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病人转诊转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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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急重症患者转诊管理制度

危急重症患者转诊管理制度

紧急重症患者转诊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规范紧急重症患者的转诊管理工作,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疗质量,提高医院的服务水平,特订立本制度。

2. 定义和范围2.1 紧急重症患者: 患有危及生命的严重病情或需要紧急处理且病情较重的患者。

2.2 转诊: 指患者由一家医疗机构转入我院接受进一步的诊疗或治疗的过程。

2.3 转入医疗机构: 指在我院签署转诊协议的医疗机构。

3. 转诊申请3.1 转诊协议:转入医疗机构需与我院签订转诊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2 转诊申请料子:—由转入医疗机构供应的转诊申请表,应包含患者的个人信息、病情描述、诊断报告等相关资料。

—患者的医保信息、身份证明等必需的文件。

3.3 转诊申请流程:—转出医疗机构将转诊申请料子交由患者持身份证明料子到我院转诊服务处办理。

—转诊服务处对申请料子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料子的齐全和真实性。

—通过审核后,将转诊申请料子提交给相关科室进行评估。

4. 转诊评估与决策4.1 评估团队:我院设立特地的评估团队,成员包含医疗科室负责人、医生、护士等。

评估团队应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

4.2 评估内容:—依据转诊申请料子评估患者病情的紧急程度和治疗需求。

—评估患者是否适合转入我院进行进一步的诊疗或治疗。

4.3 决策流程:—评估团队依据评估结果做出转诊决策。

—若决策为接受转诊,则向转入医疗机构发出接诊函,并通知患者或其家属前往我院办理相关手续。

—若决策为不接受转诊,则向转入医疗机构说明理由,并将相关料子退还。

5. 转诊手续办理5.1 接诊函:我院向转入医院发出接诊函,明确患者的转诊来源、病情描述、转诊目的等内容,并要求转入医疗机构搭配接诊工作。

5.2 患者接诊:—患者或其家属持接诊函和身份证明到我院转诊服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转诊服务处核实患者身份和转诊信息,并布置患者到指定科室进行诊疗。

5.3 转诊费用:—对于社保患者,依照医保规定办理转诊支出手续。

《医疗双向转诊制度》

《医疗双向转诊制度》

《医疗双向转诊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基层医疗机构与医院双向转诊行为,建立分级管理的双向转诊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双向转诊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知情选择的原则。

从维护患者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真正使患者享受到“双向转诊”的方便、快捷、经济、有效。

(2)分级管理的原则。

小病在社区,大病在医院。

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康复期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诊治,疑难病、危急重症在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确诊治疗。

(3)综合权衡的原则。

为提高患者疾病诊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基层医疗机构上转患者到医院时应考虑患者病情与医院的专科、专病特色。

(4)资源共享的原则。

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加强技术合作和人才的有效交流,促进卫生资源合理利用。

(5)连续医疗服务的原则。

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双向转诊渠道,为患者提供整体性、连续性医疗服务。

第三条双向转诊执行标准:(1)基层医疗机构向医院转诊的指征:①临床急危重症,基层医疗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②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③突发公共卫生和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④疾病诊治超出基层医疗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⑤急性传染病病人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人。

⑥精神障碍疾病的急性发作期病例。

⑦其它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2)医院向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的指征:①医院门诊或出院后需要进行跟踪、随访、康复、卫生宣教和建立家庭病床的病例,而且基层医疗机构有能力处置。

②诊断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病情稳定需要维持治疗的病例。

③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④其他应当转诊且基层医疗机构有能力处置的病例。

第四条双向转诊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基层医疗机构患者转往医院:①基层医疗机构医生根据转诊原则及转诊指征将患者转往上级医院。

医院患者入院、出院、转院、转科、留观制度

医院患者入院、出院、转院、转科、留观制度

医院患者入院、出院、转院、转科、留观制度一、患者入院、出院制度(一)入院制度1、患者住院持门诊或急诊医师签署的住院证、本人身份证及住院医疗费或医保卡等办理入院手续。

急、危、重患者优先收治,入科后补办手续,无床时应加床收治,不得拒收和推诿。

2、病房应根据病人的性别、年龄、病种、病情、病人要求和医师意见,根据掌握的病房空床情况,安排床位,遇到安排床位先后顺序有矛盾时要主动与患方协商解决;3、病房保证收治病人的合理性和适宜性,防止不分轻重缓急或不分专科病种的现象,以保证病房的正常诊疗秩序。

