免伤情恶化,甚至造成死亡。

第十九条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应根据事故类型尽法定义务,不得有故意改变现场的行为或驾车逃逸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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