4、危重患者入院时,应由医护人员用平车推送至病房,并立即通知住院部医师及护士长,做好相应的抢救准备,详细交待病情,治疗及其它注意事项,对行走不便的患者应主动安排人员搀扶或用轮椅护送至病房。

5、值班护士要热情接待患者,将患者送至病床并自我介绍,做好入院指导,告知住院规则及病区有关制度(病室环境、作息时间、膳食制度等),介绍经治医师姓名等。

6、护士负责建立病历,做好入院登记。

于15min内通知医师进行检诊处理,按规定时间完成护理评估,及时处理、执行医嘱。

7、“急危重症”、“三无人员”的救治开通“绿色通道”报院总值班、医务处批准办理相关入院手续。

(二)出院制度1、当病人经诊治后疾病得到痊愈或好转稳定,符合出院标准时,应由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查房决定,作出诊疗总结,完成病案,下达医嘱,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

2、凡在极少数情况下,由病人或其家属提出自动出院者,负责医师应予劝导,说明病人不宜出院的理由和危险性及其可能发生的后果,在劝导无效情况下患者执意要出院,应报科主任,必须取得病人本人、监护人或其家属在病历上签署“自动出院,后果自负”并签名同意后,方可办理出院手续,如患方拒绝签名,医师在病程记录中写明告知情况、知情同意及患方拒绝签字的情况,请在场的第三方证人(如另外一名医师或护士)签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书写者签名。

3、医师通知出院而拒绝出院者,应积极劝导,必要时报告医务部、保卫部和患者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共同协助做好出院工作。

转院转诊制度

转院转诊制度

根据患者的需要决定患者转院或者转诊,以保证患者安全和治疗的持续性,医院制定本制度指导患者的转院或者转诊。

针对所有由由本院转出的患者。

无)无)5.1 由本院转出:5.2.1 转出程序:5.2.1.1 患者的病情需要转院或者患者要求转院时,应向患者及家属充分告知,谈话记录记入《医患谈话记录单》中。

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者死亡者,应当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者危(wei)险过后,再行转院。

5.2.1.2 主诊医生必须经过科主任允许后上报医教部,由医教部联系适合该患者治疗的接收医院和医生,经联系后允许患者转入该院。

5.2.2 主诊医师在综合考虑患者的病情治疗需要、健康情况、家庭情况及转入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的基础上,按照各科的具体要求,决定患者是否需要转入其他医院继续治疗。

主诊医师根据患者及家属的文化程度和理解能力,以简明易懂的方式对转院(转诊)情况进行讲解,并记入《医患谈话记录单》中。

5.2.3 转院时,由主诊医生完成转院记录,填写“转院记录单”,转院记录包括:简单的病情及治疗摘要,转院的理由,接受医院的名称及医生姓名,决定转出的医生姓名,转院时间。

5.2.4 患者由接受医院的转运中心进行转运,患者在我院进行交接,对方工作人员负责患者转运期间的监护和安全。

5.2.5 患者转出后,其服务职责相应地从本院转到接受医院。

5.2.6 禁止转运的标准:5.2.6.1 心跳、呼吸住手;5.2.6.2 有紧急气管插管指征,但未插管;5.2.6.3 血流动力学极其不稳定,但未使用药物控制病情;5.2.6.4 病情危重,转院可能加重或者死亡者。

5.2.7 转出标准(见附件)5.2 转院(转运)中的转运5.3.1 普通患者的转运5.3.1.1 所有待转运患者应由主诊医生评估后决定适合的转运方式,按患者病情需要安排我院有资质的医护人员陪同护送或者由 120 专职医务人员接诊。

5.3.1.2 患者转运由护送人员及制定的员工通过轮椅或者平车从原来部门 /病房转运到其他部门。

2024年转诊转院制度(二篇)

2024年转诊转院制度(二篇)

2024年转诊转院制度航空总医院脊柱外科转科、转院、转诊制度(一)转科制度1.凡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合并症或非本科病种,经会诊认为需要转科治疗者,征得转入科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如属边缘性疾病,亦可进行共管治疗。

2.确定转科后,由经管医生开具转科医嘱,值班护士通知住院部及转入科的值班人员,然后按约定的时间,由转出科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

转科前经管医生应事先向向患者告知理由,取得患者理解同意。

3.转科时,转出科应负责书写转出记录,连同病历送交转入科,危重病员必须做好口头交班。

转入科接受病人后,应及时详细检查病人,书写转入记录,拟订诊疗措施,及时治疗。

4.转出科原有医嘱,在转出时一律停止。

转入科重新确定治疗方案,另开医嘱,做好一切转入的处理。

(二)转院制度1.遇有疑难或危重病人,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批准,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并向患者说明情况,并填写病情知情同意书,做好解释取得同意。

2.危重病员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

或联系120来院接受病人。

3.病人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写“要求自动出院”等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

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5.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外院转入我院1.外院病人要求转入我院,须与我院相关科室联系,评估后认为患者适合转运。

或经我院医生会诊同意,由会诊医师开具《住院通知单》,并与转入科室联系好床位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2.转入手续与住院相同。

(四)转诊制度根据____部实行双向转诊服务(即我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并签订协议),让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疗,而在大医院确诊后的慢性病治疗和手术后的康复可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真正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形成优势互补。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一、转科制度1.凡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合并症或非本科病种,经会诊认为需要转科治疗者,征得转入科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如属边缘性疾病,亦可进行共管治疗。

2.确定转科后,由经管医生开具转科医嘱,值班护士通知住院部及转入科的值班人员,然后按约定的时间,由转出科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填写转科病人交接记录单。

转科前经管医生应事先向向患者告知理由,取得患者理解同意。

3.转科时,转出科应负责书写转出记录,连同病历送交转入科,危重病员必须做好口头交班。

转入科接受病人后,应及时详细检查病人,书写转入记录,拟订诊疗措施,及时治疗。

4.转出科原有医嘱,在转出时一律停止。

转入科重新确定治疗方案,另开医嘱,做好一切转入的处理。

5.转科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二、转院制度1.遇有疑难或危重病人,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院长批准,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并向患者说明情况,并填写病情知情同意书,做好解释取得同意。

2.危重病员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

或联系县120来院接受病人。

3.病人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写“要求自动出院”等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

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5.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转院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三、外院转入我院1.外院病人要求转入我院,须与我院医务科联系,由医务科指定相应的专科医生/或急诊科医生,经双方电话联系,共同评估后认为患者适合转运。

或经我院医生会诊同意,由会诊医师开具《住院通知单》,并与转入科室联系好床位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2.转入手续与住院相同。

危重病人转诊转院规定

危重病人转诊转院规定

蒲城县中医医院
危重病人转诊转院管理规定(试行)为了加强医院危重病人管理,保障病人的生命安全,防范医疗纠风险,同时为了保障危重病人转送到上级医疗机构后能够得到方便及时有效的治疗,特制定危重病人转诊转院管理规定。

1、凡通过经治医生详细检查、及时治疗,并请科室主任、相关科室主任会诊后确诊为危重病人,且又限于医院现有设备和技术水平须及时转院者,科室应做好相关登记工作,并帮助患者及时联系上级医院(患者及家属自行联系者除外),做好科室相关登记工作,具体负责转送病人的医生、护士必须在登记本上签字。

2、医院救护车原则上不承担转送病人任务(特殊情况除外),凡是需要转院的患者,由患者家属自行联系车辆。

3、危重病人转院过程中必须有相应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全程陪护(一名医生、一名护士),必须把病人转送到上级医院后方可离开,具体陪护人员由科室主任确定。

4、危重病人转院前,经治医生必须详细告知患者家属转院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切风险和意外,并履行签字手续。

如果转上级医院过程中家属或者患者拒绝医护人员陪护,应及时履行告知签字手续。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请各科室严格遵照执行。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1。

急危重症病人转诊工作方案

急危重症病人转诊工作方案

急危重症病人转诊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规范院内危急重症病人的应急救治和转诊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医院的公益性质,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有效防止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发生。

二、工作原则参与危急重症病人抢救、转诊的各科室、各级人员,必须坚持“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基本原则,争分夺秒,积极救治,各相关科室必须为危急重症病人保障转诊环节畅通。

三、执行细则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医师应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性抢救,危急病人如非本科室范畴,应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急会诊,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拖延救治。

2、转诊流程。

首诊科室必须认真、仔细的检查病人,对危及病人生命的主要疾病或主要症状好,要及时安排科内会诊及院内会诊,并明白记录诊疗进程,对限于设备和技术条件不能诊治儿确需转诊的危急重症病人,要向病人(或病人家属)告知转诊的原因与风险。

并由病人(或病人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按照有关规定,病人(或病人家属)交纳转诊费用后,由当班医师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对确需转诊的病人,间接联系120急救中心主任,由抢救中心主任派遣车辆,病人地点科室安排好随车医护职员及抢救药品。

联系好接诊医院,照顾在院期间的诊疗记录,护送病人及时转诊。

3、“无名氏”危急重症患者送达我院的,所在科室经治医师应及时接诊,及时治疗,并做好有关情况的登记工作。

“无名氏”急危重症病人在诊疗过程中,确需转诊的,须向医股(总值班)及分管院长报告,在批准后方可进入上述转诊流程。

4、我院原则上不安排急救车护送-普通患者转诊、转院工作,确因急危重症病人急需转诊的。

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由XXX派遣车辆,根据相关规定,按里程数收取转诊出车费用。

四、处罚1、首诊科室出现推诿病人或延误治疗,造成医疗纠纷及医疗赔偿的,由当事科室及当班医师负全责。

双向转诊制度

双向转诊制度

双向转诊制度一、凡遇到危重、不能确诊的疑难病例、传染病人、恶性肿瘤病人、精神疾病急性发作期病人以及其它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人,应及时向上级医院转诊。

同时向病人或家属解释转诊原因,征得病人同意。

二、征得病人同意后,全科医师应填写双向转诊登记薄和双向转诊通知单,随患者转交医院。

如为危重病人转诊必须谨慎,应就地抢救处理,待病情稳定后方可转院。

转院时应安排医务人员护送,确保转院途中的安全和顺利。

三、上级医院负责双向转诊的职能部门接到双向转诊通知单,应及时、妥善、安排患者进行相应的诊断治疗。

病人转诊期间全科医师要跟踪随诊,与病人保持固定联系,定期向接诊的专科医师了解病人治疗情况。

病人转诊期间专科医师有义务接受全科医师的咨询,将病人的治疗情况反馈给全科医师。

四、上级医院的住院病人病情稳定进入康复期时,专科医师应填写双向转诊通知单,写明处理过程、继续治疗的建议及注意事项,随病人返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全科医师应就继续治疗和预后情况与专科医师保持密切联系,以取得帮助和指导,更有效地指导康复。

五、中心应与转诊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制定转诊流程,以确保转诊的通顺。

呼市妇幼保健院医务科2016.9.8保障措施(1)双向转诊管理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医务科指定双向转诊服务流程及有关双向转诊工作细则等管理措施,并定期评价和持续改进。

(2)医务科确定专人负责接待双向转诊病人,并完成有关事务及有关资料登记、整理工作。

(3)本院各临床科室指定1-2名医务人员为双向转诊接待联络员,负责本科病人的具体接待事务。

(4)对双向转诊病人认真做好接待工作,明确流程,渠道畅通,减少环节。

(5)对协助转诊工作的外院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积极配合,提供方便。

(6)各联合医疗机构确定1-2名联络员,负责双向转诊的联络工作。

5、明确转诊指征(1)上转指征:临床各科极危重疑难杂症或限制于技术、设备条件或者超出当地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等范围等原因需要转诊进一步诊治的病人。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一、前言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医院转诊转院工作,提高医疗安全和协作医疗水平的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类医疗机构的协作作用,保证患者得到最佳的医疗服务,达到医疗协作的目的。

二、转诊转院机构的定义转诊机构是指医院对急诊、危重病人进行紧急救治时,为了确保患者最终得到的诊治效果和医疗安全性,会根据患者病情、医疗资源、医生特长和治疗方法等因素,将病人转到相应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的机构。

转院机构是指对于医院无法为病人提供完善的治疗服务,或者病情需要到更高级别医院进行治疗的患者,为了使其得到更好的救治,将其转往高级别医院的机构。

三、转诊转院的流程与标准1、流程(1)交叉信息互通与确认由原医疗机构进行初步诊疗后,申请转诊转院。

接收医疗机构确认接收是否有能力治疗该患者。

如果对接收患者的病情、治疗手段、医疗设备、住院位置等有相关问题,接收医疗机构应当询问原医疗机构。

(2)转诊转院协议签订原医疗机构和接收医疗机构均应签订转诊转院协议,约定转诊转院适用标准、质量监管、医疗费用支付、信息通报等详细事项。

(3)一般转诊●转诊手续:由原医疗机构医生为患者开具转诊申请单,接收医疗机构医生在接收后签字确认并予以收治。

●诊治计划:接收医疗机构应当对转入患者做出初步评估和诊治计划,并及时告知原医疗机构。

●医疗记录:接收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电子记录档案,并保留以及需要在交接上述患者的病例资料及检查结果。

(4)紧急转诊如患者在原医院的诊治过程中出现危急情况,需要立即进行紧急援助,则应转至急诊科,待情况稳定后再进入相应门诊科。

接收医疗机构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安排转诊时间,并在转入患者确诊及搬运到住院区域后,立即启动相应的急症抢救治疗及手术治疗,进行剖腹手术等能有效控制病情的急诊治疗。

2、标准(1)前置条件,接收医疗机构应当:●条件充足,相应医生和医疗技术硬件可以胜任病人的病象或治疗需要。

●患者病情符合医学诊断标准,有检查证明和其他必须的信息。

患者转院转科转院管理制度

患者转院转科转院管理制度

患者转院转科转院管理制度一、患者转院转科转院的定义及分类患者转院转科转院是指患者由一家医疗机构转诊至另一家医疗机构,或者在同一家医疗机构内由一个科室转入另一个科室,以便获得更为适当的诊疗服务。

根据不同转移的目的和方式,可以将患者转院转科转院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横向转院:患者在住院期间由一家医疗机构转至另一家医疗机构。

2.纵向转院:患者在接受门诊治疗期间由一家医疗机构转入住院治疗,或者由住院治疗转入门诊治疗。

3.科室转移:患者在同一医疗机构内,由一个科室转入另一个科室。

二、患者转院转科转院的管理原则1. 尊重患者意愿: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尊重患者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信任和倚赖,充分听取患者的意见和需求,并在法律、伦理框架内为其提供支持和协助。

2. 安全和协调:患者的转移应当在确保患者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并与原医疗机构和新医疗机构充分协调,确保信息畅通和责任清晰。

3. 确保医疗质量:患者转院转科转院过程中,除应当尊重患者选择权外,还应当确保患者获得继续治疗所需的诊断、治疗和护理服务,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4. 责任明确: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责任进行认真评估和分析,明确责任主体,及时沟通和解决问题。

三、患者转院转科转院的管理流程1.患者申请转院转科转院: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医疗机构提出转院转科转院的申请,医疗机构应当认真评估患者的诊疗需求,确保患者是否需要转院或转科,并将患者需要的医疗服务纳入医疗机构管理。

2.医疗机构评估和安排: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综合评估患者是否需要转院转科转院,然后根据医疗机构内部的转院转科转院管理制度和合作医疗机构的医疗资源情况,为患者安排转院转科转院。

3.协调医疗机构和沟通信息:原医疗机构应当向新医疗机构提供患者相关的病历和治疗信息,新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进行再评估,并根据患者的诊疗需求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

4.安全转移和持续治疗:患者在转移过程中,医疗机构应当确保患者的安全转移,并在新医疗机构继续为患者提供诊断、治疗和护理服务。

急危重症病人转科、转院管理制度

急危重症病人转科、转院管理制度

急危重症病人转科、转院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我院的转诊管理、保障转诊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院内转科(一)病人转科、转院制度,必须坚持“首诊负责制”为前提。

(二)病员转科须经接收科室会诊同意,未经会诊或会诊科室不同意转科而将病人强行转科所引起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转出科室负全部责任。

(三)转科前应告知病人家属相关诊疗情况,征得同意后转科治疗。

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对方科室和住院处,按联系时间转科。

(四)转出科室派人护送到转入科室,向当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面交病历方能离去。

危重病人应有医生和护士同时护送,一般病人由护士护送。

(五)转入(接收)科室医护人员应热情接待转科病人,及时安排病床,经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及时开出医嘱,书写接收记录。

(六)欲转科而会诊,双方科室对是否立即转科有争议时,应贯彻首科首诊负责制的原则,直至双方科室意见一致为止。

(七)病人的病情确需转科,经会诊后应接收科室不得拒绝和推诿,必要时请医务科或(分管)院长裁决,对拒不执行而发生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应接收科室负全部责任。

(八)凡需转科病人而原收住科室不请求会诊,直接开出院,再重新办理入院手续住他科,由此引起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由原收住科室负全部责任。

二、转院转院原则:转院一般依次遵循以下权重原则:即“患者安全、患者及家属意愿、逐级就近、转入医院特色”原则。

(一)Ⅰ级权重:患者安全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转送病员要确保安全,如考虑转送途中有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险者,应暂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后转院。

病区转出病人由我院急救车送往转诊医疗机构的,陪护的医护人员由转出科室负责(急诊除外)。

转出我院前应事先书面告知患者或其家属等相关人员转院的理由和注意事项、转院途中可能会发生的意外情况等,并由患者或其家属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危重病人转诊转院规定

危重病人转诊转院规定

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危重病人转诊转院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医院危重病人的管理,保障病人的生命安全,防范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同时也是为了保障危重病人转送到上级医疗机构,能够得到更方便及时有效的治疗,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危重病人转诊转院管理规定,敬请全院医务人员从即日起共同遵守执行。

1、凡通过经治医生(包括门诊医生和住院部医生)详细检查,并请住院部主任或上级医师会诊后诊断为危重病人,且又限于医院现有设备和技术水平,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治疗须及时转院者,请立即先报告院长或院行政办公室,院领导作出相应指示后则立刻转院。

但如在紧急情况下可边转院边向院领导汇报。

2、凡一切转院的病人,转院医生必须及时认真填写《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危重病人转送登记本》,转院医生、护士和驾驶员都必须签字。

3、凡转送病人所发生的费用,由转院医生负责如数收缴到医院收费室;如病人转院后不能及时付费,而由上级医疗机构代收费用,仍由转院医生负责填写所产生的转院代收费用。

4、转院所产生的收费项目和费用,一切均按南阳市物价局最新版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5、对于危重病人转诊转院,应由我院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医生和护士,通过医院救护车转送到上级医疗机构就治,私自转送病人一切不良后果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6、凡发现危重病人转院未向院领导汇报或请示的,且未及时填写《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危重病人转送登记本》者,每发现一例转院医生和护士共同承担转院病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每例每人100元扣除医生护士当月奖金。

《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危重病人转送登记本》使用情况由院行政办公室抽查。

7、在上级医疗机构所代收的转院费用,由院行政办公室负责统一结账,其他任何人都不得结账,所结费用统一交医院收费室。

院行政办公室每月底统计后上报院长审阅。

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年月日。

急危重症病人转诊原则

急危重症病人转诊原则

急危重症病人转诊原则一、转诊注意事项:(一)病伤情极度危重,评估转诊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立即处理。

(二) 针对病伤情必要时的可行的应急处置。

(三)简单必要的病史记录。

(四)尽量联系专业救护车辆。

(五)依据双向转诊原则,主动联系拟转入医院,获允后方可动身。

较重病人转诊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

二、临床常见危急重症病人转诊原则:(一)心力衰竭:1、严重心力衰竭经积极治疗后症状(呼吸困难等)改善不明显;2、急性心肌梗死3、诊断不明确。

(二)心脏骤停:凡心脏骤停者,立即坚持持续心肺复苏,并及时启动120急救系统,由专业急救人员转至上级医院就诊。

(三)呼吸困难:急性严重呼吸困难(如上呼吸遒梗阻、急性肺栓塞、严重哮喘、急性左心衰等)立即转诊,此前经治医师需初步判断、给予相应的院前处理。

(四)休克首先积极寻找病因,争取对因治疗;病因不明,维持生命体征, 及时转诊。

(五)多发创伤(骨折):1、必须在原地进行检伤、包扎止血等救治后再行搬运转诊。

2、评估转运的获益与风险;如何规避或降低转移时风险。

3、知情同意。

4、人员和设备的准备充分,选择恰当的转运方式。

5、转诊过程中需:静脉通路的通畅;气道的通畅;维持生命体征平稳;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搬动。

(六)急腹症1、患者诊断明确,病情危急,需要立即进行手术治疗而由于其基础条件(高龄、心肺功能等)较差,我院麻醉手术危险度高;或因手术级别高,我院不具备手术能力的,应建议转院。

2、患者诊断明确,已予其对症治疗,但治疗效果不明显,受限于我院治疗措施和基本药物,不能缓解患者病情的,可予转院。

3、患者经我院诊疗检查,诊断仍不清楚,现有检查检验设备无法帮助患者明确诊断,应建议转诊。

患者转送与转院管理制度

患者转送与转院管理制度

患者转送与转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确保医院患者的安全、顺利转送与转院,规范医院内部转送流程,建立科学、高效的转院管理制度,提高患者的诊疗效果和满意度,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章转送与转院的定义和要求第一节转送的定义和要求1.转送是指患者从一家医院转至另一家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2.患者转送需符合以下要求:–患者病情需要更高级别医院诊治。

–患者病情无法在当前医院得到有效掌控和治疗。

–患者需接受特殊检查或手术,当前医院无法供应。

第二节转院的定义和要求1.转院是指医院内部将患者从一个科室、病区转至另一个科室、病区接受进一步治疗。

2.患者转院需符合以下要求:–患者病情需要在不同科室、病区之间进行协调治疗。

–患者需接受进一步检查或手术,当前科室、病区无法供应。

第三章患者转送与转院管理流程第一节转送管理流程1.当患者需要转送时,接收医院需通过书面或电子方式向转出医院提出转送申请。

2.转出医院应当及时回复是否同意转送申请,并供应患者相关病历和检查结果。

3.接收医院应当做好转入患者的准备工作,包含床位、医生、护士等配备。

4.在患者转送过程中,转出医院应当做好病情交接和相关手续的办理。

5.接收医院应当及时向转出医院反馈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情况。

6.转送患者的家属应当搭配医院的布置和要求,及时到达接收医院。

第二节转院管理流程1.当患者需要转院时,需由原科室或病区提出转院申请。

2.转院申请应经相关科室和医院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3.原科室或病区应将患者相关病历和检查结果及时转交至接收科室或病区。

4.接收科室或病区应在接收患者后做好病情交接和相关手续的办理。

5.患者转院后,原科室或病区与接收科室或病区应保持沟通,共同订立治疗方案和护理计划。

6.转院患者的家属应当搭配医院的布置和要求,确保患者的顺利转院。

第四章监督和责任第一节监督机制1.医院实行转送与转院管理的监督机制,由医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2.监督人员定期对转送与转院的情况进行抽查、复核、评估,并进行定期报告。

急诊抢救转诊指征及转诊流程

急诊抢救转诊指征及转诊流程

急诊抢救转诊指征及转诊流程
转诊指征:
接诊医生初步判断病情,决定是否需要立即转诊.若认为患者病情危重,不适合留院进一步诊治,则建议立即采取转院方式。

转诊流程:
1.确定需要转诊由抢救室医生、护士或病人家属打120。

2.在120到达之前,由接诊医生等组成的急诊抢救小组在中心
采取初步的抢救措施,问病史、体检、检验及特殊检查以及治疗可同步进行,在判断生命体征、心肺听诊等初步检查的同时,即可进行吸氧、开放静脉通道、心电监护(或心电图检查)、心肺复苏等等.
3.接诊医生开具病危(重)通知单及转诊单,填写危重病人抢救记
录,留取患者或其家属联系方式,并了解或确定患者去向(接收医院),在120到达后与120接诊医生进行当面交接。

4.客观、详尽、准确告知患者及家属预后.
5.在120离院后,由院办、业务院长与接收医院相关人员取得联
系,预先通知对方进行电话交接;并由医务科负责了解病人事后在接收医院的转归情况。

6.转诊后由主诊医生在规定时间内完善抢救记录并单独留存.。

急诊抢救转诊指征及转诊流程

急诊抢救转诊指征及转诊流程

急诊抢救转诊指征及转诊流程
转诊指征:
接诊医生初步判断病情,决定是否需要立即转诊.若认为患者病情危重,不适合留院进一步诊治,则建议立即采取转院方式. 转诊流程:
1.确定需要转诊由抢救室医生、护士或病人家属打120。

2.在120到达之前,由接诊医生等组成的急诊抢救小组在中心采
取初步的抢救措施,问病史、体检、检验及特殊检查以及治疗可同步进行,在判断生命体征、心肺听诊等初步检查的同时,即可进行吸氧、开放静脉通道、心电监护(或心电图检查)、心肺复苏等等.
3.接诊医生开具病危(重)通知单及转诊单,填写危重病人抢救
记录,留取患者或其家属联系方式,并了解或确定患者去向(接收医院),在120到达后与120接诊医生进行当面交接。

4.客观、详尽、准确告知患者及家属预后。

5.在120离院后,由院办、业务院长与接收医院相关人员取得
联系,预先通知对方进行电话交接;并由医务科负责了解病人事后在接收医院的转归情况。

6.转诊后由主诊医生在规定时间内完善抢救记录并单独留存。

门急诊会诊、转科、住院及转院制度

门急诊会诊、转科、住院及转院制度

门急诊会诊、转科、住院及转院制度(一)门诊会诊、转科1、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

挂错号的患者由首诊医师问诊,根据掌握的病情向患者说明应该看的科室。

2、若病情需要转科会诊者,医师在病历上写明会诊的目的,嘱患者到挂号室重新挂号就诊。

(二)急诊会诊、转科1、急诊患者需要其他科室会诊,应由医师在会诊申请单上写明请会诊科室、患者的病情、诊断及会诊目的,由医师联系会诊医师。

会诊医师接到通知后应在最短时间到达。

会诊医生须仔细问病史、查体、阅读有关检查结果后,在会诊申请单上写出会诊结果及处理意见。

接诊医师将会诊结果及处理意见写在病历中。

2、急诊疑难、危重患者需先报告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看患者,并指导救治。

根据病情请其他科室会诊,并告知为急会诊。

会诊医师应在接到通知后即刻到达。

主管医师负责将会诊结果记录在病历上。

3、首诊医师检查后疑为他科室疾病,可请相应科室会诊并提出转科意见,经相应科室同意方可转到其他科室,并记录在病历上。

(三)门急诊住院1、门诊符合住院标准的患者,医师开住院证,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2、符合急诊住院标准的患者,急诊医师与病房医师联系,经病房医师同意后填写住院证,到住院处办理手续,危重患者须由医护人员陪同前往,要有交接手续。

(四)门急诊转院1、由于我院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所限,对不能诊治的患者,经科主任或上级医师签字同意,可转到同级或上级医院,医保病人医师需开具转诊单,病历摘要交给患者或家属到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在病历上写明转往医院及转诊目的。

2、需转院治疗的急性传染病患者,主管医师可通过门诊办公室(院行政总值班)与传染病医院联系,经对方医院同意方可转入。

危重患者向家属告之途中的危险,请家属签字。

必要时派医护人员护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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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妇幼保健院危重病人转诊转院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医院危重病人的管理,保障病人的生命安全,防范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同时也是为了保障危重病人转送到上级医疗机构,能够得到更方便及时有效的治疗,山南市妇幼保健院危重病人转诊转院管理规定,敬请全院医务人员从即日起共同遵守执行。

1、凡通过经治医生(包括门诊医生和住院部医生)详细检查,并请住院部主任或上级医师会诊后诊断为危重病人,且又限于医院现有设备和技术水平,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治疗须及时转院者,请立即先报告院长或院行政办公室,院领导作出相应指示后则立刻转院。

但如在紧急情况下可边转院边向院领导汇报。

2、凡一切转院的病人,转院医生必须及时认真填写《山南市妇幼保健院危重病人转送登记本》,转院医生、护士和驾驶员都必须签字。

3、凡转送病人所发生的费用,由转院医生负责如数收缴到医院收费室;如病人转院后不能及时付费,而由上级医疗机构代收费用,仍由转院医生负责填写所产生的转院代收费用。

4、转院所产生的收费项目和费用,一切均按山南市物价局最新版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5、对于危重病人转诊转院,应由我院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医生和护士,通过医院救护车转送到上级医疗机构就治,私自转送病人一切不良后果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6、凡发现危重病人转院未向院领导汇报或请示的,且未及时填写《山南市妇幼保健院危重病人转送登记本》者,每发现一例转院医生和护士共同承担转院病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每例每人100元扣除医生护士当月奖金。

《山南市妇幼保健院危重病人转送登记本》使用情况由院行政办公室抽查。

7、在上级医疗机构所代收的转院费用,由院行政办公室负责统一结账,其他任何人都不得结账,所结费用统一交医院收费室。

院行政办公室每月底统计后上报院长审阅。

2017年8月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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